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人物简介
细马:
1.细马是邱大爷最小的儿子,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孩,大额头,双眼微眍,眼珠微黄,但却亮的出奇,两颗大门牙略大,预示着长大了,是一个有力气的男人。当邱二爷得了重病的时候,细马要去河边找柳树根做药引。他挥镐砸下去,那冻土居然未必敲开,只留下一道白迹。细马又往手上啐了一口唾沫,咬着牙,用了更大的劲,他的手本来就有裂口,因连续震动,流出血来,将镐柄染红了。
2.细马是一个江南人,长得很壮实,眼珠微黄门牙突出。这是郭大最小的儿子,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孩,大额头,双眼微眍,眼珠微黄,但亮的出奇,两颗门牙略大,预示着长大了,是一个有大力气的男人。
桑桑:
1.桑桑聪明、爱帮助人、善于思考,他在纸月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帮助纸月,在秦大奶奶孤独时给秦大奶奶快乐,他在杜小康家一贫如洗的时候做杜小康小摊的第一位客人。
2.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男孩,他老是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他老毛病就又犯了,母亲的责骂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乔:
桑乔从心里厌恶打猎。桑乔喜欢的是读书识字。他凭着他上过一年私塾所学得的几个字,逮到什么书,就拼命去读,去猎获,样子就像跟随在他身边的那条猎狗。桑乔在河坡上,在麦地里,在树林间,看了无数本他从各处捡来的、搜寻来的、讨来的书。文字以及文字告诉他的故事、道理,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他说话虽然结巴,但人们还是从他的结结巴巴的话里看出了他的不同之处。当到处兴办学校,地方上一时为找不到教书先生发愁时,居然有人一下子想到了他。从这一段中,我知道了桑乔特别爱读书识字,逮到什么书,就拼命去读。就像跟随在他身边的那条猎狗一样。
纸月:
1.纸月是一个内向、恬静、清纯、善良,人见人爱的漂亮女孩儿。纸月的身世很可怜,她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和外婆相依为命。坎坷的命运使得她非常乖巧、懂事。纸月原先在板仓小学读书,那边有坏孩子欺负纸月,为了躲避欺负,纸月转到了油麻地小学上学,跟桑桑一个班。纸月从板仓走到油麻地,每天要走三里路。纸月学习好,写字好,作文棒,会背古诗多,还十分干净漂亮。但她从不骄傲,总是一副平常的样子。油麻地小学的校长、老师、同学都十分喜欢纸月。桑桑对纸月的印象很好,桑桑的妈妈和妹妹柳柳也很喜欢纸月。有时天气不好,桑桑的妈妈担心纸月走在路上会有危险,还会留纸月住在桑桑家。纸月有一段时间经常迟到。桑桑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在路上欺负纸月。桑桑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欺负纸月了。
2.纸月是一个文弱、清秀、漂亮、聪明、懂事、内向、善良、文弱、心灵纯洁的女孩。
3.纸月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一个月后就去世了,纸月的家住在板仓,她们本来在板仓小学上学,但是因为她经常受欺负,才到这里上学。纸月学习很好,字写得也好,油麻地小学校长、老师都很喜欢她。
秃鹤:
1.我对秃鹤的映象还很深。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好看的脖子,支撑着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其实秃鹤是一个有生理残缺的孩子,他希望证明自己有力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替大人分担体现自己的生存价值。
2.我还对秃鹤有深刻的印象,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
3.《秃鹤》讲的是一位叫陆鹤可是因为秃头所以老是被叫成秃鹤,大家老是嘲笑他,老师不想看到秃鹤这样子,于是让他在体操表演的时候打扫卫生,他发火但只好同意,可当体操跳到一半时,秃鹤把老师给他的帽子一扔,这一扔,对他没什么,可大家全都慌了,动作一下子变得乱七八糟,从这一段我看到了秃鹤的固执和信念,不过我想给秃鹤提个建议,如果有什么事,可以跟妈妈、爸爸说一说,不能在重要的环节掉链子!
4.还有陆鹤,他是一个秃子,他的爸爸把生姜,涂在她的头上,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头发还没有长出来。
杜小康:
杜小康学习成绩优秀,他爸爸却硬是不准他上学。他便偷了书自学。他这种对学习的坚持和努力,值得我学习。我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享受着一流的教育和父母的关怀,就更应该好好学习。
杜小康很大方地让桑桑学骑自己的自行车。我也要像他一样对朋友真诚友善,慷慨大方。后来桑桑卖掉自己喜爱的鸽子,帮助杜小康摆起了小摊。杜小康和桑桑之间的互帮互助的深厚的友谊令我十分感动。我也希望自己能这样对待朋友。
杜小康跟着爸爸养鸭子,出门在外的几个月里,缺吃少喝,受尽了苦。他一直默默地跟着父亲,没有一句怨言。他理解父亲,支持父亲。
当杜小康和父亲养鸭子失败回到村子后,杜小康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开始赚钱。我更加佩服这时候的杜小康,他能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小小年纪竟然能够赚钱养家了。而我呢?还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呢。
秦大奶奶:
油麻地小学四周环水。在西北角有一幢小草房,里面住着秦大奶奶。小草房很矮,样子很寒碜,破坏了油麻地小学的和谐布局,成了个毒瘤。学校与地方联合,总想将秦大奶奶逐出,花费了十多年功夫,始终没有成功。
秦大奶奶坚决的认为,这片土地是属于她的。确实,这片土地是秦大奶奶和她的丈夫,于1948年买下的。为了这片土地,他们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他们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日,没有严寒与酷暑。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的欲望,对痛苦变得麻木起来。就这样,他们用了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地,在中央盖了一幢草房。从此,两双已经过早疲倦的眼睛,就时时刻刻地注视着这片土地。第二年春天,麦苗一片碧绿。可没等到收获的五月,秦大就在田埂上永远的睡着了。秦大奶奶倒是看到了收获的季节,但就在麦子飘香时,土地已不再属于个人了。
学校和地方政府,为了将秦大奶奶搬出这片土地,事先给她在别处盖了房,还给她划了一片小小的土地。但秦大奶奶就是不要,她只要这块土地。为此,学校和政府采取了很多强硬措施,都不能奏效。就这样无奈的折腾着,互相埋怨,互相掣肘,各不相让。
后来的一个春天,秦大奶奶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救出了不慎落水的二年级小女孩儿乔乔,她自己却掉进河里,新来的校长和大家一起抢救秦大奶奶,关心她的生活,经过一段时间,秦大奶奶才恢复了健康。但是,身体也越来越弱了。在与学校的接触中,她也与大家建立了真挚的感情。再后来,学校为她在这块土地上建了房子,可她却执意要搬走,留也留不住,说:“我应该搬走了。”
我觉得秦大奶奶原先执意不搬,正是因为她和丈夫的感情和对这块土地的付出,对这块土地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学校和政府应该理解她,不应该用强制手段。后来,秦大奶奶又要搬,也正是由于她深切的感受到学校对她的理解和关爱。同时也出于她对小学生们的爱护,才决意搬走。这种互相理解的双方,都是十分真诚的,所以,这种理解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以化解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
为心得体会栏目你提供围城读书心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钱老钟书的《围城》是我榻侧几前的必备读物。钱老不愧为大家,对人物场景素描式的勾勒,创造性的谐趣语言,不是很连贯性的情节描述。不苛求华丽辞藻的铺陈,寥寥数笔,就把读者溶了进去,跟里面的各色人物一起悲欢嘻怒。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个可悲、可叹、可怜又有些可爱的人物。他出生于一个无锡没落乡绅的家庭,先是在北平读学,后来依仗了准岳丈的资助去英国留洋,最后迫于馕中羞涩无奈回国。实际上在回国的邮船上方鸿渐是迷茫的,他能做什么?文不能治庙堂武不能理关河,只能带着玩世心态随波逐流,所以跟鲍小姐发生的拎不清的关系正是他内心苦闷的写照。方鸿渐办假文凭之前内心很矛盾,只能找各种理由宽慰自己: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准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方鸿渐确实还有着知识分子的良心,看到自己假博士的头衔被刊在报纸上,听到被人喊他方博士,他会脸红、心跳加速甚至恼怒。
方鸿渐的运道是衰的,回来后正赶上中国处于多事之秋刀兵之年,他发现已经没办法融进功利的世态之中了。先是寄准岳丈篱下后被委婉逐出;先是追求唐晓芙后被学友苏文纨棒打鸳鸯。只好在赵辛楣的提携下卷了铺盖去当了个副教授,一连串的打击,方鸿渐心中残存的那一丝自信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钱老用纯白描的手法把一个有些虚伪,有些乖张,有些懦弱的小知识份子形象勾画的淋漓尽致。
方鸿渐后来跟同样沦落天涯而胸中颇有心计的孙柔嘉成立了家庭,然后又以争吵失败告终。方鸿渐彻底失败了,钱老最终没写到主人公的归宿,实际上也没必要了,方鸿渐是张大众脸,他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份子的真实生活: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
人生如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只有超脱于世冷眼旁观的而又在性情中之中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语,对人生的概括简约明了,钱老钟书就是这样的人。
分析
周蘩漪是一个中国旧式女子,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她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明慧。周朴园用卑劣的手段将她骗到周公馆来,十几年来受到周朴园的专制,她被渐渐磨成了石头样的死人,她难以忍受周家的沉闷空气,她变得乖戾。正因为她受到过新式教育,新思想对她的冲击使她不能安于“三从四德”所规定的命运,她要摆脱思想的束缚,挣开行动的枷锁,远离这个令她喘不过气的地方,远离那个专制蛮横的周朴园,去寻找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周萍的出现唤醒了她的热情,他的出现对于蘩漪来说,就像是在炎热的沙漠中出现的一股甘泉一样,她狠狠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抓住让她“活”过来的他,不肯放手。蘩漪是矛盾的,她爱着周萍,却也恨他,他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但没有一个矛盾不是极端的,“她会爱你如一只饿了三天狗咬着她最喜欢的骨头,她恨起你来也会像条恶狗狺狺地,不,多不声不响地恨恨地吃了你的。”
蘩漪懂得反抗,她大概是整个周公馆唯一一个敢反抗周朴园的人。在四风端给她煎好的药后,她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让四风将药倒掉。在周朴园让她喝药的时候,她反抗地说她不想喝这种苦东西。她并不是真的因为药苦而不喝,她只是受够了周朴园这些年来的专制,不想什么事都依着他,最起码在自己喝不喝药的问题上,她想自己做主。所以才有了对周朴园的反抗。但当周朴园叫周萍跪下劝她喝时,她没法再坚持了,只得“咽下愤恨,一气喝下”,哭着,跑出了客厅。
虽然十几年在周家沉闷的生活让蘩漪变得乖戾,阴鸷,但在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还没有散去,她有她的善良。在她知道周萍是鲁妈的儿子后,她逐渐开始同情周萍和四风,而且“不由自主地悔恨地望着自己的冲儿”。在四风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而跑下中门后,蘩漪很不放心而叫冲儿出去看她。
蘩漪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她本以为周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却没想到,即使没有四风,周萍都以为那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他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弟弟,对不起父亲。而蘩漪却没有后悔过,她做事情从来都不后悔。她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最爱周萍,也最恨他。因为她关上了四风房里的窗户,鲁妈才发现了周萍与四风的事。也是因为她叫周朴园下楼,周萍的身世的秘密随之解开。或许后者她是无意的,但确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曹禺说,“(蘩漪)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
【作品评介】
小说的不朽在于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形象。
爱丝美拉达:纯洁、善良、坚贞不屈、极富同情心、舍己救人。她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丽少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 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法比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人爱河,而法比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爱丝美拉达不管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爱丝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甘果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
但是爱丝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丝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丝美拉达宁死不从。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 远远不如你呢。”
卡西莫多:小说塑造的主人公卡西莫多,就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浪漫主义手法。作者用大胆的想象勾勒了一个丑得出奇的形象:他一出世就是“一个倦做一团的小怪物,又难看,又是跛足,又是独眼,又是驼背”。长大以后耳聋,“看起来仿佛是一个被打碎了的而没有好好拼拢起来的巨人象”,“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猪鬃似的赤红色的眉毛下面长着小小的左眼,右眼完全被一个大瘤遮没了,牙齿像城垛样参差不齐,嘴唇坚硬一颗牙齿如象牙一样地从唇上突伸出来一下巴弯曲,尤其是那脸,完全布满轻蔑、惊奇和混合的表情。他长相丑陋,但性格善良、高尚、嫉恶如仇。由于从小成为弃婴,副主教克洛德收养了他,从来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长大后,继续留在教堂做敲钟人,所以他所爱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副主教克洛德,一个是教堂的没有生命的大钟。卡西莫多是以爱丝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丝美拉达面前的,但爱丝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唤醒了他内心对美好爱情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的觉醒,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快乐,反而使他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生理缺陷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面对爱丝美拉达的美丽,他是那样的自卑,痛苦,他渴望接近爱丝美拉达,但是又怕自己的丑陋让爱丝美拉达难受和害怕。他对爱丝美拉达并没有什么奢望,他只要知道她在他的身边就行了。然而就连这样一个奢望也被他的养父夺走了,绝望中的卡西莫多愤怒地杀死了他的养父副主教克洛德,最后也杀死了他自己他拥抱着爱丝美拉达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小说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克洛德:阴险、狠毒、虚伪、没有人性。如果说法比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伪君子,那么克洛德则是我们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恶魔。三十六岁的克洛德是巴黎教会的副主教,他从小在教会学校里接受教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爬上了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并没有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这种本能欲望在极度的压抑下变得更加激烈和疯狂。当他对爱丝美拉达的爱情冲决了宗教对他的长期压抑后,他的欲望本能便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变得无法控制和收拾。我们无法否认克洛德对爱丝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他甚至愿意为了爱丝美拉达的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但是他的爱情也是极端自私的,他的爱情观就是:“如果我不能拥有,我就要让她毁灭!”所以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 里去抢爱丝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法比,并嫁祸于爱丝美拉达。当爱丝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丝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丝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然而,《巴黎圣母院》最值得读者欣赏玩味的、最突出的艺术特色在于以美丑的对照原则来创造浪漫主义的艺术形象。作为一种美学理想,对比原则是雨果浪漫主义最重要的特征,贯穿着小说的始终。
首先是巴黎城市和圣母院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与人民阴暗不幸的生活构成鲜明对比,这样更突出暴露了封建暴政的黑暗。其次是草菅人命,任意诬陷的封建王朝与尊重人权,公正廉明的“奇迹王朝”的对比。最主要的是人物形象的对比:正面与反面人物的对比,爱丝美拉达和卡西莫多是善良、真诚和美好的人性的代表,克洛德、法比则是自私、冷酷和丑恶的人性的代表。善与恶十分鲜明地分别体现在这两组人物身上,产生强烈的对照。还 有人物自身的对比,如卡西莫多外貌与心灵的对比等。两个节日的对比:愚人节与宗教节;两个王朝的对比:乞丐王朝与封建王朝;两个国王的对比:乞丐王国国王克罗班rsquo;徒意福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一;两种法律的对比,乞丐王朝一视同仁的公正法律与封建王朝、教会所操纵的用以镇压穷人的反动法律,等等。作者正是通过美与丑、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的强烈对比来创造形象并表现其深刻的主题的。
《巴黎圣母院》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文学特征的作品。首先,小说的情节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充满了现实生活中所不可能有的巧合、夸张和怪诞,例如卡西莫多一个人在圣母院的抵抗,爱丝美拉达母女在绞刑之前的重逢,卡西莫多与爱丝美拉达两个可怜人的尸骨一被分开就化为灰尘,等等,完全都是作者奇特想象的产物,但由于作者对自己的故事充满了一种热烈的激情,运用了巨大的浪漫主义的艺术力量,这一切仍具有引人人胜的效果。
小说的环境描写也是奇特的,不寻常的。小说里以浪漫主义色彩浓烈的笔调出色地描写了巴黎城市的壮丽图景和中世纪阴暗生活的风貌,把读者带进一个充满绚烂色彩和奇特声响的世界,使他们看到高大的哥特式的建筑、此起彼伏的屋脊的海洋、纵横交错的街道、散布在街头的刑场绞架、阴森的巴士底狱和流浪人聚居的神秘的怪厅这一片奇特的景象。雨果还 以不少的篇幅描绘了巍哦壮观的巴黎圣母院,它是建筑艺术的奇迹,“好像是巨大的石头交响乐”,“每一块石头都生动地表现出艺术家的天才加以修饰了的、用千百种形式表达出来的劳动者的幻想”,它那雄伟的整体带着难以数计的繁复的人与兽的浮雕,高踞在中世纪的巴黎之上。雨果用生动细致的描写把它加以拟人化,写它像是一个肃穆庄严、壮丽而又神秘的有生命的存在物,俯视和见证了历代的生活和眼前的这个悲剧。这更加重了小说的浪漫主义气氛。
在梦里,你轻轻地来。你是一团火,青春的烈火,闪烁着,跳跃着,火光照亮了整个夜空。
你轻轻地旋转,旋成绚烂的花蕾。那是热烈而又纯洁的红,耀眼夺目,沁人心脾。你来了,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你迈着轻悠的舞步,流连婉转于世间。
你遨游书海,沉迷于思想的辩论。你有时间,去挥霍,去燃烧,你是一团熊熊的烈火。你渴望生活,渴望在天上飞。你甘愿选择黄昏,却嘲笑日出的自顾圣洁。你富于同情,同情人民,同情你所热爱的祖国。而你的心,那蓬勃跳动着的年轻的心,充盈着激烈,充盈着纯然,你纯洁的心灵将永远贯穿于世间。
你炽烈的感情像燃烧的太阳,散发金色的光辉照亮他人,温暖他人。假小子的你,也会享受爱情的甜蜜。笑过恼过,初恋的思绪如绵绵的细雨,温柔地洒在日记本里。和他一起,你才会安心,才会觉得假小子是个小女人。为心上人,你愿意牺牲,愿意放弃自己,全心投入感情。你说真正的感情应该是利他的,是两个人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是心甘情愿的与爱人一起奋斗。那些常人不能及的思想交流,那内心深处的灵魂共鸣,都会令你自觉地放弃一切阻碍,融入爱人的怀抱。而爱情带给你心灵的满足,已令你“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你对爱情永远保持着孩子般的忠贞。
你是一朵舍弃水的玫瑰,盛开却不枯萎,倔强却不虚伪。
你是爱情的奴隶,更是爱情的主人!
火光的绚烂是美好的,但也会在一瞬间熄灭。无需多做呻吟,你走了,走得轰轰烈烈。你就是那朵花,一路走来一路盛开。花总有枯黄凋谢的那一天,你却在最好的年华终止了自己的旅程,让自己的花蕊定格在盛放时那最美的时刻。像天空里的星星,一颗陨落,一颗开始闪烁。你用年轻的生命换了一个更年轻,更幼小的生命,你的光芒将会继续在她身上发扬滋长。宁愿轰轰烈烈的死,决不平平淡淡的活。你是凤凰,你是火,在生死的涅槃之后你获得了永生!
当破晓的朝霞冲破云层,人们无不惊叹于她那惊鸿一瞥的美丽。而你的名字,晓霞,这个美丽的名字也只有你配得上。你就像那破晓的朝霞,殷红的血一样的霞,炽烈如火,温柔似烟,生如绚烂的夏日之花,死如静美的秋日红叶。
朝霞是美好而又短暂的,而你,晓霞,那抹鲜艳的红,将永不会磨灭,将在人们心中永存!
【逆风而生 ——品评田润叶】
为《平凡的世界》中你最为感慨的一位女性写一篇文章,我想很多人看到这个题目时,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田晓霞吧(包括我在内)。确实,她活泼、有正义感、不娇揉造作,最后甚至为救人牺牲了自己。她就像林徽因一样,活的太过用力,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话,那就是“海绵女”,不放过一刻生命,活出精彩。但是,当我再细想想时,突然,一张苍白的面孔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如果说田晓霞是一朵娇艳的玫瑰,那么田润叶就是一朵需要呵护的雏菊。她一点儿也不张扬,只迎风而舞。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孙少平上高中的时候,她是少平亲切地称为润叶姐的人,她温柔、善良,具有一种母性的光环(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这其中也有私心在作怪)。她热情地招待基本吃不上饭的孙少平来她家吃饭,又贴心地留他一个人在那儿吃,为的是不让他尴尬。也就是在那一次,我们见到了田晓霞。她的举动和润叶完全相反,一动一静,一张一驰。润叶姐是多么善良,临走时还不忘了塞一把粮票给孙少平。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粮票何其珍贵。
润叶姐深深地爱着孙少安,甚至不惜放下身段去寻他。而他,这个“负心汉”,却碍了地位不同,拒绝了,毫不犹豫地娶了那个山西姑娘。也许,确实是山西姑娘更适合孙少安,她勤劳、淳朴、能干,是个典型的农村姑娘。可是,我们还是为润叶深深悲叹,深深惋惜。当她送来了新婚礼物——两条贵重的锦花缎被面,我们也只能“哀其不幸”了。
离开少安后,她过得并不幸福,在父母的期盼下,为了二爸田福军的政治生涯,委曲求全嫁给了李向前。婚后两人分居,李向前如此爱田润叶,而润叶留给他的只是一个冷淡的背影,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替李向前不平,认为不值得,又去唾骂田润叶负了人家。可是,田润叶从未负心啊!孙少安对她来说,永远是心中的一道坎。就像书中所说的——一旦当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了热烈的爱情,就会深陷进去而不能自拔,可一旦这热烈的想望落空时,又很难从因此而造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她除过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又没有远大的事业上的追求来弥补感情上的损失……她即便结了婚,依旧守住了自己心灵的一番净土。我们并不能置予评判。她是纯洁的、高贵的。
当李向前的腿断了后,我们又一次看到了田润叶灵魂的高度,她听到消息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工作,肩负起妻子的责任。固然是因为内疚,也更因为她要尽起责任,给李向前一个活下去的希望。我们不难想象,当润叶听到李向前车祸这个消息时的心理活动,是震惊、难过,抑或是悔恨?我们无从而知。我们只知道她尽了责任,凡是尽了责任的人,都应该尊重。这一次,润叶的形象瞬间丰满起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也许有些人很难理解润叶的行动,认为她是自讨苦吃,却未曾想过这是性格使然。润叶善良、敏感、富有同情心,也许她刚开始照顾李向前,就是因为同情,而渐渐地,她真正地从孙少安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准备好接受一段新感情了。于是,她和李向前真正成为了夫妻。她爱上了他,不然又怎会为他生儿育女呢?
田润叶身段柔软,却内心强大地足以撑起一片天空。她的体贴、她的善良,无一不让人为之动容。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是一个有生命的人。
这个名字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出现在了记忆里,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加深,也许一辈子都忘不了孙悟空这个名字,谁不知道呢?从动画片到连续剧再到小说,只要提到孙悟空,我们都会瞬间想到那个手拿金箍棒,头戴金箍,或四处张望或腾云驾雾或降妖除魔的石猴。
《西游记》这个故事的曲折,必定塑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孙悟空,便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不置可否,他是个善良、正义、厉害的大英雄,是个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好徒弟。是的,这些一直都是我喜爱他的原因,但又一次重返书中,我发现我错了,我所喜欢的悟空,并不是仅仅这样的。
要知道,千千万万本书中,并不缺孙悟空一样善良、正义又勇敢的人物,但为什么孙悟空总能给人不一样的深刻影响呢?我想,是因为孙悟空有除了说词之后更惹人喜爱的地方。他的形象不只是死板正派人物所统一的。
在我心里的那个孙悟空,他从来不只是单纯的善良、厉害,而是给我另一份自然有趣的灵动气质,这使得悟空这个形象一下子活了我起来。即时他的形象不断转化,也留下了最本质的。
在悟空未与唐僧西去时,悟空就是一只顽劣的猴子,不讲理,好面子,凭着自己的一身本领去龙王哪里索要衣裳和和武器,在天上有口出狂言,肆无忌惮。又因受到欺骗便不计后果的大闹天宫,甚至面对如来也狂妄自大不知悔改,被压五行山下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这样的角色本应当做反派的,但却没有,也许是因为在故事中已将悟空那份善良的本性展现了出来,使这些顽劣反而展现出了悟空的厉害与豪放,令人更加的喜爱它。
悟空与唐僧西去时,刚开始,悟空还没有完全控制住他的猴性心又急躁又不稳重,几次因为几句话,变想置唐僧于死地。但随着师徒四人的前行,悟空的脾性也一点一点改变着,渐渐地懂得了尊师重道,懂得了团结与和善。但他偶而也会露出一些本性,惹出点麻烦:比如爱面子,爱显摆,使唐僧的袈裟差点一去不回;比如爱捉弄人,几次将八戒耍的团团转;有时大敌当头,还会笑嘻嘻的调戏一下妖精,开几个小玩笑。这不正是他的真脾性吗?也正是因为这样,使得只要有孙悟空在,不管旅途中遇到什么妖魔,什么难关,我们都想吃下定心丸一样,相信悟空一定会打败妖精,闯过难关。
有人问:孙悟空不是很厉害吗?为什么次次都要神仙帮忙呢?我想,这不能说悟空不厉害了,只是因为悟空身边的环境不一样了,以前他独身一人,又充满了野性,所以可以肆无忌惮由着性子来。但现在不同了,悟空有了牵挂,有了要保护的师傅和师弟们牵绊着他,他要尽力保护师傅师弟的安全,不能肆无忌惮由着性子了。
哪怕成了佛,悟空还要委屈的去求唐僧念松箍咒,说带着禁锢没面子。这不正体现出了悟空好面子又单纯可爱的一面吗?
我心中喜爱的悟空,从来不是完美的,但他是个鲜活的人物,他有他的优缺,有他独特的一面,有他过人的本领和独特的个性,这使悟空的形象不只高大,正义,也十分的亲切。
这边是他孙悟空,一个大起大落敢爱敢恨的角色,一只与众不同的猴子,一个我深刻牢记的人物。
我以前在阅读文段中读到过《草房子》中零零星星的优美的句子,当时我想看《草房子》都想到天上去了,这个暑假我如愿以偿得到了这本我期待已久的书。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好奇心强的人。有一次,他从他爸爸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上锁的盒子,好奇心强的他用砖头把锁砸开。他看到里面有一大摞的本子,每个本子上都有一枚印章,他看印章刺眼,于是,他把有印章的纸撕下来丢进茅坑里,他爸知道以后把他暴揍一通。因为他把他爸爸多年得来的荣誉都消灭了个干净!桑桑的好奇心可把他坑苦了!
我觉得桑桑还是一个想法大胆的人。有一次,他在河边玩,看到一个人用渔网网住了一网鱼,他看到以后,跑到家里,把他爸爸妈妈用的蚊帐卸下来,跑到河边,把蚊帐做成渔网放网住了许多小鱼小虾。他是多么聪明呀!呵呵,可是他的聪明让他母亲气得够呛,最后把桑桑的蚊帐摘了,把他咬得满头包。
他喜欢养鸽子,得给鸽子做窝,于是他把自家的一个碗橱的四条腿锯掉,改造成了鸽子窝,虽然遭到了母亲的责骂,但他把鸽子窝做的有鼻子有眼的。他是多么有创意呀!
他还当信差给蒋一轮老师和白雀传递信件,他又是多么仗义、善良啊!
作者描写的主人公桑桑这个人物形象,写得多么细致呀!他就好像是活的一样,像我身边的朋友,没有距离。以后我一定要学习作者的观察能力,写好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形象,争取也能像老师说的,写得生动具体形象。
六年级:子文学校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有关《荆轲刺秦王》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荆轲刺秦王荆轲人物形象分析作文3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田光曰:“光闻长者之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约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欲自杀以激荆轲,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遂自刭而死。
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明不言也,从此可见言光他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为了天下六国百姓的安危,明知要完成这项计划会牺牲自己。但他也义不容辞的抛头颅,洒热血地自刎了。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由此可见,荆轲不仅有勇有谋,还深明大义,会为百姓着想,他可真是一位大英雄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道路,也不一定要去刺秦王,他可以隐居于世,从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位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啊,不过这次深入虎穴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轲也
荆轲乃天下第一刺客,据说荆轲有一招五步绝杀,能在五步之内,击杀任何敌人。当时荆轲离秦王那么近,也没能击杀秦王,这真有辱天下第一刺客之名,或者这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后荆轲客高渐离以击筑见秦皇帝,而以筑击秦皇帝,为燕报仇,不中而死高渐离也是一位大英雄,他深知燕国是一个人人向往,又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地方,要为燕国报仇雪恨,也去刺秦王了,最后,也失败了。就这样,七国被秦国统一,这又证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今年是20xx年,春晚节目上有许多有趣的小品、相声,但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小品《荆轲刺秦》,因为它向我们表达了一个重要的道理。
小品的主角儿是一位卖盒饭的大叔,他因为儿子是一部电视剧的副导演而被儿子订了他的盒饭,他的儿子却正因为演其中一部戏中的"秦始皇"的群众演员没来,急得焦头烂额,无奈之下,让他爹去演"秦始皇",去拍戏,闹出了不少笑话。如:"爹你扮着,我给你说说戏:第一句:下站者何人?第二句:燕国来降,可有诚意?第三句:请荆轲呈上来。耶!记住了吗?""记住了。""第一句?""下站者何人?""第二句?""燕国来降,可有诚意?""第三句?""请荆轲呈上来。耶!""——不是,没有耶!""是没有耶!""没有耶!""到底有没有耶?""没有耶!""没有耶你告诉我干什么?""还怪起我来了!嘿,真是!"……更可笑的是,当他们手忙脚乱的时候,竟然皇上手拿拂尘当起了太监,太监坐在龙椅上演起了皇上来!然而,当大叔刨根问底的问着电视剧为什么让秦始皇被荆轲刺死时,导演把这是一部穿越剧的事实告诉了大叔,大叔却非常愤怒的说:"盒饭吃不好,顶多闹几天肚子;你们这场戏拍不好,坑害的是几代人!"
是啊!这大大的讽刺、批评了现代那些穿越剧、穿越小说。现代人乱拍那些电视剧,不但影响人们对历史真实性的辨别,而且还会坑害几代人对历史的正确认识!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不再受那些穿越剧的迷惑!
刺秦一事,千古流传。人们赞美荆柯,而嘲笑与之俱去的秦武阳。何也?
如果不是因为在秦廷暴露了他的怯懦的话,秦武阳原本可以被人当成勇士的。12岁杀人,人不敢与之对视,只有荆柯知道他是不配做刺秦的助手的。秦廷上,武阳安在?历史就这样与怯懦者擦肩而过,秦武阳注定只能以自身的渺小去衬托荆柯的光荣。两人名字相伴而生,这是秦武阳的不幸。
与一般的怯懦者不同的是,秦武阳是善于以大胆掩饰自己的懦弱本质的人。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没有真正的考验―如刺秦―到来的话,他们便可以永远冒充勇士了。而真正的勇士,却往往被人当成怯懦,荆柯、韩信,莫不如此。当韩信忍辱从人胯下钻过去时,那些哈哈大笑的旁观者谁会想到,眼前这位胆小鬼日后会成为威震八方的英雄呢”
大胆与勇气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往往是掩饰怯懦的手段,是在皇帝面前一个小太监“大着胆子说一声”的心情;而后者则属于真正的勇士,它需要适时的审慎,与智慧并生。勇气不会浪费,它只有在关键的时刻才显露出来,以其成熟的光芒照亮历史。
勇气还需区别于鲁莽。荆柯刺秦之不成,乃在于他一心想做的是逼迫秦王定下契约以报太子丹。假若他一开头就刺杀了秦王,虽逞一时之勇,而实无效用。若秦立新君,则燕灭亡无日矣。故而,有勇气是指能看清事件的发展脉络,在做任何行动之前都要认清后果。如果结果一定是死亡,那么就选择死亡前生的最大价值。盲目地去死,那就是鲁莽。
荆柯刺秦是需要勇气的,箕踞笑骂也需要大无畏的勇气,而我认为,最能显示其勇气的还是私见樊砖期。敢于面对他人无辜的死亡,敢于以自己的生承担别人之死的责任,敢于担起超越一己生命的担子去冒险,这样的勇气更是超乎平常之人,令人目眩。因为睡毗之怨杀人的人,那是小人。杀人不以私,堪为勇士。而承担起别人的生命,肩负起生命沉甸甸的重量,肩负起天下之兴亡,这样的人才是英雄。
荆柯的勇气感召力是巨大的,不但樊於期心甘情愿地把头颅送给了他,高渐离也在荆柯死后前往刺秦。“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们做的事情在历史上究竟有无实际意义,这已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出于信仰而献身的故事,演变为传说,激发了人们的勇气,烛照了历史。
我不看好荆轲。我向来不看好荆轲。
尽管他天性即为一狂士,可我不明白他为何因拯救大燕而使樊於期断送了性命。男儿当战死沙场,以马革裹尸还故乡。而你,荆轲,你就这样毫不见血地残害了一代英豪,让身经百战的骁勇上将落得个身首异处、魂散他乡的悲惨结局。单凭此,我说,荆轲是个罪人。
令秦舞阳为副,确为大燕的悲哀。这等黄口小儿只配在市井上杀人以逞匹夫之勇,怎敢令他登上强秦的殿堂?荆轲,没想到你竟吃醋到秦舞阳头上,就凭燕丹一句"先遣秦舞阳",你竟如此轻易地放弃了等待那位可助你一臂之力的朋友,怒斥太子,草草上路。这是何等草率鲁莽?你可知你还欠着大将军的一条命,你可知你此行还背负着燕国江山百姓的兴衰存亡?我不相信你不知此行之沉重,可你只是一意孤行。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瑟瑟风中,白衣飘飘,筑声渺渺。你知你此行必死,只是不知秦王是否有幸死在你前头。你在离开燕国的土地时狠赚了一把燕人的涕泪,最终只是留下一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让人回味,回味。
你以行贿的办法顺利登上大秦殿堂。秦舞阳色变振恐,你处之泰然。是,年轻气盛的人到底不如老谋深算的人稳重,或者说,更善于欺骗。当匕首露出的那一刻,你离秦王咫尺;他"以手共搏之",而你竟笨到环柱而刺也伤不及他毫毛。荆轲啊荆轲,你行刺之前不曾习武么?连最后一次还击掷"飞镖"也不能得逞,"被八创",你说这怨谁呢?
气息将近,最后的骂词或许是想为你所效忠的燕国挣回最后一点面子吧。可为何我总感觉那是一种借口,推卸掉你"杀人"之过和加速燕亡的过错。只是你终究逃不过历史的追查,在历史的长河中浮起,终沉下。
荆轲,我仍是不看好你。即使是顶着那太多对你的咏赞艰难前行,我仍是要冠你以轻视生命的骂名。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十分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我赞赏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末期卫国人从小喜爱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本领,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谋略,他假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称颂。我认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惧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荆柯为了完成燕子丹的重托,视死如归,勇往直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雄壮举值得我们赞赏。
我欣赏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并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势力,牢牢控制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事业奠定了基础。秦王政虽然残暴,但他为统一中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荆柯刺杀秦王幸亏没有成功,否则中国的历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欣赏燕太子丹。因为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子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结果失败了。
我同情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虽然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雄壮举名垂千古。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读了鲁迅写的《伤逝》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伤逝》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欣赏伤逝人物形象为之感叹的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子君走了,涓生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我。”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我的感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明白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感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可是之后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吗,—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并且变得更加彻底。感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感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感情,她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期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向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可是,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感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感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感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感情遇上现实,感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感情太脆弱?其实感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感情和现实联系在一齐,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感情似的,所以感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明白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向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感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感情,感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齐,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感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我。
一曲肝肠寸断,几多泪水辛酸。一对男女的不幸,整个时代的悲哀。当梦醒路无,人去楼空,逝者已逝,伤者徒伤。谁还在雨中为你们轻叹?谁还在胡同寂寞徘徊?谁还在紫白的藤花下寄托哀思?《伤逝》捧在手心,思绪游于云端。爱情,这一亘古话题,于浓墨薄纸间被鲁迅再次延续。
美丽的开始,惨淡的结局,是什么将命运如此注定?如一朵娇红永萎沙尘,叫人怎能不怅叹惋惜?读《伤逝》,心中不会宁静。史涓生与子君的故事,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蝶;没有罗密欧与茱丽叶的徇情;没有柳梦梅与杜丽娘的团圆。品《伤逝》,一句“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让所有高唱爱是一切的人为之一震;一句“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惊醒那些为爱麻木的痴男怨女;一句“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让所谓的真爱添上几许虚伪的色彩。思《伤逝》,它展示的是一代知识分子的精神追求与物质需求的矛盾,同时也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疑问:爱到底需要附丽什么?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曾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他主张爱情必需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自由是爱情的翅膀,让两颗心都能在蓝天上飞翔。回望涓生与子君的情感历程,不正暗合此道?同居前的日子,他们是自由的。涓生有一分稳定的工作,虽然“局里的生活,如鸟贩子手里的禽鸟一般”,但最起码不用为生计四处奔波,也可以供子君买些小草花和油鸡。而子君受西方个性解放思想的熏陶,毅然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她可以不顾叔父的坚决反对,自由地与涓生交往。他们的相恋是自由的,尽管外界压力不小,他们仍觉得无比幸福。然而同居后,这自由的翅膀却双双折断了。局里裁员,涓生失去了工作。在生活的压迫下,在“自觉了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心理下,他能觉得自由吗?再看子君,她早已陷入了柴米油盐、喂狗饲鸡等生活琐事中,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再也不能为涓生带来“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还有“挂在铁似的老干上的一房一房的紫白的藤花”。生活于这对新人而言,像无数绳索将他们牢牢缚住。
“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我想这“活着”应为自由地活着。可是仅附于自由的爱情一定会美丽吗?
鲁迅在1923年于《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中说:“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重要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得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静思《伤逝》,发现这段原本纯真热烈的爱情之所以变为悲剧,重大的因素就是涓生被局里裁员了。身陷窘困却想要重新高飞的他渐渐觉得眼前的女人是个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的人,把所有错误都归咎于她。最后竟认为“忍受这生活的压迫的痛苦,大半倒是为了她,而子君的见识却浅薄到连这一点也都想不到”。终于还是为了新的生路,涓生绝情地将子君抛弃了。可怜的子君就这样带着破碎的心,一步一步地走向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
爱情?自由?金钱?这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定律,让无数男男女女沉醉、迷茫、哭泣、伤逝……
合上紫色的封面,走出凄惨的故事,涓生的伤、子君的逝都已离我远去。只留下淡淡的风吹着淡淡的云,还有蓝蓝的天空静静地看着谁又伤了谁,听着谁又在悲问:爱情到底该附丽什么?
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
“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
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
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
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
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
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
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
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
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
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
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
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
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继续进入他们的同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涓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不过三星期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现在看来却是隔膜的心理描写中,文中用了一个情态副词渐渐,写出了时间的流动性,这里似乎也暗喻着涓生的爱情观随着时间而变化着,也意味着激情过后浪漫不再的趋向必然。于是,在锅碗瓢盆的真实生活中,涓生不满子君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样的生活似乎与涓生想象的全然不同,其实就現實来说,这只是婚姻的必然,是家庭生活的前提,可见涓生同居之前并没有细想过,只是更加突出他的草率和冲动以及不负责任。而子君本身也甚至为着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而不乐。环境總是會改变著一个人,在那个时代的妇女终是不能完全独立出来,之所以在今天的社会中,也依然適合那些不满全职太太,認為老婆被家居生活熏得庸俗不堪的男人们的真实写照。为什么现代女性总是要走出家庭,要走入社会,是否她们都曾猜透过子君的悲剧起源呢?人原本是一个个体,即使你是多么地爱对方,你也不能将自身溶纳入爱人的骨髓,只有爱的不失去自我,你才能应付不变中的万变,才不会走入象子君一樣,一旦失去爱情就失去自已的可怜境地。
在涓生失业的心态變化里,他因为子君频频催他吃饭,而在坐中给她一点怒色,而委婉地經過說教讓她明白之后,却又因不定时吃饭,菜冷而苦恼,甚至想着自觉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读到这里,我有些为涓生悲哀,情由心生,我以为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已。在我看来,子君爱他的心以及家居的烦碎依然是那么可爱,即使他微有怒色,她也溫婉地表現出可是没有说。反倒是涓生自已以为子君大约很不高兴吧,涓生因为失业环境的改变,因为生活的节拮据,而自以为是地猜想着子君的变化,这在后面的日子突出地更为明显。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但子君的认识似乎只是浅薄了起来。这里面的大概、似乎都是涓生的澺想,所以,这也便是他亲手毁灭的过程,因为他没有战胜他自已。
以至于后来,只有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更说他出走的心态,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但是往哪里去呢?这又一次体现了他的自私,他在回到家中领略冰冷的颜色,在意识到子君很带些恐怖的神色时。难道他没有想过,他的出走只会让子君更为痛苦,而他尚且可以去找天堂,那麼他的子君呢,那个抛弃一切跟他走的女人呢?她又往哪里去呢?深爱着涓生的子君面对男人的变化,依然温顺地守着那个家,近来也间或遇到温暖的神情,但这却反而增加我的苦痛,凭着子君对涓生的爱,这小小苦痛变化又怎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已经引起她的忧疑来。
这一长段有许多涓生的心理描写,雙方一直按照心里的猜测来对待对方,看似温情,你为我想着,我为你想着。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无论涓生心理活动是多么矛盾、挣扎、无奈,但他却一直未向子君交流过,他们已经缺乏了最重要的关系──勾通。以至于后来涓生考慮著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而且认为子君她应该决然舍去。在这里他又是用了认为二字,他一向只是单方面地考虑了他的立场,仍是自以为是地代着子君去安排与她分手后的生活。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但这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而結果的事實卻是子君只是勇往直前地奔向死亡。
可怜的子君面对这变故的到来,也只有沉默,我想在这個時候,以子君的聪明,她已经看出了分手是涓生希望的,要她勇往直前地离开他,也是涓生希望的,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以惯有的温顺成全了涓生的伟大,尽管她瞬间便又苏生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她寻求着却不敢看涓生的眼睛,因为她一方面想着曾經与涓生的恩爱,似乎还幻想着会有转变的奇迹;另一方面却对涓生的绝情失望,恐怖地不敢相信,不敢直视这残酷的真实。令到涓生在最后时刻也再次逃避我不能再看下去了,也只有在这里,涓生似乎还存着一些良知,最后卻也被小品文的登出给挤兑了。
而子君在默然中成全了涓生翅子的扇动,离开了。涓生却只沉浸在我预感到这新生面便要来到了,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和諷刺啊,一個是死,另一個卻是新生。涓生这种近乎轻松的心态,令到我认为他后来对子君死的忏悔都含着虚伪的成份。再则,在子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子君的死。而当有人告诉他子君确实死了时,他却惊得没有话,还不自觉地问是否是真的?可见子君离开他后,他并没有真正为她的处境为她对他的全部的爱分析过。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特别慢,写着写着总是会停下来出神地体会一下他们的意境。我在个人感情里似乎偏向着子君,更多的是在遣责着涓生,我脑子里一直闪现著最近一部电视剧的题目《与爱同生》。而子君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是否也念过这个词呢?与爱同生!多么富有震憾力的坚强。
而涓生的爱情用现代化简单的词来概括,那就是,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阿q正传》中的阿q,是鲁迅创作极成功的典型形象.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是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这未庄是赵太爷,钱太爷的天下,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革命了,"但他有一种不知从哪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殊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于是他未免也有些'神往'了况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得阿q更快意."革命造反的对象是举人,老爷,造反只能使劳动者失去枷锁,不可能与一无所有的人为难,这"意见"显然是赵太爷之流愚弄阿q的.但阿q毕竟不堪凌辱,他想改变处境,于是"神往"革命.可是他的"土谷祠"革命理想却是:"……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有假洋鬼子,……王胡……也不要了.直走进去打开箱子来: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这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阿q形象的意义,在于画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国民性,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为革命者研究国情制订革命策略提供了极好的依据.
读《惊艳》一文有感
在这个暑假中,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名叫《刘墉经典文集》。借来之后,我细细品读了一番。最令我难忘的是其中一篇:《惊艳》。这一篇文章之所以使我记忆犹新,是因为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要正确面对自己的缺陷。
《惊艳》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美丽绝伦的女孩使一个小男孩自卑起来:他曾被烫伤过,留下了永久的痕迹,当他正努力掩饰时,女孩却注意到了他,说无须掩饰,那并不丑,这时,女孩转过脸来,原来,女孩也有同样的痕迹。
这个故事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女孩对男孩说的那句话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何必遮掩呢?那并不丑,也不丢人!”是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谁又能总是做到十全十美呢?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做到十全十美,那么,我们就得像文中女孩那样,正确面对自己的缺陷,不被缺陷“打倒”!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相貌丑陋,说话口吃,而且因为疾病导致左脸局部麻痹,嘴角畸形,一只耳朵失聪,他为此常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但他却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他更加发奋图强。终于,1993年10月,他高票当选总统,他就是加拿大第一位跨世纪总理——让·克雷蒂安。他正确地看待自我的缺陷,最终走上了成功之路。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要正确面对自己的缺陷。世上的人谁又能做到最好,做到十全十美呢?正因为如此,我们一定要正确面对自我缺陷,不自卑,勇往直前!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对于网络推荐阅读西厢记,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西厢记的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欣赏西厢记人物形象的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张生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那么当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西厢记这部对追求爱情自由的古代经典还有什么更多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后人所解读呢?
就我看来,虽然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但所谓的现代人拥有的恋爱自由,是真正的恋爱自由吗?是从心理上得到的真的恋爱自由,还是在形式上拥有的恋爱自由权呢。
我们拥有古人所羡慕的自由,可以大胆牵手,大胆拥抱,大胆亲吻,和自己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感受爱情。我们闪婚闪离。享受这种自我权利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遵守这个隐藏在社会表层下的潜规则。那就是现实。现实的压力之下,真正的爱情存活的保质期会有多久。若是封建婚礼制度可以突破,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现实则是比封建婚礼制度更难突破的屏障。这屏障由太多太多的元素构成。随着年龄增长两人阅历增长速度的不一致,毕业之后工作单位的异地与个人发展的矛盾,父母的看法,家世背景,即使两人相爱,在一起的依然会存在这些难以避免会出现的问题。若是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两人之间仅存的藕断丝连怕也是覆水难收了罢。于千万万人能与你相遇已是不易,能看上眼跨越汹涌人群握住你的手的几率更是小得可怜,克服重重阻碍携手暮年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呢。常听人说,和你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小时候总觉着这怎么可能,可是身边的人似乎真的大多是这样,因为各种因素,错过了少年时那个最爱的TA,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催婚,自己也开始慢慢意识到衰老的节奏,开始希望稳定,于是开始相亲,开始学会说服自己将就,将就自己,将就他人。多年之后再回首过往,心中会不会闪过一丝丝的无奈。我爱的你已拥有了自己的和睦家庭,而我也早已嫁为人妇,过着单调而枯燥的柴米油盐。而当年我们之间的爱,成为了在闲暇时回忆年少时的茶余饭后。
即使是在恋爱自由的现在,我们的爱情依旧存在着这么这么多难以启齿的悲哀。希望,在我们还有能力用尽全力去爱的时候就不要害怕伤害。世界上有这么这么多的人,能够遇见你已是我今生莫大的幸运,若是上苍眷顾,某一天,你我暮年,笑谈流年。你宽大而温暖的手掌抚上我长满皱纹苍老的脸颊,夕阳下,你的眼神那么温润美好。
借用村上春树的话,如果相爱,便携手到老。如果错过,便护他安好。莺莺愿突破封建礼教与张生携手,我愿跨越屏障与你到老。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稷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每次说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在它们中数《西厢记》最为被人们津津乐道。
说到古人的婚姻,那可是“古板”为第一映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很多就算门当户对的痴男怨女们的爱情被扼杀,最后,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但是《西厢记》让我感觉回味无穷。
《西厢记》讲的是,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相会,相恋,相爱。这些情节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越过了那那堵名为封建礼教的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两大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是西洛人,礼部尚书的儿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了一个地方,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店里的小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香火缘,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他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一日,崔莺莺和她的婢子红娘在殿外晚霜,巧遇书生张生。好的爱情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但是悲剧的爱情能够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但是张生是幸运的,猜中了结尾。正所谓傻人有傻福。这位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的男生十分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会奇怪,可是要是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作变态,那我可要拜你为师。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又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等到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的时候,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的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但是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这事儿还成不了。
果不其然,后来当孙新虎想要抢莺莺时,张生找了自己的哥们儿救了莺莺,可是老夫人那厢发话了,她反悔了。但是这反悔的却是合情合理。老夫人之前说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可是别忘了,这句话是有前提的——崔莺莺要自杀。而这句话的目的,实质上是用心理战术来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念头,事后反悔也正常。更何况一个乘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但是对于张生来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啊。这到嘴的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
这一得、失,张生受不住打击,他就病了。至于病的程度,从作者描写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啊。崔莺莺是出生大家,于是就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可动作多么不潇洒。但是这病的很值得,张生成功地用憔悴的面容激起了心爱的女子的同情心。也就是说“翻墙”这招,成功了。这种在大家里,算是“泼皮耍赖”的招数也用上,这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最后放了话:只要考取功名就可以皆大欢喜。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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