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1000字 · 经读后感

经读后感

经读后感

2023-01-25

「必备」经读后感1000字合集。

如何在作品读后感中体现自己的真实情感呢?比如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就能从书中得到人生答案,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以下为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经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经读后感 篇1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短小精悍、脍炙人口的《三字经》,可谓是家喻户晓。这里面蕴含了历史、天文、地舆、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被历代人们奉为经典而不中断流传。

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小时候,天天“人之初性本善”的背《三字经》,简直可以说是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可是虽会背,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几天,我又找来这本书,细细的读了起来。读完后,我收成很大,受益匪浅,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什么说读了三字经,可以知道天下事了。

这些故事有着深刻的哲学道理,生动而有教育意义。好比“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得是孙敬和苏秦耐劳学习的事。孙敬年少好学,读书时,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打盹儿来。于是,他每次读书时都会找根绳索,绳索的一头拴在房粱上,下边这头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打盹儿时,只要头一低,绳索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会惊醒而赶走睡意。年复一年地耐劳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才,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

苏秦是洛阳人。他发愤读书,钻研兵法,每天到深夜。有时候读书读到半夜,又累又困,他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固然很疼,有时候都刺出血了,但是这样精神却来了,他接着读下去。这样用了一年多的功夫,他的知识比以前丰硕多了。孙敬和苏秦他们不用别人的督促,困了自己提醒自己让我想起一件事,整理时感到十分惭愧。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数学功课,忽然,盯上了爸爸放在书桌上的计算器。我为了赶紧写完功课,提心吊胆地拿起爸爸的计算器,可是转念一想,我现在是打基础的时候,应该按老师的要求去列竖式。听到小伙伴们在外面玩耍的欢笑声,我忍不住了,飞快的算起来。写完后,我把爸爸的计算器又放回原处。第二天,功课本发下来,我的功课全做对了。我很兴奋,同时心里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感觉。我的耳边好像回响起老师的声音:“做一件事不怕做不好,怕说谎骗人。学会了骗,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没有用的人……”我欺骗了老师,更欺骗了自己。我为了贪快,为了玩,竟犯下如斯大的错误。于是,我勇敢的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读了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我羞红了脸。他们不用别人监视,自己督促自己,而我呢?偷奸取巧,竟然用计算机完成功课。十年苦读无人识,一举成名天下知。孙敬和苏秦的耐劳为他们积累了巨大的精神财富,而他们日后的成功也恰是凭借这这些深挚的积累。所以他们的成功与他们的耐劳精神是不可分割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一定要像孙敬和苏秦学习,自己监视自己。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必需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当真读书,把握更多的文化知识。

《三字经》使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一定会把《三字经》上的知识时时刻刻都牢记在心,避免一些在糊口中和学习中不该犯的错误,自己的学习不能放松。《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锻造了它,让我们继续这些美德,发扬它吧!

经读后感 篇2

我读过良多书,有天文书,有历史书,有童话书,有漫画书等等。这些书使我丰硕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得到了良多启示,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是《三字经》这本书。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经典作品,也是我的好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起我良多的思索,让我受益匪浅。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三字经》的第一句,固然很简短,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都是很好的,没好好学习才变得和别人不一样了。“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作甚”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倘若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全无所闻,能有什么用呢?“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说的是古人在艰苦的环境里仍坚持读书,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还有“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通俗易懂的哲理,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这些经典故事,甚至还有天文、地舆、气候等天然方面的知识……《三字经》真是知识的宝库、思惟的宝库!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是最令我打动的一句话。它讲的是东汉时期,一个叫黄香的人,九岁的时候非常懂得孝敬,每当夏天,老是先把床笫扇凉了、蚊子赶跑了再请父母歇息。冬天,则自己先躺下,用体温帮父母把被窝暖热!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爸爸告诉我,这个故事讲得不仅仅是孝敬,更是爱!是亲人之间至真至纯的爱!而这个爱,是关心,是体贴,是相互的照顾和无私的奉献!

每次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都是潮湿的,由于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也想到了我对爸爸妈妈的一点一滴。为了我,爸爸妈妈老是绞尽脑汁换着花腔给我做好吃的;为了我,爸爸妈妈老是无论下雨下雪都等在学校门口接我回家;为了我,爸爸妈妈老是上了一天班还不知倦怠地陪我学习陪我玩耍……我小时候很黏人,一离开妈妈的怀抱哭闹,妈妈整夜整夜地抱着我,困极了,坐在那里睡觉!一次我高烧近40度,爸爸一会儿一会儿地给我擦酒精,帮我降温,竟一夜没有合眼!一次忽然下大雪,我由于值日,走出教室的时候天都黑了,但是妈妈一直在校门口等。看着雪人一样的妈妈,捂着妈妈冷得哆嗦的手,我忍不住眼泪啪啪直掉!爸爸妈妈是这样很爱很爱我,而我,却不知道关心爸爸妈妈。好吃的东西我老是抢着吃,很少主动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学习累了还好发脾气,妈妈老是给我洗脚而我从没给妈妈洗过一次……想到这些,想到黄香,我觉得好惭愧!真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学习、去思索、去努力做好!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天然,什么是善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我爱这本书,喜欢书里的聪明和精神。我更会在享受爱的时候,像黄香那样,真挚地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每一个人!让《三字经》伴我成长,让爱与我同行!

经读后感 篇3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启蒙教育读本,大家对它也十分认识,“人之初,性本善”,耳边仿佛回荡着几百年前,私塾里的学童正咿咿呀呀地诵读声,我就不由自主地拿起书,有滋有味地看起来。

读到“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了一块刚掘出的碧玉,经由工匠长年累月地精雕细琢,成了一件精美绝伦的玉器。人也是这样,要经由很长时间的磨炼、学习、持之以恒,才能成功。可我有时候也不能贯彻始终,有些计划实行一两个礼拜就以失败告终。有一次,我计划每次写完功课就要检查,进步准确率。开始时我还认当真真从头到尾看一遍,检查出些小问题。三四天后,就没耐心了,草草地瞟一眼,看两下,就做别的事去了。凑巧“屋漏又逢连夜雨”,有几天功课特别多,我一写完连看也不想看了,热情从沸点降到冰点。后来几天又偷懒,隔两天检查一次,最后仍是没能持之以恒。

《三字经》最后的“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值得我们去深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勤奋努力地学习,一定会获得成功,而每天玩乐、懒惰是没有益处的。我们要引认为戒,应该勉励自己努力去学习。这可以说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它告诉我们一分耕耘一分收成,不可虚度岁月,蹉跎光阴。我们是小学生,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也要学会公道安排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不要整天陷溺于游戏。学习时也要改掉懒惰的毛病,要一丝不苟、认当真真的学习,不中断地进步学习效率,不要铺张宝贵的时间。回想以前,真是惭愧。有一次,我在做一些奥数题,每一道题就像一座座迷宫,让人看得一点头绪都没有。于是,我就懊恼的丢下它们去看电视了。然而,我的脑海里却一直没有丢下那一座座迷宫,心情焦燥不安。可是,令人着迷、趣味横生的电视节目,不久就把我的思绪带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晚上,我才记起奥数题还没做,心中一阵紧张,没办法,只能挑灯奋战把它们做完了。后来,我才发现实在标题问题很收留易解答,早上却由于偷懒没有当真思索。看来真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啊!学习不就在于勤吗?要是学习不勤奋,再智慧也没用。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懒惰是我们学习中最大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要持之以恒,不中断的超越自己,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三字经》里面还有许多出色词句,值得我们深思。天天读一读,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不中断的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1000字延伸阅读

「必备」《蚀》读后感1000字合集7篇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我们经常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一篇相关的作文,将我们读完书以后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必备」《蚀》读后感1000字合集7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蚀》读后感(篇1)

方灯是和陆一截然相反的人。

自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方灯,见惯了太多的人情冷暖,人性里的阴暗和丑陋,在她面前无所遁形。

十六岁的方灯在被好色的小店老板色眯眯盯上之后,在这个中年男子试图占她便宜时,这个瘦弱却美丽的小丫头,利用老板怕老婆这一点相要挟,不仅得到了免费的酒,还免除了半个月的房租。

聪慧狡黠如方灯,自小就深谙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第一次在殡仪馆的树林里偶遇失去至亲的陆一,方灯就告诉他,不管你闭上眼睛还是睁开眼睛,事情都是会发生,害怕改变不了任何的结局,只能去面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唯有比别人坚强才能让自己活得更好。害怕和逃避改变不了什么,只会让自己更加懦弱。

十六岁的陆一从小生活在父亲精心保护好的世界里,自然是从未听说过这样的生存理论,所以从那以后,陆一就喜欢上了这个自称傅镜如的女孩。

方灯回到孤儿院之后,经常收到陆一寄给她的东西。在陆一眼里,这个眼看着将要拥有一个完整家庭的孤儿,因为自己父亲的死亡而再次回到孤儿院,是件很悲伤的事情。善良的陆一觉得方灯很可怜,尽管他自己自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也在他十六岁时因车祸离世,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觉得这个世界不好,他看到的,是比自己更需要帮助的人,并且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去帮助。

这点,跟方灯、傅镜殊,是截然不同的。

同样是遭遇了人生的不幸,方灯和傅镜殊看到的是人性里的丑陋和不堪,不再相信任何人,慢慢在命运的`漩涡里面目全非,变成了自己当初最讨厌的人。

陆一没有被改变。

在得知方灯就是陆宁海想要收养的女孩之后,陆一并没有像他继母那样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想象得很不堪——十六岁的少女与一个中年男子,确是跟容易让人猜测和遐想,而事实也正如大多数人猜想的那样——方灯为了让陆宁海帮傅镜殊做假的身份证明而引诱了对方,“养女”只是一个幌子,陆宁海第一次见到方灯,就对这个跟自己前妻面貌相似的少女产生了非分之想,继而想到收养——但却被方灯轻易一眼识破,并将之视为改变自己与傅镜殊命运的机会。

在方灯的眼里,什么都是可以利用的,只要对方愿意跟自己交易。

或许人性本来就如此吧,起码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欲望,是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狰狞可怖的另一张脸,在欲望的驱动下,谁也不知道自己最终会变成什么样的面目。

但每个人最开始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必定都是善良的,这点毋庸置疑。每个孩子都是纯真的,就像被父亲过度保护的陆一。

在这个写尽了人性阴暗和丑陋的故事里,陆一,是人性里最宝贵的纯真,直到死去也没有被改变。

《蚀》读后感(篇2)

可是上天没有给方灯这个幸福的机会,陆一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难过。我在心里责问,辛夷坞,你真残忍,你怎么舍得,让陆一这么美好的人物死,怎么舍得?

陆一死在方灯的怀里,鲜血把方灯全身染红。肇事者是苏光照——或者应该叫蓄意谋杀,虽然他也不过是想给陆一一个教训,好让他离开方灯。喝了酒的苏光照没有想到,自己的轻轻一撞,陆一会因此丧命。

第一次看到苏光照被欺负却不敢还击的时候,方灯告诉他,无论被谁欺负,都定要赢过对方,这样以后才不会被欺负。那时,苏光照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在此之后,这个本来懦弱被欺负的孤儿,因为方灯的这句话,开始在被欺负的时候反击,逐渐变成霸道强势而且冲动的人。最终,他因为别人蓄意的几句挑唆,喝了酒之后一时冲动开车撞向陆一。他想让方灯回到他的小七哥傅镜殊身边,他以为这才是方灯最好的归宿。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这个看似是为了方灯好的想法,毁了她唯一幸福的可能。

命运果真是残忍。绝望的方灯彻底崩溃。

有时候并不是你想回头,就有一条畅通无阻的路给你接着走。我想,这是方灯的命运告诉我们的真理。

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选择,然后坚持而已。但在这个坚持的途中,要想不被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和经历的事情改变,真的是太难太难。有些选择一旦错误,就永远无法回头。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坏人比好人多,甚至遇不到好人,但是不论怎样,也不是让自己变成坏人的理由。

任何的报复或者是反击,都带有恨的成分,不足以成为善。

没有人有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指责别人的资格,除非你是完美的人。而完美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是不存在的。

真正人格健全的人,是不会被身处的环境所改变的。

傅镜殊和方灯都被身处的阴暗环境变成了不再善良的人,而苏光照也从被人欺负了只知道哭的鼻涕虫,变成打架好胜的人,但是他们在得到这些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自己原本的善良和纯真。

这个代价未免太让人寒心。

说到底,不管是方灯还是傅镜殊,或者是苏光照,他们之所以被阴暗的成长环境而改变,是因为自身人格上的不完整。

在他们觉得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坏人是天经地义的时候,从本质上,他们已经与自己所憎恨的坏人无异。

本质上已经是一样,也就不具备指责和反击的资格,只是他们自己并未察觉而已。

这才是最可怕的。

本性善良的人被周围的环境变成伤害他人的坏人,自己却并不自知。这样的人,其实不光是存在于小说里,现实,往往比故事更加残忍。

《蚀》读后感(篇3)

内容简介:故事开始了吗?我看到有人死去,生与死都若即若离——每个死亡的描述似乎浪漫多于血腥。因为它们是女人讲的故事。但不要以为,这样的故事就不恐怖,不诡异。女人并不喜欢视觉刺激,但她们更喜欢引导你的想象,那种虚无缥缈的想象和神秘,无时无刻不伴随着你的阅读,你欲罢不能,最终的结局,就是倒抽一口冷气。女人有这么可怕吗?我不知道。但她们绝对是神秘而不可言喻的。

蚀骨磬香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女人写的小说,很理解女人的心理啊。其他类别的小说,不能像悬疑这样,将女人的内心反映得这样洞彻,洞彻得近乎残酷了。毫不掩饰的黑暗、欲望和哀伤,让人心悸,但是所有这一切的源头,却又是源于女人对男人、对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极度的爱与珍惜。可怜可敬的女人们……看悬疑把自己看哭了。

蚀骨磬香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要打5分,平时在家带孩子,感觉都跟世界失去了联系,除了给孩子买的书之外,阅读兴趣都缺缺的。但是在朋友推荐了这基本悬疑集之后,连我这种平时不关注悬疑的人,也觉得非常好,很符合我的口味,真的是调剂生活的好书!喜欢天涯莲蓬鬼话版的,应该读读这几本,实在很精彩,都是中短篇,有经典的,也有新创的。关键是作者都是大牛啊,厉害,好看!

《蚀》读后感(篇4)

《蚀》[爱心]

1.慧女士(周定慧)和静女士(章),说了很多悄悄话,关于上海和乡村的争辩以及两性关系的揭秘。

2.慧女士是从外国回来的,但是没有工作,家里人不理解她,她想搬来和静女士住,那天静女士没有等来她,却等来抱素,这个男生是班里她的绯闻男友,他特别享受被其它同学误会的感觉。

3.慧女士和静女士以及抱素三人去影院看《罪与罚》,抱素此时觉得自己更加喜欢慧女士,三个人关于罪与罚争论了很多

4.慧女士和抱素看完电影在公园里亲吻,后来慧女士想起这件事,觉得抱素不过是自己的万物,但抱素却是真的动心了

5.抱素想办法打听慧女士的过去,先问了李克,又打算问方女士。

6.慧女士搬走了,抱素来告诉静女士这一切,他知道了慧女士的历史,此时静女士竟对抱素有了感觉,她主动拉了抱素的手,失去了自己的处女身。

7.静女士偶然翻开抱素留下的书,才知道他是花花公子,而且是密探,她觉得人生都暗淡了。

8.为了躲避抱素,她在医院休养,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在过去和未来的纠结中,她最终选择了大家一起去前线。

9.静女士参加誓师典礼,遇到了慧女士

10.静女士断断续续换了好几份工作,总觉得很无聊,后来慧女士请她吃饭,有很多男生。

11.王诗陶打算去找东方明,静和慧很伤心,最后慧和王诗陶帮静在医院找了个工作

12.静照顾伤员猛惟力,心生情愫

13.静和猛惟力正式恋爱,去爬庐山

14.猛惟力要去打仗了,纠结来纠结去,在王诗陶来找静之后,三人决定,让猛惟力走

15.胡国光是绅士,他怕共产,找张铁嘴算命,吉兆。王荣昌来找他,他更觉得委员的事儿胸有成竹

16.一开始听说委员内定,他担心,后来通过拉票,他当选,但是当场有人反对,他当委员的事儿需要调查,他怕查,陷入担心。

17.胡国光和陆慕游去找方罗兰帮忙,但是无功而返。

18.方罗兰和妻子谈论年轻的故事,因此心里对于其它女子的幻想就停住了,他并没有让胡国光当委员,也没有揭发他的恶行。

19.方罗兰的妻子疑心病很重,怀疑他喜欢别人,此时他也因为店员风潮犯愁,胡国光替陆慕游写宣言,暗中批斗了他,最后他带妻子出去逛,心情反倒好了。

20.店员风潮没结束,胡国光偶然机会洗白自己,竟喊起了打倒劣绅的口号,各路人马在为风潮犯愁的同时,都沉迷于孙舞阳的美色。

21.陆慕游得了小寡妇钱素贞,找胡国光商量怎样安排比较妥当

22.农村造反,共“女子”,最后出台政策,解放妇女,钱素贞不但和陆慕游相好,此时和胡国光也有猫腻

23.方罗兰和妻子因为孙舞阳,闹离婚,最后妻子还得心软了,俩人又和好了

24.各种动乱又开始了,胡国光想当县长,又在动歪心思

25.以方罗兰为代表和以胡国光为代表的两党开始互掐,形式严峻,妇女多被残害,很多人逃走

26.方罗兰和妻子暂时躲到尼姑庵,孙舞阳也来了,方太太看到他俩在一起,觉得天崩地裂

27.以曼青和仲昭见面为开头,他们参加了同学会,虽然只过去了一年,但是变化很大

28.王仲昭在心上人陆俊卿的鼓励下,决心把报纸第四版弄好,却总不尽人意,在去舞厅找材料时,被章秋柳迷住

29.史循想自杀,最后没成,这一部分讲了他和章秋柳的故事

30.王仲昭的第四版办得越来越好,但是总编辑又波冷水,让他风格严肃一点,他从女朋友那儿得来的自信又灰飞烟灭了,此时,章秋柳和龙飞的花花趣事也让龙飞痛不欲生。

31.曼青在学校开一个小型的研讨会,向仲昭介绍他的女朋友朱近如,这天章秋柳也来了,朱近如吃醋,也加速了曼青向朱表达爱意,俩人关系确认了。

32.章秋柳去看王诗陶,她的男朋友东方明死了,但是她肚子里有了宝宝。此时曹志方向章秋柳表达爱意,让章秋柳绝望的是,曹志方竟然不为自己的美色所动。

33.仲昭打算订婚了,曼青和朱近如也要结婚了,赶在这俩件喜事之前的是章秋柳和史循结婚,没想到史循突然发病,最可悲的是王诗陶,为了自己的宝宝,现在竟然做起嫖娼的工作来

34.曼青婚后发现和妻子三观不合,几近崩溃,史循去世,章秋柳染上梅毒,住院了,就连原本最有期待的仲昭,也知道自己的未婚妻伤了面颊,甚危!

《蚀》读后感(篇5)

昨天我写了法国电影《蚀》,L'Eclisse观后感。

数年前我写不出这样与众不同的观感。写这样的观感一般要查阅一些别人写的文字,看看别人写什么,尤其是电影界的权威评论家。

如今我不会如此,觉得没有必要。我要发掘我自己的真实感受,很个人的感触,越是与众不同才越有价值。

电影如此,音乐也如此。

可以讲几乎一生有个错觉,总觉得要让自己的想法融入主流。自从迷恋上量子物理后我明白,要真实地写出自己的感受,哪怕和权威大相庭径。

一个真正的艺术大师创作时是怎么想的,谁也无法证实,即使大师本人也难以说清楚,如果能说清楚,那就不是杰作,堕落为平庸。类似于量子论中的观察造成波函数(信息)坍缩成具体表象。灵光乍现,一种很个人的迷离朦胧感觉闪现掠过,文如泉涌,心中的旋律自由流淌。

这样乍现的类似音乐的感觉极大多数人都会有,只是不善于表达。如能以文字表述,就是作家,如果能以艺术形式表现,就是大师级的作品诞生了。

纯艺术表述的是一种特殊的状态,很难用具体语汇描述。描述了一定不是这个状态,只能感悟,意会。这是人类语言的局限所致,无法表述那种既是又不是的`状态。

电影的画面是美的,所谓的美是学术定义,也就是协调,顺眼。给人的感觉是画中蕴含的内容,而这内容又是无法言说的,任何的描述,只要描述了,感觉一定是不完全对。

电影开头的无对白的分离,但电影大师意识流依存;绝不是杂乱的画面拼凑,大师的意识引导你。尽管说不出缘由,但能被吸引,就是被艺术感染。

女人对男人的诱惑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又不是女人的刻意勾引。说是无心勾引,似乎也不完全如此。描述成刻意行为,就是低俗。

股票所的众生相个个生动无比。透过现象似乎和草原上的群狮争夺猎物无异。

然而这一切均是色彩,褪尽铅华,又和麦克追逐雌狗无异,只是生命体存在的层级不同而不同。

《蚀》读后感(篇6)

陆一,男,辛夷坞新作《蚀心者》里的人物,深爱女主方灯,最后得到方灯的真心。

小说的结局,陆一死于一场车祸,方灯因此彻底崩溃,后跳楼未遂,下半身残疾,精神失常。

虽然在这个故事里,陆一出场的次数并不多,但应是男二号。

这部号称酝酿了五年的风格之作,辛夷坞说,这是她写得最好的小说,没有之一。我对这些明显带有宣传性质的词语没有多大的兴趣,没有因此而抱着很大的期待去看这部作品,通篇读完,也没有失望。

相比之前的青春系列,《蚀心者》不论从故事背景、情节安排、人物刻画还是结构的设置,以及文字的精致度上来说,确实是有进步的,但若说这部作品跟辛夷坞以往作品最大的不同,我认为是陆一这个人物的设定。

陆一比方灯大一个月,心理年龄却远比对方小很多。用陆一父亲陆宁海的话说,十六岁的方灯就已经像是活了几辈子的人,而到了三十岁的陆一,却依然单纯得像个孩子。

陆一见到喜欢的女孩子会脸红。因为父母都死于车祸,他不敢开车,外出都是步行。但是似乎天生缺少方向感,经常会迷路。

陆一喜欢方灯,在她住的同一栋楼买了房子,他时常到方灯开的布艺店买东西,但从不主动找她说一句话。每次买东西时店员不管介绍什么他都说可以,于是被方灯的店员谢桔年笑称为“都可以先生”。

连谢桔年都察觉到陆一对方灯的用情至深,但若不是方灯为了拿到陆宁海遗物里,那份关乎到傅镜殊身世秘密的鉴定结果,而主动去接近他的话,陆一没有想过去打扰方灯的生活。

深爱一个人,只静静地守护在她身边,因为知道对方不会喜欢自己,而从不奢望拥有。这样的陆一让方灯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不仅是方灯,陆一身边的很多人都觉得他跟所有人都不同。生活简单,思想单纯,无欲无求的陆一,在他们眼里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

陆一确是独特的,不光在这个小说里。

现实生活中的人,哪一个不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努力,或者千方百计,甚至是不择手段。

所谓故事和人生,不外乎追求、得到、失去、悔恨和遗憾,或悲或喜,各种情节交织,成为精彩纷呈的人间。

在世人的眼中,没有欲求,人生未免索然无味。

只是世人没有看透的是,不管得到了什么,最后的结果都是会失去的。花开得再鲜艳,也无法避免凋谢的结果。所以得到和得不到其实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不同的,只是心里的欲望是否得到满足罢了。

说到底,很多时候,为了得到某个东西而费尽心力,甚至付出血泪的代价,可能只是在为难自己,不肯放过自己。

放下欲念,其实也就是放过了自己。

放下两个字,看似简单,实则很难。而对陆一来说,从来没有想过得到,所以也就无所谓放下。

《蚀》读后感(篇7)

在傅镜殊给方灯讲的故事里,小野狐为了让院子里的石狐活过来,而把自己的心给了对方,但是有了生命的石狐最后却耐不住寂寞抛弃了小野狐,留下小野狐守着荒凉的院子,孤苦伶仃。

之于方灯,傅镜殊就是那只石狐。

为了帮助傅镜殊改变命运,方灯可谓倾尽所有,甚至不惜以色相为代价,去笼络傅镜殊生意上的合作人。聪明的方灯用自己的美丽成就了傅镜殊,让他从身份不明的孤儿,成为马来西亚巨富家族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得到傅家继承人身份的傅镜殊,最后却舍不得抛弃自己得到的一切与方灯在一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爱方灯。对方灯来说,无疑是极其悲哀的。

方灯爱傅镜殊,倾尽所有,也不过只是想得到傅镜殊的一颗心,即便是不能像世间寻常男女那般长相厮守,但只要傅镜殊爱她,也就足够。但是迷失在财富和地位里的傅镜殊,最后却连自己是否爱方灯也不知道。

两个曾经一起历经千辛万苦的人,最后连对方也不敢相信。

在方灯得知自己被傅镜殊监视之后,她对傅镜殊的感情走到了尽头。

傅镜殊迷失在了财富和地位的漩涡里。用他自己的话说,方灯给他的那个身份就是根绳索,将他从命运的最底层,拉到了人生的顶端,但眼前的景物越是繁华,他心里就越害怕失去。他怕那根绳索一旦断裂,摔下去就是粉身碎骨。

为了保护好自己的绳索,善良的傅镜殊变得城府,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变成他自己原本最痛恨的人。

这些变化都不是他的本愿,但他无能为力,只能被那根无形的绳索牵着走。

方灯的绳索是她对傅镜殊的爱。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了傅镜殊付出所有,不求回报,但当她看到傅镜殊在他们曾经相互陪伴的傅家老宅,与另一个女子低头耳语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并没有原本想象中的那么高尚。

她害怕失去,她放不下。她发现自己变成了那只可怜的小野狐,被丢弃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孤苦伶仃,她的心被石狐掏走了,没有心的她痛苦不堪。

所以在方灯的眼里,对陆一不求回报的爱是不信的。

越是爱,当失去之后,痛苦越甚。

当陆一得知方灯接近自己,是为了得到那张亲子鉴定之后,他反而舒了口气。原本,对于方灯突然的主动接近,陆一觉得不可思议,他从来都知道,方灯是不可能会喜欢他。他知道方灯是有目的,但是又不知道方灯想在自己身上得到什么。而当他得知方灯想要的仅仅是那份对自己来说毫无用处的资料的时候,他觉得很高兴。能够给于对方想要的东西,但是又不会伤害到自己,无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这是陆一的想法。

当他没有提任何要求,就把那份资料给了方灯时,方灯觉得不可思议。任谁也不愿意相信,当一个人知道了另一个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接近自己,还会心甘情愿将对方想要的东西双手奉上,并且不求任何的回报。

面对方灯的质疑,陆一说,如果非要提要求的话,那么就希望方灯以后假装他们还是朋友,见面的时候可以说几句话,仅此而已。

方灯由最开始的极度不信,转为深深的感动。

方灯告诉过陆一那个狐狸的故事,陆一听到之后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我不喜欢,太悲惨了,如果是我来写结局的话,在石狐离开之后,会有一只云雀,每天来给小野狐唱歌,然后把心给了小野狐,小野狐又活了过来。

陆一就是方灯的云雀。他的善良和美好就是他给方灯唱的歌。

绝望的方灯被陆一的美好一点点温暖,开始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重新开始相信。最后她给傅镜殊发了一条“我爱过你”的短信,选择跟陆一一起远走高飞,去陆一最喜欢的芬兰,去看极昼和极夜,感受雪花在发梢融化的唯美浪漫。

不求回报,有时候却能得到最最意想不到的回报,没有任何目的的付出,才是最最纯粹的感情。

经暑假读后感1000字精选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暑假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即使是一本再简单的书籍,不同的人在读完之后都可能会有不同的心得,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我们要及时地记录下自己的想法。

经暑假读后感 篇1

《道德经》其实是一个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是修道、修德、做学问、做领导的方法论,是启发我们看问题的思考方式。所以,道德经不会使人变得更聪明,但可以开发你的大智慧。佛家讲“聪明于尘境发,究竟愚痴;智慧自本心生,终归正觉”

研究道德经其实并不难。只是研究《道德经》的人都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学术研究常识,那就是对研究对象的从大类到小类的定性化分解和结构研究——分类、归类。

比如科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物种,那么他们首先会根据这个物种的体貌、习性、饮食等明显的大特征将它与其它物种进行比较,从而将此物种归入某种大的类别,然后再按照某些小特征在大类别里面一层一层的归入更小的类别里面去,并最终实现对这个新物种的全面了解。

然而,《道德经》的研究者们往往习惯了儒家横向思考问题为主的简单逻辑方式,而不能按照整体逻辑的思考方式去思考问题。所以才导致了你前面提到的对道德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盲人摸象式的七零八散、意识形态和教条主义的文本解读。

初读道德经给我一种神秘的气氛,自古以来道德经就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圣典”对它的解读和争议也一直未停止过。曾经有人说过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然而我却认为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零一个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这是道德经最简单的一句,也是最复杂的一句。究竟什么是道,没有人能真正的说清楚,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道。有人认为道是指天道,也有人认为道是指道德,没有人能真正的说清楚,也没有谁能真正的用证据说服谁,有的只是人们自己对于道的理解罢了。

很多人都记得一句话叫做“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句道教绝世武功九阴真经的总纲。其实不然,这句话确实出自道家经典但却并非是九阴真经而是道德经。也是因为对这句话感兴趣所以在初读道德经的时候更是花了一番功夫去了解……

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写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注释上认为自然的法则,是损减有余来补充不足。人类社会世俗的作法却不然,而是损减贫穷不足来供奉富贵有余。谁能让有余来供奉天下呢?只有有道之人。

而我在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上则有不同的看法。天,人应该是按照对比参考的,天道自然的变化是已多余的部分来补充不足的地方以示公平无私,则人之道则应该集中自己的优势长处,扬长补短,人没有天那永恒的生命来做到所有的公平,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让自己变得完美无缺,正所谓人无完人,贪多嚼则不烂,人之道最重要的还是取舍和扬长避短。

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人心中也有一个“道”;每个人心中也有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道法自然,当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感到迷茫的适合,当你跟随别人的道路无路可走的时候,那么勇敢大胆地走自己的路吧,别人的人生轨道也并不一定适合你,集合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的朝着自己的道路前进也许成功并不遥远……

经暑假读后感 篇2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短小精悍、脍炙人口的《三字经》,可谓是家喻户晓。这里面蕴含了历史、天文、地理、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被历代人们奉为经典而不断流传。

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小时候,就每天“人之初性本善”的背《三字经》,简直可以说是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可是虽会背,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几天,我又找来这本书,细细的读了起来。读完后,我收获很大,受益匪浅,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什么说读了三字经,就可以知道天下事了。

这些故事有着深刻的哲学道理,生动而有教育意义。比如“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得就是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事。孙敬年少好学,读书时,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于是,他每次读书时都会找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粱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年复一年地刻苦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才,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

苏秦是洛阳人。他发愤读书,钻研兵法,天天到深夜。有时候读书读到半夜,又累又困,他就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虽然很疼,有时候都刺出血了,但是这样精神却来了,他就接着读下去。就这样用了一年多的功夫,他的知识比以前丰富多了。孙敬和苏秦他们不用别人的督促,困了自己提醒自己让我想起一件事,顿时感到十分惭愧。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数学作业,突然,盯上了爸爸放在书桌上的计算器。我为了赶快写完作业,提心吊胆地拿起爸爸的计算器,可是转念一想,我现在是打基础的时候,应该按老师的要求去列竖式。听到小伙伴们在外面玩耍的欢笑声,我忍不住了,飞快的算起来。写完后,我把爸爸的计算器又放回原处。第二天,作业本发下来,我的作业全做对了。我很高兴,同时心里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感觉。我的耳边似乎回响起老师的声音:“做一件事不怕做不好,就怕说谎骗人。学会了骗,就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没有用的人……”我欺骗了老师,更欺骗了自己。我为了贪快,为了玩,竟犯下如此大的错误。于是,我勇敢的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读了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我羞红了脸。他们不用别人监督,自己督促自己,而我呢?偷奸取巧,竟然用计算机完成作业。十年苦读无人识,一举成名天下知。孙敬和苏秦的刻苦为他们积累了巨大的精神财富,而他们日后的成功也正是凭借这这些深厚的积累。所以他们的成功与他们的刻苦精神是不可分割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一定要像孙敬和苏秦学习,自己监督自己。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就必须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认真读书,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

《三字经》使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一定会把《三字经》上的知识时时刻刻都牢记在心,避免一些在生活中和学习中不该犯的错误,自己的学习不能放松。《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铸造了它,让我们继承这些美德,发扬它吧!

经暑假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中国古书的《三字经》,其中《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黄香小时候,家中生活很艰苦。在她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黄香非常悲伤。她对父亲更加关心、照顾,尽量让父亲少操心。冬夜里,天气特别寒冷,家里连柴也不多一根,更不要说什么取暖的设备,躺在被窝里,半天仍是冰冷冰冷的,确实很难入睡。想到这里,小黄香心里很不安。为了让父亲少挨冷受冻,就走进父亲的房里,给她铺好被,然后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招呼父亲睡下。黄香用自己的孝敬之心暖了父亲的心。

看了这个故事后,有没有触动到你的心灵呢?在我们许多小读者眼里,父母似乎只是给我们“服务”的: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辅导功课……这一切在小朋友的眼中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认为这是父母必然要做的。而我们自己呢?只要享受就好,谁叫她们是父母呢?的确,父母对我们有养育的义务,同样,我们是不是也有责任和义务去回报她们呢?想想自己,是否曾经给父母煮过一次饭,泡过一碗面?为什么同样9岁黄香有这么孝顺?

看看我们生活的环境多好,煮饭,有电饭煲;热菜,有微波炉;热了,有空调、冰箱……生活条件蒸蒸日上,可我们的心灵却荒废了,长满了自私冷漠的杂草,不懂得关心别人,还认为父母的关心不够而满腹牢骚,耿耿于怀。相比之下,难道不自惭形秽?其实,只要我们一个小小的举动,一句轻轻的问候,我们的父母就心满意足了。

用心地想想父母对自己的好吧。如果这种与生俱来的爱我们都不珍惜,又怎么可能懂得珍惜其她人给你的爱?爱人,要先学会爱父母。

经暑假读后感 篇4

两千年前,一老者乘青牛西出函谷关,关令见紫气东来,是有圣人至也,遂请圣人作文,圣人留五千言,西去,隐。而今,先贤之言跨越千古传于我耳,恍惚间,窥得几分人生真谛。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的同时,我们的追求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系列的问题。一些地方为了GDP,盲目地破坏生态环境;一些官员为了金钱,以身试险贪腐;一些民众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大规模捕杀动物……这些都是现代化生活带给我们诱惑,对于生活中的种种诱惑,少私寡欲才是上上之策。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看起来困难的事情,往往是从简单的地方开始的;看起来十分宏大的工程,必然是从很小的地方下手的。我们只要持之以恒,一直去做一个个简单的步骤,不知不觉中,我们也就完成了在当初看来遥不可及的目标了。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罗蒙诺索夫也说过: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只有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才能取得成功。

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矣.知与不知是一个永恒的命题,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形容自己时的名言是: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孔子亦曾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们不难看到,古今中外但凡取得了辉煌成就的人,往往能够坦然地承认自己的无知,而那些整天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无所不知的人,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往往止步于此,难以向前迈进。要知道,每个人其实都是无知的,而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无知,才能够走向知.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此则修身养性之诀窍;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此乃为人处事之要领;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此为事业成功之前提……

五千言的《道德经》,怀通世之举,聚先贤之智。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吟之有佳,思之感意。人生如逆旅,我与《道德经》,一路为伴。

经暑假读后感 篇5

最近拜读了道德经中老子的语录:“无为而无不为”,真的是“不作为”吗?

结合围绕总厂“精益打造冷轧品牌、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工作主题,浅谈冷轧一分厂精益生产的推进。

打开百度:什么是“精益”:“精益是指用较少的资源,如人力、空间、设备、时间来进行各种操作,有效组织生产,杜绝浪费,使成本和库存最小化。”

推进精益生产是板带制造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公司上下在推进精益运营进程中的一个必要条件。以最低的成本保证物料及时加工、交付是分厂所追求的目标,符合公司降本系统化和流程高效化的工作要求,因此贯彻精益运营思想,推进精益生产,成为当下冷轧一分厂的中心任务。

推进精益生产在酸轧车间的具体体现即精心的生产操作,精准的参数控制,精益的设备维护和精细的现场管理。

推进精益生产,生产操作上必须要做到精心细致。酸轧生产对酸轧工艺过程有很高的要求,确保钢卷在酸洗、轧制过程中的表面质量良好、尺寸精度精准。对我厂来说,钢卷经历上游的高炉、转炉、精炼、连铸和热轧等多道复杂工序,经过无数人辛勤付出得来,如果因为本工序的不精心带来钢卷表面质量缺陷、尺寸精度不合要求,导致无法满足交期,这就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因此要求操作工对待钢卷要像对待自己家的家具一样去操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专注地生产好每一卷钢卷,争取做到“我不制造缺陷”。同时也要从设备上采取措施,认真对拉矫机、活套、酸槽、轧机等设备进行巡检。

推进精益生产,在工艺参数上必须做到精准无误。只有参数符合要求,生产效率才能提高,质量才能得到保证。要做到工艺参数精准,需要以MES系统、控制计划等为依托,强化作业区工艺纪律检查和技术组工艺质量督察等机制,循环监督、绩效考评机制,相互督促、相互支撑,避免差错,提高工艺命中准确率。

推进精益生产,在设备管理维护中必须要做到精益求精。酸轧的生产设备有其特殊性,由于机组运行开动率高、检修维护时间相对较少,读书笔记.设备发生故障也可能会直接影响产线生产计划的完成。因此必须完善“操作主导”的工作模式,扭转操作工只管使用不管维护保养设备的不良习惯,将操作工巡检和专业点检相结合,强化对设备运行状态的把控;将机会停机和计划检修相结合,开展预防性维修,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和质量的影响;同时加强单点课的编制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设备相关基础知识,努力实现设备“零故障”的目标。

推进精益生产,在现场管理上必须要做到精细务实。“竞争在市场,竞争力在现场!”精益的现场管理是企业追求卓越的基础。分厂要持续开展6S活动,运用目视化管理手段,为安全、高效、保质生产创造条件;要通过推进标准化工作,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创造生产有序、安全顺畅的工作环境;要主动对外协调,管理前置,优化生产计划排程,降低系统操作的复杂性;要实行计划目标值管理,刚性落实计划,提高效率。

贯彻精益运营思想,推进精益生产的关键在于人。生产现场管理就像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每一个环节出现状况都会给整个链条的传动造成影响。我们必须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全员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激发人的活力!必须培养团队作战意识,力求调动每个环节上的积极因素,在岗一分钟,干好60秒,努力为下一班次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让链条运行更加顺畅,为冷轧总厂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传递源源不竭的动力!

经暑假读后感 篇6

老子《道德经》,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千百年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从这部人类礼貌史上的智慧宝典中汲取治国安民、修身养性、立人处世的精髓。

当今社会科学发达,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越来越殷实,而精神财富却越来越贫乏,道德沦丧的现象日益严重。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踏实实工作”的呼声日益强烈。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如何去应对金钱、地位、美色的诱—惑呢我们同样能够在《道德经》这部圣典中找出答案,那就是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家庭中注重守静处世,清静自省,尽心本职!

既然我们个体十分渺小,力量十分微弱,人生十分短暂,我们何不端正心态呢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安人生坐标;净心:净处人生方向;尽心:尽展人生作为。

静心,静安人生坐标。

老子以“清静为天下正”,“清静无为”为修道之本。《道德经》十六章云:“致虚极,守静笃。”强调了致虚守静的修养。“致虚”就是要消除心灵的蔽障和理清混乱的心智活动,而后才能“守静”,透过“静”的工夫,深蓄厚养洞察力,才会“知常”,逢凶化吉。

老子之后,庄子强调少私寡欲,以静养神,这是道教静中养生的思想理念。

“静心”,才能“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静心,才不受名利得失困扰,不因进退去留而影响;静心,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到达虚静的状态,才会时刻持续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才会在社会中、生活中、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净心,净处人生方向。

“净者,不污也”,天地万物之间,洁净不染,就是“不染”。“不染”的含义很广泛,老子《道德经》十二章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意思是说五彩缤纷的世界使人眼花缭乱,各种各样的声音使人震耳欲聋,美味佳肴使人馋涎欲滴,纵横驰骋的心灵使人心态若狂,拥有贵重难得的货物使人心惊胆寒。就从视、听、味、嗅、触、物六方面形象勾划了人们因贪婪而染色、染音、染味、染心、染身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故后人云:六根清净、一尘不染。意在教人约束,收敛人们的贪欲之心。

再看老子《道德经》十三章:“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我们能够看出“宠辱若惊”的根源就在于“为吾有身”,“为吾有身”就在于人的心性不能清净如水,清澈透明,把个人看得太重,把自己的名利、地位看得太重。如果恬淡处世,致虚守静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何来“贵大患若身”呢。

由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持续清醒认识的源泉。

尽心,尽展人生作为。

人们常说:读史而明鉴,读典可明智,明智则生慧。道祖老子在《道德经》之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不是说消极而无所作为,这是对老子《道德经》的误解,老子本意是在教人遵道而行,不妄为,而有作为。只有“不妄为”才能更好地有所大作为,也就是说“不妄为”是有所作为的保证。什么是“有为”呢尽心扮好社会主角,干好本职工作,担起家庭职责,就是“有作为”。是的,在世欲纷争的当今社会中,如能尽心安心于本职的话,那他的心态肯定是时常处于静心、净心的状态,没有进入静心、净心的心境,他是收敛不了他那不安份的心的。即神不外驰,心不外思,由是说:静心、净心是尽心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提倡“百行德为先”,崇尚“身正为师,德高为范”。各行各业,各村各户都在努力提高群体的道德水准。具体来说,就是将“静心、净心、尽心”三心衍化为“六心”教育: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热心献给群众,关心献给同事,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在现代经济社会下,重读和阐释圣典《道德经》,让人们能致虚守静、净化心灵,从而尽心尽职,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工作团结,有利于家庭和睦!

经暑假读后感 篇7

《老子道德经》44章中讲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德与亡孰病?甚爱必大废,多藏必厚之。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45章中又讲到“祸莫于不知足,咎莫大于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这两段话的大概意解是:名利和身体比起来哪个更重要?身体和物质比起来那个更珍贵?得与失比起来哪个才算有害?样样都要,必然导致大废,取藏的越多,所遭的失也越多。故知足的人才能长久。

于丹在解读儒道的理论中讲了这样一句话”什麽样的学习是最好的学习?就是能改变自己的学习”我们平时经常说要培养一个良好的心态,但真正的做起来并不是很容易。我的经验就是多学习,学习就像一面镜子,通过学习来认识自己,看清自己,并且学会掌控自己。

在这个市场经济繁荣,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些差距有来自社会的,家庭的,自己的。所以,一个人要想在这种X—惑力极强的社会中快乐,平和的生存,就一定要看清自己,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你的生活空间,在你的事业中,在你的家庭中你想要的是什麽?其实老子讲的道理并不深奥,而且很实际,就看你怎样去认识。“知足不辱,知足者富”,知足,不等于不努力。而知足的人,他首先是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不会贪婪,他不会要那些自己根本够不着的东西。

就像练太极拳,大多人初衷都是为了健康身体而进入,但到后来为什麽差距会很大呢?。这就是看练拳者心理想要什么?想要达到健康,就要踏踏实实的按照拳理去练,只要你用心,你就会达到你的目地,因为你要的很实际。你要的是展示,你要的是人前的显露,可能你的心就静不下来了。表面的东西得到了,可你的拳没有静下心去练,你的功夫可能也就是表层的功夫。所以你要的东西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你一定要问自己想要什么?生活中,我想要的就是平安,健康。所以我很知足,我每天的生活就像小河的流水一样,平平静静的。因为我要的不多,好像上天都能满足我的要求。但有一点,我不风光,我不出色,可我很努力。不论是家庭,还是自己的生活安排,我都会尽心尽力去做,我要的都得到了,但不等于我停止不前。

“知足者富”知足,本身就是一个心态的体现,知足的人能静,不浮躁,所以他会用他的努力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富”这个富不是一般人眼里的富。我记的在和一个朋友聊家事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家庭生活是给自己过的,而不是给别人看的”所以这个“富”实际的意义就是自己的一种感受,而不是一种对外的炫耀。人要学会为自己活着,我说这话不是说自私,而是说人不要为别人怎样看待你而活着,否则会活的很累。

人们都知道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有一个比喻,健康是1,其他的都是0,但实际操作起来就不是那麽会事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当今社会体现的更是淋漓尽致。人要的东西太多了,到后来连自己是谁可能都不知道了。“天—怒”你要的太多了,天都怒了,所以到后来一定会受到惩罚。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甚爱必大废,多藏必厚之”之理。

看了博友的点评,我要想再上加两句。博友讲“平安是金子,健康是银子。看看我金银都有了,所以我不是应该知足,而是必须知足。

经暑假读后感 篇8

第一次接触老子的《道德经》,感觉是这个老人家的细想抽象性很高,果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我怀着对大家的敬畏大略浏览了一番《道德经》。本人自觉《道德经》的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道”。“道”孕育万物,存在于万物的发展运行中,即道是万物之母,时时有道,处处有道。第二部分是“修身处世”。老子劝诫世人放下虚无缥缈的外在事物,例如名利。以退为进,追求内心世界的平静宁和,做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三部分是“治国”。老子推崇的国家类型是“小国寡民”,希望人民的生活是“鸡犬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使人民再恢复到远古的结绳记事的自然状态。

老子的思想与众人的思想有很大的区别,在人们所普遍认为的事物规律当中看到事物的反面,。例如“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一般人都会认为,事物的数量与获得之间是成正比的,但老子确认为“少则得,多则惑”。这个道理可以在我们当下的社会生活当中发现。现在的人将金钱名声看得相当重要,金钱越多越好,名声越响亮越好。为了追逐这两者,生命可以忽视了,良心可以抛弃了。连生命都没有了,名利从何谈起,连良心都没有了,如何做人。

那些置身于光怪陆离物欲横流社会的所谓高高在上趾高气扬的人儿呀,在他们光鲜亮丽的皮囊下,是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他们空虚的灵魂在风中凌乱了。世人所认为的“多则得”虽是有积极向上的意思,但实则在追求“多”的过程中会失去更多,会迷失自我。“少则得”,在追求人生幸福的路上,不必要太多的金钱名利,适可而止,反而能觉得人生更充实。“多则惑”可以从我们生活中的选择问题解释。当生活中出现一些事情必须要让我们做选择,选择只有一个,我们不会多加考虑,而会从一而终。如果选择有多个,选择之初会多加思虑,斟酌再三。最终确定后,如果事情的发展并不如自己所料,往往会幻想着那条为选择的路,甚至会希望自己生活在为选择的路中,因此烦恼、迷惑、悔恨就滋生了。

诚然,老子的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现代也有很多人推崇他的思想,但是他的有些思想,我不怎么赞同。例如,老子说到“曲则全,枉则直”即委曲便会保全,屈枉便会伸直。而我觉得委曲不一定能全,屈枉不一定能伸直。拿我生活中的意见小事来说吧。有位大妈跟我诉苦说,她一家子是与另一家人合租住在一个院子里,院子里只有一个公共卫生间。卫生间是两家人公用的,理应是两家人共同打理卫生间的卫生,可从始至终,只有大妈一个人去打扫卫生间。

大妈就埋怨了,难道只有她这一家子人需要去卫生间,另一家人就不需要去了吗,难道他们就不怕脏?大妈虽然在抱怨,但,确实是委曲求全了。两家人表面看上去还是和和睦睦的同住一个院子。但是,这“全”底下,难免会存在大妈对另一家人的芥蒂,而且这个芥蒂会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大妈可能会逢人就诉苦,并且很有可能这种埋怨的诉苦会变相为说人是非。另外一家人会觉得大妈人好“欺负”,是个老好人,这种想法可能会刺激他们进一步剥削大妈的“好心”。这样下去,看似波澜不惊的院子,实则暗藏汹涌,随时都可能爆发激烈的争吵。这样看来,委曲成全了吗?

所以我认为,“委”不一定能“全”,“枉”不一定能“直”。

「必备」相思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相思读后感”。

一本好书往往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读作品,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做到议论、叙述、抒情相结合。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为你整理的《相思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相思读后感(篇1)

不得不说这篇文好看的说。开始喜欢小夭和沧玹之间毫无保留的信任和支持,喜欢璟对小夭的不离不弃和百般疼惜,虽有伤害,但正如小夭所说在一起是需要两个人的努力,单方面的付出是无意义的。但渐渐的意识到,其实最喜欢的是小夭和相柳的部分,很震撼,感觉只有和相柳在一起的时候,小夭才是真正的自己,可以一起去吃好吃的美食,一起逛花楼,一起学习箭术,努力研究各种各样的美味毒药,只有一个人能欣赏品尝。情人蛊让两人能够感受彼此内心,同生共死,有危险也会不远万里只为看你一眼,是否安好,然后转身离去。每次都会耗尽心血,把你从死神手中夺回来,再以吸血和情人蛊为由,让你毫无负担。在真正要离开的时候,会狠心抹去所有的有关他的一切痕迹,只是担心你会伤心,只愿你一世安稳,有家可归,有力可保,有人可依。默默为你付出一切,守护一生,愿你笑靥如花,无忧无虑。真的爱了,相柳一生为了两人,洪江,小夭,一个拯救了身,一个拯救了心,所以最后的最后他用命还了,忠义和爱情都全了,只是唯一遗憾的是希望他能对自己好一点呢,可以不要那么傻,可以自私一点。但是好像那样就不是九头相柳了。我们欣赏的就是那个表面很强大,让人畏惧害怕,实际上却傻傻的,忠诚的,默默付出的一个单纯的九头妖。

相思读后感(篇2)

书中主要人物小六,又叫小夭,高辛的高辛玖瑶,西临瑶。她性格孤冷,但行为却率性天真。我是看到描写小六的这样一段文字才有兴趣追文的。小六认为,吃饭的碗反正都是自己吃的,何必餐餐需要洗碗呢?就像每天都要睡觉,再上何必要铺被子呢?没有必要。读到这儿,我只觉得小六懒得可爱率性,我觉得有趣极了。文中其他主人公依次出场的有叶十七,即涂山璟,一出场就是小六在河边洗碗看见草丛一堆脏兮兮的物体,一动不动,毫无生气。反正描写的特惨,后来小六出于难得的同情救下了他。然后小采药的时候看见一只绯非,然后唱歌吸引菲菲,吸引来了九名相柳的金雕,自然遇见了相柳,相柳一出场就对小六毒舌。镇子后面来了一对贵族人物,后面知道是小六的哥哥,后来的黑帝和小六的妹妹高辛玲。至此,书中与小六纠缠较多的人物系数到场。读罢,印象和遗憾最多的还是相柳对小夭的深情,这种深情是行为上的,确实埋藏的最深,让我感动万分。

读到“相柳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夭,从今往后,我再不能守护你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愿你一世安乐无忧!’”我泪如雨下,近年来,只有桐大的书能一再引出我的泪。当晚只要想到相柳的这句“愿你一世安乐无忧!”我的泪水就不期而至。

1、他救了十七。十七被篌击杀时,是来无影去无踪,完全不可能被人或神听到歌声的深海鲛人所救。当时我就想到了相柳,这也必是相柳所为,桐大借獙君解释了,“璟将东海鲛人的事情说出,獙君听完后,心头一动。九头妖是妖力强大的海妖,驱策鲛人做点事完全可能,但是,完全不懂人语的鲛人,广袤无垠的大海,即使真是他做的,他也狠绝到一点痕迹没留。”他让小夭有人可依。

2、他送了小夭左耳,让小夭有了完全忠诚于自己的护卫。在左耳的心里,邶不仅仅是他的同类,还是指引他重生的老师。邶有恩于他,他肯定想着一旦有了机会就要报恩,可邶死了,他就把欠邶的都算到了她身上。

3、他送了小夭海图。即使大荒全部被颛顼收入禳中,小夭还是有一片海阔天空。他让小夭有地可去。

4、在玉山他再次用心头血救了濒临死亡的小夭。桐大这次说明了他救小夭的方式,是直接咬破了舌尖。这也是为什么在第一次相柳救小夭时,他认为小夭在知道他救她的方式后,有可能会恨他吧。

5、他为小夭解蛊,用命诱杀了蛊虫。因为这时他们跟颛顼的对抗已经白热化,他选择了自己的结局,不想小夭因为情人蛊随他而死。相柳中蛊没有任何好处,他却是心甘情愿的为小夭有所牵挂,成为她的守护者。

6、小夭以为的最后一面,葫芦湖上,他让小夭知晓颛顼的另一面,小夭以为他在挑拨她与颛顼的关系。相柳是相当了解小夭的,我想当时相柳已经猜到小夭会采取极端方式,所以他要了小夭的血。这血肯定不是用来给相柳当药,海贝上的血咒一定是小夭当初之血。

7、他教了小夭十几年的箭术,让她有力自保。他暗地里送了小夭独一无二的银色弓。那副弓箭的材料极其稀罕,鲛人骨、海妖丹、玳瑁血、海底竹、星星砂、能凝聚月华的极品月光石……并且只有配上九头妖的血才能收服它。

8、他诚心送小夭大肚笑娃娃当结婚礼物。将小夭送给他的冰晶球封到了扶桑木雕里,冰晶球里多了一个男子,他握着女鲛人伸出的手,含笑凝视着女鲛人,我觉得他是十七。相柳在男鲛人旁刻了两行小字:有力自保、有人相依、有处可去,愿你一世安乐无忧!那代表着他自己。

9、他让小夭永远忘记他。相柳抹去了狌狌镜里有关自己的画面;他让小夭只知道恨他,并表示再也不想见到他;他毁掉了代表他梦想的海贝,以及海贝上的血咒;他让阿念和獙君为他隐瞒他为小夭做的一切事情。

还有很多很多,相比十七的拳拳心意,我更喜欢相柳这些做在实处、暗处的深情。虽然我很痛恨相柳最后选择让小夭永远忘记他,并做了一切抹掉小夭相关记忆的事,这却又是桐大最高明处,别的小说结尾肯定会给女主交待所有的,只有《长相思》,相思虽长,很多故事被人为掩埋,小夭相思的程度肯定会大打折扣,这样她才能一世安乐。

然而相柳只能通过带着小夭到海水中,因为氧气不足,渡气的方式让小夭吻他。或是在疗伤的三十七年中,偶尔摸摸她的额头和脸颊。而小夭恢复女装后,再也不会接受这种方式。只有一次在小夭失去了意识,昏死过去。相柳用力摁着她的头,狠狠地把她摁到了自己唇边,带着她向上浮。后来相柳问:“为什么?”小夭明白他在问为什么宁死都不肯亲他一下,她告诉相柳,她害怕相柳会进入她的梦中。相柳知道答案后,由轻笑,渐渐地,越笑越大声,甚至后面对她说话都在“笑咪咪”。

后来又因为相柳帮她续命,小夭拥有了有水中呼吸的能力。相柳也没有占她便宜,让她回吻他。“就在她要吻到相柳时,相柳居然侧了侧头,避开了她,放声大笑起来。”

相柳在与小夭的相处中,获得最多的,我想是像个正常人一样的感觉。相柳无父无母,从一出生就在为生存挣扎,从没有过嬉戏玩闹,成年后,恶名在外,也从没有人敢和他开玩笑,小夭是第一个敢戏弄他,却又对他没有丝毫恶意的人。同小夭在一起,他会笑、他会生气、他会不再形单影只,与孤寡作伴。

他会发自真心的微笑:

1、相柳盯着十七打量,小六一着急,居然孩子气地用手捂住了十七的脸:“你别打他的鬼主意,他是我的。”相柳愣了愣,唇角上翘,又立即紧抿住了,并微微咳嗽以掩饰。我想这也许是相柳出生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微笑。

2、种蛊后,小六呼呼大睡。相柳坐在白雕背上,凝望着云海翻滚,面沉如水,无忧无喜。很久后,他看向好梦正酣的小六,手慢慢地贴在了自己心口,唇角微微地浮起一丝笑意,转瞬即逝。

3、小夭回归大典后,被阿念骗到了海上,当她像一只蝴蝶一般,飞舞向大海时,皎洁的月光下,深蓝的大海波光粼粼,一个白衣白发的人仰躺在一起一伏的浪潮上,他正挑着唇角,笑看着她,就如欣赏一支只为他而舞的舞蹈。

抢亲之后,相柳把小夭带到了清水镇,用妖术窥探小夭的内心,“最想和谁相伴一生?”如果小夭忠实于她的内心,有人相依、有处可去,我想她会选择相柳,如果相柳知道是这样的答案,我想他还是不会放弃共工和袍泽,他是妖,而且是死心眼的妖。相柳虽然冷酷,却为所有他想要守护的人做好了准备,他对得起共工,对得起所有死去的袍泽。左耳是如此的像他,终结里左耳随着小夭跟十七浪迹天涯,我想这也许是桐大对相柳微微的弥补,小夭会见证左耳的成长,左耳也会代替相柳继续守护小夭。

唯一他对不起的真的就是他自己,桐大借左耳之口曾说“我们从来都不怕死,我们什么都不怕!可我们怕黑!如果我死了,有一个人会想念我。心里就不会黑了,很明亮!很开心!”相柳走的太决绝,没有片言只语留下,连尸骨都化成了毒水,他也没给小夭想他的机会,没给自己留下一点后路,甚至没给自己留一点点死后的慰藉。愿我不再入你梦,愿你不用长相思,如此才能一世安乐无忧!

直到现在依然对相柳的爱情万分惋惜,小六无疑是幸福的,其实,我认为小六对相柳还是有情的,只是相柳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一再让小六远离,我真的很希望桐华能够写写相柳的感情独白,以满足我们这类相柳党的惋惜。

相思读后感(篇3)

描写方法非常高超,并且可以边阅读边增长中国历史知识。首先,故事的背景就十分的壮阔,有庞大的群演人物支持,刚开始看时我怕弄混淆便做了人物关系图,易于梳理。

此次,故事情节不仅有主人翁的情感线,也有穿插次要人物的感情线。最后,说说故事内容,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男主角是璟,但好像看到中间相柳和小夭的在一起更能有知己的感觉,还有接近结尾颛顼对小夭的执着。看到了最后,有点心疼,心疼相柳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心疼颛顼的无可奈何。

到了相柳被箭射死时,眼眸中的泪珠止不住流了下来。说实话,我心中非常非常想相柳和小夭在一起,每当小夭有危及生命安全的事发生时,相柳无论多千辛万苦、多危机四伏都义无反顾地拯救小夭,教她学习如何在乱世中更好地生存。如果他不是共工的将军,是不是他也不用这么隐晦地表达他的感情呀!

相思读后感(篇4)

谁把相思唱成歌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昨天拿到的书,一个晚上读完,趁着情绪还没平复,过来说两句。说实话,这本书里没有谁是坏人,也没有谁是绝对的圣母,安笑在暗恋季晴天的十年中可能非常的无私,成全了季晴天和洛薇薇,但是她在认清了自己真正的幸福在哪里之后立即舍弃了季晴天投奔了欧阳石的怀抱,而这里唯一的看似反面角色的洛薇薇,我只能遗憾的说她傻,而不能说她坏,她只是太现实太自私了,目光短浅地仅仅看到了眼前可以看到的自己最好的选择,绝情地舍弃,而又舍得不干脆,不利索,带来了后面一些列的纠缠和纷乱,结果她成了麻烦的制造者,分手的催化剂,自己最终却一无所获。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欧阳石,虽然作者花了很大笔墨写安笑和季晴天的暗恋、暧昧和纠缠,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在为安笑和欧阳石的感情发展做铺垫,晴天在酒后误认为是洛薇薇而与安笑发生关系后,安笑怀孕,黯然神伤的独自一人养胎,在豆瓣上写自己的故事是为了与欧阳石的相识,安笑坚强的生活态度让欧阳石对他产生怜爱之情,进而两人相知,安笑与季晴天重逢后,面对季晴天若即若离的暧昧态度和不以为是而惶惶不安、心绪不宁、犹豫彷徨时,欧阳石又默默地守候到坚定地追求,然而在误会安笑与季晴天要结婚的时候选择转身和成全,终于换来安笑的相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欧阳石的幸福绝对是靠他自己的努力与执着换来的,他懂得看准时机,步步为营。被这样的一个男人爱着的安笑是多么的幸福啊……

相思读后感(篇5)

夏荷晨雨后,江上起歌声。本是闻香讨碗粥,哪成有巴豆。月余已是枫叶落满山,正是秋来赏景好时节。一曲萧音琴来和,好似伯牙遇子期。心之向往,原是邂佳人,却换黄连苦一杯。缘来缘去,酒也喝得,罪也受得,谁让公子无礼在先?虽非故意,但女儿家最是在乎声誉,何况是宰相的千金小姐?

故事到了这里,相信大家已经看明白了。这是一个聪慧又瑕疵必报的女主。得罪她的男主,放荡不羁,虽不至于处处留情却也是嘴似蜜饯,逮到一个喂一颗糖,真真的博爱人士。这不,女主的算计报复皆因他踩低(女主)捧高(青梅竹马),不过一时气愤罢了。故事开头不完全落入俗套,能充分调动,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想知道这对欢喜冤家究竟如何互动到心动,女配又是如何伤心欲绝,故事线又如何发展,都让我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然而,精彩部分到这里,似乎就不见了。作者的文笔也开始趋于平淡,偶见断层之感,败性质。作者立志要塑造一个步步为营,精于算计,玩弄权势,光环大盛的女主,甚至超越了男主。然而后面的剧情走线,二龙夺帝,女主和其中一位皇子的合作,除了再增女主光环,实在看不出爽点和吸睛部分。反而这位皇子,表面上对女主痴心一片,实则不过是利益的权衡。送有颜有武的丫头去给女主做侍女,女主受伤了,丫头受罚,明明不舍得,偏要打破丫头那冷酷的面具。这一对,真的让我更心动了。作文然而,恶俗的套路又来了,丫头原来喜欢男主啊,之所以听命于皇子完全是因为他救了她的命?套路没有结束,后面皇子霸王硬上弓,再后来两人都动了情,再后来皇子败北了,死了,给丫头留下了一个孩子。嗯,就是这么个争权夺位的戏码。却碰到一位多情的爱美人不爱江山了的悔棋皇子。权利斗争的过程,全看女主solo秀,秀的我是哈欠连天,结局当然是圆满的,男主被女主的七窍玲珑心所折服,这样一个特别的女人,激起了他想收服的心,而女主几乎是一见钟情,所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再也不口服蜜饯到处撒糖了。

说实在的吧,真的没有蔓蔓好看,所以小失望。但故事要跟我们说的还是很正能量的,没有以往宫廷争斗的无情和血腥,给读者看的是积极,阳光的一面。

相思读后感(篇6)

读书笔记:

1、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2、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一望关河萧索,千里清秋,忍凝眸。杳杳神京,盈盈仙子,别来锦字终难偶。断雁无凭,冉冉飞下汀洲、思悠悠。暗想当初,有多少、幽欢佳会;岂知聚散难期,翻成雨恨云愁。阻追游,每登山临水,惹起平生心事,一场消黯,永日无言,却下层楼。

3、范仲淹·苏幕遮: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4、欧阳修·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5、欧阳修·玉楼春: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6、晏几道·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7、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8、晏殊·木兰花:燕鸿过后莺归去,细算浮生千万绪。长于春梦几多时,散似秋云无觅处。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相思读后感(篇7)

已经是第二次看《长相思》这本书了,觉得非常心疼。男主里,我还是比较喜欢涂山璟,也就是叶十七。他对小夭的感情让人动容,我一直不太喜欢相柳。虽然他救了小夭的性命很多次,但是他吸小夭的血总是让我觉得很恐惧的感觉。书里最后一句话,是相柳说的,愿你一世安乐无忧。他最终不但救了小夭的命,还解了情人蛊。情人蛊是将两个人的命脉相连在一起,一损俱损的。

男配里,赤水丰隆让我很心痛,他和小夭的大婚仪式上,小夭被防风邙从婚礼上带走。是因为璟让他阻止小夭和丰隆的婚事。小夭曾经和相柳有个承诺,如若违誓,所有一辈子中快乐的,幸福的,都将永远变成痛苦和忧患。小夭最终没有嫁给丰隆。这让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周芷若素手裂红裳这一章节。也是婚礼上,对方和情人跑了。那时怎样一种耻辱啊。

可我一点都不愿责怪璟,在我心里,期盼他和小夭永远在一起。

小夭第一次快死的时候,璟伤痛欲绝,心脉俱损。是小夭一口口的给他喂药,璟才活过来。是的,我们在这尘世中,会如此的爱一个人。爱到他死了,她就万念俱灰,不想再活。

再说说歂顼吧,他最爱的也是小夭,可是他好像更爱他自己,更爱皇帝的位置。为了天下,他可以把小夭托付给丰隆,只为得到赤水家族的支持。他可以娶无数世家女子作王后嫔妃,只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些都可以原谅,也值得原谅,但是他不该去杀璟。不该让小夭如此伤心欲绝。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快乐,而不是占有。

最后说说相柳吧,他虽然冷酷,虽然狠辣,但是,他其实也是深爱小夭的吧,爱到愿意成全对方一世的安乐无忧。爱到舍命相护。爱到化名防风邙,教了小夭十几年的箭术。爱到深处,他自己都不自知了。但我对相柳,没有喜爱,但有感动。可惜,小夭已有了璟,所以她不爱丰隆,不爱歂顼,只是把歂顼当成至亲的人,也许也不爱相柳。

去年7月的时候在Pad上看了这套书,今年,买了纸质书重温了一次,依然被书里的悲喜感动着,虐心。

但愿,我们都能找到尘世中的唯一的那个叶十七。

谁能敛我一世安,空花世界唯独你。

相思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两年前,他搂着别人站在她面前,笑语轻扬地介绍:“皮皮,这是我未婚妻。”两年后,她回国,以为可以坦然面对他和他身边的女子,可他却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她就是这么没出息,那些委屈啊、恨啊、坚持啊,只要他一个眼神或者一句低语,心就瞬间软成一片。原来,她还是那么在乎他。两年前,他那么轻易放开了她,也弄丢了自己。两年后,终于等回了她,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想要将她拉回身边,却发现给她的伤痕太深,再怎么温暖也愈合不了。他是那样一个清冽的男子,因为怕伤害,即使早已相思满怀,也缄口不言,结果伤她更狠。从来,他就不是不爱,而是,太爱……

我有相思不可言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作者真的写的很好,不然也不会把我刺激成这样,真的很喜欢费义成这个男人,话不多,但他一定是用他的行动表达他的情感,夸浮的话从不说,但一定言出必行,安蓓怪他,他一次又一次的退让,安蓓不过是仗着他喜欢她,我看着,不忍心。

我有相思不可言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橘子笔下又一个“爱情的童话”。因为很多时候,时间与离别在现实中更为残酷自如——你对我再深切的爱,最后都迟到我的半生,淡漠寒烟,各自行色匆匆。可是,她把那些本已“过客”的她们与他们凝结在了这里。让我们时常也会回忆和幻想。

相思读后感(篇9)

很喜欢桐华的两部说《曾许诺》和《长相思》,《曾许诺》让我哭得像个傻子,《长相思》却让我心疼得哭都哭不出来。

小夭,九命相柳,涂山璟…看到相柳把小夭带到清水镇,相柳窥探小夭内心时问“你最想和谁相伴一生”,他没有得到答案。那么答案是什么呢?是谁呢?是防风邶吗?或者就是相柳呢?那么相柳他会知道答案吗?小夭说她爱的是璟,可是她有没有想过,对相柳,她是不是也是爱的,只是因为幼时的飘零,所以她只想要一份安稳,所以她不能去想对相柳的感情。

小夭说因为是璟先付出,先信任,在她还没有动心的时候是璟一直在努力。他们确实应该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在一起才会有个结局,一个好的结局。他是谦谦君子,是温暖,是能给小夭带来现世安稳的那个人。

真的很心疼相柳,只有他由始至终都明白自己的结局,所以对小夭,他只能护不能爱。从小夭说“ 我无力自保、无人相依、无处可去”就开始心生怜惜了吧,后来的种种不过是越陷越深,他知道无法护她一世,所以教她箭术;他知道自己不是可依之人,所以费尽心力,也要将璟救回,让璟脱离涂山这份责任,可以一直陪着她;他赠她海图,跟她说无处可去就到海上,他为她寻了无人可扰的容身之所。都说相柳狠绝,只是世人看不明白他而已,而他也不屑于那些俗名。对共工是恩,对袍泽是义,而对小夭却是不能爱。

九命相柳,为了小夭他舍了几条命?“ 你应该明白,面对轩辕大军,多一命少一命,无所谓!”也许他也累了吧?初时是挣扎求生,他也渴望温暖吧?也许死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一开始结局就是注定了,一如他所说,一个将军,最好的结局是死在战场上,他不过是说出了注定的结局,逃不开,也不能逃。

他知道要结束了,所以以命诱杀蛊虫,抹掉镜中回忆,只希望到结局之时能不伤她,也不给她留下任何念想。“小夭,从今往后,我再不能守护你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愿你一世安乐无忧!”其实他还守着护着的。给小夭现世安稳的不是璟,是相柳给了他们两个人一世安乐无忧。

「必备」最新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为你呈上“最新红与黑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时,心中有许多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觉记录下来,这是我们对作品更加理解的一种方式。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1)

这部小说可以总结为一个年轻人野心家的奋斗史。于连,一个出身底层的人从小与常人有着不同的聪明睿智或许是年少时期的成长环境让他形成了自卑多疑的性格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人也爱自尊到可以毁灭自我。生不逢时是他认为自己不能实现理想的一大原因但由于对自我命运那种不甘使他运用自己的时候聪明睿智以及自制力和虚伪看似阴差阳错但其实是命中注定一步步走到了上层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虽有过心灵上的挣扎但终究抵不过那一份骄傲与野心。爱情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他事业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无所谓真爱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我欲望的一种麻醉剂但当一切化为虚无时他想到的是与德瑞纳夫人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我认为这里他所回忆的并不是那份爱更多是的那时候人的心灵的一种真诚那时候的他暂时忘记了野心是一个较为纯粹的人是一个真的有热情的年轻人。从小对拿破仑的那种深刻信仰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命运的不凡在那一个封建王朝复辟教会掌握大权的时代少数人的觉醒终究不能打败恶势力。于连在这里即是可悲的又是可恨的无所谓是时代毁了他还是欲望毁了他只不过是不可握的人性的弱点在挣扎生存。对于这本书我说不上喜欢看这本书自总觉得里面很多价值观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但是小说最后几章写到于连自我沉思成为一个孤独患者时那一刻我似乎发现了这部小说的伟大一个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的起起落落后能够最后自我救赎也许就是最大的不幸中的幸运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3)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4)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必备」《龙族》读后感1000字精选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是很愉快的事情,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你是否不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篇1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因为我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阅读量。我基本上是一个很节约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龙族》读后感 篇2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龙族》读后感 篇3

本来想等到五也看完了再点评,想一想,还是别等了,其实,也只是一点有感而发,算不得评价。很多很多人都看过龙族,知道龙族,也有一些听也没听过的,好像身边谈论它的人也比较少。坦白说,大学之前,我也是不知情的那些人之一,我的一个朋友,或者说之前的高中同学吧,给我推荐它,强推,当时我没怎么注意,被他追问了几次后,我才开始读,喜欢慢慢悠闲地看书,就这样看了挺久。看着看着,不再是因为朋友的原因而看了,只是我想知道,这个故事会将我们引向何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男性角色(除去路明非,对他到底什么态度,我自己还很模糊。)就是楚子航,最好的师兄,最赚的儿子,最不可取代的少年。明明很会照顾别人,却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如果可以拍成剧的话,楚子航一角,我希望是杨洋来诠释,就是感觉别人都不合适,而杨洋就是我脑海里的楚师兄啊!至于另一个最喜欢的,就是诺诺了,怎么说,反正又爱又恨,再怎么想生出讨厌可还是会爱的人,她性格里的孤独和倔强掩得那么深,偏执且高贵,外在就给人一种乖戾的小巫女感觉,她的侧写看透了很多人和事,却不是那么容易看清楚自己的心事,我好想坐在她身边,哪怕是一起安静地看夜空也好,我知道,这样就很好了。故事还未完结。虽然知道人也是一直在变的,还是希望,那些热血的少年,沸腾着,慢冷……

《龙族》读后感 篇4

付盈盈/文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龙族》读后感 篇5

初读《龙族》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时候。初读龙族便被深深的吸引,因为起始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废柴高中生,每天碌碌无为,没有梦想,胸无大志,但还是安于现状,虽然自己一事无成,但是还是不在意,那种没心没肺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我。因为这是其他小说主角所没有的。对于《龙族》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猜想,路鸣非应该是黑龙,因为路鸣泽应该是黑龙,路鸣泽曾说“待我归来时,诸逆臣当死去”所以路鸣泽应该是黑龙,龙王又是双生子,所以路鸣非也应该是黑龙,奥丁应该不是龙因为,有一句是世界树下有两个儿子,黑龙咬断了世界树,我认为奥丁应该是另外的那个。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想。我希望江南不要因为坑挖的太多填不上就不写来。

总体来说,龙族是本很棒的'书,值得一读,龙族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一册一感人,一人一世界。

《龙族》读后感 篇6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 篇7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 篇8

历时七十九小时,完成了这部小说。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这种类型的书籍,只是在生活里,有很多的人都讨论过这部小说,我也准备看看。

“孤独”贯穿了整个主题,我也没有读的那么认真,很多的情节也没记住多少,因为那种孤独无奈感,不忍细读。我也写不出多么深刻的理解……

在你最孤独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每个人都是存在于别人的眼睛里的。所谓大人,有时候很愚蠢。孩子伸出手想去安慰她一下的时候,她还以为你在要吃的。没什么对错。其实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讨这家人的喜欢,就像对一个女孩,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做什么都是错。因为不爱,所以都错。这是一个寂静的城市,没有车来往,灯光在雨水中蒙眬,大片的树叶飘飞,美丽而孤远,就像童话里连火焰都沉睡的城堡。你没有地方可去,是一条真正的败狗。有人会为你哭就说明你是个东西,不然你就不是。世界上有些故事你看过就不想再看一遍,因为没有解。有些故事仿佛注定,不是因为偶然也不是因为错过,而是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它恰好是场悲剧,那么它的悲伤在故事开始时已经注定。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蛾子,遇到火就会扑上去。烧死别人无所谓,烧死自己也不可惜,烧掉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只是想要那光……这是一只蛾子对光的饥渴。所有漂泊不定的人,都想找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吧?世界上不该有任何牢笼能困住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一样例外,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这个世界上并非一切正确的事情都是正义的,也并非正义的事情一定是正确的。对别人残酷的人,先得学会对自己残酷,否则只是懦夫。第一次为了诺诺,第二次为了楚子航…每个人心里都住着魔鬼,幸福是它的牢笼,当一切幸福都化作泡影,魔鬼就会冲破牢笼高唱着血腥的圣歌浮现。那时候,绝望的人将所向无敌。这世界上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因为你太卑微了,所以想要幸福你要付出十倍的代价……乃至生命。再见这种事,总是说起来比做起来容易太多。大家都要长大都要寻找幸福,谁也不会停留在过去,只是偶尔想起曾经相遇的时候那么美,会有点黯然神伤。直到你们两个累了,跑到湖边或者海边忽然停下,望着水面上的浮灯,你觉得那灯光真美,感谢在这么美好的时刻有这么一个女孩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分享美景。这是你们两个共同的记忆,即便后来你们没有走到一起,可那个时刻是不朽的。”只要还有人等你,只要还有人跟你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你都不是野狗,保持着家犬的幸福感。任何人,想从你的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我最恨有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所谓觉悟,就是经历时间和考验也不会坍塌的意志。其实每个人都在表演,人生就像是一出戏,你在戏里扮演的总不会是真实的自己。所谓绝对的正义,只是人们用来粉饰仇恨和渴望的名词。如果你真的相信那种东西,那你真是太幼稚了。如果对生命还有困惑的话,欢迎信教啊。在你以为世界上只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时候,还有个叫做神的家伙,他是不会抛弃你的。只有再见,再无言在你的影子里,我的眼泪掉了下去,手指、头发和声音,都变得冰冷,两人相伴的生活远去了,连气息也失去,已经是朋友,从心里是朋友,凝视也是朋友,变得悲哀,因为已无法回忆,但梦境仍然清醒,梦中一见,还是不能忘记,已经是朋友,漂亮的朋友,就像这样的朋友温柔的……。已经是朋友,从心里就是朋友,永远是朋友,从今往后……。朋友……只能说再见,其他都说不出口你在何处漂流,你在和谁厮守,我的天涯和梦要你挽救,我已不能回头。人生嘛,难免有失败的时候,四处碰壁走投无路,但就把它当作上天给我们的一次长假吧,好好休息,休息完了我们继续整装出发。人类是过于自负的物种,总觉得自己了解的东西就是全世界,可事实上人类了解的只是世界的一角。某些言灵,人类至今为止未曾知晓。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你不得不离开,像河流总会离开山涧奔向大海我觉得我已经很努力了,可世界还是那么孤单。命运并非是能轻易被突破的东西,当你觉得你突破了命运的时候,命运只是换用另外一种方式束缚着你,引导你去最终的地方。

读后感《「必备」经读后感1000字合集》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经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