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李秋杰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余华
前段时间有幸重新拾起了余华的作品《兄弟》,余华的作品我一向都不会只看一遍,《活着》我看了三遍,哭了三回,看了电视剧《富贵》,看了电影《活着》都不止一遍,我对父母时代的那段岁月十分痴迷,我特别想知道父母甚至是爷爷奶奶是怎么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的,我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知道那个时代的机会;《许三观卖血记》看了纸质版的书,看了电子版,也看了韩国的电影《许三观卖血记》前段时间也一同看了《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作品就是这么写实,让人仿佛就是置身那个激流涌荡的时代,跳入那场让人余生都会留下烙痕的文化大革命中去。
《兄弟》就是横跨那段时期的伟大作品,余华将自己的写实功底发挥的淋漓尽致,犹如看了一场时长特别长的纪录片,喜怒谩骂,人生的起起落落,文化大革命中每个人的嘴脸,面对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的心理拿捏得十分传神,这些都是读完之后的感觉,就像很舒服的大醉了一场,醒来虽然一切依旧,但是每一个细节还都记得那么清晰。
我在大学时期曾经两次在图书馆打开了这本书,但是我翻了几页之后我就在想,怎么还有这样的书啊?太恶心了吧?过了一年之后,再次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同样的场景,比之前多看了几页,觉得还是不能接受,我当时想的是,再伟大的作家也会有那么几部书是庸俗不堪的吧?直到毕业后半年,因为工作的原因,每天早上要坐20分钟下午20分钟的班车,我觉得这段时间不利用起来实在是可惜,就重新拜读了余华大师的这部让我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那样的著作。
好了,交代完前面的背景,下面直接说重点,故事的梗概就是以李光头和不同父不同母的兄弟宋刚的传奇一生,李光头的爸爸臭名昭著,年轻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而掉进去淹死,所以就跟母亲李兰相依为命,宋刚的母亲因为得病去世,就跟爸爸宋凡平一起生活,命运的安排,两家组合在了一起,于是,就开始了兄弟俩的幸福而又悲惨的一生。
为什么之前一直看不下去呢?因为开篇就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被人抓了,余华大师描述之详尽,令当时充满理想主义的我阵阵作呕,怎么会有人把五六十年年代的露天厕所描述的那么仔细?我实在看不下去,就这样错过了这部好书,错过了李光头的调皮搞笑,脑洞大开,错过了宋刚的温文尔雅和胆小善良,错过了好爸爸,好丈夫,好男人宋凡平。不过,好书什么时候看都不晚,我再次在脑海里完善了文化大革命时的细节,知道了"红卫兵"们的"壮举",知道了好人不一定活的很好,知道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悲哀,每个时代都是最好的时代。
《兄弟》这部小说是分上部和下部,上部主要讲的是兄弟俩小时候的一些故事,包括李光头的一些小流氓行为,宋刚经常会被欺负,再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一些疯狂的举动,母亲李兰病了又病,父亲宋凡平耐心地爱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家,到最后父亲被红卫兵活活打死,母亲李兰去世,爷爷去世,就剩兄弟两人在这世间相依为命。下部主要讲的是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浮躁,物欲横流,宋刚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李光头捡起了破烂,在政府门前,后来创业成功,摇身一变成为了大老板,宋刚成为了这个超快节奏时代的淘汰品,连续做了很多工作依然养不起自己最爱的女人,之后毅然外出打工,靠卖保健品挣钱,一出就是好几年,李光头成为富豪之后,重新追求起了兄弟宋刚的老婆,并成功到手,宋刚回到家后得知此事,卧轨自杀,至此全书完。我用了半个月的闲碎时间看了这部书,有笑有泪,当然是哭的多,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简直是我都想冲过去打那些所谓的红卫兵们,看到父亲宋凡平惨死车站,我哭了好久…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个年代的人们应该是印象更深刻吧?我虽然90后,但对那段时光着实着迷,我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每个经历过的人都怎么想,这也许就是情结吧,就像冯小刚导演拍的思想类的电影一样,都是有情结在里面的,就像9月30上映的《芳华》,我一定会去看的,我相信冯导的这部电影不会差的。
《兄弟》这部作品我就不赘述了,我只能说,喜欢的话可以看看,上部刻画的人物形象还是十分饱满的,到了下部可能李光头的形象有点稍微神化,但是,瑕不掩瑜,大背景是不变的,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个人的读后感而已,给大家算是一个分享吧。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2020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2020。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2020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org)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2020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在几年前的一个暑假,我天天泡在书店,偶然发现了一本厚重的黑色硬壳封皮的书,出于无聊和好奇,我把它买回了家。
从那天起,我读了它很多遍,直到现在我仍然深陷在它的魔力下。《兄弟》是余华时隔七年再次发表的又一部长篇小说,很多人会认为小说描写的太露骨、粗糙,甚至还有些庸俗,与作者的前期作品《活着》相差甚远。但我觉得,这本书是值得细细品味的,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写的,小说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从中可以窥见万生众相。
《兄弟》上部基调完全不同于下部基调,上部幼年的兄弟用他们孩童的眼睛和还未长大的身躯探看着和经历着最痛苦的日子,所有美好都是下一秒悲痛的铺垫,其实整个上部也是下部的铺垫。在上部里宋刚和李光头之间纯洁的孩童亲情仿佛坚不可摧,他们一起经历了短暂的美好时光,父亲的悲惨事故,母亲的含辛茹苦,刚成年的两人相互扶持。就连这种亲情也只是大一点的铺垫而已。
后一部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在这个故事中,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商业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闯出一番新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了百万富翁。而宋刚为了给妻子林红更好的生活,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小产品,在这期间宋刚忍受着莫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可当他再回到刘镇时,没有日夜思念的妻子,只有乡里邻居的议论声和行人同情的眼神,知道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发生的事,最后选择了卧轨自杀。
欧洲四百年经历的时代,中国只用了四十年。宋刚和李光头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一样天翻地覆,最终自食其果。几年过去了,这部享有国际盛誉的小说,仍然值得大家深思。(王颖)
你是我兄弟,看完这部电视连续剧想写点东西,很久很久没有在自己的空间写东西了,你是我兄弟读后感。我刚才看了一下我自己以前的日志,整整两年没有写过什么了。别说题外话了,还说说这部电视连续剧吧。
马学武:长兄如父。其实老大是一个朴朴素素60后,比较固执,对很多新生事物抱有抵触。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希望这个家好。整部电视剧都贯穿这个思想。父母没有了,他是老大。不管怎么样,不管再怎么不愿意都要挑起这个家,把三个弟弟养起来。是一个真正的汉子,生活压不倒他。家里只有老四学习最好,其实我觉得当时要不是他是老大的话,他在学业上的成绩应该会比老四好。一个为了家至始至终都没有爱情的老大。或许是我理解不了他对萧红梅的那种感情,在我看来他只是想要需要个人去照顾他,让也感受那种父母的照顾的感觉。也需要一个成熟的人去帮他照顾这个家。其实我更觉得他是为了这个家才娶萧红梅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一个大小伙子娶一个比他大七岁而且还是二婚的人,是非常另类,非常叛逆的做法。就像老大说老二整天不学好,净整些歪门邪道一样。这是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气的。我说不好这到底是不是爱情,因为在80,90看来这就不是爱情。可在60,70看来这就是爱情。在父母那个年代都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结婚,可很多年很多年,他们一样很好,相濡以沫。过着朴实平静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这也算爱吧。因为他们确实把另一个人当成他(她)生命中的另一半。牵着手安心的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朴质无华的为这个家的目标去努力每一天。其实老大不知道,在这个家最了解他的人就是在他看最不学好的老二。这部戏的后面把老大写和他那个时代的人一样,经历许许多多。不过我觉得其实后面把老大的形象写的不好了,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比别人成熟的多,经历的多。对于什么事他都应该是那个长兄如父的哥哥,有表率作用。不管怎么样他比谁都应该知道赌博的坏处,知道钱的不容易。不过总体来说老大这个角色塑造的比较成功。
马学军:呵呵,主角出来了。本来不想这么早写整部电视连续剧的男主角的。没办法,谁叫他排行老二呢~~!整部电视连续剧的亮点就是马学军这个人以及他的感情世界。他也和所有70到85年的人一样,不好好学习,上学书包里装的是板砖。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拉帮结伙的和调戏女孩的人打架,顶撞老师。年轻的他有那股在那个商业大爆发的年代闯劲,也有灵敏的商业契机,敢干敢闯,霸气。我记得他对蕾蕾说过一句我挺欣赏的话,别看我现在不怎么样,但我以后一定是一个特别优秀的人。这种信心不是谁给他的,也不是像蕾蕾说的不断的激励来的。而是他自己知道他以后一定会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下的,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心和目标。他也确实是一直照自己的目标努力的。他对于花蕾蕾那种执着的爱情感动了很多人。其实我更愿意用偏执的来形容他的这段感情,因为我也理解不了他的喜欢。就像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关于这段感情的描述,我挺喜欢一段话,因为你们不是马学军,你欣赏不到花蕾蕾的优秀。看不见她身上那种令老二迷恋不能自拔的气质。但是我更觉得老二是因为得不到才是最好的。那种望眼欲穿的感觉才是老二一直不能忘了花蕾蕾的原因吧。我试着咱在老二的角度去想过,如果是我会不会那么做,我想很多看这部电视连续剧的人都想过这个问题。大部分男人都会回答会像老二那么做,可那是如果,不是现实。我就是我,我的生活造就了我的性格,所以我永远也成为不了马学军,他就是他。他也为英子的感情感动过,可他自己知道,那是感动不是喜欢,他拿英子当哥们。不想当物了英子的风华正茂。这里面有两个镜头我挺感动的,第一个是当他知道花蕾蕾结婚的消息的时候,那种无奈,那种不理智,那种突然没有目标,那种他最不愿意见的事情发生的那个状态,确实挺令我感动的。以前没怎么看邓超演的戏,不过我看了他那个镜头确实演的挺好的。我为什么用不理智这个词表达呢,我觉得其实老二在当时确实在极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控制不了。那种心被掰碎了的感觉令人无比的感动。第二个镜头是老二在蕾蕾家楼下等着,老大出来时候那个眼神。一个自己深爱的人,第一个在自己心里留下印记的人和自己的大哥,亲大哥啊。那种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看的我那个纠结呀。那当时老二是真的崩溃了,他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理智了,他也不想控制了,他根本接受不那个现实。他连死的心都有了。其实我觉得他最接受不了的是他大哥,前面我说了,老二是最了解他大哥的人,包括他大哥的媳妇。他接受不了在心中那个朴实,无华,稳重的大哥会和他最心爱的女人做那种苟且之事。他接受不了他心中高大无比如父的大哥形象在自己心中蹦然倒塌。这也就是为什么前面他大哥不管怎么骂怎么说他,他都依然想尽一切办法帮他大哥,因为他知道他大哥是为了他好。后面他觉得那已经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大哥了,与其说他恨他大哥不如说他惋惜他大哥。依花相落,叶无根。小桥流水,尘归尘。花一直都是的叶最求,也一直衬托花,可叶的根永远都不在花那里,读后感《你是我兄弟读后感》。小桥流水是很美的画面,可小桥是静止的,水是不会停留的,不管小桥怎么挽留,水还是会流向大海的。再美的画面也会尘归尘的,就像老二和花蕾蕾的爱情一直都没有结果一样。最后花蕾蕾穿着嫁衣死在老二的怀里一样,那是电视剧的升华。马学军那种自强不息,努力拼搏,对爱情的执着,对兄弟的感情引起很多人的共鸣。也是这部戏最大的亮点。
马学文:这是我觉得这部戏最正常的一个人。正常的上学,正常的毕业,正常的参加工作。其实老三也挺难做的,他在心里其实挺认同他二哥的,可不得不帮老大看着他。因为那毕竟是他大哥嘛,再说他也是真的怕他二哥出什么事。他那个对象挺有意思的,也挺聪明的。整部戏在最后终于给老三一个情感发泄了。他和他二哥打架。衬托出兄弟真的是离心了,觉得他二哥真的过了。不管怎么样都是亲兄弟,不应该这样。觉得他是整部戏最没有人物性格特点的一个角色,但是还是绝对不能少的角色。属于主要衬托老大和老二的一个人物吧。
马学天: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说他。整部戏的镜头不是哭就是害怕。还有就是喜欢他大嫂那样的女人。可能是和从小缺少母爱的关系吧,都快拍成同志了。不知道导演为什么给了这样一个角色,不明白这个角色的意义在哪,讽刺80后?讽刺中国的教育体系下能培养出什么样的大学生?不会有这么深远的意义吧,这也不是这部戏的主题啊。还是衬托他大哥带这个家不容易,终于有大学生了,终于把这个家带起来了。
赵远志:其实我根本不想写他。我只是觉得应该为演他这个角色的执行导演说几句话。能把一个第一反面角色演的这么清新脱俗也是一种功底,这也是一个演员应该有的最基本功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演的自己喜欢的角色的,不过不管接到什么角色都能演的好才是一个好演员。使这部戏的更加丰富了,虽然不认同赵远志这个人,也比较反感他。不过演技还是认同的。请不要问候人家的家人
萧红梅:觉得也是一个挺悲惨的角色,我觉得她可能一直都不知道老大到底是不是爱她。是个忠厚老实的家庭妇女的角色。哎,母凭子贵啊。还好我是个男的,我老妈一点都不亏。
花蕾蕾:女主角来了,其实不是我不把她压轴,而是我觉得有一个人比她更能压轴。觉得她就像童话里的公主,是所有青春期男孩都梦想的女孩一样吧。不过我青春期就不喜欢这样的人。一枝花是出身高干家庭,出尘脱俗,善良温顺,纯洁美丽、典雅高贵,是每个男孩子心目中的圣洁的女神。女神啊。我觉得她主要还在造型上,白色的衣服,带着蕾丝花边,给人一种梦幻的美,纯洁的美。尤其是董洁来演这个戏,一颦一笑间,注定给老二一个梦,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不可自拔。花蕾蕾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她活在童话里,一直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注定了是个悲剧。永远不要企图改变社会,因为这不是你能做的。你只能去适应,适应不了就注定会被淘汰的。或许死在她最心爱的人的怀里也是一种解脱吧。我不太想评论戏里那些我不理解花蕾蕾做的事。我只是觉得她不应该那么做。我想为我笔下留点德,因为毕竟是大家心里的女神啊,我不想得罪很多人啊。哈哈。
英子:压轴的来了,我觉得这是配角抢了主角的戏啊。这在网上英子是一片好评啊。注意是一片啊。在这个角色中几乎看不到缺点,和老二同样的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坚强,对商机的把握。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标准啊。如果说花蕾蕾是青春期男孩的女神,那英子就是成年男人择偶的标准。个人很赞同网上很多人说的一样,英子这个角色演的很成功。其实她和花蕾蕾和很多女人一样,在年少的时候被一件事感动,很多年很多年都忘不了。就像英子和花蕾蕾聊天时候花蕾蕾说的,他帮我打架,因为我被学校开除那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一辈子都会记得,从那时我就喜欢他了。女人有时要的并不多,她只要有一个依靠,一个能为她遮风挡雨的男人,能给她一个家。英子是我很欣赏的一个角色。一直默默的支持老二,即使知道老二心里没有她,依然没有任何改变。这点比老二强多了。最终还是赢得了原本就应该属于她的东西。当一个女孩愿意投入你怀抱,在你做什么都没有任何异议默默的支持你的时候,请你千万要珍惜她。
写完了,写的太多了,写的我都有点不爱写了。其实在深夜,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听着音乐,任思绪漫无目的的乱飘,然后写点东西是件很过瘾的事情的。反正我是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写东东。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烟了。以前喜欢让很多人理解我的思想,可我现在把所有人都拒之门外。静静的关上心门,懒懒的任由心里那种淡淡的心痛慢慢的铺开,也是不是坏事。完了,哥们真的成宅男了。给人家赔礼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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