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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目送有感1000字高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_读《周瑜得了失忆症》有感8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_读《周瑜得了失忆症》有感800字》,感谢您的参阅。

在暑期,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周瑜得了失忆症》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独树一帜的写作方法,拍案叫绝的奇思妙想,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发人深思的为人处世道理,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尤其是第二章:暴疯突击队,让我真正明白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道理。

话说自负才高的周瑜本喜欢工作安静,可忽有一天,被一爱指挥别人的所谓聪明的高个子打扰,刚让士兵把这个疯子请走,一自称我是你爸爸的矮个子疯子又来骚扰。接着,又来一个要劈人的疯胖子,情急之下,周瑜决定让他们三人组成暴疯突击队祸害死敌诸葛亮。本以为诸葛亮会由此苦不堪言,等着看笑话。可没想到,苦等无果前去蜀国探情况时,还差点被当成疯子关进疯人院,结果被诸葛亮解救出来时,才发现,他的暴疯突击队不仅没有给蜀国制造麻烦,反而被诸葛亮培养成了劳动模范。读到这儿,我禁不住发出感叹:周瑜,你道高一尺;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却是魔高一丈。诸葛亮不仅心胸宽广,而且在用人时,懂得扬长避短,这很值得我学习。

历史上最有名的《田忌赛马》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齐国大将田忌喜欢赛马,但每次和齐威王比赛,几乎十有九输,垂头丧气之时,好朋友孙膑说:我一匹马也不换,能让你赢了齐威王。将信将疑的田忌,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屡战屡胜的齐威王根本没把又要和他比赛的田忌放眼里。当看到田忌用自己的下等马对自己上等马时,禁不住耻笑孙膑。但是,当孙膑用田忌的上等马对他的中等马时,齐威王有点慌了;最后,孙膑又用田忌的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导致田忌三局二胜,齐威王只好傻眼了。同样的马匹,不一样出场的顺序,导致不一样的结果,不得不说,孙膑真是魔高一丈哟。如果我们用人时,能扬长避短,做事时,能多角度全方位看问题,会节省很多时间,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呵呵,这只是《周瑜得了失忆症》中一个小片段我悟到的道理,在其他章节里,蕴含的人生哲理还有很多。如果你也想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请跟我一起重温《周瑜得了失忆症》这本书的内容吧,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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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800字高一


篇一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 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篇二

家?简直就是一个隐形的牢笼。太太们整天不是摸牌,就是在背后说其他房的是是非非。爷儿们,成天不知云里雾里做些什么,有再大的胆儿在爷爷严肃的面容下也“屈服”了。儿辈中有一个懦弱的哥哥、善良的嫂嫂、清纯的丫头和充满热情的知识分子觉慧。跟随觉慧的视角,让我对那个腐朽的大家庭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品中有三个女子,她们曾经天真无邪、意气愤发、却因为命运的捉弄,踏上了天国之路。

因为出身卑微,这个小丫头-鸣凤,很小就替高家做事。她可爱、聪明、漂亮、还识字,却因为那可笑的等级制度,永远也摆脱不了任人使唤,任人摆布,任人打骂的命运。我可怜她,但同时也非常钦佩她,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贞洁的身子,她毅然选择了冰冷的清水去保留那最后一丝尊严。换作是今天,人们定会说这种人真傻,但换位思考,在那样一种年代和背景下,这种烈女一般的行为也不比屈原差到哪里,但却更令我感了到惋惜,好矛盾的心理啊!

接着便是梅,她有一句口头禅:我在这世上多活一天就要多补受一天的罪,还不如死了解脱。这话到像是佛家认为的“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因此要地等待死亡的到来。”我不明白,即便是成了寡妇,爱情消逝了,希望还是有的啊?如果有可能,我真想送她一句经典台词:留在他身边,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痛苦。离开他以后,你的人生便有一万种可能。你是活活死在自己给自己锁上的枷锁里。

我很庆幸,因为我活在当代,没有那么多的礼教、习俗,丰繁的世界每分每秒都在传递着鲜活的气息,最后瑞玉的死,可算是达到了封建的顶端。就连那个服软唯唯懦懦的哥哥觉新,也忽然意识到:这两扇门并没有力量,真正夺去他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我愤慨,因此我更加坚定觉慧的挟择~

快点走吧,离开这个可憎的地方去寻找你的一片光明。我默念着:封建腐朽—家?!不,这是一座坟墓。

高一军训心得感言800字


还没有来到学校之前,我就听人讲去学校还要搞军训,不懂什么叫军训的我还在迷茫这,只是听说很累罢了。

军训的第一天,我们来到训练场地,我看了看四周,我觉得我们和xx班比较幸运,因为所有一年级的同学们就只有我们两个班在树阴底下,教官先是帮我们调整好了队形,然后就教我们立正,稍息,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到还觉得挺新鲜的。虽然只是这看起来简单的动作,但是却不能做得最好,每个动作都要训练好长时间,渐渐地我觉得我的浑身上下都无比的酸痛,看了看周围的同学,虽然个个脸上都有着豆大的汗珠,但是他们依旧坚持了下来,所以我也就想同学们都很累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累,所以我在心里说,我要坚持下来,一起跟同学们坚持到最后。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还是练着那些立正,稍息,跨立,站军姿,不过同学们都比刚开始的时候做得好,军训的日子虽苦,却像咖啡一样可以品尝出浓浓的滋味,我原先认为不能做到的事,它却考验了我并告诉我要坚持到底。

五天的军训结束了,虽然我们在比赛中没有拿到名次,有些失望,都是同学们都已经努力了。短短的军训日子,我们尝到了许多的酸甜苦辣,时间在汗水中划过,回想这五天的军训生活,有辛劳,有欢笑,有坚持后的喜悦,也有奋斗中的汗水

这次军训是我们高中生活的起点,我相信我们的高中生活也会因此焕发光彩,坚持住,我们一起拼搏到最后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一


读书,能够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也能让我们在阅读之中找到一些方向,得到一些启发。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一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

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杨绛女士说“(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看来,任何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一方面,作者在小说中刻画了一大批三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形象。他们游离于当时的抗日烽火之外,虽然都是留学归来,受到了西方文化的熏陶,但他们没有远大的理想,又缺乏同传统势力和思想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像主人公方鸿渐、“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苏文纨、庸俗贪财的学术骗子李梅亭、柔顺之下深藏心机的孙柔嘉。

作者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剖析了这群人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揭示了他们的精神困境,所以有人评论《围城》是“现代的《儒林外史》”。而另一方面,作者通过也对方鸿渐经历的叙述,传达出自己对于生活的思考。

虽然小说中描写的背景是在1937至1939年,离我们现代生活较远,但通过作者的文笔,我们也看到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的生活百态。作者用辛辣的笔法使读者忍俊不禁,笑完便会思考,思考我们现代社会中是否也有小书情节的影子,思考我们是否也有思想肮脏的一面„„

整部小说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主人公方鸿渐。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禁不起诱惑、无能的人,但同时,他又是小说中除唐晓芙外唯一的好人了。因为比起其他人,方鸿渐身上还有“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操守”,但也正是这“最基本的操守”使得方鸿渐在三闾大学遭到排挤。

小说的最后是:“当,当,当,当,当,当”的6声钟声,这饱含深意的结尾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无法参透,但我想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吧!

二、高一围城读后感800字

当我们手捧书籍阅读的时候,其实这也是学习与进步的过程,毕竟在探索知识的文学海洋之中,往往都需要我们参与其中才能得以成长。以下是由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

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三、高一围城800字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

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

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

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读伊索寓言有感_高一读后感800字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心里的感触十分深刻。

《伊索寓言》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每个寓言故事的最后,都有一句点睛之笔的话语,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传说,伊索的一生非常的不好,因为他不会说话,所以大家都排斥他,他被一位富豪开走,变成了奴隶,一天,他梦见有人把舌头安在他嘴里,第寓言二天,他就会说话了,就这样,编出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偷盗的儿子与他的母亲》这篇寓言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天,有一个小孩在他的学校里面偷了一个苹果,回到家,母亲没有批评,还说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他的妈妈很满意。就这样,因为母亲的纵容,小孩长成小伙子时,便去偷东西,有一次,他被捉住,送到了刽子手那里,他说,要和母亲说句话,却一口咬下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可他说我当初偷的时候,如果你打我一顿,我就不会这样子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小错起初不惩罚,必酿成大错。对这则道路我太熟悉了,因为父母的放纵,让我们养成了坏习惯,而如果把一些小小的错误和坏习惯放大,就会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们应该要好好的面对这些错误,习惯和缺点,并把它们给清除掉。我平时也有一些做错的小事,马马虎虎地写作业,有时总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开始写作文,总是写错别字,我也不重视。结果,那次我考得好差,东一个错误,西一个错误,如果一些小缺点不重视,那么就会是你前进道路的挡路石。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一篇手抄报,上面有:四岁时,我在工地拿了一堆小小的钉子,六岁时,我在家里拿了几个小小的钱,十岁到十五时,我在超市里拿了几个小苹果,长大后,我就开始偷东西了。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看见的一篇报告,上面说,有一个小孩,他天天都偷东西,可他妈妈不知道,后来,那个小孩就变成了小偷。你看,如果他能及时的面对这些坏习惯,并把它改正的话,那么,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伊索寓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们受益匪浅,教会我们的道理至关重要,我一定会牢牢地记在心里。

读《草房子》有感_高一读后感800字


在那种最深处,那有个飘渺的云雾,云雾中有个小房子,小房子有我们最诚真的快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这样小房子,而曹文轩的心中也有这样的一间草房子。在这间草房子里,有着一个小孩的美丽童年,有着最纯正的美;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唱出来了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由幼稚调皮慢慢走向成熟懂事,一个孩子经历了或目睹了爱情、生死、亲情作文亲情、友情等等。

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的名字最响亮桑桑。一开始,桑桑在人们心中是一个顽皮,每天都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脏不垃圾的小p孩。后来,纸月来了,纸月与桑桑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桑桑正在喂他那纯一色的白鸽。而纸月则被白鸽的突然起飞与那么强烈翅响惊得紧紧搂住外婆的胳膊,桑桑抬头则看到了外婆身旁一张微仰着的脸、一对乌黑乌黑的眼睛。桑桑有生以来看过这么白净、炯炯有神的女孩子,他惊呆了,也开始为自己的一双满是污秽的黑乎乎的手感到难为情了。自从纸月来了自后,桑桑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开始长大了。从桑桑的经历中,我明白了人总是要成长,要面对许多坎坷,我们不应该软弱,不应该逃避困难,而应该勇敢地向前走,永不言弃。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了桑桑的欢歌笑语,当然少不了秃鹤的泪与苦。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受到了许多人的嘲讽,心中装满了苦涩。但是他有着令人佩服的尊严,他有着不同的对尊严的看法。最后,经过他的坚持,他得到了众人的认可,也诠释了尊严的含义。这让我想起了电视剧中的一句话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事做不到,一定会成功的,的确,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坚信自己能行,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着辛酸、快乐、纯朴等等。但是它的确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归处。有了这间房子,我们更加心安,更加温馨。读了这本《草房子》,我就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一个心灵的依靠,这样能让处与社会中的喧嚣中的我有一个家。读了这本书,那一份纯真、童真一直萦绕在我心中,脑中一直反复着一颗星,挂油瓶!油瓶漏,炒黑豆!黑豆香,卖生姜!让我们心中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吧!

虽读了有一段时间,但仍忘不了,更是加上电影的声情并茂,更是忘不了!

高一学生读《再别康桥》有感作文800字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在1925年(1928)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在轮渡上所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高一学生读《再别康桥》有感作文800字,欢迎大家阅读!   

高一学生读《再别康桥》有感作文800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徐志摩以其独抒性灵的诗风靡一时。他的诗,轻灵飘逸,幽婉洒脱,集意境美、建筑美、音节美和绘画美于一身,同时对中外诗艺进行融合,追求一种纯真的诗感。这些在《再别康桥》可见一斑。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短诗。诗人崇高,赞美自然。

这首诗意境幽美,情感深挚含蓄,诗思精巧别致,美丽自然。

而且从这首诗可以看出康桥是诗人的理想,因为他说:我的眼睛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

诗人以康桥的自然风光为直接抒情对象,采取间接抒情的方式,寓情于景,人景互化。

诗人明白,康桥的美景是永存的,无法带走的,失落的是曾经的梦想,改变的是人的心境,而带走的只是那份似淡似浊的忧愁。

通读整首诗,无一处不是在写景,又无一处不是包含着诗人那淡淡的离别愁绪。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虚,典雅。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愁,之恋,之哀。

再别康桥是徐摩志1928年秋,再次到英国访问,久违的学子依依不舍作别母校,望者清澈美丽的康河时,万千离愁涌上心头。它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又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让人心畅。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写的是康河的美。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是诗人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伤感之情。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诗人的那份感觉在我眼前浮现,似梦似画

读《再别康桥》有感

我向来喜欢极其浪漫而又精巧的文字。那些文字读起来,有种恋爱的感觉。

高中的时侯我喜欢上写诗,每一个文学小青年都会有这么一段时光。如果一个文学小青年没有喜欢过诗,那么我敢说他不是标准的文学小青年。

那时,我喜欢徐志摩,因为他写了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以及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除了徐志摩之外,我还很喜欢戴望舒先生的《雨巷》,诗中这样写道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直到现在,每到雨天时,我还都莫名的渴望着在一个陌生的胡同里遇到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当然,还有卞之琳以及顾城等。卞之琳在《断章》中这样写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而顾城在《一代人》中写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而他在另外一首诗《远和近》中写道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

读《再别康桥》有感600字作文

有一首诗,独特美妙,有一首诗,世人赞颂;它就是《再别康桥》。读完这首诗,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相信有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句话很美,这首诗也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徐志摩为了康桥写下了这首诗每一句诗都包含着他对康桥的爱,如果你闭上双眼,这首诗的景象就浮现在脑海之中,如画一般。康桥的一草一木都在向他招手,彩虹似的梦在他心中,他遐想着在康桥的生活。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要离开康桥,他希望自己可以放声歌唱。但他不愿惊动他心爱的康桥,只能在心中唱响那首离别的笙箫曲。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愿打扰康桥。他对康桥依依不舍,挥之不去的伤感一直绕在心头。

作者喜爱康桥的生活,迟迟不愿离去。我很喜爱这首诗。喜欢诗的优美,喜欢这首诗的深厚情感,更是为了我心中,那属于我的彩虹似的梦。

有一首诗,独特美妙,有一首诗,世人赞颂;它就是《再别康桥》。读完这首诗,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相信有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句话很美,这首诗也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徐志摩为了康桥写下了这首诗每一句诗都包含着他对康桥的爱,如果你闭上双眼,这首诗的景象就浮现在脑海之中,如画一般。康桥的一草一木都在向他招手,彩虹似的梦在他心中,他遐想着在康桥的生活。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要离开康桥,他希望自己可以放声歌唱。但他不愿惊动他心爱的康桥,只能在心中唱响那首离别的笙箫曲。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愿打扰康桥。他对康桥依依不舍,挥之不去的伤感一直绕在心头。

作者喜爱康桥的生活,迟迟不愿离去。我很喜爱这首诗。喜欢诗的优美,喜欢这首诗的深厚情感,更是为了我心中,那属于我的彩虹似的梦。

《再别康桥》读后感800字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在1925年(1928)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在轮渡上所写。

意境与灵感往往在一瞬间生成、泛滥,继而产生的激情总一发不可收;而被这种激情煎熬的、激励的、托起之后,也许就是千古的经典!《再别康桥》如何在那种环境中出炉不敢妄言,但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和波光里的艳影是不是勾起他对当年的旧梦,远去的缠绵或尽在咫尺的柔怀、感慨合二为一呢......潺潺水流之声,跃跃之荡之情怀,怎不叫人触景生情,思绪万千!一幕幕景象眼前掠过,虽景依旧,却人事全非。重寻旧途、旧欢,已是枉然。于是不能放歌,诸绪隐隐,暂且沉默。然,春风已起何惧秋波!那观不住的激昂只能换一种角度或方式,一吐为快!此时的沉默也绝非今夜的康桥,也就是今夜的康桥,绝非是诗人他自己也就是诗人他自己。此时此刻诗人近乎全陷入对往昔之种种之中。当诗人俯首醒来,恍然自己是在告别,进而使得诗的尾巴上涂上了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

诗的开篇便洒脱、轻灵、舒展。巧妙地连请出了三个轻轻的来配合走、来、招手、作别等动作,以肢体语言将一个飘逸、洒脱的诗人形象活脱脱地推到了读者的面前。这里,轻轻二字蕴含着诉之不尽的依恋之情,道不尽的惜别之意,用轻盈的、温馨的笔触渲染了夕阳映照中康桥的宁静之美,更有此间人去春又回,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表达效果。继而,诗人抓住了康桥这一景物中金柳、青荇和潭水这几个意象作为寄情,把对康桥的依恋、惜别之情融入其中。河畔的金柳被比喻成新娘,美艳绝伦,荡起诗人心海的涟漪;河底的青荇也被诗人赋予了鲜活的生命......你无需猜疑,那油油的青荇就是在向诗人招手,不由得你不有甘心做一条水草的渴望;此间的静与动,微动与被情动,活灵活现.以情寄或情的微妙衬托出既朦胧又清晰的画卷。

注重文字的取舍、含蓄,注重艺术技巧,是早逝的徐志摩惯用的伎俩。他往往很会利用一种梦幻般的情调,巧妙地将气氛、氛围、感情和意象融为一体;更能静中有动,动中有静与其互换,使得寓情于景,情景交融。

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限于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意念、艺术形式上,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尤其是恋而不贪,足能给人留下美丽的回忆,这大概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

轻轻地来悄悄地去,不带走一片云彩,人生若能如此坦荡,落落大方,何乐而不为啊!

《再别康桥人间四月天》读后感600字

书香十月,金桂飘香,在这凉爽的秋天,我读了一本令我获益匪浅的诗集《再别康桥?人间四月天》。这是一篇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诗集,也是一篇赞美自然的诗篇,更是一篇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的诗篇。

《再别康桥》这首诗宛如一曲动听的音乐。诗的开篇:轻轻地,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地,我走了在诗人徐志摩的心中走的瞬间便是永恒.也许,这也正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在众多的离别抒情诗中脱颍而出的原因.。诗人徐志摩于1926年重游康桥,盼望找回往昔的美好回忆。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简简单单、朴实无华的句子,看似飘逸洒脱,却是无奈、惆怅,却是不舍,却蕴含着淡淡的离别愁绪。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 .就像是一幅五颜六色的水墨画。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词中充满了浪漫的风味,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诗人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

《你是人间四月天》诗歌是中国的一代才女林徽因的著作,诗篇优美足以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所相媲美。这首诗在色彩缤纷的现代诗坛,如一朵白莲,典雅端庄、不同凡响。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运用排比的句式,令人读起来朗朗上口,意味犹存。诗人林徽因似乎更加注重表现一种细腻的生活情状,因而显得沉着和平淡,但文笔间流露出的语言功底、对民间百态的深谙和作品中不经意的诗意营造,使她的诗篇让人品味起来更加优美细腻。

每当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望着挂满枝头的朵朵鲜花,便会有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美丽诗句萦绕在脑海中。 这两首诗让我沉醉在其中,优美的诗句,使我爱上了春意盎然的春天,爱上了鸟语花香的人间,爱上了宁静的康桥。

诗篇把我带进了那意境,我也多么想去看看那康桥。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也值得我去珍藏与珍惜。金秋十月,我想让书香溢满香校园,让知识的源泉溢满我们那干涸的求知心田。

读《祝福》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高一作文:读《从军行》


我自小就极其喜爱古诗一类,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无数意思,让我非常向往。

最近读到王昌龄的《从军行》,不禁感叹一声。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仅仅几句,我读完却有种豪气冲天的感觉。第一二句写出其起千里广阔的地域,青海湖上连绵不断的雪山,而在尽头却是荒漠中的一座孤城,与孤城遥遥相对的便是玉门关。看着西北边塞的荒芜,免不了心生悲凉。

第三四句也是名句,写出了战士在边疆守卫的艰苦,边地的荒凉,满是黄沙,而战事还频繁又漫长。金甲磨破要经历多少次战斗啊!最后一句则是战士内心的誓言,一定要保卫国家,铿锵有力。

读至此,不免对战士产生敬佩之情。如今我们边防军不也是这样吗?日日夜夜辛苦地守护着祖国的安宁。一切的平安快乐总有人在背后默默付出。

读《高老头》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说起高老头,我的脑海里就浮现三幅画:第一幅画中,高老头穿着蓝色礼服,将那神气的大肚子紧紧包住;第二幅画内,他换上粗棉布衣裳,肚子也瘪了下去,看起来呆滞而愁苦;第三幅画里,高老头窝在床上,盖着破布条似的被子,骨瘦如柴,眼中隐现一丝即将熄灭的生命之光。

这三幅画即高老头的一生,他靠卖面条发家致富,钱被两个女儿榨干,最终孤独地死去。

当然,这书中不止记叙了高老头的悲惨一生,更通过拉斯蒂涅的经历刻画了上流社会的虚伪、丑恶与对金钱的渴求。

当年轻人拉斯蒂涅说自己是鲍塞昂夫人的亲戚时,雷斯多伯爵立即打开了大门,而当他说起令伯爵颜面无光的岳父高老头时,他又立即关上了大门。在这一开一闭之间,贵族的虚伪已跃然于纸上。当高老头是个富有的面条商时,雷斯多伯爵以八十万为嫁妆娶了阿娜斯塔齐,纽沁根男爵也因高额的嫁妆娶了但斐纳,但他们看不起高老头的商人身份,不把他当作自己的岳父看待。两个女儿也丝毫不体谅自己的父亲,不惜以他的生命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甚至在他临死之际,也不愿去看看他。而拉斯蒂涅在见到了金钱的魅力与爱情友谊的虚伪后,终于也变成了机灵善变的政客,在充满金钱和欲望的巴黎社会中沉浮。

在这些情节中,我们不但能读出上流社会的虚伪丑恶嘴脸,也能看出当时社会的发展趋势,即资产阶级取代封建贵族的必然。

小说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像溺爱女儿的高老头,涉世未深的拉斯蒂涅,具有反叛精神的美丽的伏脱冷,吝啬势利的伏盖太太……虽然是艺术创作,但却有着浓浓的现实意味,使我们的眼前出现了十九世纪法国巴黎的景象。

小说就像一本教科书,巴尔扎克在《高老头》中揭露的十九世纪巴黎社会存在的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现实给我们当今生活一些警示,在亲情、地位、权力、金钱等众多关系中,在看到丑恶冷酷的同时,更要珍惜亲情的温暖、社会的和谐。

读《少年周恩来》有感_高一读后感


过了三年,再次翻出这本书,但封面上那五个烫金的大字还是那么耀眼,仿佛在诉说着书中的故事。书页也有些泛黄,但是书中的故事还是那么生动有趣,那么刻骨铭心。用生动的文字,记录了一代伟人的成长。

这本书从大鸾出生一直到周恩来赴日留学,一共三十四章节。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第十一章鸿浩之志。在这一章,魏校长问了同学们为什么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光耀门楣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明礼而读书。还有人说:为了家父而读书。而周恩来却说出了一句志存高远的话: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从这里我似乎隐约看到了未来伟大的国家总理,优秀外交家的影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少年周恩来那时理想之远大。

在某部小说里曾经看过两句话:乱世出英雄,时势造英雄。在急剧变化,国家时势动荡的时代,只有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有自己所坚信不疑的信念,才不会被淹没在历史的人群中,才不会随波逐流,才会从亿万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成为了周恩来身边的人,追寻着他的脚步,感受着他的喜怒哀乐,见识了少年周恩来那时的良好精神品质:独立、自强、好学、勤奋生于这样的年代,内忧外患,清政府腐败无能,外国列强虎视眈眈,基层人民水深火热周恩来从小就生活在基层,明白基层人民的生活艰苦,感受到了曾今亲人所谓朋友的冷漠无情。所以,他知道指望他人来改变自己是不可能的,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周恩来通过知识改变了自己,充实了自己,成为了一代伟人。

再看看我们自己,出生在和平年代,出生在丰衣足食的家庭,不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更是对学习不感冒。殊不知我们现在的和平是祖祖辈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现在的学习机会也是祖祖辈辈用他们的汗水换来的。我们都有生命,这是平等的。可是,人人都有知识吗?知识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基础。没有知识我们将一事无成。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人生。

高一历史读后感


高一历史读后感(一)

《汤姆索亚》读后感

本书写出初恋的美好,以及小孩子的天真。你相信一个顽皮的小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在法庭上为一个无辜的人辩护而得罪一个杀人如麻的强盗吗?你相信当两个孩子陷入绝境,他们仍不顾自己安危为对方着想吗?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大人都不一定做得到,何况孩子呢?但当你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你便不会这样想了。本书向读者勾勒了一个顽皮、不安分的儿童汤姆的形象,但是他却有内在的美,我对这一点感受颇深。

一天夜里,汤姆去坟场玩耍时无意看到: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印江乔杀害了一位医生并诬陷了一个无辜的人;后来,被诬陷的人要被判处死刑,汤姆无法承受良心的折磨,便冒着生命危险去为此人作证,以致后来差点招来杀身之祸。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汤姆这么做呢?许多人表面上斯斯文文、潇洒大方,可真到关键时刻,他们却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会如此,让我们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高一历史读后感(二)

这套书是尹老师送我的,我已经读完了。现在我来写一写第一册的读后感。

第一册先讲了盘古开天地和女娲造人。随后讲了考古学家找到了北京人的化石,意思就是说中国已经出现了最早的人类。然后写了人类怎样进化。最后出现了黄帝和炎帝,他们一开始要联手战蚩尤,战胜了蚩尤,他们就自己打起来了,但黄帝赢了,因此中国人总是说自己是炎黄子孙。后来出现了了一位叫作尧的领袖,他十分关心人民的生活,尧退休了以后,舜就当上了领袖。因为那时候有很多洪水,舜就让鲧去治水,可是没有成功。于是舜就让禹去治水,禹成功了,于是舜就把位禅让给了禹。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尧、舜、禹这三个人品格高尚,为人民着想,大家应该向他们学习。


高一历史读后感(三)

历史能走到现在,点点滴滴,是不是一条坎坷之路?我一直不明白历史的酸甜,但自从我读了一本关于过去的《中国历史》才明白,才深刻地领悟到历史是那无数人用智慧的头脑推动着历史的前进,是无数人用那坚强的身躯保卫者历史的前进。

于1949年10月1日那时那刻,是亿万华人的心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于今已有60周年。当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大地时,无数次战争,无数无辜的人们惨遭杀害时,一批中华民族儿女开始挺身奋战,终于我们团结一致以和平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取得最后的胜利。那一刻,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凝聚而成的。今天他们还敢低视中国人的意志吗?还敢不佩服中国人的精神吗?还敢笑话我们穷吗?他们不敢,他们为中国人的精神所折服,为中国人的团结而敬佩,为中国人的努力而倾倒

历史走到30多年时,多少华夏儿女不是以建设祖国为荣而努力奋斗的。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为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氢弹研制作出杰出贡献的两弹元勋邓稼先,心系百姓,甘当公仆,为人们利益而献出生命的党的好干部焦裕禄

中华大地的改变,是脱离不了这些人的,中国走上繁荣,富强之路也少不了现代的贡献一石激起千层浪,我国掀起了农村改革,既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79年,邓小平提出的办经济特区的主张,使深圳发生了巨变,创造了东方奇迹世界奇迹,外国人称赞深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胸前一枚耀眼的勋章。中共十三大的提出使我过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十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华民族洗净了百年的耻辱,祖国的光辉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现在,再看祖国,古老的文明,悠久的文化,雄伟的建筑,美丽的国土一切的一切尽收眼底,使你思绪万千,感慨深渊。这么大的变化都归功于谁?是古人为我们刻下的烙印,是前人为我们提供建设的条件,同时也有我们伟大一人邓小平的改革开放。

现在我要为我的那一问作一个回答:祖国走过的历程,像一条山路,有平坦之地,也有崎岖之途;风风雨雨,大风大浪,她都经历过,都挺过来了。现在中华文化正在滋养着、熏陶着我们,我们要做些什么呢?当然是放眼未来,以建设美好祖国为重任,燃烧自己的青春,照亮希望之路。

高一作文:读《天国的邮递员》有感


落叶在冷风中抖瑟,从枝头飘下,在水面上旋浮几圈,融入沉重的夜色。天空显得格外漆黑,城市的灯火如此明亮。没有星星,游荡的鸟儿能否找到回家的路?

望着天空出神,我想起了那个故事。

在俊是一个车祸过后植物人,从他昏睡的那一天起,他的灵魂就已经离开了躯体,乘坐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一片有一个红色邮筒的田野上。在俊没有了那个躯壳携带的记忆,他什么都不记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别人告诉他的。就这样迷糊地,答应了那位开公交车的大叔,当一个天国邮递员。只有思念死去的人,才能够看见在俊。

荷娜是一个被人们误以为患有精神病的女人。她有一个死去的男朋友,她十分思念这个男人,甚至梦到过一个能寄信去天国的红色邮筒,于是她就开始了寻邮筒之旅。巧合之下,她乘坐上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那片有红色邮筒的田野。

荷娜与在俊在这片田野上相识相恋,荷娜带在俊走出对世间的困惑,在俊带荷娜走进人们的内心。他们一起帮助人们解开活人与死人的之间困惑,寻找活人与死人之间的迷题答案。没有一年,在俊的邮递员任务就要结束了,这也意味着他的躯壳将要苏醒了。而他作为灵魂游荡在世间的这些回忆,都会变成他昏迷时候做的梦。可对于荷娜来说,这是又一次失去爱人的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思考。想起曾经做的梦,遇到那些人的原因会是因为我的灵魂与他们见面了吗?想起路上也曾遇到过自言自语的人,他们是否真的在自言自语,或许是因为我没有思念的人,才看不到那个与他对话的灵魂。

“万物有灵”书中如是说道。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并不能只凭借自己的经验去看待,或许他看到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在我们眼里,他会是荒唐的,在他眼里,我们或是可笑的。他在做他认为对的事情,并不需要我们认同,也不需要向我们解释太多,更不需要想着在别人看来自己会是怎样的形象,活得自在不是最重要的吗?我们太过相信自己的双眼,太过同意自己的观点,可他是怎么样的,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万物有灵,要用心去看。死去的人可以活着,活着的人也可能并没有活着,赋予他生命,他便会出现,出现在梦里。

读《老人与海》有感1000字高一作文


圣地亚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贯穿整篇小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圣地亚哥经过重重艰险捕获一条不止磅重的马林鱼,这个惊人的重量,禁不住让人想象那条马林鱼的形状、身体和硕大强壮的鱼尾。在捕鱼期间,圣地亚哥日夜追随着鱼的踪迹。直到这庞大的马林鱼累了,他才奋起一搏。在与马林鱼较量的日日夜夜,圣地亚哥虽然精疲力竭,但心中那份坚定的信念始终支撑着他,成为他的力量的支柱。

但好景不长,这条硕大的马林鱼被鲨鱼吃了。他只拖到一副鱼的骨架回来。虽然只剩下骨架,但却震慑了从前笑话圣地亚哥的人,他们纷纷向他投来崇敬的目光。

小说以写实的手法展现了捕鱼老人圣地亚哥在重压下仍然保持的优雅风度。这种精神上的永远不可战胜使圣地亚哥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这样的硬汉在生活中是比较难以找到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是被打败的人而不是被毁灭的人。也许有人怀疑老人的智商,认为与这么大的鱼战斗,简直是自讨没趣,兴许还会把自己的命赔上。但是在巨大的诱惑下,人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去搏斗,甚至献出生命。老人在连续多天无鱼的情况下,实然而来的马林鱼便对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使他奋不顾身。这个老人的形象,其实很可能就是作者的一个理想的投射。在现实生活中,人都是脆弱的,即使外表显得很坚强,却仍掩盖不了易碎的心。海明威自己在生活中无法成为圣地亚哥那样的硬汉,于是他用笔塑造出了这样一个他心目中的硬汉。

《老人与海》中的鲨鱼,作为一个与老人对立的形象,又是抢夺劳动果实的不义之士,往往被人们唾弃。但是生活中本来就是处处有竞争者。俗话说得好,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世界上没有人是无敌的,即使没有人敢做你的敌人,你自己也将是你自己最大的敌人。作品中的老人看上去是失败了,但其实他是胜利了。他虽然没有得到硕大的马林鱼,但他却意外地收获了勇气,收获了顽强,更收获了别人的尊重。在现实生活中,谁都想在竞争激烈的人生舞台上占领一个区域,哪怕不是在灿烂的舞台灯光下,哪怕在黑暗的角落里,也是一片天地,是光明外的另一个晴天。

海明威是一个语言的高手,小说中的很多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了我就有所准备了。是啊,世界上的事物都在不知不觉中变化着,有时向好的方面转化,有时向坏的方面转化。这就提醒我们要时刻悬起一颗警惕之心。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这样的语言既通俗易懂又耐人寻味。另外,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海明威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折服的一句话。然而,在霓虹灯下,十字街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总之,我想说,我要说,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竞争与合作,拼搏与妥协。我们要学习《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要与这位硬汉一样,用不怕、不退、不屈、不放弃的毅力去击退敌人,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高一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我沉沦在这黑夜,拨开重重迷雾,跟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的指引,我望见了那庞大的建筑,听见了那低沉的钟声,凝视着那一个可笑的躯壳与坚贞的灵魂。

小说贬斥了一个封建、教权和黑暗的社会,展现了艾斯梅拉达的被爱和所爱,揭露了一个纯洁和肮脏的灵魂之别。

有人说: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上帝虽遗留给卡西莫多一副丑陋的驱壳,却赐予了他一个美丽的灵魂。纵观他的一生,他被父母抛弃,却毫无怨言;他被诗人愚弄,却只淡淡哀伤;他被爱情伤害,却不离不弃,怀抱艾斯梅拉达于墓穴,终化为尘埃。他本该对世界充满痛恨,解开这层层蒙纱,我触摸了卡西莫多的内心善良、纯真。他明白孤独的痛苦,理解戏弄的悲伤,所以他不愿伤害他人。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相对而言,弗比斯相貌不凡,身材高大,令人羡慕,可这光鲜亮丽的背后,躲藏的只是一个始乱终弃,胆小如鼠的肮脏灵魂。他的一生,充满了法国上层社会的人性缺失和灵魂的糜烂。

周国平曾言:唯有作为灵魂的人,由于内心世界的巨大差异,人才分出了高贵和平庸,仍至高贵和卑微。这两个灵魂的天壤之别,诠释了真正的美丽。回忆起来,我的身边又所尝没有一个卡西莫多呢?

外公有过多次手术经历,似乎是命运的玩笑,他最后一次差点身陷死亡。他将他大半生献身于厨房。他的顾客问他炒菜的秘诀,诚信和道德是他不变的回答。他每一次给我们姐弟俩好吃的,定是双份。他的一生,说一不二,任劳任怨,可是,现在的他,老了他如夸父般倒在了逐日的路上。他的躯壳被生活碾压,被命运戏弄,被时间消磨,但他的灵魂依旧如此公肃。

一个人的躯壳不过是一台行动的机器,而在这冷冷的,只有那炽热的灵魂才是真正美丽的。即使上帝给予我们的躯壳虽有差异,但在这岁月的漫漫长路,我们走在这漆黑的道路上,只有那真挚的灵魂的呼唤,才会照亮前行的路。然而,在这高楼大厦下,在这灯市街景中,在这嘈杂闹市里,那些自谓高尚的人缺少灵魂、人性和道德的躯壳无处不在!

雨果曾说: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身后,善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巴黎圣母院》所给予的是光明,是划破那是黑暗的利刃,是启迪现代灵魂的圣歌霎时,那熟悉而由低沉的钟声,再次在我耳边回荡

读《母亲的菩提树》有感

故乡老屋后,那棵菩提树姿态宛美,就这样静静地,伴母亲走过了在故乡的那些年。这棵菩提树,宛若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像一缕细线,串起了这个家的五彩珠,一颗缀连着一颗。长工阿荣伯在树下工作,热了就脱下棉袄往树枝桠上一扔;帮工阿喜从田里抓来田螺,也往树上一挂;母亲拉了把竹椅,就坐在树下做活儿

午后,母亲总是浸在和煦的日光里,一个人坐在树下,呆呆地盯着菩提树,轻抚着它,眼神是宠溺,好似眼前的是自己的儿女。难怪,毕竟菩提树守望在母亲逝去的年华。这些年,没有女儿的陪伴,没有丈夫的依靠,她只有在菩提树下虔诚地祈祷。一遍遍地对树许愿心,祝愿女儿在外的学习顺利,身体健康。母亲常说:菩提树叫人看了没有忧愁。树叶的清香,熏得人心旷神怡,自然而然也就陶醉其中了。这菩提,久久陪伴在母亲的身旁,扎根在母亲的心里,对母亲的重要,无疑是不言而喻了。

母亲是个乡下人,规规矩矩,对父亲的安排都逆来顺受,这无非是对父亲深厚的爱。这爱,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只是想要有个人可以相伴一生,只是奢求有个人包容和分享人生。尽管长久的等待,换来的是父亲的背叛,但母亲能够凭借这份爱,和一个与自己瓜分丈夫心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伟大。父亲对母亲的感情,因新鲜感渐淡而随时间的推逝变,慢慢变淡,直至最后的厌恶。我想也许此时,母亲也只好带着对父亲的爱,静静地守望在菩提树下,默默地为父亲祈福。眼中漓着泪水,注视着菩提,心痛地吐出一句:祝他们幸福!

母亲爱父亲,由衷地爱,撕心裂肺地爱;母亲爱我,宠溺地爱,视我若心地爱多少日多少夜,母亲守望在菩提树下,暗暗地操心我的一切一切,转身青丝变白发。礼佛是母亲修身养心的方式,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无疑,酒肉是母亲的大忌,可我恰恰好吃荤。当然,母亲也会日复一日地为我做荤菜。即便那冒犯了她信仰的佛祖,但母亲眼中,我才是第一母亲对我的爱有如春雨般滋润我的心脾,有如音乐般愉悦我的身心,有如阳光般普照我的身躯,母亲的爱未眠

当今社会,多少孤寡老人,流离失所,遭到儿女的抛弃。多少妻子,遭到丈夫的背叛,终日以泪洗面。我曾听闻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八十几岁高龄的老人,丈夫早早离去,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港湾已是儿女。命运总是弄人,她被自己的孩子狠心抛弃,孤苦无依。这个老人,日复一日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怀中抱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总是自言自语,又或是在和娃娃讲话。她总执念,孩子会来接她走的,一定会的!就这样,她一直等,一直等。最后,甚至是在这把藤椅上咽气的。她守望的是什么,一个母亲的守望能是什么

我认为,母亲的守望不过只是儿女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养育一生,不过是渴望儿女能带给她个家,母亲的守望无非是能有丈夫的依靠,两人相伴一生,最后葬在他身旁

闭上眼睛,眼前隐隐有一个素衣女子,独自坐在菩提树下,嘴唇一张一闭,双手合闭放在胸前,凝视着菩提的藤蔓,眼神很柔,柔得若水。渐渐地,渐渐地,转眼青丝变苍发。

读《幻城》有感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白毛女》读后感

我是一个从小生活在蜜罐里的人,家里人自然都把我当宝一样的护着,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那种。但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但自从我看了白毛女之后,我才知道我生活在如此幸福的家庭。

故事讲的是在1944年除夕,抗日战争尾声。冀中杨庄的老佃农杨白劳与女儿喜儿相依为命,喜儿与同村青年农民大春相爱。杨白劳因生活所迫向恶霸地主黄世仁借了高利贷,之后外出逃债。在除夕之夜杨白劳偷偷回家。黄世仁闻讯后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做豆腐用的卤水自杀。喜儿被抢进黄家,遭黄世仁奸污,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两年后,大春随八路军回乡,在山洞里找到喜儿,替她申冤雪恨。结尾处,村民们和喜儿一起开会批斗黄家的罪行,庆贺穷苦人的重见天日。

故事里的喜儿为了逃掉,被迫逃到山里,过着孤苦临丁的日子,现在的我们想象不了喜儿受到的苦难,想象不了那一头的白发背后所遭遇的,在我看来,这是封建社会的压迫造成的,这是旧社会的压迫染成的,这是黑暗的恶势力造成的。

杨白劳最终被逼上了绝路,他那痛苦的悲吟,他那死前的绝望,为什么他会自杀呢因为他是无法改变的。他被人一步步的算计,他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深渊,然而他却对自己的命运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抢去。在那个年代命运是掌握在他人手里的。而自从解放后,人们命运的轮盘已经能自我把握了,但仍有少数人被命运玩弄于鼓掌之间,不过仍有大多数人顶着压力而不屈服坚强为自己的生命而活,在我心里最敬佩的就是贝多芬,他从小耳朵就不好,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依然坚持着学习着,努力着,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最终他成功了,他成为了着名的音乐家。他不怕被践踏,持着执着的人生态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

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感慨万千,我十分痛恨可恶的老地主黄世仁,我对喜儿的遭遇感到十分惋惜。那个年代人们没有自由和土地,所有的一切都在霸主的手上。同时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还有一个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需要每一个人强大起来,所以我们更需要刻苦要求自身努力。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世界的潮流朝着多元的方向发展,而社会制度适应发展的潮流为人们的权益打开了一把保护伞,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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