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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读后感作文

小学四年级:《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小学四年级:《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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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偷莎士比亚的贼》有感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当时在书店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诶,这个书名挺有趣的,看简介的时候感觉剧情不错,买了。回到家后仔细看看,就觉得很奇怪:诶?莎士比亚不是一个名人吗?怎么会被贼偷走呢?绑架吗?于是我不顾作业,按捺不住好奇心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开篇是自我介绍,主人公介绍了自己的身世,生下来后母亲就去世了,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也没有名字,好心的邻居把他送到了孤儿院里。这么可怜的身世,让我们心生怜悯。他的名字叫做仔仔,是当时邻居把他送到孤儿院的时候,马瑰格太太看他又矮又瘦,忍不住说到:啊!这可怜的小仔猪!”于是大家就都叫他仔仔了。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笑了,幸好是叫“仔仔”,而不是“小猪”。哈哈。虽然马瑰格太太人并不坏,但是仔仔并不喜欢这里,他一直抱有希望,觉得自己能被一个好人家领走,离开这个牟取私利的临时机构。可是可怜的仔仔却被冷酷无情、自以为是的白医生带走了。白医生待仔仔并不好,不过他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一样冷漠,他只是把仔仔当作工作的工具,给自己带来利益,虚荣心的工具(真是无情呢)。这是我想到一句话: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后来那个白医生把仔仔卖给了一个陌生的黑衣人,哦!可怜的仔仔。那个黑衣人十分可怕,脸上隐隐约约闪现着一道刀疤,黑披风里藏着一把剑……这是我真担心黑衣人会把仔仔杀掉,或者把仔仔带到危险的地方,让他去做危险的事……我不禁惊叹道:唉,仔仔真是太不幸了,本来去双亲的他就已经够可怜了,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安慰,独自在外面谋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在读的过程中,也时时刻刻担心着仔仔的安危。
后来仔仔的新主人命令他去抄袭莎士比亚的剧本,仔仔意识到这样做是错误的,但他不得不听从,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一次仔仔终于抄到了剧本,谁知剧院竟起了大火……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而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情,明白了“家”的意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一: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篇二: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篇三: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作文】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是一本处处充满真情的书,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令我印象深刻。奇怪的是,贼怎么会想偷莎士比亚呢?

原来,书里的主人公14岁的仔仔是个孤儿,也是一位学徒。他有一手优秀的速记本领。他的主人是一名生意人,有一半的收入源于一个剧团,主人命令他,去莎士比亚领导的剧团看戏,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作《哈姆雷特》,赢得更多的票房。他进了戏院,就在他记录时,戏院竟失火了。因为这件事,仔仔居然阴错阳差地进了剧团,跟演员们一起学习。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仔仔说出自己的身份时,剧团里的人却信任他,宽宏大量的原谅仔仔。这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当别人知错能改时,我们应当给一次机会,将心比心,宽容,理解,信任别人。

作者细致的刻画了书中的人物。仔仔的主人是那么的贪婪,不惜一切代价来赚钱。而剧团里的人却那么的善良。就比如,书中的山德,他关心仔仔跟仔仔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并相信仔仔。在剧团里,仔仔由原来受别人指使而不分黑白,做错事到明白人间的真爱和善良,就是因为剧团的人宽容,理解,信任仔仔,可见,这三种品质是多么的重要,它还会带给别人温暖,影响别人的一生

是啊,众人对仔仔的宽容,理解,和信任,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爱,理解了朋友与家的真正含义,可见,宽容、信任、理解的力量是如此的巨大。在生活中,我们是多么的需要别人的宽容理解和信任。现在的人对别人处处有戒心,对家人也是一样。每当他人犯错时,我们都不信任他的理由是否合理,还会找理由的漏洞,借此来让别人无话可说,然后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来讥笑他,批评他。像这样的事件在生活中还不计其数。若照这样发展,世界很快将变成冷漠自私的海洋。

爱,让人间春暖花开。

【篇四: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环球剧团里的演员都很喜欢仔仔,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山德和居里安,剧团里的尼克非常讨厌仔仔,也是一个大酒鬼,这些人都是剧团里的演员,还有他们的老师阿敏先生,菲利蒲先生和莎士比亚先生。当时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他和他的朋友玩儿得非常开心,日子也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在去剧团的路上,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

仔仔在剧团里演出,又去了皇家演出,仔仔好像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尼克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人,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阿敏先生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是最重要的!

【篇五: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篇六: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篇七: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篇八: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篇九: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篇十: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看到书名,我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呢?抱着这个谜团,我进入了书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仔仔,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剧本通常被上锁小心翼翼的保管。仔仔的主人巴先生命令仔仔以速记的方式去环球剧院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表演中的一把大火,让仔仔在剧团生活下来

进入剧团以后,仔仔的这种意识变得越来越淡,甚至还和剧团里的学徒山德和居里安成了好朋友。但在给居里安的一次包扎时,仔仔和山德无意中发现,居里安是个女孩,她的真名叫朱丽亚。由于当时的伦敦禁止女孩演戏,所以这个消息传开之后,朱丽亚便退出了剧团,但在书的结尾,朱丽亚发现,在法国,女孩被准许演戏,于是朱丽亚便动身去法国,在和仔仔和山德道别时,仔仔也因为舍不得朱丽亚而放声大哭起来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非常好看。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一句话是: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仔仔也正是因为心中充满勇敢与善良,才会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剧团生活下来

【篇十一: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篇十二: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习。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小学四年级的读后感


小学四年级的读后感范文一

前几天,我到图书馆去借书,看到一本书《雷锋的故事》,这可是我盼望已久的书呀!于是我借了这本书,决定好好读一读。

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雷锋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解放前,他吃过很多苦,和小同伴一起上山砍柴被徐二恶婆砍伤。解放后,雷锋在夜校教过书。治理过沩水河,曾经斗洪水勇救拖拉机等。雷锋就是这么一个不计个人得失的人,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一生不知做了多少好事,帮助过多少人,如:帮大娘寻子,雨中助人他曾在日记里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雷锋崇高的愿望。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付诸于行动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雷锋那种严于律已的精神,那种乐于助人的品格,那种一生都在做好事的毅力,像雷锋一样做一个永不生锈的镙丝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学四年级的读后感范文二

我读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这个革命故事,让我深有感触。董存瑞用自己的生命炸毁了碉堡,解放了隆化。他那不怕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董存瑞那种精神让我震撼了。他当时只有19岁,却能为新中国的诞生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我读到导火索哧哧地冒着白烟,闪着火花。火光照亮了他那钢铸般的脸。一秒钟,两秒钟他像巨人一样挺立着,两眼放射出坚毅的光芒。这句话让我感觉到董存瑞好像是烈火里的战士。还有他喊得那句:同志们,为了新中国,冲啊!

我从这句话深深的体会到了他那热爱祖国,舍生忘死,把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我们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吗?能吃得饱、穿得暖吗?我们放学回来,爸爸妈妈已经把晚餐都做好了。而战士们整天风餐露宿,有时还吃不饱。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

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少年儿童,绝不能忘记过去。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一名有用的人,来报效祖国。

小学四年级:《童年》的读后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小学四年级作文:开学的感受


随着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糟糕,开学恐惧证也日渐强烈。到了31日,我的心情坏透了,谁叫我干什么,我准会没好气地向他吼:干什么?妈妈问我:你今天的心情怎么这么糟?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很烦躁。冷静下来后,我才明白,明天就要上学了,怪不得我的心情会这么坏。明天就要上学了,不知道暑假作业有没有漏;明天就要上学了,不知道这学期的课本难不难;明天就要上学,马上就要升六年级了,学习压力大了

那晚,我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新闻报道说近期有三个台风可能登陆泉州。听到这个消息,兴奋极了的我马上在电话机前守着,希望能等到台风来的消息,再放几天的假。我一边等电话一边想:要是多放几天假就可以再睡懒觉,要是多放几天假就又可以看电视玩电脑,要是多放几天假就可以不用做家庭作业刮台风多好啊,放假多好啊!

呵呵没有接到台风的消息。到了很晚我才手忙脚乱地收拾书包,检查是否有东西忘带了。这时,我不禁想起教我们上课的老师们。想必他们也在盼望多放几天假吧,不然一上课就要批改一大叠的作业,在课堂上口干舌燥地讲课,还要早早地赶到学校做护导,多辛苦啊!我忐忑不安地爬上床,在焦急与烦躁中进入梦乡。

上课啦,起床啦!大清早我就被妈妈催起了床,恍恍惚惚地来到了学校。同学们见面后,不是高兴地相视一笑:嘿,开学啦!而是唉声叹气:唉,又开学了。这时,校长的声音从广播响起:同学们,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学期新学期也只有校长最高兴,不知谁咕哝了一句,新学期校长可以收学费。是啊是啊。大学都附和。

不过,既然开学了,那就要高高兴兴地迎接新学期,为新的学习目标而努力奋斗。

小学四年级读后感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不错的书《西顿动物故事集》,里面的故事让我很长见识,也让人感动。让我最感动的一篇是《豁豁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

豁豁耳也叫豁豁,是一只白尾兔的名字。那只白尾兔第一次冒险留下的终身印记,一只耳朵被扯豁了。

豁豁和他的妈妈(毛丽)住在奥利芬特沼泽地里,这里只有他们母子两个相依为命。一天,毛丽用青草把豁豁盖了起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待在这不要发出声音。可是豁豁一点睡意都没有,一会飞来一只蝴蝶,一会又跑来一只瓢虫,终于豁豁忍不住了跳了起来,闻了闻上面的叶子说:真香,尝一口吧。突然一条大黑蛇出现了,发出嘶嘶的声音,大黑蛇扑向豁豁并且咬住了他的一只耳朵,豁豁赶紧给妈妈毛利发出求救信号,妈妈用尽力气把豁豁救了出来,可是豁豁的耳朵还是被咬开了,这就是豁豁出生三个星期的第一次冒险。

妈妈开始教豁豁自力更生的技能,第一个是:趴下来,不要发出任何声音。第二个技能是:待着,这两个技能豁豁很快就学会了,接下来就是学习怎样在荆棘林穿梭,这项技能掌握好,是他最好的避难所,豁豁接受着妈妈的各种训练,豁豁享受着全部的母爱,茁壮成长。很快豁豁长大了,冬天也来临了。

野生动物基本没有老死的,基本上每一只动物的结局都是悲惨的,他们一生都在与自己的天敌、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这两只白尾兔也不例外,妈妈毛丽在一次和狐狸的较量中,为了保护豁豁掉进水塘里了。

可怜的白尾兔,他死的伟大,在有生之年最后一战体现了母爱的伟大,为了自己的儿子豁豁,她不怕危险,引敌人追着自己,好让豁豁有机会逃生,这个英雄在自己的世界里竭尽全力,只想着保护自己的儿子。毛丽死了,但在豁豁的身上都是妈妈的身影。妈妈把他毕生的技能都毫无保留的给了豁豁,豁豁也不辜负妈妈的厚望,掌握了所有的本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各种动物都有他自己的能力,也有他们各自的情感,他们也有很多的无奈,为了很好的生存,也要学习各种本领和技能,我们每天生活在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确经常不思进取,不去努力学习本领知识,辜负了老师和妈妈的希望。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最感兴趣的是:《再次看戏》。书里讲了:有一天起来,我开了一炮,因为我再也看不了戏了,很生气。这时,士兵和将军们看见是我,就来追我。我跑啊跑啊,看见了舞台,正准备往东边逃,可是四面八方都被警士们给团团围住了,我连忙爬上了梯子,爸爸在梯子下,说:“唉!你在这儿干什么呢?快看戏去!”我听了没有理他,接着向上跑去。快要逃到二楼。忽然,一个霸道而强壮的演员出来了,我被包围了,想逃可以,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要跳下楼去,虽然它很危险,不过比绑到警车里带走或带上手铐带走好!于是,我就跳下楼去,逃掉了。士兵和将军们追来后,我对他们说明了为什么要开炮的原因,他们也不追了,放过了我。我就高高兴兴地看戏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要像我一样,勇往直前,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精选优质读后感)


大家都说友谊士人的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最爱的那本书真正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之后我独自去了书店。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一摞摞书本厚度不一,精妙绝伦的封面让人目不暇接,只觉这一刻眼中似乎只有这本书。我走向国际大奖小说的专栏,随意拿起了一本封面烫金的书《橡树上的逃亡》,我轻念着扫了几眼简介,却觉得没有太大兴趣。我摇了摇头,轻轻将它放进书架。

我继续向前走着,猛地发现一本封面毫不起眼的小说,不知为什么,尽管它的包装并不出众却总想看看。我将它从书架中抽出,这书名为《偷莎士比亚的贼》,翻到背面:孤儿仔仔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的主人派用速记的方式偷取沙士比亚的新剧本,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为了生存无法抗拒主人的命令。一次意外,仔仔成为了沙士比亚剧组中的一员,并和其他成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重拾正义,联手打败了主人。

刚刚读完了简介,我心中就十分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深厚的友谊啊!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那种友情在心中回荡。仔仔的悲惨身世让他不得不接受许多同龄人没有承受的苦难。他没有童年更没有玩伴,可以说是尝便了人世间的种种苦楚。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过着暗淡无光的生活时,友谊给予了他温暖。仔仔和组员们共同为他们的梦想而奋斗者,努力演好每一部戏剧。他们一起生活,同生死共患难,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使他们之间有了坚不可摧的友情。这样深厚的友谊怎能不令人羡慕呢?

我们也应该学会辨识真正的友谊。要知道友谊不是纵容。当仔仔的朋友们知道仔仔要盗取剧本时有过失望,有过嫌隙,最终还是归于信任。最重要的是,他们懂得用行动去感化仔仔,从而唤醒了他心中的正义和善良,如果不是朋友们的感化,谁又能保证仔仔一定能醒悟?可见,这才是真正的友谊,是在信用的基础上,为朋友点上指明道路的那盏灯。

这就是我爱的书,一本传递着友谊之光的书。

四年级的读后感


四年级的读后感范文一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所写的童话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书中的故事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变得比以前更敢、更自信了。

《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芝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路上,她先后遇到了需要一副脑子的稻草人;需要一颗心的铁皮樵夫和需要胆量的狮子。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奥芝答应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后来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胆小的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以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像沙滩上的那粒微不足道的沙子,为自己的微不足道而很不好意思。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喜欢《绿野仙踪》,因为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因为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因为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因为它让我学会了为人处事之时要善良,面对困难之时要想多萝西一样坚持不懈!

四年级的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读了四年级一班博客,我大有收获,张今朝的爱我邹平有一句话写的很好就是:这是一片芳香的土地,人才辈出,人杰地灵;这是一片美丽的土地,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她,养育了多少祖国的花朵,使他们茁壮成长;她,培育了多少伟人,推动了祖国的发展。这就是我引以为傲的家乡 邹平!

邹平,本来只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县城,经常被人忽视、奚落。可是,她不顾别人的嘲笑,几十年来只是抬头向前看,一如既往,奋勇开拓,现在终于有了硕果:魏桥创意集团被称为亚洲经济的带头者;西王集团为人们提供了多少可口的食物、玉米油,严格做到了努力工作,为人民创造幸福的标准;被国家领导人列为全国百强城市;全国幸福城市的名单上有她的名字;被评为中国卫生城市, 慢慢的,她强大起来,富裕起来。现在,谁还敢再忽视她、嘲笑她?我们邹平人也开始引以为荣了,以生活在这座城市而自豪!邹平,你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发展成一座辉煌的县城,缔造了宏伟的大业,我爱你,邹平!

写的太好了,把自己对家乡的热情充分的表达出来,我要向他学习,王旭。11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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