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梦想就像绽开的花朵,时间不到它是不会实现的,人嘛,是风吹雨打的野草,很快就会长大,所以它们特别像朋友,你的梦想总有一天开花的。如果有一天你离开这世界,你的梦想还没实现,哪怕等100年,500年,你会在天上给这朵花祈福,那你永远别忘记你的梦想所有内容,梦想会一直等你的,一直长大、开花。但一瞬间,它可能也会开成一朵玫瑰,梦想最美,你知道吗?梦想会在哪里之间呢?
恰恰如写作,我日日夜夜、每天努力写着梦想,但写不够,有人告诉我,放弃它吧,我却说,不,我是不会放弃的,哪怕写上1000年,就算对于离开世界,我在天上写也可以,就算累,你会轻易放弃它吗?我便走上这世界,走上月球,走上韩国、美国,这世界我也要把它写完,我已经学会长大了,时间就算就算已经停止,难道我就写不了了吗?
人们总是说:这世上必须扛着梦想的重量。但还有人说:这是梦,快醒醒吧,也该好了。不,什么梦,什么假的,我不相信,我们需要耐心,哪有笔也有生?点到就可以开花了吗?我们总是爱上了这片花草,追求梦想,它有痕迹,有些人为了梦想跌倒,受伤,并且痛苦,我相信,别人都会做到,我们为年轻作为自己的奖励,保持着自己的信心,不断失败,不断热情,甚至很善良,我在想,我做的是不是不够?我觉得自己很失败,我的梦想是不是太多了,我是不是很平凡,但我的梦想有人品,有价值,它不是用什么价格换走的。
世上会讲故事的人太多了,世上有那么多人有最好的梦想,最终可以表示实现,但是,有些人做不到,表达不到,别人的梦想是与众不同的,不是谁都可以进豪华的城堡,我愿意倾我所有的梦想,走近些,对自己要有点信心,有时候我被滑倒,有时候我被受伤,没关系,要坚持努力的四个字做出来,我们都如此清醒,有精神,了解梦想的崇高,我爱我的梦想,如果为了梦想而流尽鲜血,也要爬行。
我们一旦做了这个梦,我就不情愿放弃它,我也曾经追求过梦想,要做一个最好的结局,但是,如果不是想象的好,我心甘情愿重新来,要永远有追求梦想的勇敢和智慧,我坚持,即使鬓已成霜,我的梦依然还在。
我的梦想或许在彩虹之间,我的梦想也在湛蓝深远的天空,云卷云舒,亘古不变,荣辱不惊,梦想,在彩虹之间,永不永不消失。
庞统,是唯一一个可以与诸葛孔明相媲美的人,他的号叫做凤雏,当初,蔡瑁想杀刘备,结果刘备起着的卢马越过了数丈宽的檀溪,正准备回新野,谁知却迷路了,只得在水镜先生司马徽家住下了,当司马徽与刘备谈到自己手下人的时候,司马徽摇了头,说:关、张、赵虽然英勇,但是孙乾、糜竺、糜芳都是白面书生,不可独当大事。当刘备问起人什么人可用的时候,司马徽说:天下有庞统、凤雏,得一人可安天下,后来刘备先后得到了诸葛亮和庞统,但因在攻取西川的时候受伏,庞统竟被乱箭射死了。
庞统的才能的确令人赞叹,当时鲁肃把庞统介绍到刘备那里,刘备见他相貌丑陋,便有几分不喜欢,但又见他语言冲撞,当时并不知道他就是凤雏,所以就派他耒阳当县令,上任百日,却天天饮酒,整天醉醺醺的,喝的不省人事,这可恼了张飞,于是他就上耒阳县去喝问庞统,当时,庞统已经醉了,正在睡觉,于是张飞便把庞统给揪了出来,庞统却说:小小耒阳县,能有多少公事,我半日即可搞定。于是他拿起笔来,疾书如飞不到半日就搞定了,张飞赞叹道:先生真乃奇人也,百日之事,半日即可完毕。庞统说:连曹操、孙权我都不放在眼里,小小耒阳县算什么。于是张飞回报给刘备,刘备说:天下竟有这等奇人也。于是立刻去迎接庞统,庞统这才拿出鲁肃的荐书刘备这才知道他就是凤雏先生。
凤雏这个人,相貌怪异,不拘小节,所以说,行为也怪异,但是才能却是常人不能比的,但是我却觉得他思想也怪异,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将要干什么,在落凤坡的时候,庞统身中数箭,但却还有一口气,于是便写了一封遗书,极力推荐,射死自己的主谋:黄权。所以我实在是搞不懂,庞统为何要做这件事。所以我觉得他思想也怪异,正因为他的怪异,他不会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来思考,所以除了诸葛亮没有人理解它,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凤雏先生庞统虽然得到了刘备的重用,但是好多人在质疑他,真是可惜呀。
四年级的暑假,我欣赏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我深深感受到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
这本书主要讲奥立弗退斯特的经历。他的人生道路比我们坎坷得多。他从小就是个孤儿,对自己的身世一点儿也不知道。进入了所谓的慈善机构,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还在棺材店当过学徒。曾两次深陷贼窝,他却不知背后的阴谋。直到他遇上好心人们。蒙克斯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费根许以重金。奥利弗还几次在死亡线上挣扎。故事的结尾,他成为布朗罗先生的义子,好心美丽善良的露丝小姐和哈利先生喜结良缘。一个个坏蛋得到了罪有应得的下场:上了绞刑架。
奥利弗退斯特算我们的同龄人,他几次面对着善与恶的抉择,他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善。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那就是南茜,从小流落街头,虽是小偷,但还有良知,曾帮助奥利弗多次,但最后却死了。难道我们不经常面对善与恶的抉择吗?我也有过这样的事。那天我值日,突然,我看到了一块可爱崭新使用的橡皮,我沾沾自喜,看看四下无人,正想拿,但我并没有拿,因为我知道现在偷橡皮,长大偷块金啊。我把它放回讲台,默默的扫地。
《雾都孤儿》让我想起许多事,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童年,决定你的善与恶奥利弗退斯特就是这样,他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善,我也在那一念之间选择了善。
四年级:吴敬萱
养过动物的人都知道,猫和狗是前世的冤家,不可能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否则,就不得安宁。可你们听过猫狗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故事吗?
本书的主人公沈石溪来西双版纳的时候,那里的村长送给他一只当地的白色小狗,叫做土白。可是没有几天,家里就闹起了鼠灾土白虽很忠诚,但不会捉老鼠,又一次,土白跳上桌子捉老鼠,不仅连一根老鼠毛也没动着还打翻了油瓶子,真的是狗拿耗子所管闲事。
无奈之下,他只好到镇上买了一只小黄猫,取名为黄旗,黄旗虽小,却显示出了猫的威风,老鼠很快被吓破了胆子,再加上土白和黄旗年龄相仿,他们很快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但是,很快这种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它们的友谊出现了一道很深的裂痕。
三个月后,它们都长大了。在一个宁静祥和的中午,土白在玩纸团,黄旗在太阳底下打瞌睡,嗓子里还是不时地发出呼噜噜的响声(当地人叫做猫念佛,是猫长大后的一种生理反应),就在这时,土白停止了玩纸团,警觉的竖起了耳朵,寻找声音的来源,当他发现这个声音是从黄旗的嗓子里发出来的时候,立刻又又伤心又气愤,冲着黄旗吹胡子瞪眼。
没过几天,杯具又发生了。土白对待主人很热情,只要主人一回家,便就扑在主人的身上,所以,他们回家的时候总是先抱抱土白在去管黄旗,猫的嫉妒心理是动物力最强的就因为这样,它们的矛盾与日俱增。
直到有一天,他们俩人都不在家,就剩下土白和黄旗,黄旗抓老鼠时不慎跌入水缸,那是土白怀了孕,已到了快要分娩的时候了,土白挺着大肚子,跑了两里多路,把主人找回了家,救了黄旗。
黄旗也是聪明的动物,它知道时土白救了它,过了几天,它又用同样的热枕回报了土白。那年,村里发大水,所有人都去抵抗洪水去了,但水还是漫了上来,土白和四只狗仔的窝在低处,沈石溪回来的时候想,四只狗仔应该都死了吧?可是,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它们的窝被冲塌了但土白和黄旗还有四只狗仔都在屋顶上,黄旗正在细心的舔着两只狗崽的毛,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很显然,土白当然不会叼着狗崽爬上屋顶,这肯定是黄旗的功劳!以后,这两只动物学会了互相宽容,在黄旗念咒的时候,土白躲得远远地,在土白和主人亲热的时候,黄旗自然也会躲得远远地,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你救援我,我帮衬你,动物之间互相帮助,真是一段奇异的友谊!
五年级:陈金友
一颗星星,是一个人的梦想。在这片璀璨的夜空中,放飞了多少五彩的梦呢?
题记
曾失败后气馁,曾迷失过方向,这时总有一把神奇的小号吹奏出五彩的音符,萦绕在耳畔。那份独特的顽强与坚定,让我重拾梦想
路易斯是一只相貌英俊的吹号天鹅,可命运与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天生是个哑巴。为了发出咯嗬,咯嗬 ,哗哗,哗哗的令人自豪的歌声,也为了让路易斯重拾梦想和自信,他的父亲冒着生命危险从乐器店抢了一把小号送给儿子,路易斯勇敢地背负着父亲的以债,用努力学会了读写,学会了吹奏美妙的音乐,最终成了一名出色的小号手费城夜总会的明星。他凭着自己的才华赚取了足够偿还乐器店老板的钱,后来还赢得了美丽的天鹅小姐的青睐,获得了久违的爱情。
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路易斯刚出生的时候,也曾感叹过命运对我太残酷,但上天给予了他许多可贵的精神品质,坚持便是其中之一。路易斯不需要钱,但他努力赚钱,举办演出只是为了帮助自己可怜的父亲偿还心债。这个信念支持着他,令他完成了其它天鹅想也不敢想的伟大创举。春风拂柳花自开,万物皆应顺其自然,纵然身体上有残缺,但只要心中有梦,有理想,便应顺着自己的道路走下去,用那颗坚定的心,去擎起一片属于自己的的天空。
回想起来,真觉得惭愧。我们是可以拥有梦想的人,但我们没有好好珍惜这一份上天赐予的权利。曾想要当一名医生,可一想起医生要承担救死扶伤的重任,理想便望而却步了,梦想之花就枯萎了。一遇上难题,第一个念头就是放弃,心中完全没有不做出来决不罢休的坚定信念。我们这些自诩聪慧,尊贵的人类,难道还不如一只天生残疾的天鹅吗?
霍金遭受的不幸是我们常人不敢想象的。但他心中有那份强烈的愿望,即使是只能动一根手指,也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那份坚强,那份毅力,令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震撼,像路易斯一样,用梦想之水,浇灌成功的花儿。
我们常常抱怨现实是残酷的,命运是不公的,却不曾想过,不该是命运来主宰我们,而应我们去支配命运!心中有梦,便将它放飞吧!要梦想在现实中跳一支优美的舞蹈,将那份荡气回肠铭刻心间。
作家阎连科出生在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田湖镇,家乡田湖对于阎连科来说就相当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他一生都在书写自己的家乡。早年的阎连科写过瑶沟系列、东京九流人物系列和和平军人系列小说,他的作品与自己的亲生经历难分彼此,直到《年月日》的出现,不仅让阎连科暴得大名,而且似乎开创了后来他所说的神实主义风格的小说。残酷的自然环境,乡村的俚俗俚语,人性的挣扎与黑暗,再加上阎连科丰富的想象力,他建构了一个虚拟的耙耧山脉世界。从《日光流年》到《坚硬如水》,从《受活》到《日熄》,耙耧世界呼之欲出。可是最新的小说《速求共眠》却一反常态,写了一个反灰姑娘的故事。
《速求共眠》主要讲得是一个北京大学高材生李静和一个从河南农村来北京打工的农民李撞之间的感情纠葛。北京大学高材生会爱上农民工,这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阎连科借用这个故事外壳实际上是来反思今天中国人的内心波澜与人性底线的。一个罗生门的故事,阎连科借用剧本、小说、口述历史、微信、二维码等不同种类的媒介拼凑成一部扑所迷离的小说,看到最后李静到底和李撞之间有没有感情最后也没给出答案。我觉得这是阎连科一次大胆地探索,一次勇往直前地触碰,他是共工,敢头撞不周山,有这种舍我其谁的精神,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在他的文学跋涉上看得出来。
《速求共眠》我个人认为主要是揭示了今天的中国不同阶层,贫与富、美与丑、城市与乡村之间那种无法逾越的鸿沟。尤其是小说中那一夜李静说李撞只要去杀了那个主任,她就愿意和他睡觉速求共眠,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就是在李撞去杀人与没有杀成人之间这样来来回回,几次三番的对话和心理描写,写出了当今一代人的幸与不幸。无论贫穷贵贱,在面对生活这本大书的时候,谁都可能遇见困境,李静这个北大高材生也是一样,李撞这个农民工也是一样。如果我们非要纠结高材生与农民工的爱情到底可能不可能,我觉得我们就离阎老师的真正目的渐行渐远。神实主义从来不注重故事的外部逻辑,而是注重故事内在的潜在关联,有心之人可以读一读阎老师的《发现小说》,我相信大家对于理解阎连科和他的小说世界会有很大帮助。
《速求共眠》有一个副标题我与生活的一段非虚构,我觉得阎连科老师最近几年对于小说技术的探索不遗余力。他的《炸裂志》、《日熄》和《速求共眠》里边都有一个阎连科、阎伯,甚至有人指出《风雅颂》中的杨科与连科也是音型相似,阎老师真是穿梭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不断地徘徊,一真一假,一虚一实,让我们领略大师的语言魅力所在。我觉得《速求共眠》并不是一次大大的倒退,而是一次前进,一次对于中国小说发展的大胆前进。
死亡,入殓,面对这一系列冰冷的词语,我们改如何应付,饰以温暖。人的一生都在追求中度过,我们甚至来不及驻足,观望,所有便是在须臾间逝去,曾经所有的恩怨,纠葛都化为灰烬。生前的憎恨都幻化为死后的体谅,欣慰。然而付出的代价则是自身对逝者的缅怀。
电影《入殓师》由泷田洋二郎导演执导,本木雅泓、广末凉子主演,讲述了一个大提琴家因生活所迫成为入殓师,从开始的不适应到最后享受上这个职业的过程。《入殓师》获第81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奖、第32届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最高大奖等无数大奖。这样一部被无数光环所环绕的电影,可见其影片反映出的深刻道理。一部极具日本式的哲理的电影,以一个入殓师的角度,去描述了斑驳陆离的世事,所带给我们强烈的感概。
在电影开场镜头,小林大悟和佐佐木社长驾驶着车在浓雾弥漫的公路驶出,此处和《夜半歌声》开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让观众不知不觉带入了随着摄影机的移动去融入了故事情节中。开场白也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第一人称的设计将观众带入一个内心挣扎的入殓师的生活情境主人公小林父亲在他六岁时和咖啡厅的服务员走了,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当这样的生活持续了30年,主人公内心的怨恨便慢慢沉淀,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围墙,从此父亲便成了小林心中抛弃妻子不负责人的代名词,以致他对父亲抗拒,他甚至不愿去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庞。
影片中的背景音乐由久石让谱写为本片增色不少。以大提琴为主要乐器的背景音乐。时而柔和,时而沉稳,时而激越。与主人公的心情相匹配,也让观众的心情随之跌宕。小林在为变性男生入殓的时候,先是以小提琴为背景的音乐一声声响起,配合者主人公为其入殓的系列动作有节奏的演奏,营造出一份庄重肃穆的意境。再来亲人的啜泣声渐渐响起,随后大提琴成为主要背景音乐,交叉哭声,直至哭声越来越大盖过乐声,背景音乐以一个隐蔽的方式结束。小林望着他们的泪眼,眉头由皱开始舒展,他知道所有的不可理喻都在人逝去的那刻得到了谅解。不论是变形人,不良少年或是不受丈夫喜爱的妻子,小林都以温柔的情感,慈悲的手安抚了每一个亡魂。死亡之于逝者亲人而言,是焚烧生前一切矛盾,憎恨的火焰。而之于小林而言,则是顿悟生死的媒介。这份曾经不适应的工作如今也开始得心应手了起来。
影片让我记忆尤深的一个镜头,是在主人公拉大提琴的时候,伴随着悠扬的乐声,心思也开始飞扬,于是镜头切换成对父亲的回忆,和父亲到小河边捡石子、和父亲入澡堂洗澡,这才明白了为什么主人在之前在澡堂一直看着那家人,目不转睛。然而那是父亲的面孔却是模糊的,直至为父亲入殓时发现他手中的鹅卵石,发觉几十载了父亲对自己的爱都是如初般深厚。于是,那张面孔逐渐明朗了起来。或许最大的悲哀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罢,这便是人生的无奈。觉悟时,再回首却是人去楼空物是人非时,再多作为都是徒劳苍白。当灵魂得到洗刷的小林觉悟到爱的重要时,即将为人父的他将那颗象征着爱的鹅卵石让在妻子隆起的小腹上,希望这份爱的延续能在孩子身上得以传承。
《入殓师》的一大成功或许就是因为它以大和民族式的哲思与人生态度给了观众一个非常强烈的震撼,在现在商业电影充斥银屏的时候,让我们放慢脚步去观看这样一场别有意味的作品。
在陕北高原上,到处洋溢着豁达与不羁,这样的豁达与不羁中,还有一群豪放的打鼓汉子。而生活困窘的作者来到这样的气氛中,感觉到的依旧是荒芜,于是作者笔下并没有这豁达的景致和激情洋溢的人群,而是更加的凄惶悲哀,孤孑孑。而后来又是什么使作者为之惊愕和醒悟呢?正是那位叫做张伯的民间艺人。
张伯貌似平凡,甚至在作者眼中是一个像我一样怕过年的落魄人他即瘦弱又邋遢,穿着一件破旧的黑皮棉袄,这样的外表现得可怜。当被壮汉们点名上去打鼓时,他还推辞道别,别并羞愧地直往后缩。这样的言行看上去卑微。这卑微和可怜唤起了作者的sympathy,同时,也让作者起了一丝疑虑:这样一个瘦老头身上究竟有什么值得让他们那样期盼呢?此时的张伯脱胎换骨般亮相了:布满皱纹和胡楂的脸上突然焕发出一股豪气,忽然间像天神一般顶天立地地站在了大家的面前。他的鼓声石破天惊,神圣有力的鼓点不仅震响了大地,还震撼了作者的心灵。这纯熟的技艺不仅是在演奏陕北大鼓,更是在演绎生命的繁华和希冀。张伯的形象一下子从一个瘦老头蔫耷汉到一个飘逸的精灵,一个神秘的符号,一团无形的罡声再到顶天立地的鼓神,作者亦有了一种脱胎换骨般的剧痛的快感。
作者通过对张伯这一既平凡又伟大的民间艺人的生动形象的刻画,表现了作者这一既深沉又崇高的主题。张伯形象的反差折射出作者思想的蜕变,即对生命的认识的蜕变:声明中原本就没有卑微和可怜。生命是伟大的,生活是精彩的,这决定了我们的态度:我们应该热爱它,并像陕北高原般豪放的去演绎它,给它以最不羁的自由,尽情地释放精彩,再华丽的语言在生命这一主题面前都显得苍白卑微,而作者却用质朴的文字通过对张伯这一用鼓来演绎生命的艺术家对生命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鼓神这一形象意味深长。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六年级: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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