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并不是马上决定要去看的。
世界上的书那么多,我想看的书也太多了。
光是站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我都觉得自己特别无知。
每逛一回都要记下些书目,然后放进阅读清单中。但如今信息来源如此丰富,永远会有新书目添进来,新的类型,新的主题,新的风格可能是看过的书中提及、达人推荐、榜单排名等等。
所以,我觉得,有时候选择看一本书也是要靠缘分的。
这本书,不知道都是在哪里听过多次它的名字.
可能是浏览网页时看过,可能是看过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后描写过,也可能是英语小说赏析课上老师提及过,总之,它给我留下了印象,也列入书单中,但一直没有打算要去看。
上一周,无意看到了高晓松在谈到他写的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时的一番话,又是提及了这本书,内容是这样的: 这两个概念立刻勾起了我的兴趣。
于是,缘分到了,我去借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情节可以形容为一个证券经济人,人到中年突然想要画画,然后抛妻弃子,最终到达了一个远离文明社会的小岛寻找灵感,最终去世前画出了他追求的作品。
读书,总应该获得点什么,这次,我获得了几个疑问: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对于书中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争议性还是特别大的。
就从我目前在网络看到的各种观点评价来说,有人是赞扬他,认为他非常有勇气,能够抛下舒适的生活去追求梦想,这一点非常人所能做到;有人认为他就是个人渣,毫无责任感,也有人结合了不同的角度说他是个人渣,但也是个伟大的人渣。
对于这样一个人,以我的学识并不足以去很好地评价他,已经有足够多的人在剖析他了,光是这些文字我都看不过来。
我有的只是对他的好奇罢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完全摸不透。
我能感觉到,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对他也是十分好奇的。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抛妻弃子,性格大变,完全不顾人情世故,执意要去画画。叙述者不止一次形容他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是被魔鬼给控制住了。
刚开始的阅读,我还能很好地顺着叙述者的心理描写读下去,疑问一个人的性格为何前后转变如此巨大,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书读完,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叙述者也好像不知不觉中已经明白了,但我仍旧非常困惑。斯
特里克兰德第一次提他抛下一切的原因是这样说道: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只是强调自己必须得画画,之后他再也没有明确谈过了这一点了。叙述者我在看了斯
特里克兰德的画后的内心活动是:
他的这些画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为了表现某一精神境界所做的惊人的努力。他好像已经抓到宇宙的灵魂,一定要把它表现出来不可。
但我仍旧不清楚他的追求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追求什么不可思议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追寻的是真理同自由。
最后在一位船长口中总算有了一点明确答案,他认为自己和斯特里克兰德都在共同追求的是美:
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美,是多么虚无的一个概念啊,也是多么常见的一个概念,人人都能理解,但是要真的问起来,好像又难以说清楚。
所以,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却也总是用一些没有形态的话来描写,让人无法想象出来。
书中一位画家戴尔克关于美有说过这么一段话: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来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想要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所经历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要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我大二时有一门名为《美学美育》的课,可根据课程需要,匆匆地读过朱光潜的《谈美》。但我觉得课程的内容已经被我忘光来的大半,我已经说不出什么是美了。
所以,我想重新读一遍《谈美》了。()
爱情中的男女关系
对于爱是什么,我很喜欢借叙述者之口所说的一段话: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要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
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却不会有人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
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事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但是斯特里克兰德对于爱情完全没有兴趣,每次提到女人,他总是非常厌恶。
以下是出自思特里克兰德的言论:
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
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
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事,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地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是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而叙述者我说过:
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些描写女人的话非常犀利、真实,总之是将之奉为经典。
女性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不认同。
世界上的人只能分为男人女人吗,然后根据部分女人的表现,给所有女性贴上这种狭隘嫉妒心强把爱情当生活虚荣这类标签,在我看来这种分法比用十二星座来界定性格还不准。
一个人一旦在乎对方了,必定会产生一点占有欲。
但毕竟,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觉得爱情束缚了自己追求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而在普通爱情中,想要拥有对方是过错吗?
书中女性的地位
我觉得在这本书中,对女性的描写好像太为刻薄了。
与主人公有过感情发展的有三个女人:原配妻子阿美,画家戴尔克的妻子勃朗什,土著姑娘爱塔。
以现代眼光来看,阿美应该是一个被赞扬的角色,被抛弃后知道挽回无果,便毅然不再找寻丈夫,自己开始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工作赚钱,独自抚养大了两个孩子。但隐隐约约,我总觉得通过叙述者的眼光来看,阿美和她培养出来的孩子到时蒙上了一层文明的虚伪色彩,我不解。
而勃朗什好似有种受虐倾向,明知主人公厌恶爱情、只顾自我追求理想的性格,却还是要抛弃丈夫跟着他,并用手段想网罗住他,注定是个悲剧收场。
土著姑娘爱塔,并无过多笔墨描写,我看到有人形容她是妓女加保姆,细想好似也是,她能满足主人公欲望,能照顾他,但又不干扰不控制他,让他自己追求想要的东西。
最开始他想要跟着主人公时,他说我可要打你的,她回:你不打我我怎样知道你爱我呢?所以她大概也有受虐倾向吧。
看的我也是十分不解。
以上,就是我对《月亮和六便士》真实的读后感。
可能是时代背景不同,可能是文化差异的隔阂,可能是文字翻译的距离,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很高的评价,满是疑惑。
倒是希望能有人给我讲一讲。
六便士是生活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直到死也没扛过这六便士。
他没有疯狂出逃之前,做证券生意没有大富大贵,疯狂出逃之后整日颠沛流离,红色的胡子是脏乱的,衣服很久不换,可能是真的没得可换。这个形象真的无限趋近于一个疯狂的艺术家,但也和英国绅士一点也靠不上边。
看看书中的他,再看看自己,我无奈的笑了,我扛不住这六便士的压力,我家里何止六便士?算起来破家值万贯,我不能撒手不管,追求自我,我没有斯特里克兰德的勇气。我相信像我这样的怂人能占全世界99.9%吧!可是我们背着这六便士仍然快乐的活着。
所以我们是俗人。
月亮是艺术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直到死也没享受到他触碰了艺术这颗大月亮带来的荣耀。也许他也不想,只要曾经拥有,不屑于天长地久,也许毁灭就是他的永远。他不想让他的月亮兑换成六便士,所以他和他的作品一起消亡。
他是个勇士,敢于挑战社会,挑战人性,挑战原始生存本能。在外人眼里看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本分人开始离经叛道,然后为祸人间,最后尘归尘土归土。
但,我们不是他,不能感同身受他的自由和感受。所以面对这样一个疯狂的勇士,作为一个俗人只能说一声惹不起,打扰了!
艺术高于生活就像是月光洒向大地,你能看到但是摸不到,这是一种求之不得。艺术对于普通人来说只需从中得到通感,就不要妄想把艺术具体化了。
试想,我们听音乐,不是为了感受律动和旋律而是为了弄清楚哪段是金属线震动频率,哪段是物体碰撞导致空气波动,还有何美可言?我们看戏剧,不是为了看故事情节矛盾冲突,而是要研究演员是不是抽烟喝酒烫头,是不是真的脚臭。艺术,就让它在天上高高地发着光吧,谁抬头都能欣赏到它的美,这光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从故事中退出来,我感叹艺术家们的勇气。作者的这本书是他的艺术品,他创造出的主人公想表达他对艺术的追求。这么极端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达到的一种极致状态。他不敢做的让主人公去做,他不能做的荒唐事都写给了斯特里克兰德,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描写的笔触太让我们觉得是真的了,所以对大渣男恨得牙痒痒,这是我们对这部作品的通感,让我们相信世界上真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这就是作者的成功之处。
我们之所以对一个虚构的人感触颇深也是不得不承认每人心中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面对家庭琐事,工作任务时真想撒手不管一人私奔。翻看这本书就看到了心里那个叛逆的人真的跑出来了,那么一往无前无所畏惧,看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的下场我们倒吸一口凉气,用理智强行压制心中不安分的小火苗,重新收拾起孩子乱丢的玩具,拿起手头的工作。因为我知道六便士能让我吃饱,而月亮不行。
最后再啰嗦一句。姑娘们,如果遇到一个披着艺术追随者皮的男人一定要一巴掌拍死。毕竟如果你想成就他,那就是牺牲了你自己。已成家的女士们如果家里那个油腻的大叔跟你说你不理解我,我心里追求的是我童年时候的电竞梦想的时候立马掰折万恶的手机,砸碎发烫的电脑,问他多大岁数,家底多厚,如果达不到电竞选手的基本条件,就老老实实去挣那六便士去吧!
原谅我对电脑游戏无限的厌恶!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一)
半年多过去了才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读完。
这本书的前几章太难进入情境了,每次拿起来翻两页就放下,心想真不知道作者想说什么。没想到耐着性子读下去真是很好看呢。
合上书,第一个跃入脑子的人反倒是斯特里克兰德的第一任妻子。在他们幸福生活的时候,她纯真善良;在丈夫离家出走时,她奋力争取;当生活走投无路时,她开打字2020店谋生;在生活变好时,她惦记着支助丈夫;在丈夫去世并成名时,她只肯讲过去两人的幸福。在世俗看来,这是一个善良且坚强的女人,可我分明也能看到她的虚伪。她欲支援丈夫,倒不如说她希望看到他落魄的样子;她不肯对别人说丈夫曾经抛弃了自己,因为她没有留住他,这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作者说:那时我还不了解人性多么复杂,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中也能找到美德。人不可能凭本性活着 ,在人际关系中不可避免地要在乎别人的看法。斯特里克兰德四十岁以后凭本性活着,周围的人觉得他是个落魄、不努力、不讲理的人,而作为读者的我们觉得他是真挚的、有追求的人,因为这样的生活是我们可望不可及的,我们甚至连自己的追求、理想都搞不清楚。
这本书再次说明了疯子天才一步之遥。斯特里克兰德这个疯子似的人物在四十岁的时候突然觉醒,跑去巴黎作画,后走头无路,到南太平洋的塔西提岛与土着人一起生活,创作了许多艺术杰作。 我们永远不要妄加评论别人的生活,生活的选择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和做一个着名的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都是自己选择的幸福生活。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看完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首先说明这书压根和月亮或者便士就没有任何关系,就如我读书的夜里,虽应是月圆人圆的时节,天上和四周却空空荡荡一样。
故事的情节不算多复杂,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可谓中产有余了,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着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着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个故事的精彩程度远远没有作者讲故事本身精彩。一个追求梦想的人,抛弃家庭妻子孩子工作一切,去追求梦想。这样的人,特别是故事中的Strickland,是自私、不负责任、逃避现实不敢面对、甚至有些冷血的与世俗价值观绝对违背的社会异类,他妄图摆脱社会给他的一切枷锁,寻找自己的生存方式,哪怕是忍受饥寒交迫和种种折磨苦难,都无怨无悔。这样的人让人觉得可恨,因为如果大家都向Strickland一样,这个社会要么彻底乱套,要么就是实现了共产主义。但这样的人又让人佩服,甚至羡慕,他无疑是强大的,有勇气与毅力。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他能够找到自己的梦或者过上梦里的世界,他都已经成功了。做自己的梦,让别人说去吧!毛姆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从各种人的角度出发,间或夹杂些自己的评论,将主人公刻画的淋漓尽致。他的笔就如刀,雕刻出的现象丰满生动。
这个有些冷峻的的故事,再我看来却很有童话的味道。Strickland是孤独的,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上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他的这种孤独很有幻觉的成分,虚幻不可触摸。他的生活有些超然物外,无法想象一个在现实社会生活了四十多年,过着正常生活的人,能够一夜之间就放弃一切。他对爱情的评价体现了他的价值观: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这些话离经叛道,这样的人被作为异端。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所以他可以抛妻子,待他遇到第二个女人的时候有弃如敝屣。
他格格不入,寻找梦幻岛,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这部小说,对于想要追求精神自由但又无勇力去实践的人,或安慰或被击中,总之能收获些什么。
最后说说书名的由来。按照译者的解释,月亮,高高在上,如理想;便士,是最小的货币单位,就如现实。现实和理想的冲突,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及读后感3000字:
前段时间看欧丽娟教授讲读《红楼梦》,获益良多。她说我们要做一个好的读者,努力去练习尊敬每一个生命;他们那么努力那么认真甚至是那么辛酸的在走自己的人生之旅,没有彻底了解之前,请不要用自身价值观去厚诟他们。故而现在再看书,不免想尽力当一位合格的读者。不对书里的人抱有明显的偏见。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就是“我”及斯特洛夫。
“我”作为一个叙述主体,通读全篇,我们读者并不知道其姓谁名谁,也不知道其家庭、教育背景。仿佛是被作者有意模糊化以突出其他人物。只是因为“我”认识主人公及其夫人是通过伦敦文学界,故而我们读者可以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一个年轻的,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人性因而时而孤高、时而敏感、时而野蛮、时而深刻又害怕一成不变却又有丝赞同天伦美的孤僻作家。
所幸在经历斯特克里兰和斯特洛夫及他们的妻子等一系列事件后,凭借作家的敏感、深刻,“我”终于成长起来了。不再那么偏执的看待斯特克里兰。反而开始认同斯特克里兰的观点,他认为人生在世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只需要凝视自己的月亮;而“我”当时觉得我们应该注意脚下的六便士。——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
斯特洛夫,“我”用了一句话准确形容——他的生活,就像按照闹剧编写的悲剧。他因为高中时期母亲的支持而走上了画画之路;后来因为妻子的背叛和紧接而来的自杀而亡又走回了父亲之前所希望的当木匠的老路。在最困苦的时候,他也依旧“一点儿没变”。哪怕再滑稽,再被主人公嘲讽,却依然急他人之所需。痛苦矛盾留给自己,便利好处留给别人。
我认为本书有三个线索。
其一,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斯特克里兰抛家弃子离家出走前后的由爱入恨,与斯特洛夫夫人对斯特克里兰的先恨后爱,为对比。斯特克里兰夫妇在“我”认识他们之后,觉得他们的生活模式是一副天伦美。紧接着,“我”心里却又觉得,“我”看到井然有序的幸福,同时,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或许是一种现实与理想的冲突。
在听说丈夫是和一个女人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后,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我”说,我爱他,只要他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这让“我”不得不第一次正视之前自己以为很简单的人性。那时,——“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我”开始怀疑斯特克里兰夫人所谓的爱,只是怕招人非议,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
在得知丈夫只是因为想画画而离开后,斯特克里兰夫人绝望却坚定的说,恨他。不会原谅他。这里,“我”见识到人性是多么复杂——“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也因此,让我们读者不得不也怀疑她对她丈夫先前的“爱”。后文中,已经成长起来的“我”这样给爱下定论——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再反衬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所谓爱。因而更让我们读者相信,她的爱其实只是爱自己。而非爱斯特克里兰。
而斯特洛夫夫人即布兰奇,她先害怕甚至憎恨斯特克里兰。或许是已经意识到他粗犷外表下让人不得不爱的灵魂;而自己已经嫁人了,嫁给了在她因怀孕而被富商之子抛弃之后仍然愿意娶她、善待她的斯特洛夫。然而当斯特克里兰因为生病而被好心的她的丈夫接到家里居住后,她再也忍不住对他的疯狂的、占有的爱。
她的恨在我们读者眼中、心中被模糊化了。我们只记得那个因为爱他而不惜和自己的“恩人”、深爱自己的丈夫决裂的女子。她抛弃原本安宁的家,而宁愿和他风餐露宿,哪怕他已经告诉她,自己迟早会厌倦她。当他终于离开了她,她也就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哪怕丈夫还是在等待自己。她回不去了。或许,也并没有想过要回去。她的毅然决然,或许才更贴近爱的本质吧——爱是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其实,经历了这件事前后的“我”也因此而逐渐成长。——“我”朝着种种不同的方向摸索实验,逐渐积累了不少书本知识、人情世故。也就因此知道了——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其二,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在丈夫离家前后的“变”与斯特洛夫在妻子离开前后的“不变”,为对比。
“我”刚认识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时候,她风趣,风雅。她时常邀请各界名流来家里做客,并在聚会上游刃有余,能巧妙化解话题与话题之间衔接的尴尬。让人觉得亲近,温和。她觉得自己深爱着自己的家庭:丈夫,一双儿女。这就好似我们的古话“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怏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在接受丈夫不再回来的事实并吼出“不会原谅他”之后,她开始自食其力。凭借之前认识的文化名流学起了速记和打字。一方面,她靠这个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觉得自己为了生活抛头露面是一件很掉价的事。故而总喜欢把曾经怎样挂在嘴边。活脱脱就像我们很多人嘴里的“想当年……”你看,作者多么精确就写活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啊——她很赚钱。但她觉得,自己开门谋生不那么体面,所以总提醒你,她出身高贵。与人谈话,她时不时就提她认识的一些人物,让你知道,她社会地位一点儿不低。“我”通过和她短暂的对话,由此看出——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以;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而斯特洛夫,外貌上,一直没变——他还是“我”记得的那副可笑样子:又胖又矮,一双小短腿。——我在想,是不是作者有意要用他的外表丑来衬托他的灵魂美呢?
感情上,在布兰奇怀孕被抛弃之后,依然愿意爱她,娶她。他说,自己崇拜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见过世界上所有漂亮的女人,但没有谁能像德克·斯特洛夫夫人这样美。如果读者从这句话就觉得是因为布兰奇的外貌从而引发了斯特洛夫对她的爱,就有失偏颇了。因为后来布兰奇喝下毒药而自杀时,她的喉咙、下巴被毁了,甚至嗓子也被烧坏了。那时,他依然爱她。由此可见,他一开始看到并爱上的,就是她的灵魂。我们的外貌会随着时间、际遇而改变,我们的灵魂却应该是不变的。这样的我们才配拥有不变的爱吧!
与人交往上,他哪怕被很多同行肆意嘲讽,依然愿意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赞助他们。——他出手大方;那些手头紧的,一面嘲笑他的天真,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编造的不幸故事,一面又厚颜无耻地向他借钱。而斯特洛夫呢?——毒蛇咬了他,可他没有吸取教训,刚不疼了,就又好心地把蛇踹在怀里。
甚至是对斯特克里兰,在他贫病交加之际,是斯特洛夫到处奔走找到了他;并且恳求自己的夫人,让他搬到自己家;在他大病痊愈后,提出和他共用一个画室;在发现斯特克里兰画出自己夫人的裸体画之后,惊于他的才华而不忍毁坏这幅画……哪怕在自己的夫人和他在一起后,宁愿自己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们,免得他们颠沛流离;在夫人最终因为斯特克里兰的离开而自杀身亡后,他终于决定回去荷兰老家,离开之前,甚至真心邀请斯特克里兰。
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说他傻吧?但是正因为还有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生活最温暖的一面,让我们看到他的勇敢、真诚。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不可救药。
其三,就是斯特克里兰在抛家弃子离家出走这种行为上的前后“变”,与灵魂上对艺术的疯狂执着的“不变”,为对比。
他的前半生,活成了别人心目中该有的样子: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女,有成的事业。
本书的转折点即是他的突然离家出走。他就这样简单甚至不失粗暴的推翻了前半生。而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艺术中。我们不知道他出走之前是否也像我们一样,在面临人生关键抉择的时候辗转反侧,犹豫不决,思前想后。但是他毅然出走,这股勇气,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种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本身的品质;形势一旦改变,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而对于行动上改变了的斯特克里兰来说,——也许你不欣赏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很难抗拒这份天赐。他打动你,俘获你。
他活出了我们都想活成却很少有人能活成的样子。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别人如何评价他。他就那么坦然的走在自己的路上。无视潦倒的生活,无视周围的嘲讽,只专注于自己的月亮。
这三股线索互相纠缠,互相丰富,在“变”与“不变”中突出了本书的主题:变的是六便士;不变的是月亮。
月亮始终高悬在我们的头顶;六便士却不知道会去到谁家。或许在我们为生活而不得不弯腰捡起六便士的间隙,我们也该看看头顶的月亮。在生活疲惫时,抽空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亲爱的朋友,希望你早日找到自己心的栖息地。从而获得灵魂上长久的安宁。再不惧生活困境,再不怕人生苦痛;在月亮淡然纯洁的光辉中,朝着自己的目标,无坚不摧,勇往直前!作者:依然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900字
毛姆这个作者今年突然进入了我的世界,从上一本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开始,因为前面两本书读得十分枯燥,所以问若水推荐一本可以一口气读下去的书,于是第二本毛姆的书进入眼帘《月亮与六便士》。
刚才简单查了一下,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这个名字倒是起得非常有意思。看书的时候没有去查这本书的背景,但是一路看下来也知道主人公大概在历史上可以找到原型,而且多半是个印象派的画家。我对印象派的画作知之甚少,也是要通过搜索才知道他是以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这个故事。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他那本书评让我开了很多窍的原因,我这次突然能够看得出这本小说了那些起承转合的戏剧冲突了,毛姆去推进这些冲突的写作手法也很特别,用一个第三方转述或者听说的方式,让故事的冲突层层递进。最意外的是主人公最后结束于塔希提,这个地名对于我来说实在有点太过熟悉,从神盾局特工第一季开始就被寇森反复提及“It’samagicalplace”,然而事实却完全不同。高更真的葬于这个小岛上,毛姆也是在这个小岛上游历之后写成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以至于我都要开始相信这真的是一个magicalplace了。
我其实很羡慕这种找到人生意义的人,无论是从小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还是意外之喜突然找到的。思特里克兰德可以突然之间抛妻弃子放弃证券行的工作开始颠沛流离的专心做一个画家,在某种程度上令人羡慕,现实中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又有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命中注定的destiny,也许是美剧看得多了,这个频繁出现的词总是让人疑惑,难道真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destiny?还是这些不过是电视剧或者小说里的镜中花水中月?思特里克兰德有时候也厌恶自己身上的人性那一面,所以才会在偶尔表现出来以后显得冷酷无情。也许艺术家们真的要远离尘世,才能找到那种精神巅峰(疯)吧。
最近一段时间的闲散倒是也让我想问自己这个问题,人生注定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以前总觉得自己有答案的,但是最近几年反而踌躇犹豫了很多,做市场部的工作我其实心里并不那么认同和喜欢,偶尔的成就感也不过是得到夸奖和认可时产生的,大部分的时候都心怀疑虑,事情这样做真的是对的吗?人生这么过真的就可以了?
也许就是不断困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才是真正的人生?
——《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修改稿)
暑假里我读了郁雨君的作品《我不想不想长大》。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扇贝的小男孩和一只叫荷包蛋的迷你小猪的动人故事。
扇贝超级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生命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他。为了填补他内心的空缺,妈妈蒜泥带回了一只传说不会长大的迷你小猪。扇贝给它取名为他超级爱吃的荷包蛋。荷包蛋可是班上的名人呀!班上的同学给了它很多好吃的东西。后来荷包蛋像吹气一样一个劲地长呀长,扇贝想尽各种办法给它减肥,结果失败了。最终,荷包蛋长成了一只巨型猪,在即将失去荷包蛋前,扇贝决定带荷包蛋去闯荡世界。在闯荡世界的过程中扇贝和荷包蛋发生了许多惊险、有趣故事,让我体会了人与人、人与动物的真、善、美。
我很喜欢文中这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
我想长大,长大过程中能让我学会很多知识与能力、学会做人的道理。我除了在学校努力学习,为了克服我的懦弱与胆怯,爸爸妈妈带我去南京缤纷嘉年华玩一些刺激惊险的活动,在天悬地转中我不再害怕;为了让我能静心思考,爸爸妈妈让我学习书法和画画;为了让我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暑期我参加了科技馆“小小讲解员”培训活动;为了培养我的公德心,我参加了“地铁文明行”活动。
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们要面对十分激烈地竞争。学了这些知识与能力和拥有一个好的品德是为了我长大打基础的。我想长大,长大后发挥自己的才智为祖国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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