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我
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里的《我选我》里的王宁,给人一种自我推荐的榜样,很令人佩服。同学们都说很佩服王宁的勇气!
那天准备竞选体育委员,想起了王宁,就问:谁愿意自告奋勇来做体育委员?说说为什么。
小手一下子举起了很多。随便挑了几个学生,无一例外都说:很光荣。
老师选课代表,一看素质,二看有没有责任心,三看管理能力怎么样,是不是真心地学会帮助他人。另外,龙宝新认为,真正优秀的孩子不一定要通过选举产生,一些孩子表达技巧不够,但并不代表孩子对角色服务不到位,班主任应该有个全面衡量。
我们努力给每个孩子锻炼的机会,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孩子的能力是有差异的。适合他的才是最好的。让我们的孩子在自己合适的岗位上,当好自己的官。
所以,我说:那么王宁在竞选劳动委员的时候怎样说的?跟你现在说的一样吗?你准备怎么做?
孩子们这时都改口了:我遵守纪律!我关心集体!
教育学者魏书生认为,一支素质良好、独立工作的班干部队伍能让一个班级充满活力,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魏书生等一批教育学者的倡导下,早在十几年前,学校班干部选拔一改班主任直接任命或凭成绩提拔的做法,而被现在的竞选所代替。
不可否认,由民主选举指导下的竞选给了许多孩子展示自我的机会,但成人世界中一些隐晦的观念也随之侵入到孩子的世界。
孩子一般都认为当班干部是一种荣誉。一直当班干部的孩子如果突然落选,会产生较大挫败感,但一直不当班干部,也不利于孩子集体荣誉感的培养。所以,班干部轮流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一个班能产生多少官呢?
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提任这个或那个职务。
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里的《我选我》里的王宁,给人一种自我推荐的榜样,很令人佩服。同学们都说很佩服王宁的勇气!
那天准备竞选体育委员,想起了王宁,就问:谁愿意自告奋勇来做体育委员?说说为什么。
小手一下子举起了很多。随便挑了几个学生,无一例外都说:很光荣。
老师选课代表,一看素质,二看有没有责任心,三看管理能力怎么样,是不是真心地学会帮助他人。另外,龙宝新认为,真正优秀的孩子不一定要通过选举产生,一些孩子表达技巧不够,但并不代表孩子对角色服务不到位,班主任应该有个全面衡量。
我们努力给每个孩子锻炼的机会,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孩子的能力是有差异的。适合他的才是最好的。让我们的孩子在自己合适的岗位上,当好自己的官。
所以,我说:那么王宁在竞选劳动委员的时候怎样说的?跟你现在说的一样吗?你准备怎么做?
孩子们这时都改口了:我遵守纪律!我关心集体!
教育学者魏书生认为,一支素质良好、独立工作的班干部队伍能让一个班级充满活力,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魏书生等一批教育学者的倡导下,早在十几年前,学校班干部选拔一改班主任直接任命或凭成绩提拔的做法,而被现在的竞选所代替。
不可否认,由民主选举指导下的竞选给了许多孩子展示自我的机会,但成人世界中一些隐晦的观念也随之侵入到孩子的世界。
孩子一般都认为当班干部是一种荣誉。一直当班干部的孩子如果突然落选,会产生较大挫败感,但一直不当班干部,也不利于孩子集体荣誉感的培养。所以,班干部轮流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一个班能产生多少官呢?
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提任这个或那个职务。
今天语文讲了回忆《我的母亲》和《小巷深处》,这两篇文章都是讲了伟大而无私的母爱。第一个母亲的优点十分多,有任劳任怨,爱劳动,性格和爱,很能干,同情贫苦,坚强,渴望光明,有远见,支持革命,深明大义,勤劳简朴,宽厚仁慈。我真为朱德能有一个这么好的母亲感到羡慕。第二个母亲是一位盲人,她虽然不是作者的亲生母亲但她比作者的亲生母亲还亲。为了让作者能过上好的生活,日夜操劳,可是作者却一次又一次的伤透了盲母亲的心,盲母亲不怪她,还悄悄地为作者送生活费。这对一个盲人来说是多么的困难啊,但正是因为她的爱女之心,克服了,一切一切的困难,可见母亲是多么伟大的啊。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防止将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语文课本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最近,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写出了“我”的家人对待于勒叔叔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既有趣又感人。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后来改邪归正了。他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他写信告诉“我们”说,他在外面发了财,这成了“我们”全家人的希望。一天,“我们”全家人出去旅游时,在一条船上看到了于勒叔叔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后来,父母怕他会拖累“我们”,就远远地躲开了他。从此,“我们”与于勒叔叔失去了联系。
读完之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呢?本文主人公的父母在得知于勒叔叔发财后十分想念他,而得知于勒叔叔身无分文、穷困潦倒时居然不认他。他们为了金钱不顾亲情,实在是可憎可恨!
我认为,金钱固然重要,但浓浓的亲情更为重要。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关爱。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
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精彩的语文课
敏
今天,语文课上章老师给我们上了《穷人》这篇课文,作者是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 当时的时代背景。
列夫·托尔斯泰生存的环境是当时俄国的黑暗时代,那个时候只有贵族人民才会拥有土地,家里没钱的人就没有土地,生命都受到威胁。 列夫·托尔斯泰是一个看不惯那些常常欺负老百姓的人。所以写了《穷人》这篇文章。
章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当时俄国的环境,在俄国一年四季都会很冷。所以,冻死的、饿死的不计其数,尤其是到冬季的时候,不穿点厚的衣服都会冻死。零下几十度的温度,汹涌澎湃的海浪都被寒风呼啸的威胁下乖乖地结起了冰来,何况说人呢?列夫·托尔斯泰想用自己的作品感动贵族人不要欺压老百姓,唤起他们善良的本性,而反抗沙皇的邪恶统治。留下了几部经典名著如《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以及自传小说三部曲《童年》、《少年》、《青年》……
章老师说,列夫·托尔斯泰写的《穷人》这篇文章,文章里没有出现一个穷字,但都从文字中体会到了那种骨子里透出的穷字。这就是作家的风范。虽然桑娜家里很穷,但有一个特点,就是人穷志不穷。
列夫·托尔斯泰写的《穷人》这篇文章里面,使我深受感悟。桑娜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们的道德和品格和精神上却是非常地富裕。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穷没关系,但是你的道德和品格穷,那就有问题。
《窃读记》我们五年级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很深。
这篇课文写的又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因为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小心翼翼而又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读书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所以我也想每天也是急匆匆地离开学校,赶到书店读书。可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好好地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呀!
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很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的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书的知识的海洋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因为谁拥有知识,谁就是学习上的富翁,所以我愿意成为学习上的亿万富翁!
读《不耻下问》有感
今天,天空中下起了毛毛细雨,这时是读书最惬意的时候,可不能错过啊。于是,当我写完作业后便拿起了一本《成语故事》的书,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里面有一篇《不耻下问》的成语故事,特别让我深受启发。它主要讲述了春秋时期,卫国的大夫叫孔圉,他聪明好学,勇于向地位和学识不如自己的人虚心请教,而不会感到丢脸,受到人们的好评。他死了以后,卫国的国君为了表彰他,并让后人学习他的好学精神,就赐给他一个文的谥号。 啊,孔圉那种勤奋好学,为人谦虚德尔精神真的很值得我们后人去学习。有句话说得好:问常常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市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老师的嘴里也常念叨着:善问的孩子比成大器。可能是因为老师的一番话,使得我们班出了几个爱问家,有时连芝麻丁点的琐事,也要向老师问得个清清白白! 而我,可没有他们那么大的勇气,总觉得向老师或是向学识差的人请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应此,当我遇到问题需要解答的时候,很少去请教学识差的人和老师,最多也只是问问成绩好的同学罢了。 但看了这个成语故事后,我明白道:向别人请教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而是对知识充满好奇的态度,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不管你请教的那个人年长年幼,地位高低,只要他确实能给你启发,给你帮助,都可以成为你的老师,都应该向他请教。古人说的能者为师就是这个道理。 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从今以后,我再遇到问题,就要大胆的向别人请教,即使说错了也没关系。 许亮琼
课文简介:《圆明园的毁灭》是人教课标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七单元第21课的课文,也是北京教育课改版小学五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10课的课文。这样写是为了通过昔日圆明园的辉煌壮观来让读者记住屈辱的历史,增强读者的民族使命感,激发热爱祖国灿烂文化的感情。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紧扣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文章围绕匆匆展开叙述,先写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再写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作者思绪万千,由景及人,叹息不已。最后,作者发出内心的感叹。文章的特点:一是结构精巧,层次清楚,转承自然,首尾呼应;二是文字清秀隽永,纯朴简练;三是情景交融,无论是写燕子、杨柳、桃花,还是写太阳,都与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的感叹融为一体,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感到无奈和惋惜。
语文课文《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400字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我如怒火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圆明园有着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它建筑宏伟,闻名于世,与其它园林相比,别具一格。里面有蓬莱仙境,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身临其境,犹如到了仙界神游。可这一园林的艺术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被英法联军掠空后烧了个一干二净。
英法联军真是可恶之极,这么残忍的手段也只有他们能做得出来!他们有什么资格去随意践踏、侵略我们的圆明园!我心里燃起了愤怒的火焰,真想一拳抡到那些可恶的法西斯身上。
面对敌人,我们中国人当初退缩了。但现在,中国的字典里没有退缩这个词,没有后退这个词。只有强大的力量才能不被人欺负,不让祖国受到欺凌。这个道理深深印在我心上,中国人太懦弱了啊!
看到火烧圆明园,我不由得想起近日日本跟中国争夺钓鱼岛的事件。日本人本来连去中国领土的资格都没有,他们凭什么去争钓鱼岛,他有什么资格去争钓鱼岛!现在,我们中国强大了,我们更不会让你们这些可恶的侵略者来中国领土。中华民族已经强盛了!中国人民也振作了!随时准备迎接战斗,保家卫国!!!
我们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还有什么话比这句最简单的话更能表达我此刻的全部思想情感呢?
语文课文《匆匆》读后感400字
时间,一去不复返。就如作者所说: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又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一些事物有再重来的时候,可日子是不可以重来的。作者的日子已经流去了8000多个,我的日子才流去快4000个,哎,有时候想起来还很惊讶,不知不觉就长大了,感觉我才刚刚入学,还是个小孩子。现在已经12了。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成为 让时间溜走的借口。作者的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们的日子是:在玩电脑时,时间从啪啪响的鼠标傍滑过;在思考时,时间从脑海里闪过;在聊天时,时间从键盘的空隙里跳过。时间总是不停,就不能歇会儿。
我们不想让时间白白的走掉,就利用好现在的时间,不让它白白的走掉,否则,我会后悔的,你不也一样吗?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语文课文《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文/吴瀚
在语文书的115页上,有着这样一篇课文:这篇课文写了我们祖国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它叫作圆明园。在当我翻开这一篇课文时,我的心中突然间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那种悲伤和仇恨一起交织在我的脑子里的感觉,不可言喻......
圆明园地处北京西北郊,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它是由圆明园,万春园组成,也叫圆明三园。圆明浓缩了我国各地最有代表性的风景名胜,全园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颂,这一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五十多年的时间才建造出。圆明园中有许多建筑,比如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乡村野.....这样如此庞大、精致美丽的圆明园,怎么不能称得上我国的皇家园林呢?!
可是到了1860年时,让无数人愤怒的事情发生了!英法联军入侵北京,闯进圆明圆,他们把一切能拿走的东西通通掳走,一件不剩,拿不走的,就把它们砸破,敲碎。同时,为了销毁罪证,在10月18日到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放火烧了圆明园,大火一直烧了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天空,我国这一园林的珍贵宝物,艺术的瑰宝,建筑的精华,就这样被大火烧的灰飞烟灭。我对敌人有着无比仇恨!我国这座举世闻名的建筑就这样被侵略者们毁于一旦。
这些侵略者对我国圆明园的所作所为是如此残忍和灭绝人性,是我们应该铭记终生的事情!侵略者太可恶了!
如今的圆明园已失去了往日的辉煌,我感到悲伤和惋惜,但是它还是我们祖国的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永远无法改变!我要好好读书,长大以后为祖国奉献自己才能,为祖国付出,让祖国更加发达!
这个月,我们读了一本名叫《小学语文课外阅读》的书,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就让我为你们讲讲吧。
首先,这本书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会令读者沉迷于这篇短文内。第一个章节主要讲了冰心的生动作文,第二个章节讲了一些文学作品,第三个章节就讲的是以前的著名战争后来的故事你就要自己去看啦,然而我也不多说了。
在这些章节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三个章节,那就是战争与和平,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特洛亚战争之木马计》因为希腊人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攻破了城池,之所以让我敬佩。
这本书是那么的生动,我们还不快看看它。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小学语文课本中的名人故事》读后感40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中国名人故事读后感400字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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