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一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二
《偷书贼》描写的是1939年到1943年之间,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故事。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地点,德国在纳粹党统治下对内残害犹太人、实行种族压迫,对外挑起战争、杀戮异国人民。在不断激化的各种矛盾中,人类的坚强和脆弱都格外分明。
战争,不管结果是胜利还是失败,对挑起战争国的人民和被迫接受国的人民来说,都是同样的灾难。人类,掀起战争;战争,摧毁人类,导致死亡;人类,结束战争,停止杀戮。人类、战争、死亡,这是一个什么关系?
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向我们叙述了一个9岁的女孩莉赛尔被寄养后的成长过程。莉赛尔的父亲因为是共产主义者而被纳粹党逮捕,母亲无力抚养莉赛尔和她的弟弟,便决定把姐弟寄养给别人,弟弟却在抵达寄养地之前死在火车上,这成了莉赛尔噩梦的场景。在性情温和的养父和外表凶悍而心地善良的养母关怀下,莉赛尔开始新的生活,结识了邻居男孩鲁迪,认识了后来躲难到家里的马克斯,并通过偷书、读书培养了阅读的能力,成为了一个撷取文字的人。虽然学习的条件极其艰苦,但是她却始终没有放弃。
书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和特别的故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温暖的梦,鲁迪希望自己成为奥运会夺得四枚金牌的杰文欧西斯,马克斯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拳手并跟希特勒对阵,莉赛尔则痴迷于阅读,希望能够不断有书可读。尽管纳粹党不断地将德国人民推进战争的黑洞中,年轻的孩子们却心怀着梦想,像从石缝中钻出的萌芽,忍受着缺乏营养、缺乏保护的痛苦去迎接风的刮割、雨的冲刷,他们在困难中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从精神上支撑着彼此,最终迎来了光明。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但是我没有哭。不得不说,这些年的各大畅销书每一本都带着真实、感人的光环,从《追风筝的人》到《灿烂千阳》,从《大象的眼泪》到《岛》,借助一种听起来匪夷所思的文化背景,讲述一段感人肺腑的传奇故事,让人感怀满腹,做深刻思考状,再接着似有所悟,顿觉人生,如大梦初醒,似当头棒喝。
文中作者不断发问,人类的生命,到底有多么脆弱,或者多么坚强?人类的命运又能够多么戏剧化?人类在文学中、或者借助于文学来探索生命的步伐从没有停止过。我们是人类,可是我们并不了解人类。正如作者说:
人类的毅力令我惊讶,即使是他们泪如雨下,他们依然会蹒跚前进,咳嗽着,寻找着,直到找到下一件东西。
我不断地高估人类,也不停地低估他们我几乎没有对他们有过正确的评价。我想问她,同样的一件事,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文章最后,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给出对主人公的评价是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读小说就是听故事,故事好,那么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值了,如果故事不仅好,还能给人以启迪,那么就赚了。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永远希望自己是赚的,然而,最为客观事实,赚的往往不是消费者。
读《偷书贼》有感
文/诸葛红露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文字”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多大的地位?是否能够想象假使有天没有了他,没有了万能实用的他,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能够用文字书信沟通外,人们闲暇之余的知心好友也是他。心中有所感悟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人、擅长说故事的人,无私的将内心随时间一点一滴增加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等等的一切,一股脑儿地给了文字,并辗转交到我们手中。他们敞开了心门、看清了事实,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于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供后人欣赏并咀嚼其中含意。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整齐坐镇在书柜上,一排排的架子顶部,文字婀娜多姿的舞蹈看了着实令人着迷。
纳粹统治的德国是由饥饿的德国人和悲惨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当然,还有元首先生。这个故事的重要角色是“文字”,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人们时时受战火威胁,大人们互相咒骂、孩子们纯真地追着敌军丢掷炸弹的飞机、犹太人被押着前往集中营。我们的主角莉赛尔˙麦明葛失去了家人,所以和养父母住在一起,即使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在她眼里“文字”却比任何事物更重要,于是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伸手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于是被文字的光芒点亮了。莉赛尔这种勤学不倦的精神,当然引起了死神的注意,于是他便将莉赛尔的人生写成了这本书。
在这残酷的环境,莉赛尔毫不退缩,她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有时从中发现人生的悲凉,有时找到生命的美好,心情也随之起伏。除了书本,身边的朋友和邻居对她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养父教她读书识字,犹太人麦克斯和她分享逃避躲藏的故事,好友鲁迪陪她度过刚搬入的适应期,并且一起冒险。然而炸弹依然无情地落下,炸毁了房屋,也摧毁了人们的心灵。就在此时,故事的诉说者死神正为此摸不着头绪:人类的两个面孔竟是由冷血无情的残杀以及发自内心的关心组合而成。
一阵轰隆声响彻云霄,砂砾尘土漫天飞扬,坍塌的房屋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阵喧嚣后的寂静显得更为诡谲。巧克力色的天边只有一架即将离去的飞机,只剩莉赛尔一个人面对这令人惊叹的断垣残壁。天崩地裂的当下,莉赛尔正躲在阴暗湿冷的地下室浑然忘我的将自己的故事写在空白书页上,虽说那儿已被认定不够深而无法作为防空洞,但幸运地保护了莉赛尔,那正在和文字共舞的女孩。当炸弹落下的同时,莉赛尔几乎被这个残忍的世界给打垮,很明显地流露出他对养父母的感恩以及不舍,看到这一段着实令人鼻酸。战争夺走了无数条人命,摧毁了无数个家庭,留下来的却是孤单茫然的脆弱心灵;而在现代民主理性的时代,不必受到战火的威胁,无法体会当时人们的惶恐和巴望着死神将自己带走的疯狂心理,这也让现代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和平事物。
这本书以二次大战时的纳粹德国作为背景,以一位热爱文字、天真的女孩当做主角,她无法理解战争的意义而借由阅读让自己彷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在主角学习认字读书的过程,不只自己的阅读能力突飞猛进,同时她也将文字看不到的能量和温暖散播在大家的心田,长成一棵棵砍不倒的大树,慢慢扩张,形成一片蓊郁茂盛的森林,即使战争、元首、杀戮、死亡拿着斧头无情的槌打树干,他们仍然不为所动,伫立在淡蓝色的天空下。而天空,不会因为任何人遇到的任何事而有所改变,而是看人们的心里如何看待这片天空。莉赛尔──偷书贼──正是背负着恶劣环境下的压力,以及文字赋予她的力量,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每每抬起头来仰望蓝天白云,总是想起大家的面孔,而她的天空,永远都是纯净、没有污染的。
《偷书贼》读后感2000字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小女孩,如何从不识字,到后来爱上看书,后来还因为读书结识了一个朋友,最后因为写书活下来的故事。这个女孩是真正意义上的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例子,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怀念童年,开始想念爸爸妈妈,开始悔恨那些我浪费掉的时间,开始珍惜现在平淡的生活。
最开始见到《偷书贼》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会讲述一个人去如何偷书的过程,后来通读全文后,原来不仅仅是这样的,她偷的不仅仅是书,而且还是书里的知识,是书给了她活下去的机会。
这本书去掉序幕,正文一共有十章,也就是一共记录了十本对女主特别有意义的书,这十本书也记录了一个偷书贼成长的历程,这十本书出现的顺序也就是文章的主要脉络和主线。故事发生在希特勒掌控下的纳粹德国,女主名字叫莉泽尔,他的父亲是个共产党人,被杀害了,她的母亲也是共产党人,她的弟弟因为生病,也在女主被妈妈送给他人领养的路上死掉了。正是因为身边亲人的离世和离开亲生母亲的痛苦,给小女孩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以至于到了养父母家里每天做噩梦,因为睡不着,她的养父开始陪着她读书。所有的故事都是在这个大的背景前提下展开的。想想当今社会,文化熏陶泛滥的时代,为何那个时代有人要做偷书贼呢。因为当时的纳粹德国是希特勒掌控的,为了控制人们的思想,他们焚烧大量的书籍,而且因为战争,大家都很穷,没有什么钱可以买书。既然书名叫《偷书贼》,那么,这本书的内容也是和书息息相关的。
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首先是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这本书是她弟弟死掉埋在雪地里时,她在雪地里偷偷捡到的。还记得小女孩刚到养父那边生活的时候,因为在学校里不会识字,所以她经常在课堂上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欺负。她因为经历了太多悲伤的事情,晚上总是做噩梦,每当做噩梦醒来害怕的时候,她的养父就开始给她读书,后来教她读书,她因为认识的字词很少,所以他养父开始让他在地下室里的墙上把不会的单词记录下来,那段时间她们一直读的那本书就是《掘墓人手册》。后来当她觉得自己的阅读能力提升的时候,她想在课堂上表现自己的时候,一紧张发现书上的东西她根本不认识,然后为了夺回面子他就把《掘墓人手册》里面的一段背了出来,结果当然是再一次被老师和同学嘲笑。这一本书是小女孩读书的启蒙之书,也是她的读书习惯养成之书。
第二本就是《耸耸肩膀》,女主后来参加了一个少女联盟,1940年的4月20日是希特勒的生日,那天他们要去广场上参加活动。等广场上温度降低的时候,人们点燃了篝火,等人群散去的时候,莉泽尔发现了一本没有烧掉的书,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动力驱使她去偷那本书,因为她害怕被人发现,就将还未燃烧但是已经烤的很热的书藏在了自己的衣服里,后来被烫的呼吸困难,不过结果是好的,她总算是又多了一本书。书中关于她偷书的那个情节写的特别逼真,反而是现在的我脑子里能够回想出那个画面,但是却很难用只言片语将其描述出来。
第三本是《吹口哨的人》,谈起这本书,让我莫名的感动,因为这本书涉及了小女孩一生中遇到的两个特别重要的贵人,一个是小男孩鲁迪,那个男孩特别爱他,一直希望能有机会亲那个小女孩一次,也是鲁迪陪伴她度过了一段特别有意思的时光,另一个就是镇长的太太,那个邀请她进他们家的书房看书,引导她读书看书写书的女人。这本书是小女孩从镇长太太的书房里偷出来的,与其说是偷出来的,不如说是镇长太太故意送给她的,只是送的方式有点不一样。这本书的得到过程有些艰难,当他把书从书房里头出来后,又被一个人扔进了河里,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是鲁迪义无反顾地下河然后帮他把书拿了回来。
还有好多书我就不在这里一一介绍了,因为我前面的描述已经透漏了一部分故事内容,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想你已经开始把这本书列入你的书单了。书中令我感慨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小女孩把一本书反复的看很多遍,他有一个好的养父,虽然她的养母经常对她大吼大叫,但是从来没有阻止她看书,是她的家庭给了她读书的条件。最后,她的伴侣也是她因为读书而结识下来的,她的生命也是因为读书而存活了下来,当初那些觉得她看书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想当他们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对小女孩由衷的产生敬佩之情。所以有时间的话,静下心来看看书吧,如果有机会,我想和你们一起交流学习。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本文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偷书贼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1】
《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但如死神而言,与大多数灾难而言,这个故事有着一个快乐的开头。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里的情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瞬间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尝,感受那深藏在文字中的每一份感情 。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2】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日记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3】
即便是最黑暗的时刻,依然有月光悠悠洒下,在最冷最黑的地方生根发芽。死亡的结局已经注定,但有什么在悄然变化,那丝丝人性的光辉,在挣扎中升华。那月光,叫做悲悯。
如果给《偷书贼》定一个色调,我想必定是灰色的,像黄星之路的那种感觉,阴暗而绝望。阴霾的色彩下,再活泼的风琴声也会喑哑,再飞扬的神采也会黯然,再活泼坚韧的生命也有可能一昔灰飞烟灭。《偷书贼》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而战争,往往伴随着死亡。二战、德国、纳粹、水晶之夜、焚书运动、犹太大逃亡、奥斯维辛,回溯这段历史,再一次撕开人类的旧创口,人性里的麻木与残暴发着丑陋的脓水,再一次让我战栗。
平庸的恶里看不到真正的善恶是非,被统治而不自知的愚人还高举种族家国的大旗,虚伪的文字教导人们成为专职的机器。纽伦堡审判里阿道夫·艾克曼执行公务式的屠杀行径还不够触目惊心么?爱国论调下的极端民族主义颂歌里,犹太人商店的橱窗破碎得还不够支离么?希特勒吐出一串串华丽的词语,德国催生了无数带刺的思想荆棘。同样在《偷书贼》里,亚历克斯·斯丹纳以犹太裁缝如同瘟神,迟早会抢走生意对水晶之夜窃喜不已,小汉斯以你从来不关心这个国家,至少是不够关心谴责父亲对清理犹太袖手旁观。叹人太自私,太无知,太短浅,轻而易举将悲悯的天性遗弃。叹人性太过摇摆不定,似乎悲悯的心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苏醒。
果真如此么?
悲悯如他们,宁可少吃一点也要分给地下室里的犹太逃犯一杯羹——如汉斯夫妇,就算饿着肚子也会偷偷派给走向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面包——如鲁迪。或许,这些事情无力改变纳粹统治的大环境,但是,至少,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象征,证明着人性还没有全然失守。的确如莉赛尔所说,这样的世界是配不上他们的。他们如此美好,如此温暖,在如此黑,如此冷的时空。死神的生命无始无终,它的世界只能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死亡,他理解不了,为何人性在最残忍的人群里闪着莹莹的光,为何光明能与黑暗同在,美丽会与丑恶同行。我想,还是因为悲悯吧。即便大部分人都沉睡着,仍然有人看着眼前的灰色抽搐着敏感的心灵。因为悲悯的人性,并不需要鸿篇巨著来渲染,它自然而然,由心出发,一段快乐的旋律,一扇特意打开的窗户,一只美丽的泰迪熊,一片小小的面包,一段锵锵的文字,一个颤抖的吻,便能够支持人类穿越灰暗的另一面。人类生命如此短暂而脆弱,死亡的脚步如此逼真而迫近,人怎么能够不更加珍惜一切,怎能不更清晰地把握住真善美?罗莎夜夜怀抱手风琴的身影,鲁迪如杰西·欧文斯般的奔跑追梦的侧面,马克斯油漆笔刷下简单深刻的线条,莉赛尔对死去的鲁迪颤抖的一吻,恐惧在某一刻消散,在这些巨大的悲怆中继续蹒跚前行,只因这人间最美的画面,破碎的世界里的完整。
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这是人性永恒的悖论。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然灰暗,甚至现实企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的精神领域的时候,书,便成立最具有力量的东西。最可怕的毁灭不是亡国,而是亡精神、亡思想。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鲁迪追随自己的心,以杰西·欧文斯自居,拒绝回答正确的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武器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在整个过程中,它浅滋漫长,无声渗透,启蒙便不知不觉地生根,所有的人都开始反思,伪饰华丽的演说背后的暴力,国家尊严荣光后血淋淋的尸体。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1900字
【战争用灵魂填满死神的空虚】
作者开篇就透露了结局:死亡。作者也丝毫不畏惧就这样赤裸裸的把众所周知的结局一开始就用死神的口吻告诉我们,但那些原本普通的人原本平凡的事是如何一点点走向结局的,这才是作者值得书写和保卫的。死神以上帝口吻处处在给我们透露谁会在什么时候死去,但这种剧透式的陈述却依旧扼杀不了阅读的快感,你得依旧抱着那份好奇去期待这个结局,而这份期待的递减恰恰又能增加这份沉重的不舍。
死神讲述的是个14岁小姑娘的日记《偷书贼》,偷书贼的称号来自于弟弟死的那天,在弟弟简短而又简陋的葬礼上,一个陌生人掉在雪地里的。死神在这白茫茫的荒野里带走了弟弟,同时也第一次邂逅了这个让它牵挂了很多年的小女孩,这年她9岁,被捡起来的这本书叫《掘墓人手册》。
捡到这本书后,她和母亲继续踏上列车前往一个陌生的德国小镇的贫民区,她要被送去当养女,本来还应该有弟弟,但,现在只剩她了。
继父继母家也是一贫如洗,继母是个洗衣工,脾气暴躁,张嘴就骂人,所以在这个家里,她被称作“小母猪”,好在继父温和,在一个个她梦到弟弟被惊醒的夜晚,来给她拉手风琴,抚慰她恐惧的灵魂。继父是个油漆匠,有一台会呼吸的手风琴,手风琴来自上次战争时替他去死的战友,所以,他一直留着它,继父是个小人物,可经历过两次战争后对世界对可怜的人类抱着无限的怜悯和同情。
莉泽尔不识字,加之纳粹党烧书,所以,这本书一直被她藏在床单下面,直到有晚尿床,被继父发现,这才有机会知道这本书里写了些什么。人生的第一本书,教她如何体面的安葬死人,如何得体的对待尸体……(倒抽一口凉气)
无数个梦到弟弟的夜晚,她在半夜两点醒来,继父会来陪她给她朗读这本书,后来她上学了发现她跟不上上课节奏,这才把这朗读时间改为在地下室认字时间。
时光一点点略过指尖,她认识更多的字了,家里也闯入一个陌生人:马克斯。这个瘦骨嶙峋脏兮兮的年轻人是那个替爸爸去死的人的儿子,是个犹太人。在纳粹党的迫害下,无处可去,只能来希默尔街33号投奔汉斯。他被藏在了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他的到来不仅分走了他们本来就不多的食物,更是增加了他们生活的风险。他们原本就窘迫的家庭更加吃不饱饭了。但这似乎并没有惹怒本就暴躁的罗莎妈妈,反而,罗莎妈妈像保护亲儿子一样关心着马克斯。而莉泽尔也在马克斯被噩梦惊醒的夜晚跟他交换了噩梦,并成为了朋友。
时光继续流逝,她和唯一的好朋友鲁迪加入了偷盗小组,因为他们太饿了,他们得想办法填饱肚子,而这次的偷盗也为日后偷书埋下了种子。她渐渐发现,书能带给她更大的了乐趣,所以,她在给镇长家送洗好的衣物时被镇长夫人带进了书房,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书,她满足极了。
战争还在继续,日子也越来越艰难,妈妈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个客户:镇长家。她再也没有机会去读书了,于是最后一天她收到了来自镇长夫人送的一本书,可心底的怨气致使她拒绝了这本书也向镇长夫人说了好些好些狠话,但她后悔了,她还是想要这本书,于是,在某个晚上,她和好朋友鲁迪去镇长家偷了这本书……从此,她成了这里的常客,只是是从窗户进的。
文字有些时候是好的有些时候也能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比如这场由元首发动的战争,人们盲目的信奉着元首,掩饰了真实的想法和需求。莉泽尔和鲁迪不会,他们还小,他们敢说可他们也知道不能说,所以他们都在用行动代替语言,将这份不满表达出来。他们讨厌战争讨厌元首,他们在心里爱着这满目疮痍的世界,他们也试图用微薄的力量去改变周围的人,然而却受到了巨大的嘲讽,他们在苦难中成长也在苦难中坚强。
马克斯到底没能隐藏的住,他只好逃命,临走前送它一本用油漆刷出来的书,叫《采字人》,这里面用文字和图画表达了马克思想对莉泽尔说的一切,莉泽尔在某次敌军轰炸预警后见到了这本书,后来她模仿这本书的形式开始回忆自己的生活并把它们写在了镇长夫人送的黑色封皮笔记本上。就在她在地下室写写画画睡着的空档,炸弹来了,所有的人都在这一夜死了,她是唯一的幸存者。活下来的她看到鲁迪的尸体时发现自己那样爱着她,于是狠狠的给了这个冰凉的人一个他生前期盼已久的吻,她还见到了爸爸和妈妈,她的绝望从心底溢出表达在脸上……
我跟朋友讨论为什么结局剩下的是她。我们的结论是,她的存活不是幸运使然,她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真善美。书里的人物和关系都是鲜活的,但莉泽尔美的让人觉得她是天使。她坚强勇敢善良,她懂事听话勤快,她努力上进勤奋,她是那么完美,剩下她,就意味着人们还有希望,生活还有希望。
这个故事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一览无余,世界是复杂的,而我们只愿能像孩子一样,简单的活着。
《偷书贼》读后感900字
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在德国慕尼黑莫尔辛的希默尔街。一个小女孩利泽尔被送到了这里,收养她的家庭,原本是和弟弟一起的,但是弟弟在途中夭折了。可能太冷了,也可能太饿,弟弟在咳嗽中被死神带走。在想,要是弟弟还在,跟她一起在收养家庭成长,又会是什么样子?幸好,养父母都是很好的人。
养父,汉斯.胡伯曼,教她识字,带她读书,为她洗因做噩梦而弄脏的床单。众目睽睽之下给游街的犹太人面包,遭到鞭打。虽然他很后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家里还藏着一个犹太人。但是就是这种不经意的善心,很打动我。
养母,罗莎.胡伯曼,一个看起来很凶狠的女人,虽然总是凶利泽尔,但是我们都看得出来,她也很爱利泽尔。藏犹太人的时候,没有犹豫,没有抱怨,一个外表凶狠,内心柔软的人。
鲁迪,希默尔街的小伙伴,邻居,一个总是向利泽尔索吻的男孩。有利泽尔出现的地方几乎都会有鲁迪。他陪他收衣服送衣服,一起踢球,一起偷盗(去农场偷食物,镇长家偷书)。他为利泽尔跳河捡书最让人感动。最让我想不到的,他在犹太人队伍将要经过的路边撒面包屑。
马克斯,一个犹太人。只是因为是犹太人,被迫离家,东躲西藏,常年不见天日。他就是汉斯一家人藏的犹太人,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为了躲避纳粹的逮捕,躲在冰冷的地下室。外面的世界是刮风下雪,还是晴空万里,他一无所知。太阳或是星星,都是他渴望的。还有无数的犹太人已经被抓捕,被送往集中营,你我都知道的结局。马克斯后来虽然也被抓了,幸好,他有幸生存了下来。
故事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普普通通的人,可爱的人。可是这些活生生的人,都死在了希特勒的战争里。他们本该如我们一样,生老病死,却死在炮弹炸药下。就在这场战争里,在东方的世界里,在我们的国家里,同样的,无数的无辜生命倒在血泊中。
本书名为偷书贼,其实不算偷,利泽尔得来的第一本书,是捡到的,只是没有还给书的主人。后面的书有是父亲送的,有从火堆里救回来的,有从镇长家里偷的,其实是镇长夫人准许偷的。在这样苦难中,书怕是唯一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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