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千千万万篇文章、故事。每一篇文章和故事都教给我一个道理。《蔷薇花与蒲公英》这篇故事的道理却最让我受益匪浅。
在一个女孩儿的花园里,只有两种植物,就是如梦似幻般绚烂美丽的蔷薇花和不起眼的蒲公英。可那个女孩儿却非常偏爱普通的蒲公英,花园里大多位置都用来种植它,而五颜六色的蔷薇花却只有角落那几株,这使蔷薇花很不满。有一天,蔷薇花怒气冲冲地斥责、讽刺了蒲公英一番:骂它丑、骂它没用。一个月后,蔷薇花凋谢了,而蒲公英却依旧绿油油的,种子也那么雪白。
是啊!美丽的外表并不是最可贵的!内在的优秀本质才如玉石、如明珠。正如故事中的蔷薇花,一株株都开得如此鲜艳,可开花的时间又有多久呢?它虽犹如天仙,却仍比不上朴实无华的蒲公英那般拥有顽强的生命力。
班上有个漂亮、富有的女生,她拥有白皙的脸蛋、乌黑的长发和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此,她骄傲、瞧不起其他同学。心思不放在学习上,反而天天注意衣着打扮,又不努力学习,上等的优越成绩逐渐有所下降,渐渐的,成绩在班上成为倒数。而一位相貌一般、家境有些贫寒,学习成绩中等的女生发愤图强成绩冲到班上第一!
假如什么东西都排名次的话,内在本质和谦虚肯定排在前面;而外貌则是次要的。
读完《蔷薇花和蒲公英》结合生活实际,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美丽可有可无,而内在品质与谦虚必有的含义了。
丁立梅的文章,总是像溪水一样潺潺地淌进人的心里。文章中的那个买灶糖的老人担着月白色的灶糖,敲着铜锣,隐隐地仿佛永远都在那几株蔷薇旁,卖他用仅有的四根半手指做的手工灶糖。
老人很黑,青布褂子,鲜活的形象立即映入我的脑海,仿佛能嗅到丝丝缕缕灶糖的甜香。老人是残疾人,但他却用仅有的四根手指做出美味的灶糖,娶上善良的妻子,养活美丽健康的女儿,他的生活安定且祥和。他将女儿培养成裁缝,再也不用像他一样靠卖灶糖维持生计。为了女儿,为了妻子,为了这个家,他尽心竭力,不曾喊过一声苦,脸上总挂着一丝笑容。
老人不吆喝,敲着铜锣进出巷子,像蔷薇一样,活得淡定而从容,不争不抢,默默吐露自己的芬香。文中作者的一句话,至今不能忘怀:当作者知道卖糖老人以前在其他地方卖灶糖时,心里默念道:“噢,那是先甜了那一方人了。”其实不仅使那一方人尝到了甜甜的灶糖,也让他们的灵魂和心灵体验到了甜蜜。
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繁华的事物黑洞一样吸引着人的心灵。无数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繁华消失殆尽,才能从云雾般的生活中醍醐灌顶般苏醒。在迷失了自我以后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是朴实无华的生活,城市再热闹,我们还是照样过着我们的烟火人生,这是梦幻般的城市,但不是我的城市!老人那人性最为本色的一举一动,无不触动着我们的心。
最后一次,作者为老人拍照,他一愣,同意了,看到照片,他只是淡淡一笑,复举起棒槌,当当敲着走远。正如作者所说:“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
几米也说过:向日葵告诉我,只要面对阳光努力向上,日子就会变得单纯而美好。其实,这种明媚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求的吗?
远远的又像听到了老人的铜锣在响,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的,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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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些永远都是善变的,这可就苦坏了那么一群守旧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追求尽管付出了许多,就算条件达成了,却永远都无法得到真正的回报。
在夜莺的眼中,爱情永远是值得歌颂的。有着一群学生,也曾是无比的信奉爱情这个美妙的东西,但是夜莺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染红了一朵火红的蔷薇,想要成全这场美妙的爱情,却被那么一个善变的教授的女儿所完全打破,也彻底改变了那么一群学生的爱情观。
在我的眼里,这全部都是那个少女的错。我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实质上是美好的,但终究有那么一群人,永远追求物质,从来不忠诚于爱情,这应当是爱情最悲哀的地方了吧。如果爱情降临在真正有感情的两位之间,也许这就是最美的结局,但是如果存在一个追求错误的人,则结果会变得很令人气愤。时代不同,爱情的观念,活血也不会一样吧。
总之,爱情永远是令人捉摸不透的一个奇怪之物。
【第1篇】
爱情是个神秘莫测之物,在夜莺与人眼中,它的价值截然不同。
爱情的确是高贵纯洁的。是的,“爱情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在可爱无私的夜莺心目中,它超过生命,比珠宝更宝贵,这才是真正面目的爱情,让夜莺为之付出生命。
然而,爱情到了人们手里又怎么样了呢?对于大学神来说,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用珠宝买来,更不比生命了,只是可以用来玩玩所以把也夜莺生命换来的红蔷薇扔掉,不屑一顾;对于少女,它就像一片浮云,一阵微风就可以扫得一干二净,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对于现在的人们,“爱情”随处可见,不值一谈。这些可怜的人们啊,也应所理解的才是真爱,是亿金难求的。现在想想,文中的红蔷薇不正是真爱对人们的血的哭诉吗?
真正的爱情是这样难得,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尊敬……这些已成为人们的奢侈品,作为智慧生物,这何尝不是自作自受的表现呢?
【第2篇】
夜晓朦胧,夜莺血啼,用生命换来一朵红蔷薇,牺牲了自己,化作蔷薇,最后她的生命被碾在地上,成全不了别人,最后无辜了自己。
夜莺是一个情痴,为情所狂,即使是对他人的相恋,也是一样,却最后痴成了爱情的傻子,以至于分不清爱与喜欢。
学者是一个路痴,在相恋的路上,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别人,模糊了对方的心。
女主人公的精神更是低劣,败金求爱,但,那是真爱么。
试想今天,又有多少爱情的傻子“。
试想今天,又有多少人携手共春秋,青天对绿湖?
试想今天,又有多少冒失鬼落入爱情的陷阱?
爱是永远,但是喜欢,却是片刻,正因为如此,无数的“片刻”,组成了“永恒”的真爱。
【第3篇】
夜莺和学者对于爱所做出的不同的付出,不由得引发我们的深思。难道我们对于爱的理解连一只小小的夜莺也不如了么?
爱情是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也是最纯真的东西,但是那位“美丽”的女子,却为了钱财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让的那位学者在一旁独自憔悴了。
夜莺可以为了爱情而丧失自己的生命。用锋利的玫瑰刺刺尽自己的胸膛,而那个所谓的学者,却根本就没有懂得何为爱情,他根本就没有资格有谈论任何有关爱情的事。
所幸我们这个社会,对与爱的理解还是正确的。虽然还是有少数人以爱情为利益牟取暴利,但是还是有那么多的真正理解享受爱情的人,在不断的加强对爱的理解,化爱情为亲情,一生一世,至死不渝。
我们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因为有爱所以存在,所以作为这个世界的一员,我们那更应该维护爱,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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