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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2025-10-13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28篇。

阅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往往会收获颇丰,此时记录感想尤为重要。许多人可能在写读后感时感到困惑。为此,小编收集了一些外国名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需要帮助的朋友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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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关于本专业的书,但我还是把这本书的读书心得交了上来。除了我没借到本专业的课外书的这个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本人任性地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要交作业而读书,读书也不应该被限制在一个方向范围内,因为读书本来就是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所以,我就冒着被批的危险,交上这篇不及格的作业吧。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伟世界各地的名著,它是以日记方式来来叙述的,每一篇的篇幅都不长,但毫无意外地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日记的内容主要是以一个名叫安利科的小孩的生活为背景来展开的,从一个小孩的眼睛里看世界,从小孩的日记中折射爱的涵义。日记里包含着安利科自己记载的所见所想,还包括其父母写给他的`信,还有教师每月例话。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家庭、学校、父母、兄弟姐妹、师生之间关系的看法。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虽然没有感动到流眼泪,但不得不让我承认这是一本能给心灵引进和煦春风的书。打动我的,其顶着的世界名著的头衔,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简单而坦率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暖暖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爱国之情……这部字字洋溢着爱的小说,积蓄着一种深厚的、浓郁的情感力量,使每一个用心去品读的人不得不为之动容。它阐述了一个道理: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思想情感不同,但是每一个不同的你都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其中有几篇是我特喜欢的。大概如下:

一、《每月例话——<少年爱国者>》

十一岁的少年是意大利人,因为家庭贫穷被卖到戏班,遭受到非人的待遇,后出逃,被领事馆的人员送到邮轮上遣回家。在船上他碰到了三个外国游客,他们可怜他的悲惨遭遇,于是就施舍了些钱给他。这笔钱对于处于困境中少年无疑是救命的稻草,他的苦郁的脸上终于露出欢喜的笑容。当他躺在二等舱的床上听到三个外国游客用恶毒的语言在侮辱自己的祖国时,他气愤得将手中的硬币掷到三个游客身上:“我不拿侮辱我祖国的人的钱!”

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少年,在如此困窘的情况下,能如此凛然地喝出这样的一句话,令我不地不钦佩。这笔钱对他来说无疑是珍贵的,但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他不惜将自己推回食不果腹的旧地,这个故事让我有了个想法:爱国是不与年龄、知识背景、社会地位相挂钩的。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爱国主义是暗藏在我们的血液之中的,或许我们从不在口中吐出半颗浮华的誓言,但当侮辱或是伤害真正刺伤国体尊严时,再粗糙的皮肤也会不自觉地迸裂出反抗的暗涌。我们可能早已对爱国行为下了一个规范的定义:抛头颅洒热血。认为当今和平时代,那种捐躯赴国难的义行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远古的符号,我们没有那么伟大爱国,但真正践行起来时,我们才发觉:其实爱国可能就是在自己生存环境受到威胁时还可以发出那正义的一喝。

二、《义侠的行为二十六日》

本章节讲的是克洛西被同学忽兰谛取笑,奋起反抗而误将墨水泼到先生胸前,先生责问并调查此事件的事情。开始,先生责问是谁干的时候,卡隆为帮助克洛西而替他认罪时,先生明察秋毫,静静地说:“不是你。”然后又说:“决不加罚,投掷者起立!”当他知道克洛西是为了反抗别人的欺辱而做出这样的举动时,他对着忽兰谛等说“你们欺侮了无罪的人了!你们欺侮了不幸的小孩,欺侮弱者了!你们做了最无谓、最可耻的事了!卑怯的东西!”然后走到卡隆的旁边,将手摆在他的腮下,托起他偏下的头来,注视了他的眼说:“你的精神是高尚的!”但听了卡隆请求先生原谅忽兰谛等人时,他又指着忽兰谛等说:“我饶恕你们。”

我觉得这一篇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特别是先生的一言一行。

我想为师者首先要记着罗曼·罗兰“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这一句话,只有教育者本着一颗健康正直包容的心才能拥有散播爱的能力。记得我国近代教育家夏丐尊所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诚然,正因为心怀关爱,先生才会严正办事,决意查出真相;正是因为心怀关爱,先生才会严责丑恶,张扬善良与正义。他让孩子们懂得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对待这两者又应持什么态度。

此外,我还觉得为师还需要谙熟教育爱的艺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爱心,更重要的是爱的合理方式。教育爱没有逻辑的条块,不能像硬件那样起运、加工、生产……教育爱适宜的方式是浸润,潜移默化。因此,教育爱需要身体力行、春风化雨。正如某位名人所说的那样:是一颗树摇动另一颗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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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爱的教育》,我深深得陷入了沉思,爱的教育是什么?我在书的封面找到了答案: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对父母的爱、对教师的爱、对同学的爱是孩子做人的根本,也是其他素质的基础。

《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所写的只是一些平凡而善良的人物:像卖炭人、小石匠、铁匠的儿子、少年鼓手、带病上课的教师……以及他们的平凡的日常生活。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记叙,把读者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这本书里充满了爱。充满了让人羡慕的爱。

在我们的教育中,“爱的教育”这四个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又是何等的困难!首先,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没有“爱的教育”这个概念。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爱的教育。正因为我们缺乏爱的教育,才使我们的生活里少了一些爱。对父母的爱、对教师的爱、对同学的`爱,这是我们缺少的,这是我们需要寻找的。有了这些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了爱。

在《爱的教育》中,我走入了学生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他们的爱里有宽容,有谦让,有亲情,有友谊。《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一样,可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以往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一样。

年轻出任教职时,满腔热诚的爱,期望能够全心全力扮演“为人师表”主角,然而在专业经验不足、缺乏教学经验、也没有好的方法之下,以往以教师的权威,用教鞭管教学生,以致伤了学生的心。也曾为了虚荣,逼迫学生在各项比赛中斤斤计较分数,以争取许多“虚伪的荣誉”。甚至以“分数”来看待孩子,也以“外表”来衡量孩子,更以“听话与否”来评价孩子,每每忆及此事,不禁全身颤抖,惭愧不已。

四、不断的调整心态和做法,也为孩子多付出一份关心与爱心与真心,发现孩子们总会相对的给予“回馈”。所以有“爱的教育”,才有“美”的回忆。

我的体会:一、以教育为主题的美丽、可爱又动人的故事,应当很多,发生在你我大家的身上,大家都在从事教育工作,并且是基层的教育工作人员,所接触到、感受到的故事应当最多,也最深刻,只是大家都没有把他记录下来而已,如果有机会加以整理,如同本书一样,必须叫好又叫座的一本好书。

二、我们不要过分执着一个观念、一种行为模式、一种习惯,而要常求突破,要从不一样角度,正、反方面整体思考来解决问题。我们应当养成反省思考的习惯,对任何事都要下功夫,才不至于被外界所困惑。

三、看过的书颇多,很少再回味一遍,重新再来;写过的报告、资料也不少,也很少再重新翻开研读,事实上偶而重新品味一番,个中滋味又当从何说起?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我们经常在不知不觉当中只顾往前冲,忽略了反省与自觉的功夫,也常常在不知不觉当中,忽略了别人的感受。

四、时代的产物中,造就了很多的读书人很会读书,很多学生光会读书,不会读人;只会做事、不会做人,个人过度重视iq,忽视eq;;是学术界的巨人,却是生活中的侏儒;能够和电脑、机器、实验室对话,却无法与人沟通。

从事教育工作,针对教育问题而言,通常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到底哪些是“要”或者是“不要”?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一、教师的“要”:

(一)教师要教育不要训斥:教育是引导而不是灌输,视学生为「有」而不是「无」。训斥则不容许学生说「不」,教育则潜移默化。

(二)了解学生、认识学生、适时的赞美和接纳、鼓励与协助,培养学生挫折和容忍的价值确定本事等等,让学生欢乐成长、茁壮,更会利用各种机会和家长取得联系,适时的供给教养子女的咨询与方法,共同为学生的未来而努力。

(三)教师要理解人性:要了解学生的感受,学生的反应、学生的心声也该仔细的聆听看看。

(四)教师要多怜爱和鼓励

(五)教师要专业,专业的精神表此刻对国家、社会、学校、学生、教师与家长之认知

二、教师的“不要”:

(一)教师不要认为这行业是铁饭碗!打不破,要珍惜羽毛。

(二)教师不要训斥与灌输,不强迫学生学习。

(三)教师不要妄想“教育万能”,不是万能丹也不是特效,有其极限。

(四)教师不要过分执着“立竿见影”,潜移默化的过程导向,注重人格的培养,身心健康的引导。

(五)教师不要悲观,要乐观以对,充满期望与梦想。

启发:(一)多关心我们的学生,有爱的教育,才有完美的回忆。

(二)坚守岗位,默默耕耘、尽一己之力。

(三)学习型组织的体会:

1、系统思考

2、自我增进

3、改善心智模式

4、团队学习。

(四)知识经济的时代,教师要上进好学、多求取新经验,落实教学工作。

(五)教师专业成长进德修养,教师专业自主工作理念的实践,必须落实在教育工作上,表此刻各科教学工作上、表此刻日常生活教育当中,以收到身教言教的效果。

在《爱的教育》中,我找到了爱,在爱中找到了教育。

以上就是我对这本书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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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带着娃去书店买了这本《爱的教育》,看娃读得津津有味,写出阅读记录卡。开学时老师还为此专门打电话说,让娃第一个进行谈天说地三分钟演讲,讲的就是这本书。说实在的,这本书我只听说过,没系统的读过,只在春节和娃读了一小部分。平时事多,我也只能抽空,有空就读一点,有空就读一点。

书的作者埃·德亚米契斯和译者王干卿在看资料卡时已和娃一起读过了。我先浏览了目录,书是从十月份开始,一直写到了七月份,起初有些疑惑,当读到开学的第一天时,我恍然大悟。本文的主人公是恩利科,一个刚上小学四年级的意大利小男孩子,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在开头中,写到“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三个月的乡下假期梦幻般地过去了。今天早晨,当我母亲送我到巴列迪学校去注册上四年级的。”想一想,这里不正是孩子们刚开学时的生动写照吗?

名著就是名著,读来给人的感觉是震憾的。这本书越读越喜欢,尽管都是些寻常的小事,但却通过凡人小事给人以深刻启示。书里包念了同学之间的友爱,姐弟之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父母对子女的爱,对国家的热爱,爱贯穿全书的始终。我把自己读的一点体会简单总结如下:

第一、老师对学生的爱。

恩利科二年级的女老师,除了带病上课,数年如一日,每逢星期四都带领学生去参观博物馆。每天晚上有一大堆作业等着她去批改,每天晚上都得工作到深更半夜。另外,下午上完课,她还得马不停蹄地去给一个女店主上算术课,当家教老师。

可以说老师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人了,也只有老师会对你倾囊相授。孩子们的学习老师要操心,孩子的作业要负责,孩子们在学校有矛盾了,老师要解决。尽管老师劳累不堪,但对孩子们却总是循循善诱,关怀备至。当有的孩子写字的姿势毛病,老师就会伤心难过;当孩子们个个品学兼优时,老师也总是那样的喜气洋洋,像温柔慈爱的母样那样对待孩子。

我也提一下我家娃的老师,就是这样一位爱孩子的老师。孩子有一次,在班上上课突然呕吐了,吐的本子上、书上都是脏的,一股刺鼻的难闻味道。当时正在上课的陈老师,不顾脏,把孩子的身上、书上本子都擦了,清理的干干净净。这样的老师,难道不值得学生、家长爱戴吗?所以,我们要永远怀着肃然起敬的心情称呼“老师”这个字眼。因为老师是一个人能够获得的最崇高最亲切的称呼了。

第二、父母对孩子的爱。

在这本书中,恩利科所写的是记忆,每一月的后面,都有父亲或是母亲写给孩子的孩子的信。当恩利科觉得学习是件苦差事时,妈妈教育他要学习。工人们劳累了一天,每天晚上照样到夜校去学习。那些普通人家的妇女和姑娘辛劳了一周后,她们星期天也要到学校去。即使聋哑和双目失明的孩子也不误学习,甚至监狱的犯人也读书认字。是啊,想一想,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而学习从来都是苦差事,不吃苦你要青春干什么?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当恩利科对自己的母亲言行失礼时,他的父亲又耐心地教导他。人世间最神圣的爱莫过于母爱,不管谁践踏了这种爱,他必然落个可悲的下场,这样的父爱沉沉啊。我们都爱孩子,可是我们会爱孩子吗?是一味的宠爱,溺爱,还是有规则的指点教育,通过一件件的小事来引导孩子,恩利科父母给我们作了最好的榜样。

第三、同学之间的友爱。

文中通过主人公的笔触描写了很多学生,比如克莱帝,恩利科的好朋友,懂事好学,由于母亲病重,父亲又有事在身,所以克莱帝不得不在学习之余照看母亲和自己家里的小店。比如卡隆,体魄强健,富有正义感和侠义精神,维护了班里的.正气。

当我读到同学们凑钱时,文中对凑钱的细节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既表现出了凑钱的不易,又写出大家积极踊跃的态度。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总是觉得这世界缺少爱,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只是我们缺少发现爱的的眼晴,爱是无处不在的。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强烈地感受到孩子们都是非常具有同情心的,看到令人伤心的人和事,都要力争伸出援助之手,这是出自于内心的一种善良品质。那种关心是急切的,也是真诚的。女孩们倾尽全力、不求回报的帮助不仅感动扫烟囱的小女孩,也感动了我。

当你帮助别人的时候,你的心灵是快乐的,奉献一片爱心,收获无限快乐,你的人生从此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世界也会因你的存在而动人。

第四、对国家的热爱。

文中运用了大量的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和外貌描写,在每月故事中,如帕多瓦的爱国少年,这位意大利的少年,因为那些人辱骂自己的国家,而把别人施舍给他的钱扔了回去;像伦巴第的小少年那样为自己的祖国献身;还有那个少年鼓手为了报信,原本可以保住自己的双腿,而失去自己了一条腿。

祖国是一个神圣的称呼,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当听到某个外国人骂自己的祖国时,我们一定会热血沸腾,满腔怒火。当我们的国家需要我时,我们也一定会像华罗庚那样,不顾自己在美国的优越条件,义无反顾地回到祖国的怀抱!当我们的国家有灾难时,我们会像那些英勇无畏的消防官兵,解放军战士一样,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悍卫它的尊严!

看完书,我一直在想,什么是爱,什么是教育?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讲述的只是一些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过着与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的生活。读来,就是这么真实可信,把我们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的洗礼。也难怪《爱的教育》被公认为是一部人生成长中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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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攥着摘录下书名的纸条,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想买几本教育书籍阅读,可是跑了几家书店都没有收获。在老家的一家书店里,却幸运地让我买到了几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吸引了我的眼球,“令全世界亿万人感动而泣的伟大作品”,封页上的这一行小字让我选择了先看这一本,我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

“写得真好!”每看几个故事,我总这样赞叹道,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一放下书,已经看了好几回此书的女儿就奔过来抢着看,她还是那样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中暗喜:这样的好书读上百遍也不会厌,也许每读一遍,她会有新的感悟。愿她学着去体验爱,感受爱,更会付出爱。在漫漫人生之路上,让爱追随她左右,也愿她成为爱的使者。

《爱的教育》一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笔触来写的,一则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的平凡的小故事,一篇篇父母给他写在日记本上的劝戒启发性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一个个精彩的“每月故事”,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大道理——那就是“爱”。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人世间最伟大,最高尚,最诚挚的感情时时流淌在字里行间,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善良、正直、仁慈、关爱、体贴、礼貌、勇敢、勤奋、爱国……所有高尚的情操在这里生动而细腻地呈现出来,给人一次又一次心灵的洗涤。

《爱的教育》中描绘了一群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充满活力,积极上进,虽然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的贫穷,有的富裕;他们的性格也各有迥异,但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异常美好的东西,那就是对祖国深深地爱。回想前几年,给学生们看故事片《董存瑞舍身炸暗堡》时,有几个学生看到董存瑞牺牲的镜头还会失声笑起来。在和平年代出生成长的年轻一代,不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生长在国土上的孩子们,不知道祖国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也许只有当他们长大,学成归国,踏上故土时,才会对祖国产生强烈的热爱之情。让我们再来看看《伦巴第的小哨兵》,一个12岁的小男孩,为了给骑兵侦察清楚敌情,不顾枪林弹雨,在树梢仔细了望,最后不幸牺牲。多勇敢的孩子,多爱国的壮士啊!我想:如果我们的学生看了这个故事,他们一定也会对这个孩子产生敬意,也会对热爱祖国的内涵理解得更深刻。其实,在我们的国家,勇敢的爱国者不乏其人:篮球巨星姚明,世界“飞人”刘翔面对日本人的天文数字般的广告报酬毫不动心,坚决不给日本人做广告,令人肃然起敬。

作为教师的我,阅读时最让我反复阅读的当然是有关老师和孩子们的故事,《我们的老师》、《女教师》、《代课老师》……这些故事我都读了好几遍,让我更清晰地明白了学生需要怎样的老师,怎样的老师是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其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小修女”老师的,“她性情温顺、腼腆。总是细声细气地,用一个单调的声音说话。连我母亲也说,这位老师说话几乎听不见。这位老师从不大声说话,从不动怒,却能把不安分的孩子管得服服帖帖,只要她警告地伸出手一指,最淘气的孩子便马上低头了。她的班像教堂,所以,大家叫她小修女”。孩子们给老师取了个多好的名字啊!这位小修女老师真神奇,不动声色就能把学生制服,这才是高超的教学艺术。我们时不时对学生大动肝火,有时还奖赏顽皮的学生一个善意的惩罚,殊不知,学生是多么憎恶我们的做法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是明智之举。其实,一个会意的笑容,一下轻轻的抚摸,一句真诚的鼓励,对于学生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也许他会因此而快乐一整天。老师随和的谈吐,会让学生学得更有趣,更轻松,师生关系也会因此变得融洽。记得有一天,我在自己班上一连要上好几节课,为了不使孩子们疲倦,每堂课上我都给他们讲几分钟的.故事,他们因此也没感觉到学习的枯燥乏味,学得特别认真,几节课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每一节下课,同学们都围到我改作业的桌旁,有的为我捶背,有的为我揉肩,让我感到特别幸福,其实,孩子们也感到了幸福。把学生当作我们的朋友,平等地对待他们,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用鼓励、欣赏的眼光看待他们,时时处处关心呵护他们,那我们也就成了他们的知心大朋友。

什么是最好的老师?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想起以前看过个一片文章,大意是这样的:许多年前,有一个叫约翰。霍普金的教授给他教的毕业生布置了这样的作业:去贫民窟,找200个年龄在12岁到16岁之间的男孩,调查他们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然后预测他们的未来。那些学生运用社会统计学知识,设计了问题,跟男孩进行了交谈,分析了各种数据后得出结论:那些男孩中有90%的人将有一段在监狱服刑的经历。25年后,教授给另一批学生也布置了一个作业:检验25年前的预测是否正确。学生们又来到贫民窟。以前的男孩,都已经长大成人。有的还在那里住着,有的搬走了,还有的已经去世了。但最终学生们还是与原来的200个男孩中的180个取得了联系。他们发现其中只有4个人曾经进过监狱。为什么那些男孩住在犯罪多发的地方却有这么好的成长纪录呢?研究人员感到很纳闷也很吃惊,后来他们被告知:有一个女老师当年教过那些孩子。后来他们在“退休教师之家”找到了那位女教师。究竟那个妇女是这样把良好的影响带给那些孩子的?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孩子还记着她/研究人员想知道答案。“不知道,”妇女说,“我真的回答不了你们。”她回想起多年前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情景,脸上浮起了笑容,自言自语地说“我只是很爱那些孩子……”是啊,爱心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触动一个人的良知,唤醒人性的善良,从而使整个社会变得更和谐。要说什么是最好的老师,我要说爱是最好的老师。

在学校里,只要我们能够释放出自己的爱心,就能温暖我们身边的人,那样,我们沐浴在爱心的阳光中,自然会嗅到花朵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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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结束了呼啸山庄,合上书的那一刹那,内心很是失落,觉得心中空虚了许多。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整个故事的情节以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展开。这本书从头到尾都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愤中,让人无形中透着压抑,我看了点电影版本的,的确,如果要把一本名著以电影的形式演绎出来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可个人觉得,电影版并没有将原著的细致表现出来。下面还是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一些想法吧。

可恨之人定有可怜之处,希斯克利夫的残忍暴虐只是被畸形社会的现实给扭曲,在我看来,也许是过早的被抛弃,所以对于爱这个名词这个动词,他很难去抓住,因为害怕这个动名词的稍纵即逝,对于凯茜的消失他才会如此痛苦,当身体与精神上承受的苦楚到一定的点,突然的爆发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我才疏学浅,人生的经验与体会不足,无法深刻完全理解他暴虐残忍的爱情与人性。

在本书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哈里顿,也许他不是和善的,也不具有绅士风度,是一个没有教养的没有文化发音也不准的乡下娃,但人总是会过多的去在意事物中潜移默化向好的一面发展的人或事,我就是喜欢他对凯瑟琳的嘲笑感到羞耻,又期待博得她的赞许,这就是他追求上进的最初动机。人不都是这样吗?为了吸引在意之人的目光与肯定而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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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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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暑假期间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应该是在大约1847年左右,至今家喻户晓,世界文坛的勃朗特三姐妹中,年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和二姐艾米莉·勃朗特同时推出了各自不同寻常的小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亲姐妹的杰作问世之后,命运却大相径庭。《简·爱》立刻受到热情地欢呼,是作者在一夜间留名于发展迅速的英国文坛,而《呼啸山庄》一开始就遭到评论界猛烈谴责。‘这部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应改名为《枯萎山庄》’

将近半个世纪,《呼啸山庄》一直不为世人所理解,除了个别有见地的评论家外,一致认为小说的作者比起她姐姐夏洛蒂来说,差的太过于远。就连夏洛蒂本人对于艾米莉的非凡天才也不能说已有充分理解,1850年,在艾米莉依旧带着不被理解的寡言去世之时,她为妹妹辩护,语气中,仍略带歉意。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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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了解卢梭,不读他的《爱弥儿》是不会深刻理解他的教育理念的。这本书1972年就发表了,在七几年的中国教育在做什么?即使在现在的中国,提倡素质教育这么久了,提出以人为本这么长时间了,却在实际中仍很难做到顺乎天性,让人的本性避免受社会偏见和恶习的影响而得到自然的发展。

卢梭提倡的自然教育,让我很有感想。他不赞同对孩子进行超出其年龄接受能力的教育,在我们现在的教育中,很多家长也知道看书充电了,大家生完孩子,甚至孩子还没有出声呢,就开始研究教育的问题,这是个好现象,如果人人都能这样的话,我似乎看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可是很多人是很盲目的,他们不了解孩子目前的年龄应该能接受多少,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是神童,甚至真的把自己的看成了神童,他们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今年13岁考长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的那个男孩,于是“背古诗”、“认汉字”、“学英语”、“学钢琴”……这一切计划都给孩子制定好了,并且是提早叫孩子去学习,这是不科学的,让一个2、3岁的孩子去学钢琴,相信这个孩子不会成为朗朗,反而会扼杀了孩子的兴趣,在这一点上,我很同意卢梭的观点,让孩子学习不代表让他提早学不该学的东西。和这些比起来,“学吃饭”、“学生活”、“学与人交流”似乎更重要。

卢梭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不去过那种依高官厚禄的寄生生活,不受权贵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权利,人人平等,互助互爱。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小学生班级内的现象:很多孩子不比学习,比谁的书包是名牌,比谁用的杯子最高级,比谁家有效汽车接送……班级内部的关系有的也不够和谐、平等、互助:同桌没有带水彩笔,却不愿意借给他,别的同学因为说了自己几句不好听的话,自己就大发雷霆,要求家长来学校为其撑腰……这些不好习惯需要我们教师、家长、社会共同去引导纠正。

卢梭认为,只有经过这些博爱、平等、自由的教育,才能使儿童的心灵免受宗教偏见的扼杀,及早地养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体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习惯。待他长到成年时,他就会善于选择一个良好的制度,在没有奴役的情况下,经营一小块土地或一个作坊,谋求自己的幸福。卢梭的`这些教育思想,虽然很朴实,但是却是我们教育者一直追求的理想境界,所以在1972的法国,卢梭的思想对于当时的封建专制教育和宗教教规无疑是有力的批判,对于启发第三等级特别是资产阶级起来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具有相当大的鼓舞力量。

此时,我也想到了一些小的建议:家长、老师可以组织孩子拿出自己的零花钱去市场批发一些圆珠笔、小饰品,让孩子在闹市中心区义卖,换来的钱去捐给需要的人们,如果孩子比较小,家长可以在孩子后面偷偷的看着、支持。这样不仅培养孩子的爱心,还能培养孩子的经济头脑,锻炼他们的能力,岂不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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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读《爱弥儿》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有一种冲动——恨不得把所有关于具体教育内容的东西用笔划出来。它所宣扬的自然的教育是那么的符合自然的天性!可是越划越觉得不对劲,读完上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反驳他对爱弥儿的教育了。甚至于读下卷的时候,我发现卢梭一直在干预爱弥儿,而不是指引。

他选择的教育对象我也有一些疑问:

他所教育的爱弥儿,不是针对所有的人,原因是“穷人是不需要受么教育的,他的环境的教育是强迫的,他不可能受其他的教育。”他的学生爱弥儿必须是来自于温带的土地富饶的地方,家里富有,但却是个孤儿,而且只服从于“我”,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我搞不懂,他为什么一定要让爱弥儿是个孤儿?父爱和母爱不是十分重要的么?如果不能有父母的话,他还不如去孤儿院领一个回来教呢!哪一个富人,或者哪一个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只听从别人的话呢?

他说爱弥儿就是一个普通人,他要教的也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这样人们才能比较他所教的孩子和社会上其他的方式教出来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爱弥儿的普通也就是在一定意义上的普通。既然他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一个资产阶级新人,他的教育必定会带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在此不必多说。

他主张教育的环境在乡下。乡下清新的空气、质朴的人们、与大自然的亲近……都是实施教育的有利条件,的确。可是乡下也会有一些弊端,比如孤陋寡闻,但这和法国当时城市的污秽和混乱相比要好得多。

《爱弥儿》卢梭的著作之一,这是卢梭关于教育的论述的著作。书中作者通过一个虚拟的人物“爱弥儿”来表达作者对教育方方面面的看法。

书中作者是爱弥儿的导师,爱弥儿出生在富贵家庭,但是他是孤儿,从小就用导师带。这样作者就可以充分的利用他自己的教育思想来培养爱弥儿。作者从爱弥儿的出生到以后的成家立业,其中每个阶段的指导和教育都是用他自己那套独特的教育方法,他强调根据自然的法则来培养教育儿童。

他主张根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对儿童进行不同的教育和锻炼。他觉得应该根据儿童的自然本性进行教育,教育应该是适应儿童自然发展的准则。让儿童在游戏中学到有用的东西,让儿童在劳动中了解劳动的光荣和神圣,他强调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学到知识,而不是只凭书本。

《爱弥儿》这本书里面详细的阐述了卢梭关于教育的看法,从婴儿到成年各个阶段的教育都分别举例说明。其中很多教育方法和教育原理对我们现在的教育还是有很深影响的,如,我们要不能溺爱儿童,让他们在受到小挫折小伤害之后,明白什么是幸福快乐;我们教给儿童的不是知识,而是教他们如何在需要时去火的知识;老师教学过程中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而是让学生明白学习那知识的实用性,让学生自己主动去探索理解,最终掌握。

因为内容好多,很多都很好,嘻嘻,所以还是要自己看得好啊!!我只是随便写写,发泄发泄而已!

⬣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

本次假期中,我有幸初读了卢梭的名著《爱弥儿》,书中阐述的教育观点,让我深受启发。

《爱弥儿》一书是卢梭通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本书共分五卷。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能自然发展。在第二卷中,他认为两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智力方面还处于睡眠时期,缺乏思维能力,因此主张对这一时期的儿童进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认为十二至十五岁的少年由于通过感官的感受,已经具有一些经验,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认为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年开始进入社会,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认为男女青年由于自然发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论述对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卢梭提出的按年龄特征分阶段进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无疑是个重大的进步,它对后来资产阶级教育学的发展,特别是对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极可贵的启示。但是应该指出,这种分期以及把体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开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学的。

卢梭在《爱弥儿》中阐述教育的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他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反对抽象的死啃书本。这对现在的中小学教育体制也也是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的。另外他所主张的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的“儿童中心论”,充分体现了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读完这本著作,我觉得在我们平时的教育中,不够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足够重视对少年儿童思想情操的'陶冶,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自主性和个体差异性。

“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段时间,也正好使他慢慢养成持久地注意同一个事物的习惯。”这正提醒了我们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要注意调动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才能热爱学习,主动地去学习。就拿孩子的学电脑来说吧,如果孩子不喜欢应用计算机,就是教给他再多的操作方法,我想也是枉然。那怎样才能培养孩子的对事物的或学问的兴趣呢?我认为应该保持孩子对事物或学问的好奇心和孩子在学习时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一个教师!啊,是多么高尚的人!……事实上,为了要造就一个人,他本人就应当是做父亲的或者是更有教养的人。”卢梭的这种想法时时提醒我们注意,我是一个从事着高尚职业的人!我们在从事教育工作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主体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

⬣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

“一个好教师应该具有哪些品质,人们对这个问题是讨论了很多的。我所要求的头一个品质是:他绝不做一个可以出卖的人。”

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一本书,这次有幸在林老师的介绍下接触了《爱弥儿》这部伟大的著作,我很欣慰。通过阅读卢梭的《爱弥儿》,我对这本书产生很大的感触,这本书详细的阐述了卢梭对人的教育的观点,让即将成为幼师的我受益匪浅。

下面是我对于此书的一些阅读感悟,与大家共同体会。

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出:“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所以,问题不在于防他老去,而在于教他如何生活。……生活得最有意义的人,并不就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我很赞同卢梭的观点,在当今的社会,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孩子犹如父母掌心的宝,他们把造成孩子伤害的一切都拒之千里,不让孩子从事有危险,但对孩子的将来有利的事情和活动,孩子被禁锢在安全无恙的环境中,孩子不能经受应有的锻炼和适应,这样孩子虽然没有暂时的灾难和危险,但是孩子却缺乏了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就像没有战胜过任何疾病的孩子不会强壮一样。有的时候我们应该换一种方式思考问题,如:在冬天,我们不用把孩子关在家里以防他感冒,而应该教育他多参加户外活动,学会热时脱衣,冷时加衣。孩子成人以后必将走向社会,必将遇到他想不到的危险和困难。因此,如果把孩子培养成温室里的花草,就等于害了孩子,违反了正常的自然法则。虽然父母的用心是良苦的,但是却造成了危害孩子的后果。例如:两个同样大的孩子在学走路,一个孩子的父母很放手,摔倒了,让他自己爬起来再走;另一个孩子的父母小心翼翼的护着孩子,生怕他摔倒了,或干脆用带子绑住孩子的腰,拴着走。哪一个孩子先学会走路呢?我想每个人都会知道答案。给别人金子,不如教他点石成金的方法。如何生活才是我们需要教育的,活着只是一种状态,要想活得有意义,就要自己用心去感悟。如果一个人无聊的活着,即便活了一千岁也不会觉得有意义。为什么有的人一鸣惊人,逝世后仍被后人念念不忘?为什么有的人消极低迷,最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人世,却没能留下任何足迹?人生要活得怎样,丰富还是无趣,就要看自己选择怎样的生活了。

在我实习中,我们班有个小朋友刚来园时,一天到晚总是哭,午睡还经常尿床,也不会穿衣服,自理能力很是不好。原来孩子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自己穿过衣服,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大小便也是大人们经常提醒及时帮助解决的。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了条件反射,更不用说自己解决了。

我深深的感受到,对孩子的早期教育会无形地影响他的一生,而家庭环境是很重要的因素。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不要对孩子百依百顺,要培养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自己解决,锻炼孩子们独立生活的能力,还要适当地让孩子经受挫折,培养他们

克服困难和团结互助的精神,并使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果处处对孩子呵护有加,他们永远不会独立成长,更不会在未来的社会中立足。

在卢梭的《爱弥儿》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成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段时间,也正好使他慢慢养成持久地注意同一个事物的习惯。”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没有兴趣就不会有动力。因此,兴趣是前提。就拿孩子的学电脑来说吧,如果孩子不喜欢计算机,就是交给他再多的操作方法,我想也是没用的。

现在有许多的幼儿园就是这样,老师只顾一味的教,而并没有在意孩子的兴趣所在。我曾听过一节“沉浮”的科学活动课,在整节课中,幼儿只是按照老师的要求把瓶子放进水中,而他们根本没有自己选择操作材料和操作方式的.机会。卢梭称“寓教于乐”是教育的最高境界,这一观点在幼儿园教育中仍占有重要地位,而这节课中教师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让幼儿自由探索,只是一味地给孩子们灌输科学知识,没有让幼儿的精神生活得到丰富。

记得在我曾经去过的幼儿园,我们的主班老师很注重幼儿学习兴趣的培养,每天晨间谈话时,都从孩子们感兴趣的事物出发,如:奥特曼,汽车,飞机,孙悟空等,以一种宽松的氛围和孩子们讲这些事物。有一阵孩子们对奥特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出现很多奥特曼打怪兽的动作,于是老师和孩子们讲奥特曼星球的故事,告诉孩子们我们生活的地球上并没有奥特曼和怪兽,老师、爸爸、妈妈之所以让我们小朋友看这部动画片是让我们小朋友知道:保护好人,和坏人做斗争。通过这样的谈话,孩子对老师非常的崇拜,以为老师知道很多奥特曼星球的故事,不但培养了幼儿的学习兴趣,还教育了幼儿基本的道理。我认为这个老师的教育会很成功。

每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思想,教育孩子要尊重孩子的意愿,教给孩子正确的方法,鼓励孩子大胆提出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观点,我们不期望他们能够学会多少东西,掌握多少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兴趣和引导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会他们如何学习,让他们在玩中学,让幼儿学会自主学习。只有让孩子对学习的内容感兴趣并觉得具有挑战性,才能使他们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使他们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让幼儿在学习中逐渐发现学习的规律和学习的乐趣,从而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然书中的许多观点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支持的,但是书中部分内容在现在看来有些过于狭隘。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自然主义,他反复说过,富人家的孩子受到了太多来自于成人或生长环境中出现的其他人的影响,卢梭认为穷人可以自然成长而富人却不能。我认为他把穷孩子的成长过程看得过于简单了,无论穷孩子还是富孩子他们的成长中都会受到来自于各个方面的影响,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都在创造更多的条件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因为我们不能不顾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让儿童任性发展,我们应该把教育作为桥梁,把儿童引向社会,培养人才的重任不只是降到教育工作者的身上,还需要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我觉得这本书教给我的不仅仅是怎样教育孩子,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对亲人、对生活、对事业有价值的有热情的真正意义上的人。

最后,我想以卢梭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我们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我们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时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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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原野的鲜花,点缀著我们如画的童年;理想是导航的灯塔,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理想是促人飞上蓝天的翅膀……

每个人都有理想,每个人都希望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著。我,也有一个理想。但我的理想离我是那麽的遥远,仿佛是天上的晨星,那麽的遥不可及。

我想当一名钢琴家。音乐就是我的梦想。我从小就学钢琴,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了。每当看到电视上的钢琴家为人们营造各种气氛,为人们带来心灵的享受,我就羡慕不已。我多希望在台上尽情演奏的人是我啊!于是,我每天都认真练琴,每天都用心、用情地去练好每一首曲子。就这样,我的技法越来越熟练,对音乐越来越敏感。如今,每当我听见从我指尖下奏出的音符是那麽的流畅,那麽的悦耳,我就倍感欣慰,越发努力地练琴。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离我的理想还很遥远,我必须更努力地奋斗,才能实现我的理想。

每一次成功的背后,都要付出辛酸与汗水。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一定充满了坎坷与挫折。只要伱勇敢地击退他,伱才能离伱的理想更近些。即使它是那麽的遥不可及,就好像天上的晨星。但我始终相信一条公式——努力+奋斗=成功,终有一天,我会登上成功的宝座。

⬣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

每个人的理想都不一样,有的人想当医生,有的人想当警察,不管是什么理想,都可以让我们充满前进的动力,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董事长,成为有钱人。

如果我成为了有钱人,我要在贫困的山区里盖一座最好的学校,请最好的老师,用最好的设施。我经常在手机上看见吃不饱、穿不暖、更上不了学的孩子,他们渴望学习,却又被迫于艰苦生活的无奈。我要让它们到我盖的学校里学习,让他们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多学习知识,以后成为有用的人,改变艰苦生活的现状。

如果我成为了有钱人,我要为老人们盖一座养老院,让老人们在里面安享晚年,让老人体会到像家一样的温暖,让老人们天天都开心。不过,老人们最需要的还是子女的关爱,养老院只能给予他们生活上的需求。

如果我成为了有钱人,我要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为光秃秃的山种上绿树,请人把四处乱丢的垃圾处理掉,给对环保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嘉奖,给环保事业捐助经费,只要有用得到我的地方,我一定会尽力做到。

如果我成为了有钱人,一定不会乱花钱,把钱用在有用的地方,为社会贡献出我薄弱的力量,成为一个好人。

也许,想象不可能一定会成为现实,可是,我会为我的理想努力奋斗,努力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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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犹如一颗颗鱼卵孕育在自己纯洁的心中,而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室内设计师。

室内设计师虽然没有教师的高尚,没有医生的伟大,更没有军人们为国家抛头颅、撒热血的英勇无畏,但是他却能给予人们享受美丽环境的乐趣。我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各种各样的装修类节目,见识到许许多多出色的设计师,他们的想法是那样别出心裁,他们的那双手更像是蕴含着巨大的神力,似乎有点石成金的本领呢!还能感受到无数家庭见到自己的小家焕然一新时的激动与兴奋、满足与喜悦。瞧!是室内设计师赐予我们好的生活环境,是室内设计师为我们搭筑起了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梯,所以室内设计师便成了我的理想。

理想,是一个目标,是让自己活下去的原动力,而我更应该学会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数学,让我的设计布局更加合理;学好语文,让我的作品洋溢着诗情画意,给人以脱离城市喧嚣的惬意与享受;还要学好英语,希望我的设计可以漂洋过海,让外国人也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古朴与典雅。更应该认真对待美术,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要用心画好每一张画,不论人、景、物,每一笔、每一划我都要细心、细心、再细心。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绘画也是一样的,我想信只要我努力,画技终有一天能出神入化。我要将图画的美感与制图的精确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设计出无与伦比的优秀作品。

理想的卵化成了鱼儿在心中畅快地嬉戏,等着吧,在未来的某一天,它一定会飞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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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当论,牛顿发现了地球万有引力,爱迪生约12小时就发明一样东西,居里夫人发现了镭,霍金透析了黑洞……..当我打开书本时,这些字眼就像孩子一样嘣到我的脑海中,这便激起了我的理想-----做一名科学家。这个理想像一块磁铁似的紧紧吸引着我,令我心驰神往。

人没有理想是可悲的。这个理想是从我小时候就有的,那时我还小,总是问这个是谁发明的那个是谁发现的。妈妈就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回答我,我就对发明产生了兴趣。我还用马达做了一个小风扇呢!随后,我对力产生了兴趣,总爱幻想做个永动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从那时起,我便有了一个做科学家的理想。

我深深的知道,要做科学家首先要有知识,要运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我现在要多读科谱性文章与课外书。长大以后先考上清华大学,再去外国留学,这样,我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科学家。对了,科学家是要写论文的嘛,语文也得学好哟!当我实现理想时,我会更加努力去探寻科学的奥秘。

现在,我又想起了那些科学家与他们的贡献,于是我决定站在这些巨人的肩膀上实现我的理想!科学家,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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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之一。《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翁非常有名的作品之一,这时有一个非常令人感动的故事。趁着休息我又读了一遍《罗密欧与朱丽叶》。

这是一部悲剧作品,故事讲述了两个有世仇的家族,他们经常展开斗争。蒙太古的家族中有一个儿子叫做罗密欧,他非常善良,是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小伙子。他喜欢了一个不喜欢他的女孩罗瑟琳。当听说罗瑟琳要去他的仇人家去参加宴会后,他决定潜入宴会场。

而罗密欧的朋友为了让罗密欧放弃罗瑟琳,他为自己和朋友各自戴上了面具,混进了宴会场。就在这次宴会上,罗密欧被朱丽叶所吸引。罗密欧向朱丽叶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朱丽叶也对罗密欧有好感。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后来罗密欧知道了朱丽叶的身份,仍然喜欢朱丽叶。他翻进了仇人家的果园,正好听见了朱丽叶正在窗口情不自禁的呼唤罗密欧。

第二天,罗密欧去见附近修道院的神父,请代为帮忙。神父答应了罗密欧的请求,觉得这是化解两家的矛盾的一个途径。罗密欧通过朱丽叶的奶娘把朱丽叶约到了修道院,在神父的主持下结成了夫妻。这天中午,罗密欧在街上遇到了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

提伯尔特要和罗密欧决斗,罗密欧不愿决斗,但他的朋友觉得罗密欧没面子,于是他的朋友和提伯尔特决斗,结果被提伯尔特借机杀死经过多方协商,城市的统治者决定驱逐罗密欧,下令如果他敢回来就处死他。

朱丽叶很伤心,她非常爱罗密欧。罗密欧不愿离开,经过神父的.劝说他才同意暂时离开。这天晚上,他偷偷爬进了朱丽叶的卧室,度过了新婚之夜。第二天天一亮,罗密欧就不得不开始了他的流放生活。罗密欧刚一离开,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再次前来求婚。凯普莱特非常满意,命令朱丽叶下星期四就结婚。

朱丽叶去找神父想办法,神父给了她一种药,服下去后就像死了一样,但四十二小时后就会苏醒过来。神父答应她派人叫罗密欧,会很快挖开墓穴,让她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朱丽叶依计行事,在婚礼的头天晚上服了药,第二天婚礼自然就变成了葬礼。神父马上派人去通知罗密欧。

可是,罗密欧在神父的送信人到来之前已经知道了错误的消息。他在半夜来到朱丽叶的墓穴旁,杀死了阻拦他的帕里斯伯爵,掘开了墓穴,他吻了一下朱丽叶之后,就掏出随身带来的毒药一饮而尽,倒在朱丽叶身旁死去。等神父赶来时,罗密欧和帕里斯已经死了。这时,朱丽叶也醒过来了。

人越来越多,神父还没来得及顾及朱丽叶,就逃走了。朱丽叶见到死去的罗密欧,也不想独活人间,她没有找到毒药,就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两家的父母都来了,神父向他们讲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失去儿女之后,两家的父母才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从此,两家消除积怨,并在城中为罗密欧和朱丽叶各铸了一座金像。

读完《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为莎翁的文笔所折服。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一定也发生过。我从这个故事中看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对爱情的忠诚。为了爱情甘愿牺牲。这种精神令人动容。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个爱的人就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一辈子很短,爱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希望不要再发生爱情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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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是天的缘分,相知是花的语言,相恋是风的故事,相别是云的眼泪。

——题记

人的一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喜也有悲,有聚也有散,有甜也有苦。

当我读完《罗密欧与朱丽叶》时,我并没有绝得这是一个悲剧,虽然结尾两个主人翁都死了,但他们还是在一起了,再也没人会打扰他们,他们将永不分离。

蒙太古和凯普莱特是两大望族,几百年来,他们水火不容,但是,两大家族的继承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却偷偷相恋了,正因为两大家族的仇恨,导致这对恋人最终只能以死相随,但是,他们的死却让双方的父母认识到,是他们的仇恨,让上天夺去了他们心爱的孩子,这是上天的惩罚,最终两大家族握手言和,化解了几百年的仇恨。由此可见,爱情的理想仍然战胜了仇恨的力量。

也许,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尸值得的`,他们让两大家族认识到了错误,避免以后相互残杀,更多无辜的人死去,但他们又是不幸的,他们是那个时代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为什么两大家族的仇恨,要让这两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呢?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伟大的,他们是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爱情的爱情悲剧之一,说起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不禁又想起另一对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两个人——梁山伯与祝英台。他们同样是黑暗的封建制度的迫害者,正如一首歌中唱道的那样:“人间痴情迢迢不归路,不如天上比翼碟。”也许,死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我们一直都在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可又有多少人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那些完美的爱情永远只能在故事里,这个世界上,大家都忙着去争斗、去获取,却拿不出时间与自己相爱的人拥抱,最终倒在获取功名利禄的途中,雨果曾说过:“把宇宙缩减到一个人,把一个人扩张到上帝,这才是爱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经典之所以为人们流传到现在,也许就是因为他们之间的一些遗憾,

那么以后,当我们遇到某些遗憾时,请不要太难过,要吸取教训,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战斗要把各样民族划开,他跟她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拗,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但战火封锁危称也盖掩星星月亮,没阳光唯共互牵拼命地逃,盼再见到艳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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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罢,自由与情爱两词便不离耳畔——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用尽生命也要去追求的东西。

他们不怕做赎罪的羔羊,因而他们的死亡虽是生命的终结,却在道德上取得了胜利。这句话许诠释了他们一生对于自由与情爱的热忱,于我看来,他们不是一味沉溺于满腔情爱,而负了家族使命与仇怨,却是更在乎自由,关心那人的权利,等待那所谓救世主的救赎。他们是冲破封建思想的代表人,他们是另一种新兴的力量,为了自由,为了情爱,为了冲破封建桎梏,不惜以命拼挣,宁可以命相抵。她猪八戒啊!与他共同奔走离家,他也愿为她弃了家族姓氏;她愿为他假死于婚礼之上,他也愿毫不犹豫与她共赴鸿蒙。

柏拉图曾说:爱情,只有爱情,可以使人敢于为所爱之人献出生命;这一点,不但男人能做到,而且女性也能这样。许是正因如此,人们才称这部电影为悲喜剧。他们的爱是喜,热恋时的片刻欢愉令多少比翼鸟,连理枝都艳羡不已;是悲,离别的苦化成相思顽疾,使余生也辗转难安,只得饮下毒酒,以此法携手。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一刻,就是如此巧。他痛饮下毒药,预备着迎接死亡,去九泉之下寻他所爱,所候之人,却只见朱丽叶微微睁开惺忪睡眼,迟了,太迟了,他们似两条相交线,这片刻的重逢后便相距渐远,她也意冷心灰,以剑自刎,共长眠。莎士比亚留给我的`是无限遗憾,无限遐想,我不想只将它看作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我想它被赋予了极深的含义——冲破家族纷争的新的力量,追求自由恋爱。

勇敢之心令人敬,赤诚之心令人慕,热血之心令人往,只愿飞花流转繁世间,得一心人,红颜化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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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天空里,我学习并领悟了自由翱翔,当我怀揣着激情穿越到另一个世界里的时候,这是一个比购彩票中了头奖都值得庆祝的事,在书的世界里,我能够摆脱所有的束缚,做一只悠闲的无忧无虑的“期望的虫子”。

一次的不经意,让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情感小说,从而走进了莎士比亚的传世剧作里,打开了他的名剧世界,追寻情感的寄托。

“感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恋人的眼中有它净化了的火星,恋人的眼泪是它激起的波涛,它又是最智慧的疯狂,哽喉的苦味,吃不到嘴的蜜糖”翻开书的第一页你便能看到罗密欧对感情的感叹。文中的主人公不正是这段话里的传奇吗?在百般磨难下,最后能够相见,但由于消息得不灵通,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死了,因此在情感的追逐下罗密欧服毒自杀,假死的朱丽叶醒来见罗密欧已经死了也用匕首殉情了。人们常说情大于天地,或许也正是正因两人的感情融化了积有世仇的两个大家庭,最终消除了长久的仇恨。小说以杯具的形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结束却不是杯具,正因他们两个人的不一样凡响,轰轰烈烈,两大家族的恩怨也解除了,也就是意味着后代的人们能够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要随时背着“秘密法则”了!

罗密欧钟爱朱丽叶的淳朴、善良,而朱丽叶呢?她也是钟爱着那最激动、最幸运的灵魂。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长长久久就是愉悦?不,愉悦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说是消除了两家族的世怨,是更多人的.无阻挠的恋情,是伟大而神圣的名誉!造福后代的他们坚信上帝会收下这两个疲惫而激动的灵魂的,会让他们在天堂上过上愉悦安定的生活。

第二幕的第二场里写到在罗密欧的眼里,朱丽叶犹如他性命里的阳光,在他的世界里有了朱丽叶而使得鸟儿误认为黑夜已经过去而在所谓的黎明里唱歌。一场舞会造就了一对不该爱而爱的死心塌地的情侣,正是这样后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朱丽叶也悲望过,为什么他偏偏是罗密欧呢?姓名本来是毫无好处的,但是由于家族的原因……这样的绝望,这般的痛苦,但是感情是伟大的,是它让这个悲望的女孩抛开了家族的歧视,像沙子一样慢慢地沉到海底,最终依偎到罗密欧的怀里,永远的沉寂,沉寂……在热恋里的了两人连短暂的夜晚也看作是生死离别,在这对热恋中的人们,连神父的劝告也当成是“废话”,这可能就是感情的力量冲击了他们的大脑。

在第三幕的第五场,应对凯普莱特的威胁——星期四嫁给母亲的兄弟姐妹,否则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但这对于朱丽叶来说就好像是知道似的早就打好了预防针,而这不也正能衬托出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恋么,世界因爱而精彩,但为什么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这么的痛苦,憔悴。

真爱是什么?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爱恋,是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分钟,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等待着厄运的来临……

在恋人的眼里时刻犹如金梭,飞剑。在清晨的破晓时,还固执的以为那是半夜,还不肯应对现实。

在第五幕第三场里,我们不也看到了罗密欧对“失去”朱丽叶而悲哀欲绝的情形么,没有什么能比失去最爱的人而难过了吧?在罗密欧亲吻朱丽叶时,他多想把自己的灵魂取出而从嘴尖送给朱丽叶,但他不明白吗?当她醒来知道自己害死了最亲爱的人,那是怎样的情感!

朱丽叶和罗密欧并没有无辜的逝去他们留给这世界太多的思考了“瞧你们的仇恨已经收到了多大的惩罚,上天借手于感情,夺去了你们心爱的人,我为了忽视你们的争执,也已经丧失了一双亲戚,大家都受到了惩罚”应对亲王的斥责大家都面面相觑,无语…

我认为这就是本文的高潮,就是本文的主脑,是最能表现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痴情的真谛。

随着愉悦的沉沦,两人的愉悦就会是期望,在天堂,神圣的天使会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我们会祝福他们的。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上,维洛那城的人们都出来祷告,正因他们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寄托,是后人们联姻的期望,在这之后再没有了愁苦,而是无尽的阳光洒在这座小城上,那正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在笑……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悲欢离合,而谁曾见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哀怨辛酸!

不被家人祝福,没有华丽的殿堂,而这不正是人世间超脱凡情的爱恋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你也能够主宰!

你会是另一个“朱丽叶”吗?

⬣ 外国人中外名著读后感 ⬣

在红军组织里,每一驻地都有“模范队”.他们都是十二岁到十七岁的少年,其中许多人走过长征,更多的都牺牲了。这些红小鬼在这个不幸的年代,过着幸运的生活,他们相信民主,人人平等,但他们是如何在这个不幸的时代过着幸运的生活?他们不幸的是什么?幸运的又是什么?

他们生在受压迫,受奴役的战争年代。

这些红小鬼,大多数是从人口过多,不能养活自己的人家逃出来的流浪儿,有些曾做过奴隶,有些是逃亡的学徒。在许多国家,这个年龄的孩子,还在和平的年代,过着平静的生活。而他们要为了活命,被奴役,被压迫。他们自愿加入红军。有许多人参加过实际的战争,甚至是用刺刀的肉搏战。他们翻越雪山,穿过草地,在各种艰难困苦中抗争。而他们的年龄只有十几岁。

加入红军成为他们不幸命运中的幸运。

在红军里,他们有自己的生命价值。红小鬼奇迹般的找到了快乐和幸福。他们衣衫褴褛,却事事都要参加,认为自己跟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被打,被侮辱。他们吃的很饱,每人一张毯子……

斯诺笔下,帽子下的小号兵,玫瑰色的脸庞,明亮闪光的眼睛,看似一个需要温情和朋友的流浪儿,想念妈妈的孩子,却是十一岁参加红军,走过长征,当了四年红军的“老练红军”。喜欢红军的理由是:“红军给他们田地,赶走地主,收税官,放债人”“红军用自己的手替他们做鞋,缝军衣,侦察敌军。每个人家都送子弟入红军。”

红军里有无数像他一样的少年,他们在红军里当传令兵,伙夫,号兵,侦探,无线电收发员,挑水夫,宣传员,演员,马夫,看护,书记,甚至是教员!他们大多数所穿军服太大,袖子垂到膝头,上衣几乎拖到地面。一天洗三次脸,但老是肮脏不堪,他们常用衣服来揩抹,显出一副怪相。但世界依旧是他们的。

少年先锋队员,之所以喜欢红军,大概因为他们在红军里,生平第一次受到人的待遇。他们的食住像人的食住,他们认为自己跟任何人都平等,他们有自己活动的自由,有保护他们自己的组织。他们练习竞技和游戏,受着初步教育,他们获得一种简单的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口号的意义不过是帮助别人打地主和学徒的`主人。这些比在主人的工作台,一天十四小时的工作,侍奉主人要好。

在这个不幸的年代,艰苦恶劣的环境里,他们没有抱怨,却以乐观,坚忍的心态,接受了一切。还想方设法的去寻找和创造着改变命运的行动。在红军里,他们的精神是快乐的,自由的。他们的愉快和乐观,感染着大人们,为了他们的未来战斗。这些英勇的少年,是在不幸年代里找到幸福和快乐的幸运的红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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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完了一本关于红色足迹的书——《红星照耀中国》读完这本书后,我对国共内战时期的老百姓生活倍感怜悯。他们在这段时期中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此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付出的努力之大,汗水之多。从“中国国民党污蔑中国共产党人”中,我也能看出中国国民党与蒋介石的阴险狡诈。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外国记者——斯诺,他来到中国后想要一探苏维埃,中国革命地区的事实真相,并揭露了中国国民党领袖——蒋介石,他犯下的恶行以及国民党的恶意宣传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在斯诺浏览中国苏维埃的各地情况以及自己的亲身体验中得知了中国内讧及抗战的真相。其实这一切都是中国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的恶意诽谤和造谣,在他回国后,也在国内外讲述了事情的真相,让中国共产党不再蒙受不白之冤。

我同样也从斯诺所经历的事情和他的作所作所为中看出了,斯诺是一个为了追求真理而坚持不懈的人,他并没有像其他大部分的外国人那样轻信中国国民党传出的谣言,而是冒着生命危险,亲身来到中国的苏维埃一探究竟,我还能从中看出中国共产党人能吃苦耐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相信党和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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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红星照耀中国》。它描绘了第一个外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访问中国苏区的故事,并将他的所见所闻以及感受都写进了这本书。

本书用新闻来描写红军战士生活,概括了红军与白军、国民党以及日军的斗争,写出了红军战士的英勇无敌,顽强不屈,也大段引用采访中人物所说的话,将所见所闻描述得形象生动、妙趣横生。

全书先从作者前往苏区路上说起,讲了火车上一个白胡子老者对红军的偏见,加大了作者对红军的好奇与猜想。了解了更多关于红色中国的故事。后来,作者逐渐深入中国苏区内部,采访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许多大人物,了解了国际形势、了解了红军的信仰、宗旨、口号等等,了解了中国内部战争的过程以及结果。作者将这些事连起来,写成了这一部自己戏称为“乱七八糟”的书。

作者介绍了红军的经验与客观教训,那就是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来对抗残暴的日军。也写了有组织、有武装的民众、工人在革命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抗日战争就很难胜利,他们是一股不可征服的力量。

在斯诺笔下,我们见到了一个红色的战争岁月,一件件真实的事件在我们面前展开,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和平、自由、平等的“红色中国”。在书中,一个个人物,都被赋上了自己的'个性,鲜活生动。一个个“红小鬼”,一个个乐观、爱运动、爱和平的红军战士,都被描绘的栩栩如生。

红军是人民的军队。我认为:只有团结人民,发扬红色基因,为社会做贡献,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红军战士”。要紧跟革命先烈,学习红军精神,发扬两万五千里长征红色基因;学习红军的大无畏勇敢、学习红军官兵的步调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做贡献等精神;学习他们自始至终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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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书,不管走到哪里,我都要带本书看。与人交谈,我没有一个字是离开书的。书,已经成了我灵魂中不可缺少的,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有人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正好是形容我的,揭了我的“老底”。在书里,感人的文章让我潸然泪下;刺激的探秘故事让我融入其中,仿佛自已就是里面的主人公;恐怖的情节让我汗如雨下,看一会儿就向四周望望,仿佛真的会有在丧尸之类的东西会冒出来;看到童真童趣的文章,我有时会哈哈大笑,有时会疑惑不解,有时会为大人误会小孩而感到愤怒,有时会为主人公悲惨的结局而落泪。正因为这样,我才能写出一篇又一篇读后感,一篇又一篇佳作。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得不错,正因为读了这么多书,我才知道了老鼠为什么是十二生肖之首?为什么狼不可以独立生活?为什么过年要放鞭炮?不光这些,我还很听很多。

我有一句座右铭,是“不动笔墨不读书”。今年六年级,老师要求一天写一篇日记。我开始还不知道写什么,后来才发现生活中到处都可以写:清景的一次见闻,自己做过的一件好事,突然发生的惊奇的事,还有那么多“观后感”,“读后感”。什么都可以写。正因为有老师的作业,我就习惯了这种烦人的作业。每天不写就不舒服。好几次老师都不布置写日记,我心里就像万蚁啃咬一样难受。想写又不敢写!

我就是我, 我爱读书! 长大后 ,我要成为一名老师或作家,让更多的人看到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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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书,也知道怎么看书,但是有人看书却是浏览,只看故事内容,不懂得从书的深处去挖掘一些精髓,也不懂得从作者的立场出发,去看书。

要知道,黄庭坚曾说过:“三日不读,则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也就是说一个人三天不读书,那么说话就会枯燥无味,看起来也很愚笨。余秋雨也说过:“读书的最大理由是摆脱平庸。”

除了我们现在有许多爱读书的名人,在古代也有许多关于读书的小故事。下面,我为大家讲一个关于古今中外爱书成痴之人的故事。

匡衡是一个从小就爱学习的人,他在和我们年龄相仿的时候,就非常热爱读书,但是他家却很贫穷,没有灯,甚至连一根蜡烛也没有。有一天,他发现一个亮点,一看是邻居家的灯光从墙上残缺的洞口射进来的,于是匡衡又把洞凿大了一点,他每天晚上就这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每一本书。这就是著名的凿壁偷光。

当然,我也是一个书迷,每天都要看一些书虽然看的不多,但是我要一点一点的消化,就像食物吃尽了肚子里,消化完了再吃,吃完了再消化……现在的我们,家庭条件都很好,只要说买书,家长一定会毫不吝啬地买上一本。我们家就是这样,只要我愿意看,我想看,爸爸就会给我买上好几本看!因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想成为一名下笔如有神的学生。

我每天都会读一些好书,所以书香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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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本好书就是由这些黄金似的思想和那些珠玑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宝藏,其中所闪耀着的灵智是那样的令人怀念,令人珍爱,实在是人类最忠贞的良友和精神的食粮。”

提起书,我不禁想起一些经典名著,譬如:中国的四大名著,使我领悟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神韵;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令我不仅为主人公保尔的悲惨命运涕然泪下,也为他那坚贞的意志为之感动;朱自清的父亲那忙碌的《背影》;冰心奶奶含泪写成的回忆;海伦凯勒的呕心沥血之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些名著伴随着我走过了几个春夏秋冬和无数个风风雨雨的日子,解开了我心中不解的疑团,为我前进的道路指明了方向。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书是在你一生中对你最忠心,最有耐心,最可靠的朋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需要它,它都会立刻无偿的来帮助你,为你点明方向,在漆黑的前方点燃蜡烛,照亮道路。

“开卷必定有益,闭之索然无味”书带给了我快乐与充实,“无书则虚,失书则悲”我视书为精神支柱,它是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募然回首,才发现,书在我生命中竟是如此重要。是书使我了解了生命的真谛,知道了处事方法,领悟了豪杰的英雄气概,懂得了时间的重要和学习的方法……

书香伴我成长,我在书海中自由地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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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能使鬼推磨”,以前,我并不认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现在的社会,贪婪之人毕竟是少数,但是,读了《百万英镑》之后,我才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金钱至上。

马克·吐温用很幽默的语言,描写了一个美国流浪汉亨利·亚当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两兄弟,并从他们那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他成为了百万富翁。他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衣衫褴褛,打发他到角落里。当他结账时,每个人都惊呆了,一个貌似穷光蛋的外国人竟持有一百万,老板赶忙赔笑,免去了亨利的餐费,并告诉亨利,他可以无限制地来饭店赊账。

亨利的衣服破旧,于是他决定去做一套合身的衣服,服装店内营业员的态度和饭店一开始的态度如出一辙,他们给了亨利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结账时还讽刺了他。当亨利拿出那张支票,店员很不可思议,老板知道后,特意为他做了四十几套衣服。

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地变化,那一张一百万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次以外的party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不必追究,但从故事中,我们学到了很多。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拮据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舞台,相比两者,我更喜欢后者。钱是一把双刃剑,也是沼泽,如果你避开,绕道而走,就不会越陷越深,迷失了自我。

记得最近的新闻里总会出现这样的条文:某市某行政执法人员贪污受贿几百万人民币。像他们这样作为人民的领导,为了钱出卖了人格,道德和良知的人其实不在少数,这些人在没有让钱,成为自己的奴隶之前,自己已经成为了钱的奴隶。

再回头看看主人公——亨利·亚当,在他之前,不是有很多人从两个兄弟面前走过吗?为什么唯独亨利得到了这份“天上掉下来的陷饼”?是因为他诚实也很聪明,当他看到那张巨额支票的时候,他并不是在思考怎样靠这张支票生活一辈子,而是在想回去和那两个兄弟道歉。在往后的一个月里,亨利的充分展示他的聪明,他利用那张百万英镑支票赚到了二十万镑,并如期把支票原封不动地还给了那两位兄弟,还婉言拒绝了一个好职位,只是他没有想到,最后,那两个兄弟中,有一位竟成了自己的岳父。假设亨利没有一颗诚实而又善良的心,他会从一个流浪汉变成一个名义上的百万富翁,再变成真正的富翁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钱不是万能的,当钱像洪水一般源源不断地向你袭来,你只会成为钱的殉葬品。做任何事都要适度,常怀一颗满足的心,相信你会过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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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的名著《百万英镑》。这里面的“幽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讲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它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他来到住处,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纸条和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后来,饿得发昏的他去一个小饭店吃饭。他还拿了那张百万英镑让老板找钱,老板看见了这张钞票,认为他是一个百万富翁,而他自己又无能为力找钱,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请他吃饭。这可使他欣喜若狂。就这样,他后来又免费去买衣服,免费住宿,免费……总之,所有的“免费”几乎都让他占尽了!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他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随着他名声越来越大,他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在一次大型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的英国姑娘,事后他才知道,波霞就是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的女儿。一个月终于到了,原来,那位老绅士和他的哥哥打了一个赌:老绅士赌,把那张百万英镑借给一个身无分文而又非常诚实和聪明的外乡人(也就是亨利·亚当斯),认定那个人无论如何可以靠那一百万镑生活一个月,哥哥则赌他不能。最终还是弟弟赢了,亨利和波霞也成了亲,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以见得,钱对于人有多么重要!

我想:书中的'那位弟弟之所以敢打这个赌,就是因为他看透了当时的人们的爱财如命,阿谀奉承!

我不禁想为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而感叹,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但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是什么使这其中的变化如此之大?一个字,“钱”!

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社会上的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其实,我想:像亨利一样老实的人在当时又有多少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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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过一个关于百万英镑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因一场意外的变故,只身一人来到英国伦敦,他流落街头,举目无亲,穷困潦倒。

随后,作者讲述了100万英磅支票的来由——源于两个富豪的赌约:找一个非常诚实、聪明,但毫无亲友的外乡人,只给他一张100万英镑的支票,但不能兑换成现金,那么这个人的命运会怎样呢?亨利正巧就是最合适的人选,他来带伦敦的第二天,机缘巧合地站在那两个富豪的窗口,亨利被选中了,落入了两个富豪的赌约。亨利拿着100万英镑的支票,在30天内遭遇了天方夜谭般的经历,阅尽了社会的百态。

马克·吐温运用高超的写作手法,细致地描绘出故事中各种人物的性格特征。我觉得最精彩的莫过于对裁缝店老板的描写。裁缝店老板见到支票,前后判若两人。夸张的语言和动作,表现出了他瞬间被金钱所俘获的滑稽。其实书中绝大多数人物都是见钱眼开,趋炎附势。亨利正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在一分钱不花的'情况下,不仅潇洒度过了30天,还通过救助朋友的投资大赚了20万英镑。在主角声名鹊起之后,影响力和地位甚至一度超过了当时英国的贵族阶层。马克·吐温揭露了当时英国伦敦——这座国际大都市中人们疯狂的贪婪和盲目拜金的丑陋现象。一方面,在这些人眼中,金钱代表了一切,他们盲目崇拜有钱的人,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去勾结有钱人。另一方面,他们又视穷人如草芥,恨不得马上打发他们走。但最终这些人反而会被金钱玩弄,而且他们不知道很多东西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这一点在主人公亨利身上便得以证实。

我觉得主人公亨利“出淤泥而不染”,可以说是很朴实的一个人了。他才看到100万英镑的支票时,首先表现出来的是担心与焦虑,总想着第一时间把支票还给那两个富豪,当名声来临后,亨利也没有被这一切冲昏了头脑,反而一心挂念的是他兑现赌约后能否得到一个自食其力的工作。同时,亨利也用他忠诚的品格,收获了波霞小姐纯真的爱情,可以说亨利才是最大的赢家,而那些被金钱迷惑的人们则是小丑般的可悲可笑的角色。马克吐温用20万英镑的投资收益“奖赏”了亨利,象征着人间自有正义在。

《百万英镑》这部小说讲述的是100多年前,西方社会普遍的拜金主义价值观。当我们再次精读这篇故事,仍然会发现,维护正义善良的优秀品质,警惕贪婪的邪恶风气是多么重要。主人公亨利在物欲横流的伦敦社会中仍然保持美好的品质,可能正是马克吐温写这篇小说的初衷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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