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事物,都有着自己的矛盾,而在这些矛盾之中,又促进着事物不断地发展和进步。
有了矛盾,就有了对立,就有了摩擦的动力。矛盾的产生,是一种必然,不管是内部条件还是外在因素,无时无刻不在更新着新的矛盾,但这些矛盾对于事物本身有多大益处和多大害处,这个就要看个人的观点了。比如赞形而上学的人会觉得矛盾的存在是因为这个东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才会有矛盾,而辩证唯物主义者则会觉得正是有了矛盾的存在,才使得这个东西一直存在于这个物质世界中,而同样也因为这个东西存在于这个物质世界中,所以它的矛盾也是一直存在。
矛盾是具有普遍性的,同时也是具有特殊性的。说它普遍是因为任何东西都有自身的矛盾,而这个大环境中也是存在着无限的矛盾。而说它特殊是因为,不同的东西,它所携带的矛盾是有不同的,因此它所存在的规律也是不同的。
辩证唯物主义区别于其它理论尤其是形而上学的,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它看待事物是动态的,它把一切东西都看成是在运动的,(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所谓矛盾,我看更像是在运动过程中找到的一个平衡点,这样的平衡点,促使事物的存在是有意义的。
这些其实都还只是表面,矛盾不仅仅存在于物质世界,甚至连我们的观念亦是受矛盾作用的影响的。为什么我们的思想会不断发展?那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它的内部的矛盾活动,较之外部来比较要更为活跃,矛盾不断更新,思想也在随之而进步。
再说辩证唯物主义的探究方法。多是依照的“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者在研究问题的时候,是从多个角度来求证的,同时也会延伸向多个不同的角度,因为不同的物质,其产生的矛盾,由于矛盾有特殊性,所以也应该用特殊的方式来解决。而且看待同一个问题,应该要双向分析,找到矛盾之间的关系,在对症下药,否则,思想可能稍不注意就会跑偏,变成机械唯物主义或者是形而上学。
矛盾,并不是造成事物分崩离析的关键,相反,在我看来,他反而是事物能够存在的重要因素,它的合理运动,有方面来讲,是有助于维持事物存在的稳定的。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钦佩钱先生。
初读《围城》约莫是五年前的事情了,刚进初一的小毛孩捧着本厚厚的名著囫囵吞枣,其实一直到最后它讲了什么也全然不知,只是为了在人前炫耀:“啊,这本书我读过的。”若遇上有人谈论故事情节,便支支吾吾地说:“看了好久了,记不太清了”,以此搪塞。
休学那年书法班一同学赠我一本精装版的《围城》,藏蓝色的封面,摸起来极有质感,我粗粗翻了一下,“啊,这本书我读过的”,便置于柜中再不曾施以青眼。
高二时有人要借,我从书柜中将其取出,她还给我时极力推崇,我终于起了兴趣。
怎么说呢,钱先生的遣词造句让我想钻进他的脑子里瞧一瞧里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宇宙,他是怎样想出这些精巧的句子,又是怎样有那些奇妙的联想的。
《围城》中的人物性格刻画简直出神入化。文章伊始,方鸿渐在船上与鲍小姐暧昧,二人你侬我侬,到快下船时,鲍小姐就疏远地说:“谢谢你!不用劳你驾,李先生会上船来接我”。方鸿渐此时的尴尬在鲍小姐的疏远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后来下船时方鸿渐想仔细辨认李医生,却发现只是个半秃的黑胖子,他心想:“吓!真是侮辱。”
他是不甘吗?或许也不是,只是那种逢场作戏的占有欲。
说实话我挺佩服方鸿渐的口才的,在苏文纨与唐晓芙之间流转,不喜欢苏文纨又不好明说,喜欢唐晓芙也不好明说,哄了这个哄那个,到最后竟两个都喜欢上了他,倒当真是厉害。
无论什么话题,正理歪理 方鸿渐都能扯出他的道理,调理逻辑什么的似乎也并无差错。难怪苏文纨要说方先生无论什么都能顺着来。
还有赵辛楣与方鸿渐的对手戏,一个是全心喜欢又得不到,一个是真不喜欢又摆不脱,两人好似当真有矛盾,仔细想想有没有,怪有趣的。
苏、唐、方三人闹掰那一段,方鸿渐爱而不得的痛苦,唐晓芙想爱又不敢爱的挣扎,苏文纨投入所有爱情却只得到方鸿渐一封信的惨烈,每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每一个人的复杂心情,钱先生都表达得恰到好处。
还有先生环境和心理相辅相成的描写,如“最后醒来,起身一看,是个嫩阴天。他想这请客的日子拣得不安全,恨不能用吸墨水纸压干了淡淡的水云。”好一个嫩阴天!谁会用“嫩”来形容天气啊,恐怕唯钱先生而已。
好了,便至此吧,虽然《围城》里还有许许多多影射现实的深层含义,可我现在还不想深谈其中奥妙。再等一等吧,我知道生活里太多黑暗,但在还能甜一点的日子里,请允许我不那么现实。
总而言之,钦佩钱先生。
读完《教父2》已经两年了,在读书期间,我时而为主人公担忧;时而为主人公呐喊助威;时而为最好的朋友的背叛伤心落泪。
作为一部黑帮题材的通俗小说,这部小说经作者马里奥.普佐之手写得极为传神,主人公图里吉里安洛出生于黑手党的故乡西西里,但是身为一个地道的西西里人,吉里安洛却长的犹如意大利人一般柔和,他有着王子般俊美的样
貌。就是这样一位“万人迷”主角却有着土匪的身份,他就像金庸小说中劫富济贫侠客一样,对贵族公爵深恶痛绝,对邪恶政治反抗到底。他吉里安洛,是西西里贫苦百姓的英雄;他绑架过西西里最富有的公爵,并全身而退;他打死过数百个压榨百姓的宪兵;他为了理想竟然公开地和西西里的传奇黑手党唐.克罗切公然叫板,甚至连克罗切最后对他的友好都置之不理。他,是一个让人无法看透的男人,他信任朋友,孝顺父母,保护恋人。他是爱的化身,是西西里的保护神,就连他死了,他都始终相信他曾经的朋友。
吉里安洛最终还是没能去美国,他只差一步,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英雄,他本可以全身而退,他本可以在美国和他年轻的未婚妻相守一生,但是他始终没能逃过他的正义感——他对唐.克罗切发起了暗杀,他对这位精明冷酷的黑手党头目发起了暗杀,他无数次挑战黑手党权威,他杀过数个黑手党头目并且全身而退。他是一个英雄,英雄本该死得壮烈,但是他却被他最信任的皮肖塔埋伏,“吉里安洛,不要去!那是个陷阱,皮肖塔他已经背叛了你!”随着几声清脆的枪响,吉里安洛安稳地死去了。也许,他再也回不去了。
朋友的背叛,使吉里安洛丧生,但是西西里人也使皮肖塔付出生命的代价。吉里安洛的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他痛恨黑手党,同情西西里百姓,并且从来不对黑手党报有希望,但是如果他能够在最后关头选择相信黑手党的话,那他也就不会死。但是,也正因为他的死,西西里关于他的美丽传说才会永远流传!
孟子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样的话用在梵高身上,再也合适不过了。读梵高的传记以前,我对他的印象一直都是一个拥有绘画天分的疯子,可是读过之后,才发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心思缜密的,才华斐然的,悲天悯人的天才。
梵高是个悲剧英雄。27岁以前从事各种各样的事业,当过画商,做过牧师,但都和他敏感的性格相抵触,最终以失败告终,然后他穷困潦倒,被人嘲笑,家人也不了解他,他郁郁寡欢,常常在郁闷致死或者饿死的边缘挣扎。他失败的生活还以及有点丑的外形,使得爱情也总是受阻,生活的每一步都将他推向深渊。不过还好,他有一个一生的知己,就是他的弟弟提奥,提奥不但在精神支持梵高的绘画事业,并且每月按时支付给梵高生活费,让他无忧的创作。可是,这也没能阻挡梵高最后的精神崩溃,仅仅37岁的梵高,在一个圣诞前夜,开枪自杀。
梵高的一生,用在绘画上的时间只不过七八年而已,生前绘画带给他的是一贫如洗,是别人的指指点点,是巨大的不幸,但是梵高死后,他的画被世界疯抢,拍卖价格高的惊人,可是,这一切都跟梵高没有任何关系了。对死者再高的荣誉,也只是能给生者带来慰籍。有时候我想,梵高根本不该去画画,可是其中的得失,旁观者看到的只是浮光掠影,即便再苦再难,梵高对绘画的热爱也是至死不渝的。这个,从他的画中也能窥探一些。
梵高的画总是浓墨重彩,感情强烈。他并不是一个疯子,他用赤子之心热爱着这个世界,就算这个世界不给他一点点的回应。他的画里满是热情。就梵高活着的一生里,他并不是一个成功者,在他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肯定也是充满了迷茫,到底是屈从世间的利益,还是跟随内心的声音,哪怕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觉得,比梵高的画更加珍贵的是梵高的生活抉择,要么庸碌一生,违心的生活,要么疯狂的跟随自己的内心,结果不是成了天才就是成了疯子。选择,远比生活本身更难。
谁说的和原话都记不得了,大意是传播中国文化就要像林语堂一样,他是能用英文写作的少数中国作家。此前我只读过林语堂的一些文章,全本的书这是第一次读。选了他的《苏东坡传》。看了前言他对苏东坡的喜爱,我就完全可以确信,这是一本一等的书,毕竟作者的全部热情都在其中。
说到大才子,唐,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李白;宋,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苏轼。从流传的民间小故事里,可以看出李白和苏轼这两个天才的些许不同。李白,或是下水捉月,或是骑鲸飞升,或是粲花之论,或是力士脱靴贵妃捧砚,无不带有浓浓的仙气和浪漫色彩。
人们心中,李白是学不来的,他的浩荡才气和仙气绝无可复制性,五千年,只出了一个李白。而苏轼则不然,他修的河堤叫苏堤,研究出的做猪肉的法子叫东坡肉,还有个了杜撰的妹妹苏小妹,还常常和佛印调笑嬉闹。是如果说李白是活在天上,那么苏轼就活在人间,他更真实,更可亲。
李白那样的仙气不能复制,东坡那样的魅力同样是无法复制的。用儒家的精神入世,用道家的精神出世,用佛家的精神超脱,他完美的诠释着宋代文人儒释道三家融合的趋势,是北宋文人最精彩的一位。
我最敬佩东坡的是他的真旷放,他不像陶潜一样把出世作为无法实现人生抱负的末选,也不像辛弃疾一样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在苏轼的眼中,世上没有坏人,一切都很美好,不管是流放还是牢狱,似乎都不能成为击倒他的箭矢。谪居黄州,没钱买别的肉,就买当地最便宜的猪肉,专心研究怎么做的才能做的好吃,又发配到岭南,一片蛮荒之地,也能因为有荔枝可以吃,便一笑置之。
读完后对照林语堂的一些事迹,不免觉得两个人有很多相通之处,我想林语堂为苏东坡作传,大概也是因为苏东坡是他希望达到的境界,自勉也勉励后人吧。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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