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归宿,在我们读者眼里,它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归宿。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高中生阅读我与地坛的优质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在一个阴天。吃过午饭,虽然没什么可做的,可因为种.种原因,心情糟糕。我随意点开读书网浏览,找找可以阅读的书。选来选去,《我与地坛》这个似乎在哪儿见过的书名吸引了我。点开网页,看了目录,字数并不多,便开始阅读。
作者是位双腿高位截瘫的汉子,他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转悠,一去就是十五年。他每次去地坛的时间都不固定,去了之后呆的时间也不固定。呆到自己想回去了才回去。
作者去地坛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他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双腿,他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厌倦生活,他不知道今后自己还能干些什么,他甚至想到了死。地坛公园就在他家不远处,他以前不屑去的地方,现在独自去了。安静的地坛公园成了他噩噩然混时间的好地方。他由最初漫不经心看着公园里的一切,变为细细观察公园里的一草一木,一房一瓦,细细欣赏匆匆过往的行人,他终于给疲惫脆弱的心灵找到了一个归宿。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他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他不再抱怨生命的不公,不再怨恼无所作为。他大胆地开启了一个梦,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每天的所思所想,他要当作家。看惯了生活中平常的一切,他开始思考这背后不平常的东西,他甚至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
母亲的突然去世,似一记闷棒,让他幡然醒悟,母亲对他的爱多么深厚。他在母亲去世之后,才开始回想那个从不打搅自己只是默默地关注自己的母亲。他后悔没有在母亲寻找他时叫一声母亲,他憎恨自己还假装没有看见母亲。他常常藏在丛林中,任凭母亲一遍遍地寻找。地坛的每一寸土地,有作者车轮的印迹,就有作者母亲深情的寻觅。可一切都来不及了,无论作者有多懊恼,有多后悔,他再也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不是了。他给自己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这是一篇长篇散文,既有抒情,又富有哲理,句句情真意切。一开始阅读,便不愿放下。作者敞开的至真至纯的心灵,让人仿佛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忘记了烦恼。是啊,上帝肯定是公平的。作者认为,母亲因为在人世过得太苦,所以上帝早早地找了她去,免除她的苦痛。即便作者失去双腿,还身患重病,他也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因为每天能来到地坛公园闲坐,是他的福祉。这要何等的胸怀,才有如此宽厚的认识啊。
作者还说,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作者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所以作者认为,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作者终于肯坦然接受自己苦难的生命,淡定地书写新的篇章。
掩卷沉思,我敬佩作者灵魂的强大。我感谢他在我今天心情极不好的日子,给了我启示。我要像作者一样,乐于接受生命给予的一切。欢乐、劳累和苦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只有他们都有所呈现,我们的生命才不会是一潭死水,才会激荡起美丽的漩涡。
活着,好好地活着,无论现实的你是什么样的状况。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流传最广远的的散文集作品,是他在地坛中所见所闻发出的人生感悟与思索。文章中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饱含了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思念,由于自己残酷的命运,地坛成了他思考人生的佳境,其用朴实的文字表现自己在地坛流连思索时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其间洋溢着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正当时青年的作者,因为双腿残疾而对生活自暴自弃,脾气变得异常奇怪,从而日渐消沉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为了逃避残酷的命运,他选择到地坛躲避,在他选择地坛的同时,地坛也在冥冥之中选择了他。作者通过与地坛的接触及所见的人生百态,在受到周围景物的陶冶后渐渐的思想得到质的变化,从而让他了悟到生命的真谛。
作者说“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在地坛中琢磨思索,似乎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让人明白了生死不是我们能选择和掌控的,生命中的残酷与伤痛都是不能选择的,而我们所能够做得只是珍惜利用生与死之间的时间。面对人生不可捉摸的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在地坛中得到启迪与感悟的同时,作者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思念,“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作者这句引人深思的话不由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尽管大字不识一个,也没有丰富的阅历,但是他们的思想很开明。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让自己的四个儿女走出那一分土九分石的大山,不要像他们一辈子待在那受苦。曾经同龄的人早就在小学或初中毕业就辍学回家,很庆幸自己能读到大学并顺利毕业,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与支持,就不会有今天的自己。
父爱母爱的伟大,他们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了太多太多,而如今我又能为父亲母亲做些什么呢?现在的我,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踏踏实实的,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让父亲母亲放心、安心,不能再让他们为自己操碎那已经碎得不能再碎的心,我想这应该是对他们最好的感恩与回报。
读《我与地坛》,我的心灵在作者的文字的海洋里得到了洗涤和净化,从而对生活、生命、亲情有了新的认知与感悟。史铁生在思考自己的逆境同时还在顾忌母亲所受的痛,通过史铁生对人生的感悟,我自己对生命价值的理解与追求有了不一样的态度。
人的一生,不能只为自己活着,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把握,要去感恩、回报。人生的坎坷,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没有谁的一生是顺顺利利的。人生百态,乐趣十足,我们应该热爱生命,重视磨练,感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虽然无法反抗命运的造就,但也不能对生命不负责,对生命不重视。
最近,我读细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一样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顽强生命,还有着充实的人生,更拥有始终陪伴他左右的地坛。
读罢此书,我能感觉到地坛时史铁生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主角,所以让我对地坛充满遐想。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展现出史铁生的内心的无助与悲惨的遭遇,但野草荒藤都茂盛的自在坦荡,从中体现了残疾生命里不服输的精神.不在遭遇中倒下,而是坚强的崛起,自在坦荡,从不一样的环境中寻回自我.对地坛多寄托的感情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他们不能变成语言,也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他们了.他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期望与绝望。
史铁生看院子荒芜但并不衰败,看到了他心境的转变,看到了生命的期望.史铁生也使我看到了世界自然地美妙,生命的意义.只要细心观察,留心注意,不管何处都有他完美的一面.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期望”又有什么用呢“期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到达的前提下才成立呢”“期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鸦片.地坛的每一棵树下他都去过,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天气他都在院子里呆过.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洁,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让我们欢乐起来,用心沐浴生命的每一束阳光。
假如世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吗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那要是没有丑陋,漂亮又怎样维系自我的命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崇高又将如何让界定自我又如何成为美德哪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那史铁生最终走出来了自我的阴影,找到了自我的方向和不一样的人生观: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是懦夫映照了英雄,是众生渡化了他们。是的,世界太不公平了,但又是公平的,拥有生命是上帝给我们最公平的见证.我平时总是抱怨世界不公平,我看了史铁生坚强的写照之后,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认识到,既然上帝造就了我,那么这个世界中必须有我充当的主角,虽然不是一朵红花,但那也是一片绿叶,为什么不试着享受绿叶的欢乐
作为一个健康的人,不得不拷问自我:健康的自我,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读《家》有感
李丽
闭上眼,走进大门紧闭的高家大院,《家》中的情景在我的脑海中回放,久久挥之不去。它触动了我心中的漩涡,让我感触颇多。
一个四角天空的大院演绎着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在高家的这个大家族中处处充满了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由此,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在这里产生。
首先浮现眼前的是高家长孙觉新,可以说在这部作品的七十多个人中他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了。我们可以看到五四精神对他的影响终究敌不过旧思想旧文化对他的荼毒。因为他的“不抗主义”,他失去了自己与表妹梅的爱情,迷失了自己的青春,成为了封建思想的被害者。在家族的压迫下他没有反抗,当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的由头让瑞钰离家生产的时候,他是痛心而不舍的,但他依旧没有反抗,结果酿成了瑞钰在外惨死的悲剧,就这样他再一次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的怯懦与“随和”让他成为了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在我们旁观者眼中,他是可恨可气又可怜的。
与觉新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与思想的是另一个突出的人物——觉慧。如果说觉新是水,他软弱、逆来顺受,那么觉慧则是火,激仰热情。“我是青年,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慧以这样的话告诉所有人,他要以自己的姿态活出自我,追寻幸福。“他不是一个英雄,很幼稚,用丹东的话来说是——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是巴金对他的评价。的确,他是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在他还没离开之前,他积极地参加了学生会组织的反帝反封活动,他将祖父交给他的书抛向大院,书架上摆满的却是《新青年》《新潮》这样的书籍。他猛烈抨击着封建家族,冲破着封建等级的观念,并且爱上了丫头鸣凤。他曾说过:“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绝不是我。”所以在鸣凤死后不久,他瞒着高家人,告别二位哥哥与报社的朋友后乘船离开了。
之后映入我们眼中的便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女性——梅、瑞钰、鸣凤。端庄的梅因为觉新而抑郁离世,贤惠的瑞钰因家族的争斗悲惨而终,善良的鸣凤也在觉慧的爱与主人的压迫下去湖中寻找自己的归宿。她们虽然地位不同,却都逃不过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的迫害。这些女角的悲剧让人们不禁去想中国女性就该这样了吗?对于她们的命运我是无比痛心的。
除此之外还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等等。他们无一不揭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也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这部作品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及其结局都震摄了当时青年人的心灵。并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封建家庭的决裂。它也引起了无数人的思考。
睁开眼,从《家》中走出来。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与美好,正如巴金常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这本书融入了巴金的情感,代替了巴金宣扬和倡导了人道主义精神,成了旧中国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
这本书主要是写保姆狗——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它是帅仔狗的保姆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而帅仔——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帅仔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许多的嫉妒。在它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故事都是因它而发生的。因为 强烈的嫉妒使保姆狗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最后保姆狗精心策化的车祸,但要死的是帅仔,不是它,没想到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它临死前终于忏悔了,可已经晚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失去了性格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善良,比如宽容。我们不能因嫉妒而丧失了理智,去陷害别人,更不能不分辩事实,去颠倒是非。我们应该 相信事实,因为每个人或动物都有自己好的一面,只是有的人或动物没有仔细观察过而已。我们还要记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更要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好的性恪,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
其实,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我们不能去争夺别人头上的天空。
缕缕淡香如温暖的微风;谆谆话语如飘落的花雨;浅浅抒怀如散碎的落叶。使身心渐渐放松,让心花悄然绽放,无数内心的情感随之飘然释放……
每次与《初中生之友》见面,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一篇作文甚至一个字词。在《初中生之友》中,我欣赏了许多作者的作品,学到了不少写作的经验。从此,我走近了他们的心中并一起同行,感受他们的咸淡冷暖,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尽情抒写自己的情怀。
《初中生之友》中的栏目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人生哲理。
“卷首寓言”是一个让我们感悟人生哲理的地方,它让我知道每个人都应心存美好。“校园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学校中的欢笑与泪水,以及在校园里发生的点点滴滴,每一幕都让人难忘。“时文大观园”让我感受到了心灵的自由和晶莹剔透的高尚。那里面有许多凭着冥思苦想得不到的东西,而只要用心体会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名人碰碰车”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名族英雄的传奇故事,让人感受颇为深刻,像一颗种子,深深的扎根在了心里,那种对祖国的热爱及崇敬是怎么样都不能忘记的。然而我对“经典回放”中的感受是最为深刻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可能是假的,可一群人的过去则是真实真切的,那些曾经的美好,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幻想森林”它告诉我们要富有想象力,只要把它当做自己的一个梦,这个梦就一定会实现。“故事接龙”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而要我们来续写下面的故事,这可以让我们自由的发挥想象力。“双语加油站”它让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的英文单词,这样就可以更多的丰富我们的知识了。“伊妹信箱”是一个可以谈心的地方,如果你有什么烦恼或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难题,都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来倾诉,这样,不仅可以安慰你的心灵,还会因此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成为我们成长的阶梯。
《初中生之友》,它就像一个晓知人生百态的智者,在生活中让我们懂得人生的道理。它帮助我们积累智慧,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它的内容给予了我们生命的活力,内心的善良,心灵的震撼……让我们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初中生之友》给我点亮了一盏心灯,让我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我能一路走到今天;是它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让我重新认识自己;是它把我带入情感的世界中,让我与同学更好地相处;是它为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把锁,让我打开了通往成长的道路。
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刊物,但在里面却记载了人生中的各种场面,记载了我们生活的缤纷与多彩,也记载了学习中的苦与乐。品读它,会觉得它不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有思想、有情感,懂得爱恨情仇的一个物体。它让我们了解到了生活与学习上的人生百味。它教会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软弱的心理障碍,它是我们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益友。
《初中生之友》,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初中生之友》——我的良师益友!我衷心地感谢你!祝福你!并期待着《初中生之友》越办越好,真正成为“全国初中生自己的刊物”!
读《飘》有感
彭子文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
——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读《万卡》有感
王文慧亲爱的小孩——读《万卡》有感
陈宇轩《写在人生边上》是钱钟书先生的作品集。有人说,想跟大师沟通就去读他写的书。我买下这本书,翻开书,去领略这位国学大师的魅力。
钱钟书因病住院,这本书的序言是钱老先生的妻子杨绛代写的。在序言中,杨绛提到钱钟书先生"压根儿不愿出《集》""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揉合不到一起".我不禁莞尔。似乎看见他随性地摆摆手像是怕事多,嫌麻烦。杨绛在后面特地为钱钟书声明"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我有些惊奇,惊奇的看他一个一个地摘掉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帽子,那么坚决,一点也不在意。摘完帽子以后他和别人是一样的了。他也认为自己和别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一直那么谦虚,那么虚怀若谷"偶尔听到入耳的赞许,会惊喜又惊奇".殊不知,那帽子是隐形的,永远存在的,无论如何也摘不掉,也只有他能戴的。
三联书店出版的这本《钱钟书集》是《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和《石语》的合订本。中间把三部分隔开的页面上会有钱钟书先生自己题写的标题。我仔细看了看,当然我看不懂书法,但我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所有题字中的"人"这个字,写的比其他字大一倍,似乎是刻意为之。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人"这个字不好写。钱钟书先生的这一撇和一捺是坚定的,是雷厉风行的。这个"人"字稳稳地又颇为自信地站在那里,就像钱钟书先生本人,也像他笔下光明磊落的文字。
一篇文章的标题最多只有三个字,但文章是洋洋洒洒的几千字。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引申出各种关于自己,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理论。作者把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物象描绘的有声有色,从他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趣味横生。钱先生是个敏感而仔细观察的人,他的生活中充斥着智慧的火花,他却很少从大处着手,反而愿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领悟到做人的道理,体验出人生百态。有谁能说人生不是一本大书呢?原来生活中处处可写!我不禁赞叹。但写文章不能单单讨论表面,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深度挖掘其中潜在的联系。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拥有一双清晰、智慧、锐利的双眼。用这双眼去理性的观察世界。接着用身体去感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生活,投入自己的人生。这必定就是热爱了,但这份热情不会过了头,经过头脑的加工,反映出的是严肃,真实的现状。最后还是回归到了理性上,再用笔记录下来。
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不可谓不深刻。读到《谈教训》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到有些心虚。现实生活中,因为看不惯别人,而任意诋毁他人。就像书中说的"只许他教训人,从不肯受人教训"这无非就是一种过分的刻薄,是没有与他人将心比心的表现。反映了先生对于假道学的一贯鄙视,也证明了他性格中确实看不起为人师者。而这令人生厌的坏毛病在我身上被我发扬光大。每次做这种事还颇为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一身正气。现在想想,实际上是十分幼稚的,自己天天惦记着去捉别人的小辫子,捉住了就一味的斤斤计较。我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宽容他人,就像作者在《读<伊索寓言>》里说的:"大胖子往往都是小心眼。"啊……
在书中腹背受敌,让我发现爱教训人的坏毛病实在让人深恶痛绝。这真的需要改变,我这个爱教训人的人在生活中也确实遭到了一次大大的打击。对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了,写了满满的一张纸,来控诉我对她的不公,倾诉她受到的委屈与积压在心底的不快。那次我也是被吓到了没想到她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后来好好反省了一下,我真的需要做出改变。尖酸刻薄往往是发现问题就脱口而出。我开始学着隐忍,慢慢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把心中的不爽过滤掉。强迫自己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想想对方的好,而不是正面发起冲突。我多尝试了几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理解对方,渐渐的就把不爽抵消了。
读钱先生的作品很费脑神经,不下苦功夫不行,奇怪的是,有时候你很认真去阅读,却发现作者不知所云,不是人家的功夫不到家,而是自我的天资太差,正如他的夫人杨绛先生所说的,钱先生的作品有些很晦涩,读者很少,有些通俗一些,但是仍然不是畅销作品。乍一听,觉得似乎有些在故弄玄虚,实际上就是自我的水平不到家,看书如同牛听琴一般无用。
知识是死的,是僵化的,但是到了钱先生笔下,就成了活灵活现的桥段,每一个引用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然后赞叹巧妙。但是这种对于细节的过度关注和描述,往往成为后人诟病钱先生的一个理由,认为他"掉书袋",而且小题大做。但是这正是钱氏风格,即"于细微处见真章",而这种风格,不是将知识变成积木般熟练的把玩,而是将它们化成了血与灵魂,融在了人生里;若不是大家,怎有如此的智慧呢?
这集子里每一篇短文,都蕴含了钱先生独特的观点,并且巧妙地运用了生动的比喻,以幽默的手法,让读者透过思考来理解他的思想。《写在人生边上》,这个名字,确实也取得巧妙。作者将人生比喻为一本书,将一部分人比喻作书评家或批评家,而另一些人则为消遣者。这样的比喻,已然是出人意料,而十分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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