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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中国作家作文500字——鲁迅。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我最喜欢的中国作家作文500字——鲁迅”,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第1篇】

若问我喜欢哪一部书,我说不上来,若问我喜欢哪一部电影,我也说不上来。若问我喜欢哪位明星,我还是说不上来。但若问我喜欢哪位作家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鲁迅”。

我之所以喜欢鲁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几年前我在学习中接触到了鲁迅的代表作《朝花夕拾》,从此便知道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作家。我查阅了许多关于鲁迅先生的资料,详细的了解了他也逐渐喜欢上了他。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来改名为周树人字豫才。1918年用“鲁迅”这个笔名首次发表了《狂人日记》。同样他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鲁迅先生一生在文学创作,思想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巨大贡献,但他的人生是特别悲惨。祖父入狱,父亲重病,别人瞧不起,一直都父亲死这种状况也会发生改变。在八年级我学到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此篇文章中记叙了鲁迅先生赴日本留学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也改变了鲁迅先生的一生。在课间观看日俄战争教育片时,看到那些赴日留学的中国男青年表现出来的兴奋以及热烈欢呼,鲁迅先生深受刺激一日决定从弃医从文,要唤醒国民的精神,要用笔杆子来救中国,于是去了仙台。

通过学习和阅读,我发现了鲁迅先生的写作特点就是选材独特,视角独特和追求极致。语言风格含蓄、简约、凝练。鲁迅先生的小说具有鲜明的阶级观念,生动的文学性以及丰富的艺术特点,这也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重大原因之一。鲁迅先生的文章大多都含有讽刺、批判和揭露意味,把社会最黑暗的一面,以文学创作的方式展现给我们,让我们铭记历史。

鲁迅——一个“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作家,一个“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作家,我深深喜欢你,并在前进的路上以你为榜样!

【第2篇】

“鲁迅”这是一个大家都不陌生的名字,他的头发一根一根的直立起来,和他顽强倔强的性格很像,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胡须--浓密极了,像极了隶书的“一”字。一袭长衫,一只烟斗是鲁迅先生的标志性打扮。他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他奋斗一生,写出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被人们誉为“民族魂”。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鲁迅是正直无私的智者,鲁迅是黑暗社会中的一盏明灯,鲁迅是一把向封建落后势力开刀的锋利匕首。他曾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用冷漠不屑的态度去对待反动派的指责谩骂,却甘愿像牛一样为人民服务,深切的表现出鲁迅先生的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毛泽东曾给予鲁迅极高的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并且对鲁迅的文化思想多次表示大力的支持。

有一个日本人告诉冯雪峰,全中国只有两个半人懂得中国,一个是蒋介石,一个是鲁迅,半个是毛泽东。毛泽东听后哈哈大笑,然后沉思着说:“这个日本人不简单,他认为鲁迅懂得中国,这是对的。”鲁迅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他曾说过:“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他的作品剖根揭骨,冷嘲热讽用现实主义手法描摹那些草木般无声地产生、无声地消失、在几千年的中国旧文化中受尽侮辱和损害同时自己也在损害和侮辱着他人的普通中国人,在形式上取大家常见的各种普通人的典型事例,鲁迅先生的文笔犀利有傲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就是鲁迅,爱憎分明,不计名利,关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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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中国作家作文600字——三毛


第一次看到三毛女士的书是在初一时,母亲极力给我推荐《撒哈拉的故事》,于是买来看了。这么一看,竟不可自拔了起来。

书里的故事十分有趣,讲的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居住时的故事,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篇《沙漠观浴记》,写了居住在沙漠中的人一年一次的洗澡的趣事,三毛把她们洗澡时的举止、动作描写的活灵活现,把她们见到自己时的异样眼光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不由得笑的涕泪直流,在床上直打滚。

初次见面,三毛女士是一个明朗自由的人。她有着自由的灵魂,一路欢声笑语,好不痛快。

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写的是三毛青年时的故事,书中包含着她青春时期的困惑和在异国读书的勤奋,她这样写道“我是依靠父亲伏案工作来读书的孩子,在这种压力之下,心里急着一个交代,而且,内心也是好强的人,不肯在班上拿第二。”书中的美词佳句并不少,而这句并不起眼的话却被我用红笔特地圈了出来,总觉得感同身受,时时提醒着我。正如三毛曾经采访过的萨林纳先生说的一句话:“一个人若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这句话,我也总是一直记在心底的。

这时的三毛女士在我眼里看来是可亲可爱的,在她的文章中,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仿佛与她谈话一般。

又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和《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对三毛女士的热爱又深了一层。无论她在丈夫去世后的的那份深情,抑或是对旅行的意义的思考,都在行云流水的文字中描写的淋漓尽致,她总结道:“世界上的事情本来便是恩怨一场,怎么算也是枉然,不如叫它们随风散去吧!”虽然自己心中仍是不舍,却收拾收拾行装便去游遍万水千山,这是多么叫人羡慕的事啊!

我终于明白了!三毛女士是一位温柔细腻而又自由自在的人啊!她给予了我快乐!给予了我鼓励!给予了我对生命的思考!

三毛女士去世已二十六年有余了,而她那份对自由的向往,对爱情的追求,却将永远永远地保存在她的书中!我轻轻地哼着歌: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鲁迅作文500字


【第1篇】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题记

我一生中最敬重三位作者:他们是:冰心奶奶、巴金爷爷和鲁迅先生。在这三位之中, 我最崇敬的非鲁迅先生莫属了。无论是《阿Q正传》、《朝花夕拾》、《野草》又或是《狂人日记》,都是我的最爱。当然,我喜欢鲁迅先生并不只是被他独特的写作风格所吸引,更多的是因为他的作品以及他本身为我们带来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鲁迅先生留给了我们什么?鲁迅先生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巨大的财富,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物质上的财富是有限的,无论你有多少金钱,或者金山银矿,总有一天金山会消失,银矿会枯竭。但是鲁迅先生留下的这笔精神财富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有人说,鲁迅先生是一名伟大的战士。的确,他的一生都在为革命而战。但他不是用武器战斗,而是用笔,用笔而战!多么振奋人心啊!鲁迅先生用他那充满热血的一个个字 ,一句句话语,唤醒了一个个中国人。当新中国还在沉睡之中,帝国主义的黑暗依然笼罩着旧时代中国的天空时,是他!拿着一支笔孤军与十几亿人民作斗争;是他!独自站出来面对人们的斥责与谩骂。这就好像他所说的一句话:“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心是炙热的、充满力量的,因此他的文章、句子,甚至每一个字,都是充满了力量的。

是啊,鲁迅先生一生都是伟大的。虽然他的一生的确短暂——生命的分分秒秒都在与帝国主义抗争,何尝不是短暂的呢?如果我们这些中国同胞是顽固不化的冰块,那么鲁迅先生就是一团熊熊燃烧、永不停息的火焰,把我们的心给融化了。他成功了,他笔下的巨作成功地把我们唤醒了。

如果没有他,帝国主义者依然是中国的霸主;如果没有他,我们还在苦读复杂难懂的文言文;如果没有……

【第2篇】

在我眼中,他就像一个旧式的热水瓶----外表具有一对冷眼,内蕴一腔热血。他就是鲁迅先生!我最爱的作家。

他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位巨人,他的文学作品,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他很瘦,不高,他总穿着一件旧大衣。

起初,他想成为一名医生,挽救人们的生命,他学医,但后来,他发现中国腐败、迷信的思想蔓延厉害。于是写下了一篇篇讽刺的小说,他抨击社会习俗、信仰,用他的笔头指向丑陋的社会。

在我的眼中,鲁迅先生又是轩昂不屈的。唯其不屈,才会招来更多的忌恨与敌视,遭遇更多的明枪暗箭,成为众矢之的;唯其不屈,才难以从他那里找到丝毫的奴颜与媚骨;唯其不屈,才能在万马齐喑的世界里树起一座丰碑,成为中国的脊梁!唯其不屈,才能在积贪积弱的旧中国里,撑起我们中华名族的大旗奋力呐喊,铸成不屈的民族魂!

我喜欢鲁迅。我喜欢阅读与写作,可能我写出来的文字比较笨拙,但是我依然会拿起笔尖来表达我的情感!我经常写一些闲言碎语来表达我对生活的热爱,也会在闲暇之余发表是我的感言,更会在我感慨之余,表达我的志向!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像鲁迅一样伟大的人。因为我没有很好的文学天赋,因此我花很多时间去阅读与积累以及写作,来提高我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是我的英雄,我对他怀有深深的感激之情,因为我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精神还是品质,我想,都是我需要学习的!作为一个学生,我更多的应该对先生的敬仰与爱戴,做他思想的传承者!

我也相信我会成一个伟大的人!如鲁迅先生一样锋芒毕露的人!一个有着民族责任感和民族责任心的人!

我最喜欢的中国作家作文——三毛(读后感范文)


第一次看到三毛女士的书是在初一时,母亲极力给我推荐《撒哈拉的故事》,于是买来看了。这么一看,竟不可自拔了起来。

书里的故事十分有趣,讲的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居住时的故事,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篇《沙漠观浴记》,写了居住在沙漠中的人一年一次的洗澡的趣事,三毛把她们洗澡时的举止、动作描写的活灵活现,把她们见到自己时的异样眼光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不由得笑的涕泪直流,在床上直打滚。

初次见面,三毛女士是一个明朗自由的人。她有着自由的灵魂,一路欢声笑语,好不痛快。

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写的是三毛青年时的故事,书中包含着她青春时期的困惑和在异国读书的勤奋,她这样写道“我是依靠父亲伏案工作来读书的孩子,在这种压力之下,心里急着一个交代,而且,内心也是好强的人,不肯在班上拿第二。”书中的美词佳句并不少,而这句并不起眼的话却被我用红笔特地圈了出来,总觉得感同身受,时时提醒着我。正如三毛曾经采访过的萨林纳先生说的一句话:“一个人若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这句话,我也总是一直记在心底的。

这时的三毛女士在我眼里看来是可亲可爱的,在她的文章中,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仿佛与她谈话一般。

又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和《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对三毛女士的热爱又深了一层。无论她在丈夫去世后的的那份深情,抑或是对旅行的意义的思考,都在行云流水的文字中描写的淋漓尽致,她总结道:“世界上的事情本来便是恩怨一场,怎么算也是枉然,不如叫它们随风散去吧!”虽然自己心中仍是不舍,却收拾收拾行装便去游遍万水千山,这是多么叫人羡慕的事啊!

我终于明白了!三毛女士是一位温柔细腻而又自由自在的人啊!她给予了我快乐!给予了我鼓励!给予了我对生命的思考!

三毛女士去世已二十六年有余了,而她那份对自由的向往,对爱情的追求,却将永远永远地保存在她的书中!我轻轻地哼着歌: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作文450字---鲁迅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革命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 ,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和开山巨匠。

1881年9月25日,鲁迅诞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七岁入私塾,12岁时往三味书屋跟从寿镜吾先生读书,1902年2月,由江南都练公所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8月往仙台入医科专门学医,后来认识到改造国民精神,是当时第一需要的,于是弃医从文,希望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1918年1月,他参加《新青年》改组,5月,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片白话短篇小说《狂人日记》。成为五四时代的一声惊雷,唤醒了很多人的积极批判意识和革命意识。

毛主席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就是新生命的方向。”不幸的是,在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享年56岁。鲁迅先生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辉煌的一生,也是伟大的一生!

鲁迅先生曾写过一首《自嘲》诗,其中有两句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写下了800多万字的著译,他的《呐喊》、《彷徨》、《野草》、《朝花夕拾》等许多作品一版再版,被翻译成英、俄、德、法、日、世界语等多种文字,享誉全球。《鲁迅全集》是他留给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之一,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他的存在让我们国人不再彷徨。他用一生的精力书写了两个大字:不朽!

鲁迅先生曾接受过一位记者的采访,记者随口一问,问鲁迅先生喝咖啡吗?鲁迅先生却说,在别人学习的时候我在学习,在别人喝咖啡的时候我还在学习,这样就算你比别人基础不好,但是你努力了,尽管结局没有那么美好,但是至少付出了行动,你收获了知识,就不会留下遗憾。是啊!鲁迅先生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窗外阳光明媚,而我却偶遇迷茫,不过幸好有鲁迅先生在前方照亮我前行……

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鲁迅作文400字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作家是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这一生都是在为人民而奋斗,而他的笔就是他最强大最有力的武器。在平常人的眼中,一草一木、一花一石、一人一事,他们所关注的往往只是事物的表象,而鲁迅先生不同,在他的眼中看到的并非单单是事物的表象还有事物的本质。他曾用忧愤深广这四个字来概括自己的作品的基调。对于任何人,任何事,鲁迅先生都是抱着怀疑的心态去对待的,通过表象显现出本质,却又怀疑这表象,这似乎是矛盾的,但是却使鲁迅将凡事看得更为清晰透彻,本将这异于常人的想法赋予诸文。他的笔如同手术刀,将表面的血肉层层剥开,揭露其中隐藏的内涵,他的笔是他最强大最有力的武器,与封建社会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为中华之崛起做着奋不顾身的开拓。

但是鲁迅先生最令我佩服的是他那颗纠结的近乎扭曲却又极其坚定的心。我在《呐喊自序》中写道:鲁迅这是一边要积极地给予新青年们战胜黑暗的勇气和信心,一边要消极地面对那令人窒息的黑暗。我在《孤独者》的阅读笔记中写道:鲁迅之所以为鲁迅,正是因为无论现实多么黑暗,他的内心多么消极,都可以坚持着命运与作斗争。

但是鲁迅先生也是因为这样子过度的劳累才是自己患了胃疾,但是他仍然为着人民而写作,为着国家而奋斗,他对国家的热爱始终是坚定的,可以说是毫无动摇,也正是这一点,是他一直为了中国做小说,为了人民而做小说,只有这样强大的内心才受得起民族魂这份荣誉和嘉奖。其实他并未离我们远去,一直在我们心里在我们的心里。

我最喜欢的作家 (550字)


我最喜欢的作家,那非J.K.罗琳莫属了。她有一头金色长发,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浅浅的小酒窝,笑起来就会露出那整齐洁白的牙齿。罗琳生于1965年7月31日,算起来已经49岁了。

她最着名的作品就是《哈利波特》了。这一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67种语言,在全球发行了4亿册,这足见她在全世界孩子们心中的地位了。《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通过自己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打败了伏地魔。这本书是魔法类小说,不过它好像真的被施了魔法一样,画面感极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精彩的魁地奇球比赛、一根根充满魔力的魔法棒都能鲜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连里面的人物我都能清楚的想到他们的样子。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人的心情随着情节一起一伏。每次读到哈利的伤疤阵阵剧痛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看到邓布利多校长慈祥的笑脸,我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想到伏地魔那苍白而恐怖的面庞,我的心情又变的不安起来

罗琳的《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也不小,它让我明白了:我们不仅要有好奇心,还要勇于探索,探索之后就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J.K.罗琳,一位美丽而又充满想象力的才女。

五年级:王佳誉

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作文600字


曹文轩,中国儿童文学作家,在新西兰获得“国际安徒生奖”。

在曹文轩笔下,《青铜葵花》中,描写了一个女孩葵花因为机缘来到了青铜家,聪明且心地善良的青铜意识到家里只能供一个人读书,便把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生活,在风雨中卖鞋,而葵花也能吃苦,每次考试都取得了好成绩,不与他人攀比,不增加家庭的负担。但在12岁那年,葵花回了原本属于她的城市,此后,男孩便常遥望芦荡的尽头,希望女孩的出现。

《青铜葵花》中,他们经历了苦难,但他们却从未向生活低头,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世界里,他们乐观,天真,向上的活着。

他们真诚、友好、谦让、懂事,每个人都在为这个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虽然对这个家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

他们在生活中失去了许多重要东西,比如说家里那头赖以生存的牛和相依为命的奶奶,但他们从未被打倒,依旧自信的挺直腰板,坚强的活着。

《青铜葵花》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美,一种互帮互助的美,一种甘愿奉献的美,一种团结友爱的美,一种拨动心弦令人无法忘却的美。

而曹文轩的另一本书《草房子》里,则讲述了一个男孩桑桑的故事,讲了一段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却的一段小学六年的时光。

桑桑是一个淘气又善良,细腻而又鲁莽的人。他为细马放羊,为自己的鸽做任何力所能力的事。他背着妹妹上长城,父亲背着他求医、打猎。《草房子》里,无不透露出这是个贫苦但是却很温馨的家庭。

曹文轩的作品中,都充满着他对美的荃释,他笔下的故事曲折而又感人,在我们现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关系日益疏远,情感日益淡漠的世界里,他的故事也显得弥足珍贵。曹文斩的作品有一定深度,又适合儿童,也适合成长中的青少年,他的故事震撼人心,虽说很多是生活中的小事,却总在不经意的瞬间触动心灵。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

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林清玄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第一次接触林清玄是从懵懂无知的小学时期说起,因为感伤的故事让我铭记在心。

亲人的离开,让作者明白珍惜时间,与时间赛跑,珍惜眼前的人。也因此让我留意他的每篇文章。林清玄是台湾重要的新生代散文家,散文创作深受禅宗思想的影响,其作品往往包含禅宗思想,他的笔风简谱、清新、脱俗、空灵流动,具有诗性之美。

林清玄用自己独具特色的写作风格 ,和他淡泊名利、清新脱俗、清幽而又温暖性格深深地吸引了我。曾读过林清玄的《心的丝路》,知道成长的途中注定经历坎坷,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没有什么值得后悔与得意一生的事,而唯一能做的是不断做好自己,自我反省,取长补短;而不是一味地只在乎别人的看法,做最好的自己,我想这应该是林清玄通过独特风格带给我的一些想法。

“没有绚烂过的人,没有资格评论美,”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为别人而活,作者的解读让我眼前一亮,“为别人活着,活到忘记自己痛苦的地步。”这是生命的真谛,也是伟大生命的意义。在书中,作者提到泰戈尔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而又将它解读成美是一种承担,生命是一种承担,也是一项责任。

有不少人认为林清玄的文字值得花大量时间和着喝一杯清茶,伴随清茶的幽香,去细细品味独到的见解,他用一颗菩提之心评论人世间万物,用清新脱俗的文字散发文学的魅力。林清玄的“菩提系列”清新,超凡脱俗,引人思考,充满正能量,正因为他淡泊名利,与世人不同流合污,有独特见解,让我喜爱。“谦卑的心是宛如野草小花的心,不取笑外面的世界,也不在意世界的嘲讽。”为自己而活,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不在意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就算十分不起眼,卑微的活了一生,也不为别人活着。

有人曾用“清楚而温凉”形容他的作品,他用富有正义、脱俗的文字唤醒人间的真善美。

“以清静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林清玄的禅宗思想,超凡脱俗,菩提之心让我在成长的路上不再孤单,不再轻易放弃,就因为这样,让我深受喜爱。

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作文(精选范文)


曹文轩,中国儿童文学作家,在新西兰获得“国际安徒生奖”。

在曹文轩笔下,《青铜葵花》中,描写了一个女孩葵花因为机缘来到了青铜家,聪明且心地善良的青铜意识到家里只能供一个人读书,便把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生活,在风雨中卖鞋,而葵花也能吃苦,每次考试都取得了好成绩,不与他人攀比,不增加家庭的负担。但在12岁那年,葵花回了原本属于她的城市,此后,男孩便常遥望芦荡的尽头,希望女孩的出现。

《青铜葵花》中,他们经历了苦难,但他们却从未向生活低头,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世界里,他们乐观,天真,向上的活着。

他们真诚、友好、谦让、懂事,每个人都在为这个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虽然对这个家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

他们在生活中失去了许多重要东西,比如说家里那头赖以生存的牛和相依为命的奶奶,但他们从未被打倒,依旧自信的挺直腰板,坚强的活着。

《青铜葵花》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美,一种互帮互助的美,一种甘愿奉献的美,一种团结友爱的美,一种拨动心弦令人无法忘却的美。

而曹文轩的另一本书《草房子》里,则讲述了一个男孩桑桑的故事,讲了一段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却的一段小学六年的时光。

桑桑是一个淘气又善良,细腻而又鲁莽的人。他为细马放羊,为自己的鸽做任何力所能力的事。他背着妹妹上长城,父亲背着他求医、打猎。《草房子》里,无不透露出这是个贫苦但是却很温馨的家庭。

曹文轩的作品中,都充满着他对美的荃释,他笔下的故事曲折而又感人,在我们现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关系日益疏远,情感日益淡漠的世界里,他的故事也显得弥足珍贵。曹文斩的作品有一定深度,又适合儿童,也适合成长中的青少年,他的故事震撼人心,虽说很多是生活中的小事,却总在不经意的瞬间触动心灵。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曹文轩。

读后感大全:我最喜欢的作家


我最喜欢的作家,那非J.K.罗琳莫属了。她有一头金色长发,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浅浅的小酒窝,笑起来就会露出那整齐洁白的牙齿。罗琳生于1965年7月31日,算起来已经49岁了。

她最着名的作品就是《哈利波特》了。这一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67种语言,在全球发行了4亿册,这足见她在全世界孩子们心中的地位了。《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通过自己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打败了伏地魔。这本书是魔法类小说,不过它好像真的被施了魔法一样,画面感极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精彩的魁地奇球比赛、一根根充满魔力的魔法棒都能鲜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连里面的人物我都能清楚的想到他们的样子。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人的心情随着情节一起一伏。每次读到哈利的伤疤阵阵剧痛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看到邓布利多校长慈祥的笑脸,我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想到伏地魔那苍白而恐怖的面庞,我的心情又变的不安起来

罗琳的《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也不小,它让我明白了:我们不仅要有好奇心,还要勇于探索,探索之后就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J.K.罗琳,一位美丽而又充满想象力的才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第1篇】

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第2篇】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00字


【第1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乙乙和丫丫》,其中的两个故事我觉得开心又有道理。

第一个故事的道理是理头发时不能理到一半就逃,因为 理发师会很生气,乙乙也还要付两次钱。乙乙去理发,可是他理到一半就跑走了。乙乙跑呀跑,理发师追不上了,就回了理发店。但乙乙被嘲笑长了小尾巴后又回到了理发店。

第二个故事是乙乙和丫丫发现了一根水管,他们把水管当成了家,雨停了,他们回家了,可是两个洋娃娃还在水管里。第二天,他们的妈妈说你们真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把水管当成家,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否则很容易找不到。

【第2篇】

我最喜欢看的是励志故事丛书,其中,我最喜欢《画蛋奇才达芬奇》一书。

达芬奇的爱好可广泛了,他喜欢唱歌跳舞,六岁时就会表演节目。弹奏乐曲,还能自己作词谱曲,他非常喜欢数学,常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连老师也难回答,他还特别喜欢奇妙的大自然,他常常认真观察小昆虫的活动情况,还从草丛中捉来各种各样的昆虫,他家的地下室几乎成了昆虫的世界。他的好奇心特别强,遇到一个又大又深、阴暗潮湿的洞穴,他一定会进去探险,哪怕是有点害怕。当然,他最迷恋的还是画画,不管是一朵花、一片叶、一只蝴蝶、一座小山还是一只青蛙,他几乎见什么画什么,他还用泥巴做成塑像,作为自己绘画的模型,白粉块、木炭、油彩、颜料都是他的“玩具”,他可以尽情地在地上、木板上涂画。

我最喜欢看着本书了,看那里的内容多丰富呀!

【第3篇】

看书可以增加知识,也能让我们的想象变得丰富、变得活跃。今天我就来为你介绍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有《成语故事》、《昆虫记》、《智慧背囊》、《告诉孩子你真棒》……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有介绍各种昆虫,如蜘蛛、蜜蜂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介绍蜘蛛的那篇文章,里面不仅有漂亮的图案还有丰富的知识,书中告诉我们蜘蛛也有自己的小天地。

书中昆虫界里的小精灵是多么可爱呀!我们要保护它们,和它们做朋友,共同分享大自然的乐趣。

【第4篇】

这个暑假的大部分时间,爸爸都会带我去图书馆看很多有趣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为了解决世人之苦,带着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向如来佛祖求取了真经。

在九九八十一难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讲述真假美猴王的故事,大致的内容是这样的:在取经途中冒出一只六耳猕猴,变成了孙悟空的样子,要捉走唐僧,唐僧用了各种办法都无法分辨真假,就连南海观音菩萨也辨别不出,最后只好请求如来佛祖的帮助,才最后打死了假的孙悟空。

《西游记》里面的故事我都很喜欢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我想读更多的书,知道更多的故事,再把这些故事讲给朋友们听。

【第5篇】

我读过很多课外书,有《一千零一夜》《成语故事》《三毛流浪记》,还有《木偶奇遇记》《十万个为什么》等。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教育书,书中讲述了天文、地理、动物、植物等许许多多十分有趣的知识。它让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力量,让我懂得了大自然的奇特奥秘和动植物的繁衍规律。

比如为什么蜻蜓要点水?蜻蜓点水的目的是为了孵出幼虫,繁衍后代;为什么长颈鹿的脖子很长?长颈鹿为了取食高大树木上的叶子,必须要努力地伸长脖子;还有火山为什么会喷发?向日葵为什么总是围着太阳转?鳄鱼为什么会流“眼泪”?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这些问题,以前爸爸妈妈都没有告诉我准确的答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太丰富了,它激发了我探寻自然万物的热情,增添了我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帮助,我看了好几遍,一直对它爱不释手,我非常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在星期六天,我读了一本书《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讲的是:主人公冉冬阳一个六年级的女学生虽然她不是很漂亮,也不是很聪明才聪明。但人人都很喜欢她,爸爸妈妈老师和同学,这是为什么?因为因为她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女孩子。同学马加父母双双出了车祸,她主动去照顾马加不满一周岁的弟弟小马达。因为此事还放弃了一直梦寐以求的愿望去海南旅游。梅小雅的父母离了婚,她妈妈也下了岗,生活非常困难。冉冬阳竟想到号召同学捐款。资助梅小雅妈妈开杂货店,使梅小雅能够继续上学。冉冬阳还是个孝顺的女儿,她十二岁生日的时候。想到的是自己的生是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于是自己千辛万苦买来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送给妈妈。

由冉冬阳想想我自己,虽然也会帮助同学,可每次都得做完自己的事情之后,虽然我也会帮妈妈,爸爸做家务,可是有时也会推脱,特别的就是生日,总是习惯性的向妈妈爸爸索要礼物,还请好朋友庆祝,爸爸妈妈为我们烧满一桌菜,现在想一想真不应该,我们是开心了,高兴了,可是爸爸妈妈呢?多累呀!

冉冬阳也是个体谅老师的好学生,老师生病了,冉冬阳带领班里的几个同学来看望老师,他们带着装有全班48个人的48朵花和48张贺卡的花篮,表达了同学们对罗老师的关心和想念。罗老师病好了,全班同学长时间的敲击着桌板,敲出一阵阵欢乐的鼓点,以此来表达我们欢迎罗老师的心情。他们这样爱老师,老师又怎么会不爱他们呢?

冉冬阳是同学们的好伙伴,妈妈的乖女儿,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可是读了《女生日记》后,才发现我和冉冬阳相比,还差得远极了。我要向冉冬阳学习,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懂事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女生日记》是一本好书,作者以日记的形式,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感动了我这个和书中主人公一般大的女孩。从中,我明白了聪明漂亮并不是魅力女孩的标志,如冉冬阳般的温柔善良才是女孩最宝贵的品质,同时我也知道了成长即是烦恼,也是一种快乐!

我最喜欢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东西是《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这本书里讲的是: 有一天来了一个名叫泰德司·布林的古怪巫师。他是一个走遍天下的人,走到一个地方就搭一个帐篷。他宣称只要花五毛钱从他那儿买一张带红点的卡片,就可以让你的一个愿望得以实现——只要你能想象到的:财富、美人、名声……都能实现。但愿望不是当场现身的,是在一张卡片上,在那个红点的深处。这只是能够实现一个愿望的卡片,所以他提醒你,想想好,别轻举妄动,然后才销声匿迹,又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搭帐篷,卖五毛钱的卡片。

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

十一岁的波莉不讨人喜爱,是个说话刻薄的坏脾气女孩儿,她的愿望是让大家都喜欢她,希望每个人都向她微笑。她不愿意过普通家庭的普通人的生活,希望很有钱,穿漂亮的衣服,引人注目。但波莉许下这个愿后,只要心有怨言,一开口说话就会发出牛蛙一样的叫声“咕——呱呱——咕咕——呱呱”。现在,她不得不心平气和、彬彬有礼。

罗威娜是个轻浮的女孩儿,她看上了每年两次到镇上来卖农具的亨利·派朴尔,她的愿望是让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当亨利又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 她用手指紧紧地按住那个红点许愿:“我希望……我希望亨利·派朴尔会在巫师树村扎根,永远也不再离开!”结果,亨利真的变成了一棵树,生根长叶子,成了一个永远不能再离开巫师树村的树人,使她痛不欲生。

十六岁的男孩儿亚当,因自家农场干旱缺水而愁眉不展。他又不愿到远处的蜘蛛河去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到处都是水。他要找水,拿着一根树枝当探测杆在路上边走边戳,心里嘀咕着昨天晚上触摸着卡片红点时许的心愿:“我希望我们农场到处都是水,足够洗、刷、做饭、喝的,灌溉庄稼用的,还……能剩下很多!”接下来却发生了可怕的事:所有被他点戳过的地方,都有冲天的水柱喷出,水的确是足够了,可农场却变成湖泊,人们可以开船行驶到任何地方。

三个孩子的愿望都化为泡影,于是生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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