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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真好玩读后感

《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你不妨看看《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

(作者:李若宁)

我上六年级后,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字是《天使飞进你梦里》,一听名字,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大眼睛男孩时光绚拥有深度好奇心,童年时无意遇见赠予他热气球玩具的新娘向精灵,开始了永不停歇的热气球飞翔梦,但因为闯祸被迫离开了云顶学校。他的同桌杨上上一直思念着他。几年后,他和冰山小王子李必然、手机依赖者汪小又一起转到云顶学校,分别和全天候饭桌女生杨上上、骄傲脆弱的漂亮公主马琪朵和大嘴巴话痨女生周蒙拉做了三对欢喜冤家同桌,又一同在厨艺了得的年糕嬷嬷家吃小饭桌。时光绚织毛线,扯辫子,(读后感)研究各种怪问题,他那种让人跌入好奇陷阱的魔力,困扰着成为班主任的向精灵。而心大胃大的杨上上,拉着时光绚和两个死党,不仅使骄傲的李必然接受了自己的不完美,更发现汪小又的小秘密,让这个男生合二为一,成为勇敢小王子。而向精灵也不断发现着每个孩子令人难以置信的另一面最后,天使驾驶热气球载着每一个孩子去往他们的梦想地

这是一篇充满童真和乐趣的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拥有深度好奇心的大眼睛男孩时光绚,他对世界有源源不断的好奇和疑问,一直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我特别喜欢书里的一句话:请永远不要放弃这份珍贵、热烈的好奇心,就像一只热气球不断加热、升腾,直冲梦想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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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400字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辫子姐姐的小说《天 使 飞进你梦里》,我很喜欢读这篇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长着一双大眼睛的小男孩-时光绚拥有深度的好奇心,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能登上热气球去许多遥远的地方而差点就把美丽的云顶学校砸毁了。因此他只好被迫转学,可是原来的同桌杨上上一直都非常想念他。两年后,他和冰山小王子-李必然,手机依赖者-汪小叉一起转到云端学校,分别和全天候女孩-杨上上,骄傲的辫子小公主-马琪朵,有着一张大嘴巴的话唠-周蒙拉做了三对欢喜冤家同桌,又一同在做饭菜手艺十分高超的年糕嬷嬷家吃小饭桌。时光绚许多奇特的想法一直困扰着班主任-向精灵。杨上上拉着时光绚和两个死党,不仅使骄傲的李必然接受了自身的缺点,还让向精灵不断发现每个孩子难以置信的一面……最后,天使驾驶热气球载着每个孩子去往他们的梦想地“印度”“罗安达”“马提尼克”……

读了这个故事我仿佛就像主人公周蒙拉一样,长着一张大嘴的话唠女孩。这是一群拥有爱迪生般旺盛好奇心的孩子,他们让我学到了不要放弃梦想,只要永不懈怠就终会有成果,也永远不要放弃珍贵,热烈的好奇心。

《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600字


《天 使 飞进你梦里》是现代小说作家郁雨君的作品,前段时间,她来我们学校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也就是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了她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眼睛男孩时光绚、新娘向精灵、全天候小饭桌女生杨上上、骄傲脆弱公主马琪朵和大嘴话痨女生周蒙拉。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缺点与不足,但也有自己鲜明的个性,他们总是不断闯祸、不断惹事,悲伤、欢喜、迷惘、奋进点缀着他们的精彩童年,但是在他们所有的表象之下,却隐藏着他们的共同的金贵的品质——那就是童真的好奇心。就是因为这份好奇心,让他们成长、让他们快乐、让他们的神奇校园生活勇敢热烈、充满色彩。

读了《天 使 飞进你梦里》后,我懂得了一些道理:每个孩子,对这个世界都有许多好奇和疑问,都有探索这个世界、发现事物本质的欲望,可能这份好奇心给孩子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麻烦和笑话,但是不管怎样,都不要去嘲笑和阻止他们,不要放大孩子们的缺点和过失,遮住了他们欣赏这个世界的眼睛,因为正是这份珍贵、热烈的好奇心,引领着孩子们去探索和发现未知的世界;正是这份好奇心,引领着孩子们明白错与对、是与非;正是这份好奇心,让孩子们产生了无穷的想像力;正是这份好奇心,让孩子们渐渐成长。童真的好奇心,会像时光绚的热气球一样,带着孩子们,不断的加热、升腾,冲向属于你的天空,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美丽风景。

让我们放飞自己的好奇心吧,让它引领我们走向精彩灿烂的明天!

《天使飞进你梦里》读后感600字2024


《天 使 飞进你梦里》是现代小说作家郁雨君的作品,前段时间,她来我们学校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也就是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了她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眼睛男孩时光绚、新娘向精灵、全天候小饭桌女生杨上上、骄傲脆弱公主马琪朵和大嘴话痨女生周蒙拉。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缺点与不足,但也有自己鲜明的个性,他们总是不断闯祸、不断惹事,悲伤、欢喜、迷惘、奋进点缀着他们的精彩童年,但是在他们所有的表象之下,却隐藏着他们的共同的金贵的品质——那就是童真的好奇心。就是因为这份好奇心,让他们成长、让他们快乐、让他们的神奇校园生活勇敢热烈、充满色彩。

读了《天 使 飞进你梦里》后,我懂得了一些道理:每个孩子,对这个世界都有许多好奇和疑问,都有探索这个世界、发现事物本质的欲望,可能这份好奇心给孩子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麻烦和笑话,但是不管怎样,都不要去嘲笑和阻止他们,不要放大孩子们的缺点和过失,遮住了他们欣赏这个世界的眼睛,因为正是这份珍贵、热烈的好奇心,引领着孩子们去探索和发现未知的世界;正是这份好奇心,引领着孩子们明白错与对、是与非;正是这份好奇心,让孩子们产生了无穷的想像力;正是这份好奇心,让孩子们渐渐成长。童真的好奇心,会像时光绚的热气球一样,带着孩子们,不断的加热、升腾,冲向属于你的天空,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美丽风景。

让我们放飞自己的好奇心吧,让它引领我们走向精彩灿烂的明天!

梦里读后感作文


似乎从高一开始就极其喜欢温庭筠之类的花间派,斜晖脉脉水悠悠,总是特别美的,幽雅娴静,一派淡然,又不若田园山水诗刻意地避世独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无论如何,世外桃源罢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原本实是安意如的一篇文的题,源自于纳兰的一首词。初以为那是篇小说,未曾想到那却是篇中国诗词的读后感,或者说是由着诗词而畅谈风月。无论是班婕妤叹着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白居易吟着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 休,月明人倚楼;林逋感慨着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然而纳兰《长恨歌》的下阙无奈的是“等闲 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期末停课的时候在寝室里突然谈论起《梦里》,我说我最喜欢的是陆叙和林岚在上海的那一段。接着滔滔不绝的描述他们在上海的生活:陆叙办公桌上的小乌龟,林岚没心没肺的那一句“嘿,这小东西跟你倒挺像”;陆叙与林岚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陆叙与林岚、火柴在海边看的那场日出,林岚把陆叙诱拐到无数的专卖店,捧着战利品踢着正步出来。一段段的,我发现我居然记得如此清楚,那么久了,我以为已经不记得了的又一次清晰明了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不想把思绪拉回他们回北京后的场景,很多时候看到小说中的主角幸福快乐着就盼望着情节再慢点儿展开,希望他们的快乐能在持续地长久些。第一次看《梦里》是初三,还记得是在社会实践时看的,而且是晚上钻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偷偷看的,那时不是没有被感动过,但也仅仅只是流了几滴眼泪,就是在陆叙死了的时候。最喜欢陆叙了,如果他一开始碰到的就是林岚那么就更完美了。虽然文文喜欢的是顾小北。说到这儿,不得不感叹当时的幼稚,就因为与姚姗姗那有的没的事儿觉得顾小北没有陆叙那么干净纯洁而不喜欢他,也讨厌姚姗姗用那么卑鄙恶劣的手段勾引了顾小北。再读就是高考完的暑假了,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多遍,每一遍都会为不同的情节哭,比如刻在椅子后的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来,比如林岚跟陆叙在大年夜放烟火时的拥抱,比如白松被绑着在地上打滚...我再也不讨厌顾小北,也不讨厌姚姗姗了,因为一个是不知情被陷害,一个为了自己的爱情,这都无可厚非。

不知道是我的是非感弱了还是怎么着,除了李茉莉,我真的不讨厌任何人,真的。就像YSM在BLOG上的问题,跟不喜欢的人交朋友好不好,现在的我也不会肯定地说不好。军训的时候一教官对我说当兵这几年真的把自己的性格磨平很多。而我,大学一年就足够我磨的了。我喜欢RW,因为只有跟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才能无比欢畅的笑,即使是当个乱民。每次玩杀人游戏都一样地闹腾,因为我从来都不想想,因为那样太费脑子,或者说对于这种逻辑性的游戏我向来是没什么脑子的,所以总是由着感觉,虽然基本都是错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不是顾小北就能始终像个小王子般守护着林岚,由着她耍耍小脾气,大冬天的给她买包子暖手,牵个小手就能在房间里笑一整天,在春花秋月里逛遍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名胜古迹...或者时间能不能就停留在上海,停留在林岚的那座小洋房里,任由她上三路下三路地打量陆叙模特样的身材...白驹过隙,而我总是不愿相信并一直像个鸵鸟般逃避着,直至闻婧毁了,陆叙死了,林岚走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总是很想很想日子停留在初二的时光,中午过完关,Evans,Judy,Flying,Candy,South聚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聊着八卦的问题,不时地爆发出大笑而引人侧目,回头看看窗外灿烂的温暖的阳光。或者高二也是不错的。

梦里潇湘读后感


篇一:梦里潇湘读后感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周围的老人几乎都是不识字的,唯有我的一奶一一奶一是个例外。一奶一一奶一不仅识字而且还挺有学问。上小学时,有一阵我怎么也分不清“鲜”和“艳”字,总是将它们搞混了,用“鲜”作“艳”,用“艳”作“鲜”。为这事一奶一一奶一揪着我的小耳朵说过几次,可是仍然转眼就忘了。
那一回,当我又写错了以后,一奶一一奶一真的生气了,罚我将每个字写500遍,我哭哭啼啼的直到半夜才写完。一直没作声的一奶一一奶一,这时将我拉到怀里,一边给我洗脸,一边对我说:“饿了吗,想吃什么?”我说:“不想吃。”一奶一一奶一说:“那就喝点汤。”一奶一一奶一说着就端来一碗汤,我尝了一口,味道真是好极了。我问一奶一一奶一这是什么汤,一奶一一奶一让我猜。我猜了半天没猜着。一奶一一奶一这才告诉我,说这是用鱼肉和羊肉混合做的汤。
一奶一一奶一说:“鲜吗?”我说:“真鲜。”一奶一一奶一说:“你再想想它为什么鲜?因为它是用鱼和羊做的。”一奶一一奶一这解释真是妙极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写错“鲜”“艳”二字。
一奶一一奶一小的时候,上过小学,读了几年家里就不让她再读了。后来,一奶一一奶一偶然碰上了将要成为我爷爷的那个人,他极力劝一奶一一奶一随他到河北去读保定女子师范。一奶一一奶一同家里说时,遭到一致反对,一奶一一奶一不和他们吵,自己把自己关进房,拿了一块布一门心思地绣起花来。
一奶一一奶一绣的是黛玉葬花,她在房里一坐就是三天三夜,不吃饭不喝水也不睡觉,甚至也不流眼泪,见人来劝时她反而先笑,笑得劝的人反倒落起泪来。饿了三天的一奶一一奶一,越发楚楚动人,谁见了没有不生怜的,最后太爷爷没办法只好发话任一奶一一奶一去。一奶一一奶一毕其一生,只一爱一读一本《红楼梦》,连她自己也说不清读了几百几十遍,对林黛玉特别钟一爱一。她常常对我和妹妹说,年轻时,她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姐姐或妹妹,生了父亲以后,她慢慢又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女儿,现在她又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孙女。
一奶一一奶一称赞女孩子时,从来只用一句话,说你长得真像林黛玉。由于一奶一一奶一特别有气韵,她在女孩子心中显得很了不起。
读《红楼梦》时,每逢到了黛玉葬花那一章,一奶一一奶一总是哭成个泪人儿,而一旦到了黛玉魂断潇湘时,一奶一一奶一便哭得死去活来,常常两天不思茶饭,只知道长吁短叹。所以,一家人谁都怕那个第九十八回,一旦一奶一一奶一拿起《红楼梦》以后,不管是谁外出,一到家总要先打听还差几回到九十八回。
从我记事时起,一奶一一奶一这样的“死”,每年都有两三回。只要一奶一一奶一一翻开九十八回,再晴的天气,我们家也是一片忧郁的愁。
父亲很小的时候,周围的人就问一奶一一奶一将来给他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一奶一一奶一说,我决不当贾母。
父亲长到20岁时,便开始领女孩子上门来请一奶一一奶一认定。一奶一一奶一看过之后,总是说,这是个王熙凤,或者说是薛宝钗。父亲知道一奶一一奶一要的是林黛玉。他又找了一个女孩领回来。这之前,他请别人评价过,大家都说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林黛玉。谁知一奶一一奶一见了以后,却说她不是林黛玉,而是秦可卿。
直到有一天父亲将母亲领进家门。那时母亲刚刚从大病中恢复过来,脸上的嫩一红还可以看出那痛苦的痕迹。母亲穿着一身素色衣裤,纤纤弱弱的一副样子一出现在屋里,一奶一一奶一的眼睛便忽地一亮,禁不住地走上来,拉着母亲的手,也不知是悲是喜,眼窝竟真的潮一湿起来。
不过,一奶一一奶一当时并没有称她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这一生只要我在,就绝不会再让你吃苦了。
母亲后来对我们说,当年一奶一一奶一讲的那一话,她一直认为该是对林黛玉讲的。
天下的真女孩只有黛玉一人,这是一奶一一奶一毕其一生而得出的结论。


篇二:

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曾随风去追逐,在里唱着黎明的歌,在拂晓缱绻月的,千山万,光雨露,不曾停下追逐的脚步。这一次,见到了你,心里总是有种难以名状的悸一动,你的眼睛,你的脸庞,你的一颦一笑,无一不在我的心底回,让我早已宁静的心再一次动不已,再一次焕发美丽却空寂的希望。
人的绪怎么会这样可笑呢?本来很安静的心灵为什么会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躁动不已呢?而且还故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从你的面前走过去,甩一甩发,任风轻扬!我这是怎么了?这是原来的我吗?这不符合我的格啊!尽管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们已经促膝长谈多次了!我无法忘记你的眼睛,如天的繁星,如熟的蜜一桃,更如一泓*,流与心底。
同是潇湘儿女,你在你的潇岸浣纱轻唱,我在我的湘江畔濯缨低和,你有你的巴乌伴月,我有我的长萧更短笛。少年岁月,往事随潇湘之悄然流去。十年前,带着你的泪,你的叮咛,你满目的深厚意,我背厚重的行囊,踏北去的列车,含泪与你挥别!月光下,一轮美满,你的脸庞清丽如睡莲,映照月的皎洁,你的话语似熠熠月华,如沧之,浮与耳畔,流于心底,和着风,洗濯我焦灼蒙尘的心,你的柔宁静了,芬芳了晨,使我不忍离去。然而离去是必然的,在这个远离故乡的寂寞城市里,我祈祷,希望有那么一天,你会出现在我的旁!那时的我会毫不犹豫地轻声告诉你:我你!


篇三: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周围的老人几乎都是不识字的,唯有我的一奶一一奶一是个例外。一奶一一奶一不仅识字而且还挺有学问。上小学时,有一阵我怎么也分不清“鲜”和“艳”字,总是将它们搞混了,用“鲜”作“艳”,用“艳”作“鲜”。为这事一奶一一奶一揪着我的小耳朵说过几次,可是仍然转眼就忘了。
那一回,当我又写错了以后,一奶一一奶一真的生气了,罚我将每个字写500遍,我哭哭啼啼的直到半夜才写完。一直没作声的一奶一一奶一,这时将我拉到怀里,一边给我洗脸,一边对我说:“饿了吗,想吃什么?”我说:“不想吃。”一奶一一奶一说:“那就喝点汤。”一奶一一奶一说着就端来一碗汤,我尝了一口,味道真是好极了。我问一奶一一奶一这是什么汤,一奶一一奶一让我猜。我猜了半天没猜着。一奶一一奶一这才告诉我,说这是用鱼肉和羊肉混合做的汤。
一奶一一奶一说:“鲜吗?”我说:“真鲜。”一奶一一奶一说:“你再想想它为什么鲜?因为它是用鱼和羊做的。”一奶一一奶一这解释真是妙极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写错“鲜”“艳”二字。
一奶一一奶一小的时候,上过小学,读了几年家里就不让她再读了。后来,一奶一一奶一偶然碰上了将要成为我爷爷的那个人,他极力劝一奶一一奶一随他到河北去读保定女子师范。一奶一一奶一同家里说时,遭到一致反对,一奶一一奶一不和他们吵,自己把自己关进房,拿了一块布一门心思地绣起花来。
一奶一一奶一绣的是黛玉葬花,她在房里一坐就是三天三夜,不吃饭不喝水也不睡觉,甚至也不流眼泪,见人来劝时她反而先笑,笑得劝的人反倒落起泪来。饿了三天的一奶一一奶一,越发楚楚动人,谁见了没有不生怜的,最后太爷爷没办法只好发话任一奶一一奶一去。一奶一一奶一毕其一生,只一爱一读一本《红楼梦》,连她自己也说不清读了几百几十遍,对林黛玉特别钟一爱一。她常常对我和妹妹说,年轻时,她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姐姐或妹妹,生了父亲以后,她慢慢又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女儿,现在她又将林黛玉当做自己的孙女。
一奶一一奶一称赞女孩子时,从来只用一句话,说你长得真像林黛玉。由于一奶一一奶一特别有气韵,她在女孩子心中显得很了不起。
读《红楼梦》时,每逢到了黛玉葬花那一章,一奶一一奶一总是哭成个泪人儿,而一旦到了黛玉魂断潇湘时,一奶一一奶一便哭得死去活来,常常两天不思茶饭,只知道长吁短叹。所以,一家人谁都怕那个第九十八回,一旦一奶一一奶一拿起《红楼梦》以后,不管是谁外出,一到家总要先打听还差几回到九十八回。
从我记事时起,一奶一一奶一这样的“死”,每年都有两三回。只要一奶一一奶一一翻开九十八回,再晴的天气,我们家也是一片忧郁的愁。
父亲很小的时候,周围的人就问一奶一一奶一将来给他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一奶一一奶一说,我决不当贾母。
父亲长到20岁时,便开始领女孩子上门来请一奶一一奶一认定。一奶一一奶一看过之后,总是说,这是个王熙凤,或者说是薛宝钗。父亲知道一奶一一奶一要的是林黛玉。他又找了一个女孩领回来。这之前,他请别人评价过,大家都说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林黛玉。谁知一奶一一奶一见了以后,却说她不是林黛玉,而是秦可卿。
直到有一天父亲将母亲领进家门。那时母亲刚刚从大病中恢复过来,脸上的嫩一红还可以看出那痛苦的痕迹。母亲穿着一身素色衣裤,纤纤弱弱的一副样子一出现在屋里,一奶一一奶一的眼睛便忽地一亮,禁不住地走上来,拉着母亲的手,也不知是悲是喜,眼窝竟真的潮一湿起来。
不过,一奶一一奶一当时并没有称她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这一生只要我在,就绝不会再让你吃苦了。
母亲后来对我们说,当年一奶一一奶一讲的那一话,她一直认为该是对林黛玉讲的。
天下的真女孩只有黛玉一人,这是一奶一一奶一毕其一生而得出的结论。


篇四:

一部洋洋大观的《红楼梦》,真不知颠倒了多少古今文人墨士。例如,陈康棋的《郎潜纪闻二笔》,钱静方的《红楼梦考》,俞曲园的《小浮梅闲话》,蔡孑民的《石头记索隐》,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王静安的《红楼梦评论》、青山山农的《红楼梦广义》,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合肥阐铎的《红楼梦抉微》,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刘大杰的《红楼梦里重要问题的讨论及其艺术上的批评》,徐复初编的《红楼梦附集十二种》,隆颠僧的《红楼梦新语》,李辰冬的《红楼梦世界》,以及鲁迅的《小说史略》等,不是于《红楼梦》的原作有一种任何见地,就是评讨其文字上的艺术价值。以上这一点点,还不过是在下曾经过目的作品,至干未曾见过的专集和杂感之类的文字,尤多如过江之卿。此外还有因为原作结局太惨,继续作成花好月圆.美妙结局的文字,类如:《圆梦》、《续梦》、《后红楼)、《新梦》等作.尤不可胜数。清末民初,尚有“红学”之说。《红楼梦》感人之深,和深入文人脑海里的情形,由此可见一斑了!
我对于《红楼梦》,本没有什么研究,并且也不配说研究。不过我自信我是一个《红楼梦》迷,对于《红楼梦》的情节文字,曾下过点工夫去检讨过。所以每有所感就笔之于册,草成这一段段的《红楼梦》杂感,这一章《明暗的描写法》,即是其一:
一部成功的作品,对于叙事上,绝不是仅仅用着平铺直叙的笔法,就可以成功的,因为那样只能使人读了一目了然,却毫无回味之余地,是不能引人入胜的。必须用看种种不同的方法来叙事,例如:“明暗叙事法”,“影射法”“衬托法”等等,不论叙述一件什么事,能够旁敲侧击的叙述出来,总比那开门见山来得令人如吃橄榄余味无穷。所以《红楼梦》的能够这样流传久远,普遍阅读;文字流利,情节奇特,固然有其成功的价值。而其描写工夫的深刻.叙事采用各种方法,而能条条不乱者,我认为这是它成功的根本。我们打开《红楼》来读,要是只平平淡淡的去认真宝玉和黛玉为什么不能成功美满姻缘?贾母的生活,是怎样的优越,那样他只能知道《红楼梦》是一部平淡的小说而已,不能与其讨论《红楼梦》是一部占在文学上很重要地位的作品了,因为《红楼梦》的情节,固然能够引人入胜,可是它那描写的成功,尤能令人不忍释卷,不过这种地方,却在你能够理解不能理解罢了!
我们第一步先来研究它这种“明暗的描写法”。这种笔法在描写工夫上很不易成功的,因为叙述一件事明着写,当然较比容易了。
一,宝玉和袭人、可卿三人之情,就是一个明写,一个暗写。明写与袭人之情原文见第二回!袭人伸手与他系裤腰带时,刚伸手至大一腿处,只觉冰冷一片粘湿,吓得忙伸出手来问道:“是怎么了?"宝玉红涨了脸,把他的手一捻.袭人本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亦渐省人事,今见宝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觉察了一半,不觉也羞得红涨了脸.遂不敢问……袭人趁众一奶一一娘一丫头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别人。”袭人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弄出来的那样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荆”便把梦中之事,都说与袭人知了,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这一幕明叙法,说明宝玉和袭人之情、令人一见,就可以了然。我们再看宝玉和秦可卿的情事,却用得是暗笔,笔法之妙,能令粗心读者给忽略过去,以致引起后人对秦可卿的死,发生了许多疑问,可见其运用暗笔之一精一妙了。
我可以大胆说一句,宝玉和秦可卿是不清楚的,我们由以下种种可疑之点,可以证实的:一宝玉在可卿屋中午睡(见五回)。二神游太虚幻境时,对方小字可卿(见五回)。三、宝玉一听可卿死信.哇的吐出一口鲜血(见十三回)。只就这几种地方来证实,我们便可以证明宝玉和可卿的不清楚是用暗笔描写的。所以护花主人曾加以评日:“秦氏房一中初试云雨。与袭人偷试,却是重演,读者勿被瞒过。”
二,我们再读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这是凤姐拒绝贾瑞引一诱的明写,再读七回“迭宫花贾琏戏熙风”:“周瑞家的悄问一奶一子:‘姐儿睡中觉呢?也该清醒了。’一奶一子摇头儿。正问着。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平儿便进这边来。”这正是暗示着贾琏夫妇白昼宣一一婬一一,假若这种地方亦明着描写,不但难登大雅之堂,也显得凤姐夫妇的不堪了。由此又可以看出十二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的明写法是有益于世道人心了。
这一部博大的作品,像这种明暗的描写法,真是记不胜记了。


篇五:

有一部旷世巨著,写尽了人间的浮华飘渺,世事的辛酸苦楚.人心的假恶丑与真善美在此刻得到升华解释.在你为之嘘叹之际,猛然发现,是是非非,真真假假到头来只是一场似有若无,落空的梦罢了.这本巨著就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红楼梦>>.在这场不可揣测的梦中,一个柔一弱纯洁的身影,翩然而来,哦,可是潇湘妃子林黛玉
黛玉是一棵误入凡尘,绛珠仙草,冰肌玉骨,自幼体弱多病,她没有别的,有的只是那晶莹的泪水。没完没了地流泪也不为别的,只为还那块顽石的浇灌之思。那顽石也不是别人,正是那痴情的公子——贾宝玉。一块石头对一株仙草的承诺由此在是是是非非的人间展开了。自幼经历过父母双亡的锥心之痛,让这位原本清纯的妙龄少女变得多愁善感,在一个人烟杂多的大观里,她不得不多心起来,做是小小心心,不敢多说一句话,心像是被“冰封”了起来。但并非是说她无情,相反,她是个重感情的女儿。与宝玉一见如故,因为他生气,因为他流泪,因为他破涕为笑。宝玉是个混世小魔王,但只需黛玉的眼泪一流,他便听话了,像只乖一巧的小绵羊。可以说,一个一爱一哭,一个一爱一看哭,这其中的关系,只有他们能体会到。黛玉才情了得,作诗赛总是夺魁,只不过字字句句悲伤动人。“冷月葬花魂”联诗悲寂寞,“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埋香家飞一燕泣残红,“醒时幽怨同谁诉,蓑草寒烟无限情”菊梦生悲情。

梦里红妆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实话说来,至少目前为止,我还算不上是红楼的所谓“死忠粉”,更别说更高层次的“红学”研究者了,记得初中伊始时候,极喜欢买书,故大挥手买了还算完整的四大名著。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以及红楼梦。想水浒还算是我看过最久的一本了,虽然也只读到一百零八好汉水泊梁山大聚义排座次一部分,至于后面各好汉骤转的命运,愧于还未静心读了。

于是到了现在,竟也开始拾起总听人们说难读的红楼了。

可愧的是,虽说想要多写些什么,但无奈读得不多,品得亦不深吧。此外,说些惭愧的话,假如无人指点,想必读此红楼,也只当囫囵吞枣一般,哪会想到期间阿谀我诈,人心深似海?揣度着,人心,善恶,辗转,迷茫……

先说曹生作此文篇的独到之处吧。若当真仔细想想,凡写小说的人们,大多无不是将自己的思想内容等诸如此类隐喻于文章,有时候,甚至等读到最后了,方才明白,哦,原来作者要讲的是这个,倘若没了什么耐心读下去,怕是到底也不明白了,而曹生也算是与众不同了。

第一回,读之二段“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简单明了,而后再展开叙述,如此排布,至少对我这样耐心不佳的人是满足了。当然,大多数时候,人们但凡知道结局,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文本失去耐性吧,所以说,曹生的勇气也实使我敬佩了。不过,或许结局往往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人怎么一步步地,走向那个结局。而这,或许也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了吧。

所以讲到红楼的“梦”。先引外国朋友佛洛依德的一句话“梦是愿望的实现”即梦人的“愿望”。正因为做梦者做了梦,所以梦是有意义的。再来,“梦者,不明也(《说文解字》)”,梦是不明不白的意识,亦寓本书乃虚构也,这想是作者为避猜忌而说的吧,这样一来,前面提到的梦的意义,同时也有人生如梦的意思,寄托了作者对人世的看法。那么,这所谓人世的看法指的又是什么呢?要按照现在的研究来看,书中贾宝玉一角实际上是有曹雪芹的一部分形象的,创作素材是自家与亲戚家族的衰亡败落,但若再读,必然会发现其实依旧有不同,所以并不能将此书作为曹生的自传,尽管某种程度上,它确实带有某种回忆性的味道。但总之,红楼总的主题思想是反封建主义,在这个总主题下,作者通过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个典型人物,对当时正统的封建社会秩序表示反对与批驳,因而这两个典型就成为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同时亦是作者内心的倾诉与反抗。

也是第一回。第一段提及两个名字,甄士隐、贾雨村。前者显然姓甄,而名费,谐音“废”,字士隐。“甄士隐”取意为“真事隐”。书中有“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一句,正如贾雨村是“假语存言”实非“”一样。甄士隐是和贾雨村相对照而写的,作者在开卷第一段里就明确表示,他撰拟这两个名字的寓意,当然,这也提系着全书主题的一个线索。

第一回中甄士隐梦到一僧一道和太虚幻境,话语中知道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前世,宝玉乃神木侍者,每天用甘露灌溉,救活了一株绛珠仙草,这株绛珠仙草修成女体后,想要用一生所有眼泪还债,这便是林黛玉。本看这般故事应有写好的结局,可曹生偏就来个出其不意,这样的情节设置,最终,只得是一个悲剧。

但似乎贾林二人的悲剧爱情,注定决定了全书的悲剧,两人的悲剧纠葛,注定决定了全书人物大部分的悲剧,先言之可叹可叹。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是对金陵十二钗命运的总写,元迎探惜(原应叹息)四春、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妙玉,十二位绝妙的女子,想是现今世界也难寻如此吧,可悲的是,曹生笔下的她们,几是无一落得好下场的。况且故事并不似我们现在想的所谓好人有好报,即便是好人,最终的结局也同样叫人唏嘘不已。正如蒋勋之言,“所有人来这一世,不管是争名还是夺利,最后都会走”“人世间所有的繁华都到最后都是一场空”……不知怎么诉说心中的惆怅失意!

巍巍皇城,紫气东来,尽享泼天财富,不知富贵有尽。沉湎于纸醉金迷,不愿苏醒。眸睁眸闭,梦醒时分,妆红已散,一生已尽。悲哉!壮哉!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后感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后感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郭敬明大名鼎鼎的著作,原因是这篇是抄袭别人的人际关系,虽然打官司输了却始终没向原作者赔礼道歉,小说也越卖越火,这让我感到很好奇。正值我空闲变下了一本瞧瞧。

首先,全书是以一个女人林岚的口吻写的,这让我很疑惑,看了《最小说》之后发现:是不是郭敬明很喜欢用女人的角度看问题?这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大大降低。虽然这本书的人物心理很丰富,很成功的塑造了林岚这个外表强悍实则内心脆弱的形象,但我不禁疑问这确实是女性真实的心理活动吗?还是男生的主观猜测?我不得而知,但是就此书引起的轰动来讲,也许是引起了感情的共鸣,也许文学作品本身就是可以影响人们思维方式的吧?我又想起李纯课间再那里大叫:你好吗?我很好!

文章写的是一大帮富家子弟的感情纠葛,骂人的够多,脏话多了文章就不干净了,郭敬明的文章中总是提到无数的名牌,gucci,chanel,prada,amani,jimmy choo等等,但是无一例外的没有加入任何的品牌理念,只是单纯的感叹价格高,没有点欣赏水准,让人感觉富家子弟都是暴发户,品味太低了。人物就会打耳光,泼红酒哎。

最后结局够悲,全没落个好下场,我无法不怀疑本文是什么主题,我的看法是无主题,要不就是所有纯洁美好 的东西总会被社会污染。想到这里我有些伤感,那些小学初中同学们明朗的笑掠过我的心头,如此快乐如此纯净的笑哦,如果再不能见到,岂不是人生的一大遗憾啊!

而且里头的男的都好痴情啊,这年头专一的男生少之又少,作者编得够假,想顾小北那种容忍到没原则的,是万万不可推崇的。By the way,我也是个执着的人,但有原则。

总的来说,我把梦里花落知多少定义为都市言情小说,仅供消遣。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一开始,我本不喜欢三毛的,应该确切的说是对她没有太多的感觉。暑假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到一本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或许是一时心血来潮,就买了它。可是当时买回来也没有去看,直到上了大学,无聊的时候偶尔翻出来看一看,结果出人意料,居然越看越有味道,现在我很迷三毛的作品,我有打算要收集三毛所有的作品集。

看完《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心里最大的感觉就是,三毛是一个至情至性之人,对待亲情孝顺,对待友情真诚,对待爱情执着。我也不得不为一个如此至情至性的人而感动。

其实我很佩服三毛,她真的做的很成功,她有极好的人脉,他对待朋友永远都是那么真诚,朋友之间没有什么课隐瞒的,她在朋友面前,就像一个透明的玻璃杯一样,她把所有的一切,自己所思所想都如实地对朋友说,与朋友分享自己的快乐,让朋友分担自己的痛苦。我喜欢她,喜欢她的坦白。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她所交的朋友都很讲义气,而且她结交朋友不论别人身份如何,只看重一点,就是这个人值得交就与他叫朋友了。她的朋友圈很广泛,有木匠拉蒙,有落魄的文艺青年克里斯,也有爱收集旧货的希伯尔。三毛曾说过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是的,她的朋友都很讲义气,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朋友总能在她的身边给她安慰和鼓励。三毛还说: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的捷径。 或许这就是三毛的交友之道,我们是否应该好好学学呢?说真的,我很羡慕三毛,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有一大堆朋友时刻关心着她,呵护着她,照顾着她。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喜欢三毛,不仅是因为她对友情的真诚坦白,更始因为她对爱情的执着,至死不渝。真的,她和荷西的浪漫的爱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她对荷西的至死不渝的爱让人忍不住流泪。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或许她和荷西的爱情就是如此,不然又怎会如此的刻骨铭心?荷西死后,三毛的生活好像进入了炼狱,所有对荷西的思念一寸一寸地侵蚀着三毛的身体,不管时间如何变化,三毛对荷西的思念却只增不减,日益加深。荷西死后一年,三毛仍然穿着黑色衣服,对她来说,穿黑衣不是一种形式,而是她对荷西切切实实的纪念。她说:不是时间的问题,把悲伤变成形式,就是不诚实,荷西跟我不是这样的人。是呀,就算时间流逝,斗转星移,也冲不淡失去荷西给她带来的痛苦与悲伤。日月改变,年华不再,也无法改变她对荷西的思念。她在《似曾相识燕归来》中写道:神啊!请你看我,给我勇气,给我信心,给我期盼和爱,给我喜乐,给我坚强忍耐的心----你拿去了荷西,我的生命已再没有了意义----自杀是不可以的,那么我要跟你讲价,求你放荷西常常回来,让我们在生死的夹缝里相聚----我的神,荷西是我永生的丈夫,我最懂他,忍耐对他必是太苦,求你用别的方法安慰他,补偿他在人世未尽的爱情----相思有多苦,忍耐有多难,你虽然是神,但也请你不要轻看我们的煎熬,我不向你再要解释,只求你给我忍耐的心,静心忍下去,直到我也被你收去的一日----这是她在教堂里的祈祷词,如此文字足以说明她对荷西的深深爱,她对荷西的爱至死不渝,她是如此执着,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在守护着她和荷西的爱情。或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吧,她早就预料到会有事情发生,只是她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在荷西身上。荷西,我永生的丈夫,我守着自己的诺言千山万水的回来了,不要为我悲伤,你看我,不是穿着你生前最爱看的那件锦绣彩衣来见你了吗?我趴在地上哭着开始挖土,让我再将十指挖出鲜血,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吧!读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眼中的泪水了,我只能为三毛感动默默地悲伤,我不能为她做点什么。我只是在叩问上天为何不让有情人走到永远?

荷西死后,三毛没有再嫁,她一直守护着她和荷西的爱情,她的心里已经装满了荷西,再没有空间去装另外一个人。没有荷西的日子,三毛是痛苦的,思念无时无刻不在无情地侵蚀她的身体,她的脑里心里梦里全都是荷西,知道她死去的那一刻。

或许就是三毛这种对爱情的坚贞不移,执着守护感动了我吧,才让我如此喜欢三毛。是呀,一个如此至情至性的人能不让人感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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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古人所吟唱的。我不明白,在风雨之后,为何还要在乎:到底花已经凋谢了几簇呢?尽管是不是落红,它最终还是会化作春泥更护花。

――题记

我喜爱落花,因为它总是在别人最辉煌的时候,献出自己憔悴的生命。它总是在别人最渴望得到它的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让人们急切地想去追回曾经拥有的一切。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们寻求的那一簇,但我不管是不是,都已经化作了一朵落花。我就是想要那一分灿烂,也已经无法得到了。因为那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我已经无法挽回

曾记得在我变成落花之前,我是多么引人注目!多少人把我捧在手中,羡慕地望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你是如此的娇嫩,总是偎依在大榕树的怀抱中?你何时能变得坚强?我无语。我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我想对她说:我想变坚强,但是大自然已经造就了我如此的性格。我也无能为力了!我微笑。我闭上了双眼,我想对她说:虽然我并不坚强,但是我会给你带来坚强!我会让你知道,其实在一个软弱的灵魂后面,是有如此高高在上的一面,让人意料不到的一面!

如今,我已成为了一簇落花,人们是否还是经常将我搂在怀中,将我作为儿女对父母的关爱,将我作为情人之间的信使,将我作为朋友之间的问候??我无从知道。因为我的生命已经死去,已经埋在这褐色的土地上了,我已经无法再感受到万物的气息,我只有用自己的灵魂在世间飘荡,让世间的一切都知道我虽然已经是一簇落花,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嬉戏在这片蓝天下

幽幽一场梦,猛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卧倒在那充满郁郁青草芳香的土地上,低下头――自己真的已经是那簇无人知晓的落花!


让我握紧你的手——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400字


让我握紧你的手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400字

天空一碧如洗,我想说三毛带给我的,也如这般,一碧如洗。

书页在指甲轻轻反翻转,而心灵却在此刻放飞。透过纸张,仿佛看到了三毛眼眸中的痛苦与幽怨。无数个日夜,梦里的河西若隐若现,内心的悲戚却久久不散。我想我是无法真正理解三毛的,那种锥心的生离死别,那一朝一夕攒下的情谊,我们不懂。

每次翻开它,心就开始变得无拘无束,如果心如风筝,那三毛的情调就化作线,拉着我的心在情感世界中遨游,或悲伤,或惆怅,或幸福,透过《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不出那个撒哈拉沙漠中尽情释放的异乡人,也模糊了那个因想念父母而逃回家乡去的稻草人,退去了闹学记的调皮,三毛更加坚强了,她开始把过去当作回忆,勇敢的面对生活。

我想我并不是坚强的,因为我无法拥有三毛的气魄与勇敢。对荷西的情感与坟前的冷土交织着,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谁会知道今天在身边的亲人明天会怎样呢,当把亲情当作白开水,失去后变成了千金难买,我们常常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我忽而想起操劳的父母,我早已习惯了他们为我忙碌,而我现在才明白,珍惜与爱一样,都是一笔财富。

渐渐明白三毛,是在那封她给父母的信中。三毛说苦难给予她勇敢与坚强,她在苦难面前选择面对,三毛说:父母多活一天,我就不能死。我的心再次颤抖,磨难面前,我们内心涌上的只有抱怨与哀痛,却从不会注意哪些爱我们的人的心理活动,不曾注意他们是否也在悄悄流泪。

当我开始明白三毛,我也开始明白爱与珍惜,以后的每一个日子里,我要紧握亲情,学会珍惜,末待失去时才回味过去的点滴。

让我握紧你的手_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600字


天空一碧如洗,我想说三毛带给我的,也如这般,一碧如洗。

书页在指甲轻轻反翻转,而心灵却在此刻放飞。透过纸张,仿佛看到了三毛眼眸中的痛苦与幽怨。无数个日夜,梦里的河西若隐若现,内心的悲戚却久久不散。我想我是无法真正理解三毛的,那种锥心的生离死别,那一朝一夕攒下的情谊,我们不懂。

每次翻开它,心就开始变得无拘无束,如果心如风筝,那三毛的情调就化作线,拉着我的心在情感世界中遨游,或悲伤,或惆怅,或幸福,透过《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不出那个撒哈拉沙漠中尽情释放的异乡人,也模糊了那个因想念父母而逃回家乡去的稻草人,退去了闹学记的调皮,三毛更加坚强了,她开始把过去当作回忆,勇敢的面对生活。

我想我并不是坚强的,因为我无法拥有三毛的气魄与勇敢。对荷西的情感与坟前的冷土交织着,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谁会知道今天在身边的亲人明天会怎样呢,当把亲情当作白开水,失去后变成了千金难买,我们常常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我忽而想起操劳的父母,我早已习惯了他们为我忙碌,而我现在才明白,珍惜与爱一样,都是一笔财富。

渐渐明白三毛,是在那封她给父母的信中。三毛说苦难给予她勇敢与坚强,她在苦难面前选择面对,三毛说:父母多活一天,我就不能死。我的心再次颤抖,磨难面前,我们内心涌上的只有抱怨与哀痛,却从不会注意哪些爱我们的人的心理活动,不曾注意他们是否也在悄悄流泪。

当我开始明白三毛,我也开始明白爱与珍惜,以后的每一个日子里,我要紧握亲情,学会珍惜,末待失去时才回味过去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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