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狼王洛波有感

读狼王洛波有感

读《天狼》有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天狼》有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液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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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800字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读《天狼》有感800字2024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天狼》有感_读书笔记500字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天狼》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华考|zk168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天狼读后感


天狼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讲述的是人、狗和狼之间的较量。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读《荒野求生,白狼荒原的三天三夜》有感


读《荒野求生,白狼荒原的三天三夜》有感

文/云山书鸽子们

今天,我读了《荒野求生,白狼荒原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我被里面的精彩求生故事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贝尔格里尔斯他不仅是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还是现代的一名伟大的求生专家。由于他是求生专家,在他的感染和带领下,他的儿子也学会了很多的求生知识。

这本书讲的是:贝克和他的朋友缇堪尼坐飞机去阿拉加斯山探险,可是由于爆炸,导致坠机。在一路上他们遇到了白狼、黑熊、还差点掉进雪中的旋涡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野外,不管生活艰难,还是舒服,我们都不能在意外界的环境,只要你想法活着,就一定会有生还的希望。

读《狼性》有感


读《狼性》有感

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读《狼与人》有感


读《狼与人》有感

今天我读了《狼与人》的故事,使我深有感触,也被狼与人之间,深厚的情谊所感动。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被捕兽夹夹伤了,狼妈妈带着小狼去求猎人,这位猎人是位好心人帮小狼包扎了伤口,从此这两只狼经常去看望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在老猎人遇到危险时奋不顾身的救了他,他们的故事令我赞叹不已,也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永远不会忘记。

狼和人之间本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可就因为老猎人救了它的孩子,他们之间才建立了友谊的台阶。是什么使它们间建立了这么深厚的友谊,使狼妈妈在老猎人受到危险时奋不顾身地去救他?是真情,是老猎人对狼的真情!假如当时狼妈妈去求老猎人时老猎人不救它们,反而将它们抓起来,那么他们之间还会有这么深厚的友谊吗?恐怕老猎人遇到危险时没有人来救,早死无葬身之地了。可他没有这么做,他选择了真情,选择了爱!

看到这个故事,我想起了我们自己。我们是否用真情对待别人?恐怕没有吧。如果你做到了,现在的朋友会数不胜数,友谊也会更加深厚。因为:真情,是建立友谊的台阶!


读残狼有感


生命的礼赞

——读《残狼》有感

在狼的眼睛里,永远看不见气馁。因为他们知道,成功终属于他们,他们是荒原的王者与被膜拜的图腾。

灰满本来是一只狼王,在一次与野猪的搏斗中落下了致命的残疾——失去了同一旁的两只腿。狼群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这个被淘汰的“弱者”。在狼群里最低贱的“丑八怪”黄鼬的帮助下,他站立了起来,与黄鼬天衣无缝的配合,最终重新登上王位,为了狼的尊严,为了王者的荣誉,他走上了自我价值的制高点!

人类是最脆弱的,埋怨、退缩、忧郁、哭泣……狼是世界的主宰!狼王灰满让我叹服,他的野心使他从来没有失去过梦想,心中总有一个清晰地坐标。他从高贵的狼王回归到最低贱的普狼,他在黄鼬的衷心辅助下,突破了自我的速度,创造了“双体狼”的神话,在同雪豹的搏斗中,用谋略与勇气彻底摧毁了对手,赢得了狼群的认同与欢呼,站上了属于他的平台。

灰满是冷静和智慧的。不会被飘渺的东西掩盖住睿智的头脑。在他落难之际,小母狼黑珍珠毫不留情的抛弃了他,而贱狼黄鼬对他不离不弃,心甘情愿的成为他奔跑的“双脚”。这里没有一点像《甄嬛传》里渲染的后宫情史,着实让人感动,灰满深深地知道,黑珍珠永远是高贵者矫情的礼物,而黄鼬却能成就自己传奇的一生!

灰满的内心充满无比的荣誉感,他是至高无上的狼王,但是他没有丝毫的桀骜不驯,在建立了足够的威信时,领导狼群机敏的群体作战,他深深地懂得: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公平规律。必须拥有锋利的爪牙,强健的体魄,精确的抉择。灰满的群体不是一个只是需要温饱就足够的狼群,而是一群惯于南征北战,笑傲荒野的霸主们。

狼王灰满,他们一往无前,能屈能伸,知进知退,明智取舍、整体优化,又顺应自然。上帝制造万物的时候,总会留下弱点,但是灰满利用群体优势,把这些弱点变成强大,弥补的天衣无缝。

在野蛮原始中存活,失误是前进的动力;休息是奔跑的前奏;伤害是超越的动力;贪婪是苛求的满足。

听说,狗和狼本是一族。但是,狗却被进化成了失去自由,摇尾乞怜的异类。而狼的内心永远有一团烈火在燃烧,在呼唤他向往自由的荒原里,他们自由却不放荡,在严密的组织下,走上自我约束的自由境界。

狼,是荒原的王者,不可俯就,只能仰视。用不羁的灵魂,驰骋的追求,倔强而勇敢的心实现对生命最高的礼赞!

有关天狼读后感


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在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也产生了一些全新的感悟,经常写读后感,写作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得到提高。你品读过多少作品的读后感?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天狼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天狼读后感(篇1)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天狼读后感(篇2)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

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

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

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

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篇3)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近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习,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习,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指导教师点评:小作者读了《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她决心向贝克学习,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要和朋友团结友爱,遇到困难时永不言弃。读了这本书,小作者还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这篇读后感能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想马上找来读一读!

天狼读后感(篇4)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知道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管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听说有些人养狗后不喜欢就扔了,还有虐待狗的。真是太不好了。我们应该爱护它们。我看完这本书更加喜欢小狗了。

天狼读后感(篇6)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篇7)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天狼读后感(篇8)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狼王梦有感


篇一:《狼王梦》读后感

大家一定读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吧。今天呢我就要给大家介绍一个关于狼的感人故事。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凶猛食肉动物,可是这种动物也是富有浓厚的感情的。

这本书讲了母狼紫岚的狼崽的故事。四只狼崽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一只叫媚媚。紫岚想把这三只公狼的其中一只培育成狼王。

我给大家讲一讲蓝魂儿的故事吧!这只狼崽脊背上的毛色有一点偏蓝,是一种公狼崽。它的胆子很大,还没成年奇偶敢跳到树洞里咬醒正在冬眠的大狗熊了。以为已经习惯了每次在猎物面前勇猛地带头扑咬,所以不小心没捕兽夹夹住了,紫岚非常伤心,心想:我愿意自己被压在捕兽夹下,把你换出来。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想起了沈石溪的另一篇文章《斑羚飞渡》这个故事也是讲的朋友与朋友之间,家人与家人之间生于死的关怀。老斑羚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年轻斑羚的性命。让人感动不已。

可是后来紫岚的梦想并未成为现实。但是媚媚可以生育下一代,它的狼孙可以成为下一代狼王。为了不让金雕吃掉小狼,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母爱多么伟大呀,为了它的狼孙,下一代的狼王,它牺牲了自己,换取了狼孙的性命。

篇二:读《狼王梦·狼种》有感

大家都认为,狼,是邪恶的化身:恶魔之魂,翻翻成语字典,没有成语是赞扬狼的,像狼狈为奸、狼心狗肺、一片狼籍……但长得像狼,为什么也会招来人们的厌恶?

《狼王梦》里的一个小故事《狼种》就是讲述了这一样一只出现返祖现象的狗,它就是警犬——大灰。

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学院毕业时,门门成绩都是“优”;它,屡次受到马戏团的哈巴狗暗算,却只能咬紧牙关忍耐着……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否真实,但我深受感动,同时,也为大灰难过,它本是一条很优秀的警犬,可在马戏团遭受耻辱,难以想像它是怎样忍过来的。当然,我更想知道的是:它只是条出现返祖现角的狗,为何不能成为真正的警犬?它不是很优秀吗?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个世界上的公平性。世界上有许多的不公平,在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都存在。然而,这时我们必须学会忍耐,像大灰那样忍耐,虽然不能避免不公平,但可以减少矛盾和冲突。

沈石溪的书真正让我懂得了动物身上的美德,更让我知道为人处世的道理:百炼成钢,坚持优秀的本性,而不能因为遭受恶劣、不公正的待遇时就自暴自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篇三:《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是一本很有名的书,他是著名的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我早就读过了,但是里面的内容我还是深深地记在了脑子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匹母狼,他叫紫岚。她的丈夫死了,紫岚就一个人生活。她有5只狼崽,有一只被山洪冲死了。紫岚非常想让自己剩下的4个孩子当山狼王,就非常细心地培养着孩子们。有三只公狼(紫岚的幼崽),叫黑仔、蓝魂儿和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叫媚媚。紫岚首先偏爱黑仔,但是黑仔被一只金雕给啄死了。第二只偏爱的是蓝魂儿,但最后蓝魂儿被狩猎夹给夹住了。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落入猎人的手里,就把蓝魂儿给咬死了。然后培养的是双毛。可是在一次双毛与狼王搏斗时被咬死了。最后媚媚和一只公狼在一起,生下了狼崽。有一天,那只把黑仔给咬死的金雕又来了。紫岚便跟他同归于尽。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偏爱于某个人,这样对其他人很不公平。这样还更容易让那个人有缺点。没有哪个人是天生的王,必须经过磨难,才能成功。

篇四:《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这一本书是一本非常残忍、感人的书,也是一本关于梦想的书,这一本书让我们久久不能遗忘掉……

有一次,紫岚的一只狼崽宝贝被人类的捕兽器给逮捕住了,紫岚又说不出来的自己有多么、多么心疼自己的儿子,就用自己锐利的牙齿来咬捕兽器,想用自己锐利的牙齿把捕兽器给咬断。哎!真是的,没把捕兽器咬断,却把自己的牙咬断了好几颗。她实在是无法忍受人类坏透了的办法,只好把自己的儿子吞进自己的肚子里。她宁愿自己的儿子死掉,也绝不会留给人类一根狼毛的。紫岚把自己的宝贝儿子给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真说不出的难受来,并且,心里在缓缓的流血。

最后,紫岚这一位母狼还剩下最后两只小狼崽,第一只是双毛,另一只是媚媚。但是,双毛在很小的时候,紫岚飞了不知多少的心血和母爱才把双毛培养成有狼王的性质。但是,紫岚采用的是欺负双毛的方法训练出来的,所以,在双毛和狼王的战斗中,狼王吼叫了一声,双毛一下自卑起来,他忘了他自己在战场上了。结果,被狼王给咬死了。公狼们一拥而上把双毛给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了一摊白白的骨头了,公狼又一哄而散,紫岚只呆呆的望着自己亲爱的宝贝儿子的一摊白白的骨头。

《狼王梦》这一本书让我们走进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篇五:读《狼王梦》有感

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读《狼王梦》有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狼王梦》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题名为《狼王梦》。

大家都知道,狼是冷酷无情的动物,可在狼群中狼也是有感情的,在寒冷的冬天,狼会结伴出去寻食。可这本书的情节,令我感动,你继续看,这本书能感动你吗?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他的肚子开始叫了起来,自她怀孕以来,它的饭量越来越多,食量大的惊人。一天,它想吃马鹿了,于是,他悄悄地进入了牧场叼走了一只小马鹿,但被看马鹿的大白狗看见了,大白狗跟了上去,紫岚在大白狗的攻击下,紫岚用计杀死了大白狗,并顺利的产下了五个孩子,他的一次次失败,五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保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让孩子当狼王呢?于是,我有细细的读了一遍,体会到了的是爱,是梦想。因为爱,紫岚和大白狗激战时身下了狼崽,因为爱,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紫岚依旧为它着想,因为爱,紫岚为了保护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因为有梦想,狼才会有强弱之分、之争。爱是伟大的,自私的爱是渺小的。

读《狼国女王》有感


读《狼国女王》有感

女王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王。在鹦鹉口山洞中,却出现了第一位女狼王——紫葡萄。

她的丈夫狼王盔盔,在与断牙血瘤虎夺食时牺牲了,他的小女儿也耐不住饥饿,走上了黄泉路,大家绝望之时,她在悬崖边奋力一跳,捉住了悬崖底下的小鹿,然而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这奋力一跳,不仅解决的争夺狼王的窝里斗,也演绎了一场母爱和狼王之绝唱。

在狼王路上为了饱肚,冒死到沼泽里捕捉野猪,换来了野猪大餐也换来公狼黑三险些的一死。在于牦牛群中狩猎时,没换来牛肉却换来元气大损……

儿女长大了,一次狩猎中发现了人类圈养的白马,正当紫葡萄犹豫时,她的儿子鲁莽地一冲就得到了一顿马肉大餐。次日,在大树下发现羔羊,儿子迫不及待地冲上去,结果换来了女儿的死亡。她愤怒而又怜惜地当着众狼将他逐出狼群。在杀夫仇人断牙血瘤虎来侵犯时,和敌群化敌为友,一起打败了断牙血瘤虎。又把两个狼群并在一起,紫葡萄又成为新一代女狼王。

我认为女狼王成功就在于她为了帮丈夫报杀夫之仇,她不仅有狼王的无情,凶残;还带着母爱的温柔,宽容。


读《绝境狼王》有感


读《绝境狼王》有感

五年级(1)班李雨涵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这么说过。没错,读书可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名字叫《绝境狼王》,我把推荐给大家。

《绝境狼王》系列书共有六本,故事的主人公福狼一出生,前爪上就有一块螺旋状条纹。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让小福狼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小福狼被狼群遗弃了。小福狼被丢弃后,一只熊收养了它。长大后的福狼,历尽艰辛后,终于回到了狼群,成为地位最低的一只肯骨狼。在一次啃骨大赛中,福狼光荣胜出,成为神圣火山环的一名守卫之狼。但在一场大地震中,神圣火山环被彻底毁灭了,古狼族传奇在慢慢地变成现实,终于福狼和他的朋友们跃向了远方之蓝。书中的几位人物:福狼,勇于尝试,临危不惧;艾德米保护弱小,忠心耿耿;口哨乐于助人,永不放弃,他们的宝贵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了《绝境狼王》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只要有勇往直前、互助互爱的精神和机智镇定的头脑,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读《狼和鹿》有感


阅读者就是阅读的人,在我看来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阅读是传播文字,而人则是展现生命,将值得尊重的生命和值得关注的文字完美结合。这就是我们的阅读者。

很多人都觉得阅读,是学生时代的事了,或者说它只属于一小部分的人。并不是,阅读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我在阅读课文阅读《狼和鹿》时,我就在思考着:人类是愚蠢的,为了让鹿群滋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鹿儿们大面积死亡、感染疾病瘟疫,把生机勃勃的凯巴伯森林指向了悲惨的现在。有些人类为了金钱破坏环境,浪费资源,害得山洪暴发,一片片绿洲变成了一片片沙漠,害得小动物们没有了家

其实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破坏浪费的现象。记得有一次,我们班平时顽皮得像猴子一样的小安同学,拿一次性手套装水来玩。他首先把一次性手套在手掌中揉了一揉,然后从手套口吹了几口气,手套就吹出了一个口。他把手套拿到水龙头下节水。谁知水好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怎么也不肯进去,好像伤心地说:你太浪费水了!可是小安同学仍然没有停手。他把一次性手套凑到了水龙头下。一次性手套快装满了,可是白花花的水就这样浪费了。正想去洗手的我看到了这一幕。我走到他的身边,马上严肃地说:你不能用手套装水来玩,你把水装到手套里玩,这样水就白白浪费。小安同学听了,羞红了脸低下头,惭愧地说:下次我不会玩水了。

换一种说法来说,阅读也是最好思考的方式之一。

每当在教室听见同学们的朗朗读书声,你会觉得他们读得那样轻快,那样活泼啊。给人的感觉那是一路芬香、栩栩如生,仿佛把人们带到了一个腾云驾雾,飘飘欲仙的意境来。

我认为,阅读属于每一个人的权力,只要想读,就读出来。读出一篇生动的课文,读出自己的个性和想法,这才是对阅读最好的尊重,也是对别人最好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组成一个最好的书香校园,完成自己人生的阅读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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