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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贾平凹的月迹有感

读《贾平凹短篇小说》有感500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贾平凹短篇小说》有感500字,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天上是一轮新月,水里是一轮新月,垂一杆钓竿,盯着那浮子,一节剥了皮的小小的高粱杆心儿;浮子不动,人也不动,手指上的脉搏已经流传到钓竿上了,思想呢,在水里沉了?小河就在我们村子面前,浅浅的,有玻璃一样的颜色,天晴的时候,那河底的石头就很显,看得见有鱼儿伏在那里,静静的,全是黑脊梁的。”刚翻开贾平凹的短篇小说就被他书中迷人的景色所折服,不难发现贾平凹的每篇小说里都有别致的风景。我们都知道风景对于文章的重要意义,它把读者带入另一个奇妙的世界,渲染气氛,使文章情感表达得更透彻。

贾平凹的作品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具有大胆的想象。在《猎手》一篇中就讲述了一名凶狠的猎者和一匹野狼的故事。猎手残忍:“拦腰直磕,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小说惊奇怪诞:“猎手跌落到三十米”“猎手跌落到六十米”“猎手跌落一百米”……结尾又 出乎意料:“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只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让我们看到了贾平凹对于语言的运用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让人由衷地赞叹。

在《猎手》一文主题也很明确,猎手看到“”皮毛焦黄,肚皮丰满的狼妻,“瘦皮包骨,须眉灰白”的狼父非但没有同情反倒充满了鄙夷,咒骂它们是狡猾的恶东西,最后自己也跌到了谷底,付出了生命。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就不言而喻:人与自然的斗争,人类也许能占有一时的上风,但终将遭到自然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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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贾平凹《天气》有感200字


平凹先生的小说我看过几部,在目前浮躁的中国算是大作了,我以为;他的散文不是很多,但我以为《天气》是一本值得读的书。它可以让你静下来,慢慢的想,用你的知识解读祖国的博祖国的伟祖国的生门;

在中国,最具文化特色历史特色的地域在甘肃,山西,陕西这几个省,看看先皇先帝,先贤先圣们,他们的足迹都在这些地方亲历过;现在无论是地上或者是地下,这些地方的物产是何等的丰盈;可我们珍惜先祖的遗产了吗?开发,发展,豪夺。蓝天很难见;呼吸戴口罩;喝水难寻水;

正如平凹先生说:天气就是天意。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的一颤:眼前涌起玛雅文明的衰落的原因,我只好闭上眼睛,不敢想;

谢谢你,平凹先生写了《天气》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幽兰

花了三天时间,将作家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极花》读完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篇长篇小说,前面两页已经读过两遍了,但最终还是以读不下去和静不下心来而告终,但这次,我坚持读完了,感触颇多。

算上这次,开头已经被我读了三遍,但这次彻底地读明白了,也理清小说的思路了,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这是一篇以一个被拐卖女孩的视角写的小说,因为自身文学功底有限,对于作品的结构和构思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只能静静地把它读完。读完之后,合上书页,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盲山》的电视剧,内容是如出一辙。都是讲述的关于人口拐卖的事情。

小说《极花》中,被拐卖的是一位名叫胡蝶的女子,她和母亲到城市租房收拾破烂,一直是农村出身的她来到了城市,认为自己就应该是城市人,一定要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在出租户里,她也遇见了自己心仪的青文,房东大伯的儿子,但始终因为自己是农村人,青文是城市人而感到自卑和害羞。就是这样一个单纯,人生阅历尚浅的女孩,为了找一份工作,而被人贩——所谓的王总,被骗至酒店,最后被卖到一个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的小村庄里。她被关进窑洞里,这在胡蝶的生活里是不曾见过的房子,阴暗、潮湿和极其陌生……这里的一切,让她不断地吼叫、叫骂和反抗。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外面的人也就是买她的人根本不理会她的反抗举动。胡蝶是孤独的,她只能看硷畔上的白皮松树,看树上栖息的乌鸦"噗嗤噗嗤"地往下拉屎。我想,这对于自由的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在胡蝶的眼里,它们是用来排除解忧的。

胡蝶每天被锁在潮湿、阴暗的窑洞里,村里的人都很高兴,因为黑亮有媳妇了。而没有媳妇的男丁也在花钱找人买媳妇。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好多人的媳妇都是花钱买来的,有的因为不愿意呆在这里,企图逃跑但都被抓了回来,甚至弄残他们;有的是生下了孩子,就认命了,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一辈子就呆在了这个封闭的小地方。而胡蝶也是如此,逃跑没成功,被捉回来关进窑洞,并且穿上铁链。直至被几个愚昧的村里人强压着与自己的丈夫(买家)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才得以自由。她是如此地痛恨这里的一切一切,可是又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山村,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只能在这里度日如年。后来的结局就是同其他被买来的媳妇一样,认命了,在这个地方怀孕生子和扎根。

看到这篇小说,心想这是一个怎样的山村,这里的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法律;怎么可以如此大胆地买卖人口。同时,为小说中的胡蝶感到难过,一个读过书的人,就这样被糊里糊涂地骗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面对周围的山,根本无处可逃,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一种怎样人生境遇。

看了小说后记后,真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和平的社会下,竟然存在着如此不齿的勾当。每年又有多少妇女和儿童被拐卖,想想真是痛心至极!电影《盲山》也是如此,拐卖、反抗、强迫和认命……

希望和平社会下,不要再有这样不齿的勾当发生……

读短篇小说


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创作的源泉。然而,光有生活只是提供了创作的素材,还不能成为一篇完美的艺术作品。要完成一篇精美的艺术作品,还须经过作家的思想熔妒的冶炼以及借鉴前人的艺术成果才成。这里所说的艺术成果,指的是一切艺术作品以及它们的艺术形式、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等等。自然,借鉴不是模仿,更不是复制,借鉴的目的是创新。借鉴可有两重意义:一是学习别人的术技巧,使之为己用,二是读别人的作品,由于它们的题材、意境的触发,或者为其独特的气氛所感染,引起遐想联翩和强烈的创作冲动。因此有和没有这个借鉴,那是大不一样的。因为好的艺术作品,都是经过作家集中、提炼了的东西,我们完全可以从中汲取它们各具的艺术特色、艺术手法和一切有用的养分,或者加以改造,有所取舍,或者经过点化,融会贯通,或者反用其意,从而创作出新的作品来。可以说,从广义来看,任何一篇作品的产生,包括从生活中摄取的材料,都是借鉴、创新的结果。杜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借鉴而创新,鲁迅从生活中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也是借鉴而创新。因此,注意观察一些文艺作品从借鉴到创新的过程,研究其中对主题的提炼,情节的安排与取舍,以至艺术上的优劣、得失,对于我们文艺创作者来说,不是没有稗的。

《我应该怎么办》是一九七九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获奖的作品之一。它的故事情节,与五十年代出版的苏联长篇小说《收获》大致相同。《收获》反映的是,法西斯侵略战争给苏联一个家庭造成的不幸事故:妻子以为丈夫在战争中栖牲了,招来了另一个丈夫,战争结束后,前夫突然回来,三面相对,一时形成了十分尖锐的矛盾场面。后来由于前夫见到后夫额角上的伤疤,才将一股怒火压了下去,没有动武。这时他才清醒地意识到,他和对方都是战争的受害者,造成这个不幸事故的不是对方,而是德国法西斯匪徒。这场纠葛终以后夫退出这个家庭而结束,但这对夫妇爱情的伤痕,一直延续到他俩以后在共同建设农庄的事业中,才逐渐消除。《我应该怎么办》却以同样的故事情节反映十年浩劫中一个普通家庭的不幸遭遇:妻子得知丈夫被四人帮害死,又嫁了别人,并生下了孩子。粉碎四人帮,后,前夫从牢狱中出来,找到他的妻儿,因前后夫都有孩子留下来,遂造成了难以解决的矛盾。

这两篇情节大致相近的作品,也许是偶合,也许是后者受到前者的启发,不管怎么样,看了《我应该怎么办》后,都不会使人有重复或雷同之感。从借鉴、创新的角度看,它也是有创新,能给人以启发的。《收获》没有直接去描写战争的残酷破坏,而是侧重写了人们战后如何满怀信心地去建设自己的家园,并且在建设家园中同时把战争造成的爱情创伤治好。《我应该怎么办》则把《收获》中没有直接写出来的东西战争的残酷破坏加以改造,变成四人帮的凶残破坏,并通过血淋淋的事实描绘,形象地揭露了这帮暴徒的滔天罪行,结尾时,不是以后夫离开而告终,而是造成难以解决的矛盾(前后夫都有孩子,真不知应该怎么办?)。这无异把四人帮的罪证摆到审判台前,成为对他们有力的控诉。这个结局是意味深长的,它显示出十年浩劫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成堆,千万宗冤假错案的严重后果。

读贾平凹《带灯》有感1000字


泛读了贾平凹老师的新作《带灯》,缘于工作心情的不宁,未尝静心品味。掩卷遐想,于夜里梦归故乡农村,见到了父母同学,亲朋好友,领导同事
回到作品,首先不解其名《带灯》。本想萤虫生腐草,寓意明显,如果唤作小萤/莹/盈等,当更能体现乡镇工作中女士的孤怜与无助,更易唤起读者的共鸣。也许是作者不希望大家怜惜,或者怜惜无用,故用带灯这个中性词以匹配综治办主任的职务。带灯匹配的是职务不是人,亦可理解为带灯不是(一般的)人,综治办不是人干的活。当然,或许也同时寄希望于她以弱女之躯给枯燥琐杂无奈的基层工作带来些许清亮?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2000字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2000字:

《极花》是贾平凹的201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写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女孩胡蝶,从被拐卖到出逃,最终又回到被拐卖乡村的故事。故事以被拐卖妇女胡蝶的全息体验方式表现一个贫困农村地区的怪异:媳妇都是买来的,人贩子在村里成了座上宾,石女在村子里随处可见,一群愚昧的人之中居然有一个老去的智者,极花及其罕见而珍贵,血葱优良却因盛产而滞销。作品从拐卖事件入手,最终指向是当下中国最为现实的贫困农村男性的婚姻问题,具有震撼人心的现实冲击力。

《极花》作为小说的题目,寓意深远,神秘气息浓郁的极花是小说村子里的一种植物,跟冬虫夏草有点像,但又不是,极花是这个贫穷的村子稀少而珍贵的存在,就像这个村子里的女人,村里的人拿着卖极花的钱去买媳妇,卖了极花买极花,当极花越来越少他们越来越穷的时候,他们该如何生存?继续种地,花更多的钱继续买女人,这听起来像是罪恶的循环,但是,他们还能怎么办?血葱就象征村里那些大龄男光棍,靠一抔黄土就能生长,强壮健康却没有出路。贾先生在后记中说道:“我关注的是城市怎么样地肥大了而农村在怎么样地凋敝着……那里坍塌了什么,流失了什么,还活着的人是懦弱还是强狠,是可怜还是可恨,是如富士山一样常年驻雪的冰冷,还是它仍是一座活的火山。”

首先说的是小说的女主人公胡蝶,胡蝶从农村出来,梦想着变成城里人,哪怕是栖身在收破烂的贫民窟里,她也希望按照城市人的审美标准来要求自己,她喜欢高跟鞋,喜欢小西服,喜欢房东的儿子,她向往的未来的生活。可是这个美好的梦想在胡蝶第一次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就破灭了,她稀里糊涂地被人贩子卖到了中国西北一个叫不上名字地村子里,偏僻,贫穷,无望。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如果一开始胡蝶但凡有一点分辨能力,就不会上了人贩子的当,就不会发生这些悲惨的事,但是不去的话,弟弟的学费怎么办,母亲还在收破烂,而她自己想要像城市人一样生活,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权利,这有错吗?或许在十年前出版的《秦腔》里就借村子夏君亭之口道出了原因:“农民为什么外出,他们背井离乡,在外看人脸,替人干人家不干的活,常常又讨不来工钱,工伤事故还那么多,我听说有的出去还在乞讨,还在卖淫,低声下气地乞讨,谁爱自己的老婆孩子卖淫?他们缺钱啊!”管仲在《管子?牧民》里说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人连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你是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选择来。

然后是智者老老爷,老老爷的是代表儒家的文化系统,他会给村里面所以的人起名字,会给他们编五彩绳,会给他们送代表一切生活愿景的字,胡蝶说:“这么个偏远龌蹉的村子里,有这么奇怪的人,我觉得他是那么深拙又精神,普通又神秘,而我在他面前都成了个玻璃人。”初知胡蝶的名字,他说了一句胡蝶是前世的花变的,这与极花不谋而合。他教胡蝶看星星,不知道是安抚还是希望,等到她终于看到了星星,她也就完全接受了她属于这个村子的人的事实,胡蝶看到的两颗,代表她和她的孩子,这里就预示小说的结局。

我认为老老爷是整个故事的一个隐形悲剧。他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在村子里无处不在,村民表面上是感激的,但实际做法确是南辕北辙,在他们看来,媳妇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而是用钱买来的,像牛马一样是一种生产和劳动工具,生产孩子和粮食。老老爷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到老了都没有一个继承者,他的死去,也许仅仅只是儒家文化在这个村子的消亡,而是就算无能为力,也再无一人有思想切愿意去改变他们,这比极花的消亡更让人觉得悲哀!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胡蝶说:“这不是我待的地方!”而她所谓的丈夫黑亮说:“待在哪儿还不都是中国。”是啊,这就是中国,我们以为社会一直在进步,但很多人可能都意识不到,城市文明的发展是以侵略农村为基础的,它掠走了老人的子女,孩子的父母,读书笔记最可悲的是,那些拼命出去了的女孩子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因为是就女孩被人瞧不起,甚至不能接受教育,她们忍受够了,没有希望的地方还有待下去的必要吗?如果一辈子都留在那里,那么她们的孩子也将重复着她们的悲剧,最重要的是,她们不必担负厚重的家族观念,不必到老了还是要回到那个出生的地方死去。《极花》展现的就是这个非人的农村世界讲不出口的话,为什么女人出去了就不再回来,这不该是所谓的女权主义为资本主义的辩护。为什么城市里多少多少的性都成了艺术,农村的男人却只是光棍,只能对石女又摸又亲,农村出去的男人没有资本也没有能力,现代资本主义也救不了他们,他们还是得像蝼蚁一样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悲剧就是把美毁灭给人看。胡蝶终于还是被解救了,但是当那些城里人在孜孜不倦地歌颂着解救她的英雄时,胡蝶在一遍一遍地给他们讲述她的遭遇,在他们用笔去重重地谴责那些罪恶的人贩之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没有人说一句,别怕。胡蝶的心理压力无人可说也无处可说。胡蝶哑着嗓子说:“我有娘了,可是兔子却没了娘。你有孩子了,我的孩子却没了!”胡蝶恍惚又坚定地回到了那个村子,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小说这种亦真亦假的写法,实际上是胡蝶的心理映射:那就当没有人来过吧,那样不会多一层痛苦。我看到的,不是胡蝶深沉的母爱,而是,屈服,屈服现实,她改变不了被拐卖的事实,她永远不可能做回当城市人的梦,而这,更加深了小说的悲剧性,被拐卖的妇女最终选择在被拐卖的地方生活!这使拐卖有了一丝合理性,就像訾米说:“我只是个人样子。”就像麻子婶说的:“在夜里我哪瞌睡就睡在哪儿。”当一个人产生心理认同时,她是不会想着去改变什么,她会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并乐此不彼地重复着这样的悲剧。

人走了,他说,又回,回到那里去了。我试着把一切都掩去。作者:17汉语国际教育陈佩君

读《莫泊桑短篇小说》有感


最近,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里面有许多发人深省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羊脂球》了。

这个故事讲了妓女羊脂球和一行人乘着马车来到了一个旅馆,他们在旅馆里住了好几天,但旅馆内的老板一直不让他们走,因为他看上了羊脂球,边和他们一行人提出了一个要求,但羊脂球并不同意,众人都一心想走,所以都很着急,那几个太太便用花言巧语去和羊脂球谈话,到了最后,羊脂球没有办法便同意了。

第二天,一行人依旧像往常一样,唯有羊脂球显得那么伤心。上了马车,他们开始吃东西,羊脂球很饿,但他们却不给她吃。羊脂球想起了几天前她那还装着满满一篮子的没事,但看到眼前这一群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想方设法发牺牲别人的虚伪的人,不禁潸然泪下。

这个小故事描绘了一群善恶分明的人,有虚伪、自私自利的几个处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虽然是妓女,但却心地朴实、纯洁、善良的羊脂球。原本她带了一篮子的美味同别人分享,但那些人却忘恩负义,为了自己的利益,甘愿牺牲羊脂球,而且自己剩下的食物也独吞了,这是一种可憎的行为。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非常憎恨那些伪君子,他们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从而牺牲别人,这种做法是非常令人讨厌的;我又非常为羊脂球而感到可怜,她为了大家而牺牲了自己,到后来却没收到任何回报。我们该学习羊脂球,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只有这样,才会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贾平凹读后感


贾平凹读后感(一)

这是贾平凹的一部充满都市生活色彩的小说,学术界对它的争议不一。我读后也有一点点感想,故执笔写下自己的内心感受。

小说的主人公庄之蝶式西京的一大名作家,在西京这一个大城市中名声与雷灌耳,可谓要钱有钱,要名誉有名誉,要地位有地位,城中的大小官员以及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不认识他,就连市长也会敬重他三分。这样的一个文化届大人物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比优越,他理应活得自在,活得如鱼得水一样才是,但他最后却落得声名狼藉,不得不力开熟悉的城市,到别处谋生了。

是否大部分文人作家的私生活都是极其混乱的呢?婚外恋、乱搞女人、收养情妇等等,在我们的观念中于论理道德方面所不容的事都会做呢?外国名作家是这样,外面的情妇多的是,虽然他们创作出伟大的作品,流芳百世,但对于他们个人的私生活来说却不敢恭维了。抛妻弃子,受人唾骂!庄之蝶原本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作家,应酬时少不了的事,但从没有乱搞女人。他的妻子牛月清,他的朋友孟云房等等,都十分相信他。但自从唐宛儿出现之后,庄之蝶就整个人都改变了,一步一步走向堕落,沉迷于两者的性爱愉悦之中,而久久不能自拔。我们不可以否认唐宛儿是美丽的,就连夏捷、柳月、江希眠的老婆在见到唐宛儿之后也不禁觉得自卑一些了。庄之蝶与唐宛儿两人都认为他们的爱是彼此之间的爱慕之情,是真正的爱情,因两情相悦而走在一起的。但是实质上,他们的爱只不过是建立在赤裸裸的肉体相爱基础上,假若他们两人之间没有了性爱的欲望,那么,他们还会走到一起码?我想,他们还是以礼相待,以烟来初初认识时候那种师生关系相称罢了。与庄之蝶有性爱关系的另外一些女人还有做小保姆的柳月、已经结婚了的阿灿等等,她们都是有着几分姿色和身段的漂亮女人,她们对庄之蝶实行诱惑政策。而庄之蝶对她们的政策也是来者不拒,见一个爱一个,见一个投怀送抱就与她发生性爱关系,他可真的有艳福!文人的私生活,真的不敢恭维了!

小说要批判的另一个社会不良现象是:政府部门上上下下找关系、送礼物的不良风气泛滥猖獗。俗语说有钱使得鬼推磨。这句话很好地在这本小说中体现出来!哪怕你犯下田大错事,铸成诺大的错误,但只要认识了一些有头有面的人(名人、政府官员等等),通过私下的关系,送个红包,送些礼物等等,很多时候都可以把这些烦恼的问题一一解决掉。小说以打官司为主线来贯穿全文,其中穿插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找关系现象,描写出社会上不同阶层人物的丑恶嘴脸。假若一直助长这样不良的社会风气,则平民百姓还有立足之地马?世上还存在真理吗?这些问题不地不令人深思,不得不令人担忧。国家各行政部门是不适应该自上而下地进行反省、批评、自我批评、检讨等等,让一切都从正而办,做人民的好公仆。

看完《废都》之后,总觉得心里缺点什么,一个人由号变成坏比较容易,但是由坏变成好却非常困难!懂得尊重别人尊重自己之外,还要认识到人的丑恶一面啊!


贾平凹读后感(二)

读完贾平凹先生的《高兴》之后,我在现如今这样浮躁的社会里发现了另一个不为我们所知晓的世界:那就是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 我们的城市是为成功者而设置,是城市人的生活空间。然而,离开了那些最底层人的努力,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另外一番模样了。你说:要是没有农民工的进城,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起来呢,我们的高楼大厦该怎么建起来呢,我们的道路该怎么宽敞起来呢,我们的垃圾该谁去处理呢,我们的货物该谁去搬运呢?

贾平凹先生在《高兴》里为我们刻画了有个活生生的在城市拾破烂的农民刘高兴的形象。

不管是刘高兴的进城找工做,到以拾破烂为生;不管是在五富面前的文化人形象,还是在黄八面前的聪明人形象;不管是刘哈娃的本名,还是改成了刘高兴的名字2020;不管是卖掉一个肾去娶老婆的失败,还是爱上了妓女孟夷纯的真情;不管是受骗去挖地沟,还是以城市人身份为农民兄弟出头??无不表现了刘高兴的淳朴、善良、可爱、狡黠、无奈、真情、实在的可贵品质。


贾平凹读后感(三)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爱好者,在高中的时候,每当有空余时间的时候,手里都是会抱着书或是手机,这样会方便我时时刻刻都可以看书,散文、诗集、小说等等我都有看。而贾平凹作品是我第一次看,以前是从来都没有接触到他的,看他的作品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

以前看文章都是为了看个红火热闹也就马马乎乎,一目十行的看,囫囵吞枣的,就好象猪八戒吃人生果。看后没有任何的感想,也没有任何的感觉,充其量也就是喜欢,再就是娱乐,但静下心看文章,象是在品尝一道美味,品一杯茶,品一杯酒,细细的嚼,慢慢的咽,那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乐在其中,此时此刻和作品融为一体,一会哑然失笑,一会凄凄然落泪,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人物的喜怒哀乐,同喜同悲可以说是最贴切不过了,我看贾平凹作品集就是这种体会。

贾平凹的文章内容浩瀚,五彩缤纷,个人内心的情绪变化,偶然感悟的哲理都会让我赞叹,文章中即没有玄奥的言词,也没有空洞的说教,只是以一个经历者的身份讲述一个个富有哲理的故事。不炫耀,不张扬,贴近生活,既幽默又平实,最让我深刻记忆的是他写给他妹妹生日的一篇散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既有条件,读书万万不可狭窄,文学书要读,政治书要读,哲学,历史,美学,天文,地理,医药,建筑,美术,乐理凡能找到的书都要读读,真正的本事掌握,全在与精读。世上好书,浩如烟海,这么多年,兄并不敢奢侈,只是简朴,惟恐忘了往昔的困顿,也是不忘了往昔,方将所得数钱尽买了书籍,所以,小妹生日什么也不送,仅买一套名着十册给你寄来,乞妹快活。文章中表达了父母之爱,兄妹之情。让人为有同感的同时产生敬佩之情。

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短篇小说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是由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写的。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看这本书,觉得很枯燥,很无聊,这种书有什么好看的呢?但是,当我再次认真地读《羊脂球》《菲菲小姐》等一些文章,我就感觉到了作者莫泊桑写作手法的高超。他用了细腻的描写让人情世态真相毕露。每篇文章构思都独具匠心,读了引人入胜,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羊脂球》。

它主要讲述了羊脂球和一些人同乘一辆马车逃离普军占区,在一关卡受阻。普鲁士军官要求同羊脂球过夜,但是遭到羊脂球拒绝,高贵者们也深表气愤。可车被扣留后,高贵者们竟施展各种伎俩迫使羊脂球就范,而羊脂球最终得到的却是高贵者们的轻蔑。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有感触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在利益面前很大的变化。那些人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通过关卡,用了花言巧语让她牺牲换来他们的利益。可是到了羊脂球没了一丝利用价值以后却又抛开她不管,展现了他们的虚伪和丑陋。莫泊桑用前后的对比揭露了这些人的假仁假义,和社会上的美与丑。

《米勒老爹》我也很喜欢他主要讲了一个将近70岁的老爹为自己的亲人报了仇,杀了16个普鲁士官兵。而且面对着普鲁士人要杀他还很坦然,没有感到一丝畏惧。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米勒老爹他杀了普鲁士军官以后的临危不惧。

同学们,你们有什么感想吗?

风雨贾平凹读后感


风雨贾平凹读后感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做为攀附性极强的葡萄蔓也无法逃脱过这风雨的袭击。写到那些讨厌的苍蝇则更加诙谐了,这风雨一过,那些苍蝇则还会继续飞出去为非做歹吗?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一)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二)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落叶是秋的象征。自古关于落叶的文章也不可胜数。而贾平凹的《落叶》,不仅为寂寂凋落的落叶发出了叹息,更是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虽说落叶,但文章却大多把文笔用在了法桐的绿上。它绿着来到世上,在风的吹拂下,鸟的陪伴中,尽显生命的活力。然而,这样充满生机的法桐,终究也是逃不过自然的规律,叶落归根。作者也免不了一声叹息,叹息生命的残酷。但是来春,风吹叶起。在春风的沐浴中,法桐得到了新生!它依旧是绿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是生命!欢乐时须尽欢乐,想必这就是贾平凹此时最大的感触吧。

是的,生命正如这法桐,精神抖擞的来,在自然的规律中消逝。无论是人,还是叶,都无法避免这种规律。既然如此,何不欢乐而来,欢乐而去呢?

读《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有感


寒假终于在冷空气来到之前开始了,凝视着堆积如山的作业,我想,在作业之外,还有值得做的事情等着我。于是我轻轻地打开书柜,抽出了这本《汪曾祺短篇小说选》,开始阅读它。
汪曾祺的小说像散文。还记得,老师上课曾经讲过小说的三要素分别是:人物,情节和环境。那么之所以汪曾祺的小说让人觉得不像是小说而是如散文一般,正是因为文中人物,情节和环境与一般的小说不同。
文中的环境描写像散文一样恬淡却精致细腻又动人,很诗意,会流露出淡淡的感情,还富有地域特征。如《钓》一文中的一段描写“一片虞美人的轻瓣静睡在树叶上,昔日娇红已成了凝血的暗紫,边缘更镌了一圈恹恹的深黑。”仿佛你就站在这片零落的虞美人花瓣前看着。文中的环境描写通常是一大片,再一片,它们总能营造出一种平淡中又有情的气氛把读者包围。同时他用平淡又朴实的文字带给了人生活之中的亲近与温暖感受。
再是关于小说里的人物。小说里的人物通常都来自作者经历过的的日常生活中,有“桶匠”、“开肉案子的”、“米店老板”……这些人物无不是来自作者江南故乡的生活中的小人物,他们各有自己不同的性格品质。他们各自过着自己的似乎平静的生活,但是从这些人物身上又会反映着那个时代的社会。
说完两个要素,再谈谈最后一个:情节。汪曾祺先生在《小说笔谈》里谈到结构上可“随便”。因此,大多小说结构情节的确做到了这样。像《钓》中讲“钓”的部分不多,描写周围的环境如和记述一些别的小故事如“一个画画儿的人”倒是占据了大部分篇幅。同时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跌宕起伏故事,只是呈现情景。同时这些小说描述的情节多数取材于作者的生活,虽细碎,但是真实亲切。阅读这些小说,会有种读散文的“形散而神不散”的感觉,甚至你会读到一半觉得不知道他写到哪里去了的体会,但认真看完结尾你会理解他想表达的,抒发的。而且结尾又会留给你意蕴无穷之感,让你回味。
汪曾祺曾说“我以为小说是回忆”。他的小说多半都如同动人诗意的散文般描写了他的童年时候的江南故乡,那里的生活平淡朴实,如水般的恬淡,但在这其中又蕴含着真挚的感情,抒发出了他对童年和故乡的淡淡的思念和回忆,阅读者他的散文一样的动人小说,会让你觉得你正站在江南的小河旁边静静地看着,感受这小说里描述的一切。
合上这本书,静静地回味这些散文一般的小说,除了真挚和来自心底里的一丝丝触动,也许还有更多要我们去品读。

读《契诃夫短篇小说》有感(精选)


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读后感大全:读贾平凹《秦腔》有感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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