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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小编特别编辑了“《何以笙箫默》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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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500字)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这是《何以》的结局。怎么样?很唯美吧!我看了短短几个小时,却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真的很不可思议。

我佩服赵默笙纯洁,无私的爱,也佩服何以{无处不在,七年如旧的爱,更佩服应晖甘愿等待,成就他人放弃自我的爱总之,千言万语,诉说不尽。我能体会作者是如此呕心沥血,为她们一次次相遇而肝肠寸断的情景,因为我也似曾相识,我走进了文字,感受到了她们的大爱

以{,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这是我觉得最经典的句子,他让我感受到了默笙的无助,就像伤心的我一样吧

但是总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或许《何以笙箫默》可以加入她们儿子的因素来取名吧!当然这也是我自认为的。还有一点环境描写太少,也许有些还不够美。但是也足以让我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了吧!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因为她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呀!

她以为找回以{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六年级:宁B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500字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 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

昨天看了一篇小说,《何以笙箫默》。它的logo是: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

很久以前我就告别了风花雪月的幻想,但偶尔我还是会关注那些唯美纯真的爱情故事。那些故事总是在感动着我,让我看到社会中现实、冷漠和争斗之外的一点美丽、善良与单纯。

一度喜欢悲剧,觉得悲剧相比喜剧更真实,更经典。从《碧甃沉》开始,我迷恋上了匪我思存的文字,迷恋上了烽火缭绕、悲凉忧伤的情节。虽然爱情小说很美,但与现实相差太远,难免让人脑残的活在梦里。所以我宁愿流泪灰心绝望,看清这个社会的真相。

人生,有时就像是悲剧一场。

快乐,只是一时的得意忘形。

看到赵默笙,突然发现快乐其实很简单。而我们的忧郁和压抑,全然是作茧自缚。人活得简单一点,糊涂一点,笨一点,原来真的是可以傻人有傻福的。就是因为太聪明,太敏感,太骄傲,所以,总是疲倦,又不得不疲倦。恍恍惚惚,若得若失。

我总是想做个独立的女强人,精明、能干、成功。其实活的简单一点多好。能够随意的撒娇和欢笑,没有什么利益争斗,不用如履薄冰。

有些人说:你总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善良、可爱、单纯。

有些人说:你有种莫名的清高、聪明和盛气凌人。

这就是我。矛盾的集合体。

如果可以,我想只做前者。金钱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东西,是被我们的物欲所忽视并遗弃的最原始的快乐。只是生活的压力,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疲惫不堪的放下了自己的理想和坚持,踏上一条我们厌恶的艰难的没有梦想的路。

重新思考了一遍价值观,我的野心如今仅是为实现自我价值。遇到了好丈夫,我愿意放弃我的事业,退居幕后相夫教子。没有利益纷争,也没有人事权术。每天只是随心所欲的善良单纯的爱着、活着。早上起来为丈夫孩子做早餐,晚上饭后牵着丈夫的手散步看夕阳晚霞,周末组织全家去郊外旅游看绿水繁花。教孩子弹琴跳舞唱歌,给他讲童话故事教她做人的道理多美的生活啊!

文章最后何以琛的告白,让我忍俊不禁。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何以笙萧默读后感最美不过的爱情

你要知道,即使有一天我们成了陌路,我仍会在心里轻声喊着你的名字;你要知道,喜欢你并不从某个时候开始,因为我早已把它当作生命的一部分;你更要知道,我的等待不是执着,而是习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习惯喊你、喜欢你、等待你,那必然是我闭上眼睛,停止呼吸的时刻。

我喜欢顾漫的《何以笙萧默》,我甚至记得小说里的每个细节,记得何以琛说的每一句话,不是我记性好,而是他的话实在太少;虽然少,每字每句却像水滴扣击岩石,一点点融化心里最坚固的角落,让我们多年筑起的故作轻松和强颜欢笑彻底崩塌。如果有这样一个男人站在你的面前,外表冷漠却渴望温暖,拥抱你像拥抱最珍贵的宝物,受尽你留下的孤独却仍然无法对你放手,他因为你一个微笑腾云驾雾,也因为你一句话坠入地狱,你就是他的全部幸福全部快乐,你怎么忍心再次推开他,你怎么还能坚持单身的自由而不奋不顾身得投入被誉为枷锁的婚姻。即便是枷锁,因为有他,你也愿意一辈子不解开。

我早已过了看纯情小说的年纪了,我也早已对爱情不再梦幻不再奢求,曾经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如今只剩下对婚姻平静的向往,我不是不相信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穷荒野之间遇见他的可能,只是我可能已经不起遇见前那段漫长的等待,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赵默笙一样幸运的,纵然我愿意等,能等来像何以琛那样的男人吗?垂手、泪眼、无语凝咽,无人愿意孤独,只因这个世界上那个人始终未曾出现过。

有些伤口会随时间慢慢愈合,有些伤口会在时间中慢慢溃烂,有些等待会变成习惯,有些记忆会相伴一生。有一天若我找到了不再将就的理由,请让笙萧静默,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不愿意将就的爱情

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感兴趣。于是在网上下载了电子版,虽然电子版有错别字、漏字,但不伤大雅不碍阅读。

在读之前我想这个故事应该是悲剧吧。

因为那文字有点感伤。

用一个晚上读完了,确切是两个小时读完了,没有每个字都去认真的品味,做一个听众,听顾漫讲述这个感伤却有完满结局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居然是个圆满的结局,有点小失望,我希望是一个悲伤的结局,那些感伤的句子才会显得更加鲜血淋漓,才能更透彻心扉。

故事没有很精彩,看多了韩剧便觉得这样的故事套路挺幼稚的。

男主角何以琛,曾经的穷小子现在的高帅富。赵默笙一个有个性的普通女,虽然曾经富有过。女二号喜欢男主角,男二号喜欢女主角。

故事发展

七年后再次相遇,陈年旧事再次提起,两人因爱不计前嫌,最后圆圆满满的在一起。恩恩怨怨都是过雨云烟,男女主角幸福生活happy ending。女二男二很优秀,只是爱错了人,但是懂得悬崖勒马,又开辟自己的浪漫天地。是不是很熟悉的故事,当然,韩剧都是这样干。

然而,这样俗套的故事,依然有些文字是可以感动我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作者写的文字,恰好感动了我。

能记得的大概只有这句话了

一直,很清醒的看自己沉沦。

为什么这句话让我咯噔一下,因为,我也这么干过。

干了很多次,我的沉沦没有何以琛那么激情,我的沉沦就是消极面对生活所有的一切,然后沉沦在韩剧中,电影中。沉沦完了怪自己,怎么这么放纵自己呢,然而,过一段时间,又一次沉沦。

好在,现在很清醒,不想再沉沦。

能记住的话,也就只有这句话了。

他们的故事,虽然很美,但是很不现实,所以看过也就知道童话也不过如此。现实中,童话发生的概率大概是几千万分之一吧,不值得期待。

原来我也不知不觉中长大,再美好的爱情故事,看过就好,不要爱上别人的爱情。

其实我也还在期待,但是现在的状态也很好,其他,随缘就好。

不是我眼光太高,只是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七年绝恋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一:《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1116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一爱一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一爱一恋,牵出一世的纠葛。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一弱的心一个坚一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一爱一,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一爱一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最吸引我的还有它们之间的那些温暖的话语:1。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2。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3。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4。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5。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一陽一光。6。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一爱一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一爱一,那要一浪一费多少时间。7。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8。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明明是最简单的子或词,可是组成在一起就是一句很温暖的话。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勇敢去一爱一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一爱一,你得到的也将会是一爱一。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二:读《何以笙箫默》有感

(929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一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一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一爱一时,一爱一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一爱一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一爱一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一精一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834字)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何以笙箫默》读后感。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一爱一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一爱一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一爱一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读后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一爱一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一爱一错人,更不要因为一爱一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2000字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简·爱》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


《简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女小说家夏洛特勃朗特的作品。关于作者,她的妹妹爱米丽勃朗特和安妮勃朗特也是著名的作家,三人在文学史上有勃朗特姐妹之称。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女性。她出身于牧师家庭,幼年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了表兄和表姐妹的欺辱。后来又被里德太太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依然受尽折磨。在学校当了两年教师后,她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主罗切斯特展开了一波三折的爱情。

故事中简爱是一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她从小父母双亡,受到家里人的多次欺负。她尝试着反抗、尝试着将自己内心中的不平与愤怒呼喊出来,但没有人能理解她,并残酷地将她锁进了象征着黑暗禁闭的红屋子里,将她抛弃在洛伍德慈善学校尽管学校里的老师并不是真正的慈善。但她仍不向自己悲惨的命运低头,崇尚自由、人格独立的她颠覆了命运,最终得到了幸福。她告诉了我们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简爱生活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中,虽身为女性,但她崇尚人格的平等,有尊严,她坚信世界上,人人都是平等的。

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的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财富和美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以上是小说节选的语句。简爱她这种强烈的自尊心是每个人都需要的。有的人,为了钱财,宁愿放下人格、放弃尊严,贪污、偷税漏税、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有的人,常常嘲笑别人的短处,笑他们这不能那不行;有的人,为了利益,撒谎骗人,成为两边倒的墙头草。一个生活在男尊女卑社会中的平凡的简??爱,对平等、人格和尊严的追求,难道还打动不了我们吗?

《简爱》一书中讲的最多是爱一种简单而又伟大的爱情。在那时的封建社会中,女性是不可以向男性示爱的,女性是卑微的。但当罗切斯特遇难时,他毅然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向他倾诉了自己的爱,永远陪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为什么简爱会选择那个一贫如洗的罗切斯特?为什么简爱能对一个残疾的男人不离不弃?为什么简爱拒绝了表哥圣约翰的示爱,选择了那个曾经伤害过她的人罗切斯特?

可能这一切都源于爱吧!一种无私、纯真、简单、不离不弃、伟大、永恒的爱!

或许我们都太小,不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但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丑陋,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双面猎犬》读书笔记_动物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


大概两个月前,老师让我们买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双面猎犬》。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所以书到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书中的故事情节一下就把我给吸引住了,为了把这本书看完,我常常忘了吃饭。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年轻豺,他的父亲是一只具有杂交优势的猎犬。)历经了千难万险,终于从埃蒂斯红豺群里一只地位排在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了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篇章有好几个,其中一章的大概内容是: 那个叫苦安子的老头,是一个酒鬼,它常常逼迫白眉儿去偷鸡,所以只要别的鸡子看到白眉儿,就飞到树上,钻到窝里,躲避白眉儿;白眉儿自己走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被群狗咬,就是被猎户寨的村民们当做是豺狼痞子打。害的白眉儿在寨子里人见人喊打,狗见狗撕咬。被迫无奈差一点就被酒鬼主人苦安子卖给屠夫。幸亏白眉儿急中生智,一口咬住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才幸免于难。阿蛮星把它高价赎回之后,它才过上了真正意义上的猎犬生涯。

另一章的大概内容是:白眉儿第一次外出狩猎就捉到了一只猞猁。那次多亏了他有豺的耐力,一心要杀掉那只猞猁的决心(因为这只猞猁曾经在冰天雪地里抢走了他好不容易抓到的一只小斑羚,差点让他饿死)。这只猞猁躲藏得十分巧妙,一群狗都被他骗了,连白眉儿也差点被他骗了,最后还是被白眉儿发现了下。白眉儿在追赶的过程中,一口咬掉了猞猁的尾巴,并拖延了时间。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的帮助下打死了那只猞猁。白眉儿也得到了主人的夸赞。

在这本书里,有我喜欢的人物和不喜欢的人物,我喜欢的人物有:阿蛮星和白眉儿。阿蛮星是一个好猎手,同时又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知错就改、不冤枉好人的人。白眉儿是一个吃苦耐劳、勇敢、坚强、不自暴自弃、知错就改的好猎犬。我不喜欢的人物有:苦安子、老黑狗黑虎、豺王夏索尔等。苦安子是一个不劳而获、贪心、好吃懒做、不识宝贝的人;老黑狗黑虎是一条嫉妒心极强的狗,它不知错就改,同时还利用权力去欺负别人。豺王夏索尔的嫉妒心更强,内心更阴险狡诈。所以我不喜欢他们。

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应该学习白眉儿勇敢,坚强的意志,更应该学习他能勇敢地面对现实。知道了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的酸甜苦辣,也有许多陷阱和阴谋。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办法克服它,不能躲避,有时躲避是好办法,但问题还得解决。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想办法去克服,遇到问题要齐心协力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个人成功的背后总是离不开他们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加倍努力学习的,用优异的成绩向老师和家长汇报。

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变得善良、正直。动物们也从凶猛变温顺。我喜欢这本书。

[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一本《何以笙箫默》让我魂不守舍,爱不释手,痴痴地笑,傻傻地悲。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却迟迟不愿走出来,依然呆在赵默笙和何以琛身边,看赵默笙傻傻的可爱样子,追着何以琛叫:以琛以琛以琛,接着何以琛以一个不耐烦的冷眼让她赶紧低下头,乖乖的;看何以琛酷酷地耍酷,明明心里喜欢得不得了,脸上一副冷得不行的样子,对赵默笙的喜欢只表现在眼里的那一份笑意,却永远支招让赵默笙追着他跑,坏坏的家伙!哈!

读着这本书,觉得始终有一根线牵扯着我的心,开始有点疼,后来有点暖,有点悸动,有点甜蜜,有点幸福这份疼痛悸动甜蜜幸福一直充溢着我的心,让我不肯走出来,不想回到现实,就想做那不切实际的美丽的梦。这个梦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做了,做到现在还做,愿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爱情吧!纯洁而执着,即使分开多年依然深爱对方,即使身边有再多的优秀的人,心里想的还是那个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样。那份爱也许不是天荒地老,也许不是海枯石烂,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丝儿别人插进来的可能。有人也许会笑,世上哪有这样的爱情啊?是的,正是因为没有,它成为一道遥不可及的风景,那么美,那么绚烂,那么吸引人。既然现实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涩,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个甜美的梦来滋润这本已狼狈不堪的现实呢?

顾漫用七年的时间写成了这本《何以笙箫默》,被称为乌龟漫的她真是够慢的。但是何妨呢?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真的,我就这样不经意间被吸引,在柔肠百转间移不开视线了。

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子夜》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2000字


《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于1931一1932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原名《夕阳》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代表作。瞿秋白曾撰文评论说:这是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一九三三年在将来的文学史上,没有疑问的要记录《子夜》的出版。《〈子夜〉和国货年》历史的发展证实了瞿秋白的预言。半个多世纪以来,《子夜》不仅在中国拥有广泛的读者,且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十几种文字,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日本著名文学研究家筱田一士在推荐十部二十世纪世界文学巨著时,便选择了《子夜》,认为这是一部可以与《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媲美的杰作。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尽管民生凋敝、战乱不止,在都市化的上海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有纸醉金迷的生活,有明争暗斗的算计,有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开丝厂的吴荪甫带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 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因为金融公债上混乱、投机的情形妨碍了工业的发展,实业界同人孙吉人、王和甫推举吴荪甫联合各方面有实力的人,办一个银行,做自己的金融流通机关,并且希望将来能用大部分的资本来经营交通、矿山等几项企业。这正合吴荪甫的心意。他的野心很大,又富于冒险精神。他喜欢和同他一样有远见的人共事,而对那些半死不活的资本家却毫无怜悯地施以手段。很快地,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

这时,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农民起来反抗,使他在乡下的一些产业蒙受损失。工厂里的工潮此起彼伏,也使他坐立不安。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了一个有胆量、有心计的青年职员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事发之后,姚金凤被工人看作资本家的走狗,而工潮复起的时候,他使吴荪甫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这样一来,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她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

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倒戈转向赵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

在这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真人物,极力突出当时的尖锐矛盾与种种利益纠纷,详实的情节描写无不时刻调动着读者的心绪,这也体现了作者对社会的社科认识,只有对社会有所观察的人才能真正知道大众的疾苦。在这一情节过程中,人物动作、神态、语言描写以及细节描写,给人以强烈真实的画面感,各种矛盾几乎破纸而出,足见作者描写手法的功底。

茅盾(1896年7月4日1981年3月27日),原名沈德鸿,笔名茅盾、郎损、玄珠、方璧、止敬、蒲牢、微明、沈仲方、沈明甫等,字雁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化活动家以及社会活动家。

茅盾出生在一个思想观念颇为新颖的家庭里,从小接受新式的教育。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毕业后入商务印书馆工作,从此走上了改革中国文艺的道路,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中国革命文艺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代表作有小说《子夜》、《春蚕》和文学评论《夜读偶记》。

1981年3月14日,茅盾自知病将不起,将稿费25万元人民币捐出设立茅盾文学奖,以鼓励当代优秀长篇小说的创作。

在叙事方面,茅盾追求宏大而严谨的布局,他在小说中喜欢采用能够体现时代性的网状型结构形式。如作品《子夜》茅盾根据主题的需要,根据中心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来安排各种人物事件,矛盾冲突和环境场面,作品一开始就在吴老太爷的吊唁仪式上将所有重要人物推上前台,组成复杂的人物网络,以及在设下情节因果关系的伏笔,从而经纬交汇地建成《子夜》式的也是茅盾式的庞大的网状结构。与其他现实主义大师一样,茅盾也是一个擅长于心理描写的语言大师。

《人生》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3000字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跳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终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

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接受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人生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初恋是美丽,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多才多艺的,强壮标致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呢,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这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接受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但也仅仅是感动而已,我又能说什么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巧珍能和才华横溢,心性高远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吗如果说高加林当时选择了巧珍,以他躁动的个性又能安于现状吗两个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语言吗我不敢回答。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路遥的一部《人生》不但给我们展现了主人公高加林曲折、起伏的人生经历,更让我们对人生有了一种更深刻的理解、更透彻的认识、更明确的方向。人生的未知性,人生的无数选择,人生的美好爱情,人生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如同无数细流汇聚一起形成了奇妙的人生海洋,让无数人如同人生风雨中的船只,经历了摇摇摆摆,起起落落。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一下子被同村村长的儿子三星所取代;在自己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人生事事都难料,但我们却要事事努力,以一种积极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未来。不要因一时的飞黄腾达而沾沾自喜、如狂似醉,忘却了人生旅途中的荆棘。也不要因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平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充满了无数的选择。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人生》中高加林所做的一个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了刘巧珍,而选择跟黄亚萍去南京逐梦。虽然,结局证实他的选择是错的,但他在选择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人生会给他开那样一个大玩笑。总觉得人生的许多选择都无所谓对错,因为未来永远无法预测,不然我们也无须选择。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你选择后,你就要执着的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能想办法解决,绝不能退缩,甚至逃避,也不要后悔,不要整日为自己所作的错误选择而叹息。当然这里的选择绝不是盲目的,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仔细推敲的。当我们的选择被时间这个试金石证明是错误时,我们也要及时的停下脚步,悬崖勒马,去重新思量并探索人生的道路。

爱情也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人生》中高加林的爱情经历也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在面对爱情时,高加林是背信弃义的。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刘巧珍,而选择黄亚萍。虽然黄亚萍也是疯狂地爱上了高加林,但总觉得他们的爱情中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世俗的东西。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选择了黄亚萍这个铺路石。他想让自己的理想坐上爱情的船只顺风顺水的到达梦想的彼岸。但他不知道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并且只有有了理想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激情和挑战,我们才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挫折。这些压力和挫折是必然存在的,因为这就是生活。因此我们需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去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力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也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人生只有一次,正如《童梦奇缘》中冯小刚的那句经典台词所说的一样: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所以我们要把握人生,把握人生的未知性,把握人生的抉择,把握人生美好的爱情、把握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揣一颗事事平常心,走好奇妙人生的每一步。

《红与黑》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800字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qiang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活着》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何以解忧_解忧杂货铺读书笔记1000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这样一个习惯:只要是听到,或读到喜欢之人推荐的书籍,有书名或内容感兴趣的,总要设法买来一睹为快,如李镇西书中提到的《精神的雕像》,张学青讲座上推荐的《三十六大》,管建刚文章中出现的《文章作法》等等。

《解忧杂货店》是一位老师在讲座最后出示的,她说非常有趣,一周后就摆在了我的床头。恕我孤陋寡闻,东野圭吾这位日本推理作家界的泰斗,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说实话,读第一章的时候,有点不懂,不知道作者要讲什么,尤其是杂货店变成时间的隧道,居然能接通过去,有点摸不着头脑。

耐着性子读下去,线索渐渐明朗起来,就是不同的人遇到了烦恼,写信向杂货店的老爷爷求助。晚上递进去,早晨就能得到回答。他们的烦恼各式各样:击剑运动员月兔,纠结的是继续冲击奥运会比赛资格,还是照顾罹患癌症的男友;鱼店继承人克郎,挣扎在对音乐追求的理想与父亲日渐衰老的现实中;绿河爱上了有夫之妇;浩介面对父母欠债的出逃计划无能为力;高中毕业的晴美在酒吧做兼职,不知道该不该辞职?

小说的构思特别巧妙,每一个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探讨爱情与事业,理想和现实,以及亲情与道德的抉择,这些人类永恒的话题,作者躲在故事的背后,通过一封又一封的信件指引读者去思考。

最后一封信里,作者借浪矢之口这样说:如果把咨询的人比喻成迷途的羔羊,通常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是不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

面对三位误入歧途的小偷一张空白的纸,他给出了这样的答案: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

这一封信点燃了三位小偷心中的希望之光。

是的,一切全在自己。那些咨询过杂货店的人,都在迷茫中找到了自己的路。

月兔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决定追逐自己的梦想,得到了爱人的支持;鱼店继承人从父亲的话里明白了自己的方向,在为孤儿院孩子演出的夜晚,救出了一个孩子,他的《重生》得以流传,也算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晴美重新规划了自己的人生,一边陪酒,一边学习,最终变成了搞房地产的女强人这一切,全在于自己。

何以解忧?唯有自己。烦恼常有,解忧杂货店难找。遇到烦恼,我们不妨学一学浪矢爷爷,静下心来,仔细倾听内心真正的想法,指引自己的人生道路。

咨询烦恼,源于一位孤独老人和一群孩子之间的游戏。但是,真正的烦恼咨询,让这位老人重新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读后感《《何以笙箫默》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