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书闲情,堪称一绝也。余早时亦附庸风雅,植花、养鱼、观画、饮茶、听琴、玩石、品风、赏月,无一不尝,且津津乐道,自作文章,不期数十篇,结集而成书。然读《浮生六记》之闲情记趣,方知余皆浅尝辄止,不能比其十一。《浮生六记》书及养花、造园、盆景、书画、香道、清供、雅集,皆精到。三白书饮茶,于书中篇幅甚少,然短短数行,已令吾辈倾倒。吾尝饮毛尖、观音、普洱等茶数十种,然未至三白之境界。读芸娘置茶叶花心,荷经夜含苞,明朝复取而饮,余亦醉矣。若茶香透纸而来,袅袅如缕,不绝于口舌心目。余醉处非此茶之香,乃芸娘之悟,三白之福也。饮茶之意,非在味之浓淡,而在境之高下也。周敦颐书荷,已赠其君子之德。荷花之美,美在其清高。以茶入荷,非单增其味,亦增其高洁也。是茶饮之,方得饮茶之真义。余非茶不尝也,亦境不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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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植兰,是真知兰也,且有上品之兰,其香其形皆非俗物。然动余心者,乃其兰逝后,再不植兰。为爱兰也。余亦曾植兰数棵。然不善养,逐一而逝。其每逝余皆购新兰。虽亦尝醉于其花之香,陶于其叶之形,较之三白,终非真爱。
与三白相类,余亦喜观花,尝购瓶数枚,欲插花于瓶以赏之。然不得插花之法,其志遂无疾而终。余喜石,藏灵壁数枚。某日兴起,置之于花盆之中,欲比石于山,比花于树,然余之花盆皆陋,亦无心购精美者,遂不伦不类。三白与芸娘皆盆景也。不独其制之,赏之,盆景碎落之时,二人亦泣之。余读之感喟,不独余未尝因景碎而泣,亦喟无有与余共泣者也。
芸娘非能与三白共泣,亦能与三白共乐。三白每与友聚,芸娘皆拔钗沽酒,助其兴也;亦能妙思制虫之法,置于花上;更可雇摊贩为其游赏烹茗置饭,若置宅于春野。芸亦擅不费之乐,于俭省之途,谋日常之雅,更谋雅兴之酣。寻常女子不能为也。
近之文人林语堂谓芸娘国之文史中,最可爱之女子。余思语堂亦不得此类女子,故颂之。不止语堂,余思国之文人必皆然。芸娘比今人之谓红颜知已,又高一境界矣。三白能得芸娘为侣,乃其闲情之源。又因芸娘相伴,其闲情又非独闲情,乃融俗世与雅意于一,以心养身,以闲养情,以雅养常,是谓西人海德格尔言之“诗意栖居”也。(张艳庭)
如译者所讲:浮生六记和许多老故事一样,其中有欢乐也有悲伤,有温馨也有酸楚,有热闹也有寂寞;似乎过于平凡,还有点不合时宜,却有一种看似“慢半拍”但永远不过时的温暖、悠然和浪漫;当然,还有爱情。在我看来,作者一生的经历莫过于八个字,那就是:人生写意,莫过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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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生于1763年,字三白,号梅逸,清代苏州画家。一生在家庭、官场、经商之间沉浮,浪游各地,阅尽人生百般滋味。诞生在苏州一个小康读书人家。沈复年幼时与他的表姐(也就是故事的女主人公——芸)定亲,开启了这段百转回肠的故事。沈复生性豁达快乐,喜好交友,喜好出游,结交了众多情投意合的好友,也游历了许多山水名胜。他似乎就是有这种本事,即使是困窘的日子也总是有办法过的津津有味。
更为难得的是,芸和他是一样的人,安于简单平淡的生活,自得其乐,两人情深意笃、夫唱妇随,芸的温柔体贴和兰心蕙质,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别样的趣味和风情。
沈复对芸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在他笔下的文字中,你不难读出芸的形象:她清秀瘦弱,脖颈修长,弯弯的眉毛,眼睛灵秀俏丽,顾盼间神韵动人。唯是上唇略短,微露出两颗牙齿,虽然这似乎不是有福之相,但别有一种妩媚娇柔之感,让人怦然心动。然而芸让沈复着迷的绝不仅仅是她的外表,更是她为人处世乐观积极的点点滴滴。她终日神色平和,与她说话,常以微笑作答。对父母长辈尊敬爱重,待晚辈温柔和气,家事料理的井井有条,没有一点疏忽。又见她可终日与作者厮守,花间月下品读诗书,纵论古今。
回头看,似乎我们的男主角并不大有资格胜任这一角色。虽家境小康,但他既不曾积极规划未来,也没有丝毫将来要继承门第的自觉;对读书没有什么上心的地方,也不知道像精明能干的父亲多多学习。他似乎甘于过小情小调的小日子,和芸卿卿我我,儿女情长。
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一定要把人生活成小说或者剧本?谁又规定了做人就一定要志存高远、胸有成竹?我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很平凡,并将终生平凡。沈复没有宏大的才情和高远的志向,他生性风流,不贪图功名利禄,但好在他身边有芸的陪伴,纵然生活充满未知和艰辛,但这位女子却总能把生活变得充满乐趣。
正如我所说:人生写意,莫过良缘。在岁月的长河中,终将陪伴我们的不是父母、也不是子女或朋友,而是携手一生的伴侣。所以无论看上去多么平凡的人生,只要身边有佳偶相伴,接受它,安于它,坚守它,并乐在其中,发现快乐,懂得欣赏,懂得感恩,自会体会到人生独特的乐趣。
多年前看《浮生六记》,到芸娘病故就没再看下去,近日又重读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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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的夫人陈芸占据了《浮生六记》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林语堂先生曾赞誉芸娘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我却不能认同。
芸娘身上具备许多惹人喜爱的特质。她温婉持家。芸娘自幼丧父,靠着做女工补贴家用、供养弟弟读书;她喜欢吃腐乳,认为腐乳的好处是便宜且又下粥下饭,自小家贫吃惯了,婚后不敢忘本,依然保持;小叔子娶媳妇下彩礼时缺了珠花,她毫不犹豫拿出自己彩礼里的珠花呈给婆婆。
她富于巧思。虽然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芸娘性格却并不压抑古板,她总能在生活的细节琐事上创新,别有一番滋味。比如,提出了在盆景中加入昆虫“标本”的想法,敢于女扮男装随丈夫一同参加庙会,能够想到雇馄饨担子为郊游赏花会热饭温酒。
她略通诗文。在沈复笔下,芸娘是个自学认字的才女。她能与丈夫在闺房中谈诗论书、品月评花、行令饮酒,甚至能够参与到丈夫与友人的诗会当中。这恐怕是沈复最欣赏芸娘的一点。而且芸娘聪慧,不谈仕途八股,她不会像宝钗规劝宝玉般,触了丈夫的逆鳞。
芸娘大度,可我却不能说这是她招人喜欢的特质。
从献出自己彩礼中的珠花一事就可以窥见芸娘的大度,而后,竟要为丈夫觅寻又美又有韵味的妾室,这种大度似乎已经超越了人之常情。或许在封建礼教的耳濡目染下,主动为丈夫纳妾是身为妻子无上的美德,芸娘以妇人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着自己?或许她正好也需要一个闺中良伴一起消遣丈夫远行时的漫漫长夜?或许是为了满足丈夫作为男人的虚荣心?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一个女子怎能真心愿意和其他人分享丈夫的爱?像张爱玲的《霸王别姬》中虞姬的思虑才是正常的吧:“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男女之爱,本就该是自私的呀。
更令人费解的是,芸娘竟然相中一个妓女为丈夫的妾室人选,并与其结拜了姐妹,亲事未能成功,这是后话了。我想当时的诗书之家是不能接受妓女的吧?芸娘的做法明显失了分寸。后来为了孝敬公公,瞒着婆婆给公公找妾室;为了挽回婆婆的喜爱,又试图欺瞒公公将妾室打发回家。这一列做法更是没有分寸感,以至于在翁姑面前双双失了信任与宠爱。
芸娘是个很好的精神伴侣,却不是一个好的生活伴侣。在家境殷实、有父母庇佑的时候,沈复荒唐,不能居安思危、为小家庭的未来谋划,只知纵情诗文山水,导致被父母厌弃后生活入不敷出,芸娘在病榻上潦倒辞世。在这段夫妻关系中,芸娘过于通情达理,对丈夫无限包容,在家道中落时也心甘情愿地拔钗沽酒。造成这种结局,芸娘恐怕也要担个不懂得劝谏的责任。
芸娘可爱亦可悲,只愿来生的芸娘能爱自己多一点。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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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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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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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轻撩开雾气,生怕惊动了雾气里沉睡的小城,它静谧安逸的躺在青山绿水中,仿佛千百年来未曾走过的寂寞。有山有水的地方,定会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像从这座城流过的小溪,潺潺不绝。只是在这儿,它是干净的犹如蓝天的白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死劫难,难舍难分的柔肠满怀。只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叫人心疼。
翠翠是一个柔美淳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见面两人便以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的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他至亲的爷爷。但天保也爱上了翠翠,当他得知傩送也喜欢翠翠时,他选择了退出,最终溺死于湍急的漩涡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这恬静的茶峒,碧淡的渡船上,只剩下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着的守候。
如诗的边城,演绎着如诗的生活。
原来离散可以这样的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等待在远方的确是不能回头的沧桑!
柳珺仪说过:“放手是最痛苦的无奈,回忆是淡紫色的忧伤。”很多美好并不圆满,就像很多圆满,其实并不美好。生活就像一片充满孔洞的海绵,经历越多,就越厚重,越柔软,越细腻,越有机会回顾前程,体味曾经。
合上书页,我不禁遐想,如果没有那场暴风雨,如果爷爷不那么木讷,如果大佬没有死,如果翠翠主动一点,甚至,如果故事发生在这个时代,那么,她现在该是幸福的吧。又或者,有了这些如果,翠翠便不是原来的翠翠,边城便也不是这个边城了。
这座湘西小城,花自开来水自流,生生不息的孕育这一代代湘西儿女,但它却是那样朦胧无常,或许我们就是那条溪水中摆渡者或渡者,等待着那一条溪水,一座山城,一户人家,一个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孩......
愿读者可渡,待者不待,细水长流。
听说过大作家沈从文,却一直没读过他的作品。今读书会选书《边城》,得以有机会一品其芳泽。穿过一段岁月的河再来读《边城》,也许更能接近作品的本真。我想引申一下作家的名言“我看过无数次的云,遇见过许多的人,却最爱故乡的云和纯真自然的人”。试问,对故土的热爱和对返朴归真的向往,这两种情结不是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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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边城》,首先感受到的是其语言的静美和对人性美的真诚礼赞。它有如边城中的溪水,没有惊涛拍岸,没有飞岩流瀑,只有清澈透明、安静潺缓,却润耳、净心。
写母亲唱的催眠歌是:“睡时用明霞作,醒时用月儿点灯”。枕着大自然便可入睡。
写景致:“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只这两句便可想象出小城的温暖。
写生和死:“茶峒溪边的老船夫,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着。老船夫做完了自己分上的工作,安安静静地躺在土坑里给小蛆吃掉了”。生和死在那里真是自然平和。
写民风:“白河涨水时流水浩浩荡荡,倘若河心飘浮着牛羊或船上有妇人小孩的哭声,这些诚实勇敢的人,也爱利,也仗义,不拘救人救物,却同样在一种愉快冒险行为中,做得十分敏捷勇敢,使人见及不能不为之喝彩”。
写人的价值:“别说一个光人,一个有用的人,两只手敌得五座碾坊,洛阳桥也是鲁班两只手造的。”“这种大名头的人不生在我们这种小地方也不碍事,我们有聪明、正直、勇敢、耐劳的年青人就够了,日头不辜负你们,你们也莫辜负日头。
这种对人的精神和价值的认同我们在《呼兰河传》、《杀死一只知更鸟》,《江城》中都可以读得到。每一个河流总要入海,礼赞平凡之美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翠翠、天保、傩送,三个名字饱含希望的年轻人,他们是新生力量与青春的象征,他们翠绿蓬勃,命运那只无形的手却将他们轻轻拨弄,天保已经悲剧毁掉了。那个在月光下唱歌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每一只船总要有个码头,每一只雀得总有一个窠。翠翠到底怎么样了呢?翠翠是重复了母亲的命运,还是与二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世上本无桃花源,但边城亦没有失翠。我想象着翠翠梦中听到了歌者的召呼,怀了莫大的勇气,搭船沿溪而下去追寻那歌者了。祝福翠翠将美好的事物永远续写下去。(许晓光)
与以前读过的小说不同,第一遍读完《边城》,我好像无法清晰地总结出这本小说想要表达的内容,但奇怪的是,每每合上这本书,我发现小说结局虽然是悲剧,但我的心中仍充满着爱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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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遥远的边城茶峒,溪边白塔下,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船,一条狗,过着恬静的生活。清澈见底的河流、清脆悦耳的鸟鸣、屹立于山脚的白塔、古朴典雅的吊脚楼和平静河面上的几叶扁舟,这些犹如仙境景色不正是隐士所向往的吗?它们在变革的时代中仍保持着宁静,在不为人知地轻轻抚摸大地的子民。
“嘿哟!嘿哟!”“咚咚咚咚......”隔着书页,我都仿佛听到远处传来节奏明快的鼓声和人们面朝天扯着嗓子喊的号子。想必,他们正在欢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在那时,健壮的汉子冲劲十足地早早来准备比赛,其他人呢,家家锁门闭户,到河边或吊脚楼上观赏龙舟赛,为自己熟识的人加油鼓劲。接着,大家纷纷甩掉鞋子、挽上裤腿,加入到捉鸭子活动中,小城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在这里最触动我的不仅是那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的民俗活动,更是淳朴可爱的民风。因为在划船比赛中,胜利之队可获得一块小银牌,也许在世俗中,人们往往会为了银牌而争夺不休,没准还会使出伎俩,但在边城里,银牌不拘缠到船上哪一个人头上,都是一船人的光荣,而且捉鸭子活动也有规定:“不拘谁把鸭子捉到,谁会成为鸭子的主人”。虽然边城很小,但那里的人们心胸宽阔,那里的民风能够包容和接纳。
在这个故事中,翠翠是个被爱包围的女孩,虽然父母已不在,但祖父深沉的爱和小狗深情的陪伴让她在幸福快乐中成长。之后出现的大老、二老两位追求者更让翠翠陷入爱情的烦恼中。虽然故事结局让人伤心,但这只是平常人家的平常事,没有奸邪之人的捣乱,也没有善与恶的冲突。二老一时想不开,出走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但我相信,也许“明天”会来。
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是个遥远的地方,而且在那个农村和传统渐渐远去的时代,边城的美景、民俗和爱也离人们越来越远。反观现在,我笑了。因为我知道,遥远不远,就在眼前。(薛雨欣)
机缘巧合读了一本孟非的《随遇而安》,我自己很少看电视,所以也就很少看《非诚勿扰》,对孟非的了解就更少。最近正好有人推荐孟非的《非诚勿扰》节目,说他说话的艺术有多高超,要多多学习。然后很巧的遇见这本书,花了一下午时间看完。读后感大全仅就这本书而言,无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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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非的书从小时候的重庆开始回忆了小时候在重庆充满乐趣的生活,没有提他读过多少书,想必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他自然少不了环境的熏陶,不然也不能从中学开始就一直作文获奖,语文考第一名。
孟非高考后的生活可谓凄苦,但有一身文学修为的他就像不会武功而有九阳神功护体的张无忌,当他遇到合适的环境就有掩饰不了的光芒。
初入社会,印刷厂像是孟非的连环庄,残酷但让他认清了现实;南京电视台就是他合适的环境,他作为临时工踏上自己的光明顶。他说自己随遇而安,其实他是随遇而学,随遇而练。凭着他的文学修为,再加上吃苦耐劳,在电视台的一路上披荆斩棘,在文学内功护体下修炼各种武功秘籍-摄影,采访,直播,到最后主持。做每件事情都保持学习的心态,才让他集各种武功于一身。临时工有那么多,勤勤恳恳碌碌无为平平庸庸的大有人在,坚持和努力不是最重要的,好学和敢于挑战才是,当然机会也很重要重要(私以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和熏陶)。
这本书里最打动我的其实是孟非的“旅游”足迹,他的新疆之旅虽然经历了各种惊险,甚至与死亡擦肩而过,但是他所描绘的世外美景、风土人情也令我神往。《南京零距离》火了之后,孟非应各国电视台的邀请去到国外去交流,书里提到的都是我也曾很想去的地方,比如圣城耶路撒冷、比如希腊雅典、比如德国,走出国门能见到完全不一样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一个随遇而学的人来,他的境界能得到提升。
主持生涯是孟非辉煌的开始,从《南京零距离》到《非诚勿扰》他一步步成就自己,光芒也一直伴随着他,而他似乎依旧是“随遇而安”。他说在南京开了重庆小面店,而且已经开了三家,我去过南京不少次,但从没听说过,可见其低调,或者是我孤陋寡闻了。
合上书,“随遇而安”不再是一个形容词,它变得生动而丰富,它应该贯穿一个人的一生。孟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也在诠释着这个“安”字,不急不躁,脚踏实地方能厚积方能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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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个本薄薄的让我用一个下午就读完的书,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这本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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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的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变得平淡无奇。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冰冷的尸体的痛苦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陨后留下懦弱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的到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亲去城里抓药被迫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但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死;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被刀割一样,割的很深,痛在全身。但他奇迹般的活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的很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的也很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孙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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