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莫言老师的文章从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平民大众的视线中。
朋友圈,空间中,经常能看到转载他的文章。
我今天看的到是一篇他写的《吃的耻辱》。
文章写的大约是他初踏北京城,做为一个他乡异客在皇城根下,因为农村出身,饭量大,吃不饱,由此引起饭局上的同桌人,或者是请他吃饭者,说了些在他看来略带歧视的玩笑话。
到饭店吃凉面,好心讨好店家的小狗,扔了块肉,却被狗吠人骂,人家是外国纯种的昂贵狗,只吃配方饲料,不能随便喂。
因着好心,却被人骂,道着违心的歉,连凉面也弃了。
回到宿舍,碰到好心同学请了吃了顿胡萝卜,粉丝还有肉,还没感激过久,不久和那朋友有小摩擦的时候,这顿饭中不起身的胡萝眩成了法国的,牛肉是美国,还什么鱼子酱还是苏联的,一下把作者吃人嘴短的无奈和羞愧逼的无以遁形。
吃别人请的,被说成奋不顾身。
吃自己买单的,被说成要吃出本!
听了老娘亲的话,吃了饼粥再来混饭局,好不容易不再奋不顾身,又成了扭捏作态的贾宝玉。
真的可以想像作者本人当时无语的心境呀。
结尾,还是他的老娘亲道破天机,何苦看别人的脸色,听别人的话头吃饭,想吃就吃,吃胖了是福。
她年轻时饿极,偷生产队马料吃被打;作者的大娘曾在极饿之时,连麻风病人碗中的剩面也掏了吃,还生怕被人家骂。
人是在吃饱喝足后,才会对旁人指手画脚。
何必呢?
看了这篇文,我对文中那些人的玩笑话并不陌生,却也不如作者那般敏感。
可我知道,这种玩笑话,我不会说,也不想说,一个人因为各自的出生成长环境不同,肯定会有差别,但是我们不能用话语去伤害别人。
文中,作者说,伟人不吃美国面粉,他这种猪狗一样的动物,还是先填饱肚皮再来谈自尊吧。
我想,这也是写在他曾经落迫的成名之前,如今的他,估摸着也不能这么肆意调侃了吧。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文字,源于本性。
文字,回归本心。
莫言散文读后感1
最近,我开始对莫言的文章有了初步的了解,并且渐渐的着迷了。他的文章好词并不多,并不像那些大作家所拥有的优美的语句。但,他是用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去用某种事情来表达出一个道理,让人去明白真正的对与错。并且还时不时的会引用一些古人说的名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篇我对此大有感触的文章:《乐游书海》。
这只是一篇散文,莫言在大学时写的。
他着重描写了在大学时读书的作用。上大学是从学习渐渐的融入到社会当中。而你在大学不读书,大学就等于白上,而你到社会当中,就什么都不会干,会得到被人的嘲笑与讥讽。而读书就是让你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做事。书中经典的语句,让你得到宝贵的精神财富与经验,并净化了你的心灵。“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必这句话大家都不陌生,但实际上有多少人去真正的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呢?莫言在此的理解是:这只是古人认为只要读书,黄金和美人就会来到我们身边。而这只是他们对读书的向往。而我认为,他们这种想象并不离谱。书中的语句与知识,能让你学会怎样去善待别人,与人接触。而这样,你就会“美丽”,许多人会喜欢你。黄金和美人不就不知不觉的来到你的身边了吗?尽管没有财富与美人,书中的语句与知识,让你学会与人接触,你这样不就可以容易融入社会了吗?这就是为什么要在大学奋力读书的原因了。
以前人们愤苦读书的精神现在人们都转化成了打游戏了。其实,读书比打游戏更有乐趣。就算是小说,也有它的价值,也是知识的获取啊!
如果你想让财富和美人来到你身边,那就快快来读书呦!
莫言散文读后感2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文字,源于本性。
文字,回归本心。
读《莫言作品精选》有感
马可婧
读了《莫言作品精选》我深有感触。《莫言作品精选》这是一种对事物的讽刺,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是一种对完美的追求,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言作品精选》向人们描绘了各种画面:或悲伤,或欢乐,或梦幻,或真实,或呆板,或活跃,或完整,或破碎……
是他,像一个画家一样描绘五彩的世界,像一个粉刷匠一样装点简朴的世界,像一个导游引导人们欣赏我们的世界,他就是著名的作家——莫言。
莫言出生于1955年,原名管谟业,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行列。莫言的业绩,也使他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莫言就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作家,他用自己的实力和不懈的努力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文学诺贝尔奖的作家。他写的书完美而又特别。他用一个个简单而又平凡的文字,汇成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让人拍案叫绝。许多感人的故事在《莫言作品精选》中展现,有篇故事我至今难以忘怀还记忆犹新——《冰雪美人》。
《冰雪美人》讲述了:父亲送“我”去叔叔的小诊所学医,父亲反复叮嘱“我”多干活,少说话,叔叔的医术还算高超,各种杂病都能治,进去半年,叔叔也没教“我”什么,“我”总是干家务,“我”同学孟喜喜个性张扬,长得漂亮,一次,“我”偷葡萄给孟喜喜,老师发现,孟喜喜把罪名揽到她自己头上,又因为孟喜喜个性招老师讨厌,喜喜被开除了。开除后,喜喜帮她母亲经营“孟鱼头”,却招人诋毁,认为喜喜作风不正。一次,喜喜到叔叔诊所就诊叔叔婶婶显的十分厌恶。正巧,又有两人要动手术,喜喜只好等着,没过多久,喜喜就停止了呼吸,没有了心跳!
这篇《冰雪美人》通过对女孩孟喜喜的死亡折射人的思想观念深处的冷漠,作者通过喜喜周围所有人的描写分析,深刻了批判了这种思想意识,背地里折射出了美的滑落和消亡,通过对喜喜因其个性与周围环境不相容,体现了人性的丑恶,喜喜漂亮,乐观,自信,却因为张扬自己个性,想按自己真实想法生活,却让周围的人“刮目相看”有时候群众的力量是可怕的,但群众的力量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在《冰雪美人》“我”学徒过程中送着送那,体现了亲情世俗。其实,折断喜喜的先是学校,从葡萄事件可以看出喜喜心灵和性格的美,同时,也看出年级主任的残酷和残忍。孟喜喜面对开除,体现出来的是勇敢。退学后,喜喜和母亲挑起生活的担子,把孟鱼头经营的轰轰烈烈,人们认为是卖“那个”的,看病时,婶婶说是“性病”这都体现了人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凭自己猜测下结论。
莫言,他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莫言的文章都阐述了一个个道理,让读者成长,坚强。
读《莫言写给小崔的第二封信》感吟
莫言的笔
像锋利的匕首
像上膛的武器
直击那无耻戏子
还有那蛀虫污吏
哪怕它们是铜墙铁壁
也定会血流满地
不死也毙
泱泱华夏
原本五千年华丽
孔孟之道、仁爱礼信
岂能容几个戏子、蛀虫
寡廉鲜耻、肆意践踏
败坏文明社会风气
如果这样
中华民族的希望在哪里
伟大的民族复兴又从何谈起
法网总是恢恢
疏而总是不漏
正义的利剑
总会高高擎起
伟大的新中国
怎能容这帮小丑
伤风败俗
制造乌烟瘴气
法律的天平
不会为这帮小丑偏离
人民同仇敌忾的吼声
定会让这帮戏子蛀虫
不寒而栗
直至彻底铲除击毙
还社会一片清新空气
【篇一: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上大学时,读过《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文章简洁明快无论是环境的描写还是人物心里的刻画都入丝入扣一板一眼通俗易懂,所以,我心目中的莫言绝对不比日本的川端康成、泰国的泰戈尔逊色,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家是在情理之中的,尽管在偌大的中国还是首次。可今天我读莫言的《生死疲劳》获得的是一番别样的感受。
第一点感受就是莫言作品的风格浪漫荒诞的成分的大剂量的加入,使你不得不在读一部分后不得不停下来回味和思考,否则,就印象模糊。
在土改时期,被处死的地主西门闹,勤劳踏实肯干,善良助人热心,冤屈的灵魂六次投胎到西门闹的旧地,做仍住在院落里的蓝脸迎春,黄瞳秋香的驴、牛、猪、狗,就是后来投胎为猴为大头婴儿还是和蓝脸、黄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浪漫荒诞的想象虽从动物眼里直接透视各个历史时期的这些人及后代的人生,但轮回太多,做驴做牛的轮回能写处个性和时代的普遍性外,做猪做狗的轮回就写得诡异的不真实和苍白乏味给人以仓促凑字之感,读时都想跳着读,了解了解情节罢了。为猴虽写的简短,我总觉得作者是为了结局的完整和为了蓝开放的人物的不悬空设置才出现这一轮回,把蓝解放和黄互助撮合到一起,是圆年轻时的一个梦还是同病相怜的原因,真有点不能理解。
第二点感受是叙事角度的变化,把文中主人公西门闹的视角换成了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又增加了蓝脸、莫言的叙述角度。
小说草蛇灰线绵延千里,时间跨度长达50年的人物和他生存的历史面貌可以安排蓝脸作为小说的主人公,用他的视觉来看这个风雨多变的时代,可作者别出心裁,采用了不同的叙述角度,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人生看时代,人畜皆可说历史,世事多舛小院见。囊括解放初期、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十年动乱、包产到户、全面改革开放等主要历史时期的小说,真的不好写,可我们的大作家莫言能写的一气呵成脉络清晰,这不按普通叙事文学的按时代编排的多角度叙述的写法让人耳目一新。
第三点感受是小说采用章回体这种古典小说的写作形式后,犹如绿叶中的一朵奇葩,在众多的小说中脱颖而出,鲜艳夺目。
借他人之长,为我所用。古人的章回体可以醒目内容紧凑,《红楼梦》的隐喻和谐音的手法信手拈来,蓝解放隐含解放初期,黄互助、黄合作隐含土改时期,庞抗美隐含抗美援朝,马改革、蓝开放隐含改革开放时期。
形式为内容服务,不管采用什么形式,那倔强、勇敢、自信、敌我分明的形象始终如一。
见解粗鄙,望批评指正。
【篇二: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我终于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情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己命运自己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只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不过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达到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内容。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特别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作为文学作品,里面的个别字样,我觉得还是粗俗了些,我建议未成年小朋友不要阅读此类书籍,可能是我接触的纯文学作品跟这个还是大相径庭。如果只是一般的小说,那这些字眼也就马马虎虎吧,不过是文学作品,那我还是觉得庸俗了点。还有,最后的结局,总觉得有所欠缺,跟前面的内容比结局还是逊色了点。当然网上也有人夸他的结局的,所谓见仁见智吧。
整体来说,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们不能要求人是十全十美,当然作品也是如此,十全九美就是不错的作品了。
【篇三: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作文】
莫言的《生死疲劳》是一部奇作,之所以说它奇,不仅仅表现在它以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形式章回体来接撰这部洋洋百万言的著作,更是奇妙地结合了中国古人的六道轮回的宗教观和现代美洲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将一部中国社会自解放以来的50年的漫长发展史,借地主西门闹及其死后相继轮回的驴、牛、猪、狗和猴的眼睛,以一种不同寻常的艺术形式,一一呈现于我们的面前,读来既令人兴味盎然,又能使我们对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有一个更为直观和清晰的认识,因而,不能不说这真是一部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奇作。
上个世纪的后半个世纪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一段不寻常的时期,五十年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不过弹指一挥间,但在充满苦难和传奇的近现代中国史上却又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其间该上演着多少人间悲喜剧,可以说,西门闹及其轮回后的变身历史,每一次都是充满着多灾多难和荒诞离奇的经历,他(它)的每一次死亡,都充满着忧伤和痛苦的气息,这些,都大大强化了全书的悲剧气氛。譬如,靠勤劳起家又乐善好施的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当作反动代表遭人民革命而被枪毙,他的死后冤魂不散,在冷气森森的阎罗殿里鸣冤叫屈,得到的不是这另一个世界对他公正的评价和由衷的同情,他在阴间的悲惨遭遇,只会让人感慨身受不公正待遇的痛苦是无所遁逃于天地间,这一段描写的惨况让我自然联想起《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的故事。只是席方平最终还能否极泰来,终有正义之神为他伸张了正义,平息了冤屈,而我们可怜的西门闹生活在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里,恐怕就连阎王爷也对他爱莫能助,甚至助纣为虐般地将其不断戏弄,让他在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中继续体味世事的艰辛。西门驴虽风光驮县长,但最终却落了个折断前蹄而成废物的下场,并在58年的大饥荒中沦为一群灾民的口中美食;西门牛与合作化改造中冥顽不化的蓝脸相依为命,最终却惨死在时为蓝脸之子实为西门牛的前身西门闹之子蓝金龙的鞭下,更是让人有捶心之痛;西门猪的命运更是充满着戏剧性,从一只被人视为神奇的配种公猪到最后落荒而逃变身为一头与人为敌的野猪,人猪大战的过程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不由得为人的残忍狡诈和滥杀生命而造成的野外生命的毁灭而悲哀;相比起这几个前身的生不逢时,西门狗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可谓正逢其时,但全书却转为对几个主要人物之间不幸的婚姻爱情的描写,而西门狗正见证着这个让它矛盾并令它痛苦的故事过程,它成了以西门金龙为中心的几个主要家族间成员悲剧命运的见证狗,读到这一段,颇让人产生生命无常的幻灭感。至于西门猴,则继续着这个悲剧的延续和结束。西门金龙在为母亲送葬时遭他的政敌、业已疯狂的洪泰岳炸死,他的情人,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庞抗美锒铛入狱,被判死缓;蓝解放爱美人而弃江山,他的结发妻子黄合作因癌症死亡,而他的情人后来自然就成了他继室的庞春苗也不幸遭遇车祸而亡;西门金龙的养子西门欢和庞抗美的女儿庞凤凰沦落为临街耍猴的乞丐,并且西门欢在与地痞流氓的冲突中死去,蓝开放在得知自己和他已不顾一切疯狂爱上的庞凤凰实际上乃是同宗兄妹后开枪自杀,庞凤凰则在生养下蓝开放的遗腹子(大头儿蓝千岁,实为西门闹的又一次轮回)后流尽了鲜血而死,全书就在这样一种大毁灭中结束。时代在浩浩荡荡地前进,社会在日新月异地发展,而曾经的风流人物却或死亡,或沦落,这个美好的世界,这尘世的幸福,好像已不属于他们!
小说虽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但在写法上却并非是传统写法的翻版,倒毋宁说更为西方化和现代化,环境和心理描写十分细腻,且两者常水乳交融般融合在一起,构成极富诗情画意的情景交融的一幕。譬如作者对西门屯杏树环境的多次描写,对猪十六追月成王那一段极富诗意的描写,都在在显示了鬼才莫言的非凡笔力,给人留下赏心悦目的阅读享受和经久难忘的深刻印象,从中也能看出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底蕴和有意吸取现代西方主流文学创作的多样化尝试,可谓中西结合的经典范本。
总之,这是一部以新异笔法和不同寻常的视角,记录了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波澜壮阔的发展史的具有史诗气质的巨著,我对它的服膺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还是略有缺憾,我觉得全书的精华部分在西门闹轮回到驴、牛和猪的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对应着解放后合作化改造和生产的全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探索社会建设上所走的无数曲折和磨难,以及在这个荒诞岁月里种种人性的沦落或张扬。而在西门狗的部分,故事对应的时代是八十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非常时期,其实最能看出人性的沉沦与挣扎,看出官民之间、官商之间以及商民之间的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看到这个社会大动荡中许多富有张力和冲击力的故事。然而,作者却陷入了描写一场忘年之恋的俗烂的故事中不能自拔,好像对复杂时世中人性、人情的把握只有对性的描写才能得到保证似的,整个故事完全陷入了一场另一种形式的风花雪月中,并在这种风月中见证人的沉沦与毁灭,书中很多人物的悲剧命运也不由稍显勉强。这或许是时代太近,作家还不能及时审视我们正亲身经历的这个时代的本质,而只能舍本逐末,另辟蹊径,从较易把握的地方入手,以完成对这段历史和故事的记录?不管怎么说,这是我们的遗憾,这也或许正是作者的遗憾。
【篇四:读《生死疲劳》有感】
莫言,今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我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获得该奖的第一人。莫言的获奖让我重燃随着繁琐生活早已失去的对文学的那份热度,一连4天一口气读完莫言先生的大作《生死疲劳》,心中就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且先说说《生死疲劳》这本书吧。故事从1950年开始,一直写到2000年。贯穿50年漫长路程的是西门屯一个小村落的变迁史,也可以说是中国土地改革的变迁史。贯穿这一变迁史的是西门一个大家庭的荣辱兴衰。作品以一种魔幻的艺术形式表现在大家面前。作者通过一世为人,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的生死轮回的形式,以人的眼睛和动物的感官来叙述故事,故事人物众多,情节繁缛复杂,但是先生却以不急不慢的不温不火的方式向我们诉说了这样一个荒诞又庄严的故事。
有人说这本书是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读到此,我不禁心中充满了愤慨,又一想,又感到欣慰。因为莫言已用他的笔,代替我们发出了这深深的控诉。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致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我似乎能体会到莫言那对祖国深深的热爱。
值得一提的是,据先生自己讲《生死疲劳》这部小说仅用了40多天就完成了。是什么力量让先生提笔一挥而就的呢?我想是先生对这片故土的热爱,对这片故土的责任,对这片故土的未来的憧憬驱使着先生的思想,驱使着先生的笔触,驱使着先生的义务。心中不禁对先生充满敬意。倘若每个人都能像先生这样对这片生我们养我们土地的未来充满憧憬,这片土地又何愁没有美好的未来呢?
【篇五: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看到最后一句,我恍然:原来是中国版的《百年孤独》。
莫言的《生死疲劳》,听名字颇为深沉,似是一部艰难晦涩的大书。偶听好友说十分有趣,好奇翻阅,果然引人入胜。全书以旧社会勤劳正派富甲一方的地主西门闹在土改时被枪毙、含冤而死为开端,其不断转世投胎而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蓝千岁,亲历西门闹遗留高密人间的骨肉乡亲妻妾、儿女、长工等人50年间的人生变迁,写尽了大时代下小乡村里每个人的命运。
西门闹留下的不算是个大家庭。其妻白氏无子;其二姨太迎春,为西门家生了一男一女,起名金龙、宝凤,迎春在西门闹死后嫁给了家里的长工蓝脸,又生一子蓝解放;其三姨太秋香,嫁给了造反派黄瞳,生了两个女儿互助、合作。下一代,金龙娶了互助,养子西门欢,又与庞抗美私通生了凤凰;解放娶了合作,生子蓝开放,又与小他二十岁的庞春苗私奔。再下一代,开放爱上了凤凰,最终发现是近亲,拔枪自杀,凤凰难产而死,生子蓝千岁。这是大概的人物脉络。从人物的名字中,也可以基本判断其所属年代了。
故事以转世投胎的西门闹的动物视角为第一叙述,围绕着这个大家庭个性迥异的人们展开笔触,构成一幅苍凉悲怆的图景:白氏忠贞不渝守护西门亡灵,屡遭批斗受尽白眼;执拗一生坚持单干的长工蓝脸众叛亲离孤独终老;一生操劳忠厚淳朴的迎春历尽坎坷饱受苦难;见风使舵圆滑世故的亲生儿子金龙动荡不安横遭惨死;沉静如水冷艳似冰的亲生女儿宝凤不得所爱抑郁而老;人到中年携情人私奔的蓝解放为爱疯狂妻离子散;还有年老色衰被丈夫抛弃,伤心欲绝却又苦装坚强的黄合作;从小骄横的官二代、富二代西门欢、庞凤凰在家庭变故后远走他乡耍猴卖艺求生;蓝开放痴恋凤凰,以残酷换脸终赢恋人芳心,却最终发现恋人是妹妹,只能自杀泄愤。最后,类似《百年孤独》的结局,一个近亲怀孕而生的小怪物蓝千岁出生了,只能以奶奶黄互助那神奇的大辫子焚香止血维持生命。(互助在本书里是类似于《百年孤独》中那个最仙最美白日升天的俏姑娘雷梅苔丝,是个神奇而美好的存在)这个家族的故事在这里终止了。
当然,莫言那细腻的笔触还大篇幅的写了西门闹转世投胎那精彩纷呈的动物之旅:倔强的神采飞扬的驴;沉默的善解人意的牛;智慧的桀骜不驯的猪;忠诚的坚韧守候的狗等。他们有属于自己的王土,恋爱、称霸、固守、逃离、愤怒、原谅,他们与主人相依为命永远不会背叛,看尽人性善良与险恶却一直清澈,随人世变迁飘荡沉浮最终魂归故土。他们的经历串起了五十年欲语还休的生活,串起动荡不安颠沛流离的年代,串起童年点滴的欢乐、亲人身相离心相守的温情、苦难中偶尔的一抹得意与满足、遍碎满地的理想与爱情。
小说也影射了那些年代。过去的那些年,你懂的。懂得却不想说,不想再揭开伤疤感受血淋淋的痛;懂得却不愿说,只想忘记过去当做不存在轻松地往前走;懂得却不敢说,怕奏错了主旋律弹响了不和谐音符被审查被禁止被喝茶。《生死疲劳》里,写的是悲伤,用的却是欢乐的调调,还来不及为一个人的命运发笑或哀愁,下一个便接踵而至,只好跟着作者一路奔波,把心结上坚硬的茧壳,省下感慨的功夫,看命运的洪流席卷泥沙一泻千里拉枯摧朽。小说重点不在政治批判,它在写人,每个有血有肉、或执拗或温顺或狡诈或抑郁或疯狂或骄横的人。人人个性鲜明,没有谁主谁次,被时代裹挟而下,顺者虽眼疾手快善抓机遇见风使舵,如西门金龙、庞凤凰,有一帆风顺之时,也有头破血流之痛;逆者虽顽固不化死守信念冥顽不灵,如蓝脸一家三代,有大厦将倾之危,也有扬眉吐气之日。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蒋勋先生在《评红楼》讲座里比喻命运,命就像那辆车,有人生而为凯迪拉克,有人生而为拖拉机;运就像那条路,有人面对康庄大道,任是拖拉机也一帆风顺,有人面对泥泞村路,任是凯迪拉克也寸步难行。遇上什么就是什么,怨不得天,由不得人。整个小说中最点题的其实就是题目:生死疲劳。什么叫生死疲劳?通俗点说就是活着死了都累。读罢掩卷沉思,每个角色的笑容都似在眼前,笑容下面是深深刻在眉间的悲情印记,隐藏在岁月的皱纹里。累什么呢?不正常的大环境下,人心只好歪曲以适应,当个体的善良与群体的丑恶做斗争,就只能累了。累在坚持自我,累在随波逐流,累在曲意迎合,累在表里不一,累在迷茫失措。要问读完小说有什么人生启发,增长了什么见识,悟到了什么哲理,我得说,小说没有在写人生大道理,一个字也没有。学不到人生启迪,也没有学以致用的心得体会。因为这是个五味杂陈的故事,没有胜利和失败,也没有对错,谁不是被逼无奈呢。这甚至是个神话故事,里面的驴牛猪狗猴比人更聪明更有理想激情更有信念和对生命的热情,这句话倒过来说,就是里面的角色甚至不好意思猪狗不如。
其实这部小说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对动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西门驴的五零年代,和母驴爱过私奔过,和恶狼斗过厮杀过,被县长骑过风光过,跟着主人闹单干挨过嘲笑白眼,也瘸腿过被阉割过受伤过跌入低谷过。西门牛的六零年代,继续跟随主人蓝脸做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在批斗蓝脸的运动中忠诚于主人,被亲生儿子西门金龙毒打致死,它目睹了政治造成的父子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揭发,大炼钢铁及反复无常的运动,而其中最令人叵测的,是人心。西门猪的七零年代,头脑灵活,身手敏捷,不甘忍受被豢养的生活,起义反抗,猪瘟到来时及时逃脱,占岛称王,实为猪中之翘楚。他遇见专阉动物的侩子手时一跃而起一拱而上为自己前世被阉的驴、牛报仇雪恨,可谓畅快淋漓,快意恩仇。西门狗的十年,每天送小主人蓝开放上学放学,比其没有爱情、常年战争的父母更尽到呵护的责任;它目睹了月色笼罩下被丈夫抛弃的黄合作的绝望,也理解蓝解放想挣脱无爱婚姻的枷锁,违背世俗伦常争取爱情幸福的心情;最终,濒死的蓝脸和作为狗小四转世的西门闹,终于在西门闹的墓前相认,老掌柜,原来是你。来吧,我们一起走。
看莫言的小说,像在看电影,小说里的人物音容清晰,情节引人入胜,让读者完全陷入其中,在脑海里想象一幕幕场景。莫言的《红高粱》曾被拍成著名电影,但《生死疲劳》估计不可能拍成电影:谁能拍出动物们那精彩绝伦的人世之旅和内心独白呢?而且,现世的浮躁、肤浅的娱乐和社会共同的急功近利,也已经不再欣赏这种纯文学作品了。古代的中国,曾经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的时代,现在是段子的时代,大家擅长用段子调侃生活发泄不满自娱自乐,近期常进公众茶余饭后讨论的电影小时代、后会无期或是电视剧离婚律师,都更像是段子集锦,靠拼凑狗血的剧情推进故事发展。相比之下,其实写的很精彩、很生活、妙语连出、完全不晦涩不讲大道理的《生死疲劳》,却成了高山白雪曲高和寡,虽有诺贝尔奖的光环,也少有人问津。它和其他文学作品一起,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在喧闹里等待爱书的人。
最后,希望大多数人,多些平顺,少些坎坷,不需参透生死道理,就能平安幸福一生。
【篇六: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初读莫言作品是在高中二年级。记得一次去书店时看到架子上有一本《生死疲劳》,作者莫言,旋即便被吸引。当初只是单纯地喜欢莫言这两个字,待看过《生死疲劳》后,我对莫言从单纯喜欢这个名字升华到敬佩莫言这个人和他的恢弘的作品。得知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我又把这本书拿出来翻看了一遍。
《生死疲劳》是莫言在200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巨著,重构宏大,气势恢宏。全书约50万字,分五部五十三章加五节。涉及有名有姓的主要人物20余人。该书采用拟人化的写作手法,用第一人称主要讲述了高密东北乡西门屯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枪毙,转生为驴、牛、猪、狗、猴以及大头婴儿蓝千岁的所作所为以及所见所闻。书中,西门闹以及由他转生的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蓝千岁和该书另一叙事主人公蓝解放加上他的好朋友莫言分三个人分别讲述,且时间跨度50年(从1950年写起,直到2000年底,包括解放初期、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十年动乱、包产到户、全面改革开放等主要历史时期,就连书中许多人名也都打着历史的烙印,像蓝解放、黄互助、黄合作、庞抗美、马改革、蓝开放等等),但全书通篇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引人入胜,津津有味。此书堪称鸿篇大作,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这部小说是莫言在艺术上向中国古典章回体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巨制;关于生命的六道轮回的想象撑起了这座气势宏大的文学建筑,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
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这是写在扉页的一句话,这句话诠释了整册书的内容,又发人深省。西门闹与蓝解放所经历的一切其实都可归结到人性的贪欲上来。可以说《生死疲劳》是莫言怀抱华美颓败的土地,决意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郑重的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看着它在历史中渐渐荒废并确认它在荒废中重新获得庄严、熔铸、锋利。在书的封底,载有许多评论家对这本书的评价,其中一条摘录如下:
《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在这次神圣的认祖归宗仪式中,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像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他的讲述是属于荒诞叙事的,然而他却说得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荒诞的叙述下,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这举国单干的犟农民有何错?他不过是赶上了一个农村合作社的时代,全国在毛主席的号召下走一大二公的道路,集体生产,集体劳动,然后集体吃不饱饭,而为了生存的农民单干,便无可置疑地成了众人喊打的对象。
莫言在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中说道,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
如莫言所说,在电脑普及的今天,已经鲜有人能坚持手写书稿了。电脑的存在的确给我们带来很大便利,然而写作的原生乐趣却也在一点点的消失。莫言在《生死疲劳》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性贪欲的反思,还有对文学写作回归的思考。
【篇七:读莫言小说《生死疲劳》有感】
中国现代作家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可喜可贺。可是我并没有看过他的书,只看过由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红高粱》,而且那也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自知孤陋寡闻,赶紧让女儿在网上购得莫言的小说《生死疲劳》一读。
作家莫言在书中,主要讲述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在农村土改中被民兵枪毙的地主西门闹,不甘心就此埋没,到阴曹地府向阎王爷喊冤叫屈,经六道轮回,变成驴,变成牛,变成猪,变成狗,变成猴,最后又变成畸形大头人的故事。书还没有看完,我就已经被主人公对生命所抱定的那份执着所感动,变成驴,要折腾;变成牛,要犟劲;变成猪,要撒欢;变成狗,要精神。从这些故事变换的主线中,我感受到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对土地,对家、国孜孜以求,永不言弃的顽强。
有人说莫言的小说在风格上,是受到了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影响。几个世纪以来,拉丁美洲的人民,在外,饱受殖民主义者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在内,又久经独裁专制统治的肆虐,由军事政变引发的战乱频繁,为了反对强加于拉丁美洲人民头上这种种的不公,才有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崭新文学流派的出现。这一现象不仅提升了拉丁美洲文学,尤其是小说创作方面在世界上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它唤醒了人民的觉醒。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既有离奇幻想的意境,又有现实主义的情节和场面,人鬼难分,幻觉和现实相混。我对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几乎是不了解的,一年前,买了一本《百年孤独》,还没有阅读就被朋友借走,到今天也没有还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阅读着莫言的小说,竟让我想起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塞万提斯,想起了他笔下的那位传奇的,逆时针而动的骑士。《堂。吉诃德》的作者用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把现实与幻想结合起来,在更高的层面上,表现了对现实的认识和理解。就像后来几乎与塞万提斯同时代的《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在一生困顿中,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出自蒲松龄聊斋自志)他们集自己的才华,在现实之上,另辟一方天地,书写春秋,挥洒人生。
莫言的《生死疲劳》是一本大胆而奇特的书,他因为用虚幻的手法,表现了真实的历史,才使人觉得它更加真实。人往往在得不到什么的时候,才寄希望于梦幻和想象。这就像在正常情况下,人就是人,怎么能与动物,尤其是和人类有着密切联系的家畜相互变化呢。英国科学家托马斯。赫胥黎是达尔文进化论最杰出的代表,他曾为维护达尔文《物种起源》这一科学名著,向反动的教会势力说道:我正在磨利的牙爪,已备来保卫这一高贵的著作。他郑重的宣布:我是达尔文的斗犬。作为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赫胥黎恐怕比其他人都清楚人与犬的区别,但是为了捍卫真理,他磨利了的是自己的牙爪。同样将自己与动物相比的,还有清朝杨州八怪之一世称诗、书、画三绝的郑板桥,由于他深深折服于明代有文学家、书画家、军事家、戏剧家之称,自诩青藤道士的徐谓,郑板桥自刻印章,称自己为青藤门下走狗。三百年后,齐白石曾作诗云:青藤、雪个远凡胎,缶老衰年别有才。我欲九原为走狗,三家门下转轮来。这些都是名人,他们对世事的了解,远比我辈清楚,为狗?为人?看了《生死疲劳》,我似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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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生死疲劳》开篇语: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徐谓题联:世间无一事不可求,无一事不可舍,闲打混也是快乐。又人情有万种当如此,有万种当彼此,要称心便难洒脱。
【篇八: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好久没有这样让老鼠酣畅淋漓地读几本好书了。也许是偶然的契机,抑或是必然的结果,莫言那小子竟然获了一个诺奖(小说里,莫言经常自称为:莫言那厮或莫言那小子),于是全世界又掀起了一股莫言热!莫言乐了,出版商乐了,而其实莫言那小子还不知道,无以计数的读者就更乐了,于是也就有了喜欢附庸风雅的老鼠,经常地读莫言的书,读到下半夜一点!
也许是本能的对文字的热爱和敏感,也许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心理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老鼠竟然细细地读完了《丰乳肥臀》,《红高粱家族》以及《生死疲劳》,总计一百四十多万字!书读完了,感想自然颇多,想记录下一些闲言碎语,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甚而也怕胡说八道之间,歧义了莫言那小子的良苦用心!昨日午夜,不对!确切地说,该是今日凌晨的一时左右,老鼠读完了《生死疲劳》的最后一页,有如释负重之感,有历史沧桑之情,有爱不释手之意,有孤单寂寞之心!望着莫言那小子几近光亮的半拉儿秃头,老鼠真的无法把一系列鸿篇巨著,与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联系起来!它和他到底有没有关系!有些朋友可能会以为老鼠在白日呓语,或弄萌装憨,其实,这真是老鼠内心实在的想法!
在虚幻中营造一个丰满繁复的世界,这样的著作古已有之。比如封神演义,比如西游记,比如聊斋志异。而今天,我们却在一个山东高密东北乡长大的一个男人的笔下,饱饱地享受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现实与虚幻完美结合的系列作品!如果说《丰乳肥臀》是一曲歌颂中华大地那种忍辱负重,自强不息,燃烧生命的母性颂歌,那么《生死疲劳》又该如何界定和评判呢!它歌颂什么?他赞美什么?它又鞭挞什么?莫言那厮真的留给读者太多的启迪与思考!诺贝尔颁奖期间,看到一群群蓝眼睛黄头发的老外,趋之若鹜地手捧莫言的著作,跨国的知音,越洋的读者,文字的魅力,故事的魅力,作者的魅力,东方民族的魅力,都被莫言那小子弄得甚嚣尘上!老鼠真的羡慕莫言那小子,把写作这活儿干的漂亮!
《生死疲劳》这四个字,就像《丰乳肥臀》一样,起的很有深意!间或与朋友谈及《丰乳肥臀》时,老鼠真的不愿意看到有些人嘴角上那种诡异的、嘲弄的微笑!似乎丰乳与肥臀大有不雅之感,或过于夸张某个女性身体部位的嫌疑!老鼠真的有些替莫言那厮为这些人脸红、害羞!生死疲劳,阴阳轮回,这是很多的文字很少触及的领域,生与死到底有没有轮回,这个命题没有谁能够回答清楚,但到了莫言的笔下,却让这厮煞有介事的渲染得有板有眼!具有善心的地主西门闹土改时被枪毙了,他感到冤屈!到了阎罗殿他也不服!阎王也觉得人间做的有些过分,于是只好超度再次托生。于是,西门闹便以西门驴出场了!驴的视角,驴的情感,驴的理念,劳苦大众的群生相,便以驴的陪衬下诞生了!这是人与驴的故事,但更是人与人的故事!论成败,驴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驴走了,西门闹的魂灵却又托生为牛!牛的神态,牛的秉性,牛眼看家,一头壮美的大牛,把一段历史烘托的出神入化,热火朝天,那是真够牛逼的!
西门牛向阎王讨说法,俺是西门闹,不是畜生!但阎罗殿也有不正之风,对人类充满留恋的西门闹,最后竟然托生为可以飞檐走壁的西门猪!在全民大养其猪的年代,这头西门猪可是出尽了风头!它养尊处优,群妻群妾,统领群猪,左右时局,精通参考消息!在这个猪气十足的家伙身上,却也是镜像出一个民族正处于亢奋的时代,小到男女在树上偷情做爱,大到领袖的逝世,一个跌宕起伏的历史,就在西门猪嘲弄的眼神下演绎着,发展着!而就这样一头后来背叛人类的猪领袖,却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从冰窟窿里拱出了几个遇险的人类后代,西门猪的时代也就完美落幕!有了资本,当然就更要向阎王讨说法。饱受不公的西门闹,此后便以狗的阴道里产出,成为当地狗协会德高望重的狗会长!狗的智慧,狗的忠诚,狗的无奈,狗的凄凉,改革开放初期,在狗的视角里,是是非非,爱与情仇,灵与肉体,成功发达,腐败堕落,被渲染得入木三分,铺天盖地!西门闹最后以狗的身躯,自己主动走向了主人为他挖好的墓穴!虽然最后的轮回以后记里出现,猴子的笔墨也比较单薄,但他不影响全片的构架布局!猴子被枪杀后,个性张扬、时尚刁蛮的漂亮姑娘庞凤凰,在流干了所有的鲜血,让自己成为透明人之后,在她的两腿中间,一个大头儿便诞生了!而这个蓝千岁大头儿,又恰恰是统领本书全局的关键人物!读后令人叫绝!
以现代人的思维、理念、情感,挥挥洒洒扬言近五十万字,却写就了现代极为少见的章回体小说!我真的感叹莫言那厮,他是怎么想出来的这些花花肠子!丰富的想象,华丽的词汇,浩繁的典故,幽默的语言,深情地描述,恢弘的布局,巧妙的铺垫,紧凑的情节,把一部普普通通的小说塞得满满的!一头蠢猪竟然深情地望着月亮,还得在杏花烂漫时向母猪求爱!如此的意境,天底下也就莫言那小子能写的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抛弃副县长的职位,也抛弃了妻子家庭,毅然和二十多岁的姑娘私奔,他们躲避在寒舍,双双赤裸,尽情地做爱!在人们保守思维刚刚启蒙的时代,追求幸福和自由,追求人性的解放,一幅伟大的伊甸园,或许已在莫言那厮的脑海里酝酿成型!这一创意与谢晋导演的《芙蓉镇》,男女主人公在寒舍里相拥相爱,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丰乳肥臀》不知道描写了多少不同形态,不同魅力的乳房,他想向世界呐喊,那是母性的伟大!恋乳情怀与赞美女性,其实是存在交集的!试问,哪个男人不爱乳房?哪个女人不爱乳房!而《生死疲劳》难以统计他写了多少次做爱,有各类动物的,更有人类的!他想告诉人类,有爱的社会才可以做爱!生死轮回,让魂灵疲劳,也让阴阳界疲劳!畜生有时真的是可爱的;而人类有时是可恨的!黄合作做为女人一直背对着蓝解放,像狗一样的与他做爱;而在轮回往复,大悲大喜之后,她猛然转身面对着她的男人说,我们以后再也不要像狗一样做爱了,我们要像人一样做爱!读罢让人欣喜,令人心酸!
莫言把时代的寻求,人生的探索,这样的大命题,非常巧妙地铺陈在繁杂的叙述之中,畜生们的憨态让人发笑,人类的命运又让人心酸!蓝解放的一亩六分地里,叠络着越来越多的坟墓!西门闹的、驴的、牛的、猪的、狗的,还有一群陪伴读者走过半个多世纪的,一群活生生,敢爱,敢恨,敢骂,敢为的人!宏大的篇章里,读罢才令人幡然猛醒,你在他的著作,竟然找不到一个完美的人!但他们却都是那么的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光彩照人!倘若看罢偶像电视连续剧,你会很长时间留恋你所钟情的那个人,痛苦着她的痛苦,幸福着她的幸福!而读罢《生死疲劳》抑或《丰乳肥臀》乃至《红高粱家族》等,我竟然找不到一个让自己的心里留下清晰影像的人!但这样的书又让你难以割舍!在大学工作真好,放了寒假这么多天里有书的陪伴,读到此总该有个结论才是,我到底喜欢作品里的哪个人物呢?思来想去却总是有一个不愿意看的丑脸萦绕脑际,排解不开,挥之不去他就是头发少得剩半拉儿秃瓢,长着一双比老鼠还小的眼睛,略有些地包天的,山东高密东北乡的那个真男人莫言那厮!
读了《莫言作品精选》我深有感触。《莫言作品精选》这是一种对事物的讽刺,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是一种对完美的追求,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言作品精选》向人们描绘了各种画面:或悲伤,或欢乐,或梦幻,或真实,或呆板,或活跃,或完整,或破碎……
是他,像一个画家一样描绘五彩的世界,像一个粉刷匠一样装点简朴的世界,像一个导游引导人们欣赏我们的世界,他就是著名的作家——莫言。
莫言出生于1955年,原名管谟业,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行列。莫言的业绩,也使他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莫言就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作家,他用自己的实力和不懈的努力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文学诺贝尔奖的作家。他写的书完美而又特别。他用一个个简单而又平凡的文字,汇成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让人拍案叫绝。许多感人的故事在《莫言作品精选》中展现,有篇故事我至今难以忘怀还记忆犹新——《冰雪美人》。
《冰雪美人》讲述了:父亲送“我”去叔叔的小诊所学医,父亲反复叮嘱“我”多干活,少说话,叔叔的医术还算高超,各种杂病都能治,进去半年,叔叔也没教“我”什么,“我”总是干家务,“我”同学孟喜喜个性张扬,长得漂亮,一次,“我”偷葡萄给孟喜喜,老师发现,孟喜喜把罪名揽到她自己头上,又因为孟喜喜个性招老师讨厌,喜喜被开除了。开除后,喜喜帮她母亲经营“孟鱼头”,却招人诋毁,认为喜喜作风不正。一次,喜喜到叔叔诊所就诊叔叔婶婶显的十分厌恶。正巧,又有两人要动手术,喜喜只好等着,没过多久,喜喜就停止了呼吸,没有了心跳!
这篇《冰雪美人》通过对女孩孟喜喜的死亡折射人的思想观念深处的冷漠,作者通过喜喜周围所有人的描写分析,深刻了批判了这种思想意识,背地里折射出了美的滑落和消亡,通过对喜喜因其个性与周围环境不相容,体现了人性的丑恶,喜喜漂亮,乐观,自信,却因为张扬自己个性,想按自己真实想法生活,却让周围的人“刮目相看”有时候群众的力量是可怕的,但群众的力量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在《冰雪美人》“我”学徒过程中送着送那,体现了亲情世俗。其实,折断喜喜的先是学校,从葡萄事件可以看出喜喜心灵和性格的美,同时,也看出年级主任的残酷和残忍。孟喜喜面对开除,体现出来的是勇敢。退学后,喜喜和母亲挑起生活的担子,把孟鱼头经营的轰轰烈烈,人们认为是卖“那个”的,看病时,婶婶说是“性病”这都体现了人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凭自己猜测下结论。
莫言,他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莫言的文章都阐述了一个个道理,让读者成长,坚强。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埃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莫言的《蛙》是一部描写特殊时代特殊人物特殊事件的大作,为什么说它是大作呢?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学作品嘛!这本书,我用了大概两个礼拜的时间读完了,内心五味具杂。
姑姑真的是一个很传奇的人物,她由一个普通的烈士子女,变成一个人们心中伟大的白衣天使妇产科医生,姑姑用她的青春接生了几百万的孩子,给整个东北乡的孕妇及家庭带去了安心、幸福,减少了痛苦。但当国家政策计划生育下达时,姑姑又是那么的残忍的变成了人们心目中的魔鬼!作为一名农村妇产科医生,必须要站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一线作战,为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为了高密东北乡无一例超生,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姑姑都勇往直前。为了执行计划生育任务,身怀六甲的王仁美死了、临近产期的张拳媳妇死了、临盆难产的陈鼻媳妇王胆死了......姑姑一生接生了几百万的新生儿,也亲手扼杀了几百万的小生命!几十年过去了,姑姑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姑姑的一生也将走到了尽头,姑姑的一生天不怕地不怕,面对张拳砸破脑门的木棍,姑姑勇往直前,张拳退后了;面对红卫兵耗掉大把的头发,姑姑昂起头颅,红卫兵哭了。连死都不怕的姑姑这一生唯一害怕的就是蛙!因为蛙的叫声呱呱就像那些被姑姑扼杀的婴儿的呱呱的哭声,这听起来是多么的不寒而栗啊!晚年的姑姑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负罪感,她永远不会忘记张拳媳妇对自己说:万心,你不得好死!;王仁美对自己说:姑姑,我冷......;王胆对自己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孩子......。
《蛙》以姑姑的一生作为写作主线,早年的姑姑是个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而晚年的姑姑信命!读完了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不愧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就是不一样的感觉!
莫言的《蛙》是一部描写特殊时代特殊人物特殊事件的大作,为什么说它是大作呢?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学作品嘛!这本书,我用了大概两个礼拜的时间读完了,内心五味具杂。
姑姑真的是一个很传奇的人物,她由一个普通的烈士子女,变成一个人们心中伟大的白衣天使——妇产科医生,姑姑用她的青春接生了几百万的孩子,给整个东北乡的孕妇及家庭带去了安心、幸福,减少了痛苦。但当国家政策”计划生育“下达时,姑姑又是那么的残忍的变成了人们心目中的魔鬼!作为一名农村妇产科医生,必须要站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一线”作战“,为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为了高密东北乡无一例超生,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姑姑都勇往直前。为了执行计划生育任务,身怀六甲的王仁美死了、临近产期的张拳媳妇死了、临盆难产的陈鼻媳妇王胆死了......姑姑一生接生了几百万的新生儿,也亲手扼杀了几百万的小生命!几十年过去了,姑姑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姑姑的一生也将走到了尽头,姑姑的一生天不怕地不怕,面对张拳砸破脑门的木棍,姑姑勇往直前,张拳退后了;面对红卫兵耗掉大把的头发,姑姑昂起头颅,红卫兵哭了。连死都不怕的姑姑这一生唯一害怕的就是蛙!因为蛙的叫声“呱呱”就像那些被姑姑扼杀的婴儿的“呱呱”的哭声,这听起来是多么的不寒而栗啊!晚年的姑姑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负罪感,她永远不会忘记张拳媳妇对自己说:“万心,你不得好死!”;王仁美对自己说:“姑姑,我冷......”;王胆对自己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孩子......”。
《蛙》以姑姑的一生作为写作主线,早年的姑姑是个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而晚年的姑姑信命!读完了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不愧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就是不一样的感觉!
编辑推荐: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 泄 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 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 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祖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 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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