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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捷追问暗裂读后感

《暗夜怪谈》读后感3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暗夜怪谈》读后感300字”,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今天,我借了一本书看了感受到非常兴趣,这种书是热血、冒险、解密、惊悚、搞笑元素于一体的精彩故事。

讲述的是主人公——魔法学院二年级的差生夏洛克,意外进入被列为禁区的黑暗领域,遭遇了一场离奇诡异的变故后,机缘巧合下加入了“不存在的侦探小组”,来维护洛克王国的和平与安宁。于是,一个又一个惊悚的故事是灵骨山林亡者复活事件,让整个洛克王国人心惶惶。夏洛克、格鲁和卡洛琳三个小洛克,误打误撞组成了侦探小组,他们能破解亡者复活的幕后真相吗?世界并不只有充满阳光的一面,洛克王国也不例外,终于打破解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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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唐僧”



一部《西游记》,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一百回,其中干货不过二字:“取经”。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眨眼间就会在大唐与雷音寺溜个来回。即便是沙僧、八戒,虽笨点儿,也能腾云驾雾,日行千里,让他们去,也可以“谈笑凯歌还”。可是到头来,非要唐僧前往不可,便把事情弄得曲曲折折,受尽九九八十一难,历时一十七载,且取回来的还是一部“残经”。
唐僧这人,有没有本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位“领导”一到,徒弟们除了要为他配备一匹白马,还要干“挑子”、“前马”、“警卫”之类的活儿,而且只能追随左右,靠着两片脚底板儿,一步一步往前蹭。
还因为有了唐僧,就招引来了妖魔鬼怪垂涎三尺,它们耍花招设诡汁,争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领导”心里明白,就值;可是,唐僧不辨笑丑,不识人妖,且自以为是。你打了真妖,非但无功,反而有罪,他念起紧箍咒,疼得你遍地打滚,还要把你赶回老家去……
我转念一想,这事也怨不得唐僧,他就这水平,就那么不济,没辙、主要责任恐怕还在如来、观音身上——用人不当,或者是有意用人不当,以增添艰难险阻和劫数,更显事业的伟大。他们这么做,当然有他们的道理:其一,唐僧这人可靠,办事稳当,不会招惹是非,还能忠实执行领导意图,不会另搞一套;其二,唐僧与如来之关系非比寻常,唐僧前世名“金禅子”,乃如来之二弟子,只因他不听说法才贬真灵,转世东土——毕竟是如来的老部下、老关系,取经之事,一旦成功,便修成正果,得道成仙,此等好处怎能让那刁钻猴儿、呆傻的老猪、愚笨的沙僧白白拾得?其三,对不安分的猴儿,放心不下,怕他再闯出什么乱子,于是既要利用他的本事,又要拿紧箍咒管束他,让唐僧负责监督执行,确保万无一失。如此,徒弟露了脸,师父也有功;唐僧有了功,如来也就获得了识才有眼、教徒有方,指挥有力的名声,因而也就能和这个故事…样流芳百世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西游记》是不能没有唐僧的,有了唐僧才有“戏”嘛。可我总是希望在生活舞台上少有点“唐僧戏”,少点让唐僧唱戏的人。

《妖湖怪谈》读后感400字


当我校开展了第五届“我读书,我快乐”的读书节后,我接触到“幻想小说”的概念,亲睹了“幻想小说家”的彭懿的生性真率,热情风趣;了解到彭懿是中国儿童文学界“幻想小说”最早的推进者和实践者。他用小说写实的手法,描绘出一个我们肉眼所看不见的幻想世界的故事。 

就在读书节那天,我有幸购买了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结集出版的《彭懿精灵飞舞幻想小说系列》中的《我捡到一条喷火龙》《妖湖怪谭》并邀请彭懿亲笔签名——“幸福的种子”。 

我兴趣盎然地拜读了《妖湖怪谭》。阅读这本书仿佛探险的过程,书中的故事虽都插上了想象的大翼,在现实和幻想之间出神入化。《妖湖怪潭》这本书中共有《九命灵猫》、《三条魔龙》、《湖怪》三个中篇故事,合称为《妖湖怪潭》,讲的都是少女或者少男所遭遇的魔幻经历,但他们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机智,最终战胜了敌人,那些敌人,有时是个妖巫,有时是几条魔龙,有时是一个泛着淤泥恶臭的湖怪……,在动人心魄的故事中,蕴含着深刻的寓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或坎坷,这些困难似妖巫,又如魔龙,但不管是什么,他们只怕一样东西——勇敢。我们要铭记《妖湖怪潭》给我们的启示:机智勇敢而不束手接擒,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让勇敢之剑打倒困难之魔!

《暗时间》读后感400字


1.投入时间,这个说法本身就是荒唐的,实际投入的是时间和效率的乘积。

2.如果你有做总结的习惯,因为看书并记住书中的东西只是记忆,并没有涉及推理,只有靠推理才能深入理解一个事物,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部分推理的过程就是你的思维时间。也是人一生中占据显著比例的暗时间。你走路,买菜,坐公交,逛街,出游,吃饭,睡觉,所有这些时间都可以成为暗时间,你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时间进行思考,反刍和消化平时看和读的东西,让你的认识能够摆脱照本宣科的层面,这些时间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日积月累将会产生巨大的效应。

3.程序员都知道,任务切换需要耗费许多额外的花销。相比之下,如果只做一件任务,就不会有此损失,这就是为什么专注的人比不专注的人在时间利用效率上要高得多的原因,任务切换的暗时间看似非常不明显,甚至很多人认为多任务是件很好的事情,但日积月累就会发现,消耗在切换上的时间越来越多。

6.能够迅速进入专注状态,以及能够长时间地保持专注状态,是高效学习的两个最重要的习惯。

7.最后一个高效的习惯:抗干扰。

民间山野怪谈读后感(3)篇


以前最爱看修仙和鬼片,要说最爱的就是“林正英”主演的鬼片,记得一次看鬼片看到中间的时候唰的一下家里停电了,紧接着“白发三千丈,愁容惨面鬼”大喊一声“啊……”顿时浑身鸡皮疙瘩乍现,毫毛耸立,一股冷气从背部到脑门直冲云天,全身冷汗,那实在是叫一个恐怖加刺激!

   记得小学四年级那会儿,学校在村里中间坐落,学校每天都有早自习,我是学校最勤快的一个,那叫一个“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有一次,早自习我独自一人去往学校,离学校最近的路要经过一片坟地,那是我每天所走的必经之路,凌晨四点半到五点那会儿天黑乎乎的我一个人背着个小书包拿着手电筒像往常一样去学校,刚刚走到那片坟地,只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寻声看去,走的越近哭声越响,越走近越看不到,我拿手电筒乱照还是未曾看到,然后我就感觉不对劲,就拿着手电筒退出那块坟地,书包一扔,心里恐惧的飞起脚步一溜烟的跑回家去了,那个早自习没去还被老师记了一过。因为好奇心作祟,以前路过也不曾遇到过这种事。

“鬼神之说”信则有,不信则无。一次去姑姑家,当时陪奶奶还有叔伯家几个孩子一起去的,那会儿年龄还很小,不记得多大年龄的事了。当时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快到村里的时候,路过三叉坑,这三叉坑是村民起的名字,据说这里不干净,那会儿也是听老人们说起,刚刚走到三叉坑,只看到前面有人把拖拉机给开到坑里去了,然后我和奶奶过去看了一下,是村里的立叔叔,我们又帮不上什么忙就走了,刚过了这三叉坑一会儿,我推的自行车就越推越沉重起来,前行一路还都挺轻松的,这是怎么回事?我越推越推不动了,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村口了,车子实在是一点都推不动了,让后我就自行车放倒在地,就对着自行车用脚跺了起来,破口大骂,最后还是没有用,我就扔了自行车赶紧回去告诉了父母,那会儿父母不信,就让哥哥陪我去推,结果扶起来推着轻了,哥哥还说哪有的事。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啊,其实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头顶三尺有神明,要不然干嘛那么多人都求神拜佛呢!

  用58小时看完了这本书,其实无论什么书,总是故事是最吸引人的。主角从今生到前世可算是命运多舛,还能独守初心已是不易,轮回千百世,只为一句誓言和承诺,忘穿七情六欲,人间百苦,不过最终的结局还是让人欣慰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其实邪与正不过就一步之隔,往往就是这一步才让有的人踏入万劫不复之地,累及了他人,真正守的住这一步的能有多少呢?在人心难测的社会里,往往多数人的心里都是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更是家常便饭,你没有这份本领你就没办法去生存,用《物种起源》里一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作者番外篇里陈灵生是我最深刻一个形象,陈灵生就是一道光,一道照见内心深处的一道光,正因为这道光照亮长生自己的初心,方得始终。

轻易不看网文,这个算是欣然入坑的。作为网络连载型怪力乱神小说,硬伤是bug多,再就是为了照顾半路出家读者而反复解释和交代清楚前因后果。错别字大王。不过这个作者还算厚道,挖坑会及时给填上。小说语言通俗但不低俗,所以读起来比较顺畅,人物塑造还算不错,二狗的主角光环虽然很扯(直接是瘟神你说我们还怎么做朋友),但是人性的弱点和光芒都有,这个算是同类题材中更高级一些的。尽管许多情节其实你仔细一想完全经不起推敲摔打,不过当作打发时间看看就很有乐趣了。里面有几个段落看得还是很感动的,比如去神农架寻千年灵参遇到的周老教授的故事,还有阴冥堂堂主冥王的故事,包括“我”心心念念要行善积德的原则,至少让人觉得整个小说的内核是正三观的,就好像当年蒲老写《聊斋志异》,借鬼狐之事,讽世态炎凉人心冷暖。因此在故事里穿行的时候能感觉到作者虽然自恋,但本身其实还是有些创作理想和野心。

《暗时间》读后感


《暗时间》大致说的是,一个求知的读书人结合自身的经历而写下的对认知心理学著作不同,作者的角度更加平和,一般的读者都可以流畅地读完。心理学认为,思考并不是驾车那样可随时刹车的事情,当我们沉浸在某事之中,专注思考的时候,即使我们在做一些无关的事情,比如站着洗菜的时候,大脑也会不停思考。而这些时间就是书中认为的暗时间。

大脑新皮层不停运作的一个结果,就是平时我们遇到的难题过几天后再看,或者是梦见睡醒后再思考问题时,会发现一些新的解决角度与方法。人们所拥有的时间大都是相近的,而使用时间的效率是不一的。《暗时间》告诉我们的主旨就是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提高时间利用率。

如果一个人要靠自制力去强迫自己不受干扰,那只能说是寻常人。真正的效率源自于内心对一个东西强烈的热忱。简单来说,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

《暗时间》是本偏重心理学的时间管理类书籍,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角度来印证更有效的思考方式。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沙漏,里面装的沙子总量大致相当,不同的是,有的沙漏颈部较细,有的沙漏颈部较粗。颈部较细的沙漏能够抓住每一粒时间之沙,即使沙子总量一样,也能拥有更长的生命。一生的知识积累,自学的起码占90%。兴趣遍地都是,专注和持之以恒才是真正稀缺的。生活中的选择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细微的选择差异造就了不同的人生。

比较喜欢书中的一些句子:如果你遇到困难,绝大多数情况下你并不孤单,你遇到的问题早就有人遇到过,你踩过的坑里尽是前人的脚印。

利用时间碎片:任何一点时间都可以用于阅读。反思是让人得以改进自己的最重要的思维品质。

暗时间读后感


暗时间读后感(一)

我们经常用实际年龄去衡量一个人的大小,从你出生开始,我们会说,到十八岁你就成年了,到了什么时候你就应该结婚生子了。可事实上,真正决定是否成熟的标志应该是"心理年龄".衡量一个人生活了多少年,不应该只是看他多少岁,而是应该用思维时间来计算。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人从生下来开始就呆在一个为他特殊建造的无菌保护室里,没有社会交往,没有知识获取,度过了18年,你会不会认为他成年了?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下面介绍的这本书《暗时间》,就是作者刘未鹏对于时间的思考。他是计算机专业,但兴趣广泛,对心理学、管理等领域都有涉猎,并且根据自己生活工作的经验,连续写过七年的博客,将自己对于计算机科学,个人成长方面的认识与他人分享。他的大部分思想,可以从《暗时间》这本书中窥见。

由于作者的专业背景,首先他提出了这样一个类比:如果你有一台计算机,装了一个系统之后就把它搁置在那里,你觉得这台计算机被实际使用了吗?没有,因为CpU整天运行的就是空闲进程。运行空闲进程是一天,运行大数据量计算的也是一天,对于CpU而言,价值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大脑也是如此。他提出了思维时间的概念,善于利用思维时间的人,可以无形中比别人多出很多时间和生命。真正成熟的人应该意识到,时间的平等性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似乎别人过了一天,我自己也过了一天。实际上,如果你正在学习一门专业,仅仅用你所投入的时间来衡量,很容易产生错觉,认为自己投入了许多;然而有意义的应该是以时间和效率的乘积来衡量。你可以投入很多时间,但是如果效率低下,会发现毫无进展。把大脑的容量想像成CpU,只有当你给予自己想做的事情最高的优先级,并且CpU满载,那么你的思维时间才算达到极致,这样投入的时间才能等同于实际流逝的时间。

如果你有总结的习惯,可以在每天结束前总结一下自己在某某领域投入了多少时间,不要粗略地去计算有多少天下班之后拿起书来翻翻,因为这样你会发现书是常翻,但领悟却不见得加深。因为看书并记住书中的东西只是记忆,并没有涉及推理,只有靠推理才能深入理解一个事物,看到他人忽略的地方,这部分推理的过程就是思维时间,也是人一生中占据一个显著比例的"暗时间".你走路、买菜、洗脸、吃饭、睡觉等,所有这些时间都可以成为"暗时间",你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时间思考,消化和反刍平时看和读的内容,让你的知识深入,脱离照本宣科的阶段。这些时间单看不起眼,但日积月累会产生庞大的效应。历史上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苯的结构的提出:德国化学家凯库勒在研究苯的结构时,整日思考苯的结构到底是怎样的,对他来说,大脑的CpU将这件事定为了最高优先级,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一天他在书房打瞌睡时,梦到碳原子的长链像蛇一样盘绕,然后蛇咬住了自己的尾巴,旋转不停。他猛醒过来,意识到了苯的环状结构。

在这本书中,还有不少作者对于时间利用,个人成长的思考与实践。时间的数量是相同的,如何提高时间的质量,是提高生活品质的关键问题。我们总能看到这样的一些人,他们似乎玩得不比你少,看得不比你多,但不知怎么就是比你走得更远,他们可以在不只一个领域内做到卓越。所以,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够利用有限的时间,去更好地发现无限的可能。

暗时间读后感(二)

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写下这篇读后感,我觉得会更有意义。这是朋友@大猫Felix送给我的一本书,只读了一半,就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所以,非常愿意写下一些自己的感想,这也是我对朋友的一个承诺。

这本书的作者叫刘未鹏,84年出生,现就职于微软亚洲研究院。是个非常优秀的年轻人,看了他的著作和博客,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的尴尬。

这本书主要是作者博客中一些文章的集合,分成三个部分: 1.暗时间 2.思维改变生活 3.跟波利亚学解题。个人感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部分:思维改变生活。

先说第一部分:作者主要以自身的经历,结合心理学的理论,阐述了如何更好地利用时间学习和个人成长。很多内容对于我们这些GTD玩家来说,并不陌生。作者在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基础,却让这些内容变得更加地有趣。让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是这样一段内容:

"这是一个细节,但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上去拦住名人问普通问题的,我们会给自己找很多很多的理由和借口,我想最常见的应该是两个原因:

1.如果被批评了自尊心会受到打击。

2.认为问了也问不出特别的信息。

然而事实却是相反:

1.自尊心受到打击算不上实质性的损失。

2.你想不出能问出什么特别的信息并不代表就真的问不到重要的信息。别把不知道当成没有。"

第二章是我认为本书的精华部分,"逃出你的肖申克"是其中精华中的精华。作者把我们头脑中认知、思考上的偏差形容为我们头脑中的肖申克。作者在这里用了很多社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对我们经常出现的认知偏差进行了阐述。看完这一章后,竟然激发起了我对研究心理学的兴趣。事实上,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策,心里的每一分喜悦,每一份恐惧,每一份担忧,都是我们心里上得出的结果。正所谓"万事有因就有果",任何事情都是由原因的。只是以前我们不知道,或者我们没有注意到。看完这本书后,我忽然有了一个想法。准备去学习剖析一下经常困扰我们的一些思想中的负面情绪的由来,从而知道如何化解并最终战胜它们。这是一个很艰难的课题,但我相信这对我们的心智成长会有很大的好处。

365夜故事读后感300字


导语:在《365夜故事》里,有着一个个小故事却蕴含着大道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365夜故事读后感300字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365夜故事读后感300字

《365夜故事》这本书的很多个章节,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受益匪浅,名叫《乌龟的智谋》,自然而然,我就对它产生了感想。 这个小章节主要讲述了一天,狐狸想吃一只青蛙,乌龟见了,急忙阻止它,使青蛙逃走了。狐狸就只好吃乌龟,乌龟把头缩进壳里。狡猾的狐狸咬不烂,就想用火烧它,用角钻它,可都被乌龟巧妙的语言躲避,最后把乌龟扔进河里,自已也掉了进去。

这个小故事篇幅虽短,但清晰明白的描写了机智、勇敢的小乌龟,同时也讽刺了狐狸愚蠢的行为。在我的童年里,发生了一件与《乌龟的智谋》恰恰相反的故事,同时也令人齿笑。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走路上学,在街道上东张西望。忽然看见一个卖鸟人正在说“卖爱心鸟了,买了爱心鸟,然后把它放走,就有了爱心。”我看他行为诡异,就站在那看。一个年老的老奶奶买了一只给自已的孙子,让他放走,孙儿放手一扔,只见鸟儿又飞到了卖鸟 人的手中,我看破了鸟贩子的鬼把戏,就想去揭开他,可是一想到他会报复,就毫无顾忌的跑去学校,让鸟贩子继续在街上为非作逮,为所欲为。如果我当初能够勇敢一点,就能阻止他继续行骗。

读完这个小故事,我知道今后再遇到类似的事件,一定不能再像这样,要像乌龟那样勇敢,做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二)365夜故事读后感3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365 夜故事》里的小熊的秘密深有感触。情节是这样的,清晨,小熊背起书包向学校走去。熊妈妈和熊爸爸觉得奇怪,小熊没有用它们买的新书包和新文具,依然用的是旧的。小熊放学后,哼着儿歌回到家。爸爸问:为什么不背新书包呀?”小熊顽皮的向爸爸眨眨眼睛,说:“秘密”;六一儿童节到了,小熊把新书包.新文具装到漂亮的盒子里,送给了小白兔。原来,小白兔是个孤儿,生活很艰苦。小熊很想帮帮它,就把它的新书包和新文具盒攒起来,作为礼物送给了小白兔。看到小熊和小白兔背着书包手牵手走过,爸爸妈妈明白了,爸爸深情地说;“小熊的秘密是闪光的”。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不管在哪里都要有爱心。我们要向小熊学习,助人为乐,同情弱小,当别人遇到困难,奉献出自己的爱心。

《365夜故事》读后感3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365 夜故事》里的小熊的秘密深有感触。情节是这样的,清晨,小熊背起书包向学校走去。熊妈妈和熊爸爸觉得奇怪,小熊没有用它们买的新书包和新文具,依然用的是旧的。小熊放学后,哼着儿歌回到家。爸爸问:为什么不背新书包呀?小熊顽皮的向爸爸眨眨眼睛,说:秘密;六一儿童节到了,小熊把新书包.新文具装到漂亮的盒子里,送给了小白兔。原来,小白兔是个孤儿,生活很艰苦。小熊很想帮帮它,就把它的新书包和新文具盒攒起来,作为礼物送给了小白兔。看到小熊和小白兔背着书包手牵手走过,爸爸妈妈明白了,爸爸深情地说;小熊的秘密是闪光的。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不管在哪里都要有爱心。我们要向小熊学习,助人为乐,同情弱小,当别人遇到困难,奉献出自己的爱心。

《暗店街》读后感1500字


当你忘了你自己是谁,你的过去只能从别人的记忆里拼凑时,那么那时的你会怎么做呢?《暗店街》就是关于一个男人寻找失去记忆的小说。

主人公居依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没有自己的过去,在私人侦探于特的帮助之下,以居依罗琅的身份生活了8年。当于特退休后,他也将重新启程,寻找曾经丢失的身份。他从最小的线索开始寻找,从园丁、钢琴家、摄影师,这些与他有一点关系的人,他都去一一拜访。依据他们现存的记忆,来勾勒自己的过去。这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艰难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因为他曾经拥有多重身份(在二战时期很正常),每个人认识的他都只是其中的一个身份,他要自己从中寻找出联系。二是给予提供线索的人,因为事情久远,并且有了自己新的生活,对他的过往并不是特别关心,在他人的记忆里,关于他的事情,已经模糊不清。三是他们都不是直接见证人。对他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找到弗雷迪、盖、德尼斯,这三个关键核心人物。但往往越是寻找,希望越是渺茫。

面对这样的困境,主人公还是坚持认为找到过去的自己很重要。他从别人口中获得的零星线索或是提到的地点,都一一再次回访。试图感受曾经的日子,他看着、听着、回味着。希冀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情感的迸发和记忆的回归。昨晚,我走遍了这些街道,我知道它们和以前一模一样,但我认不出来了。一栋楼房没有改变,人行道的宽度也没有改变,但当年的灯光不一样,空气中漂荡着别的东西......p120

好在有着照片这个重要线索,即使收集来的是记忆的碎片,但好歹他还是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一名驻使在法国的南美外交官,身边曾经有弗雷迪这样的好朋友、妻子德妮斯。在他和妻子偷越瑞士边境的时候,被骗子弗雷德和贝松下了圈套,最后钱、妻子都不知所踪。可是记忆中一定还有他没有找到的事实,所以他还是什么都不是。当他把希望寄托在弗雷迪身上时,却意外获得他可能已经死去的消息。那么,还有什么是他能做的呢?没错,去罗马暗店街,还有最后一个线索,也是唯一的线索。

如果他不去寻找,就这样老去,那么在全部朋友的死去之后,他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作为一名无名之辈,我们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但最终都会消逝,所以人生在世,总要留下点什么,证明自己曾经来过。

小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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