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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30字

《呐喊》读后感180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呐喊》读后感1800字”,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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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8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边城》读后感1800字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

《边城》读后感1800字

短篇小说《边城》,是着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 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妓 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

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感染,文才上的提升,心理上也是一种熏陶。

《面纱》读后感_1800字


《面纱》读后感1800字

凯蒂和瓦尔特是两个彼此配不上的人,一个是爱慕虚荣的年轻女子,一个是性格孤僻的细菌学家,命运就这么戏剧性地将他们撮合在一起。带着对于浮华的生活的期望、对个人欲望的屈服,凯蒂与唐生厮混在一起了。小说似乎要按照《包法利夫人》的剧本演进了,直到来了一场霍乱。

瓦尔特为报复凯蒂的出轨,将她带往霍乱肆虐的湄潭府,企图让霍乱杀死他的妻子。可是凯蒂没有死,反而被修道院内修女们救死扶伤的行为所感动。修道院长的教诲让凯蒂不断审视自己的灵魂,凯蒂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与卑鄙。

凯蒂终于知道那个湄潭府之前的自己、那个躺在床上渴求唐生的自己并不是真实的她,那只是她身体里隐藏的野兽,就像一个邪恶的灵魂一样阴暗、恐怖。她已经决定和它一刀两断了。她从欲望和虚幻的激情中解脱出来,赢回了全新的自己。瓦尔特的复仇竟然拯救了凯蒂!虽然时光如流,发生过的事不容抹煞,可凯蒂仍渴望体内孕育的孩子是个自由而独立的姑娘,仿佛,那就是她一次重生的机会。

毫无疑问,凯蒂抛弃的那些浮华和欲望,就是她的面纱。我相信揭开人类的面纱,我们人格里都有正直、善良和勇敢,可是为什么揭开面纱的力量只能来自一场如此深重的灾难?这是毛姆抛给我们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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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的却是一条狗”

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的《疯狗死亡挽歌》是一首讽刺诗,原文如下(拙劣的翻译出自本人):

这首讽刺诗大意为,一个绅士领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和它成为朋友,但是有一天二者反目,狗发疯将他咬伤。大家都预料绅士将会死去,但是他痊愈了,最终死去的却是狗。

既然这是一首讽刺诗,那么狗为什么会死,只有一种解释:人有毒。那个一直走着虔诚之路的绅士竟然是个被层层包装的伪君子,他在众人面前是那么善良,而他的伪君子身份只有那条狗才看得出来,最终狗咬了他,却中毒身亡。

瓦尔特临死前说出《挽歌》的最后一行诗句:死的却是一条狗。

这是瓦尔特对于自己的人生一种无奈的吐槽,他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错事。他的妻子在众人面前是个漂亮的英国女人,是个知书达理的医生妻子。而真实的凯蒂是个愚蠢轻浮的女人,这一点只有瓦尔特自己了解,但他又如此深沉的爱着凯蒂。在第23章中,瓦尔特这么说:

大约所有爱情的神秘之处就在于--“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自行脑补《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不需要,瓦尔特就是这么卑微得爱着凯蒂。然而也就是这种深沉的爱,让瓦尔特极其脆弱而敏感,他的感情一旦受到伤害,就会迅速地关上心扉。面对凯蒂的出轨,他无法原谅。瓦尔特想到了复仇,他把出轨的凯蒂带到霍乱区的湄潭府,甚至让她每晚吃着有可能致命的蔬菜沙拉,就是要害死凯蒂。瓦尔特没想到的是,凯蒂非但没有死,反而在修道院的感化下,获得了灵魂的觉醒与救赎。

在一切都在走向正常的时候,凯蒂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都知道,孩子并不是瓦尔特的。瓦尔特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他已经不想再害死凯蒂,甚至提出了让凯蒂离开湄潭府。瓦尔特已经彻底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他甚至疯狂的在自己身上做细菌实验,是的,这无异于自杀。正是因为这是他的自杀,所以他死前会平静的对凯蒂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艰难的道路,不过我现在好了”。

是啊,瓦尔特就是那条狗,他张口咬向轻浮、愚蠢、庸俗的凯蒂,自己却死掉了。

《原则》读后感_1800字


《原则》读后感1800字

这本书的作者叫雷·达里奥(Ray Dalio),他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 100 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根据福布斯的统计,他也是全球最富有的 100 位富豪之一。他创立了一支叫做“桥水(Bridgewater)”的对冲基金:这支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了 1600 亿美元,换算过来差不多有一万亿人民币, 是全世界最大的对冲基金。达里奥本人被称之为“对冲基金教父”,媒体甚至管他叫“投资界的史蒂夫·乔布斯”。
全书被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他个人奋斗史的介绍,第二部分是他总结出来的人生原则,第三部分是他总结的工作原则。后两部分的人生原则和工作原则,大大小小的原则加起来有几百条,主要以清单体的形式呈现,每条原则配上简短的文字说明。
我的历程
“我的历程” 叙事结构整体参考 约瑟夫·坎贝尔 的神话学巨作 《千面英雄》中英雄旅程的几个主要阶段。
启程:12 岁买了自己的第一只股票-东北航空,大赚一笔,误打误撞进入资本市场
启蒙:毕业于哈佛商学院,进入大宗商品交易领域,逐渐积累经济和社会资本
考验:对自己过于自信,在看衰宏观经济的情况下,投入所有的资本,最后公司倒闭,个人的财务状况也出现严重危机。但他挺了过来,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一步步逐渐将桥水打造成全球巅峰的对冲基金公司
归来:回报社会,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去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和群体,包括通过“原则”这本书把一生的智慧传承下来
其中的考验阶段是最困难也是最重要的。只有经历过绝望,重新认识自己,才能真正的走向伟大,成为英雄。就像 Steve Jobs 在回顾 1985 年其被苹果解雇的经历时说:“那是一剂苦药,但我猜患者需要它。有时生活会给你当头一棒。不要失去信念。我确信推动我不断向前的唯一动力,是我喜欢我做的事。”
生活原则
这里谈谈书中总结的生活原则,也是跟我们自身的成长比较相关,有思想上共鸣的。生活原则共分成五个部分,逐步展开。
拥抱现实,应对现实:明确自己想要什么,事实是什么,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
用五步流程实现你的人生愿望,分别是:明确目标;找出问题,并且不容忍问题;诊断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规划方案;坚定地从头到尾执行方案。 这套框架可操作性高,对于分解目标很有帮助。
做到头脑极度开放:在上面的五步流程里,我们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来发现自身的盲点,这时候就需要做到投保极度开放,对各种不同的意见持开放态度。这里列举了一些做到头脑极度开放的思考和建议。
理解人与人大不相同:认识自己和他人的特性,通过相互合作,让合适的人各司其职以支持你的目标,是成功的关键。
学习如何有效决策:最终的决策还是得靠自己,这里列举了一些有效决策的方法论,包括综合分析眼前的形势 ,综合分析变化中的形势,高效的综合考虑各个层次等等。
工作原则
工作原则更多的关注与如何管理企业,实现企业最优效率的运转。个人感受并不深刻,这里不再展开。
痛苦+反思=进步
这些原则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去提炼适合自己的原则?这一切原则背后的核心观念主要是:痛苦+反思=进步。正像卡尔荣格所说:“人需要困难,这对健康来说是必需的”。把每一次痛苦和跌倒都当做学习的机会,不要逃避困难,要主动去迎接困难,从痛苦和失败中学习,总结失败的原因并提炼成原则,作为下次碰到类似问题的指导思想。只有通过这样一次次的迭代学习,不断进化,才能实现快速的进步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而且像长跑者忍耐痛苦去体验“跑步者的愉悦感”一样,通过这样的持续锻炼,你会逐渐养成习惯,不再畏惧犯错,而是享受从犯错中学习的愉悦、
如何践行原则
这本书更多的一种内功心法性质的存在,并不是对每一个都适用。毕竟作为曾经创建并管理世界上最大规模对冲基金的CEO,对于人生,对于世界,有着超越大多数普通人的深刻认识。因此,很多瑞认为重要的原则,我们能够领悟的并不多,更谈不上合理的运用。
更多的是启发的作用,抓住其中的核心观念:1. 生命就是持续进化,2. 痛苦+反思=进步。从自己的经验,失败和痛苦中总结出适用自己的原则,不断总结和进化。
换个角度去理解,我认为大脑是可以被改变的,或者说思维方式以及处理事情的能力是可以进化的。这点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领域都有非常多重要的发现,比如像 Carol Dweck 的著作 Mindset 中提到的成长型思维模式。很多时候我们学习了一条教训,创建了一条神经回路,但是不久就遗忘了;通过原则的方式,不断的重复和强化这个神经回路,从而把这种思维方式固化成习惯,实现头脑的进化。
这才是原则的真正意义。

《张爱玲:)》读后感_1800字


《张爱玲:最是清醒落寞人(珍藏版)》读后感1800字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再读张爱玲已是一言难尽。情不知所起,然世间之苦之乐无不起于此间,令其生之所向,死之所往。“朝思暮想,萤光似吾身;魂牵梦萦,点点均吾玉”,众口相传的爱情绕是凄绝山河,缠绵悱恻,终显苍白,身以试之方知落子无悔。庄生晓梦不分人蝶,张爱玲的一生书里书外不分梦我,她将一生都交给了文字,其笔下的字里行间不乏对人性和社会的针砭刺探,命运的舒皱晦明却也成就了她民国女性写作难以逾越的高峰。

有些人生来就被缪斯把着手,因此他们写出的每个字都能开出花。张爱玲爱情的开头更像她在《爱》里写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从千万人摩肩接踵的阻隔中穿过,于千万年无涯的时间荒野里静候,最终不早不晚,刚巧赶上。这场风尘仆仆的邂逅,既是偶然又是必然,最终化为一句温柔的:“噢,你也在这里吗?”世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清澈,更浪漫,更温暖的爱了。

童话的开头都是美好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只是倘若春天来了,时节到了,来的不是好雨却是夹杂着污泥的疾风骤雨呢?多少未经世事的女人都会选择像张爱玲这样,用自己的清净去筛淘雨中的污秽,却骗自己这雨是清好的,是静美的。掬水得月,弄花香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水月镜花。这场雨肆意地侵她城入她梦夺她身毁她清白,唯独没有许她未来,而疾风骤雨之下“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但她心里是欢喜的。”欢喜着一场空欢喜。

爱情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两性的博弈亘古悠远。天为经纬地成盘,纵横捭阖越千年,最好的结局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终得双方偃旗息鼓,罢兵言和。只是世间没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久经黄沙的战阵之将岂是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可以撼动,轻描淡写唇齿调笑间早已时光不在,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蓦然回首已是棋成残局,落子难收。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明月光;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致命伤。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滴不尽的相思泪;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解不开的心头结。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大多数女人的选择并不多,要求的也并不多,尤其是在那个新旧交替、动荡飘零的年代,那些我们避之不及的苦恋里,又有多少个张爱玲甘之如饴的呢?然而爱是一场蒙眼的远行,子非鱼的爱情,又安知鱼之不乐?

不得不说爱情的魔力是神奇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琉璃瓦》《金锁记》《封锁》……这些居然都是在张爱玲爱情迸发的半年光景里完成的,堪称奇迹!“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张爱玲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张爱玲式的刻薄。有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男人的乐趣就是劝风尘女子从良,诓良家妇女出墙。女人的乐子就是和富人谈理想和爱情,和穷人说奢侈品和奋斗。无非就是以已之长较人之短,做俾睨众生状。张爱玲的文字不禁让人生出一种“但我使尽武器,还不及她只是素手”的无力感,张式的刻薄细腻而敏锐,氤氲香艳之下一锹一铲从刻薄里掘出了人性的善与恶、妄与诚。二十出头的她有这等洞察力实属不易,然慧极必殇,爱到倾心易蒙眼,情至魂深知痛迟,情若生根绕是你腾挪翻转,上天入地,又如何能逃出这恢恢情网?

彼时的张爱玲用她自己的话说“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年少成名春风得意,然女子之道宜位坤,若无厚德承其名利,想要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岂不天真?在中国天才从来不稀奇,大多也都没有好收场。一旦民族大节不保,再耀眼的才华也将被世人摒弃。一步错,步步错,年少成名言之凿凿成名要早的她不免轻狂,后来年至耄耋,落叶无根,是否成了那句“成名要早”的最大讽刺?诚如张爱玲自己所言“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似乎也成了她命运的谶言,岁月的泪痕尚未风干,空留几许惦念,却已推动昨日的背影,渐行渐远。难道真不曾叹过、悔过?

苔丝读后感1800字


【第1篇】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第2篇】

这是一首诗一样优美的、具有诗的特征的诗化小说,是对现实社会的控诉和批判。托马斯·哈代以其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淳朴美丽的纯洁女人——苔丝。

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供你养息的眠床。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讲述处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了一个纯洁女人苔丝在虚伪的社会中受尽社会的道德挑战。在社会的种种压迫下绝望的她铸成大错,最终在一个静谧的黎明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充满悲情的句号。

苔丝的父亲约翰·德伯是一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他异想天开地想要自己的大女儿苔丝去认“本家”——一个从北方迁来冒充世家的暴发户,而这家的大儿子亚雷克·德伯更是玷污了苔丝的清白。这是对一个农村姑娘的最大伤害,也反映了当时金钱至上、世家至尊的恶劣社会风气,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压迫,在这个工业资本占领农村的时代里,农村生活艰苦困难,农村人民只能沦为雇佣劳动者。作者哈代对苔丝的悲剧和不幸充满同情和惋惜之情。

苔丝虔诚地信仰上帝,可是哪儿是她一心信仰的上帝呢?哪儿是保护苔丝的天使呢?

一个旧社会中处于被统治阶级的弱小分子,受到旧道德和宿命论思想的深刻影响,苔丝对自己的悲剧始终怀着一种“我的命为什么这样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的想法,在困境中多次忍让,一生短暂孤苦。她在最美的年华被夺去最珍贵的贞洁;“不正经的女人”后来成了她的代名词;孩子的早夭是对作为母亲的苔丝的最绝情的剥夺。这样的伤害使她最终背井离乡,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欲绝的地方。

后来她遇到了安琪·克莱尔,却因为在新婚之夜坦诚了自己的污点而与幸福失之交臂。丈夫的决然离开、家庭的悲惨变故和亚雷克的死缠烂打就像是上帝的一个个恶作剧,并使得苔丝不得不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计而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安琪在收到苔丝的朋友们的信之后匆匆赶了回来却发现苔丝已经受尽折磨。在折磨和绝望中苔丝杀死了亚雷克。最终,带着忏悔之意的安琪在苔丝被处以绞刑之后依照妻子的意愿,带着苔丝心中的不甘,决定与苔丝的妹妹丽莎开始新的生活。

苔丝,这一个可怜的受伤的名字,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绝望,绝望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不能够自主自己的命运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不甘,不甘是处于绝望中被压迫得只能够接受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痛心,痛心是一次次被剥夺触手可得的幸福的悲剧。这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小说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思考人生的各种问题,通过对苔丝的悲剧警醒我们要时刻反省自己。在压迫中的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在困境中我们能坚持下去吗?

正如苏联文学批评家阿尼克斯特所说:“苔丝招致毁灭的真正原因是属于现实的性质,女主人公的贫苦和无依无靠,社会上盛行的社会风习——这些情况都决定了这个女子的悲惨命运。”正是因为苔丝的贫苦和孤独,造就了她悲惨的一生。她很善良,可是上帝却没有爱护怜惜她,让她一次次地遭受苦难。是什么使得她坠入社会的深渊?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社会的不公,上层统治者的压迫。在面对困难时,我们能否摆脱不自觉的软弱?能否走向勇敢?能否走向成熟?能否毅然反抗?

神坛的竖柱之间冉冉升起一轮红日,诸神之主跟苔丝所开的玩笑到此结束了。可是这世界上却再也不存在这么好的苔丝了!

【第3篇】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老子》读后感1800字


一直不愿意读《老子》,因为语言太晦涩,又不愿意看注解因为我相信个人的看法难免局限,因而没有人能坦言真正地得了老子之道。一如《老子》告诉我的:我们要跳出一些圈子。
假设我们办一件事情,例如加入某个组织、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某一门技术、接受某一种想法,甚至建立起某一个体系,都相当于进入一个圈子。此后,便有三个阶段。
最初,从圈外进入圈内,对圈子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相当于阶段一。接着,继续深入,随着对圈子认知的过程,我们越来越接近圆心,越来越近于本质。同时在圈内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对于圈外的偏见也越来越深,且不妨称其为阶段二。但终究是在圈内,不管你入圈时间有多长、对圈子的了解有多深。越近于圆心,表示你越陷得深,越难跳出来。因此也终究只是阶段二。而且,显然越近于圆心,也就越走越慢,最终寸步难行,却永远也到不了那个点。这时候便只有跳出圈外,才能算是走出了阶段二,突变到了阶段三。
跳出圈外,有两种情况。要么生命完结,自然是突出了各种各样的圈子。所谓死也是一种解脱嘛。难就难在要能够悟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从圈子里自动跳出来,站到外面,从一个更高的层次看原先的那个圈子。才能同时在微观与宏观上对圈子进行分析与综合,将之与其他圈子进行对比。这样你对圈子的认识就大大地超过了圈内所有的人,也就是说,你对圈子在认识上与别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纵观古今天下人物,无一是拘泥于某一圈子:孔子的六艺、思想、教育、文化方面的成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先哲的博学与智慧反观那种死守着一个圈子不放,只知深入不知浅出的人,不甘否定自己、不能战胜自己、不愿超越自己的人,只有永远徘徊在阶段二中,最多是个二流水平。
事实上,面对一个圈子,以往的说教往往鼓励进来的多,而提倡出去的少。深入、细致、认真、刻苦、严格、精确、努力、奋斗、执著、追求。此一类的词汇是我们早已习惯的目标,一种所谓的最高境界。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守性更加重了我们的这种观念。但是,当在一个封闭、老化的圈子里呆久了,就得走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要不然就容易窒息。
这就是《老子》告诉我的:无为不要轻易染指、涉足某一圈子,因为在你染指的时,你也已经干涉了自然;出生入死绝圣弃智学着放弃或者不要随便接受所谓的圣明智见权威。那是陷在圈子里最深的东西所谓得道成仙也就是跳出所有的圈子罢了。佛云:跳出三界外, 不在五行中也是这一说法。当然略显过头,因为此一路除了了却生命外别无他法。但是,从小的圈子跳到较大的圈子,这于我们来说也还是相宜的。不妨这么想:有朝一日,当我们跳出了地球乃至太阳这个圈子,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之际,回想在地球上的你争我斗,岂不可笑?
爱因斯坦有句话:一只盲目的甲虫,在球面爬行时,它意识不到自己在走的路是弯的。站得越高,才能看得更远。
《老子》是中国古典文化的先驱,是古哲学体系的基础,这么说一点不为过。从百家争鸣开始,时至今日,人各一词:
法家的主张为实际操作,在于认的行为;释家认为四大皆空、生即是苦,一切皆注定,提倡自然,无为;道家(非老子)提倡相对观点, 认为苦即是乐、福亦是祸,在于释然;墨派的观点,主张等级、权威,在于顺从;儒家认为应该要求自己先做到,再去要求别人,正人先正己。
这些学说大都是或以《老子》为来源,都在追求老子之道,却又同时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朝圆心越走越近,到不了又不肯回头,陷在里头。
关于这几者,有一个例子:一个人要打另一个人的耳光,不同学派有着不同的主张。
法家的做法是:扑上前去,干干脆脆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释家的做法是:口中念念有词:四大皆空,人生是苦认命吧!
道家的做法是:好啊! 好啊!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以为你打了我,其实不如说是我用脸打了你手。我打了你,而你却不知道真实情况,可笑啊可笑,可怜啊可怜
墨家的做法是:畜生! 不许胡闹! 怎么什么道理都不懂? 大哥打你,完全是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
儒家的做法有点特别,孔子会轻轻拍打自己的脸,一边唱:约束自己啊,回到礼的约约束。这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做到了,天下也就安宁了。
可是事实上,老子的做法却应该是在把以上所有的想法在脑子里过一遍之后,摇摇头,叹一句:何必呢!这才是老子。
一本《老子》读下来,感叹老子的先知、大智。又不得不承认他老人家刁难无比:他告诫我们不要进圈,却又留下这硕大一个圆。没有高点,唯有努力往圆心处靠,方能窥得一角。只是这么一来,吾等皆在中矣。
人读《老子》,都会说以老子的眼光看世界。只是谁也说不清楚,如何用老子的阳光看《老子》。

《不朽》读后感1800字


《不朽》读后感1800字:

听了黄昱宁解读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对“思辨带动情节发展”以及小说的“变奏曲”式结构十分好奇,有心找来一读。没想到从柜子里翻出这本《不朽》,被第一节老妇人那个“少女般”的手势吸引,也算是被偶然支配的“对位法的巧合”吧。

作者在小说中借“自己”之口批判传统小说“过于服从情节整一的规则”,“建立在情节和事件惟一的因果关系的连接上”,而他自己的写法则是“像一场宴会,频繁上菜”,不断抛出各种人物、概念、意象、问题,像一张细密的网,不知把你引向何处。例如人的容貌等外部特征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它是属于自我的一部分,还是仅仅是作为人类这个同类产品的不同序列号?如果某项特质既属于A,又属于B,那么独特的是这项特质,还是拥有这项特质的人?如果美是符合某种既定规则的中庸的产物,而丑是偶然性心血来潮的诗篇,那么根据偶然的价值与其不可能性相等,是不是丑比美更独特,更值得追求?文中充斥着诸如此类的辩题,让你如同进入思想的迷宫,不得不跟随作者发散跳跃的思维横冲直撞,可以说读的非常的累了。

在他的小说中,情节不再承担推动小说发展的任务,而是服务于作者不能穷尽的复杂的思考,交替出现在各个章节中,看似毫无章法,实则由某个议题或细节环环相扣,蜿蜒交错。例如用阿涅丝和妹妹洛拉的故事展示实现独特自我的加法和减法,用歌德和情人贝蒂娜的故事讨论如何制造不朽,用靠自我毁灭消除自身软弱的小女孩与摆脱自我获得幸福的阿涅丝的生死偶遇阐释“产生故事的巧合”。这些人物和故事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歌德和贝蒂娜、贝蒂娜和洛拉(阿涅丝的妹妹)分别作为两端来展示不同尺度大和小的不朽,歌德的诗则作为阿涅丝和父亲的纽带,在故事的开局暗示阿涅丝之必死。

小说中的人物“既不是任何东西的因,也绝不产生结果”。由于不再承担一路狂奔向结局的任务,显得轻盈不留痕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同主角之一阿涅丝,她是作者从开篇第一节那位学游泳的老妇人“少女般”的手势中抽象出的人物,有时被用来展示实现自我的减法法则,有时则是暧昧的清醒观察者;已经死在了全文的第五部,转而又以新角色鲁本斯情人的身份出现在第六部。

如何实现自我的独特性?米兰·昆德拉在小说中描述了两种方式,一种是阿涅丝之减法,即减去“我”的所有表面和外来的东西,从而接近自己真正的本质。这让她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是游离的,存在强烈的边界感。例如作者用于抽象出她的手势,那是父亲的秘书与父亲告别时的手势,作为父亲唯二爱过的人之一,她从女秘书那里继承了这个手势,是她少女时期与心仪的男孩告别的手势。但当她发现妹妹向同学告别时也用了同样的手势时,她则放弃了这个手势。她厌恶情感外露的大众化的表达方式,认为不被注视的清静是一种温馨的感觉。她想在父亲的葬礼上用他最喜欢的音乐送别,又不希望自己闻歌而泣,于是事先用这首曲子训练自己,直到不再激起任何悲伤的情绪。她认为灵魂和肉体是分离的,性爱只限于片刻冲动的愉悦,于是当她在镜子中注视到自己不再完美的身体时,毅然决定不再与情人见面。她爱丈夫和女儿,但爱情于她是出于完成一次爱情的需求,所以她在是否希望再来一次的拷问中坚定的选择了“不”,并最终走向忘却自我、失去自我、摆脱自我之路,在死亡中感受到了“不在”之幸福。

另一种是洛拉的减法,即在“我”上面不断增加新的属性,并与之合而为一。她靠奉献自己来完成对情人贝尔纳和姐夫保罗的占有,肉体与灵魂是一体的,即使不再具有性吸引力,还可以变成一具尸体作为通往情人心中的不朽的工具。然而用加法培植自我的矛盾就在于,人们即要创造出一个唯一的独特的“我”,同时又是这些新加属性的宣传员,结果确是这来之不易的“独特”因此而消失了。

“自我”这个词看似具有排他性,实质上却是与他人及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结果是指向不朽的。即便不能企及著作等身、终结时代的大不朽,也要追求些亲朋好友中不能轻易忘却的小不朽。人作为社会性物种,行为举止、发表的言论无不是在经营自己的形象,即使当众挖鼻孔也未必不是为了服务大而化之的人设。具体到我自己,看书学知识,跳舞练马甲,再怎么为自己,奉行的也还是加法法则,甚至发张丑照到朋友圈,也预期了自黑的笑果。但也不妨碍下班回家熄了火坐在驾驶室里发呆的片刻,幻想下减法的极致和自由。

作为今年小目标的第一篇读书笔记,迟迟难以下笔,碎片化的点太多,实在不知道从何写起。之前和朋友聊过价值观与行为的自洽,也聊过江歌案中对刘鑫行为的理解。我是个规则意识极强的人,道德感又比较低,有时候会在“应该”和“可能”的撕扯中挣扎不已。看完《不朽》,收获大概是放弃对“自洽”的我执吧,毕竟人性是多么的善变和复杂。作者:会说话的蘑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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