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然而,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拉腊的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人的脑海里立即涌现出朱自清散文里父亲去买橘子的背影,也让我想到母亲戴着花镜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自己了却了生命,逃离了痛苦,却把痛苦转移到母亲身上。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的忍心你的母亲注定成为世界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即使我们不是为了自己活,也算是为了爱我们的母亲,报答我们的母亲而活下去,否则会把她的心伤透的。
读《沙之书》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再读《沙之书》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根源。最后,遭遇了那么多的主角,并没有像童话那样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我忘不了扭曲人对他的那些诅咒:你所在乎的那些人--爱人,孩子,会全部倒在路旁,你的爱也无法拯救他们。健康将舍弃你,你会变老,生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而戴维只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往前走,在乎的人倒在路旁了,也要一直往前走。直到生命的最后。
但他内心却温和平静。哪怕是一瞬间,在生命结束的瞬间找回了所有失去的,忽然之间这悲剧变成上天赋予的体验--悲伤,但却依然有力量。
最近我读了《美德少年丛书》的事迹,那一则则故事如同冰清玉洁的荷花在我脑海中绽放。其中有一朵最为璀璨、耀眼,那就是江苏省徐州市中央工艺美院附中初二(4)班学生小孝星邵帅献髓救母的故事。
是啊,我们生在这个世界、长在这个世界都源于父母,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是父母哺育我们成长。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们终生都应该报答。
有句古语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它是做儿女的必做的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就一直具有这种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古代埋儿奉母、弃官寻母的故事,足以让人们唏嘘不已,而当今邵帅献髓救母的故事更是令我们感动万分。不一样的时代,演绎着相同的主题,那就是孝敬父母,回报父母。
其实,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孝敬父母,回报父母,不必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做一番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情。我们只要在平时多注意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就完全可以尽到我们对父母的孝敬之心。
我虽然上三年级,但我从小就很孝敬父母。我坚持每天帮父母做一件家务,洗碗、叠被子、洗袜子等等;我还坚持向父母说一句问候的话、说说我在学校的状况,让他们对我的学习放心。当节假日时,我就和父母打扫卫生、一起锻炼,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由于我的孝心加上努力学习,那次感恩征文《我给爸妈洗脚》得了省一等奖呢!在重大节日,如:三八节、母亲节、父亲节、爸妈过生日时,我都会为他们精心准备一份亲手制作的礼物,让他们开心。为了不辜负爸妈对我们的期望,在学校我听老师的话,当好老师的小助手,帮助身边的同学,学习成绩遥遥领先。
因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对父母真正拥有一颗感恩之心,我们就一定能做得更好。其实孝敬父母就这么简单。如此容易做到的事情,就能让爸妈欣慰,高兴和快乐。那我们又何了而不为呢?
沙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
《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昨天,学习了《沙之书》,我心中激荡起阵阵不安的涟漪。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这时,我想起季老也有一句话:真理不是愈辩愈明,而是愈辩愈糊涂。的却如此,以前人对世界的思考是如此简单--世界是神创造的。而现在,世界不仅是世界,还是思维、夸克、能量子、时间、空间令人头痛无比!学习难道真的是让世界更加复杂?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导语:重温人与天地万物感应共鸣的古典时光,解读中国人千百年来证实的存在与时间!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时间之书读后感,希望可以帮到您。
时间之书读后感【篇一】
我们有机器和制度却没有文明,
我们有复杂的感情却无处归依,
我们有很多的声音却没有真理。
穆旦《隐现》
这首诗是余世存先生在谈及自己文学态度时常常引用的,余世存的名字在中国文化界并不陌生,他是诗人、思想家、学者、自由作家,他做过中学教师、报社编辑、官员、志愿者,还曾任《战略与管理》执行主编,《科学时报》助理总编,在他丰富的过往中,人们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良知近乎偏执的坚守。这种倔强用余世存先生在《重建生活》一书的自序中的话就是:我更记得鲁迅曾坚定地说,我在生活,我存在着。然而,又有多少人关心生活和存在呢?我们几乎每天怀揣梦想,放弃了理性、良知、公正、人的自由和尊严,依赖于宏大叙事的许诺度日,我们理解终有一日,我们的所有和生活是尽善尽美的黄金世界,是欲望无限即时满足的人间天堂。一百年的努力使我们伤痛累累,一百年的沧海桑田使我们拥有一切,就是没有拥有过生活。余世存被称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思想冲击力、最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知识分子气质的思想者之一,我们或许有很多愤青,但我们其实更需要鲁迅。
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正式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还好,这一回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申遗成功了,没有被邻居莫名其妙地占为己有。鉴于以往我们的习惯,余世存先生的《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以下简称《时间之书》)从某种意义上反而应该被看作是一次为了忘却的纪念,因为毕竟圣诞节要来了,年底要拼命了,谁还记得,谁还在乎。
■ 君记否,谁人走笔刻光阴
《时间之书》并非是应景之作,这本书的缘由是余世存先生应《国家人文历史》杂志之约开了一个专栏,前后写了整整一年,里面是作者一年来结合《易经》等中古哲学著作的研究成果,更是一种深刻的思索。在如今几乎每个人都很清楚什么时候是圣诞节、什么时候是双十一,但很少有人能完整地说出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的情况下,人民网称这本书是第一部全面解读二十四节气的国民读本并不为过。因为《时间之书》的信息量非常大,涉及天文、地理、农学、生物学等方面,古典诗词、现代诗也引用非常多,如穆旦的诗、里尔克的诗等等,余世存先生表示:如果借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就是讲节气与我们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书,节气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存在与时间;如果借用霍金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是讲中国文化眼里的时间简史。
根据记载,我国在商周时代就已经知道太阳历的周期,《尚书》明确地指出太阳历是一年三百六十六天,由于我国古代是采用阴历记载年月的,而阴历和季节、气象没有严格固定的关系,用来掌握农时安排生产活动很不方便,所以我们的祖先就用测量日影长短和黄昏时北斗星的位置而定出节气来。大约在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四个节气,《吕氏春秋》中已记载有八个节气,以后逐渐补充,到二千一百年前的秦、汉时代就完备起来,西汉刘安的《淮南子》一书就已经有了和现在同样的二十四节气了。
余世存先生在之前的《大时间:重新发现易经》中已经对中国古人的时间观进行了全面的思索,而这一次的《时间之书》更是一种进一步的研究和印证。《易经》中的时间有两类观察角度,一类是后人抽象出的义理时间,如人们感慨的豫之时义大矣哉、革之时大矣哉、随之时大矣哉之类的,古人把时间分成豫时、随时、革时这样多维度的时间类型,可惜我们现在一般只知道泰时、否时等少数时间类型和否极泰来一类的现象。另一类观察角度就是余世存先生在《大时间》中曾详细论证过的,古人用现代阳历系统来划分的时间,把一个太阳回归年划分成64段,结合这种划分,《易经》分布了各种卦象。而《时间之书》中进一步指出古人若将一个太阳周期分为春夏秋冬四象,一年就会有四象时空,如分成八卦八节,一年就有八种时空,太极生分得越细,每一时空的功能就越具体,意义越明确,在二十四维时间里,每一维时间都对其中的生命和人提出了要求,我们的祖先对于天时有着超出时代的敏锐感和理解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祖先确实曾经雕刻过时光。
■ 那一年,杏花烟雨,草长莺飞
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将物道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古人明白粗放与精细劳作之间的区别,明白农作物有收成多少之别,播种也并非简单地栽下,而分选种、育种和栽种等步骤,一切都必须合乎物道。余世存先生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物道的伟大意义,中国古代农民参与生成了对人类农业影响极为深远的水稻土,一亩小麦可以承载的人口是25人左右,一亩玉米可以承载的人口大概是50人,一亩水稻可以承载的人口则是200人左右。在农民这个职业上,中国古人做到了极致,英国农学家在19世纪初写的调查报告中认为,东方农民对土地的利用达到艺术级,一英亩土地可以养活比在英国多六倍的人口,从套种、燃料、食物利用、施肥循环、土壤保护,都非常了不起所有这些,与农民对时间的认知精细和潜意识里对物道的理解关系重大。
这种对物道的理解和深深尊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精耕规律,天时即是天道,天道即是物道,余世存在《时间之书》中对节气中的古代农业生产进行了全景展示,让人不由感慨古人已经将时间和生产定格到人与道相印相应乃至合一的状态。立春表示着万物复苏的春天开始了,广阔的大地将呈现出一片富有生机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也标明着一年农事活动的开始。立春以后的雨水和惊蛰表示降雨开始增多,开始雷呜,冬眠的昆虫开始苏醒。春分以后的清明和谷雨则表示气温转暖,草木萌动,春天朗景象清彻明朗,雨量渐增,适于谷物生长。立夏表示风和日丽的春天已逝,已进入夏季农事繁忙季节。立夏以后的小满和芒种表示农作物生长丰满旺盛。夏至以后的小暑和大暑则表示到了最热的季节,也是夏收夏种等农事活动繁忙紧张的季节。立秋表示炎暑已过,天高气爽的秋季开始。立秋以后是处暑和白露,表示暑热消退,露华渐浓,天气转凉。秋分以后的寒露和霜降则进一步表示寒霜将临,是大秋作物收获和越冬作物播种的紧张繁忙季节。立冬是冬季的开始,预示农事活动已进入一年之末尾,立冬以后的小雪和大雪,表示开始降雪,冬至以后的小寒和大寒则表示已进入一年中最寒的季节。
杏花烟雨,草长莺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古人虽没有享受过如今的发达科技,但他们的生活却也并非乏味,他们有着自己与物道合一的恬淡惬意生活。当年《舌尖上的中国》风靡全国,相信所有喜欢这部记录片的朋友在被无数美味震撼的同时,都能深深感受到一种带着浓浓历史厚重感的物道,而这种物道正是源自我们的二十四节气。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引用一句话说:年轻人,你的职责是平整土地,而非焦虑时光。你做三四月的事,在八九月自有答案,感慨我们今天都知道刷存在感,却对时间的流逝并不敏感,人不分古典现代,都跟时间有深刻的联系。
■ 这里,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情怀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org)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2020,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山河之书》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自己的真实感受毫不保留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
举个例子,《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可以足不出户欣赏到祖国的大好河山,更能让我360无死角地了解这些闻名于世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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