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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600字

童年读后感_初一读后感6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童年读后感_初一读后感600字”,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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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作文600字_初一读后感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他知道,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它用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初一读后感600


初一读后感600范文一

高中的时候接触了现代诗歌,记得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有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当时只觉得这首诗韵律很协调,文字很美,并没有从诗的深层次来剖析!现在看来,当时其实是处于读诗的初级阶段,作文之读后感:《再别康桥》读后感600字。呵呵,但是《再别康桥》这首诗一直深深映衬在脑海里,一直到园地举行读书活动,才把《再别康桥》这首诗又拿出来读了几遍。现在把我的一点感受和心得写在这里,希望大家多多讨论指教!

《再别康桥》诗第1 节连用三个轻轻的, 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像清风一般来到康桥,不仅在韵律上达到了回旋的好处,而且一下子将读者的心带入了一片别时万千离愁的感情宣泄的环境中。我在读的时候没把握好,速度太快,并没有很好的掌握这种感情,这是我不足之处。

第2 节至第6 节, 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非常美好的,足以唤起所有读者的喜爱之情,应该是及其愉悦的语气朗诵出。到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里应该是一个高潮,语气也应该是最高兴的。

恰似文章看山不喜平,极端繁华之后必然是深深的落寞,作者此时由喜转为惆怅,融情入景了。这时的悄悄和前面的狂喜构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画面,正是应是良辰好景虚设,所谓的欢喜只是为最后的落寞做铺垫。这时候语气应该做到极致的慢加缓,将读者带入深深的思绪当中!

总的来说,我所朗诵的《再别康桥》并没有做到上面所述的种种要求,存在很多硬伤。但是作为一个新人,第一次朗诵出自己喜欢的诗歌,我还是很开心的,也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初一读后感600范文二

多年前读过红楼,可惜那时少年心性,此书又博大精深。我没耐心读完,更不解悟其中的含意。书里细致而繁琐的描写不逊色京剧里的老生开始唱啊字,一个字唱几分钟,直让你瞌睡。尽管都是国粹,但吃不起消化不了。完全没有琼瑶阿姨一串一串的水晶梦来的直接又快活。如今渐老,琼瑶书籍亦如嚼过吐了的泡泡糖,再不想看一眼。重拾红楼这块石头硬啃,竟然别有一翻味道 ,越嚼越香,越看爱看,早晚不舍。倚栏轩文学网

首先我认识到这本书不只简单地写些你情我爱。它涉及到 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那时候又没有电脑,这个曹雪芹他是怎么把如此巨大丰富的知识积累的?实实地让人震撼他的毅力。而整部书又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还说后人专门有研究红学的,真是不为过啊,不为过。

尤其是小说语言艺术魅力的成功驾权,不愧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仅仅三言两语就把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例如刘姥姥一进贾府见王熙凤,那凤姐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站了一会子凤姐不问不敢打招呼,足见凤姐平时在贾府的威严和厉害。凤姐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满面春风的问好,这时的刘姥姥已经在地下拜了几拜,刘姥姥够机灵的,迅速能看准形式找对在家做主的人。最好笑的是,刘姥姥还没有开口求接济,这凤姐先哭半天穷,可见凤姐心计多手腕灵活。一来一去笔墨不多,人物性格尽显突出,让读者感到人物可见可摸。

红楼内涵精深,但作者都是写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也是从这种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痛苦与欢乐。

万物人为灵长,有情有爱才不枉为人,而爱情更是让人愿生死相随的强烈感受。宝玉生在百花中独爱一枝,那枝已逝何来相恋。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持究竟是物是人非梦一场,万境归空。

初一读后感600字


篇一

有些人会说单单一个狗有什么用?它们只能当看门狗、猎狗使!我讨厌这种说法,因为这狗是无辜的!现在的狗,能够帮助警察叔叔差毒物呢!在字典中狗居然有着另外一种解释:~腿子。~仗人势。~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这些组的词?对狗有一种什么样的侵犯?

我在学校的图书管里偶然借到了一本书,当时,我只是随便的翻了翻,并没有在意里面的内容,回到了家中,细细的阅读,是我的眼眶中有了感动的泪水,这是我第一次为一只狗而哭!

这本书的名字叫:《盲孩与弃狗》。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一眼就看到了那上面的插图,妈呀,这狗,怎么这么出奇的丑,一双斜巴眼,塌鼻梁,天生一张有豁口的歪嘴,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一身乱糟糟无光泽的狗毛,又细又短光溜溜的尾巴如同老鼠似的。谁都看不出来,它是血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狗!

它被主人赶出了家,从此,它就在森林里生活,它一心想要找一位主人,可是,无论它是多么的努力,付出了多少,依然没有人相信它,人,都是以貌取人,从不了解别人的内心!

有一天,它遇到了主人公:阿炯,阿炯是一位盲孩,你这条弃狗从此有了一位小主人。

你为它失去自己的妻子、与他穿越死林、你还救过他的性命,为了他能治好病,你愿意把自己当人家练拳的靶子,你叫迪克,我记得,你在红雷剧院中,听到了观众喊你的名字,可回答却不是你,而是另外一只狗时,你生气了,你是无可替代的,只有你,只有是你的主人同甘共苦过的,自己的名字无人替换,两人之间的情感无人可替换,在故事中,只有你和你的主人才知道这个道理……

狗,你是一条猎狗,你是血统高贵、性情勇猛的猎狗!不管你的外表怎样,你依然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好助手、好朋友!

篇二

今天,我读了《我是90后》这本书后,深受教育。这本书一共六章二十四课,用故事、漫画等形式从很多方面讲述了作为一个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应该达到的要求和应该学习的榜样,在这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和《懂得感恩,学会分担》这两篇。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一课是一篇漫画故事,它讲述了“我”从连鞋带都不会系,经过很多失败经历的教育,终于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过程。

读了这一课,我心里十分惭愧,在平时的生活中,我的依赖思想特别严重。很多事情都以来父母和爷爷奶奶,到现在还有很多事情不会独立完成。读了这一课以后,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我一定要吸取文章中“我”的教训,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学习,虚心请教,力争所有力所能及的事情都独立完成,早日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懂得感恩,学会分担》讲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13岁,名叫马鹏飞的孩子,在从小就失去父母的情况下,5岁就成了小当家,后来还承担了照顾患有糖尿病的奶奶的重担,并且努力学习,回报社会的事。我被小鹏飞孝顺、乐观、坚强的精神和他那颗感恩之心深深打动了,我懂得了坚强才能克服困难,乐观才能不怕困难,懂得感恩才会赢得喝彩。我们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小做起,懂得感恩,学会分担,长大了才能承担起建设祖国的责任。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道理,真是开卷有益啊!

《童年》读后感_初一读后感500字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我感触很深。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述自己的童年。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俄罗斯的面目。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悲惨呀!

想想我们现在,依然有着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也有一些的官员。但我们孩子的童年却变得越来越幸福,都被父母宠着,要什么就有什么,对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现在的孩子比他们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父亲就过世了,经常受欺负,还经常被毒打,而我们现在也许都可以动手到长辈了,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堂姐的儿子。由于是儿子,所以几家人都十分的疼爱他,他也变本加厉起来,一不满足就哭;心情不好就打。有一次到他家去,姐姐正抱着他,他突然就扇了姐姐一个嘴巴,我们都很惊讶,他才四岁就会打人了。后来,我们才都知道他身边的亲戚基本都被打了,包括我。

那个年代的俄罗斯虽然挺黑暗的,但我想也会出现孩子打父母的现象,但也就一两个罢了。

父母越是疼我们就更应该回报他们,不让他们对我们的期待落空。

童年读后感_初一读后感550字


读完《童年》后,我便认为高尔基很可怜。

文中我最喜欢外祖母。我敢说外祖母是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最富艺术魅力的。她保护着高尔基不受邪恶力量侵噬,用善良的心驱走高尔基内心的邪恶。

闲暇时,她最喜欢给高尔基讲童话故事,她所讲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故事,让高尔基从小就辨别善与恶。

外祖母总是以慈善,宽厚的胸怀,关爱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高尔基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将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高尔基听。

她对高尔基的影响,正像书中描述的那样: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

外祖母就像一条小河,滋润着高尔基这棵小草,让他茁壮成长。

我最讨厌外祖父,因为他吝啬,贪婪,他内心也有善良的一面,可是被金钱蒙蔽了,再加上两个儿子的暴虐成性,整天争夺财产,让外祖父脾气更加暴躁,经常打高尔基,但是有外祖母的保护,高尔基才得以生存,内心不受污染。高尔基曾说过: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可见,外祖母是最善良的。就如大自然一样美丽,鲜花一样芬芳,湖水一样清澈,天使一样纯洁。

《童年》读后感_初一读后感1000字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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