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视野因读书而开阔,每当翻开一本新的书籍,阅读过后我们都会产生新的想法,有了想法和感触,是一件珍贵的事情,我们需要文字去保留他们。作品中哪一幕情节让你感觉心灵受到了触动呢?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编辑的左宗棠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清廉为官,公私尽忠”,这是我对左公事业上的评价。左公为官三十余载,靠俸禄为生,也靠养廉金度日,但其没有一个铜板,也没有收受一个铜板。清廉之举,让人敬佩。所谓廉洁,不贪为廉,拒贿为洁,不就是廉洁,在封建社会的年代,“千里做官只为财”的断论似乎于左公没有丝毫的腐蚀,且当袁宝恒作为钦差大臣专门去查办左宗棠的军饷的时候,却没有任何的贿赂的劣迹,也没有任何中饱私囊的举动,可谓左公廉洁为人,光明磊落。左公一心为朝廷尽忠,至死方休而不辞年老,当俄国赖账欲强占伊犁之际,左公却在六十九岁之高龄乃抬棺亲征,不可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其一边备战一边和谈,终于迫于收复失地之决心,俄国归还伊犁,使得伊犁的归还成为清末唯一的一次收复领土主权成功的壮举。而在清末摇摇欲坠之际,左公依旧不顾年迈体弱而力挽狂澜,乃至鞠躬尽瘁而客死他乡,成为后人之尽忠楷模。
左公一生,与其精神乃浩瀚长存,与其为人乃中表于世。一个平凡的.农民出身,却能够懂得种田种地且自给自足,更能懂得开荒战备而长久西征,最终在粮饷齐备战力锋锐之际,收复领土而壮举连连。一个没有读过正式军校的儒家学者却能深谙用兵之道而成为常胜将军,在长期的征战之中谋略深远却又铮铮铁骨,用战功捷报诠释了作为一个军人的满腔热血。一个大气晚成的朝廷栋梁,于公乃尽忠,于私求原则,为朝廷分忧之际仍高瞻远瞩,为政见妥协之时乃为国力争,只为了那作为一个臣子的责任,一份尽忠的责任。一个长期为人父母官的封疆大吏,能够心怀为民而体恤民心,鼓励民众开垦,留足种子和口粮,其余卖给政府,这难道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最初的模版吗?
左公之举,后人无可超越,毕竟时代的横亘一个多世纪,也难以比拟,但于后人而言,该如何向他学习呢?我想,首先是做人要有原则,对的就要坚持,不要背负良心债;其次,要勤劳,靠自己,不懒惰,多上进,靠自己的双手干事业;再次,廉洁为公,清白于世,无论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是作为一个干部,都应该清清白白,问心无愧。
左公壮乎乃成就伟业而佳话千古,于今日缅怀,更为后人多勉励。
左宗棠传读后感2
读过中国历史小说《左宗棠》使我认识到清末还有一个清正廉洁、为民办事的好官。清末时代,满清王朝统治中国已经二百余年了,经过康乾盛世,到嘉庆皇帝当政时,政治腐朽、贪官污吏横行、民不聊生,而西方列强的兵般已经逼近国门了……
在国家内忧外患的日子里,左宗棠诞生在一个清苦的书香人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秀才,平日教几个学生,有些束脩收入。也有几十亩田,是那种“耕读门第”的人家。正常的年月,生活还能维持,一遇天灾,就要艰难度日了。
他二十一岁中举,后来连续三试不中,使他对科举更加不感兴趣。于是,他开始了潜心研究经世致用之学。家族已经败落,只得入赘妻子周诒端的家里,以授徒为生,边授课边钻研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历史等,度过了几十个春秋,直到不惑之年已过。在师长、朋友的推荐下,凭借自己的精通韬略,足智多谋,进入官场。在他的后半生里,仕途春风得意,事业也达到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光辉顶点。
左宗棠适应历史潮流,以国家重臣衔令西征,不挟种族的偏见,并排斥抑回扬汉的陋习,公开扬言:“只分良莠、不分汉回”。对那太平乱、捻乱、回乱采取“当剿则剿、可抚则抚”,毫不存有偏见。每收复一处国土,就为那里的百姓抢修,因战争而受损的房屋、道路,赠送军粮,拿养廉银救济贫民,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他的军队纪律严明,不惊扰百姓,掠夺民财。他在军营里和战士们吃住一起,共度二十几年的军涯生活。
在进军新疆时,由于清朝官场的黑暗、贪官中饱私囊、国库空虚、军费紧缺,左宗棠领着军队,啃着红薯、抬着棺材到西北边疆去抗敌。在他的精心谋划,呕心沥血,克服种种困难,击败了侵略者,将新疆收复,为国家、民族立正汗马功劳。
在收复新疆过程中,左宗棠对各族同胞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快得到广大回人、满人、蒙古人,特别是得到广大维吾尔人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使外国侵略者安集延人——阿古柏很快受到孤立了。
左宗棠能高瞻远瞩,在收复新疆之后胸怀国际国内形势,一方面,立即加以苦心经营,他组织人力、物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而在另一方面,他又开辟河渠,提倡种棉织布、育蚕缫丝,以机器织呢、引进洋务。
同时,左宗棠又在西北地区开发资源,设书院、办义学,用自己的养廉银刊印书籍、提倡科学、发扬文化、提高人民素质。他真是为官一任,造福四方。
总之他以年近古稀的高龄,在列强环伺,国力削弱的情况下,能够挽狂澜于即倒,西出玉门关,收复新疆,建功异域边陲,他那种爱国的情操和那力排众议、一往无前的战斗精神,赢得了同时代和后世的钦敬。
设想不管任何朝代,有一两个像左宗棠这样的清官,那时,国家的千千万万人民不会,在夏季酷热天气无处避暑,吃了上顿愁下顿,在冬季的刺骨寒风中受冷冻。
左宗棠传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左宗棠死了,法国人松了一口气。他们在攻占台湾岛,他们的军舰还在东海耀武扬威。左宗棠与他们摆开了决战的架式,发出了“渡海杀贼”的动员令。他们吃过左宗棠的大亏,知道他是雄狮。一头狮子领着一群羊,个个是狮子;而一群狮子被一头羊领着,个个就成了羊。左宗棠一死,便群龙无首了。左宗棠死了,英国人松了一口气。英国领事在上海租界竖有“华人与狗,不许入内”的牌子,左宗棠发现,下令侍卫将其立即捣毁并没收公园,逮捕人犯。端坐在八人抬的绿呢大轿中的左宗棠,身穿黄马褂,头戴宝石顶戴,三眼花翎,手执鹅扇,面容饱满,威严无比。只要他进入租界,租界当局立马换上中国龙旗,外国兵警执鞭清道。左宗棠死了,就不需要对中国人那么恭谨有加了。俄国人松了一口气。左宗棠把他们从新疆赶走,把他们侵占的伊犁收回,甚至用兵车运着棺木,将肃州行营前移几百公里于哈密,“壮士长歌,不复以出塞为苦”,准备与俄军决一死战。左宗棠一死,中国再没有硬骨头了。左宗棠死了,李鸿章松了一口气。一个月前,他在天津与法国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这是中国军队在战场上取得重大胜利之后,签订的一个地地道道的丧权辱国条约,是世界外交史上空前绝后的奇闻。左宗棠领衔反对,说“对中国而言,十个法国将军,也比不上一个李鸿章坏事”,还说:“李鸿章误尽苍生,将落个千古骂名”。全国舆论哗然,群情激愤,弄得李二先生狼狈不堪,李鸿章恼怒这个湘人不懂中国国情。决定拿左宗棠的下属开刀,杀鸡给猴看。指使亲信潘鼎新、刘铭传等陷害“恪靖定边军”首领王德榜、台湾兵备道刘,将他们充军流放。左宗棠上书为属下鸣冤叫屈,眼看就要翻过案来,左宗棠死了,好了,一了百了,主战派的旗帜倒了,躲在京城的李鸿章面对这个与自己争斗了三十多年的政敌的死亡,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再也不用顾忌,可以放肆地弓着腰在世界列强面前周旋,抖抖索索地在不断的不平等条约上签字画押了……
“忠君爱国,礼贤勤民”,是我对左公的为人的概括。左公成为清朝的干部,没有经历国考,也没有经历省级考试,年轻时候的几次干部考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于是乎不得不潜心隐居而退于乡野,后由于太平天国起义,东南危急,朝廷下令曾国藩剿灭,于是左公有机会受人举荐而为幕僚,幕僚实际上是不带编制的顾问。后来由于命运多荈而有幸带兵打仗,从一个小小顾问做到能独挡一面的将军,其为国分忧为主解危的壮举,不可谓不算忠君爱国。更有后来的历史问题,如阿古柏叛乱、伊犁落陷,左公年近七旬而挂帅西征,靠的是为国尽忠的志气,终于光复新疆,收复伊犁。左公爱民有心,最恨污吏,其怒罢景廉、荐杀奸官成路,不可为爱民,再者,左公鼓励军民屯田垦地,自己种树种粮而自给自足,减轻赋税,体恤民情,不可谓不勤民。于左公一生交往较深的有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胡雪岩等政界商界名流。林则徐北上途经长沙,指名要见左宗棠,林则徐曾说“日后收复新疆者,唯季高一人也”。同为官场朋友的李鸿章,也敬佩左公为人“虽政见不和,乃忠心为国而老当益壮,不禁让人可歌可泣”。
左宗棠传读后感1
“中国不可无一日无湖南人,湖南人不可无一日无左宗棠”——《左宗棠传》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第一次为湖南人而感到一种历史的骄傲,为何?因为这句话是对湖南人在历史上的巨大贡献的一种肯定。从当年的楚王“问鼎中原”开始,似乎就有了楚人的“果敢、胆大、勇谋、强悍”之举,而古语“惟楚有才”也应该不是空谈,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楚人对于历史前进的一种能力的肯定。
纵观左公一生,出身寒门而求仕不得,屡试屡败而直至中年,也许天降英才而终为大器晚成者,乃左公之一生坎坷见证也。左公自幼聪明好学,才智过人,善于联袂,佳有绝对,“藏头露尾——显性阳明”,“扬子江头渡扬子——焦山洞里住椒山”,“人心莫高,自由生成造化——事由天定,何须苦用机关”,等等,许多好的名言警句,甚是经典,知其者为智者,未知其者可为迷茫。
左公留下的精神财富,于我而言,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看了《左宗棠》,真是感慨万千——于左本人,于国与家。在中国官场,像左宗棠这样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口无遮拦而又能够封侯拜相的真是寥若星辰。盖世英才和艰难时事造就了他,成就了他。左宗棠是清末重臣、能臣、干臣,成就了一番伟业,给积贫积弱的晚清带来一缕生机希望,不仅利于当时,更利于后世,尤其是收复新疆,为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强大屏障。格局和人格决定一个人能走多远。左宗棠是有大格局的人,苟利国家,不拘小节,不贪财怕死,一生坦坦荡荡,勇于任事。虽受排挤掣肘,但基本上心想事成,行为所愿,才能所用。这样快意人生,一生有几个人能够?
看看晚清之中国,就知道国家积贫积弱的无奈可怕。一个王朝承平日久,帝国所有的病症慢慢都出来了。体制实在太重要了,也是治疗帝国病的良方。人治有太多的不确实性,忽兴忽乱,治乱无状。制度还是管根本管长远。一个好的制度,是国家之福,民族之福,才是长治久安,民族复兴之路。
“中国不可无一日无湖南人,湖南人不可无一日无左宗棠”,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第一次为湖南人而感到一种历史的骄傲,为何?因为这句话是对湖南人在历史上的巨大贡献的一种肯定。从当年的楚王“问鼎中原”开始,似乎就有了楚人的“果敢、胆大、勇谋、强悍”之举,而古语“惟楚有才”也应该不是空谈,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楚人对于历史前进的一种能力的肯定。
宗棠,为左公,字季高,自号“亮”,亮者乃三国之孔明也,既能如此自诩,定是满腹经纶。在美国有一份调研报告,问及近现代最能影响中国的三个中国人分别是成吉思汗、左宗棠、毛泽东三人。姑且不论为何只有此三人,但我认为,能够在国际上有如此佳评,或者说能够在国际上受到如此真切的关注,估计那些研究者也不是唯唯而谈,甚是有理有据。
纵观左公一生,出身寒门而求仕不得,屡试屡败而直至中年,也许天降英才而终为大器晚成者,乃左公之一生坎坷见证也。左公自幼聪明好学,才智过人,善于联袂,佳有绝对,“藏头露尾——显性阳明”,“扬子江头渡扬子——焦山洞里住椒山”,“人心莫高,自由生成造化——事由天定,何须苦用机关”,等等,许多好的名言警句,甚是经典,知其者为智者,未知其者可为迷茫。
左公留下的精神财富,于我而言,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做人。“忠君爱国,礼贤勤民”,是我对左公的为人的概括。左公成为清朝的公务员,没有经历国考,也没有经历省级考试,年轻时候的.几次公务员考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于是乎不得不潜心隐居而退于乡野,后由于太平天国起义,东南危急,朝廷下令曾国藩剿灭,于是左公有机会受人举荐而为幕僚,幕僚实际上是不带编制的顾问。后来由于命运多荈而有幸带兵打仗,从一个小小顾问做到能独挡一面的将军,其为国分忧为主解危的壮举,不可谓不算忠君爱国。更有后来的历史问题,如阿古柏叛乱、伊犁落陷,左公年近七旬而挂帅西征,靠的是为国尽忠的志气,终于光复新疆,收复伊犁。左公爱民有心,最恨贪官污吏,其怒罢景廉、荐杀贪官成路,不可为爱民,再者,左公鼓励军民屯田垦地,自己种树种粮而自给自足,减轻赋税,体恤民情,不可谓不勤民。于左公一生交往较深的有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胡雪岩等政界商界名流。林则徐北上途经长沙,指名要见左宗棠,林则徐曾说“日后收复新疆者,唯季高一人也”。同为官场朋友的李鸿章,也敬佩左公为人“虽政见不和,乃忠心为国而老当益壮,不禁让人可歌可泣”。
第二,关于持家。“忙碌于世,耕读教子”,是我对左公持家的概括。左公一生清廉,自幼出身寒门,虽饱读经书,且酷爱地理、农业方面的书籍,也许我也是农村出来的,从小也是耕读于乡野,故对左公颇有同感,耕读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积累起来的重要的文化内涵,耕者乃可以解饥也,读者乃可以长智也,但最难能可贵的是左公一生都不辍耕读,从隐居于乡野,到东征浙江福建,再到西征新疆,似乎一生都在耕读。而其在教育他儿子的时候,也是教育家人要自食其力,靠耕读持家,靠志气存人。
第三,关于事业。“清廉为官,公私尽忠”,这是我对左公事业上的评价。左公为官三十余载,靠俸禄为生,也靠养廉金度日,但其没有一个铜板,也没有收受一个铜板。清廉之举,让人敬佩。所谓廉洁,不贪为廉,拒贿为洁,不就是廉洁,在封建社会的年代,“千里做官只为財”的断论似乎于左公没有丝毫的腐蚀,且当袁宝恒作为钦差大臣专门去查办左宗棠的军饷的时候,却没有任何的贿赂的劣迹,也没有任何中饱私囊的举动,可谓左公廉洁为人,光明磊落。左公一心为朝廷尽忠,至死方休而不辞年老,当俄国赖账欲强占伊犁之际,左公却在六十九岁之高龄乃抬棺亲征,不可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其一边备战一边和谈,终于迫于收复失地之决心,俄国归还伊犁,使得伊犁的归还成为清末唯一的一次收复领土主权成功的壮举。而在清末摇摇欲坠之际,左公依旧不顾年迈体弱而力挽狂澜,乃至鞠躬尽瘁而客死他乡,成为后人之尽忠楷模。
左公一生,与其精神乃浩瀚长存,与其为人乃中表于世。一个平凡的农民出身,却能够懂得种田种地且自给自足,更能懂得开荒战备而长久西征,最终在粮饷齐备战力锋锐之际,收复领土而壮举连连。一个没有读过正式军校的儒家学者却能深谙用兵之道而成为常胜将军,在长期的征战之中谋略深远却又铮铮铁骨,用战功捷报诠释了作为一个军人的满腔热血。一个大气晚成的朝廷栋梁,于公乃尽忠,于私求原则,为朝廷分忧之际仍高瞻远瞩,为政见妥协之时乃为国力争,只为了那作为一个臣子的责任,一份尽忠的责任。一个长期为人父母官的封疆大吏,能够心怀为民而体恤民心,鼓励民众开垦,留足种子和口粮,其余卖给政府,这难道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最初的模版吗?
左公之举,后人无可超越,毕竟时代的横亘一个多世纪,也难以比拟,但于后人而言,该如何向他学习呢?我想,首先是做人要有原则,对的就要坚持,不要背负良心债;其次,要勤劳,靠自己,不懒惰,多上进,靠自己的双手干事业;再次,廉洁为公,清白于世,无论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是作为一个公务员,都应该清清白白,问心无愧。
左公壮乎乃成就伟业而佳话千古,于今日缅怀,更为后人多勉励。
读过中国历史小说《左宗棠》使我认识到清末还有一个清正廉洁、为民办事的好官。清末时代,满清王朝统治中国已经二百余年了,经过康乾盛世,到嘉庆皇帝当政时,政治腐朽、贪官污吏横行、民不聊生,而西方列强的兵般已经逼近国门了……
在国家内忧外患的日子里,左宗棠诞生在一个清苦的书香人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秀才,平日教几个学生,有些束脩收入。也有几十亩田,是那种“耕读门第”的人家。正常的年月,生活还能维持,一遇天灾,就要艰难度日了。
他二十一岁中举,后来连续三试不中,使他对科举更加不感兴趣。于是,他开始了潜心研究经世致用之学。家族已经败落,只得入赘妻子周诒端的家里,以授徒为生,边授课边钻研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历史等,度过了几十个春秋,直到不惑之年已过。在师长、朋友的推荐下,凭借自己的精通韬略,足智多谋,进入官场。在他的后半生里,仕途春风得意,事业也达到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光辉顶点。
左宗棠适应历史潮流,以国家重臣衔令西征,不挟种族的偏见,并排斥抑回扬汉的陋习,公开扬言:“只分良莠、不分汉回”。对那太平乱、捻乱、回乱采取“当剿则剿、可抚则抚”,毫不存有偏见。每收复一处国土,就为那里的百姓抢修,因战争而受损的房屋、道路,赠送军粮,拿养廉银救济贫民,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他的军队纪律严明,不惊扰百姓,掠夺民财。他在军营里和战士们吃住一起,共度二十几年的军涯生活。在进军新疆时,由于清朝官场的黑暗、贪官中饱私囊、国库空虚、军费紧缺,左宗棠领着军队,啃着红薯、抬着棺材到西北边疆去抗敌。在他的精心谋划,呕心沥血,克服种种困难,击败了侵略者,将新疆收复,为国家、民族立正汗马功劳。
在收复新疆过程中,左宗棠对各族同胞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快得到广大回人、满人、蒙古人,特别是得到广大维吾尔人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使外国侵略者安集延人——阿古柏很快受到孤立了。
左宗棠能高瞻远瞩,在收复新疆之后胸怀国际国内形势,一方面,立即加以苦心经营,他组织人力、物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而在另一方面,他又开辟河渠,提倡种棉织布、育蚕缫丝,以机器织呢、引进洋务。
同时,左宗棠又在西北地区开发资源,设书院、办义学,用自己的养廉银刊印书籍、提倡科学、发扬文化、提高人民素质。他真是为官一任,造福四方。
总之他以年近古稀的高龄,在列强环伺,国力削弱的情况下,能够挽狂澜于即倒,西出玉门关,收复新疆,建功异域边陲,他那种爱国的情操和那力排众议、一往无前的战斗精神,赢得了同时代和后世的钦敬。
设想不管任何朝代,有一两个像左宗棠这样的清官,那时,国家的千千万万人民不会,在夏季酷热天气无处避暑,吃了上顿愁下顿,在冬季的刺骨寒风中受冷冻。
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在阅读完一篇佳作之后我们难免会产生感悟,为了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优秀的作品,不妨写了一份读后感。我们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萧红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爱的战士——《萧红传》读后感800字:
历经汪恩甲(真是讽刺的名字——忘恩,不但忘恩还是甲等忘恩)的叛离,领略萧军的男权暴力,忍受端木的懦弱淡漠,委身骆宾基的怜悯陪伴。这个力图用生命来诠释女权主义的孱弱女子,终究逃离不开命运张牙舞爪的抓手,飞蛾扑火,为了温暖——卑微,为了光明——悲壮。
一生都在追求与追逐里忙碌,忙着爱,忙着恨,忙着寻找,忙着挣脱。忙得忘了取悦和爱惜自己。
萧红是矛盾的,一面渴望独立,一面渴望呵护。可是,岁月偏偏没静好,现世从来不安稳。她的矛盾来源于爱的荒漠化,萧红的人生根基不是坚实的,她的心理地基里充斥着冷漠、压迫、欺凌和残忍,母亲的疏离,父亲的无视,后母……这样的心理背景一方面催醒了女性意识,一方面在她内心蛀蚀了一个需要用爱去填的无底洞,既然说是无底洞,自然是填不满的。萧红对爱的需求像饕餮,是病态而囫囵吞枣的,不去论质量和纯度。更是盲目如蝙蝠,在黑暗里发着声波随意接收和碰撞。如此形容也许失之温和却也恳切。读后感·因为她每一次的爱情都是在被抛弃并且落魄无奈之时,她本身就无多大的选择权,来了便觉得对了,这也是她终其一生起起伏伏却无法找到真正的爱的原因,因为她首先从来没真正找到过自己。纵然后来幸遇鲁迅关怀赏识,的确算是人生一抹暖色,可是她抓紧这一丝暖意,不管不顾他人(许广平)困扰,实在是落魄之极的灵魂终于有了口人间珍馐。
萧红自身的脆弱是她无法践行意识里觉醒内容的重要原因,也许萧红回馈给别人的不是爱不是付出,是无尽的索取和让人窒息而恐惧的掌控,所以人人叛逃,人人离弃。可是,这可怜可悲的人自己何曾又因此好过了,自憎和流浪大概充斥了她一生。可是她就这样,不管不顾,把自己放逐进荒漠里,去苦闷,去燃烧,用尽力气。
萧红像一名勇敢的战士,终生为爱而战,可是爱哪里是打仗得来的,可是烈火如她,不懂得也不甘于黯然等候和惨淡经营。虽轰轰然战败了,可是,如果给她一个明天,她还是自己的堂吉诃德,纵然桑丘已去,瘦马无力,她仍敢和风车作战,与天地为敌,也要追爱。
世间最难说清原由的应该就属缘份二字了,我与萧红作品的缘分也正是如此,早几年喜欢看林徽因的作品时就知道萧红是民国才女之一,也曾想要读读她的作品, 借来她的《呼兰河传》没看几页属实读不进去又原样还了回去。究其原因细想是来自我对她名字的一种偏见,萧字无端给我一种萧条悲凉之感,所以会对她的作品产生抗拒。正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我承认普通人的烦恼绝大多数是来自于自己的执念。今天来读萧红传,不是因为放下我执只是因为孩子读完了我需要与她交流讨论,带着这样的任务,我走进了萧红的泪雨飘零的'世界。
如果说杨绛是上天的宠儿,那萧红只能说是上天的弃儿,宠儿给出人生的评价尚且是“人生实苦”,论到萧红更是苦不堪言了。她年幼丧母,年少丧家,被父亲开除祖籍,接踵而来的厄运,让这个瘦弱的女子成为无根的草,连同她的生命,注定漂泊。易经中有个上上卦叫地天泰,与它一卦之隔的下下卦叫天地否,由泰入否只需一卦,而想否极泰来却要经历63卦,易经总共也不过64卦呀。萧红这一生否泰转化的艰难历程,实非我等常人能够体会。萧红的父亲早早为她选定一家与之门当户对的人家,为了逼迫萧红结婚,断了她的学费供给,倔强的萧红在表兄的帮助下逃离家门,可是父亲的势力实在非同一般,逼迫表兄的家长也断了表兄的生活供给,两个半大的孩子几乎流落街头,无奈向父亲低头回到家中的萧红,备受家人的冷落与白眼,不堪精神痛苦的萧红又一次只身出逃,为生活所迫,这一次她竟然与先前死活不肯嫁的汪家公子哥同居在了一起,转了一圈,收获的只有数倍的困难,无可预知的未来,如果当初选择顺从命运,今天或许就不会承受这样多的痛苦了,这究竟是命运的残酷还是自己的任性,亦或是这些所有的难都是难逃的劫,无论你以什么方式,终究是绕不开啊。
命运要想折磨一个人,那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怀着身孕的萧红,因为先前逃婚的种种行为被夫家认定不耻,坚决不许她再进家门,汪公子也无力抵住压力悄然离去,只留给已是身无分文的萧红一笔巨额债务。衣不御寒,食不果腹的她,家人近在咫尺去没有伸出援手的,任他是死是活。都要活不下去的萧红只能写信给报社求救,命运又给她安排了一见遇见,虽然遇见的结果令她心碎到肝肠欲断,可是这样一个真心爱她,她也真爱的男人的出现的确算是命运的一次厚待。纵使那个男人是个决绝之人,爱的时候,舍尽生命地待她好,当爱逝去,他却不留半分情分。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然而当初见成为回忆,依靠燃烧记忆温暖自己,那点热度或许只能把泪水烘干,泪痕红绡透的心情谁人能知?
萧红,历尽一生跋涉,穿越生命荒寒,她的生命定格在31岁华年,永远地沉睡在烟雨民国,她的灵魂却是穿越万水千山,穿过幽幽时光,她的生承受了淋漓尽致的苦,在她走的时候,我说了一连串的“身先死,不甘” ,“身先死,不甘” 。
好久没看见这么具有文艺气息的电影了。萧红,以前只是在一些书的序里见到过她的名字对于她我并没有过多的了解。通过这部电影,我想我了解了个大概。
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魅力强大到哪怕贫病交加,身怀六甲,生命垂危,也一样有人爱。最后结尾那一段阿洛对她的评价,我觉得是非常准确的。
她的确是一种很强大的真实。我觉得任何一个写出这样的好作品的作家,都是一种很强大的真实。因为他们关注现实,而不是纯粹虚构,总是想借由表现这样的一种痛苦生活而启迪人们去解决一些问题。
电影《萧红》拍的很唯美,有些画面是只有在小说里面才能看见的,可能导演就是从小说那些美妙的场景中提炼出来的也说不定,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为作家以及以作家为主角而拍的这种电影。
他们也是普通人,一样会肚子饿,会受伤,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操守,萧红就算是那么饿,也不会去偷邻居的列巴圈,这是很能表现气节的事情。
她的人生很曲折,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的男人,都是那么的不顶用,一个两个刚开始的都是那么的厉害,过多一段时间又都变得那般的鄙陋。第一个直接就跑了。第二个萧军还行,始终是爱她的,但是他的脾气太不好,而且还经常与别的女人勾搭,连萧红最好的朋友阿虚也被他搞的怀孕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出轨还能出的这么理直气壮。
第三个,刚开始的时候看上去很有文艺气质的端木,他的言辞很山盟海誓的。但他不能够担当,总是在逃避责任。换句话来说,萧军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乐,而端木则是只能同享乐,不能共患难。第四个没有结果,因为并没有开始这段感情,萧红就已经死了。他是在萧红生命垂危的时候爱上她的。这也很能证明她的魅力了。一个女人年龄可以越来越大,但是心里却是可以越来越有魅力的,它是不以年龄的流逝而产生消亡的。比如我在东莞遇见的一个女人,丹姐,她就是这么样的女人。她的年龄有四十几了,但是还是那么迷人,魅力四射哈,男人们为了她争风吃醋,甚至打架斗殴。我就是为了她而被开除的,到现在我还忍不住惊呼。
我是第一次在电影上看见鲁迅本人,这让我欣喜若狂,他才是我真正的偶像。我看见他的那一刻,真的激动了。好久没有的感觉!鲁迅先生好像是以前经常演周恩来的那个演员演的,演的蛮像的,一身深色长衫,头发依旧像倒立的扫把,只是脸上的妆画的太狠了,那么明显的黑线,我都看的出来是画上去的。整部影片唯美华丽,结尾那白色的冰河更是有一种旷远的美,结尾的配乐也蛮好听的。但是电影始终是电影,由于时间的限制,所以很多场景都是浮光掠影,一带即过。比如说,端木就为萧红端了一碗小米粥,说了几句情话,在下一幕,萧红就宣布和前任萧军分手了。以我的感觉来说,这也太快了些吧。不过我能理解,比起赵薇导演的致青春,致的不清不楚的青春,和郭敬明的PPT来说,已经好太多了。
总的来说,《萧红》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值得大家一看的电影。
第一次翻开萧红作家的书,我是带着崇敬的,崇敬里还夹杂着一丝喜悦。当看到第一行字时,我便被这高妙的文笔深深吸引。我看的《呼兰河传》是分两大事件的。《生死场》便把我引进了我从未经受过的地方。
细腻的文笔勾勒出一个又一个人物。丑陋却朴素的面婆,粗使却善良的二里半,美丽却可怜的月英太多的人物了,有些人的性格特点并不突出,但却无疑是最真实人的写照。最使我感慨的还是月英。她是村里最美丽的女人,她家也最穷,她是如此温和,生就是一双多情的眼睛,每个人接触她的目光,好比落在棉绒中那样愉快和温暖。可是上天却赐给了她最悲惨的命运,她患上了瘫病,并且一个月比一个月重。起初丈夫还为她烧香拜佛,悉心照料。但渐渐的却不在管她,她就像患病的猫儿,孤独而无望。她瘦弱柴,甚至臀下都腐了,小蛆虫在那里活跃,她的身体变成了小虫们的洞穴!读到这时,我曾潸然泪下,这些乡村的女人哪个不是命苦,可怎么会仅仅只有这些呢!日本鬼子的来临使她们雪上加霜,最后,这村里的人们战死的战死,惨死的惨死,只剩下几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渐渐走远这些看似虚幻的故事有哪个不是旧社会真实的写真?萧红,你以细腻的文笔像我们展示了历史的长河,怎能不令人敬佩!现在的我们翻阅岁月的史书是何等惭愧!
很难以置信的是第二篇《呼兰河传》,你却以另一幅新面孔展现在我们眼前。童年的你任何人都不疼爱,却偏偏祖父对你疼爱有加。你在世外桃源里是玩得如此愉悦,令我看着也深深被感染。最吸引我的是你摘玫瑰和祖父开玩笑的故事。童年想必是任何人都爱的吧,你真大胆,摘了几十朵玫瑰花悄无声息的插在了祖父的帽子上,于是便不断笑。祖父也是童心未泯啊,竟还傻傻地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我看着也笑得合不拢嘴。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祖父去了,快乐也去了,那些难忘的往事只能成为回忆,离别总是痛苦的,正如她所写: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仿佛上天真的是不尽人意的,萧红还这么年轻却已去了,也许人们都在惋惜,但我认为,她是快乐的,她此时定然在和祖父玩耍,她是毫无忧愁的。
人生会有那么多往事莫过于那些难忘的人。
《萧红》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东北年轻女作家萧红的故事。萧红的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萧红原名张乃盈,她很热爱读书可是家里人却不让她读书要她嫁人,她就离家出走离开黑龙江去了北平上学。她的未婚夫去北平找她,萧红为此十分感动,她两都离家出走。他们的生活十分贫困,萧红还怀了孩子,可是她的未婚夫后来却离开了她。在她十分落寞的时候他遇到了萧军,萧军很贫穷,但是他却很乐观。他的乐观感染了萧红,他们两个相爱了。他们为了谋生四处奔波,他们去到了上海,他们得到了鲁迅的肯定。生活开始有了改善,但萧红却得到了萧军的背叛。后来萧红认识了端木,他们结婚了,但端木却不能给萧红想要的温暖,萧红的身体也差了。
萧红为了读书离家出走,这等勇气,在我们中呢,我觉得更多的是为了逃避读书而离家出走啊。读书我认为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很快乐每个人都喜欢读书,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不读书未来就很狭窄。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读书机会啊,想想那些不能读书却很想读书的孩子们。
我们要做一个乐观的人,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悲观,只要你有一个乐观的心,那么不管多苦都能挺过去。当萧军失业之后,萧红和萧军去住旅馆,却连被子都租不起,饭也吃不起,每餐只是馒头蘸着盐吃。每天早上看着其他房间门前的大面包,这完全是一种煎熬。但是他们有着一个乐观的心,他们每天都在努力的想办法活下去,萧军出去找工作,萧红在房间里写作。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萧军找到了工作,他们度过了难关。如果他们不是有一颗乐观的心,或许他们早就死在了旅馆里了。
萧军是一个花心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他看到每一个可怜的女人都想去爱她们,不管他们是否已结婚。刚开始萧军和萧红在一起,后来萧军又和他学生的姐姐搞在了一起,尽管萧红当时并没有怎么追究问题,()但是萧红心里还是不好受的。后来萧军又和阿虚搞在一起,还把阿虚弄怀孕了,还要阿虚把孩子做了,阿虚可是萧红的好盆友啊。萧军这样伤害了多少个女人啊,而且到了最后没有一个女人和萧军一起走。我们要做有责任的人,对人也要真诚,做事也要对得起人,不然就会同时伤害很多人,最后自己也找不到好的伴侣。、
我很佩服萧红,萧红很倔强,很坚强,而且她很有才华,她为了自己想做的事不惜离家。“她是一种很强大的真实,她裸露着,不是身体,而是灵魂。”
萧红的童年——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
《呼兰河传》是民国才女萧红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回忆,描写的是在松花江和呼兰河边一座叫做呼兰的小城里发生的故事。作者描写了很多当地的社会社会风貌和人文风俗,有欢乐也有苦痛,既有对封建社会里的恶习和体制的控诉,也有对国家和人民未来的出路和希望的思考,用自己的笔大家了封建统治者。很明显,她是一位爱国的作家,因此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鼓励和支持!
书中的呼兰河小城,人们对生活已经没有抱任何希望,他们没有理想,对生活也没有热情,似乎在封建统治阶层的压迫和剥削下,已经变得麻木不仁,对遭受苦难的劳动人民也变得冷漠不关心,这种心态和精神状态对于我们的国家来说简直是灾难。而即便是生活在苦难中,他们对封建迷信却十分笃信,他们对这一世的生活的失望,而将自己的精神信仰和期望都放到来世,我们可以说他们非常无知,但设身处地的思考,也反应了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和无奈!
萧红在书中也描写了一些传统风俗给童年生活带来的快乐,例如跳大绳、唱秧歌、放河灯等等,而这些优秀的民俗其实是对精神的寄托和美好的祝愿,却并没有被我们后人好好的继承,也是非常可惜的。
读后感.读了这本书,我被萧红的才情打动了,她的文字虽然写得看似平淡,描写了呼兰河小城里普普通通天的人和他们的生活,但桩桩件件都是对封建社会的黑暗进行了控诉和痛斥,对于人们的思想教育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也表达了自己的爱国之情。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明主社会,享受着前人无法获得的幸福生活!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一篇对于作品的读后感悟,可以让我们更多的去回味书中的细节。如何写出高水平的作品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物种起源》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常在文献中看到被引用的《物种起源》,时隔100多年的书或其中的观点为何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我满怀好奇心,通篇阅读了达尔文先生所著、苗德岁先生翻译的《物种起源》。该书的核心观点,如物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缓慢进化的早就被人们所熟知,但在19世纪中期大家都在争论生命是不是由神创造的年代显然是有化时代好处的,怪不得恩格斯说它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了。
以拥有现代科技水平头脑的人来看《物种起源》,你或许会发现它是类似于科普性质的著作,但书中罗列的事实和超多的生动的案例在我看来,即使对此刻的科技工作者依然是有启发的。
达尔文坚信“自然界中无飞跃”,认为变异是缓慢的过程,不是突飞猛进的。他在书中花了超多篇幅来解释为什么变异是缓慢的,他同时也多次坦白人们对自然选取和一些自然现象的无知,如在书中他不厌其烦的说人们对于某些问题“极度无知”、“一无所知”和“知之甚少”,一个谦逊有礼的老学者形象跃然纸上。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达尔文没有过多的纠缠在造成后代与亲代每一个细微差异的原因,但他认为透过自然选取积累的差异使得平衡发生哪怕毫厘之差,而这便会决定哪些个体将生存、哪些个体将死亡。此刻来看这样的阐述,即种间差异,是何等的正确啊!
虽然达尔文没有深究某个细节,但基于超多的观察和试验他最终发现了物种的起源和进化的规律。而这些要归功于他的科学精神。如他坚信透过解剖学的手段来解释现象,在对马驹身体比例的分析上他是透过“仔细测量”得出相关结论的,他在论述杂交不育性时反复强调“未经试验,无人知晓”,他在疑惑什么使马灭绝的因素时对自己的惊异表示“无根无据”。我着实被这些体现达尔文严谨的科学精神的例子所震惊!这或许解释了为何18世纪的世界科学中心是英国!达尔文在对论点论证的同时,会举很多有说服力的小案例,这要得益于他的勤奋,我想他就应是一个随身携带笔和纸随时做记录的人。如他做了苏格兰冷杉幼苗更新的小试验论述生存斗争,他透过种子萌发的试验论述扩散的方法,类似的小试验或许令现代的研究生都感到汗颜。科学精神归科学精神,当我读到达尔文关于骡子和斑马的进化关联时,我丝毫不怀疑灵感在达尔文构成其学术观点中发挥的作用。
达尔文在书中反复强调所有的生物都有高速增殖的倾向,即按照几何比率增加的速度,而恰恰由于生存斗争的存在才不至于使一个物种就占用了地球的全部资源。而这或许部分解释了为何自然界的许多生理生态现象均可用幂函数Y=a_Mb来解释。书中达尔文举了林奈关于植物增长的例子,做为一个增殖最小的边界,植物的更新速度也是惊人的。达尔文同时也坚信种内之间的斗争是最惨烈的,正因种内的个体有相同的资源需求。由于种内生存斗争和外界不利环境致使世界上每种生物均不能按照几何比率无限制的增长,这点难道不能用于解释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吗?如果没有战争、瘟疫和地质与气象灾害,人类估计会遍布地球上每个角落,若果真如此,人类这种毫无限制的增殖或许导致其自身的快速灭绝。从这点好处上来讲,战争、瘟疫和地质和气象灾难倒有好的一面了。
达尔文对地质学和生物学的兴趣以及其显赫的家世促使他完成了近5年的环球科考,这样的经历是达尔文完成《物种起源》的基础。书中超多生动的案例几乎严谨地证明了他的论点,这种科学精神是值得称道的,如他在书中不停地论述试验和数据的重要性。限于当时的科学水平,书中没有生物化学方面的数据,也仅采取简单的数理统计分析,对一些“法则”和“规律”不能很好的解释,但书中解剖学、形态学和进化生物学的知识,个性是科学思维和逻辑依然对现代的科学研究有启发好处!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网搜寻,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著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物种起源》的出版,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轰动。它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从反动教会到封建御用文人都狂怒了,他们群起攻之,诬蔑达尔文的学说"亵渎圣灵",触犯"君权神授天理",有失人类尊严。与此相反,以赫胥黎为代表的进步学者,积极宣传和捍卫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达尔文是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医生家庭,父亲想让儿子继承自己的衣钵,于是让达尔文进了爱丁堡医学院,但由于达尔文对医学并不感兴趣。
在退学后,父亲又让他进入剑桥学神学,想让他成为一名牧师,但仍因达尔文对此缺乏兴趣,所以也没能从课堂上学到什么。却在课余结识了一批优秀的博物学家,从他们那里接受了科学训练,他在博物学上的天赋也得到了这些博物学家的赏识。在1831年,当植物学家亨斯楼被要求推荐一名年轻的博物学家参加贝格尔号的环球航行时,亨斯楼推荐了忘年交达尔文。因而达尔文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了英国派遣的环球航行,做了五年的科学考察。在动植物和地质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后,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终于在1859年出版了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最终达尔文成为了一位英国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并且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作者利用古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形态学和分类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养动植物时获得大量第一手材料,论证了现存各种各样的生物是由一个或几个原始类型逐渐进化而来的,揭示出各种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证明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真正动因。自然选择的主要内容是变异和遗传、生存竞争和选择等。变异是选择的原材料,在生存竞争中,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趋于绝灭,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则被选择保留下来。有利变异在种内经过一代代选择的长期积累形成新的物种,生物就是这样通过自然选择逐渐进化的。此书毕竟不是文学作品,语言是平实的,用的是叙述性的口吻,论证举例性的口吻,如果说有时与文学语言很接近的段落,那也是作者在客观地叙述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培动物植时所观察到的事物,没有文学语言的那种夸张与华丽,更多的是自然科学所必备的精准与谨严。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因此进化论从此取代了神创论,并且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基石。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虽然达尔文在完成《物种起源》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并没有影响他要完成该书的决心。我想正是因为这些困难,才使得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该书中运用了大量资料。并最终证明了形形色色的生物都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遗传、变异、生存斗争中和自然选择中,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不断发展变化的,且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尽管进化论有许多的缺陷,但仍然不能掩盖住进化论所具有的巨大意义:
第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对生物学的一次伟大综合。他总结了前人在分类学、比较解剖学、地质古生物学和进化思想方面的成就,再加上自己亲身考察和对大量动植物变异做的系统研究,形成了生物进化的理论。
第二,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以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为基础,有力地证明了造物主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从根本上推翻了长期统治生物学思想的各种唯心的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使人类在思想上发生了飞跃。
第三,进化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重大的科学突破,第一次是日心说取代地心说,否定了人类位于宇宙中心的自大情结;第二次就是进化论,把人类拉到了与普通生物同样的层面,所有的地球生物都与人类有了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并彻底打破了人类自高自大,一神之下,众生之上的愚昧式自尊。《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物种起源》具有很多的重大意义: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它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广泛影响的巨著,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其中也不乏一些伟人对它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就认为《物种起源》可以用来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李卜克内西则认为它是成为划分科学史前后两个"世界"的界限。而英国植物学家华生则认为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我想也许华生的评价有点极端,因为在未来的世界谁也无法预知,但这已经充分说明了达尔文对人类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当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不仅仅是生物进化论值得我们学习,其中还有更多的观点,如自然选择学说,遗传变异,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都非常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总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对我是受益匪浅,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我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理解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主角,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十分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景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能够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并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应对教会的刁难,应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我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提高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我的一份力量。
这是一场关于地球物种进化发展的革命,是人类对自身价值探索的进步,是冲走封建愚昧一道汹涌的洪水。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人类那特有的冲刷一切非真理事实的勇敢,那对科学的追求与奉献与那颗炽热的心。也许,人们对他的褒美之词繁多到无法计算,而我对他再一次的赞美是想说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真理是永恒不变的。而真理,依旧在那遥远的边际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目光,并为之不懈奋斗与追求。
从浩瀚无际的远古走来,便会发现人类只不过是地球物种进化的一小部分。从产生到现在,地球历经了50多亿年的沧桑。而人类的形成到现在仅仅只有300万年左右。而从人类对自己的解释来看,人“是地球生物中处于进化最高阶段的动物”似乎是有些勉强的。但从某些角度来说,人类的形成的确是地球物种进化的一个奇迹。因为,很多事物不是看它存在的时间长短,而在于它的深度。我们拥有非同低等生物一般的思想。人类世界因有了思想而大同。
有了思想,我们便不会终止追求真理的脚步。
蚂蚁遇火,懂得抱成球,委曲求全,保卒一个种族生命的延续;红鼠缺食,便会一个接一个的跳入海中自杀,同样是为了种族的延续。人亦然。人类从生成思想到现在,看似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忙碌,实则却是为了整个世界发展的需要。也许,很多年以后的一天,人类会如同恐龙一样在世界上消失。也许,我们经过几百万年的演变成就的思想与科学会伴随着人类的消失而一同消失。可人类,存在过,生存过,反抗过。任何事物的存在也必定有着它的价值。小若蝼蚁,大同宇宙。艾青曾说“活着就要斗争,在斗争中前进。当死亡没有来临,把能量发挥干净。”人类既然存在着,便有着自己的价值。而我们的价值便在于不断发展自我,追求真理。达尔文与他的物种起源在追求着,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追求着。我们只有遵循真理,才能更好地不断超越自我,造就人类的未来。
追求真理要求我们崇仰科学,而有时相对于此的便是迷信与宗教。宗教这东西,自古以来便有之。按照历史书上的话来看,宗教只是统治者便于统治的工具,亦或远古人们在自然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对自然的解释。我却从不这么认为。正如上文所提,任何事物的存在便有它的价值,宗教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人类对于真理不懈追求的过程。它代表了人类恒久不变的对真理的不懈追求之心。可以说,没有宗教便没有了自然科学。只是其正如物种进化的淘汰方一样,终将因为不适应环境而被淡化。而真理是不会有人告诉你它存在于哪里的,如同自然选择,我们的思想不断分化出新的观点与想法,而错误的便会被淘汰。
我们生活的过程便是在追求真理。每天,我们都要学习、工作,在其中我们不断得到发展与改进,从而获得真理。没有谁是一副乳牙长到老的。而有些人便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整天无所事事、泡吧、唱KTV是追求真理的因为自己也在其中不断变化。可惜的是他们发展而得到的是变化,而不是真理。而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的环境中,产生不利于社会发展变化的人如果不改掉自己的不利因素,便会被社会“改掉”。因为物种的发展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人类社会亦然。所以学会正确的追求真理是我们谋求自己生存空间的前提。
我们应从一点一滴做起,学会做正确的事,如睡前看一篇文章,再如走到那里学到哪里。不要妄想自己哪天会集中精神来做某件有意义的事,因为自然给我们追求真理的时间是有限的。
随著科学与哲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世界及人的主体性,提出一系列的问题题:
例如生命的起源究竟是什么?。人及世界上各物种在进化中是否具有自主性和选择性?如果有,它同客观决定的力量之间又是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谁也解释不清楚
但读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是逻辑推理。也就是说自然的选择与进化只是通过推理的论据来表达,是一种逻辑上的顺延。事实上,生物改变并不一定是按这种推理进行的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是科学的假设。达尔文证明自己理论的证据是缺乏说服力的,只能解释一些不寻常的现象
他却由这些特例推广到普遍进化,因而只能是特殊基础上的假设。的确,达尔文的理论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如果生物真是由一个物种向另一种物种进化而来,那么必定存在物种间的过渡类型。可是为什么我们所发现的化石中却几乎找不到这样的证据?如果生物的进化真的是长时间的逐渐变化,那么从单细胞又如何产生出复杂多样的动物门类呢?从同一个祖先那里又如何进化出多种不同基因组合的物种呢?为什么大约6亿年前的寒武纪,几乎所有动物的“门”同时在地层中出现呢?
理论的最终思想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种推理只能用在动物界,然而达尔文却把这种理论强加给人类社会……他忽视了人和动物的智力在空间上的差距……人类的大脑思维是三维的,而动物的思维是二维的,从动物要想过渡到人类,首先智力要过渡到三维,但是二维的事物是不能过度到三维事物的,就像二维空间几何图形要变成三维立体图形一样,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达尔文和当时的科学家却忽略了这个致命的关键!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被资本主义理论的推崇者由生物学转移到人文学、社会学,把人类和谐互助精神退化为生物界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丛林生存原则。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每一个铜板都渗透着鲜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所谓的科学假说,经不起逻辑推敲和科学论证,早已被有理智的人们所唾弃。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转移至今还有其市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毫无人性可言,多少适者生存于被掠者的血汗之上,多少不适者死于适者的倾轧之下啊!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
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着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
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这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
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
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
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
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
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
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
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在欣赏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深深被阅读的魅力所折服。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震撼就再好不过了。你的读后感准备的怎么样了?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童话安徒生读后感 ”,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这个故事读过很多遍,但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故事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在这个小女孩的鞋子掉了时,一个小男孩把它捡走了,却没有还给她,说是要拿去做摇篮。这个男孩没有丝毫同情心,爱心,他只知道去嘲笑别人,现实的生活中,一定也不乏这样的人。安徒生通过他,批评了所有的“他”。当这些人读到这个故事时,应该感到羞愧,感到耻辱。我不禁自我反省,有过这样过分的举动吗?像小男孩这样过分的当然没有,但是嘲笑别人的事也会有的。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的丑陋。其实童话故事真的能反映现实生活中的许多。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最经典的童话故事之一,社会、人性的黑暗都从他的笔下反应出来,真的很希望世界上再不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人与人之间本就应该相互友爱,我们要学会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
《安徒生童话》是我在暑假里看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把我把我引入梦幻般的世界。书中有很多的小故事如:《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收获很多。
《皇帝的新装》写了一个皇帝相信了两个骗子,骗子说愚蠢的人是看不见他们织出来的漂亮的布。两个骗子在织布机上装模作样的织布。过了几天,皇帝让两位大臣去看看,两位大臣不想让别人说自己愚蠢,就说织出的布很漂亮。
于是皇帝也不想让大臣说自己愚蠢,就让骗子把织好的布做成“衣服”。骗子拿了财宝得意地离开了皇宫。皇帝穿着这件“衣服”出去了。百姓们都夸耀皇帝的新衣服,可是只有一个小男孩说:“皇帝根本就没穿衣服。”这句话一下子传开了,这时人们才一起说:“你没穿衣服”。
读完这个故事我在想,皇帝、大臣怎么会被别人骗呢?我想了好久都想不明白。我就问妈妈,妈妈告诉我,那些大人呀全都是虚荣心做的怪。只怕别人说自己愚蠢,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德去骗别人。
现在我明白做人要诚实,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放弃一颗真诚的心。从现在起,我们要诚实的对待任何事情。
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0字:
悲剧是美的,那是种决然的、令人震撼的美,它总能让人们看见社会的真实状态,激荡起人们对假恶丑的憎恶,飞扬起人们对真善美的憧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脍炙人口的童话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我更是十分喜爱。本文讲的是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富人们阖家团圆的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故事。本文通过温暖与寒冷的反差,酒肉与饥饿的对比,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与作者对穷苦人民的深深怜悯之情。
文章前两段中的“小”女孩与“大”拖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马车夫根本不把她的性命放在眼里;男孩将她不慎丢失的拖鞋捡起拿着跑了,并讽刺道“可以拿它当摇篮”;“一整天,谁也没买过她一根火柴,谁也没给过她一个硬币”,那些腰缠万贯的富人宁愿让钱烂在家里,也不愿施舍她一分一毫……这种种劣举,给文章定了个悲伤的基调,并无情地揭示了当时人情的冷漠,社会是有多么的不公!使人义愤填膺——哪怕我卑微如蝼蚁,也绝不做那扭曲如蛆虫的钟鸣鼎食之家!
作者在小女孩饥寒交迫、孤苦伶仃之时对其进行了细腻的心理描写——小女孩点燃火柴时仿佛看到了大火炉、烤鹅、圣诞树与奶奶。而这些幻想又不是天马行空的,它反映出小女孩渴望温暖、食物、快乐与亲情,这些渴望美好而又单纯,是当时穷苦人家最真实的心里写照。可悲剧的魅力在于毁灭的美,他会将一切美好的东西撕碎在你眼前——幻象是美好的,而现实却仍是残酷的,幻象终究只是幻象,迟早会破灭,穷苦人民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甚至连死亡都成了一种解脱,一种幸福的象征,是多么的可悲啊……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最好的写照。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结局,其实正是当时千千万穷苦儿童的缩影。至此,我忍不住心生感慨,万幸我出生在这社会主义国家繁荣昌盛之时,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读后感·暗喜的同时,我也感觉我肩负重任——出生在这个社会,是我的幸运,但我也应该因此而更加努力,去报答它,为中华之繁荣而读书。小学时候,教室后黑板的上方总是挂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字。以前我总觉得这句话很俗套,可仔细一想才知道,“天天向上”是有多么不易啊,想天天向上,你就得拼命往下扎根,拼命学习,将来才会成为社会的栋梁。
《安徒生童话》也是美的,它总会粘连出些许淡淡的忧伤,使人静谧,使人沉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仿佛进入了童话的世界,书中有小巧的拇指姑娘、锦绣的小人鱼、坚定的锡兵、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它们像一首首美妙的诗歌和一幅幅逼真的画面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里。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丑小鸭生成长得丑,从一出生就受到兄弟姐妹的架空。它们冷笑它长得很丑,甚至还打骂它,不和它玩,这让丑小鸭心里很难过。丑小鸭梦想有一个不再被人欺负和冷笑的新糊口,于是它选择了离开这个家,来到一块池沼地和野鸭一起糊口,可是野鸭也不喜欢它,丑小鸭固然心里很难熬难过,但是它克服了许多难题,在冬天里,它经历了严寒和饥饿,终于春意盎然的春天来了,丑小鸭全身长出了雪白的羽毛,它变成了白天鹅。
丑小鸭让我明白了,在学习和糊口中无论碰到什么难题,都不能等闲抛却,不能对自己失去决心信念,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一天,我向我班图书角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太有趣,我真想一天就把这本书看完。
里面的《丑小鸭》的故事真的很好看,它被同伴讥笑、瞧不起,连妈妈也不喜欢它,而且经由又冷又饿的糊口,可是丑小鸭,没有抛却糊口的但愿,最后终于在一个春天变成了一只又锦绣又漂亮的白天鹅。
后来我又看到了《天子的新装》,天子被虚荣和自负蒙蔽了双眼。让两个骗子骗去了许多财宝,还在大家眼前出尽了洋相。而大臣们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智慧、不忠心,没有及时提出。仍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小男孩敢于说出自己心中的迷惑。
我产生了一种感想:我要向丑小鸭学习,像它一样学会忍耐,不抛却。我不能像天子一样被虚荣和自负蒙蔽了双眼。要像的小男孩一样勇敢、善良、朴重、老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想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增长见识,答谢祖国!
蝴蝶的故事读后感
安徒生童话蝴蝶的故事描述的是一只蝴蝶打算找一朵花儿做妻子,于是他去问雏菊的意见,可是雏菊根本就不搭理他,所以他只能自己寻找起来。每一朵花儿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蝴蝶总是很犹豫,于是他从春天找到夏天,从夏天找到秋天...最终他失去了机会,被钉在看一根针上面装进了古董匣子,但是他还是安慰自己,这下总算是固定下来了。
2一只蝴蝶想要找一个恋人。自然,他想要在群花中找到一位可爱的小恋人。因此他就把她们都看了一遍。
每朵花都是安静地、端庄地坐在梗子上,正如一个姑娘在没有订婚时那样坐着。可是她们的数目非常多,选择很不容易。蝴蝶不愿意招来麻烦,因此就飞到雏菊那儿去。法国人把这种小花叫做“玛加丽特”(註:原文是“Margreth”,这个字是“雏菊”的意思;欧美有许多女子用这个字作为名字。)。他们知道,她能作出预言。她是这样作的:情人们把她的花瓣一起一起地摘下来,每摘一起情人就问一个关於他们恋人的事情:“热情吗?——痛苦吗?——非常爱我吗?只爱一点吗——完全不爱吗?”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每个人可以用自己的语言问。蝴蝶也来问了;但是他不摘下花瓣,却吻起每片花瓣来。因为他认为只有善意才能得到最好的回答。“亲爱的”玛加丽特“雏菊!”他说,“你是一切花中最聪明的女人。你会作出预言!我请求你告诉我,我应该娶这一位呢,还是娶那一位?我到底会得到哪一位呢?如果我知道的话,就可以直接向她飞去,向她求婚。”
可是“玛加丽特”不回答他。她很生气,因为她还不过是一个少女,而他却已把她称为“女人”;这究竟有一个分别呀。他问了第二次,第三次。当他从她得不到半个字的回答的时候,就不再愿意问了。他飞走了,并且立刻开始他的求婚活动。
这正是初春的时候,番红花和雪形花正在盛开。“她们非常好看,”蝴蝶说,“简直是一群情窦初开的可爱的小姑娘,但是太不懂世事。”他像所有的年轻小伙子一样,要寻找年纪较大一点的女子。
于是他就飞到秋牡丹那儿去。照他的胃口说来,这些姑娘未免苦味太浓了一点。紫罗兰有点太热情;郁金香太华丽;黄水仙太平民化;菩提树花太小,此外她们的亲戚也太多;苹果树花看起来倒很像玫瑰,但是她们今天开了,明天就谢了——只要风一吹就落下来了。他觉得跟她们结婚是不会长久的。豌豆花最逗人爱:她有红有白,既娴雅,又柔嫩。她是家庭观念很强的妇女,外表既漂亮,在厨房里也很能干。当他正打算向她求婚的时候,看到这花儿的近旁有一个豆荚——豆荚的尖端上挂着一朵枯萎了的花。“这是谁?”他问。“这是我的姐姐,”豌豆花说“乖乖!那么你将来也会像她一样了!”他说。
这使蝴蝶大吃一惊,于是他就飞走了。
金银花悬在篱笆上。像她这样的女子,数目还不少;她们都板平面孔,皮肤发黄。不成,他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
不过他究竟喜欢谁呢?你去问他吧!
春天过去了,夏天也快要告一结束。现在是秋天了,但是他仍然犹豫不决。
现在花儿都穿上了她们最华丽的衣服,但是有什么用呢——她们已经失去了那种新鲜的、喷香的青春味儿。人上了年纪,心中喜欢的就是香味呀。特别是在天竺牡丹和干菊花中间,香味这东西可说是没有了。因此蝴蝶就飞向地上长着的薄荷那儿去。“她可以说没有花,但是全身又都是花,从头到脚都有香气,连每一起叶子上都有花香。我要讨她!”
于是他就对她提出婚事。
薄荷端端正正地站着,一声不响。最后她说:“交朋友是可以的,但是别的事情都谈不上。我老了,你也老了,我们可以彼此照顾,但是结婚——那可不成!像我们这样大的年纪,不要自己开自己的玩笑吧!”
这么一来,蝴蝶就没有找到太太的机会了。他挑选太久了,不是好办法。结果蝴蝶就成了大家所谓的老单身汉了。
这是晚秋季节,天气多雨而阴沉。风儿把寒气吹在老柳树的背上,弄得它们发出飕飕的响声来。如果这时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在外面寻花问柳,那是不好的,因为这样,正如大家说的一样,会受到批评的。的确,蝴蝶也没有在外面乱飞。他乘着一个偶然的机会溜到一个房间里去了。这儿火炉里面生着火,像夏天一样温暖。他满可以生活得很好的,不过,“只是活下去还不够!”他说,“一个人应该有自由、阳光和一朵小小的花儿!”
他撞着窗玻璃飞,被人观看和欣赏,然后就被穿在一根针上,藏在一个小古董匣子里面。这是人们最欣赏他的一种表示。“现在我像花儿一样,栖在一根梗子上了,”蝴蝶说。“这的确是不太愉快的。这几乎跟结婚没有两样,因为我现在算是牢牢地固定下来了。”
他用这种思想来安慰自己。“这是一种可怜的安慰,”房子里的栽在盆里的花儿说。“可是,”蝴蝶想,“一个人不应该相信这些盆里的花儿的话。她们跟人类的来往太密切了。”
3故事里的蝴蝶想找一朵美丽的花儿做妻子,在雏菊花不愿意给他建议的情况下他自己开始寻找起来。似乎每一种花儿都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郁金香太过华丽,紫罗兰又太过热情,金银花太普通...到最后蝴蝶终于遇见了心仪的薄荷,他觉得薄荷不是花但是又从头到脚都是花,浑身散发着香气,可是薄荷拒绝了蝴蝶的求爱,她说大家都老了。春去秋来,等到了冬天蝴蝶还是没有找到对象,他被钉在了一个古董盒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总是不经意的错过太多的美好,当你觉得不想再错过的时候已经身不由己了,就像蝴蝶一样,到最后只能自我安慰。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4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他生于欧登塞城一个贫苦鞋匠家庭,早年在慈善学校读过书,当过学徒工。受父亲和民间口头文学影响,他自幼酷爱文学。11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为追求艺术,他14岁时只身来到首都哥本哈根。经过8年奋斗,终于在诗剧《阿尔芙索尔》的剧作中崭露才华。因此,被皇家艺术剧院送进斯拉格尔塞文法学校和赫尔辛欧学校免费就读。历时5年。1828年,升入哥尔哈根大学。毕业后始终无工作,主要靠稿费维持生活。1838年获得作家奖金——国家每年拨给他200元非公职津贴。
大部分童话的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所以,安徒生对小人鱼无疑是残忍的。。
她的王子没有为她披荆斩棘打败恶龙就得到了她最完整的爱情而最后的最后甚至夺去了她维系生命的最后的那一点希望有多痛呢?一定比踩在刀尖上更痛
恨么?还是仍然爱着?。值得么。。想问,却看着海面上那在阳光中闪耀着七彩光芒的最终一点点消失在视野里的泡沫迟疑了……
残缺美么?我不爱呢。我甚至希望那把刀就这样刺进王子的心脏小人鱼最终回归她的自由。。为什么到了那个时候仍然舍不得呢,那一滴眼泪很苦很苦却没有人看得到
王子爱她么?多年以后是否记得那个温柔善良不会说话的女子是否记得初见她时她的眼神和满心的欢喜,。
看很美好的故事我总是不爱和社会背景联系起来尤其是童话这些文字是很美好的东西当时的作者也不会为了抱负而去逐字推销毕竟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呢?~~~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1
哈、哈、哈……”一阵笑声从一个小女孩儿的嘴里传了出来,她就是我,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给你们说一本书,你就知道了。它就是我的好伙伴——《安徒生童话》。你别看它是小小的本书,其实里面记录了“喜、怒、哀、乐”各种情感和美好。
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海的女儿”了。这个故事里的小美人鱼,为了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不惜自己变成美丽的泡沫,去了天国。虽然她是那么爱王子,为了王子她却把美妙的嗓音都失去了,可她还是无怨无悔。这本书不止这一个故事,还有可爱的白雪公主、勤劳善良的灰姑娘、英俊的王子、慈祥的老爷爷、老奶奶……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好书,一本美好的好书,一本美好又具有教育意义的好书。我希望我们不要白读书,要读的精彩读的出色!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2
相信大家一定读过《安徒生童话》,但大家有没有让童话伴你一生的念头?如果没有,大家就要向我学习喽!
安徒生一个熟悉的名字,就是他写的《安徒生童话》。安徒生总是怀着一颗美好的心,所以他看所有事物,人物都是美好的。总之安徒生很乐观。他写的文章也非常好比如(铜猪)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贫穷的孩子喝了一口铜猪嘴中的源源不断的清水,又睡在铜猪的背上,铜猪竟然有力气跑了起来,背着孩子去了美术馆,再那里孩子看到了奇迹:维纳斯女神复活了!,宙斯在对他笑……看到了这美景,孩子会心的笑了,铜猪说“只有最真诚的孩子,骑在我身上我才有力气跑得动。”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文中的孩子就是这样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因为在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孩子是非常贫穷的,当然没有他的真诚铜猪就不会跑了。从这点可以看出孩子很真诚。我们如果不真诚,父母就会为我们操心,你不心疼么?
啊,多美的童话,相信你在看童话时也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安徒生在写每一个字时,他不仅为善良的孩子而写,也为自卑的孩子而写,让每一个孩子快乐高兴起来。让童话伴你一生!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3
故事中的丑小鸭处处受到欺负,在它的成长过程中大家都觉得它长得丑陋,不但不和它玩,而且还打它、骂它。丑小鸭受尽折磨,差点儿死了,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冻晕了,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丑小鸭竟然变成了一只美丽优雅的白天鹅。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长得丑,不代表他的心灵不美,一个人长得美,不代表他的心灵美。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水果,路上遇到一位漂亮的阿姨,她一边走一边吃香蕉,吃完后把香蕉皮随手一扔,正巧有一位老爷爷走在她的旁边,一脚踩在香蕉皮上,差点滑个跟头。我对妈妈说:“这个阿姨虽然外表美,但是心灵不美。”妈妈说:“对呀!她这种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习哟!”我想,在学校里,如果有同学长得丑,我们不能嘲笑他。一个人的外表并不能说明什么,关键要看他的心灵美不美。
真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心灵美的人!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4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提起《安徒生童话》,恐怕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了。有令人捧腹大笑的《皇帝的新装》,有趣味十足的《甲虫》,有优美感伤的《海的女儿》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买火柴的小女孩》。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5
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极为可悲。在除夕夜她的爸爸让她出去卖火柴。在这天寒地冻的夜晚,小女孩渴望得到温暖,而划着一根又一根火柴,可最后还是活活冻死。这不正是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吗?小女孩正是这么悲惨。
在《白雪皇后》中,我赞赏格尔达与加伊之间的友谊。小格尔为找回自己的朋友走了那么远的路,又经历那么多的磨难,只为寻回那一段友情。
在《海的女儿》中,我很佩服小美人鱼,为了寻求自己的爱情,而不惜用声音来交换人腿。去见王子。只想和他结婚,但世事难料,这位王子竟与另一个公主结婚。小美人鱼只能变为泡沫。我为小美人鱼而感到悲伤,也为小美人鱼为爱而拼搏的这种精神所敬佩。
《安徒生童话》对我而言,是一扇智慧的大门,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又是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6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感受和启迪。我比较喜欢的一篇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从中知道,她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小女孩。
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的晚上,人家都在家里吃东西,坐在火炉旁取暖。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却穿着大大的拖鞋在冰天雪地里走来走去,她的手如脚一样冻得通红。于是,她就一个人坐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火柴盒上擦了一下,突然,她自己变得温暖起来,可是每一次擦亮一根,每一次又会被大风吹灭。小女孩大声的哭了,但她不敢回家,因为回到家会被父母责备,就一直在角落里,孤苦伶仃的样子。当她把最后一盒火柴一起擦亮的时候,她想起了慈祥的奶奶,奶奶活着的时候,对她最好了,她是世界上最疼爱小女孩的人,但她的奶奶已经住到了天堂,她的奶奶出现了,她看见了慈祥的奶奶,她的奶奶只是微笑的看着她,她的灵魂就被奶奶带到了天堂。这时候的.我被她的奶奶深深地打动了。
我想:现在的生活条件是那么的好,而我们都不珍惜。就连童话里的许多人物,都是那么珍惜自己所处的环境,而我们却是那么的不珍惜……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那里面的人都很善良,而里面最好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心地善良被我深深地感动了。我决定我要学习卖火柴的小女孩做一心地善良的孩子。
安徒生与童话的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7
今天,我在家里重新看了一遍《安徒生童话》。虽然之前这本童话书我也看过几遍,但这次重新翻看,觉得里面的故事更加精彩了,那些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更加深深地打动了我,真是更有一番收获在心头。
这本《安徒生童话》共有十七个故事,如《白雪皇后》、《笨汉汉斯》、《海的女儿》、《红鞋》等,但这次阅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雏菊》。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小花园里生长着一朵毫不起眼的小雏菊。
一天,一只百灵鸟飞来落在了它的身上,百灵鸟用嘴吻小雏菊,又赞扬小雏菊长得漂亮,小雏菊的心里真是幸福极了。第二天早晨,小雏菊又听到了百灵鸟的歌声,但是唱得很哀伤。因为百灵鸟被人抓住后关到笼子里去了,就像罪犯一样。这时,有两个人给百灵鸟挖了一块草皮,小雏菊就在草皮的中间,它就这样来到了百灵鸟的笼子里。最后,百灵鸟因为饥渴而死,小雏菊也跟着离开了这个世界。百灵鸟死后,人们为它挖坟墓,为它流眼泪,小雏菊却被扔在了泥土里。
这个故事让我更加明白,得到表扬后千万不能骄傲自大,应该要谦虚;不能因为一点挫折就灰心丧气,应该坚持到底。
我喜欢这本童话故事书,它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使我懂得了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读作者写的作品,涤荡了我们的心灵。读后感是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如何写出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关于慈善的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有了爱心,就有了慈善,就会去关爱别人;而当你需要关爱和帮助的时候,也有人来关爱你、帮助你。因为有了爱心,有了慈善,我们感到做人的尊严和幸福,感到社会的温暖和公正,懂得珍惜生命,爱护地球,关爱别人。这就是爱心慈善的魅力。晚上,我捧着一本《慈善读本》,看得眼角湿润了。
爱有很多种,如母爱。这是一种强大的爱,我看了一篇文章《记住,我爱你》,是说5?12汶川大地震中的故事。一位女性死在大地震中,而她是双膝跪着,双臂着地支撑着身体死的。女人的身体底下,有一位小孩还活着,被包在一条红色带黄色的小被子里,只有三四个月大。在母亲庇护下,孩子毫无损伤。被子里发现一部手机,屏幕上是母亲给孩子留下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记住我爱你。”
读完这篇文章,你一定会泪眼模糊。没有人不会被这一幕所感动,因为我们都知道母爱比山还高,比海还深。但是,我不但不领情,还怨恨……有一次,我踩单车过马路,妈妈突然说:“下车,过马路要下车!”我没有听妈妈的,以为妈妈要跟我抢跑,就怨恨她的自私。结果,我差点就撞人了,是妈妈拉住我,不然……
爱是生命的源泉,是关怀和爱护,是让我们感到温馨和希望的家园。罗曼?罗兰曾说:“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变成黑夜。”爱是一位无言的精灵,有一颗美丽而善良的心。我们都是爱的种子,等待春风吹醒、甘露来滋润。
在小学时期,我看了学校配发的《慈善读本》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这本书让我明白:爱从哪里来?爱,在生命诞生的时刻,爱从我们的父母那里来,爱和我们的生命一起走来。我们一生下来便伴随着哭声,因为我们那时非常的弱小,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不能自食其力,不能保护自己,所以我们会感到不安全,感到恐惧……但是,我们从妈妈的体温中,爸爸的惊喜中,所有在场的医生、护士、亲人的关怀中,感受到了爱、温柔、无限的期待和包容……在我们出生后,不仅我们的父母,家人在爱我们,而且全社会都在关系我们。我的邻居,小区、学校、商店、医院……大家都有一个心愿:让我们生活得更幸福!大家都在做一件事;让我们得到更多的爱!
其中的一个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那是在5.12地震过后盛传的一个故事。救援人员在搜救时,发现了一具特别的女尸。她的身体已经被压得变形了,但依然跪着双膝,双臂支撑着身体。当救援队长费力的把手伸进女人身子下时,奇迹出现了。一个大概只有三四个月大的婴儿在母亲身体的庇护下,孩子还在静静地睡着。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天崩地裂,他更不知道是母亲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动……随行医生在孩子的被子里,还发现了这位母亲留给孩子的短信:“亲爱的宝贝,若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是的,一句‘我爱你’已经包含了太多太多爱的内容。
爱是生命的源泉,更是关怀和帮助。有了爱心就有了慈善,就会去关爱别人,帮助别人。而当我们需要关爱和帮助的时候,就会有人来关爱你,帮助你。这就是爱心慈善的魅力。因为有了爱心,有了慈善,我们感到做人的尊严和幸福,感到社会的温暖和公正,懂得珍惜生命,爱护地球,关爱别人。就像古人孟子所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所以我要用心写下“爱心慈善”四个字。
爱因为在心中,平凡而不平庸。让爱传出去,爱是仰着头的喜悦;爱是说不出的感激;爱是每天多付出一点点;爱就是伴随着我们的真、善、美。
最后,愿爱心之根种在心间,慈善之花开满人间!
中国人把“慈”的本意为父母之爱,后引申为“爱别人”而“善”的本意是“吉祥”、“美好”,而后来人们把慈善并用为一词,指怜悯帮助他人。
今天,我在《慈善读本》中读到一个故事,它的名子叫,《点亮心烛》,本文讲述了二战期间,英国小说家雪尔。罗伯斯照例来到墓地拜访一位英年早逝的文友临行前去看到的墓碑上写着一句话:“全世界的黑暗也不能使一支小蜡烛失去光辉!”这句话就如同火柴一样点燃了罗伯期,他开始奋笔疾书,并发表文章。故事传开后,如希望的火种,鼓舞着人们为了胜利而拟着前近的脚步。N年后,读大学的布雷克读到了这篇文章,并且读出了它的神随,在他毕业后,放弃了几家企业的高薪聘请,毅然决定去非洲扶贫。无论亲朋好支怎么劝说,他都坚定的回答:“如果黑暗笼罩了我,我决不害怕,我会点亮自己心中的蜡烛。布雷克去了非洲,并且用他们的烛光照亮了天空,并因此被联合国授予“扶贫大使”的称号。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久久不能平静,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去往那贫困的非洲呢?是什么力量让他有勇气去非洲呢?……一个一个的问题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仅仅是因为罗伯斯的那篇文章,不,这仅仅是一部分,那因为布雷克心中有着慈,有善;更有着怜悯之心,罗伯期的文章只能算作一个引子,一把火柴,而布雷克的怜悯之心就如同干柴,把它点燃了,正是因为有慈善怜悯作为布雷克精神支柱。让他有勇气魄力,踏上了这块充满着危险,贫穷的土地,最终获得了“扶贫大使”的称号。
我敬佩他,因为他有勇气去非洲,我学习他,因为他是千万个扶贫人的缩影,我赞美他,因为他在为我们人类造福。
●许铭
最珍贵的角落,充满了关爱与希望:最亲密的朋友,充满了真情与感恩;最美丽的世界,充满了友爱与慈善。
当我慢慢地翻开慈善读本,看着一页一页的文字,心想:慈善,就是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付出代价去帮助别人,是各种物质体现出来的团结与力量。或许这本书写的这么多的小故事就是想告诉我们这些吧,可是,当我读完最后一个字,我发现我错了,原来慈善在乎的不是付出的代价,而是做慈善时怀着的那份情怀。慈善,不是只有在重大灾难面前才表现出来的爱,也不是以物质的多少来衡量慈善者的真情,更不是一个富有的人对贫困者的“施舍”。慈善,就在我们的身边,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看完这一个个的小故事,让我有了一个小小的心愿:愿慈善之花开满人间。
我记得xx年的汶川大地震,有一面鲜艳的旗帜挂在一片废墟的汶川,那面旗帜道出了多少怀揣着关爱与善良之心的人们所汇聚的心声,是大大小小慈善者行动浓缩成的一句话:“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于是,全国各地乃至世界的慈善者们为灾区捐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小到我们这些中学生所写的一封慰问信,捐的一袋衣物,大到一些企业所捐献的巨额资金和多少志愿者亲临灾区义务帮助灾区的人民重建家园,无论是一封封慰问信,还是一笔笔巨额资金,都让一个个失去父母的孩子们重获温暖,重获活下去的信心与信念。让失去家园的人们团结一心,感受到来自全世界的温暖,这就是慈善的力量!它让我们看到一朵朵慈善之花绽放在世界各地,也盛开在被温暖的人们心中。
慈善的力量是伟大的,无限的,慈善却是无形的让我们用无形的力量去创造震撼人心的感动与奇迹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慈善在哪?怎么做才算是慈善?难道真的要像别人一样,捐献巨额资金才算慈善吗?不!我们每个人都是慈善家,“慈善”就在我们身边。
在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背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贫困,荒寂的山区。山区里每天都在发生的感人故事、励志故事在城市里却少之又少。还记得我们曾经听说了山区的孩子们缺少书籍和物资,然后纷纷捐献自己不用的图书,自己穿不了的衣服,甚至是我们心爱的一些小玩意。希望能帮助灾区的孩子们多学一些东西,多看一些书,让他们能够做得更好,学得更好,满足他们渴望学习的心愿。而作为慈善家的我们,当看到他们拿着书欣喜的样子,认真学习的神态,尤其是他们凭借我们捐献的课本考上理想的大学,从心底里我们为他们骄傲,也为自己的慈善举动感到激动与喜悦。这使我们觉得自己的人生很有意义。
让我们以爱育圆心,以善良为半径,用行动划出一道平凡而又动人的弧线。愿随处都是最珍贵的角落,愿每个人都是最亲密的朋友,愿慈善之花开满人间!
(本文作者系广东省珠海市第九中学学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不缺少“爱”的存在。在别人需要救助时,伸出一双援手;在乘搭公交车时,给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在别人急需金钱渡过难关时,捐上你的那点儿零花钱。这就是爱了,这就是所谓的慈善了。
沐浴在“爱城”里,我翻开了《慈善读本》。这一本书“汇集”了许多来自于中外的爱心故事、爱心歌曲、爱心童话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不是那一首在我小时候时常挂在嘴边的《感恩的心》了。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那个熟悉的旋律至今还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爱”是世界上最纯洁、最坚不可摧、最美好的一种人与人共同的语言。它不一定要非常地轰轰烈烈、惊涛骇浪。它最直接,最小的细微之处都能表现出来,让我们体会到世界万物因爱而生。没有了爱,我们人与人之间就会变得吝啬、贪婪。
妈妈辛辛苦苦地把我养大,每天除了照料弟弟,还要照顾我的生活:为我做饭、洗衣;关心我的学习;陪我看书、教我弹琴。可我有时却是那么地不知道感激:嫌妈妈煮的菜不好吃,嫌妈妈太啰嗦,还怪妈妈对自己的要求太高。有时甚至跟妈妈吵架,惹妈妈生气。现在想想我真是不乖,妈妈对我付出的爱太多了,而我又回报给了妈妈什么呢?是的,不珍惜母爱的人是可耻的!我再也不愿意做一个不孝顺长辈的.人了,我也要用我的行动回报妈妈对我的爱:听妈妈的话,为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除了生我养我育我的妈妈,还有我的好朋友小雁,她父母亲的离婚,使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孤独、内向,不愿与人交流。为了让她快乐起来,我带着她和我其他许许多多的小伙伴一起玩;多和她打电话聊天。慢慢地,她又变得爱笑了。其实,小雁不是不愿意与人交流,而是家庭的破碎在她的心上有一道阴影,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我们去支持她,保护她,她还是那样的友爱。
爱是永恒的,无论是付出,还是得到,都是美妙的,它成了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伴随左右的“礼物”。
如果你在忧郁彷徨的彼岸,“爱”就会自觉地向你伸出援助之手,这样你就顺利驶往自信的对面。如果你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那么“爱”就会促使你点燃心中的一根根火柴,幻想自己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从而给自己增加信心,相信世界上还有很多爱你的人。如果你是断了翼的小鸟,那么你爱蓝天,渴望飞回蓝天的怀抱的迫切心情,就会使你早日康复,自由自在的遨翔。
手捧《慈善读本》,我读得入了迷,深深地被第六单元——爱心行动中讲述的这个故事吸引。
一位神学院的教授为未来的牧师讲课。在讲《圣经》里“乐善好施”这一段时,教授安排学生试讲,他要每个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别的教室向其他人宣讲。每次宣讲完毕后,要在10分钟内赶到另一个教室继续宣讲。活动开始后,学生们都急匆匆地在各个教室之间穿梭:每一位学生在教室之间来回赶的时候,都要经过一个走廊,走廊上坐着一个乞丐——是教授故意安排的全部演讲结束后,教授对结果大为不满。因为这些未来的牧师没有一个停下来,给乞丐哪怕一点施舍。
讲课结束时,教授说了如下的一段话:“我饥肠辘辘时,你却成立一个人道主义俱乐部来讨论饥饿问题:我衣不蔽体时,你却大谈特谈我是否违反了道德规范:我无故被人打伤时,你却对犯罪率滔滔不绝,义愤填膺;我无家可归时,你却悠然走来,对我宣讲上帝仁慈的庇护。你看来如此神圣,如此高尚,如此善良,可我为什么还是饿得发昏,冻得直哆嗦,感到孤苦无依呢?”真正的善良不是眼泪,而是伸过去一双充满爱心的手。现在,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们处在困难中,让我们伸出“充满爱心的手”去帮助他们吧!
在我看来,光有爱心不付出行动的人并不是真正有爱心的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帮别人排忧解难,满足他人的切身需求,才是真的有爱心。
假期里,我经常和妈妈一起外出,在车站等公交车是常事。在公共汽车上,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这站总是很多人,每次上车都没有座位,我和妈妈经常要站五六站后才会等到座位。有一次,车上有位阿姨带着一个很小的小女孩占了两个座位,天气炎热,她身边站着一位提着大包的老人,老人汗流浃背,看上去很是疲惫。她完全可以抱起孩子,让出一个座位给老人,可那位阿姨完全不理会老人,继续和她的孩子说说笑笑。人们议论纷纷,司机打开了一段提示语:“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如果您身边站有老、弱、病、残、孕,请您主动让座,我代表公交公司向您表示感谢!”那位阿姨终于觉得不好意思,抱起小孩,让出一个座位给老人。车又到一站,我终于等到一个座位,正想坐下,我发现有位抱小孩的老爷爷上车了,我与妈妈相视一笑,把座位让给了老爷爷。老爷爷夸我:“真是个有爱心的好孩子。”车上很多人投来赞许的目光。
妈妈常常教导我,做人要以善为本,谦虚有礼,懂得感恩和豁达,才能真正幸福快乐。我一定会身体力行,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爱心教育是一项永无止境的事业,并且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慈善读本》小学版重在感染和熏陶,有爱心序曲,爱心歌曲,爱心图片,爱心故事,爱心童花和爱心剧场等多个爱心栏目。在本书中,让学生们了解和认识慈善与责任,爱与尊重,助人与分享,爱与力量等富有社会价值的慈善主题。《慈善读本》是我国的第一次尝试,在社会上得到了各界的关注。
爱心的诞生说明了——爱是生命的源泉,是爱护和关怀,是让我们敢到温馨和希望的家园。
有一次,我们学校一个同学得了白血病,我们全校人都捐钱给他治病,最后终于治好了这位同学。
我最喜欢爱心之歌和爱心图片两个单元。爱心之歌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现,歌词展现了人们对和平的希望,对爱的向往;音乐展现了人们心灵的共鸣。《爱的奉献》的歌词:只要人人都奉献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爱的图片上出现了难以想象的学校和许许多多需要关心的孩子。不过有不少的慈善家纷纷出现,帮助孩子们渡过难关。
愿爱心之根种在人间,慈善之花开满人间!
一直以来,我以为慈善只是一些迷信的人们模仿伟大的佛祖——释迦摩尼的行为,或是有些人在记者媒体面前装模作样,打着“慈善为悲”的旗号却不做实事。确切地说,我曾经并不了解慈善的真正含义。但中华慈善总会编辑的《慈善读本》让我对慈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本小册子主要讲述了世界需要慈善、慈善是每个人的责任、慈善是一种分享、慈善需要关爱与尊重、慈善组织与管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慈善六个方面的内容。在阐述每一个观点时,都会引用几个哲理小故事,让读者的心灵感到震撼,使慈善的观点更发人深省。
当我们哀叹脚下的运动鞋不是阿迪达斯、耐克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身边的一些人竟然没有脚?当我们感慨现在的教育制度过于迂腐时,知不知道地球上还有近1.26亿的同龄人没有上学的机会?当我们为了难吃的午餐而气急败坏时,有没有想到还有很多穷人天天盼望能饱餐一顿?的确,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仍然有很多人遭受着困难和不幸,他们正需要慈善的帮助。可见,慈善,看似普通的两个字,却映射出多少人心冷暖,蕴藏着多少涕泪辛酸?
可是我们应该如何帮助有困难的人呢?《慈善读本》中的一个小故事给予了我们答案:一位母亲的单位发起“冬季捐寒衣”活动,晚上,六岁的女儿问:“这些衣服捐给谁?”母亲说:“捐给穷人。”“为什么?”“他们没有寒衣,过不了冬。”女儿点点头。一会儿,她拿来一件小棉袄,一条围巾,一顶帽子,说要捐出去。然后又一把拉下爸爸的帽子说:“爸爸,求您了,把这顶帽子也送给穷人吧!”
简短的小故事,既不会让读者泪流满面,也不会震撼心底,但它却告诉我们一个极为普通的道理:慈善,仅仅可以是一顶帽子。慈善不一定要财大气粗、雍容华贵,它的定义其实很微小,陪穷人聊聊天、拉拉家常,真诚地祝愿他们身体健康,这也是一种慈善。慈悲不是出于勉强,它是像甘露一样从天上降下尘世:它不但把幸福给予受施的人,也同样将幸福给予施与的人。
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作为一名小记者,去看望福利院的儿童,我把自己的一些旧杂志和唱碟、影碟,还有小时候的一堆玩具,全部都赠送给他们。几个月后,我们又在九洲城举行了义卖活动,我更是献出了全部“家当”——碟片、木剑、超人玩具、悠悠球、北京福娃套装……满怀着对福利院儿童们的一份爱心,胆小的我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拉客“推销”。看着“顾客”们丢下钱,欣喜地捧着“商品”离开,我的心里荡漾着欢乐的涟漪。义卖结束后,我们把筹款放进“爱心箱”里,捐给福利院,让那里的小孩子能过上更加快乐的生活。这也许就是慈善吧!
最近,我们学校举行了“救助一位学子,改变一个人生”的捐款活动,由此帮助实验中学高中部的贫困生完成高中学业,考上理想的大学。本来捐助资金是由家长出的,但是我也十分想帮助学长学姐们,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他们。于是我拿出了小熊钱包,抽出了自己积攒多年的稿费“私房钱”一一300元,再加上爸爸的200元,一起交给了学校。尽微薄之力去帮助别人,这不也是慈善吗?
慈善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温暖;慈善也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濒临危境的人重燃希望;慈善还是久旱后的一滴甘露,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受到爱心的滋润。慈善不在于物质给予的多少,而在于人之心灵的感应。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要是真诚实意地去帮助有困难的人,别人快乐,自己更快乐,相信小小的慈善会让整个世界变得快乐无穷,美好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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