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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书心得

读书:《混血豺王》高中读书800字范文。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读书:《混血豺王》高中读书800字范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作品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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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1

20__年末,妈妈陪我到书店买了一本书,叫《混血豺王》,我想沈石溪的书应该很好看的,所以慕名而买,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得将书翻开:

原来,这是一篇小说里的第二本书,第一本叫《双面猎犬》,不过没关系,这本书里有第一本书的简介。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狗豺杂交动物,由于它在豺群中体型硕大,宛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尔就对它非常嫉妒,三番四次去陷害它,但由于白眉儿父亲是一只极其优秀的猎犬,自然它也就十分优秀,躲过了无数次的陷害。但是,夏索尔的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防不胜防,终于有一次不幸掉进夏索尔设置的圈套里,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看到这里,我觉得动物和人类一样,优秀杰出的个体总是会招来别人羡慕嫉妒恨的。

为了活命,白眉儿去投靠了猎户寨的村长,白眉儿表现出色,为村长立下了好多功劳,村长阿蛮星封它为全村狗的首领。这里白眉儿为什么又变成狗了呢?因为在它血管里不是还有一半是狗的血统啊,所以它巧妙地掩饰了自己身上豺的特性。但是,前任狗的首领老黑狗却看穿了白眉儿,知道它也是豺,于是就报复了它,又让白眉儿回到了流浪的时代。后来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又投奔了豺群,并且由于在豺群立了功,被推举为豺王。看来,是金子总有闪光的时候。

但是,不久后,猎户寨的人找到了它们居住的地方,开始了大屠杀。白眉儿为了拯救豺群,却暴露了自己狗的天性,最后虽然拯救了豺群,却因为豺与狗势不两立,所以,豺群又抛弃了它。无处容身的白眉儿最终选择了死在它曾经的主人阿蛮星的手里……唉,又是一个悲情主角!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凶猛的豺有时也有温情的一面,当白眉儿被豺群赶走时,好多被它救过的豺都来为白眉儿送行。但是,白眉儿身上的狗豺血统注定给他带来悲剧,不管它是帮助哪一方,豺狗天敌的原因,使它无论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被驱逐的命运,这很令我无奈和悲伤……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我又发现混血原来可以使物种变得更加强大,可以兼具每个物种的优点,我想,将来物种的进化可能就是由混血而来的吧,虽然一段时间内它们是悲剧的。

《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2

豺是人人都讨厌的恶兽,狗是人类的朋友,豺的敌人。然而,公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一次偶然的同舟共济,竟让他们化敌为友,还生下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公狗,或说公豺的混血儿。白眉儿诞生后,父母接连死亡,由于具备杂交优势,比同龄豺成长的更快,豺群中的豺王夏索尔为保王位设计驱逐白眉儿出群,当了村民苦安子的猎狗,又被村长阿蛮星买去,又为了救主人的命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逃回豺群之后,后来又在豺狼大战中脱颖而出,成为豺群新一任豺王。不知怎的,白眉儿的旧主阿蛮星被豺群围住,白眉儿出于义气,放走了阿蛮星,阿蛮星也保证不带猎人报复豺群。但阿蛮星背弃承诺,带人围攻豺群,二三十只幼豺被抓,白眉儿救出幼豺,自己却葬身于枪弹之下。

我并不喜欢狗。它欺软怕硬,喜欢讨好人类,靠着猎人撑腰,狗仗人势。我并不讨厌豺,我欣赏它们身上表现出来的独立、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白眉儿并没有什么兴趣,可是,当我看到它的所作所为时,我真不敢相信,它的精神境界,已经超越了人类。

它当过沦落天涯的苦豺,饱受过欺凌,经受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考验,懂得生活的甘苦;它做过近两年的猎狗,受过人类文明的熏陶,豺脑筋被人类的智慧点化过,聪慧过人;它与普通豺会闻风丧胆的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在猎场上技艺精湛,勇猛无比;它命运坎坷,视野开阔,见多识广;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磨砺了坚韧不拔的意志。

白眉儿一生总有个解不开的结;到底是要做一只忠贞的猎狗,还是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它必须正视自己的血统,也就注定了它一生要在两者之间徘徊,它为这两者奋斗了一生,却没有增加狗的阵容去压倒豺,也没有增强豺的力量去反攻狗,结果等于一事无成。白眉儿这么一个强悍的动物却没有在自然面前展示自己的价值,却为了情感而没有一丝怨言地宁愿选择死亡。它被猎枪穿透身体是也许在想着:要么你和别人一样,要么你走。自然的法则。

白眉儿如果只是条豺或狗,他不会有强壮的体格,不会有彷徨的痛苦,它将像一条草狗或是庸豺似的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如果它只是只狗,它老了后将被主人卖给屠夫;如果它只是只豺,它老了后会被豺群遗弃。不管怎样,它能经历这么多,谁能说这不是上天给它的恩泽?狗窝和豺群都是它的家,可哪个家它也回不去;生活与死亡都是它的归宿,可哪一种状态它也十分痛苦。它一生都在为成功奋斗,可怜的是,它没有目标,也不知道什么是成功。

它的生命像流星似的消失了,可它身上发出的人性光辉永不泯灭!

《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3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大猎狗洛嘎和母豺达维娅所生的混血儿——豺王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匹小公豺的名字。顾名思义,它眉际间有一块与众不同的白斑。小公豺的父亲是一只狗,母亲是一匹豺,白眉儿是个混血种,它有一半狗的血统,一半豺的血统。白眉儿的毛色偏黄,耳廓也不像正宗的豺那么尖,豺群认为它是个杂种,都很歧视它。在中国西南部的梅丽雪山南麓,生活着一群喀纳斯红豺,在这群豺中,白眉儿地位低卑,只能充当“工豺”的角色。

这个职务相当于人类军队中打仗时冲在最前头去送死的炮灰一样。然而,白眉儿出众的体格和聪慧的头脑,对夏索尔的王位有着潜在的威胁。豺王夏索尔千方百计找借口,终于把白眉儿驱逐出了豺群。他被主人阿蛮星领了回去。细心照料,成为猎狗的头领。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故事表现出白眉儿屈辱、奋斗的一生。它和恶劣的环境奋斗,和种族传统的观念奋斗,和围追堵截的猎人奋斗。白眉儿是豺,是一只有灵性的豺,一直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斗,它的人性化,它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它的情感波澜,无不紧紧扣着读者的心弦。白眉儿,一条豺,一条有血性的灵魂,一条不去的生命,一首不灭的赞歌,一个永远纯净、永远高贵的“人”!

《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4

三年级暑假时,妈妈带着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自此我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便爱不释手了。到书店看到就读,上学时找同学借着读,故事交流会时我也说它,书中故事情节太吸引人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到“保罗的口袋”书店看书,我看到了沈石溪的另一本动物小说《混血豺王》这本书,便恳求妈妈买下来。回来后,我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只要一翻开书,我就忘记了时间……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它的父亲是一位优秀的大公狗——洛戛,母亲是红豺群的母豺达维婭。令我难忘的场景是:达维婭生下白眉儿,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死前它给白眉儿找了一个养母黑蝴蝶。它首先将黑蝴蝶的儿女害死,黑蝴蝶才心甘情愿做了养母。

哎!动物界也是如此的自私吗?为了自己的儿女什么都能去做!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我最佩服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这是多么了不起呀,有毅力就能取得成功!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它是多么的叫人欣赏啊!

书中有许多情节都值得我们细细评味,动物原来和人类也如此相似,充满着悲欢离合。妈妈怕我太投入其中,反而控制我读《混血豺王》的时间了,可我经常还会偷偷翻上几页。偶尔也在床上扮演动物捕食场景,逗得爸妈大笑。

《混血豺王》真是一本好看的动物小说,你也可以读读它,保准会喜欢的。

《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5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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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范文350字


【第1篇】

白眉儿是一只豺,也是一只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白眉儿的母亲是一只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只英勇无比的大狼狗。白眉儿就是混血豺王,他曾经当过猎狗们的首领,在猎狗群众一呼百应,后来又去当了红豺群中的豺王,在此之中,除了前任豺王夏索尔不听它的话,别的豺都对它服服帖帖,可都没有干成,最后倒在了金黄的牧草上了。

读这本书时,我发现白眉儿有许多地方值得我学习——它的出手相助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曾在主人遇难时,甚至要用生命来换得主人的安全。

再一次坐公交车时,茫茫的人群中,一只手摸向了一个人的钱包,天哪!那是一个小偷。可车上的人并没有任何反应。这是,一位中年的男子站了起来:“快,有小偷!”大家这才如梦初醒,有的掏出手机拨电话,有的团团围住小偷,甚至连司机也停下了车。小偷想逃跑,可中年男子使劲抓住那个想逃跑的小偷的手,狠狠地将他拉住,毫不犹豫,丝毫没有迟疑。这时,小偷见跑不了了,便狗急跳墙,伸出右手,拳头攥紧,猛地打在中年男子脸上,想要用疼痛使中年男子的手松开,可他并没有如愿。中年男子并没有松手,反而抓的更死了。小偷没有停下,他也没有停下。不停的忍耐直到警察的到来。尽管他什么也没有获得,但他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他的无私奉献以及出手相助。

我不太喜欢豺的一些手段,但从白眉儿身上,让我学到了东西。

【第2篇】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 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混血豺王》有感范文300字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读书: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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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1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

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2

混血豺王?混血婴儿都少见,豺怎么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书中《双面猎犬》讲到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的。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

这本书中讲到: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名叫兔嘴的残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饥寒交迫的童年帮助过自己,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识破了白眉儿豺的本性,于是老黑狗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面前原形毕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

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3

这天,我走进书店,一眼就看到了《混血豺王》,便买了下来。《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混血豺半生的经历,他开它,精彩的内容便让我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快乐、痛心的路旅。

白眉儿的父亲是一条优秀的狼狗(猎犬),母亲是一只冰雪聪明的母豺,所以,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还有十六分之一的狼的血统,它既有狼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但它琢磨不清一件事:是要做忠诚的猎犬还是做自由自在的豺?它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豺王的绝技:空中嘶喉(当时只有豺王夏索尔会,夏索尔之所以能保住王位,就是因为这招独门绝技)。

豺王感觉自己的王位动摇了,边设计吧白眉儿赶出了埃蒂斯红豺群。被迫投靠了,当了阿蛮星的猎犬,随着它一次有一次的得到大家的认可,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在一次捕猎中救了对它恩重如山的兔嘴,别老黑狗识破,又遭到了老黑狗的报复。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又做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它们围困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星。

夜晚,,他假装没看见主人逃跑,但主人还是被一只大公豺发现了,想到了主人以前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大公豺,救下了阿蛮星。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回到山寨带着众多人来剿灭豺群。最后,他死在了主人的枪口下。白眉儿身上有很多好的品质,他从不向困难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他总是勇敢面对。但它立场不坚定,终究搞不清楚自己豺还是狗,最后害了自己……

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4

白眉儿究竟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儿”。

它先逃过了豺群的谋杀,并幸运的因为有狗的血统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可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只好另寻“他主”。于是就成了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可是为了救主人,暴露了豺的身份。

从此,它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它帮助豺群躲过了狼群的袭击,当上了豺王。可是再一次的遭到了人类的袭击,白眉儿为了帮助豺群躲过这场浩劫,为了让豺崽安然无恙,只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后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还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猎狗洛戛生下的白眉儿,而是和纯正的豺生下的白眉儿,那白眉儿也不用这么苦命啊!它因自己的爱情而毁了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要是和一条母狗生出白眉儿,就不会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大家不惜一次次暴露身份,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伤害。都说世界是公平的。可到白眉儿这里为什么受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待遇呢?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白眉儿付出了这么多,它得到了什么?白眉儿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它充满善良充满友爱,为什么要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它啊!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可他又为什么把一个美好的梦活生生的撕裂在读者面前呢?

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5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2024《混血豺王》小学优秀的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范文


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中的母狼紫岚在追梦之路的执着与坚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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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1

阅读,是一杯茶,甜意久久缠绕舌尖;阅读是一杯酒,染醉了心窝;阅读,是一株花,清香沁人心脾……当坐在海边,听着柔柔的海浪声,欣赏着优美的文章,你会有一种奇妙的感受,这就是阅读给予我们的感觉。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籍,母狼紫岚在竭力逃脱了大白狗,诞下了五只小狼崽,在狂风暴雨中,一只只将他们叼回狼窝。但仍然逃不开命运的捉弄,一只小狼崽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许久,痛彻心扉的紫岚才从痛苦中清醒过来,开始安心抚育四只幸存的小狼崽。狼崽当中,黑仔活脱脱像黑桑再世,还有桀骜野性的蓝魂儿,毛色黑色和褐黄色交错的双毛,和唯一一只最像紫岚的母狼崽媚媚。在严酷的森林法则的统辖下,生存是不易的事情。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付出了毕生心血培养狼崽,可确实一场空:黑仔,因为胆子大的出奇,独自外出狩猎,没有母狼紫岚的陪伴,被凶恶的金雕啄食了;蓝魂儿,经验不足,最终掉进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不愿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狠下心来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若疾风,蓝魂儿死的毫无知觉,也就没有痛苦;双毛在快要夺得王位的霎时,洛戛一声嗥叫,双毛心底的自卑感被唤醒,瞬间软弱下来,被洛戛置于死地。紫岚悲痛欲绝,只能把希望寄予在后代,却被媚媚赶出狼窝,最后为了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狼王梦》不失为一本经典书目。故事里的母狼紫岚以血的洗礼培养自己的狼崽,在我们的眼中这是残忍的,但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森林的狼来说,森林里弱肉强食的规律,铸造了他们嗜血的野性,也只有这种野性,才能让他们在森林中存活下来。

紫岚的母爱就如同母亲对我们的爱一般,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就如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2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3

狼这种动物在大多数人心中留下的似乎只有凶残、狡诈的印象。但有谁想过,狼也是有抱负的,狼的身上也是有爱的。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五只小狼崽中只剩下一只最小的母狼“媚媚”紫岚为了狼孙们的安全,便于金雕同归于尽。

我感动于紫岚的这种精神,她虽是一只狼,一只动物。可也有着像人一样的抱负、母爱,以及可以忍痛割爱的思想感情。但我却反对于紫岚的这种做法,因为她太过于“望子成龙”了,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把它们一个个的推向绝路。

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夜晚与猎狗搏斗,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捕到的獐的心肝喂给小狼们吃,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蓝魂儿”被贪婪的打猎人捉住时,她为了不让“蓝魂儿”被打猎人活活剥皮,忍痛割爱,一口咬断它的脖颈让它免去了被活剥的痛苦,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从一只美丽优雅的母狼蜕变成了丑陋衰老的狼,几颗门牙被弄断,寒风刺骨的冬天,搬到洞口去睡,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生命的终结时连一件栖身之地都没有,女儿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将她从山洞中赶出去。她不但不记恨女儿,还帮狼孙们消除危险,与金雕同归于尽,她还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啊!

我想,作者沈石溪花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是要书写两个字,那两个字就是——“母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伟人……都为母爱称赞,这使我不断感受到,不论是凶残的狮豹;无论是温顺的绵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狐狸……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他们一直在默默地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一点都没有保留的,哪怕苦了自己,我们一定要回报这份爱。就像大树哺育树叶,树叶到冬天落到大树脚下给大树养分,报答大树的哺育之恩。学习大地养育花朵,花朵到开放时为大地增添生机与美丽,来偿还大地的养育之情。连树叶和花朵都懂得感恩,何况我们人呢。我们定要感恩父母!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4

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5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凶猛残暴的,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却又在侧面反映了母狼的慈爱。当我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这难道是一只狼的梦想——成为狼王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开头写的紫岚在绝境中与猎狗周旋,产下了五头幼狼,不幸的是第五头小狼因严寒而死亡,剩下四头小狼三公一母,它们分别有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蓝魂儿经常因不服气而去抢黑仔的食物,然后受到了紫岚的惩罚。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非常的强壮,断奶期间,黑仔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胆量也非常大。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像黑桑一样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

可是,黑仔在独自出去觅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的一切心血便付之东流了。紫岚只好再培养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不屈的性格,在紫岚的培育下也渐渐地成熟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又在一次觅食中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还是在紫岚的目光下死了。最后,双毛又死在了狼王洛嘎的手下。读到这里,我心如刀割,因为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个狼崽,四头公狼都一次次离她而去。

等到四只公狼都死去,只剩下一头母狼媚媚的时候,紫岚又想和卡鲁鲁结成夫妻,再生一窝小狼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是卡鲁鲁却怎么也看不上紫岚了,因为紫岚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嘴角旁也充满了皱纹。到了后来紫岚才发现媚媚和卡鲁鲁结成了夫妻,生下了狼崽,可是不管怎么样,媚媚就是不让紫岚进来看看,它生的是母是公。我心想:我以后可不能这样抛弃母亲,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宠爱也不能溺爱,因为这两种爱会让我们依赖身边的人,从而影响我们独立的能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热泪盈框,我被紫岚的精神而感动,被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感动。因为紫岚用了自己一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丈夫的梦想,但是到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我为此而遗憾。希望媚媚的孩子可以完成黑桑的愿望——当上狼王!我心里的感想也连绵不绝的流泻出来,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紫岚学习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不能一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帮助别人,做好真正的自己。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

读书范文:繁星春水高中读书800字


冰心老人将自然的美好,母爱的伟大,纯洁无瑕的童心赞颂集于笔尖,巧妙地酝酿成了文字,集成了一本美的散文诗集《繁星春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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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1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诗集,我没看过诗集,刚看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2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 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 春水》这篇文章吧 !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启迪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3

这个短短的寒假,伴随着寒风,伴随着喜悦,我把陈列在书柜上已久的《繁星春水》给读完了。繁星春水,多么美丽的画面,充满了清纯、自然、深沉,伴随着这种意境,我提起笔,写下了《繁星春水》读后感。

幽幽地掀开散发着芬芳的书页,细细阅读着一行行包含真理的诗句,似乎已从无意间把我带进了一个“理想人生”。母爱、童真、对自然的歌颂都是冰心奶奶所要表达的主旋律。

“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隐蔽?”谁都知道,母爱是深沉的而伟大的。母亲,是我们心目中,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处。

看到此诗句,让我想到了十几个春秋,母亲对我们的无尽的关怀。春天,母亲在辛勤工作,为了我们能三餐温饱;夏天,母亲早床边拼命扇扇子,为了我们能安眠入睡;秋天,母亲在勤做家务,为了我们能快乐成长;冬天,母亲在努力织手套,为了我们能温暖。一年四季,我们每时每刻都看见那个忙碌的身影在厨房里,在大厅里,在房间里。

是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的爱的确比山还高,比海还深。我们要努力报答她对我们的爱。

与母爱的歌颂相联系的还有对童真的赞扬和对一切事物的珍爱。

童年是美好的,让人珍惜的。童年就像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味味俱全。或许你在童年的时候偷吃邻家的梨子,被妈妈教训了一顿;新年得到很多大红包;第一次骑单车,把相机拿出水龙头洗,以为这就是“洗照片”等等。

童年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让人回味无穷。这样想着,又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一次去玩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个蓝色的气球。我很高兴,拿着它拍来拍去,一个不小心把它拍到街道的另一边。我当时很焦急,全不顾妈妈的阻拦,自个儿跑去追气球。天公不作美,气球被风吹走了,我不甘心,一直追着它跑。惹得路人个个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忍不住笑。多以童年是多彩的,我们要懂得珍惜。

书里也有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的。“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没有过多的笔墨,美丽的形容词,之用轻描写淡的笔墨便将自己的本色描绘得淋漓尽致,让人迷恋其中。

读《繁星春水》是一种美的享受。诗集中,蕴含很多道理。从对母爱和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美,人生的思考,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很多启示。

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4

双脚下流淌着温静的春水,夜空里流淌着灿烂的星河。眼前闪过的光芒,是天际划过的流星,还是夜里的露水初降?从脚下望向远方,看见春水、大海、山影、晚霞,都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下闪耀。

--题记

“凭栏久,凉风渐生。”微凉的晚风轻拂亭台楼阁,倚在栏杆上的女子眼神寂寞地望向远方。不知是“何处是天冢”的凄凉还是“乘风归去”的无牵无挂,勾起了西方渐沉的弯月,夹带着咸涩潮湿的海风,飞腾至海面上,化作了一片朦胧的光云,随着满天星斗一起倾斜,轻轻地飞在海涛之上。

这就是冰心。如此空灵透明的文字,似乎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何处是天冢?真要乘风归去!”似乎已经撇下人世间一切纷扰,乘着夜风,扶摇直上九万里,直到消失在漫天星光肆意流淌的银河中。

首次读冰心,便迷上她的诗歌。那样一个冷傲如同雪中幽梅的女诗人,诗就如同她的人一样,带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冰清玉洁,往往,还有幽深的魂儿,意蕴着比梅,比冬,更深更冷的哲理。徘徊在那微寒的字里行间,不知是手捧着书阅读呢,还是深深迷醉在梦里。我早已不能够分辨,只能看见头顶星光如水,明月高悬。

“一转身忽惊,西山月落凉阶上,照着树儿,射着草儿。”月光,在《繁星春水》里无处不在。定是诗人本人常常伫立于月光下吧,于是诗也带了一丝月光的意境,似乎那洁白的清辉万缕,透过文字,撒在我的手臂上。于是,我感受到一种从内心深处散发的冰凉,就像这本书一样的冰凉,这就是《繁星春水》,母爱,童真,自然,贯穿了整本书,也贯穿了冰心的心。想必,在那无数个难眠之夜,诗歌就是她心灵的支柱吧。

“情之深,语至美。”这便是《繁星春水》,囊括了春水的平静和繁星的耀眼。我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深处,是否也有这样一片星空。

我拾起了一篮子的星光,抬头看时,月已西垂,繁星暗淡。春水顺着晨曦流来了,和繁星一起,闪烁在这广阔的天地之间。

谁能看见,它的起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5

不知何时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第一次接触,看惯了散文和小说的我,一下子来看冰心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里面的文字立刻吸引了我。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真是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

纯静之美,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我无法给生命定义,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总而言之,生命是短暂的。请珍惜你的生命,努力地追求,去奋斗,去拼搏吧!有付出,必定有收获,使自己的生命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吧!

影影绰绰中,是谁,在花间低语,诉说着未完的孤独。是谁,将随风舞起的花瓣,印满古墨书香。

是谁,在字里行间里,将一个失落的遗憾在尘世浅吟低唱。是谁,把心里装不下的思念在词笺里写满。

昨夜,窗外的春花默然开放,几抹洁白,几许嫣红,映着小轩窗,凭阑倚望,风,卷起又散落了一地寂寞的不堪。花自飘零水自流,天涯之外,我细数着一季又一季岁月的沧桑。

繁星春水高中读书笔记800字

读书范文:《匆匆》高中读书800字左右


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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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道。是啊!在小时候,我们曾经捉过燕子,拉坏过杨柳,也摘过桃花。他们还会回来呀!何必这样爱护,这样惋惜?但时间却恰恰相反。直到读了此文,我才深深体会到——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们当然可以不必惋惜很多的东西,除了时间。时间有头脑,他从不因为你没有足够的光阴而怜悯你,施舍你。而是毫不留情的溜掉,在你不知不觉时溜掉。当你刚刚清醒时,他便遗逝了,悄无声息的走掉了,仿佛就是一滴泪水从脸颊滑过,没有一丝感觉。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作者还写道。没错,当你高兴时,时间便从你喜悦的笑脸中悄悄滑过;当你悲伤时,时间便从你哭泣的泪水间飞奔而去。我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无情,常常是任性的,甚至是在玩弄我们,在压迫我们,威胁我们。我们无法再一次回过头来控制他,他便自由而又放纵。他可以随心所欲得到处穿行,是,从早到晚,毫不停留。他匆匆的赶着,赶着,牵着我们跑,似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又似乎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游戏。他好像就是我们的主人,任凭我们怎么反抗,都无济于事。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作者又写道。的确,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当你度过了这一天,日子就过去了,永远都回不来了。当你醒悟过来,并想用悔恨的泪水冲刷掉虚度的这一天时,晚了!一切都晚了!他已从你的身旁流逝了,一去不复返。你在他的手上,任他摆布。你的无奈和叹惋,他听不见,他只是调皮的向你眨了一眨眼睛,然后,便又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溜走了。你没有办法,只有悲哀的长叹一声:“又虚度了一天!”日子就是这样的来去匆匆,他仿佛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在控制着这个世界。

说到这,朋友们,你可曾想到了什么?我想那只有一句话:“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时光的脚步从事匆匆,让我们追不到它行走的脚步。白驹过隙,如离弦之箭,一闪而逝,或许这就是时光最好的写照。

时间在轻吟:“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好一个潇洒的浪子。

某一天,我将一本练习本交到了语文老师处,练习本上只写了一个问题“时间是什么?”老师的回答是,“时间是个冷漠无情的浪子。当你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时,你更不会在乎他的冷漠;当你感觉到他已离开时,你就会怪责他的无情。”老师又写道,“时间是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时间是调和感情的试剂,使用了就会有反应。因此时间不是无情物,软化心灵更有效„„”这个回答很抽象,年幼的我根本感受不到她字里行间的意义,可是现在想来,确实如此让人难以忘怀。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但我说,人的一生只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前景;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由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你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过得是否有意义呢?同学们,时间是青烟、是薄雾、是青春、是年华„„但无论它是什么,它都是生命,一生只有一次。

它毫不停留,无时不刻不在消逝着,拦挡不住,叹息也没有用!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只有珍惜时间努力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才不会弄得“头涔涔而泪潸潸”。

自古至今,古人今人,对时间的感悟何其深刻,抓住时间的叮咛何其殷殷。有人这样总结:没有人会感觉到,青春正在消逝;但任何人都会感觉到,青春已经消逝。今天,时间这个永恒的话题,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时间是金钱、效率,更意味着素质和能力。

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但,不一样的人,又有截然不同的回报。时间的脚步又在慢慢地走了。但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怎样呢?两三千日子随着脚步不停地走着,走着„„时间是宝贵的生命;是无法替代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用金钱买不来的,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在几千个逃去如飞的日子里,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四个字:珍惜时间!

人生能有多少个匆匆?如果你连那么一丁点时间也让它流逝的话,你的人生根本就是“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这样的人生也就只能用四个字来总结——毫无意义!

“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

《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__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抒情散文,讲的是时间流逝之快与它的一去不复返,我读过之后,深有感触。

提到“匆匆”,能引起许许多多的联想,学习的匆匆,工作的匆匆,马路上行人的匆匆……可归根结底,这世上的匆匆根源在于时光的匆匆!讲到时光的匆匆就不能不说珍惜时间,要说珍惜时间就不能不提那句可谓妇孺皆知皆知的古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虽说它世人皆知,可真正做到珍惜光阴又有几人呢?

那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人的总是借口说自己很忙。但他们可曾想过,这样“朝看江水东,暮看西日坠。”等到他们老态龙钟时,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无尽的忧伤与后悔了。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匆匆》一文中有一句话讲得真好,“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星移斗转、日月如梭,时间就这么不辞而别,飞奔而去。“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作者还写道。没错,当你高兴时,时间便从你喜悦的笑脸中悄悄滑过;当你悲伤时,时间便从你哭泣的泪水间飞奔而去。我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无情,常常是任性的,甚至是在玩弄我们,在压迫我们,威胁我们。我们无法再一次回过头来控制他,他便自由而又放纵。他可以随心所欲得到处穿行,是,从早到晚,毫不停留。他匆匆的赶着,赶着,牵着我们跑,似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又似乎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游戏。他好像就是我们的主人,任凭我们怎么反抗,都无济于事。说到这,朋友们,你可曾想到了什么?我想那只有一句话:“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现代着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珍惜时间,努力拼搏,只争朝夕!

《匆匆》高中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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