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一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二
《偷书贼》描写的是1939年到1943年之间,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故事。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地点,德国在纳粹党统治下对内残害犹太人、实行种族压迫,对外挑起战争、杀戮异国人民。在不断激化的各种矛盾中,人类的坚强和脆弱都格外分明。
战争,不管结果是胜利还是失败,对挑起战争国的人民和被迫接受国的人民来说,都是同样的灾难。人类,掀起战争;战争,摧毁人类,导致死亡;人类,结束战争,停止杀戮。人类、战争、死亡,这是一个什么关系?
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向我们叙述了一个9岁的女孩莉赛尔被寄养后的成长过程。莉赛尔的父亲因为是共产主义者而被纳粹党逮捕,母亲无力抚养莉赛尔和她的弟弟,便决定把姐弟寄养给别人,弟弟却在抵达寄养地之前死在火车上,这成了莉赛尔噩梦的场景。在性情温和的养父和外表凶悍而心地善良的养母关怀下,莉赛尔开始新的生活,结识了邻居男孩鲁迪,认识了后来躲难到家里的马克斯,并通过偷书、读书培养了阅读的能力,成为了一个撷取文字的人。虽然学习的条件极其艰苦,但是她却始终没有放弃。
书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和特别的故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温暖的梦,鲁迪希望自己成为奥运会夺得四枚金牌的杰文欧西斯,马克斯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拳手并跟希特勒对阵,莉赛尔则痴迷于阅读,希望能够不断有书可读。尽管纳粹党不断地将德国人民推进战争的黑洞中,年轻的孩子们却心怀着梦想,像从石缝中钻出的萌芽,忍受着缺乏营养、缺乏保护的痛苦去迎接风的刮割、雨的冲刷,他们在困难中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从精神上支撑着彼此,最终迎来了光明。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但是我没有哭。不得不说,这些年的各大畅销书每一本都带着真实、感人的光环,从《追风筝的人》到《灿烂千阳》,从《大象的眼泪》到《岛》,借助一种听起来匪夷所思的文化背景,讲述一段感人肺腑的传奇故事,让人感怀满腹,做深刻思考状,再接着似有所悟,顿觉人生,如大梦初醒,似当头棒喝。
文中作者不断发问,人类的生命,到底有多么脆弱,或者多么坚强?人类的命运又能够多么戏剧化?人类在文学中、或者借助于文学来探索生命的步伐从没有停止过。我们是人类,可是我们并不了解人类。正如作者说:
人类的毅力令我惊讶,即使是他们泪如雨下,他们依然会蹒跚前进,咳嗽着,寻找着,直到找到下一件东西。
我不断地高估人类,也不停地低估他们我几乎没有对他们有过正确的评价。我想问她,同样的一件事,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文章最后,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给出对主人公的评价是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读小说就是听故事,故事好,那么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值了,如果故事不仅好,还能给人以启迪,那么就赚了。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永远希望自己是赚的,然而,最为客观事实,赚的往往不是消费者。
《偷书贼》读后感2000字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小女孩,如何从不识字,到后来爱上看书,后来还因为读书结识了一个朋友,最后因为写书活下来的故事。这个女孩是真正意义上的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例子,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怀念童年,开始想念爸爸妈妈,开始悔恨那些我浪费掉的时间,开始珍惜现在平淡的生活。
最开始见到《偷书贼》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会讲述一个人去如何偷书的过程,后来通读全文后,原来不仅仅是这样的,她偷的不仅仅是书,而且还是书里的知识,是书给了她活下去的机会。
这本书去掉序幕,正文一共有十章,也就是一共记录了十本对女主特别有意义的书,这十本书也记录了一个偷书贼成长的历程,这十本书出现的顺序也就是文章的主要脉络和主线。故事发生在希特勒掌控下的纳粹德国,女主名字叫莉泽尔,他的父亲是个共产党人,被杀害了,她的母亲也是共产党人,她的弟弟因为生病,也在女主被妈妈送给他人领养的路上死掉了。正是因为身边亲人的离世和离开亲生母亲的痛苦,给小女孩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以至于到了养父母家里每天做噩梦,因为睡不着,她的养父开始陪着她读书。所有的故事都是在这个大的背景前提下展开的。想想当今社会,文化熏陶泛滥的时代,为何那个时代有人要做偷书贼呢。因为当时的纳粹德国是希特勒掌控的,为了控制人们的思想,他们焚烧大量的书籍,而且因为战争,大家都很穷,没有什么钱可以买书。既然书名叫《偷书贼》,那么,这本书的内容也是和书息息相关的。
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首先是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这本书是她弟弟死掉埋在雪地里时,她在雪地里偷偷捡到的。还记得小女孩刚到养父那边生活的时候,因为在学校里不会识字,所以她经常在课堂上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欺负。她因为经历了太多悲伤的事情,晚上总是做噩梦,每当做噩梦醒来害怕的时候,她的养父就开始给她读书,后来教她读书,她因为认识的字词很少,所以他养父开始让他在地下室里的墙上把不会的单词记录下来,那段时间她们一直读的那本书就是《掘墓人手册》。后来当她觉得自己的阅读能力提升的时候,她想在课堂上表现自己的时候,一紧张发现书上的东西她根本不认识,然后为了夺回面子他就把《掘墓人手册》里面的一段背了出来,结果当然是再一次被老师和同学嘲笑。这一本书是小女孩读书的启蒙之书,也是她的读书习惯养成之书。
第二本就是《耸耸肩膀》,女主后来参加了一个少女联盟,1940年的4月20日是希特勒的生日,那天他们要去广场上参加活动。等广场上温度降低的时候,人们点燃了篝火,等人群散去的时候,莉泽尔发现了一本没有烧掉的书,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动力驱使她去偷那本书,因为她害怕被人发现,就将还未燃烧但是已经烤的很热的书藏在了自己的衣服里,后来被烫的呼吸困难,不过结果是好的,她总算是又多了一本书。书中关于她偷书的那个情节写的特别逼真,反而是现在的我脑子里能够回想出那个画面,但是却很难用只言片语将其描述出来。
第三本是《吹口哨的人》,谈起这本书,让我莫名的感动,因为这本书涉及了小女孩一生中遇到的两个特别重要的贵人,一个是小男孩鲁迪,那个男孩特别爱他,一直希望能有机会亲那个小女孩一次,也是鲁迪陪伴她度过了一段特别有意思的时光,另一个就是镇长的太太,那个邀请她进他们家的书房看书,引导她读书看书写书的女人。这本书是小女孩从镇长太太的书房里偷出来的,与其说是偷出来的,不如说是镇长太太故意送给她的,只是送的方式有点不一样。这本书的得到过程有些艰难,当他把书从书房里头出来后,又被一个人扔进了河里,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是鲁迪义无反顾地下河然后帮他把书拿了回来。
还有好多书我就不在这里一一介绍了,因为我前面的描述已经透漏了一部分故事内容,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想你已经开始把这本书列入你的书单了。书中令我感慨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小女孩把一本书反复的看很多遍,他有一个好的养父,虽然她的养母经常对她大吼大叫,但是从来没有阻止她看书,是她的家庭给了她读书的条件。最后,她的伴侣也是她因为读书而结识下来的,她的生命也是因为读书而存活了下来,当初那些觉得她看书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想当他们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对小女孩由衷的产生敬佩之情。所以有时间的话,静下心来看看书吧,如果有机会,我想和你们一起交流学习。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本文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偷书贼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1】
《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但如死神而言,与大多数灾难而言,这个故事有着一个快乐的开头。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里的情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瞬间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尝,感受那深藏在文字中的每一份感情 。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2】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日记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3】
即便是最黑暗的时刻,依然有月光悠悠洒下,在最冷最黑的地方生根发芽。死亡的结局已经注定,但有什么在悄然变化,那丝丝人性的光辉,在挣扎中升华。那月光,叫做悲悯。
如果给《偷书贼》定一个色调,我想必定是灰色的,像黄星之路的那种感觉,阴暗而绝望。阴霾的色彩下,再活泼的风琴声也会喑哑,再飞扬的神采也会黯然,再活泼坚韧的生命也有可能一昔灰飞烟灭。《偷书贼》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而战争,往往伴随着死亡。二战、德国、纳粹、水晶之夜、焚书运动、犹太大逃亡、奥斯维辛,回溯这段历史,再一次撕开人类的旧创口,人性里的麻木与残暴发着丑陋的脓水,再一次让我战栗。
平庸的恶里看不到真正的善恶是非,被统治而不自知的愚人还高举种族家国的大旗,虚伪的文字教导人们成为专职的机器。纽伦堡审判里阿道夫·艾克曼执行公务式的屠杀行径还不够触目惊心么?爱国论调下的极端民族主义颂歌里,犹太人商店的橱窗破碎得还不够支离么?希特勒吐出一串串华丽的词语,德国催生了无数带刺的思想荆棘。同样在《偷书贼》里,亚历克斯·斯丹纳以犹太裁缝如同瘟神,迟早会抢走生意对水晶之夜窃喜不已,小汉斯以你从来不关心这个国家,至少是不够关心谴责父亲对清理犹太袖手旁观。叹人太自私,太无知,太短浅,轻而易举将悲悯的天性遗弃。叹人性太过摇摆不定,似乎悲悯的心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苏醒。
果真如此么?
悲悯如他们,宁可少吃一点也要分给地下室里的犹太逃犯一杯羹——如汉斯夫妇,就算饿着肚子也会偷偷派给走向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面包——如鲁迪。或许,这些事情无力改变纳粹统治的大环境,但是,至少,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象征,证明着人性还没有全然失守。的确如莉赛尔所说,这样的世界是配不上他们的。他们如此美好,如此温暖,在如此黑,如此冷的时空。死神的生命无始无终,它的世界只能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死亡,他理解不了,为何人性在最残忍的人群里闪着莹莹的光,为何光明能与黑暗同在,美丽会与丑恶同行。我想,还是因为悲悯吧。即便大部分人都沉睡着,仍然有人看着眼前的灰色抽搐着敏感的心灵。因为悲悯的人性,并不需要鸿篇巨著来渲染,它自然而然,由心出发,一段快乐的旋律,一扇特意打开的窗户,一只美丽的泰迪熊,一片小小的面包,一段锵锵的文字,一个颤抖的吻,便能够支持人类穿越灰暗的另一面。人类生命如此短暂而脆弱,死亡的脚步如此逼真而迫近,人怎么能够不更加珍惜一切,怎能不更清晰地把握住真善美?罗莎夜夜怀抱手风琴的身影,鲁迪如杰西·欧文斯般的奔跑追梦的侧面,马克斯油漆笔刷下简单深刻的线条,莉赛尔对死去的鲁迪颤抖的一吻,恐惧在某一刻消散,在这些巨大的悲怆中继续蹒跚前行,只因这人间最美的画面,破碎的世界里的完整。
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这是人性永恒的悖论。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然灰暗,甚至现实企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的精神领域的时候,书,便成立最具有力量的东西。最可怕的毁灭不是亡国,而是亡精神、亡思想。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鲁迪追随自己的心,以杰西·欧文斯自居,拒绝回答正确的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武器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在整个过程中,它浅滋漫长,无声渗透,启蒙便不知不觉地生根,所有的人都开始反思,伪饰华丽的演说背后的暴力,国家尊严荣光后血淋淋的尸体。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1900字
【战争用灵魂填满死神的空虚】
作者开篇就透露了结局:死亡。作者也丝毫不畏惧就这样赤裸裸的把众所周知的结局一开始就用死神的口吻告诉我们,但那些原本普通的人原本平凡的事是如何一点点走向结局的,这才是作者值得书写和保卫的。死神以上帝口吻处处在给我们透露谁会在什么时候死去,但这种剧透式的陈述却依旧扼杀不了阅读的快感,你得依旧抱着那份好奇去期待这个结局,而这份期待的递减恰恰又能增加这份沉重的不舍。
死神讲述的是个14岁小姑娘的日记《偷书贼》,偷书贼的称号来自于弟弟死的那天,在弟弟简短而又简陋的葬礼上,一个陌生人掉在雪地里的。死神在这白茫茫的荒野里带走了弟弟,同时也第一次邂逅了这个让它牵挂了很多年的小女孩,这年她9岁,被捡起来的这本书叫《掘墓人手册》。
捡到这本书后,她和母亲继续踏上列车前往一个陌生的德国小镇的贫民区,她要被送去当养女,本来还应该有弟弟,但,现在只剩她了。
继父继母家也是一贫如洗,继母是个洗衣工,脾气暴躁,张嘴就骂人,所以在这个家里,她被称作“小母猪”,好在继父温和,在一个个她梦到弟弟被惊醒的夜晚,来给她拉手风琴,抚慰她恐惧的灵魂。继父是个油漆匠,有一台会呼吸的手风琴,手风琴来自上次战争时替他去死的战友,所以,他一直留着它,继父是个小人物,可经历过两次战争后对世界对可怜的人类抱着无限的怜悯和同情。
莉泽尔不识字,加之纳粹党烧书,所以,这本书一直被她藏在床单下面,直到有晚尿床,被继父发现,这才有机会知道这本书里写了些什么。人生的第一本书,教她如何体面的安葬死人,如何得体的对待尸体……(倒抽一口凉气)
无数个梦到弟弟的夜晚,她在半夜两点醒来,继父会来陪她给她朗读这本书,后来她上学了发现她跟不上上课节奏,这才把这朗读时间改为在地下室认字时间。
时光一点点略过指尖,她认识更多的字了,家里也闯入一个陌生人:马克斯。这个瘦骨嶙峋脏兮兮的年轻人是那个替爸爸去死的人的儿子,是个犹太人。在纳粹党的迫害下,无处可去,只能来希默尔街33号投奔汉斯。他被藏在了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他的到来不仅分走了他们本来就不多的食物,更是增加了他们生活的风险。他们原本就窘迫的家庭更加吃不饱饭了。但这似乎并没有惹怒本就暴躁的罗莎妈妈,反而,罗莎妈妈像保护亲儿子一样关心着马克斯。而莉泽尔也在马克斯被噩梦惊醒的夜晚跟他交换了噩梦,并成为了朋友。
时光继续流逝,她和唯一的好朋友鲁迪加入了偷盗小组,因为他们太饿了,他们得想办法填饱肚子,而这次的偷盗也为日后偷书埋下了种子。她渐渐发现,书能带给她更大的了乐趣,所以,她在给镇长家送洗好的衣物时被镇长夫人带进了书房,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书,她满足极了。
战争还在继续,日子也越来越艰难,妈妈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个客户:镇长家。她再也没有机会去读书了,于是最后一天她收到了来自镇长夫人送的一本书,可心底的怨气致使她拒绝了这本书也向镇长夫人说了好些好些狠话,但她后悔了,她还是想要这本书,于是,在某个晚上,她和好朋友鲁迪去镇长家偷了这本书……从此,她成了这里的常客,只是是从窗户进的。
文字有些时候是好的有些时候也能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比如这场由元首发动的战争,人们盲目的信奉着元首,掩饰了真实的想法和需求。莉泽尔和鲁迪不会,他们还小,他们敢说可他们也知道不能说,所以他们都在用行动代替语言,将这份不满表达出来。他们讨厌战争讨厌元首,他们在心里爱着这满目疮痍的世界,他们也试图用微薄的力量去改变周围的人,然而却受到了巨大的嘲讽,他们在苦难中成长也在苦难中坚强。
马克斯到底没能隐藏的住,他只好逃命,临走前送它一本用油漆刷出来的书,叫《采字人》,这里面用文字和图画表达了马克思想对莉泽尔说的一切,莉泽尔在某次敌军轰炸预警后见到了这本书,后来她模仿这本书的形式开始回忆自己的生活并把它们写在了镇长夫人送的黑色封皮笔记本上。就在她在地下室写写画画睡着的空档,炸弹来了,所有的人都在这一夜死了,她是唯一的幸存者。活下来的她看到鲁迪的尸体时发现自己那样爱着她,于是狠狠的给了这个冰凉的人一个他生前期盼已久的吻,她还见到了爸爸和妈妈,她的绝望从心底溢出表达在脸上……
我跟朋友讨论为什么结局剩下的是她。我们的结论是,她的存活不是幸运使然,她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真善美。书里的人物和关系都是鲜活的,但莉泽尔美的让人觉得她是天使。她坚强勇敢善良,她懂事听话勤快,她努力上进勤奋,她是那么完美,剩下她,就意味着人们还有希望,生活还有希望。
这个故事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一览无余,世界是复杂的,而我们只愿能像孩子一样,简单的活着。
这是一个死神讲的故事。
让死神也为之动容的故事。
讲述的,是与他遇见三次的“偷书贼”——莉赛尔·梅明格这个小女孩的故事。
二战期间的德国并不太平。
莉赛尔在短短两天内经历了弟弟死亡,妈妈把她送到养父母家然后狠心离去。所幸,莉赛尔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对她十分的好,虽然家境并不如何,尤其是莉赛尔的爸爸——汉斯·休伯曼总能给莉赛尔许多惊喜与乐趣。在莫尔钦小镇,她结识了一位喜欢她的小男孩——鲁迪·斯丹纳。他们将一起走过许多时光。莉赛尔因为当时的年代背景和家境经历了生离死别、和爸爸妈妈一起窝藏一个犹太人,甚至偷书。偷书贼这个名号起先是鲁迪赐给她的。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正当莉赛尔为之感到满足的时候,变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先是鲁迪被希特勒青年团精英夏令营给看上了——不过好在,上帝保佑,他最后没有去。但是鲁迪的爸爸和汉斯·休伯曼给纳粹党征入了军队。几个月后汉斯·休伯曼失小得大,因受了点伤而得以回家。
死神之前就已经告诉我们。
两年之后。莫尔钦的许多灵魂会被他带走。然而其中,仅仅不包括莉赛尔·梅明格.
炸弹最终还是来了。那个夜晚,莉赛尔正在地下室沉迷写作然后就在桌子上趴着睡着了。收音机没有发出布谷鸟一样的声音,警报也整夜未响。她最终还是亲吻了那个头发是柠檬色的男孩——尽管他已经感受不到了。而她最爱的爸爸妈妈,店主迪勒太太,霍菲佩茨尔太太,还有……都死于这场没有预警的空袭。
死神也提到了,战争是他也非常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会累。他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相残杀,更不懂犹太人被屠杀的原因。战争是残酷的,种族歧视也是残酷的,然而作为战争挑起者的德国,它的子民们也并不好过,读完这本书的我也十分震撼。整本书的道理浅显易懂。相信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日子,保卫和平,倡导和平。珍惜当下努力学习。
而莉赛尔对文字的热爱也深深令我触动。文字已经不只是物质,显现的工具,更是一种精神食粮。而我,对每本作品已经书籍,突然就无比尊重起来。
全本书并无过多华丽的修辞,因为是客观角度描写死神并无过多的情感流露。但却把每个人物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以及各种环境天气,只是简单的几笔却生动传神。
这可能会是我一生受益及难忘的,它将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始终生机勃勃地清醒着,让我形成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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