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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过生日》读后感4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许三观过生日》读后感4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故事,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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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400字)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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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org)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202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org)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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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是卑微的,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没有想到许玉兰会让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

毕竟当一乐用石头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闯了祸后,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替一乐赔偿,何小勇夫妇是打了许玉兰耳光的。“何小勇的女人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在许玉兰的脸上,许玉兰回手也给了她一巴掌,两个女人立刻伸开双臂胡乱挥舞起来”,“何小勇上去抓住许玉兰的两只手腕,用力一捏,许玉兰哎呀叫了一声,松开了手,何小勇对准许玉兰的脸就是一巴掌,把许玉兰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许三观卖血为一乐给方铁匠家赔偿后,许玉兰去何小勇家跟何小勇的媳妇也是又打又骂了一场的。

但在是否救何小勇的生命面前,许玉兰虽然嘴硬挖苦了何小勇的媳妇,但还是劝许三观和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试图挽回他的生命。她说“我是说有时候替别人想想,就觉得心里也不好受。何小勇的女人都哭着求上门来了,再不帮人家,心里说不过去。”

恩怨是恩怨,原则是原则。也许许玉兰她说不出来大道理,但是生命原则问题她不含糊。

故事的最后,当许三观因为血卖不出去而在大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孩子不理解嫌丢人,也是许玉兰指着他们破口大骂,说出了这个家一路走来的不易,他们的父亲许三观一路走来为家人的伟大付出。许玉兰破口大骂的这段话,也是让我终于不再提心吊胆,神经得以放松并且嚎啕大哭的一处情节。

这个女人陪着许三观带着三个孩子一路磕磕绊绊纠纠缠缠的走向了新生活,走向了一个可以随心所欲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新时代。

不知道哪里来的印象,我一直以为《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是许三观最后血被抽干而亡,所以看书的时候是越看越紧张。尤其是看到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给一乐治病那里,我真是怕他倒下了,这个家就散了。但还好,这本书是《许三观卖血记》而不是《活着》,它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已经听说好多年了。自从读过《活着》,我对余华那种用近乎冷漠的态度把人物刻画到绝望的风格,有一点毛骨悚然了。

其实单从书名上说,《活着》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毕竟人还“活着”;可《许三观卖血记》听着就恐怖多了,透过书名好像可以看到一个贫穷到绝望的老实人,在苍蝇横飞的土墙之下,让不干不净的针头插入自己粗糙的皮肤吸嗜自己赖以为生的血液,直到染病,直到失血而死。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为何还要读这么沉重的故事!

然而,《活着》的主旨不是赞颂活着的意志,而是让主人公以外的所有人都死去;《许三观卖血记》也不是悲叹主人公卖血致死的悲剧结局,而是一个不读到最后一章,都不知道竟是个happyending的诙谐故事。

说到最后一章,那可真的是点睛之笔。从故事一开始,我就怀着读悲剧的预期,读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猜想此处是不是埋下了什么悲剧的伏笔;接着他们家历经风雨,又总会联想到《活着》中人物在乱世中死去的情节;这种担忧在最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在冰天雪地里卖血到上海的一段达到高潮,我几乎屡次认为,翻过这页,他就一命呜呼了。谢天谢地,最后一章中,“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的名字悉数出现,真是让人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如果作者就在上一章直接辍笔,以许三观卖血而死收尾,那也是说得通的,但那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见最后一章的扭转之功。

我时常想,作者的权力太大了,他们决定人物的生死就罢了,可这种在结尾处神来一笔的行为,可谓以最轻松的加工换取最吸睛的效果的方法了。除了《许三观卖血记》外,我印象中的上一个例子是《琅琊榜》。

记得《琅琊榜》播出后,多少人为梅长苏叹息,甚至从各种蛛丝马迹论证他有没有死。当时,我看到过网上一个一两分钟的片段。那是蔺晨和飞流在喝茶,蔺晨把茶往侧面一递,帘子中伸出了一只接住茶杯的手。虽然那只是一只手(甚至不一定是胡歌的手),没有一句台词,没有一个露面,但它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梅长苏没有死!带着这个happyending,回头再看,所有前期的挣扎都不那么沉痛了。且不论这个视频的原意如何,都让人很感谢那个仅用一两分钟就改变了故事基调的人。

当然,除了由悲转喜的故事,也有由喜转惊的。还记得那篇我们学生时代学过的《喂!出来》吗?整个故事用90%的篇幅描绘了一个万能的无底洞,作文正当人们沉浸在它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干净时,故事却停在了一句天外传来的“喂,出来!”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中。尽管它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们猛然间明白了,这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再回头阅读,字里行间传递的也不再是惊喜,而是一遍遍令人不寒而栗的敲击。

所以作者,你知道了吗?当你写完了整个故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你在结局的宕开一笔,可能改变无数观众的心情。也许他们会突然转悲为喜,从而认为整个故事是欢喜的;当然,也有可能突然转喜为惊,从黄粱一梦中醒来,怅然若失。

说到这里,你以为我说完了吗?并没有。我想说一个“但是”。

在《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自序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书中的人物会自己开口说话,会自己决定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从中领悟到一种玄妙,这种玄妙在我自己创作童话的时候出现过。我曾经一遍遍在键盘上敲下“XXX说:‘……’”,又一遍遍删掉他说的话,或把说话者换一个人。看似这些人说啥全由我一人说了算,但仔细想想,他们会不会其实真的在我的脑中暗暗地提醒我:“嘿,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所以他们的结局,是不是其实也在由他们自己推动,而作者在后期只是在顺水推舟呢?

我既想说“作者,请你们高抬贵笔,给读者一个在情节基础上最好的结局吧”,又想说“作者,人物的结局似乎不全靠你,也靠他们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人性的真实》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第1篇】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第2篇】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第3篇】

简简单单的缩影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第4篇】

穷与爱

今天2016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革?文革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革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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