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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余华读后感300字

华胥引读后感300字。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华胥引读后感3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叶秦本是公主,但国家灭亡,皇帝被俘,叶秦不愿意受屈辱,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内脏严重损坏,脸上也有一道永远除不了的疤痕。她的师傅用鲛珠代替心脏,恢复其视觉,听觉,但其它几觉没有恢复,叶秦改名君拂,成为活死人。她小时候遇上的男孩慕言,为她打造了华胥琴,让她可以为别人编织华胥梦,在梦中完成自己先前没有完成或后悔的事,并让叶秦吸收梦力延后寿命。一路上,慕言,君玮,小黄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梦境,她看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故事。终于,鲛珠破裂,叶秦走了,慕言为了她在全天下找鲛珠,却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

华胥引是唐七公子的作品,以叶秦跳城墙一慕开头,最后是开放式结局。这一本书中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爱情故事,而这种事终于发生在了她和慕言身上。也不知慕言有及没有找到鲛珠,与叶秦在一起一生一世。

看完以后我表示好心累,为叶秦和慕言凄惨的爱情,以及莺哥她们不完美的梦一不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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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为引叹浮生_读《华胥引》有感1800字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读《华胥引》有感800字


《九州浮生尽之华胥引》,唐七公子的名著之一,相信这本小说不少人都看过,而我也不例外。你们或许会很疑惑,关于读后感的作文,一般是没有人会选择小说写的,就像上次我评论的花千骨是一样的。像这种言情小说不少父母是反对大家看的吧?认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可是真正的好文字、好文章,又怎么会拘泥于内容情节呢?难道作文书就是好书了吗?学校指定的个别书目就真的是抱着让我们去阅读的心态吗?话也不点破了,毕竟作者的文笔还是非常好的。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直接切入正题。

? 华胥引中分为好几个章节篇幅,主要是以君拂为视角去写的,而且最喜欢,也最欣赏的,则是那个一身傲骨的、为爱而死的女将军宋凝了。众所周知,宋凝喜欢上了敌对国家的将军,沈岸。在一场战斗结束后,为了救他而操劳了好几天,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把沈岸交给一户人家代为照看,看谁曾想,就是那个聋哑女子柳青青竟然会爱上沈岸,然后在沈岸醒后骗了他。其实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柳青青可能就是现实社会的写照,人与人之间早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利益当头的情况下并不会产生像作文书、故事书里面的美好情节:坦诚的告诉了男主事实。所以,人还是自私的,在面对风度翩翩的沈岸且误以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时,柳青青当然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隐瞒事实获得沈岸为了报恩与同情而产生的婚姻。不过这样一来可就苦了真正为沈大将军着想、喜欢他的宋凝。这个痴情女子不知道沈岸被蒙骗的真相,不管不顾他和她是敌对国家的将军的身份毅然决然的嫁了过去,结果显而易见,沈岸负了宋凝。看到这里,我早已泪流满面,不是夸张,是真的心疼,心疼宋凝的痴情,心疼沈岸的单纯,心疼柳青青被蒙蔽的双眼。是的了,这场事件或许更像是一场闹剧,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结局,也没有沈岸和柳青青的将错就错,有的,仅仅是虐的人心肝都打颤的跌踵而至的误会,宋凝没错,沈岸没错,或许,柳青青也不是错的。是非功过,唯有作者唐七心里清楚了吧。

《华胥引》读后感1500字


层层叠叠的梦境是层层叠叠的束缚。

此为题记

以鲛珠为契约,华胥为引,织一网虚幻的美丽,困住绝望的灵魂。

我愿意,用尘世的生命,换取幸福的幻境。

那些故事,像泼墨的山水,像浓烈的鲜血,像无望的等待。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遗落的风情,从回忆里延伸进心底的痛苦,连命运都这般无奈。情,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不绝期。可没有绝期的只是执念。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

即使从一开始就只是在苦中作乐,我也甘之如饴。

《华胥引》由三个故事组成,以叶蓁的爱恨情仇为导线,引出了这样无望的绝世恋歌。

我不能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但要想一个公主一样死去。卫国灭国那天,她盛装立在城楼上,纵身一跃,誓与卫国共存亡。那道旷世凄美的身影从此深深印在了天下人心中,卫国的文昌公主是盖世的巾帼。

身死魂未灭。残破的身体里放着的是封印过华胥引的鲛珠,她以死人之身获得了三年偷来的寿命。

她记得她找过那个男子三年,可是直到临死前她都没有找到他。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她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心里仍然无法释怀的是对他的爱恋。

以后的日子那样平静,她渐渐的开始懂得使用华胥引,懂得该怎样用美丽的梦境锁住生者的生命。

以生魂祭祀鲛珠,她可以活久一点,可以活的更久一点,因为她又找到了她的慕言。

思念是荒芜的野草,烧不尽,斩不完。她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主顾,姜国大将军沈岸的夫人宋凝。

美丽的女子静静地躺在藤床上看书,眼底是一片没有生气的浑浊。她要叶蓁给她一个美丽的梦,她想要离开这个人世。人世中只有虚无的回忆和真实的痛苦,她隐忍的眼波扫过这片土地,勾出了一段旷世的遗憾。

也许当初是她救了他,他爱上了那个救他的女子,可他却认错了人。这一错,错的那么残忍。

当她终于如愿的嫁给了他,换来的确是他痛恨的眼神。他说,她毁了他的爱情,他要让她万劫不复。

她已经万劫不复了。她说,她要他死在沙场上,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当华胥之境开启时,她义无反顾的抛弃了尘世的生命,只为了能知道幻境中的她可以有多了幸福。

叶蓁不忍,杀死了幻境中的沈岸,她想用爱人的死换回宋凝的命。这样,是不是就会回头?

可是叶蓁错了。至少在梦里还有美好的回忆,现实太苦,太痛,她不敢回头。

一场大火烧尽了这纷繁的一切。朝为红颜,暮成枯骨。

沈岸哭着抱住她的遗骸,问她:你不是说,死也要看着我先在你面前咽气吗?你不是说,我对不起你,你要看看老天爷怎么来报应我吗?你这么恨我,我还没死,你怎么能先死了?阿凝,你说话啊?

他不是不爱她,他只是从不想承认她其实爱他,他一直以为她恨他。

这样一场华美的误会,从故事开始的那刻起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无论如何,叶蓁只是在带我们看着一场又一场的悲情剧,因为不是因为绝望到了顶点,没有人愿意就这样离开人世。

十三月。

一个杀手,即便是软弱,也是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可是莺哥只是莺哥,她不是锦雀。十三月是杀手,也不该是莺哥、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开始她一直跟着他,成了容浔手里最好的一把刀,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杀手的软肋就是她的感情,她千不该万不该爱上容浔,让她无望到绝望。

锦雀是明媚的阳光,她轻易的夺走了她的宝贝。她太高估自己了,原来在容浔心里她从不算什么。巨大的落差让她发疯。可是她既是莺哥也是十三月,她是一个杀手。

那年狩猎,锦雀不经意救了郑王的雪豹,她代替锦雀进了宫。

那天,她情丝尽断。

从未想过心还有再次跳动的一天。容垣对她说: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是谁教的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声,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的看着他,仿佛一彻的委屈都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眼泪泅湿了他的指尖。

她一直都想逃出去,他知道。

怕她再一次猛撞的弄伤了自己,他选择给她一个机会,也选择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带她出宫,让她离开,可当她看到他微颤的手指时,却选择了留下来,选择了爱上这个男人。他欣喜万分。

此后,三年相守,宠冠郑宫。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景侯十年,莺哥入宫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她不敢相信,起初两个月她都在拼命寻找下山的方法,直到有一天她终于遍体鳞伤的走到了赶来的他身边。

他绝情的捏碎她送给他的骰子,她记得当时自己的声音柔柔的响起: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可是现在,可是如今?她哭着问他: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懂得人心的可贵。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过庭华山,安安静静的呆了三年,把他的一切都隔绝在外。直到有一天,照顾她的老嫫嫫临死前对她讲:我知道夫人恨陛下,可两年前陛下已经归天了,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望夫人好好活下去,这三年千日,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可她看不开,为了当年事奋力破阵追要一个结果。她不相信,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于是她找啊找啊,于是她遇到了叶蓁。叶蓁为她寻找难解的心结,她却只是想要清清楚楚的知道容垣是不是还活着。因为,她是十三月,宁可清醒的痛着,也不要虚幻的幸福。

容垣是真的离开了,离开的那么心伤。他怕她会承受不住失去他的痛苦,自私的帮她选择了恨他薄情的这条路。可是他从没有想过,莺歌最怕的还是他不爱她了。

知道真相的她拒绝了华胥引的梦境,她选择跳入另一个泥潭用自己的命去换妹妹的命。又或许,她只不过是希望可以去另一个世界陪他,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当换命的华胥引响起的那一刻,容浔却出现了,他打断了叶蓁的琴声,也断了莺哥离去的路。

锦雀最终还是没能继续她的生命。也是啊,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你叫她如何面对自己的重生?不如结束,不如结束。

容浔爱她,一直以来爱的都是莺哥。可是莺哥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了。

因为她,疯了。忘记了一切,犹如一个空洞的木偶,失却了所有精魂。

容浔渴望她就这样永远不要醒来,渴望她就这样忘记容垣,渴望一切能与她在一起的可能。他也只是个可怜人。

可是最终,莺哥还是醒了。

容垣的棺椁外残留了她的一丝红纱。

她睡去了,安静的睡在容垣身边,安静的守候在他的美梦中。她想说她从未离开过他。她爱他。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那样深沉的爱恋,那样绝望的美丽,看着作者慢慢的描绘的语句,让人从心底泛起苦涩的涟漪。哪能守着颗强硬的心,不去动容?

其实那个时候叶蓁早就不再了,她自从重生后便改名为君拂,拂尽往事。

慕言因为有事离开了君拂,阿拂知道他不可能就这么一直陪着她,不会的。

一个死人就应该断了一切尘念,不是么?

因果循环,她又见到了一段感人的爱情。一只魅残留的回忆。

往事皆无的魅。她是只形魅,拥有身体的魅。

她的从前名叫卿酒酒,是他的妻子。她的如今名叫公仪熏,是他的孪生姐姐。

姐姐?呵,多么可笑。他爱她,很爱,爱到最后变成了殇。她亲手把他推进了地狱,只因一个她从未质疑过的谎言。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他得姐姐,她是被公仪家抛弃的孩子。

华胥读后感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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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写读后感时,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怎么才能将作品的读后感写得优秀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华胥读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华胥读后感(篇1)

叶秦本是公主,但国家灭亡,皇帝被俘,叶秦不愿意受屈辱,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内脏严重损坏,脸上也有一道永远除不了的疤痕。她的师傅用鲛珠代替心脏,恢复其视觉,听觉,但其它几觉没有恢复,叶秦改名君拂,成为活死人。她小时候遇上的男孩慕言,为她打造了华胥琴,让她可以为别人编织华胥梦,在梦中完成自己先前没有完成或后悔的事,并让叶秦吸收梦力延后寿命。一路上,慕言,君玮,小黄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梦境,她看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故事。终于,鲛珠破裂,叶秦走了,慕言为了她在全天下找鲛珠,却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

华胥引是唐七公子的作品,以叶秦跳城墙一慕开头,最后是开放式结局。这一本书中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爱情故事,而这种事终于发生在了她和慕言身上。也不知慕言有及没有找到鲛珠,与叶秦在一起一生一世。

看完以后我表示好心累,为叶秦和慕言凄惨的爱情,以及莺哥她们不完美的梦一不完美的结局。

华胥读后感(篇2)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华胥读后感(篇3)

梦一场她起弦风雅 奏一段白头韶华也许是被封面这样短短的文字吸引,也许是读了前两本书之后对唐七公子的期待,文字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柔软,故事情节是一如既往的跌宕起伏,和蔡康永文字的哲理思辨不同,和方文山歌词的脍炙人口不同,但他们同我一样被吸引了。

说说我欣赏这本书的地方,不只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每本书都有它的独到之处,而这本书我喜欢它的情节和文字,嗯我总是爱那些我没有并且模仿不来的东西。

先说说故事。书中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故事中是有作者天马行空的 想象力,然而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其背后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不是凭空捏造,而是作者在阅读了大量的古书之后的积淀。与大多数长篇不同,不是一整个完整 大故事,而是在两位主人公大背景的故事主线下,串联起来的一个个小故事。即便换了人物,变了风景,故事是一样的令人心伤。主人公也是在一开始 就死去后又复生,自然融入神奇的色彩,而不让人觉得狗血。

文字是带着古风的柔美,从封面开始,包括每个章节的小标题都是那么精致,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美,也看得出作者的功底和用心。这种语言的凝练,是需要积累沉淀的罢。而作者在讲故事的时候更是用一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和古风巧妙地融合, 让人看了愉悦舒服。总是用一种轻松的调调叙述着悲伤的故事,也许能缓冲掉一些伤心。

读完原着,没有一点看电视剧的冲动,且不论演员的表现和改编后大量的变动,许多情节还有那种文风是什么特效都无法表现的。

华胥读后感(篇4)

本来是什么都不必再说的,因为此书完美,我写个劳什子的观后感有添油加醋之嫌,但还是忍不住,大概我就像是爱上最美好的少年一样爱上唐七。

她的新书有多好呢,反正三位顾客的故事,看得我是泪水从眼角很煽情地滑落,毫无悬念。三个故事里的女主角们都决绝、冷冽,爱得将性命付之一炬。兜兜转转,呐喊了命运,老天白眼。如果让我们都回到所有的转折点会怎么?是不是明媚的相遇注定了凄哀的悲剧?可她们的誓言依旧刻在生命里。青花瓷瓶,漫山枫火,扶桑花开。美得逆心。

我在结局来临之前猜测君拂该是善终的,所以抱着这个念头哪怕看到苏誉动手也觉得是剧情需要,无妨的,却也在阿拂感恩一切时感动,她在死前怀揣幸福,大概一如前面三位吧,跨越了死生,华胥的意义自在不言中。

在看书之前,王侯将相的故事大概写烂了,荡气回肠也就这么回事,情节不过如此,然后就集体组织穿越吧。我喜欢作者点到为止的情感描写与场景刻画,人物纠葛与镜头穿插之间仿佛有插曲播放,揪着你最软弱的地方,告诉你,在无人保护的时候要比谁都要坚强。情节上,爱极了宋凝在战场上翻找沈岸,宋凝死去时的场景,她的骄傲,她的风光,在水榭的大火里痛痛快快的燃烧,好生华美。再是莺歌与容桓去赌坊,荣桓还未赌就说自己输了,这一桥段的铺垫,细腻地表现出爱情的悬念,若一场对弈,绝处逢生,还有莺歌说着誓言并完成誓言,躺进棺材里那样的疯狂与孤注一掷,敢爱敢恨。杯中雪里,一个大大的乌龙,搞得卿酒酒虐了别人虐了自己,她最后说起自己的一生,无尽感慨,感人肺腑,但最让我佩服的是在这个故事结尾处,看到公仪斐一个人演着说:永安,卿酒酒。

一世长安里,慕言能在梦里的推理也只有慕言了,最了解阿拂的人才可以,不牵强,水到渠成。

终于了解为什么要分开苏誉和慕言,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给所有人敬仰的,一个是给君拂的,合在一起就是完美,或者说,两个都很完美,又或者说,这就是一个人。但不是演的,与生俱来的。

有一点我很赞同,女生在喜欢的人面前会表现的很完美的样子,不上厕所,不爆粗口,不打架,不骂人,那就以最快的速度上洗手间,爆粗口,打架,骂人......

君拂后来一直就闹,使小手段不喝药之类的,那才是她。我想会找的法子治好的,一切继续,只是故事就到此了。再编下去,反而丢失了原来那些美好。好比前面的作品,《三生》到夜华回来就很好啦,我们只看纠结,不看幸福。所以,《华胥引》就到慕言回来,回家煮粥喝,就好了,到底有没有珠子就让读者们慢慢吵吧。

每一个故事,精致如瓷。

我喜欢女主人公的神叨叨,男主人公的优雅。

我想,接下去的《步生莲》里的人物,该神叨叨的,继续,该优雅的应该优雅不了了,估计该被神叨叨到神叨叨了。

华胥读后感(篇5)

层层叠叠的梦境是层层叠叠的束缚。

此为题记

以鲛珠为契约,华胥为引,织一网虚幻的美丽,困住绝望的灵魂。

我愿意,用尘世的生命,换取幸福的幻境。

那些故事,像泼墨的山水,像浓烈的鲜血,像无望的等待。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遗落的风情,从回忆里延伸进心底的痛苦,连命运都这般无奈。情,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不绝期。可没有绝期的只是执念。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

即使从一开始就只是在苦中作乐,我也甘之如饴。

《华胥引》由三个故事组成,以叶蓁的爱恨情仇为导线,引出了这样无望的绝世恋歌。

我不能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但要想一个公主一样死去。卫国灭国那天,她盛装立在城楼上,纵身一跃,誓与卫国共存亡。那道旷世凄美的身影从此深深印在了天下人心中,卫国的文昌公主是盖世的巾帼。

身死魂未灭。残破的身体里放着的是封印过华胥引的鲛珠,她以死人之身获得了三年偷来的寿命。

她记得她找过那个男子三年,可是直到临死前她都没有找到他。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她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心里仍然无法释怀的是对他的爱恋。

以后的日子那样平静,她渐渐的开始懂得使用华胥引,懂得该怎样用美丽的梦境锁住生者的生命。

以生魂祭祀鲛珠,她可以活久一点,可以活的更久一点,因为她又找到了她的慕言。

思念是荒芜的野草,烧不尽,斩不完。她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主顾,姜国大将军沈岸的夫人宋凝。

美丽的女子静静地躺在藤床上看书,眼底是一片没有生气的浑浊。她要叶蓁给她一个美丽的梦,她想要离开这个人世。人世中只有虚无的回忆和真实的痛苦,她隐忍的眼波扫过这片土地,勾出了一段旷世的遗憾。

也许当初是她救了他,他爱上了那个救他的女子,可他却认错了人。这一错,错的那么残忍。

当她终于如愿的嫁给了他,换来的确是他痛恨的眼神。他说,她毁了他的爱情,他要让她万劫不复。

她已经万劫不复了。她说,她要他死在沙场上,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当华胥之境开启时,她义无反顾的抛弃了尘世的生命,只为了能知道幻境中的她可以有多了幸福。

叶蓁不忍,杀死了幻境中的沈岸,她想用爱人的死换回宋凝的命。这样,是不是就会回头?

可是叶蓁错了。至少在梦里还有美好的回忆,现实太苦,太痛,她不敢回头。

一场大火烧尽了这纷繁的一切。朝为红颜,暮成枯骨。

沈岸哭着抱住她的遗骸,问她:你不是说,死也要看着我先在你面前咽气吗?你不是说,我对不起你,你要看看老天爷怎么来报应我吗?你这么恨我,我还没死,你怎么能先死了?阿凝,你说话啊?

他不是不爱她,他只是从不想承认她其实爱他,他一直以为她恨他。

这样一场华美的误会,从故事开始的那刻起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无论如何,叶蓁只是在带我们看着一场又一场的悲情剧,因为不是因为绝望到了顶点,没有人愿意就这样离开人世。

十三月。

一个杀手,即便是软弱,也是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可是莺哥只是莺哥,她不是锦雀。十三月是杀手,也不该是莺哥、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开始她一直跟着他,成了容浔手里最好的一把刀,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杀手的软肋就是她的感情,她千不该万不该爱上容浔,让她无望到绝望。

锦雀是明媚的阳光,她轻易的夺走了她的宝贝。她太高估自己了,原来在容浔心里她从不算什么。巨大的落差让她发疯。可是她既是莺哥也是十三月,她是一个杀手。

那年狩猎,锦雀不经意救了郑王的雪豹,她代替锦雀进了宫。

那天,她情丝尽断。

从未想过心还有再次跳动的一天。容垣对她说: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是谁教的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声,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的看着他,仿佛一彻的委屈都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眼泪泅湿了他的指尖。

她一直都想逃出去,他知道。

怕她再一次猛撞的弄伤了自己,他选择给她一个机会,也选择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带她出宫,让她离开,可当她看到他微颤的手指时,却选择了留下来,选择了爱上这个男人。他欣喜万分。

此后,三年相守,宠冠郑宫。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景侯十年,莺哥入宫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她不敢相信,起初两个月她都在拼命寻找下山的方法,直到有一天她终于遍体鳞伤的走到了赶来的他身边。

他绝情的捏碎她送给他的骰子,她记得当时自己的声音柔柔的响起: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可是现在,可是如今?她哭着问他: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懂得人心的可贵。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过庭华山,安安静静的呆了三年,把他的一切都隔绝在外。直到有一天,照顾她的老嫫嫫临死前对她讲:我知道夫人恨陛下,可两年前陛下已经归天了,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望夫人好好活下去,这三年千日,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可她看不开,为了当年事奋力破阵追要一个结果。她不相信,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于是她找啊找啊,于是她遇到了叶蓁。叶蓁为她寻找难解的心结,她却只是想要清清楚楚的知道容垣是不是还活着。因为,她是十三月,宁可清醒的痛着,也不要虚幻的幸福。

容垣是真的离开了,离开的那么心伤。他怕她会承受不住失去他的痛苦,自私的帮她选择了恨他薄情的这条路。可是他从没有想过,莺歌最怕的还是他不爱她了。

知道真相的她拒绝了华胥引的梦境,她选择跳入另一个泥潭用自己的命去换妹妹的命。又或许,她只不过是希望可以去另一个世界陪他,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当换命的华胥引响起的那一刻,容浔却出现了,他打断了叶蓁的琴声,也断了莺哥离去的路。

锦雀最终还是没能继续她的生命。也是啊,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你叫她如何面对自己的重生?不如结束,不如结束。

容浔爱她,一直以来爱的都是莺哥。可是莺哥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了。

因为她,疯了。忘记了一切,犹如一个空洞的木偶,失却了所有精魂。

容浔渴望她就这样永远不要醒来,渴望她就这样忘记容垣,渴望一切能与她在一起的可能。他也只是个可怜人。

可是最终,莺哥还是醒了。

容垣的棺椁外残留了她的一丝红纱。

她睡去了,安静的睡在容垣身边,安静的守候在他的美梦中。她想说她从未离开过他。她爱他。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那样深沉的爱恋,那样绝望的美丽,看着作者慢慢的描绘的语句,让人从心底泛起苦涩的涟漪。哪能守着颗强硬的心,不去动容?

其实那个时候叶蓁早就不再了,她自从重生后便改名为君拂,拂尽往事。

慕言因为有事离开了君拂,阿拂知道他不可能就这么一直陪着她,不会的。

一个死人就应该断了一切尘念,不是么?

因果循环,她又见到了一段感人的爱情。一只魅残留的回忆。

往事皆无的魅。她是只形魅,拥有身体的魅。

她的从前名叫卿酒酒,是他的妻子。她的如今名叫公仪熏,是他的孪生姐姐。

姐姐?呵,多么可笑。他爱她,很爱,爱到最后变成了殇。她亲手把他推进了地狱,只因一个她从未质疑过的谎言。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他得姐姐,她是被公仪家抛弃的孩子。

华胥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华胥引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再次相遇便是公子的虐心大作《岁月是朵两生花》了。公子用她的风格,她的文笔为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遗忘、守护与重逢的故事。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的颜宋,一直是我最揪心的怜惜(叹息)。好在,在最后,公子又一次给了我们一个圆满的结局,让我们看完不至于太过怨念。如今便有了案前这本公子历时两年的惊才绝艳之作——《华胥引》。一本讲诉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的奇幻历史剧。在幻术构成的琴声里,尽是人世的凄婉与悲凉,令人读来,更是低回不已,不由得感念那梦中幻境的浓浓感伤,当然,还有清凉,甚至是凄凉,即使隔了几千年温润的时光,亦如是。

华胥引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为唐七的忠实读者的我,对华胥引这本书可谓满怀期待,应是等了有两年了。两年可以改变多少事情呢,我就一直蹲在了唐七挖的坑里,心满意足地不想终结。古时候便有庄周梦蝶的故事,其实梦境是梦境,也不是梦境,只不过人把它定义为梦境而已。若你愿意活在梦境里,那么现实便成了梦境,无可厚非。华胥引讲的便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贩卖梦境的小公主的故事。

华胥读后感(篇7)

花了一天半看完华胥引,突然什么也不想干,就想闭上眼睛回忆那一个个凄美虐心的故事。早之前就下了它的电子书因为听说它口碑不错,但不知为何就弃了。后来想起始终觉得半途而废很不爽又从闺蜜那借来了并一口气读完。浮生尽,十三月,杯中雪和一世安,相信每一个读者读完后总有一个故事能深入脑海。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莺哥那个强大却也脆弱的女子。

小小年纪却去学习如何杀人,害怕打雷,晕血,却仍穿梭于暗影中挥刀嗜血。只因身为杀手的她,犯了两个错,动情和对一个不该动情的人动情。对于容浔,我作为旁观者始终没有太强烈的情感,或是憎恨,或是为莺哥而不值,痛心。只觉得,这是一个不敢正视情感的懦夫,自欺欺人将对莺哥的爱移植到锦雀身上,直到得知她的死,才恍然若悟。而他的懦弱却也成全了莺哥与容垣。他知她,他懂她,他心痛她。他知她不叫锦雀,她叫莺哥,莺哥。他懂她身上的每一道伤痕。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他。他心痛她。他决定爱她护她,一直护到了最后,纵使她恨着他,误会着他。在莺哥与容垣的爱情面前,容浔微不足道。

大抵是性格原因,喜爱莺哥的那份强大与冷漠,却也只是希望着能有一个那样懂她的所有软弱的容垣吧。大抵都是如此,外表越是如何的强大与冷漠,却总希望着有一人能一眼看穿。

同时也羡慕着慕言与君拂,一个一心一意只想嫁与她,一个后宫只想她一人独占,她们的爱情如此纯粹而干净。一个是时常耍性子的小孩子,一个是如兄如父的令人安心的夫君。这样的爱情再简单不过,再幸福不过。即使只相伴了十五年,却也足够永恒。

华胥读后感(篇8)

读了网上最流行的《华胥引》,算不上一本很好的小说,故事有曲折起伏,语言也算有趣,但都脱不了小女生写情爱故事的套路,女主角永远貌美如花,男主人公永远深情款款,至死不渝。孰不知人间美女千里挑一,一往情深的男人更是稀有,怕是亿里也挑不出一个吧!想分辨一个故事作者的性别其实很容易,只须看主人公即可。若女主角被描写成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却对男主角爱的付出一切都在所不惜。作者大抵是个男性。若男主角被描写得用情至深,爱上一个女人便终其一生不能忘怀,那作者大体是女人了。

大约人总是自私的。男人总希望女人可以为自己付出一切在所不惜,最好这女人再貌似天仙,纯洁的不食人间烟火。那就满足所有的期待了。经历了现实中青草遍地、芳草难寻的无奈;脂粉横流、清纯不再的失望;贤淑成为历史、野蛮当道的痛苦;男人也只能把所有的梦想寄托给小说中的人物,让女主人公集所有优点为一身。对同性是聊以安慰,对异性是树一个楷模,他日骗无知少女时也可佐以为证。

女人则是被天生的无安全感折磨,一心寻找可将此心托付终身的人。特别是在现实中遍寻无果,又看过太多的薄情寡义的负心汉,渐渐连自己也怀疑那样的那人是否存在。当现实那样硬生生摆在眼前,硌的眼生疼生疼。只好把内心仅有的一点幻想融进故事里:我无法左右现实中你的方向,但故事里的你爱上了,就是一辈子。这样的结果是:故事里多了许多让人印象深刻又赞叹不已的男人,混淆了更多女人的视线,把故事当成了现实,拔高了对现实的期待值,被无情的事实伤得更重。家里有女儿的人实在应该注意,青春朦胧的年代一定少看小说,尤其要少看女作者写的小说。以免误把书里的故事当成真,把书里的深情当成自然,反而承受不了现实之重,带来一生的遗憾或痛苦。

扯远了,值得写两句的也就是故事的创意吧。一把织梦的琴,一个梦与现实的交替。每个人在一生中总有选择的关口,非此即彼的时刻,无论选了那条路,谁能保证自己未来不会后悔。总会忍不住的想,如果当时我选了另外一条,怕是比今日更好吧?如果梦里我们可以将过去的遗憾弥补,如果梦里可以重新来过,谁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哪怕要付出生命?生命的珍贵本就在是一条单行线,只能往前不能往后。如果可以有机会弥补过往,谁又会在意是梦中还是现实?佛说一切皆是虚空,包括我们认识的真实世界。也许现在的我们也正在做梦,梦醒后是另外的世界在等待我们。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

李海芳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 . 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16年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 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 "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伟大源于悲悯

——从《伍子胥列传》看《史记》

邹金灿

小说笔法

按照《史记·伍子胥列传》(以下简称《伍子胥列传》)的叙述,楚国骤变来临之时,太子建先避难到宋国,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获之后,逃亡的路线是先往宋国,适逢宋国内乱,就与太子建一起"俱奔于郑",之后奔晋。然后太子建在晋顷公的怂恿下又回到郑国,准备作为晋顷公的内应灭掉郑国。阴谋败露之后,太子建被杀,伍子胥携太子建之子仓皇逃往吴国,途中还经过楚国的昭关,险遭楚人捕获,最后在江上渔父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

随后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领吴国的军队攻入楚国首都郢,将楚平王开棺鞭尸,以报父兄被杀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传》关于伍子胥逃亡过程的记录却与《史记》不一样: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后,径直便往吴国去了,并没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曲折才到达吴。关于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与《史记》叙述相仿的是《吕氏春秋》、《战国策》以及《吴越春秋》等书,可是就史实的可信度而言,这些典籍要比《左传》低。

况且,根据《伍子胥列传》所写,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后一程里,竟然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通过昭关、穿楚抵吴,而不是选择从其他国家抵达吴国,也有点不合常理,毕竟昭关地处"吴头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显示,伍子胥出奔吴国,事发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杀,则发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传里,事情的发生顺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杀,然后才有伍子胥到吴。这意味着在同一本书里,传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颇令人迷惑。综上两点,《伍子胥列传》关于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经历这一叙述,在可信度上要打个折扣。

不可思议的是,费无忌和楚平王的对话,以及伯嚭和吴王夫差的对话,在这个传里都写得很详细,尤其是伯嚭在吴王面前中伤伍子胥的那段话("子胥为人刚暴,少恩……愿王早图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挥笔就一大段。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此机密的事情,司马迁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不可能像笔下所写的那样掌握得如此精确。这是史书里面典型的小说笔法,钱钟书先生就以"非记言也,乃代言也"评价《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这一做法,对于《史记》此举,钱氏此语同样适用。

在《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纰漏为数不少,前人已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郭嵩焘的《史记札记》等,都是出类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能降低《史记》的价值,这是因为,《史记》灌注了司马迁刚强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

无感情,不学问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悲悯情怀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史记》有小说笔法,但绝对不能把《史记》视为小说来看待。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是非常严肃的,他之所以会掺入小说家的笔法,跟他本人的志向有关:"鄙没后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他不仅是要"成一家之言",也要"文史合一",很多学者喜欢把此句中的"文采"理解为"文章",然而正所谓"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如果行文不具文学性,文章又如何传诸后世?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

书以人传,《史记》正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悲悯情怀而伟大,它闪耀着作者对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为中国人的一个精神符号。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600字


提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伍子胥,大家一定会想到他对吴王夫差的忠心耿耿,以死进谏。但,若是想要走近这个人物,那还得翻开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细细地品读《伍子胥列传》,我对伍子胥有几点感受:

第一,伍子胥能忍辱负重。楚平王以伍奢(伍子胥的父亲)的生命作为威胁,想要杀害他们兄弟俩,而伍子胥不与弟弟一同赴死,“弃小义,而雪大耻”(太史公语),独自一人逃跑了,为后来的复仇做了准备。伍子胥列传

不仅如此,他在从楚国流亡至吴国期间,一路以乞食为生。曾落入非常困窘的境地,可是他片刻没有忘记自己与楚平王的杀父之仇。难怪太史公这样评价他:“隐忍而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第三,伍子胥是一位有恩必报,有怨必还的人。他从楚国逃至吴国,遇到危难,一位渔夫救了他。尽管那时,他很穷困,但他依然将自己身上最值钱的宝剑,送给了渔夫,以作答谢。伍子胥列传

几年后,他得到了吴王的重用,有了权利和地位,回到楚国,掘了楚平王的墓,鞭打尸体三百下。从故事中,可以看出这一恩一怨都得到了一一地报偿。

第四,伍子胥对于吴王的忠诚。在处理越王勾践的问题上,太伯嚭接受了越国的贿赂,他的意见与正直的伍子胥产生了分歧。虽经伍子胥屡次直谏,可是终于因为小人伯嚭的谗言,伍子胥被吴王赐死。尽管如此,他的忠心与正直,依然被人们所称道。

通读《伍子胥列传》,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有怨必报的刚毅性格。司马迁感叹:“怨毒之于人甚矣哉!”这不禁让我想到李白的《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真希望人世间少一份怨恨,多一份深厚的情谊。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精选


如何在读后感里找准文章的核心内容呢?读作者写的作品,涤荡了我们的心灵。将自己的真情实感写进读后感,可以有效的帮助我们吸收书本中的知识,基于网友的需要,我们整理了伍子胥列传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1)

伍子胥在吴国安顿了下来,过了些时,楚吴两国发生矛盾,原因是楚国的边地锺离与吴国的边地卑梁氏相接壤,而两地人都养蚕为业,在生产过程中,两国的女子为争夺桑树相互攻击。这本是件小事但却引得楚平王的大怒,最终挑起了战端。吴国得应战啊,就派公子光伐楚;公子光也不含糊,攻拔了锺离、居巢两地,得胜而归。伍子胥劝说吴王僚:“楚国可破,希望重派公子出征,一鼓作气拿下楚国。”可公子光有个人野心,他不想过多耗费自己的实力,就对吴王说:“那伍胥的父兄被楚王杀戮了,他劝您伐楚是想借机复仇,楚国是攻不破的。”其实伍子胥的建议固然有为自己复仇的打算,但不全是;他看到了楚王无道,也想乘机灭掉楚国为扩大吴国的地盘而效劳。可是公子光和吴王僚这对堂兄弟在王位继承权问题上老有矛盾,公子光一直想夺回王位。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再好的建议都难以被接受:这种情形伍子胥是知道的。他在个人感情和政治立场方面也都倾向于公子光,为助其成事,就把专诸举荐给公子,而自己领着太子健的儿子胜退归乡下种地去了。伍子胥这样做是韬光养晦、隐忍不发,静待时机。

五年后,楚平王死了,他与秦女所生的儿子轸继位,即楚昭王。吴王僚被公子光指派的专诸刺杀了,公子光如愿以偿地自立为王,这就是吴王阖闾。他封伍子胥官职为“行人”,一同谋划军政大事。

在楚国,耿直贤能的大臣郤宛也遭到费无忌的嫉恨谗害而被杀,他的儿子伯嚭侥幸逃奔到吴国。吴王看在伯噽祖辈父辈的名望上,也拜嚭为大夫。阖闾对伍子胥和伯痞都相当倚重;阖闾三年,让他二人带领军队讨伐楚国。攻拔舒地,擒获叛将,想趁机攻进楚都郢,将军孙武说:“老百姓太疲乏了,不能再进兵,暂且等待时机吧。”于是大军撤回。

吴王阖闾在伍子胥、孙武这两位杰出人才的辅佐下,多次征伐楚国,攻城夺地,大破楚军。到阖闾九年之时,终于攻破郢都,楚昭王逃奔到随地。

伍子胥当初逃亡时曾对好友申包胥说过“我一定要颠覆楚国”,而申包胥对曰:“我一定要保存楚国。”伍子胥找不到楚昭王,就掘开楚平王的坟墓,拖出尸首鞭打,一直打了三百下才停手。申包胥认为这样做太过分了,不是臣子所为。伍子胥告诉来人,回去对申包胥说:“我如同落山的太阳,路途还很遥远,不得不违背情理行事。”申包胥站在忠君的立场上,哪怕君王昏庸无道也效忠王室,这种愚忠相当顽固。如果伍子胥一家的厄运落在他头上,他还会誓死维护楚平王的利益吗?至于说伍子胥做得过分,我也不能苟同。费无忌和吴王的残害、家庭的毁灭、忍辱含垢,九死一生如此等等使他长期郁积的怒气如火山一样喷薄而出;没有身当其事的常人是难于理解的。申包胥还以忠臣的姿态为那腐朽的楚国朝廷奔走求告:他向秦国求救,秦国本不愿管这档子事,可是“包胥立於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可怜他说:“楚王虽然昏庸无道,却有这样的臣下,能不保存吗?!”于是发兵救楚击吴。在秦国的干预下,吴国战败,楚国保存。又过了两年,吴王阖闾命太子夫差伐楚,楚国不敌,迁都於鄀。当是时。吴国凭借着伍子胥、孙武的战略谋划,向西打破强楚,向北威镇齐晋,向南征服服越人,国力达到鼎盛!

过了五年,在攻打越国的一次战役中吴军失利;阖闾被勾践伤了脚趾,吴军败退。阖闾伤口发作将死,临终嘱咐儿子夫差不要忘了报仇。夫差即了王位,封伯噽为太宰,对伍子胥有些冷落。这夫差和伯噽又是一对昏君佞臣,伍子胥当初为了让夫差继位,没少费心思和努力,现在夫差当了吴王,对伍子胥这一老臣竟不买账,却喜爱宠信伯噽。伯噽可不像他的祖父伯州犁、父亲郤宛那样,他原来是个好大喜功、贪财好色、嫉贤妒能的货色,也算历史上有名的奸臣之一,完全丧失了祖上的美好品质。可光有佞臣,没有昏君,也构不成祸事乃至亡国的教训。夫差这小子也不像父亲阖闾那样英明,他亲奸远贤,而且执迷不悟,一条道跑到黑,这就注定了伍子胥的悲惨结局。

夫差和伯噽情投意合,伯噽投其所好,把夫差哄得悠悠然的,声色犬马。伍子胥则不会这一套,只知道看到问题不对就谏啊谏、劝啊劝的。常言道“忠言逆耳”,英明皇帝如唐太宗者面对魏征的多次进谏尚且恼怒过而曾动杀机;何况夫差这样的浅薄之徒?所以面对差劲的君主,忠臣是很难做的,既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主上行事乖谬而袖手旁观,又要冒着“触龙鳞、逆圣听”、弄不好被杀头的风险。伍子胥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夹缝中来尽忠国事的。如果说他辅佐吴王阖闾那一段是他一生的得意时期,那么在保夫差的后期生涯中,那种沉滞艰难、憋屈窝囊等等不顺逆事就充塞其间,让老英雄英雄抱困,壮志难酬!最后含恨自裁,演绎了一出壮烈的悲情曲!

夫差作为青年国君,血气方刚,起初不忘父仇,“习战射”,两年后打败了越国,把勾践并馀兵五千人困于会稽山上。本可一鼓作气灭掉越国,可夫差架不住勾践“委国臣妾”的诚惶诚恐和奴颜婢膝,他耳软心活,缺乏长远战略眼光;而又听信伯噽、刚愎自用,不听伍子胥忠言,释放越王勾践,遗下了后患。夫差也不知道越国已经用厚币贿赂了伯噽,伯噽当然替勾践说话了。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2)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史记》有小说笔法,但绝对不能把《史记》视为小说来看待。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是非常严肃的,他之所以会掺入小说家的笔法,跟他本人的志向有关:"鄙没后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他不仅是要"成一家之言",也要"文史合一",很多学者喜欢把此句中的"文采"理解为"文章",然而正所谓"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如果行文不具文学性,文章又如何传诸后世?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

书以人传,《史记》正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悲悯情怀而伟大,它闪耀着作者对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为中国人的一个精神符号。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3)

通读伍子胥列传后,我被他报杀父子之仇,弃小义而灭大恨的事迹所震撼。昭关受窘,中途乞讨,未曾片刻忘掉郢都仇恨的心志,忍辱负重、艰苦卓绝,终于复仇雪耻,名留后世。难怪太史公评价:“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伍子胥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著名的篇目之一,具有强烈的悲剧性。以吴国、楚国为主,兼涉鲁、晋、郑、秦诸多国家,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以伍子胥为主,又兼涉太子建、白公胜、太宰嚭、申包胥、夫概等诸多人物。其中光杀父之仇就有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一对不解之仇;伍子胥与平王的一对深仇大恨;郧公与平王的杀父之仇;白公与郑王、子西的生死之恨,相互穿插,节奏紧凑,有条不紊。诚如太史公所说,怨毒对于人来说实在是太厉害了。

伍子胥过昭关,前临大江,后有追兵,与太子胜各自只身徒步逃跑的慌恐,危急之中偶遇渔父的紧张场面,读起来令人心惊肉跳,而他韶关一夜白头的故事,更是万世流传。攻克郢都,没有找到昭王,竟做出“掘楚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三百,然后已。”的疯狂行径,把他多年来忍辱负重,压抑在内心的深仇大恨,突然迸发出来的烈火般的感情,都如泄洪般一泄而出。他头脑清楚,看问题尖锐,深知应父之召必然俱死,故弃小义而雪大耻。如果他象伍尚一样愚忠愚孝,也许我们就不会对他评价这么高了。他能舍小义,成大名,其意志非一般人可比,故后人对他也是褒多于贬,这或许是缘于司马迁对他的美化。他有张弓拒捕,桀骜不驯的一面;也有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虽困病交加、中途乞讨也不忘郢都仇恨的一面;有把自己唯一的宝剑送给渔父的感恩报德的一面;也有因时机不成熟,到乡下种地以韬光养晦的一面,此等做法,让人想起越王勾践,有着坚定信念的能人,都似这般忍耐,深埋野心以在日后一击即中。

伍子胥是有政治眼光的。他多次规劝吴王伐越,分析形势,指陈利害。虽遭伯嚭谗言诬害,但他的形象越显得光明磊落。伍子胥又是智勇双全的人物。他为吴国率兵打仗,为吴王称霸一时,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被赐死前对门客说的一番话,令我震撼:“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这是预言,是现实,是政治远见,是身遭诬害的愤概,也是对吴王昏庸的憎恨!

太史公对伍子胥的志节才敢表现出了极大的赞美与同情,当然,我认为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个人身世的无限感慨与悲愤。诚然,一个作者哪能写尽世上的所有人呢?写来写去,写的还是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无论孤独还是野心,其实都是自己人生某个侧面的写照。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4)

按照《史记·伍子胥列传》(以下简称《伍子胥列传》)的叙述,楚国骤变来临之时,太子建先避难到宋国,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获之后,逃亡的路线是先往宋国,适逢宋国内乱,就与太子建一起"俱奔于郑",之后奔晋。然后太子建在晋顷公的怂恿下又回到郑国,准备作为晋顷公的内应灭掉郑国。阴谋败露之后,太子建被杀,伍子胥携太子建之子仓皇逃往吴国,途中还经过楚国的昭关,险遭楚人捕获,最后在江上渔父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

随后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领吴国的军队攻入楚国首都郢,将楚平王开棺鞭尸,以报父兄被杀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传》关于伍子胥逃亡过程的记录却与《史记》不一样: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后,径直便往吴国去了,并没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曲折才到达吴。关于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与《史记》叙述相仿的是《吕氏春秋》、《战国策》以及《吴越春秋》等书,可是就史实的可信度而言,这些典籍要比《左传》低。

况且,根据《伍子胥列传》所写,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后一程里,竟然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通过昭关、穿楚抵吴,而不是选择从其他国家抵达吴国,也有点不合常理,毕竟昭关地处"吴头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显示,伍子胥出奔吴国,事发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杀,则发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传里,事情的发生顺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杀,然后才有伍子胥到吴。这意味着在同一本书里,传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颇令人迷惑。综上两点,《伍子胥列传》关于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经历这一叙述,在可信度上要打个折扣。

不可思议的是,费无忌和楚平王的对话,以及伯嚭和吴王夫差的对话,在这个传里都写得很详细,尤其是伯嚭在吴王面前中伤伍子胥的那段话("子胥为人刚暴,少恩……愿王早图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挥笔就一大段。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此机密的事情,司马迁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不可能像笔下所写的那样掌握得如此精确。这是史书里面典型的小说笔法,钱钟书先生就以"非记言也,乃代言也"评价《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这一做法,对于《史记》此举,钱氏此语同样适用。

在《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纰漏为数不少,前人已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郭嵩焘的《史记札记》等,都是出类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能降低《史记》的价值,这是因为,《史记》灌注了司马迁刚强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

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5)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xx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一)

《朝花夕拾》小引其中一句话: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童年,是一段充斥色调和欢喜的追念,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是一段酸酸甜甜的人生过程,同时也是最纯真美好的!和鲁迅老师一样,咱们都有着很多回忆!

回想那一件件不起眼的事儿来,事虽然小,但那些回忆是那样觉得感动,因为有了这些回忆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追断求,这样才能成长起来,童年总叫人回想。回想那五彩缤纷的梦,回想起那丫丫学语的时候,回想起刚学走路的时候,第一次踏上舞台的时候,第一次叫出父母时,第一次那一刻刻,那一个个镜头,霎时间浮现在你的眼前。

蓝天下的成长,夜空中的梦想又如在沙滩上堆积起一座座小小的城堡,堆积起在蓝色海边的梦;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在榕树下玩耍,又喜欢在那静静地坐着,听着老人讲那古老的故事,那时的梦是绿色的;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在老家门前坐着,在落叶的秋天里欣赏那一片片穿着金色的叶子在漫天飞舞,那时的梦是金黄色的。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做梦,在梦里走着找不到出口迷宫,一次一次地被锁在迷宫里,心里那么迷茫,在现实生活中,激起我斗志时,那时那梦是火一般的颜色

回忆让世界一切万物变得安静,让人变得放松,让人感到温暖,让你回想起遥远而不遥远的梦,让你回想起在雨中,那雨儿是跳动的旋律。当你摔倒时,一种力量在看着你,让你回想起在蓝天下放飞纸飞机,放飞你一个个让你期待的梦!

时钟只有前进,不可能倒退。童年只有回味和回忆

童年只有回忆,梦只有创造,将来只有拼搏

童年以是过去的事了,只有回忆起那点点滴滴的事,只有积累更多的经验,这路才能走得更远更宽。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童年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它是你一生的开始,拥有着它那你就拥有一生,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它。

梦常常都会变化着,梦是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只有奋斗和拼搏,那才会梦想成真,那才会成为现实。

只有回忆一切都会让你觉得美好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二)

我读了《朝花夕拾》的小引后,了解了鲁迅创作时的心情和书名的含义,鲁迅总是以带着仇恨,激动,痛苦和一种复杂的心情下写下了这篇小说。

我带沉重的心情进入了下一篇《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锁记》《藤野先生》包括《狗猫鼠》中都描述了鲁迅小时候令他难忘的事。

《狗猫鼠》中作者用借物喻人的写作手法讽刺了那些欺负弱小,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org)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的人。

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他却成功了鲁迅用这样的话来表达自己对阿长的尊敬和感激,因为阿长把他渴求的《山海经》买来,并送给了他。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流露出对父亲强烈的爱,虽然有时父亲对他很严厉但他从来没有责怪过父亲。

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作者细致描写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藤野先生:外表不修边幅,生活简朴,却治学严谨,待人真诚,且能正直热情地抛弃民族偏见去关心一个来自落后国家的穷学生。

儿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在异国他乡给予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

文章深刻表达了自己对儿时的怀念,文章曲折的表达了他对现实不满的情绪。

在我的后院,

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

一株是枣树,

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鲁迅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三)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2020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2020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抛砖引玉读后感


抛砖引玉读后感(一)

前段时间,朋友吹牛吹高了,他大言不惭来了一句:我抛了一砖,没引来玉,到是把大伙砸晕了我大笑,接着他的话说:噢,要是我也在,肯定是第一个晕的。

对呀,这句话说起来让自己开始有些怅然了,我被别人的砖头砸晕过多少回了呢?就算是没有晕得彻底,也是很麻木地迅速忘记那种触痛了。

这样联想起抛砖引玉这个词来了。据说抛砖引玉出自《传灯录》,相传唐代诗人常建很仰慕赵?,认为他的诗比自己写得好,总想拜得他的诗作奥妙,但是他没有登门求访,却用了一个很特别的方法:一次他听说赵?要去游览苏州的灵岩寺,就先在庙壁上题写了两句,赵?见到后,不知怎么就如了常建的意,提笔续写了两句,而且比前两句写得好。常大诗人当然是计谋得逞,如获至宝了。后人便称此做法为抛砖引玉。

古人真的是很聪明呢,且不必去比较两位诗人的水平到底孰高孰低吧,反正我只是认得一个常建,而不知赵?何许人也,这或许就印证了不管起点高低,真正想求得进步的人终究会更有所成就吧。而悲哀的是,古人为求得一玉,要挖空心思来想这样刁钻无奈的方法,而如我一样身处各类资料门可罗雀,各界信息四通八达的当代社会的许多人,从来不必担心找不到自己需要学习的信息资料,却在这布满先进与高度文明的知识空间里,生生地等着,闷闷地被一个个横空飞来的砖头砸得晕晕忽忽,不明所以。

我常常听许多身边的人感叹,活得好碌碌无为啊,我要去做点什么呢?是呀,人生短暂,我们需做点什么呢?

我们常常沐浴在伟人的教诲里,他们在倾其一生的追求与奉献中艰难地探索出世间的真相,人生的价值。他们还有如爱迪生模仿母鸡孵蛋来思考蛋变成小鸡的原理,牛顿被一个苹果砸到之后发现了万有引力这样生动、朴实,似乎就发生在昨天,发生在你我身边的例子来激励每一个人,那一句句在历史长河中唱出遥响的绝响,虽历经千载沧桑仍熠熠生辉的真理,其实早已是被抛在时间的永恒空域里,引领出一大片百家争鸣,繁花竞妍的大好河山的引题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的身边不断涌出优秀的突出的人来,他们都是在理论与实战的夹攻训练中得道成材的人,他们为我们做出了绝好的榜样,这也无不是最真实、最亲切的表例;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就像庄子,被自然所启示,在自然中超世脱俗,从而衍生出自己的一片精神天地,这自然的一草一木,身边的一颦一笑无不可成为我们思维的灵感,创造的源泉。

抛砖引玉就是予以启示,这个词包含着启发和示范,为求得一种后续的发展力量。每个领域,不论是高端的,(.org)还是或许我们最熟悉的东西,都是靠着一代又一代的延续而蓬勃发展的,我深知我们需要学习的,需要通过借鉴达到创新的东西,有很多。也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吧。让我们用最好奇、最敞开的心,接得那些前人留下的,自然赋予你的珍贵礼物,用满满的自信引出一片玉石翠锦,一片繁华还看今朝的春天吧!

抛砖引玉读后感(二)

《抛砖引玉》这个故事讲的是唐朝有位诗人,名叫赵嘏,诗才很高,当时还有一位诗人,名叫常建,他的诗写的也不错,但是他自己并不满意,而对于赵嘏的诗,却非常佩服。一天,他听说赵嘏要去灵岩寺游玩,就先到寺里,在墙上提了两句诗,想引出赵嘏的好诗句来。后来,赵嘏果然续了两句,比常建的前两句更精彩。人们说,常建采用的是抛砖引玉的办法。

我觉得一个人要虚心学习别人、听取别人的建议,隐藏自己的长处,在不经意间引出别人的优势,就像常建一样。或者以伯乐的心态发现千里马,这样最好!

《伍子胥;奇谋战圣》读后感800字


走近伍子胥的风雨人生
春秋末期吴国大夫、军事家,名员,字子胥,楚国人。伍子胥之父伍奢为楚平王子建太傅,因受费无极谗害,和其长子伍尚一同被楚平王杀害。父兄遇害后,伍子胥开始逃亡,一路经过楚、宋、郑、陈、吴等国数千里的奔波,一路历尽磨难,最终逃到吴国,成为吴王阖闾重臣。公元前506年,伍子胥带兵攻入楚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报父兄之仇。吴国倚重伍子胥等人之谋,遂成为诸侯一霸,展示了他的雄才大略与超人胆识。公元前483年,夫差派伍子胥出使齐国。夫差听信谗言,说伍子胥阴谋倚托齐国反吴,派人送一把宝剑给伍子胥,令其自杀。在伍子胥死后9年,吴国为越所灭。书中通过极富传奇色彩的伍子胥一生坎坷经历的描写,再现了春秋时期的一段历史过程,在阅读时没有看一般人物传记时生硬感觉,而是仿佛在阅读一个极其生动的故事一样,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有道是:读史可以让人明智。《伍子胥;奇谋战圣》这本书让读者在体会阅读乐趣的同时,又了解了春秋时期楚、吴、越三国的兴衰发展史。故事中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给人以丰富的人生启迪。伍子胥本人文韬武略,他从小师从神箭手养由基学习武功,武艺过人,同时他又具有超常的智慧,是一位真正的文武双全的英雄。伍子胥原为楚国人且出身名门世家,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太子太傅伍奢时,因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和伍子胥均有治国平天下之能,想把他们一起除掉,大儿子伍尚选择一死尽孝,而伍子胥则选择历尽艰难为父为兄报仇尽孝,忠心但不愚忠,按照自己的想法完成人生目标是伍子胥处理问题冷静客观的一个体现。伍子胥不仅自己是一位难得的人才,而且他还具有超凡的识人能力,他向阖闾推荐多位忠贞不二而又极富才华的贤臣,比如孙武就是伍子胥向阖闾推荐的人才之一,助其成就大业。但是伍子胥虽智慧过人、人生阅历丰富却并没有像孙武一样为后人留下精典、系统的思想精华,可谓是后人的一大遗憾。《伍子胥;奇谋战圣》这本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给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让人在感叹伍子胥坎坷人生的同时,更验证了乱世出英雄这句话,一段这么艰难的人生旅程,却让伍子胥演绎的如此精彩纷呈,真是不得不叫人暗自佩服,伍子胥的这段历史对于那些具有雄才大略但是正承受不幸或是正走在艰难道路上的人们无疑是一种启发,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在这四角的天空下,无数命运的碎片相互碰撞,相互交错。在历史的岁月中,无数的人如尘埃般被风暴湮灭,只是,仍有人在活着,活着,在命运的缝隙中前行。只因为有美好让他们珍惜,有记忆让他们怀念。
福贵,他从富贵走向贫穷,他从虚幻的世界走入现实,家破人亡,没有了支柱的家土崩瓦解,而他,也被抓去不知踪迹。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但在遥远的地区躲避枪林弹雨的他,是否会想到,有一个人,在每时每刻地思念他。
家珍,这个一直默默关怀福贵的妻子,这个与他命运息息相连的女人,同样有着坚强与执着。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丈夫回头的那一刻,等待与丈夫共同前行的那一天,等待着他们共同活着,走向命运的归宿。似那天空中无数流星划过,重重撞在黑暗中挣扎的社会。无数的火光从历史的扉页中迸发,燃烧着那不屈的心。
福贵、家珍,一位是暮然回首的男子,一位是坚强不屈的女子。他们都这样地活着,这样平凡地活着。在贫穷中,在饥饿中,在严寒中,每一次共同微笑,每一次互相关怀,每一次含泪回忆曾经的片段,然后笑着让泪流下。原来,在记忆中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再畏缩。即使被命运的碎片扎得遍体鳞伤,即使生活被一次次悲哀淹没。人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而他们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好好活着。
生活是多变的,当我们为挫折而失落,为困难而烦躁,为打击而放弃,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的背后,有着无数人对你的关怀,对你的付出。曾经,那些在记忆中飞舞的一个个故事,在记忆深处流淌的脉脉温情,让我们在一刹感动,让我们微笑面对明天。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生、死,不仅仅如涨潮时的黑色巨浪,滚滚而来吞没了沙滩上的足迹。它所期待的是一次次破茧成蝶的新生,是一道道生命的脉络。
是那些情感的凝聚,使我们如此坚强。一如福贵夫妇,他们没有在时代中渐渐消失,而是用那平凡的生命,用那平凡的人生,去拥抱我们的心灵。
抬头去看窗外的金色阳光,澄明的天空映鉴着我们的青春。在无数美好的岁月下,有着我们奔腾的身影。
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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