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

在这次行动中,亚森*罗宾化妆成了男爵戴奈利,成功的破获了一起无从查起的案子。

在一家歌剧院,一位女歌手被一对怪盗扒了身上镶满钻石的衣服,没多久,另一位少女也被绑架。两位少女去了一次梅洛曼伯爵家。发现伯爵兄妹家的一切竟与当时一样,便咬定伯爵兄妹就是凶手。其实在贫民窟中,有一栋房子,和那兄妹俩的完全一样。伯爵的仇人就用这房子来诬陷伯爵。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以后,不禁为亚森*罗宾那聪明的头脑而深深地折服了,罗宾虽然是一个性格有些奇怪的盗贼,但是在破案这一方面,他却比其他专业侦探更胜一筹。在其他几个故事中,他甚至比福尔摩斯更聪明。亚森*罗宾的易容术也不赖。一会儿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会儿变成一个跃跃欲试的运动员,过一会儿又变成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没人能认出来。

哎,要是我们现在有这么聪明的侦探就好了,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坏人逍遥法外了,也不会有这么多贪官污吏为非作歹了。社会一片安定祥和,就算大晚上开着门也不会丢东西了。这样的社会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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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500字


这次暑假,我在空余时间有幸阅读了由法国作家勒白郎编写的,曾经风有感靡世界的侦探小说——《亚森·罗宾探案集》。那亦正亦邪,善良正直的“侠盗”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围绕亚森·罗宾作为“侠盗”和“神探”两条主线展开。当他变身为“侠盗”时,劫富济贫,嫉恶如仇,是为富不仁者的克星,可当他成为神探时,又是那样头脑聪慧,心思缜密,任何一个恶人都无法从他眼皮底下溜走,作者从多方面刻画了这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亚森·罗宾。

从罗宾身上,我感受到了善良、机智、勇敢和怎样微笑着面对命运的挑战。最让我感动的是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他那乐观向上不屈不挠,善良而又充满正义干的灵魂。他曾多次不顾自身安危,潜入早有准备的富人家中,盗取绝世珍宝全部用来救济贫困的人们。他曾多次与警探斗智斗勇,甚至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都已成为他的手下败将。他从不伤害那些恶人的性命,但却足以让他们痛改前非。这位伟大的“侠盗”,机智的“神探”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亚森·罗宾将成为我永远的榜样!

还记得我曾读过这样一篇文章,文中捡破烂的王奶奶让小作者十分厌恶,对她有许多不满,可社区的救灾捐款活动让小作者转变了对王奶奶的态度,成为小作者敬仰的对象。这位原来生活简朴的王奶奶都可以救灾济贫,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

是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牺牲一点时间去陪伴别人呢?为什么就不能花一点精力去帮助他人呢?……让我们一起学习罗宾,做一个像罗宾一样善良正直的人吧!

《亚森·罗宾探案集》读后感


今天,我在书房认真地把《亚森罗宾探案集》这本书整整读了一个下午。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的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情。

亚森罗宾既是一位可与福尔摩斯齐名的神探,又是法国家喻户晓的侠盗,他具有绅士风度,天性乐观、为人豪爽、富有同情心,从不伤害别人的性命。罗宾有着超凡脱俗的智慧和矫健灵活的身手,他破解了数不胜数的悬疑案件,连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侦探也败在他手下。

读完亚森罗宾曲折多变、富于悬念、惊险刺激的探案故事,我对亚森罗宾这样一个传奇人物由衷地佩服。不管多么棘手、毫无头绪的案子,在罗宾的手中都迎刃而解。更重要的是,亚森罗宾有着双重身份,他不仅仅是一位神探,还是为民申冤、伸张正义、劫富济贫的侠盗。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和身手,让蛮横无理的贵族们干瞪眼,让赫赫有名的警察和探长束手无策。亚森罗宾与青年小说家勒白朗一起,拆穿勒卜修特因男爵的谎言、挖出德尔玛家族的宝藏、帮助依雯夫人解决她丈夫的难题、智斗福尔摩斯大侦探、帮夏木拉斯公爵夺回传家宝、帮警察捉住杀人魔王比若尔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亚森罗宾并不是像人们传说的那样,是一个凶恶的大盗或魔鬼,其实他是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比起亚森罗宾这种亦正亦邪、是神探也是侠盗的人物来说,那些愚笨、只会欺软怕硬、没有真才实学的警察才是法国社会上的灾难,他们的存在对老百姓们没有丝毫的意义。

我很佩服亚森罗宾这位神探与侠盗并兼的伟大人物,他富有哲理的传奇经历永远牢记在我的心中。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读后感参考)


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读后感,一般是用来记录自己看过什么书或者文章之后写的内容,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读后感参考)”,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是美好的,是精彩的;但是世界也有着无奈和阴暗,甚至是邪恶的。当面对世界的不公平时,这时更需要有人站出来,宣张正义,为无辜的人做主,而《》主人公亚森·罗宾就是这样一个人。

亚森·罗宾出生在法国的布卢瓦城,他主修电学,极具语言天赋和精通格斗术,还会易容术,同时有很强的艺术鉴赏力。这些技能使他在任何场合和任何人物周旋都能游刃有余。

如果说亚森的细心和专注,可谓是出了名。有一次,在朋友家做客时,对面的老房子,反光总是一闪一闪的,对与人们来说在平常不过,可他居然察觉到了。正当朋友纳闷询问他时,他却严厉得拒绝了,并叫朋友也帮他记,把反光的次数记下来,又于26个字母做了对比,惊人得到了一句暗语,而此刻又一个新的案件开始了。虽然这过程中对朋友来说有些不礼貌,可体现出他的全神贯注,并且事后又真诚地道歉。读到这儿,我也深感到做人真的需要专注和真诚,只有这样你的人缘才会越来越好。这可能是个偶然事件,但是罗宾就靠着仔细才会抓住一个又一个的机会。世间绝对不少机会,只是看你有没有准备。

要说到罗宾的特点,那么,评价他的第一个词语就是“正义”。他劫富济贫、嫉恶如仇、头脑聪慧、心思缜密。自从他无意间发现了反光案件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发暗语的人被谋杀了,名叫莱贝奈先生,是勒圤特因男爵的秘书,而杀他的人正是勒圤特因男爵。原来,男爵为了金钱的原因,狠心的把自己妻子杀害,而这所做的一切正好被莱贝奈先生所得知,为了不将秘密泄露出去,他告诉外界莱贝奈患了重病,而莱贝奈用反光原理向外界呼救,结果被男爵知道,然后残忍杀害。可是邪恶战胜不了正义,在没有人恳求罗宾的情况下,他主动与男爵展开殊死搏斗,为的就是惩罚这种可恶的人。他俩在屋内拳打脚踢,可还是罗宾略高一筹,将男爵打晕后,并抢走了一些财宝。当我读到这个情节时候,任何一个人,心中只要有了正义感,那么就会获得一种勇气和力量,这种勇气与力量足够把黑暗给驱逐。对于平白无故收获的财宝,罗宾可不为自己用,而是捐给巴黎的贫民窟。罗宾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获得成功时,总不忘记那些可伶的人们,他送给贫民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人性的温暖和善良。这才是真正的侠盗。卓越

虽然这本书有些夸张,生活中并没有那般神通广大的人,但是整本书折射出一种追求和向往:追求正义,追求公平,让世界充满人性的光辉。再深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追求和向往,那是因为世界是存在不公平,不正义,世界有阴暗、腐朽一面。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追求正义的人。有一次,我看到一则新闻,一位因深受假药毒害的阿伯,觉得用假药的人实在没有良心,不安于现状,决定踏上打假药的道路,几十年来,他走遍全国各地,收集了多起卖假药的信息,向当地部门提供线索。期间,他付出了多少汗水,没有工资,没有待遇,吃尽苦头,为的是什么?为的不就是一份正义吗?

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对社会了解也不多,但是我想,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心理都种下正义的种子,心存善良、正直,那世界将是如此美好。

读《亚森罗宾》有感


考试结束后,我回到家中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亚森罗宾》。《亚森罗宾》的作者是莫里斯。勒布朗,出生于鲁昂,法国著名小说家,因塑造侠盗亚森。罗宾而众人皆知。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亚森。罗宾”在“空心岩柱”发生的事。书中的空心岩柱叫埃特莱岩柱。它仿佛是一个神奇的隐形堡垒,既可以让逃避敌人追杀的部落逃过一劫,又可以使敌人在毫无防备之下给予致命一击!亚森罗宾是谜一般的人,他自负,但不自欺欺人;勇敢刚毅,但不蛮干盲目;温柔多情,甚至为了敌人也会自我牺牲……他是怪盗,更是侠盗。亚森罗宾化妆能力极强,他是俄国王子;是巴黎警局局长,破了数百件案子;他是国际犯罪团伙的头,命令手下在世界搜盗财物和艺术品……

《亚森罗宾》探索系列丛书十分精彩,我希望大家也能够阅读。

读《亚森·罗宾探案全集》有感范文900字


最近迷上了莫里士·卢布朗的《亚森·罗宾探案全集》里面一幕幕惊险的故事犹如磁石般吸引住我。

福尔摩斯大家都知道,亚森·罗宾的知名度却低一点了。福尔摩斯还曾经与亚森·罗宾交过手呢!这本书虽然也是侦探小说,但是它是站在一个侠盗的角度上。罗宾也不赖,他的作风,让那些富豪们提心丧胆。罗宾一项说到做到,是个遵守诺言的人。

一次,罗宾被困在监管严密的监狱里,但他还巧妙地主使了一桩大窃案!真是让人拍案叫绝!他能作案成功,是因为他善于抓住人的心理,从心理下手。首先罗宾对恶魔男爵发送信件就已经是让他很害怕了,就恶魔男爵把金银财宝看的跟命一样重这一点早已给罗宾作案成功定下基础,接着罗宾又派在外面的人装扮成一位大侦探的样子制造机会出现在男爵的面前,男爵为了自己的进金银财宝无奈只能求助于侦探,最后罗宾得逞了。罗宾非常巧妙的利用了人的心理,不住让人赞叹。罗宾在这次作案中,让人打扮成大侦探的样子就是为了取得男爵的信任,这样从中下手就变得容易了!看待一个人要全面,罗宾这样虽然犯罪了,但是他的智慧绝对无人能比。心理犯罪,总好比强盗硬闯到处宝物要强!

罗宾其实好有绅士风度!罗宾除了大怪盗这个外号还有另一个称呼,就是“怪绅士”。

本书作者曾受到过罗宾的帮助,所以才为他写了这本书。罗宾还很重情义,在与卢布朗分别是,罗宾还因为不舍得流下泪,罗宾虽然在一些人眼里很可怕,但是他也是个非常重情义的人。罗宾虽然做些违法的事情,但是他好坏分明,一些卑鄙的作案手法,他是决对不会运用的!罗宾看重自己的人格!

罗宾勇敢机智,一次掉入古井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罗宾沉着思考利用藏在古井里的古道逃走,同时又救走了自己的秘书陆巴舒。每读到他是如何逃过鬼门关的故事时,就一次次的提醒自己,遇到困难的话,就必须得静下来认真思考。

罗宾还是位爱国之士,一次,他在破一桩案子的时候慷慨的把属于自己的罗宾王国献给了自己的祖国。为了夺回红心7设计图,不怕危险动用自己的头脑保住了国家机密。罗宾这种品德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与自己的祖国联系在一起。

罗宾身上有很多优点,对于他的优点,我们要多加学习。罗宾盗窃他人财物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盗窃是违法的行为,对于我们这一点,我们可不能学习。对于他人的优点要多加学习,缺点就要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正如孔子说的“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读《亚森罗宾》有感300字


考试结束后,我回到家中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亚森罗宾》5。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亚森.罗宾在空心岩柱发生的事。

书中的空心岩柱叫埃特莱岩柱。它仿佛是一个神奇的隐形堡垒,既可以让逃避敌人追杀的部落逃过一劫,又可以使敌人在毫无防备之下给予致命一击!

亚森罗宾是谜一般的人,他自负,但不自欺欺人;勇敢刚毅,但不蛮干盲目;温柔多情,甚至为了敌人也会自我牺牲他是怪盗,更是侠盗。

亚森罗宾化妆能力极强,他是俄国王子;是巴黎警局局长,破了数百件案子;他是国际犯罪团伙的头,命令手下在世界搜盗财物和艺术品

《亚森罗宾》的作者是莫里斯.勒布朗,出生于鲁昂,法国著名小说家,因塑造侠盗亚森.罗宾而众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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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亚森罗宾》5有感作文350字


··· 读《亚森罗宾》5有感 考试结束后,我回到家中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亚森罗宾》5。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亚森.罗宾”在“空心岩柱”发生的事。 书中的空心岩柱叫埃特莱岩柱。它仿佛是一个神奇的隐形堡垒,既可以让逃避敌人追杀的部落逃过一劫,又可以使敌人在毫无防备之下给予致命一击!亚森罗宾是谜一般的人,他自负,但不自欺欺人;勇敢刚毅,但不蛮干盲目;温柔多情,甚至为了敌人也会自我牺牲……他是怪盗,更是侠盗。亚森罗宾化妆能力极强,他是俄国王子;是巴黎警局局长,破了数百件案子;他是国际犯罪团伙的头,命令手下在世界搜盗财物和艺术品…… 《亚森罗宾》的作者是莫里斯.勒布朗,出生于鲁昂,法国著名小说家,因塑造侠盗亚森.罗宾而众人皆知。 《亚森罗宾》探索系列丛书十分精彩,我希望大家也能够阅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的断案能力和他的智慧,同时,我也十分向往他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境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讲述的是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一生探案历险的故事,他一生都在与莫里亚蒂教授为首的一股庞大恐怖的邪恶势力作斗争!简直就是一位邪恶克星!

福尔摩斯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一位大侦探,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经历丰富,是一位人尽皆知的大侦探。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名化学科学家,他是第一位被英国皇室化学科学研究院所所纳进的小说虚构人物。福尔摩斯推理所采用的手段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这样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他那灵活的身手,精密的推理,缜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等等都令人叹为观止

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断案的还有一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他早年在阿富汗地区打过仗,左肩肩胛骨被一颗子弹打中了,受了很重的伤,所以他的长官叫他到英国先休息养病9个月。在这期间,他遇上了以前在印度的军医诊所的助手小斯坦福,小斯坦福得知华生一直在为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而烦恼着,便给他介绍了一个想和人合租一套房子的人,不过告诫了华生那个愿意合租一套房子的人脾气很怪异,那个人自然便是我们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咯。

之后两人便生活在了一起,华生也慢慢的了解了福尔摩斯。两人的关系日渐亲密,常常一起破案,福尔摩斯自称自己是私家咨询顾问侦探,意思就是说英国警察和其他遇到悬疑案件的人自己解决不了就来找他,他是最高侦探法院。福尔摩斯能受到世界各地人的狂热追捧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分析和推理,实在是太准确了!常常将人惊讶到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福尔摩斯之所以有这么厉害的推理手段,不是他一生下来就拥有的,而是他在生活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我敬佩福尔摩斯的手段,也向往他的境界。我要向他学习,留心身边的一点一滴,使自己不断壮大起来。

《亚森罗宾》读书笔记300字


考试结束后,我回到家中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亚森罗宾》。《亚森罗宾》的作者是莫里斯。勒布朗,出生于鲁昂,法国著名小说家,因塑造侠盗亚森。罗宾而众人皆知。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亚森。罗宾在空心岩柱发生的事。书中的空心岩柱叫埃特莱岩柱。它仿佛是一个神奇的隐形堡垒,既可以让逃避敌人追杀的部落逃过一劫,又可以使敌人在毫无防备之下给予致命一击!亚森罗宾是谜一般的人,他自负,但不自欺欺人;勇敢刚毅,但不蛮干盲目;温柔多情,甚至为了敌人也会自我牺牲他是怪盗,更是侠盗。亚森罗宾化妆能力极强,他是俄国王子;是巴黎警局局长,破了数百件案子;他是国际犯罪团伙的头,命令手下在世界搜盗财物和艺术品

《亚森罗宾》探索系列丛书十分精彩,我希望大家也能够阅读。

读《霍桑探案集之“江南燕”》有感



书中写的包朗,就是利用脚印和指纹,破获了许多案件。而在“江南燕”这个案件中,既没有脚印,也没有指纹,但是霍桑随机应变,通过空气里带摧眠剂和被蹭下来的尘土,把案件破了。
方法都是人们想出来的,已经利用了一段时间,而不按这些方法,自己去思考新的方法,是很难成功的。爸爸写了一本《袁氏作文法》,介绍了写作文的许多方法、公式。编出了一些时间展开呀,空间展开呀,时间分解呀,空间分解呀之类的技巧。爸爸平常写书时,按照这些技巧,五、六天就完成一本二、三十万字的书。
探案拘泥在一、两个方面就侦察不出真凶,写作文拘泥在一、两个方面也写不出好作文。就连插插销都不能拘泥在一、两个方面。现在天气特别热,我们的电扇是放在门厅的,可是我常常呆在小屋。爸爸、妈妈怕我热,把电扇搬到了小屋的门口。但是我们只有两个接线板,一个插座。有一个接线板接电脑的,能够着插座,我们把另一个新的接线板给电扇用,却离插座还差一米多。这时,如果老拘泥在用新的接线板去接插座,电扇就吹不了了,而妈妈心眼活,想到了一个办法。她用新接线板去接老接线板,由于老接线板能够着插座,电扇和电脑也就都能使了。
做事一定要按照方法,更要学会随机应变。希望同学们以后能够做到这两条。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00字


【第1篇】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第2篇】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第3篇】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第4篇】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00字


作品简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之一,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有一个尖鼻头,他爱拿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华生遇到了霍尔德。霍尔德给他们讲他怎么用五万英镑换绿玉皇冠。凌晨两点,他被某种响声吵醒,他看见儿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绿玉皇冠,霍尔德发现少了三块绿玉。

福尔摩斯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找他。福尔摩斯到乔治家里买了他穿的那双旧鞋去霍尔德家门前与乔治的脚印做对比,正好吻合。紧接着,他又去乔治家里要那三块绿玉。当福尔摩斯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时,他就开始说用钱买绿玉的事情。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到了上午,霍尔德果然来了,福尔摩斯把绿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协作精神。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一起协作,破案才那么快,那么神。有一次,我去沙滩玩,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个雄伟的地下工程,我至今还沾沾自喜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00字


【第1篇】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第2篇】

侦探的魅力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侦探让无数人敬佩,他们都在敬佩什么?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敏捷性,有的人敬佩侦探的观察力,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思维能力……而我敬佩侦探无私奉献的魅力。侦探每一次破案都充满危险,凶手们对侦探充满害怕和敌意。但侦探们勇于奉献,用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人民赢来今日的平安和幸福。把侦探充分演绎出来的便是柯南·道尔亲手塑造的福尔摩斯了!当妈妈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给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当读完的时候,在我的心里,侦探又有了新的定义:侦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

福尔摩斯原本只是一个在实验所工作的小科学家,但由于侦破了一件杀人案,成为了家喻户晓、众所皆知的侦探,这也成为了他的另一个职业和责任。但不能因为这一项小小的成就便骄傲,因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果真,福尔摩斯“不负众望”,由于骄傲,在国家机密盗窃案中,因太早下结论,结果发生了失误。但由于及时改正,他还是做出了正确的结论。

在这么多案件中,除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好朋友华生也在和他并肩战斗。比如“跳舞的小人”这件案子中,华生便告诉福尔摩斯很多他所观察和注意到的细节,并发现了跳舞的小人,其实是向伯爵夫人传达一种消息,而小人的动作其实便是告知内容词语的开头首字母。这让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成功不在于他一个人的努力和智慧,其中也包含了华生对他的种种帮助和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信任和支持,让福尔摩斯在侦探的职业生涯中画上了丰富的感叹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侦探的责任和魅力以及友情的重要和珍贵。精彩的内容让我回味无穷,丰富的文字使我热血沸腾,惊险的插图令我浮想联翩……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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