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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泡沫之夏读书笔记25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泡沫之夏读书笔记25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泡沫之夏》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以前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没有闲暇看各类小说。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多了,就阅读了风靡多时的青春小说《泡沫之夏》。《泡沫之夏》是武汉大学女作家明晓溪所著,共有三部。主要讲的是书中女主人公尹夏沫与两位男主角欧辰和洛熙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尹夏沫在音乐领域的经历。

在小说中,尹夏沫是唯一的女主角。她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皮肤很白,是象牙色,眼睛淡静如海。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纯洁,美丽得使空气也迷离梦幻。欧辰,男主角一号,他身材俊美修长,下巴线条有欧洲贵族般高傲,漆黑倨傲的眼眸,眼底闪着绿宝石的光芒,犹如太阳神阿波罗。洛熙,另一个男主角,头发黑玉般有淡淡光泽,脖梗出的肌肤细致如美瓷,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对于这部极受欢迎的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真的很喜欢。小说里,关于尹夏沫究竟爱谁,又应该和谁在一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看法。还有一个较为深沉的问题,那就是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以下是我个人对这部小说的一些观感与看法。

从整部小说来看,可以知道三位主角的个性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尹夏沫和欧辰原本是公认的一对,欧辰对她很是疼宠,而尹夏沫也享受着欧辰对她的爱。哪知,洛熙的出现,使得欧辰与夏沫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有了送洛熙出国,有了夏沫的养父母意外车祸身亡,有了那晚在暴风雨的樱花树下夏沫和欧辰的决裂,有了之后的故事五年后,夏沫进入影视圈,她在几年前发生的事中,懂得了要保护自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和弟弟不受伤害。而这时,她也与已经是娱乐界有名的偶像明星洛熙相遇,并且成了他的女朋友。然而,欧辰也恰巧出现了,只是他失去记忆了。本来,夏沫已经和洛熙在一起,欧辰也失忆了,对洛熙还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可是洛熙自身自卑脆弱和多疑的性格,加上欧辰再次对夏沫产生感情,有意在两人之间制造误会,洛熙就开始不安起来,而且怀疑夏沫会和欧辰旧情复燃,无论夏沫怎样解释都不相信,还做出些令夏沫伤心的事。欧辰看到二人关系密切,妒火和醋火让他只想抢回夏沫。而小澄的病让欧辰有了留下夏沫的机会。所以在外人看来是他的卑鄙拆散了夏沫和洛熙,但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原因,当中其实有着更深一层的缘由。

首先就是尹夏沫其实没有爱上洛熙,喜欢应该是有的;其次,在这一系列发生的事也让夏沫看清一个事实:她和洛熙不适合在一起。因为她和洛熙都是同一种人,孤儿的身份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在一起也许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同病相怜,于是,他们在一起时也会对对方有所戒备,而不能很好的信赖对方。两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只会不信任对方,而不能用心沟通,是不会幸福的。

夏沫对欧辰,由于五年前发生的意外,她对欧辰是有怨恨的;而五年后相见,其实她是不知要怎么去面对欧辰,所以选择逃避。对欧辰的态度也不似平时那样淡漠平静,反而激动不已,仿佛掩藏的伤口被掀了开来。由此可见,她对欧辰其实还是忘不了的,对他也还是有感情存在的,没有爱又哪来的恨呢!而且他也害怕会再喜欢上欧辰,所以面对欧辰时总是特别的冷漠。

欧辰,五年前的他太强势,对夏沫一直有很强的独占欲让他不懂得怎样爱一个人才是对她最好的。他虽然很霸道又有很强的独占欲,但他真的是爱惨了夏沫,连失忆后再遇上她又再爱上了她。而且后来当小澄知道姐姐的结婚真相后,不肯动手术,看到此时受尽精神折磨的夏沫的欧辰也开始懂得了什么才是真的爱一个人,因此,他选择放手,即使心痛无比,可比起看到夏沫的痛苦,他宁愿让自己心痛也不让夏沫再痛苦下去。洛熙,因为夏沫与欧辰结婚,劝阻不成便以死要挟,也许他是真的有些爱上夏沫了,可是这样做却增加了夏沫的痛苦与内疚。相比之下,欧辰比他更适合夏沫。

所以,个人愚见,夏沫喜欢洛熙,但她真正爱的是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人也非欧辰莫属。因为洛熙孤儿身份以及童年的经历让他自卑脆弱,缺乏安全感。和夏沫在一起时,不会替夏沫想,不懂得付出,只懂得索取夏沫的关心,而且不能好好信任夏沫也是他的一个致命伤。所以,在这方面他输得彻底。而欧辰,无论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一直都是夏沫的依赖,是她的安全港湾。即使发生了五年前的意外,但欧辰始终无怨无悔地付出,他只想要的也就是夏沫罢了。而且在夏沫因为小澄不肯动手术而濒临崩溃时,欧辰也渐渐的为夏沫改变,为她改变想法,开始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小说的最后夏沫在颁奖礼上的表现以及对欧辰说的那些话也实实在在地表明她爱的是欧辰。洛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我承认我喜欢过他,但是那都是与你结婚前的事情,现在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爱你,不是勉强。因此,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才可以拥有幸福平静的生活。故事的结局,也正如我所希望的,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感觉很温馨,很幸福!

从《泡沫之夏》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三位主角的感情纠葛,归其根源,其实就是情与爱。的确,爱是人世间最原始、最纯净、最本能也最难以控制的一种情感。爱上一个人,说易不易,说难其实也不难。也许只是一瞬间,一个眼神,一次心灵的触动!那么,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

人世间总有许许多多的无奈,爱一个人有时候却有缘无份,无法拥有,即使知道要放弃,却往往让人痛不欲生。所以,此时,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让她幸福吧,让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幸福,虽然心会痛的无以复加。但是所爱的人的幸福不就是我的幸福了吗!在《泡沫之夏》中,当欧辰愿意放手让夏沫自由选择幸福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欧辰他真的真的很爱夏沫,甚至可以说他是为夏沫而生的。真正爱一个人肯定会对那个人有着占有欲。可是欧辰爱夏沫甚于爱自己,所以选择放她自由。就像文中欧辰所说的我是你的,而你,是自由的。所以,爱一个人一定要拥有她吗?不,即使这个不字说的时候心有多么的痛却坚定不移!因为所爱的人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本来爱一个人就是想要给她幸福,让她幸福,那么,以哪种方式让所爱之人幸福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是一门伟大而神圣的学问,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她也渴望她,但她偏偏有时候让人捉摸不定。青春期那种刚刚萌发的酸酸涩涩中又带着甜蜜与惊喜的感觉,却也是最纯粹最真的情感,最令人感动。《泡沫之夏》这本青春言情小说真的很耐读,而且里面有很多让人感动的东西,我们可以在阅读时深深地感受到,那种美好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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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之夏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我完成了对《泡沫之夏》的阅读。早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到一些同学在疯狂的阅读这本书、当时不以为然、因为我没有读书的爱好、教科书如此、故事书亦如此、可是当我开始读它的时候、我不断地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

刚开始是对尹夏沫怎么和欧辰那么的亲近产生了疑问;洛熙是否喜欢尹夏沫又或者尹夏沫是否会喜欢洛熙;还有就是欧辰和洛熙是怎样的帅气随着阅读,刚开始的疑问也不攻而破、当然也会产生许许多多新的问题、比如说尹澄到底有没有事;尹夏沫对尹澄的重视到底有多深;尹澄的身世是否会被解开;当然最大的疑问就是尹夏沫最终跟谁在一起的也许这本小说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不断的设置悬疑吧、

故事的情节是以尹夏沫来展开的、其中洛熙和欧辰的斗争为主、以及两大男主人翁和尹夏沫的关系、他们扑朔迷离的关系、在我阅读的过程中不断的猜疑、我能看出洛熙喜欢尹夏沫、同时尹夏沫也喜欢洛熙、至于欧辰、我坚信他一直真爱并且深爱着尹夏沫、即使他失忆了、可是在时隔五年之后、第一眼看到尹夏沫仍然表现出爱慕之心、在我看来我一直支持着欧辰、他爱尹夏沫是那么的真实、我不否认洛熙也真的爱尹夏沫、但是相比之下、洛熙的死缠烂打有点令人厌倦。我比较欣赏欧辰的爱、因为他的坚持、在尹夏沫收到伤害之后会默默的帮助她、在尹夏沫承受着弟弟去世的巨大痛苦下、能够放下公司的事一直陪着尹夏沫、还学着做饭、每天都等尹夏沫、、当然对于尹夏沫这个人、许多人多有着不同的看法、正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很欣赏她对弟弟的态度、真的令人感动、可以为了弟弟付出一切、但是她对于欧辰失忆后的态度我就不太喜欢、也许是剧情需要、当然显得她有点不理智、总的来说、她还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故事中有许多人也有许多事、我对这些人这些事都是也有许多看法、当然就不说了、像华锦真的很气人、当然像珍恩也让我很感动、还有钟雅的才气、潘楠的帅气真的很多不同人、正是这些人使得故事很有意思、

当然对于结局我是挺欣慰的、即使尹澄死了、至少欧辰和尹夏沫走到了一起、并且有了小孩、最重要的是幸福的生活、当然也得到了洛熙的祝福。就这样、我觉得人是会变的、刚开始也许年轻或者因为冲动、所以会犯一些错误、我觉得这很正常、就像欧辰因为嫉妒要洛熙离开、然后是尹夏沫因为洛熙的帮助以及对欧辰的意见而和洛熙交往、等等等等、这一切的发生也许不可避免、但是我觉得人还是要理智些、洛熙的割脉行为是我所鄙视的、最后不还是得祝福欧辰和尹夏沫嘛、感情的事也不要勉强

读了《泡沫之夏》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年轻人的冲动、我第一感觉是要理智、哈哈朋友们要理智哦!

泡沫之夏读后感


泡沫之夏读后感(一)

明晓溪的作品我是第一次看,那种细腻的文字2020、纤细的感情让我这几天都沉迷在作者制作出来的眩惑的世界里面,或悲伤或喜悦或揪心或叹息

第一次听泡沫之夏的名字2020,是上学期舍友在无意中说起的,她很喜欢黄晓明,而泡沫之夏被拍成电视后黄晓明是担任男主角之一的,所以我舍友一直期待着这么电视剧能够快点上映。听着听着,我似乎也对泡沫之夏兴起了兴趣,这个名字2020本来就引起我的注意:夏天,给人一种鲜艳的、仿佛烟火盛开的感觉,而泡沫,却是一时刻的迷离,美得短暂,短暂得让人抓也抓不住。那么,作者所营造出来的是如何迷离如泡沫的美丽呢?

看过之后,我的心底好像被作者的笔尖轻轻地划出了洞,冰冰凉凉的,却慢慢流淌着一股带着忧郁的绵密来,里面的每个人都那么个性鲜明:伊夏沫,那海藻般的长发、平静的眼波、坚强得像是暴风雨中的一棵大树、却又在最在乎的人砰然倒下后令人心惊动魄的脆弱仿佛带着一个漠然而宁静的面具,为了弟弟的医药费而进入娱乐圈,在复杂纷繁的娱乐圈里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面对林林总总的攻击与陷害,让人觉得她像一个不染尘埃的海之女神,那么平静而坦然地对待周遭的暗涌,却不顾一切的保护着重要的弟弟小橙。而小橙,那个懂事贴心的20岁男孩,爱姐姐爱得仿佛生命中的全部都是为了她而存在,如果上天让他在生命和有幸成为姐姐的弟弟间选择,他说他仍然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姐姐的弟弟,他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只可惜他对姐姐有太多的遗憾和怜惜,他用画笔流泻出对姐姐的期望,每一张画里姐姐都是笑的灿烂美丽的,那笑直透眼底,可是现实中姐姐虽然总是笑着,但却是那么淡那么浅,如果姐姐为了他的病而一再牺牲自己,那他也坚决为了姐姐的幸福和快乐放弃自己蔓藤般的生命,他祈求下辈子能成为姐姐的支撑,或成为哥哥或成为爸爸,能够给姐姐最无忧无虑最幸福快乐地生活。两个相互缠绕的生命,到底谁依赖谁?一个为了弟弟而拼命地打工挣钱,成为了弟弟的支撑,而弟弟的健康也成为了姐姐拼命努力下去的支撑,一旦谁倒了,另外一方也崩溃了洛熙,朦胧妖娆,有着如罂粟般令人倾醉的清澈华丽,身边仿佛围绕着氤氲的雾气,他不像是凡世间的人,而像是一个能颠倒众生的妖精,桀骜不训地想要颠覆世界,就算在眩惑迷离的娱乐圈里,他的美都让人心惊沉迷,但是作为一个被母亲抛弃送进福利院然后被无数家庭收养和抛弃的他对爱不再有安全感,懂得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最优秀出色的那一面,外表的温柔,内心的阴暗和不安,就算面对爱情也无法全然去信任,竟以自杀来逃脱这种痛苦和绝望;欧辰,一个一走出来就是神邸的存在,那尊贵的气息,那无所不能的执行力,那霸道和独占欲,却在爱的炫惑中浮沉挣扎,一个自尊高于天的人在爱的人面前却只是一个恳求被爱的凡夫俗子,那飘动的绿蕾丝是他心底缠绕不去的爱恨情仇,缠住了他深不见底的孤独也缠住了她的无措。

书中所描写的爱情,夏沫、洛熙和欧辰之间的爱恨情仇,让人有着窒息的感觉。爱得太深,伤得就越深。爱得那么不顾一切,也那么深入骨髓,仿佛没有了那个人的爱,世界就变得空洞荒凉。因为爱,所以能够互相伤害,他们三个挥动起那把双刃剑,结果三个都伤痕累累。于是,在一波波的经历中,他们开始不再只看着对方的反击了,他们开始审视自己,然后改变自己。在爱中学会了平静和接纳。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初衷吧,爱得太偏执只能造成伤害,真正的爱不是把爱人困在身边,而是给他选择幸福的自由,对方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

喜欢这本书,喜欢这个故事,夏沫的坚强,小橙的贴心,洛熙的绝恋和欧辰的深情,都让人深深动容。虽然我对网络小说一般不会注意,以前看过《那小子真帅》,觉得不怎么好看,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体会到很多东西,不仅仅是爱情的,更是关于亲情和心智上的。其实,偶尔看看这类书也不错。

泡沫之夏读后感(二)

那个夏天,夏沫邂逅了洛熙,生命开始改变了它的轨迹,一切都朝着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方向行进;那个夏天,夏沫伤害了欧辰,带着怨恨,带着心痛,带着不能遗忘的忧伤结束了曾经美好的情节;那个夏天,夏沫洛熙欧辰,三个人的命运彼此缠绕层叠纠结在一起,在苍茫的大地上画出或喜或悲的曲线,是邪恶的诅咒,是无尽的梦魇,还是上天的恩赐?

那个沉静的波澜不惊的女孩,有着如海洋一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琥珀色勾勒出一丝漠然与冷酷,她把自己的心灵塑上坚硬的盔甲,不让人轻易的来去穿梭。

所以,当那个美丽如雾气的男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没有准备给他任何机会接近自己防备的灵魂,她淡漠的眼珠注视着他,宣告般的阻止他接近的脚步。

可是,计划没有遏制上天安排好的宿命,她越是防备,却越容易让他走近她的心。一切开始超出她的想象,一种暧昧而又不安的情愫滋长开来,袭击了她的世界。洛熙,那个让她恐惧让她心惊的男孩子,如无处不在的微风一样,在她的心中划出痕迹。

洛熙不经意间的降临,震动了夏沫的领域,也震动了欧辰的领域。

欧辰,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有着尊贵的地位和难以企及的轩昂气质,面对着惊为天人的洛熙,他开始害怕,开始防备,他渴望掌控夏沫的一切情绪,却越来越力不从心,那个惊艳的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夏沫身边的少年,他正带着闪亮的光芒,点缀了夏沫的天空。

最喜欢第一部的洛熙,那个有点脆弱有点自卑有点桀骜的男孩子。时而无情,时而温柔,时而邪恶,时而天真,他有时小小的报复心也让人心痛怜惜。他对夏沫的爱,带着刻骨的缠绵悱恻,也带着太多的依恋,太多的彷徨。

最喜欢第二步的夏沫,那个学会依靠学会坦白学会亲近的女孩子。看着她越来越爱上洛熙,看着她不忍心在伤害他,(.org)拼命的保护他,看着他为了洛熙不顾一切的样子,有种淡淡的幸福。而对于少爷,她也从疯狂走向平淡,淡忘了过往之后,留下她对欧辰的懊悔与心碎。

最喜欢第三部的欧辰,那个变得冷静变得成熟变得纯粹的男孩子。他收起了往日的高高在上,俨然变成了普通的恋爱中的人。他的包容体谅,他的沉静安然,他的无私奉献,成就了他的幸福。也许是第一部的他太多霸道的缘故,使我以前对他并不看好。但看到最后,看到他一滴一滴的改变,于是觉得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确实是最好的结局。我确实应该比较喜欢欧辰才对,他的身上,那种深沉冷漠气宇轩昂的气质,有着太多太多吸引我的道理。看着他从一个霸道任性的少年成长成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男人,真的很令人憧憬!

那年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记忆,一起衍生,幻化,消亡

泡沫之夏读后感(三)

看完明晓溪的《泡沫之夏》,实在很想写那么一篇读后感,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叹服于作者掌控故事结构的能力与流畅、细腻、如精灵起舞般的文笔。这个长长的故事是由许多个小小的故事构成,就像由颗颗鹅暖石堆砌而成的精致城堡,没有任何不必要的累赘。每一个故事的过渡与转变都显得那么圆润无暇,毫不突兀。列如:本文的主人公尹夏沫,从一个外表冰冷坚强,内心脆弱无助的女孩变成一个内心充满了爱的母亲;欧辰原来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少爷,他强烈霸道的感情总让夏沫难以承受,可经过那么多事后,他变得会站在夏沫的角度为其思考,并且懂得什么才是能让别人快乐的真爱。

小说的看点有很多,不像有的文章仅仅突出一个单纯的主题,就算文笔多么精彩,最终还是会让人有单调乏味之感。而《泡沫之夏》却很有看头:有夏沫,洛熙,欧辰三人之间百转千回让人时喜时悲、时忧时痛的曼妙恋情;有夏沫对弟弟小澄那种血浓于水,骨肉相连,即使付出了多少让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最终却依然以天人相隔而告终的悲情亲情;还有那风云变幻的娱乐圈,有人机关算尽却自毁前程,有人不管面前有多少阻碍仍然凭实力获得成功在这些大大小小,却都在作者笔下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情节中,也许有哪一点,能真正触动你的心弦吧。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在读完后萌生了想动笔涂鸦一番的念头,也许真能写出点什么好东西。可俗话说得好人情练达即文章,毕竟还在象牙塔,再加上文笔的修炼也不过尔尔,写出的文章显然稚气未脱。时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待到有实力创作的时候,我一定会像晓溪那样,提笔筑就属于我的文字2020世界。

《泡沫之夏》读后感


最近我完成了对《泡沫之夏》的阅读。早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到一些同学在疯狂的阅读这本书、当时不以为然、因为我没有读书的爱好、教科书如此、故事书亦如此、可是当我开始读它的时候、我不断地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刚开始是对尹夏沫怎么和欧辰那么的亲近产生了疑问;洛熙是否喜欢尹夏沫又或者尹夏沫是否会喜欢洛熙;还有就是欧辰和洛熙是怎样的帅气随着阅读,刚开始的疑问也不攻而破、当然也会产生许许多多新的问题、比如说尹澄到底有没有事;尹夏沫对尹澄的重视到底有多深;尹澄的身世是否会被解开;当然最大的疑问就是尹夏沫最终跟谁在一起的也许这本小说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不断的设置悬疑吧、
故事的情节是以尹夏沫来展开的、其中洛熙和欧辰的斗争为主、以及两大男主人翁和尹夏沫的关系、他们扑朔迷离的关系、在我阅读的过程中不断的猜疑、我能看出洛熙喜欢尹夏沫、同时尹夏沫也喜欢洛熙、至于欧辰、我坚信他一直真爱并且深爱着尹夏沫、即使他失忆了、可是在时隔五年之后、第一眼看到尹夏沫仍然表现出爱慕之心、在我看来我一直支持着欧辰、他爱尹夏沫是那么的真实、我不否认洛熙也真的爱尹夏沫、但是相比之下、洛熙的死缠烂打有点令人厌倦。我比较欣赏欧辰的爱、因为他的坚持、在尹夏沫收到伤害之后会默默的帮助她、在尹夏沫承受着弟弟去世的巨大痛苦下、能够放下公司的事一直陪着尹夏沫、还学着做饭、每天都等尹夏沫、、当然对于尹夏沫这个人、许多人多有着不同的看法、正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很欣赏她对弟弟的态度、真的令人感动、可以为了弟弟付出一切、但是她对于欧辰失忆后的态度我就不太喜欢、也许是剧情需要、当然显得她有点不理智、总的来说、她还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故事中有许多人也有许多事、我对这些人这些事都是也有许多看法、当然就不说了、像华锦真的很气人、当然像珍恩也让我很感动、还有钟雅的才气、潘楠的帅气真的很多不同人、正是这些人使得故事很有意思、
当然对于结局我是挺欣慰的、即使尹澄死了、至少欧辰和尹夏沫走到了一起、并且有了小孩、最重要的是幸福的生活、当然也得到了洛熙的祝福。就这样、我觉得人是会变的、刚开始也许年轻或者因为冲动、所以会犯一些错误、我觉得这很正常、就像欧辰因为嫉妒要洛熙离开、然后是尹夏沫因为洛熙的帮助以及对欧辰的意见而和洛熙交往、等等等等、这一切的发生也许不可避免、但是我觉得人还是要理智些、洛熙的割脉行为是我所鄙视的、最后不还是得祝福欧辰和尹夏沫嘛、感情的事也不要勉强
读了《泡沫之夏》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年轻人的冲动、我第一感觉是要理智、哈哈朋友们要理智哦!

读《泡沫之夏》有感3000字


《泡沫之夏》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以前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没有闲暇看各类小说。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多了,就阅读了风靡多时的青春小说《泡沫之夏》。《泡沫之夏》是武汉大学女作家明晓溪所著,共有三部。主要讲的是书中女主人公尹夏沫与两位男主角欧辰和洛熙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尹夏沫在音乐领域的经历。

在小说中,尹夏沫是唯一的女主角。她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皮肤很白,是象牙色,眼睛淡静如海。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纯洁,美丽得使空气也迷离梦幻。欧辰,男主角一号,他身材俊美修长,下巴线条有欧洲贵族般高傲,漆黑倨傲的眼眸,眼底闪着绿宝石的光芒,犹如太阳神阿波罗。洛熙,另一个男主角,头发黑玉般有淡淡光泽,脖梗出的肌肤细致如美瓷,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对于这部极受欢迎的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真的很喜欢。小说里,关于尹夏沫究竟爱谁,又应该和谁在一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看法。还有一个较为深沉的问题,那就是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以下是我个人对这部小说的一些观感与看法。

从整部小说来看,可以知道三位主角的个性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尹夏沫和欧辰原本是公认的一对,欧辰对她很是疼宠,而尹夏沫也享受着欧辰对她的爱。哪知,洛熙的出现,使得欧辰与夏沫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有了送洛熙出国,有了夏沫的养父母意外车祸身亡,有了那晚在暴风雨的樱花树下夏沫和欧辰的决裂,有了之后的故事五年后,夏沫进入影视圈,她在几年前发生的事中,懂得了要保护自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和弟弟不受伤害。而这时,她也与已经是娱乐界有名的偶像明星洛熙相遇,并且成了他的女朋友。然而,欧辰也恰巧出现了,只是他失去记忆了。本来,夏沫已经和洛熙在一起,欧辰也失忆了,对洛熙还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可是洛熙自身自卑脆弱和多疑的性格,加上欧辰再次对夏沫产生感情,有意在两人之间制造误会,洛熙就开始不安起来,而且怀疑夏沫会和欧辰旧情复燃,无论夏沫怎样解释都不相信,还做出些令夏沫伤心的事。欧辰看到二人关系密切,妒火和醋火让他只想抢回夏沫。而小澄的病让欧辰有了留下夏沫的机会。所以在外人看来是他的卑鄙拆散了夏沫和洛熙,但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原因,当中其实有着更深一层的缘由。

首先就是尹夏沫其实没有爱上洛熙,喜欢应该是有的;其次,在这一系列发生的事也让夏沫看清一个事实:她和洛熙不适合在一起。因为她和洛熙都是同一种人,孤儿的身份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在一起也许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同病相怜,于是,他们在一起时也会对对方有所戒备,而不能很好的信赖对方。两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只会不信任对方,而不能用心沟通,是不会幸福的。

夏沫对欧辰,由于五年前发生的意外,她对欧辰是有怨恨的;而五年后相见,其实她是不知要怎么去面对欧辰,所以选择逃避。对欧辰的态度也不似平时那样淡漠平静,反而激动不已,仿佛掩藏的伤口被掀了开来。由此可见,她对欧辰其实还是忘不了的,对他也还是有感情存在的,没有爱又哪来的恨呢!而且他也害怕会再喜欢上欧辰,所以面对欧辰时总是特别的冷漠。

欧辰,五年前的他太强势,对夏沫一直有很强的独占欲让他不懂得怎样爱一个人才是对她最好的。他虽然很霸道又有很强的独占欲,但他真的是爱惨了夏沫,连失忆后再遇上她又再爱上了她。而且后来当小澄知道姐姐的结婚真相后,不肯动手术,看到此时受尽精神折磨的夏沫的欧辰也开始懂得了什么才是真的爱一个人,因此,他选择放手,即使心痛无比,可比起看到夏沫的痛苦,他宁愿让自己心痛也不让夏沫再痛苦下去。洛熙,因为夏沫与欧辰结婚,劝阻不成便以死要挟,也许他是真的有些爱上夏沫了,可是这样做却增加了夏沫的痛苦与内疚。相比之下,欧辰比他更适合夏沫。

所以,个人愚见,夏沫喜欢洛熙,但她真正爱的是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人也非欧辰莫属。因为洛熙孤儿身份以及童年的经历让他自卑脆弱,缺乏安全感。和夏沫在一起时,不会替夏沫想,不懂得付出,只懂得索取夏沫的关心,而且不能好好信任夏沫也是他的一个致命伤。所以,在这方面他输得彻底。而欧辰,无论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一直都是夏沫的依赖,是她的安全港湾。即使发生了五年前的意外,但欧辰始终无怨无悔地付出,他只想要的也就是夏沫罢了。而且在夏沫因为小澄不肯动手术而濒临崩溃时,欧辰也渐渐的为夏沫改变,为她改变想法,开始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小说的最后夏沫在颁奖礼上的表现以及对欧辰说的那些话也实实在在地表明她爱的是欧辰。洛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我承认我喜欢过他,但是那都是与你结婚前的事情,现在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爱你,不是勉强。因此,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才可以拥有幸福平静的生活。故事的结局,也正如我所希望的,夏沫和欧辰在一起,感觉很温馨,很幸福!

从《泡沫之夏》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三位主角的感情纠葛,归其根源,其实就是情与爱。的确,爱是人世间最原始、最纯净、最本能也最难以控制的一种情感。爱上一个人,说易不易,说难其实也不难。也许只是一瞬间,一个眼神,一次心灵的触动!那么,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

人世间总有许许多多的无奈,爱一个人有时候却有缘无份,无法拥有,即使知道要放弃,却往往让人痛不欲生。所以,此时,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让她幸福吧,让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幸福,虽然心会痛的无以复加。但是所爱的人的幸福不就是我的幸福了吗!在《泡沫之夏》中,当欧辰愿意放手让夏沫自由选择幸福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欧辰他真的真的很爱夏沫,甚至可以说他是为夏沫而生的。真正爱一个人肯定会对那个人有着占有欲。可是欧辰爱夏沫甚于爱自己,所以选择放她自由。就像文中欧辰所说的我是你的,而你,是自由的。所以,爱一个人一定要拥有她吗?不,即使这个不字说的时候心有多么的痛却坚定不移!因为所爱的人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本来爱一个人就是想要给她幸福,让她幸福,那么,以哪种方式让所爱之人幸福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是一门伟大而神圣的学问,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她也渴望她,但她偏偏有时候让人捉摸不定。青春期那种刚刚萌发的酸酸涩涩中又带着甜蜜与惊喜的感觉,却也是最纯粹最真的情感,最令人感动。《泡沫之夏》这本青春言情小说真的很耐读,而且里面有很多让人感动的东西,我们可以在阅读时深深地感受到,那种美好的情感!

《泡沫之夏》的读后感2000字


《泡沫之夏》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以前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没有闲暇看各类小说。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多了,就阅读了风靡多时的青春小说《泡沫之夏》。《泡沫之夏》是武汉大学女作家明晓溪所著,共有三部。主要讲的是书中女主人公尹夏沫与两位男主角欧辰和洛熙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尹夏沫在音乐领域的经历。

在小说中,尹夏沫是唯一的女主角。她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皮肤很白,是象牙色,眼睛淡静如海。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纯洁,美丽得使空气也迷离梦幻。欧辰,男主角一号,他身材俊美修长,下巴线条有欧洲贵族般高傲,漆黑倨傲的眼眸,眼底闪着绿宝石的光芒,犹如太阳神阿波罗。洛熙,另一个男主角,头发黑玉般有淡淡光泽,脖梗出的肌肤细致如美瓷,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对于这部极受欢迎的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真的很喜欢。小说里,关于尹夏沫究竟爱谁,又应该和谁在一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看法。还有一个较为深沉的问题,那就是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以下是我个人对这部小说的一些观感与看法。

从整部小说来看,可以知道三位主角的个性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尹夏沫和欧辰原本是公认的一对,欧辰对她很是疼宠,而尹夏沫也享受着欧辰对她的爱。哪知,洛熙的出现,使得欧辰与夏沫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有了送洛熙出国,有了夏沫的养父母意外车祸身亡,有了那晚在暴风雨的樱花树下夏沫和欧辰的决裂,有了之后的故事五年后,夏沫进入影视圈,她在几年前发生的事中,懂得了要保护自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和弟弟不受伤害。而这时,她也与已经是娱乐界有名的偶像明星洛熙相遇,并且成了他的女朋友。然而,欧辰也恰巧出现了,只是他失去记忆了。本来,夏沫已经和洛熙在一起,欧辰也失忆了,对洛熙还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可是洛熙自身自卑脆弱和多疑的性格,加上欧辰再次对夏沫产生感情,有意在两人之间制造误会,洛熙就开始不安起来,而且怀疑夏沫会和欧辰旧情复燃,无论夏沫怎样解释都不相信,还做出些令夏沫伤心的事。欧辰看到二人关系密切,妒火和醋火让他只想抢回夏沫。而小澄的病让欧辰有了留下夏沫的机会。所以在外人看来是他的卑鄙拆散了夏沫和洛熙,但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原因,当中其实有着更深一层的缘由。

首先就是尹夏沫其实没有爱上洛熙,喜欢应该是有的;其次,在这一系列发生的事也让夏沫看清一个事实:她和洛熙不适合在一起。因为她和洛熙都是同一种人,孤儿的身份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在一起也许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同病相怜,于是,他们在一起时也会对对方有所戒备,而不能很好的信赖对方。两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只会不信任对方,而不能用心沟通,是不会幸福的。

夏沫对欧辰,由于五年前发生的意外,她对欧辰是有怨恨的;而五年后相见,其实她是不知要怎么去面对欧辰,所以选择逃避。对欧辰的态度也不似平时那样淡漠平静,反而激动不已,仿佛掩藏的伤口被掀了开来。由此可见,她对欧辰其实还是忘不了的,对他也还是有感情存在的,没有爱又哪来的恨呢!而且他也害怕会再喜欢上欧辰,所以面对欧辰时总是特别的冷漠。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500字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500字:

本人所阅读的《乌合之众:群体心理研究》(【法】古斯塔夫·勒庞著)为人民邮电出版社版本。这本书初读是令我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因为勒庞的观点是那样的犀利又“邪”,充满了魔力。然而阅读到一半时,有了读《人类动物园》时那种怀疑——那些欠缺严格科学论证和逻辑思辨基础之下的结论,是否是一种强行猎奇,是否会对传播学小白产生一定的误导。也许我浅薄的社会阅历尚且无法全然领会书中观点,但不论怎样书中一些与传播学相关的理论和观点是具有启发性的。

首先先理清乌合之众的概念,乌合之众区别于公众和大众,它指的是群集。群集指集合状态下的人群,具有匿名性、情绪性、暗示性和感染性,能够从事一定的集合行为。群集一般是由临时参加或卷入事件、活动的人们组成的,并不具备成为稳定社会构成体的条件。而“融入群体的个体其大脑活动因为被催眠而处于瘫痪状态,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成为一个甘愿听命于催眠师的奴隶。”(p17)

绝大多数群体在群体中感情和道德观会产生迥异于个人的变化。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夸张性和单纯性,偏执、专横和保守种种感情将蔓延在群体之中。

书中p26引用了贝勒·波拉号护航舰搜寻在风暴中失联的巡洋舰的例子,让我印象很深刻。这是一种集体幻觉,“值勤兵收到遇难船只发来的求救信号,船员们顺着信号望去,所有人员都清楚看到遇难船只后面拖着一个载满人的木法。船上的官兵看到‘有一大群人在朝他们挥手,并发出阵阵哀嚎。’然后营救船只接近目标时,官员们才发现原来是海上漂浮的几根长满树叶的树枝。”

在群体感染之下,某种观念、情绪或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紧张使某一集体的成员非常容易相信稀奇古怪的传说和谣言;感染或行动在那些具有共同信念、态度和价值观的人中间迅速蔓延。而且这样的感染在朋友之间蔓延比在陌生人之间快得多。

群体压力,即群体中的多数意见对成员中的个人意见或少数意见所产生的压力使沉默的螺旋产生。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

除此以外,群体之中信息压力也无处不在,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会认为多数人提供的信息,其正确性概率要大于少数人。另外,个体还无法避免趋同心理,个人希望与群体中多数意见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体制裁的心理。因此勒庞才说,“如果说‘全世界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这个群体的智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全世界的人’会比伏尔泰聪明;结果恰恰相反,是伏尔泰比‘全世界的人’聪明。”(p15)

利用群体的心理,那些领袖和政客们也建立了自己领导的艺术。为了照顾那些群体难以理解消化的观念,“一些观念必须经过一番改造或修饰,使之变得更加通俗易懂。”勒庞说出了一些公众并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中世纪的基督教观念、18世纪的民主观念,读书笔记事实上都不算高明。以哲学家的观念,它们充其量只是对民众的误导。然而,这些观念却产生了十分巨大的社会影响。乃至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们依然是影响各国行动的最基本因素。”(p41)如果勒庞生活的时代能看到中国近当代所发生的事件,估计他是要被中国一部分政客的群体心理运用能力所惊讶。

勒庞还总结出了一些群体领袖所具备的共同特质和说服手法。他们擅长断言和重复,并且具有强大的耐心,进而开始传染。此时一种神奇的被成为威望的力量也形成了。拿破仑的下属旺达姆将军就这样评价他所效忠的这位伟人:“那个像魔鬼一样的人对我施加了一种我自己也说不明白的魔力,我不怕鬼神,可是一见到他,就像小孩一样发抖,他简直能使我穿过针孔、投身火海。”(p92)

有趣的是勒庞在撰写此书时也运用了大量的断言和重复,我们能看到他的论证往往是先抛出结论,再从历史选取例子来证明其观点合理性,始终在坚定地重复自己的论点,宛若一本鼓吹和宣传的手册。也许正是他深谙群体心理并想嘲笑群体一把,才将此书撰写地如此简洁明了、愤世嫉俗又透着一股子邪气。本书的传阅广度超越了他以往任何一本著作,并在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一种猜测是千百年来群体的弱智表现让勒庞实在看不过,他也想利用这样的手段去打动群体。如若这样的写作手法真是勒庞有意而为之,那他真算是个反群体斗士了。

有人说《乌合之众》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其提出了大量论证不足的群体心理观点却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本书让每一位阅读之人对自身劣根性更加深信不疑,人类社会似乎是被阴云密布的气氛笼罩着,我们了解历史必将还会产生悲剧,却无法避免和改正。

在《乌合之众》第三卷第三章是有关犯罪陪审团的,勒庞罗列了大量“不懂群体心理的人作出了错误的群体决策”的例子。如1848年,法国政府颁布决议,从不同阶层中挑选陪审员。专家们遗憾地发现,不论陪审团由哪些人组成,其决策结果都是完全一样,因为在审判长面前,个体的专业、职业和意见都变得微不足道,陪审员都满怀初学者热情和虚心求教的态度,他们的精神从未改变,他们的裁决也依然如故。”(p120)

在勒庞过世后,现在心理学建立了一种打破群体迷幻的机制。实验证明,在决策群体中加入一个傻瓜,这个傻瓜只会一个动作,即说“不”,大家事先都知道他是傻瓜,可即使如此,75%的人还是因之而更愿意提出反对意见,此前他们总是100%同意。

1957年上映的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便是对这种机制一个影视化的说明。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在这12人中,只有戴维坚持无罪。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终于,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群体心理桎梏可以突破吗?《十二怒汉》给了我们一种可能。作者:鲤沉溪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500字


本人所阅读的《乌合之众:群体心理研究》(【法】古斯塔夫勒庞著)为人民邮电出版社版本。这本书初读是令我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因为勒庞的观点是那样的犀利又邪,充满了魔力。然而阅读到一半时,有了读《人类动物园》时那种怀疑那些欠缺严格科学论证和逻辑思辨基础之下的结论,是否是一种强行猎奇,是否会对传播学小白产生一定的误导。也许我浅薄的社会阅历尚且无法全然领会书中观点,但不论怎样书中一些与传播学相关的理论和观点是具有启发性的。

首先先理清乌合之众的概念,乌合之众区别于公众和大众,它指的是群集。群集指集合状态下的人群,具有匿名性、情绪性、暗示性和感染性,能够从事一定的集合行为。群集一般是由临时参加或卷入事件、活动的人们组成的,并不具备成为稳定社会构成体的条件。而融入群体的个体其大脑活动因为被催眠而处于瘫痪状态,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成为一个甘愿听命于催眠师的奴隶。(p17)

绝大多数群体在群体中感情和道德观会产生迥异于个人的变化。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夸张性和单纯性,偏执、专横和保守种种感情将蔓延在群体之中。

书中p26引用了贝勒波拉号护航舰搜寻在风暴中失联的巡洋舰的例子,让我印象很深刻。这是一种集体幻觉,值勤兵收到遇难船只发来的求救信号,船员们顺着信号望去,所有人员都清楚看到遇难船只后面拖着一个载满人的木法。船上的官兵看到有一大群人在朝他们挥手,并发出阵阵哀嚎。然后营救船只接近目标时,官员们才发现原来是海上漂浮的几根长满树叶的树枝。

在群体感染之下,某种观念、情绪或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紧张使某一集体的成员非常容易相信稀奇古怪的传说和谣言;感染或行动在那些具有共同信念、态度和价值观的人中间迅速蔓延。而且这样的感染在朋友之间蔓延比在陌生人之间快得多。

群体压力,即群体中的多数意见对成员中的个人意见或少数意见所产生的压力使沉默的螺旋产生。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

除此以外,群体之中信息压力也无处不在,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会认为多数人提供的信息,其正确性概率要大于少数人。另外,个体还无法避免趋同心理,个人希望与群体中多数意见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体制裁的心理。因此勒庞才说,如果说全世界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这个群体的智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全世界的人会比伏尔泰聪明;结果恰恰相反,是伏尔泰比全世界的人聪明。(p15)

利用群体的心理,那些领袖和政客们也建立了自己领导的艺术。为了照顾那些群体难以理解消化的观念,一些观念必须经过一番改造或修饰,使之变得更加通俗易懂。勒庞说出了一些公众并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中世纪的基督教观念、18世纪的民主观念,读书笔记。事实上都不算高明。以哲学家的观念,它们充其量只是对民众的误导。然而,这些观念却产生了十分巨大的社会影响。乃至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们依然是影响各国行动的最基本因素。(p41)如果勒庞生活的时代能看到中国近当代所发生的事件,估计他是要被中国一部分政客的群体心理运用能力所惊讶。

勒庞还总结出了一些群体领袖所具备的共同特质和说服手法。他们擅长断言和重复,并且具有强大的耐心,进而开始传染。此时一种神奇的被成为威望的力量也形成了。拿破仑的下属旺达姆将军就这样评价他所效忠的这位伟人:那个像魔鬼一样的人对我施加了一种我自己也说不明白的魔力,我不怕鬼神,可是一见到他,就像小孩一样发抖,他简直能使我穿过针孔、投身火海。(p92)

有趣的是勒庞在撰写此书时也运用了大量的断言和重复,我们能看到他的论证往往是先抛出结论,再从历史选取例子来证明其观点合理性,始终在坚定地重复自己的论点,宛若一本鼓吹和宣传的手册。也许正是他深谙群体心理并想嘲笑群体一把,才将此书撰写地如此简洁明了、愤世嫉俗又透着一股子邪气。本书的传阅广度超越了他以往任何一本著作,并在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一种猜测是千百年来群体的弱智表现让勒庞实在看不过,他也想利用这样的手段去打动群体。如若这样的写作手法真是勒庞有意而为之,那他真算是个反群体斗士了。

有人说《乌合之众》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其提出了大量论证不足的群体心理观点却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本书让每一位阅读之人对自身劣根性更加深信不疑,人类社会似乎是被阴云密布的气氛笼罩着,我们了解历史必将还会产生悲剧,却无法避免和改正。

在《乌合之众》第三卷第三章是有关犯罪陪审团的,勒庞罗列了大量不懂群体心理的人作出了错误的群体决策的例子。如1848年,法国政府颁布决议,从不同阶层中挑选陪审员。专家们遗憾地发现,不论陪审团由哪些人组成,其决策结果都是完全一样,因为在审判长面前,个体的专业、职业和意见都变得微不足道,陪审员都满怀初学者热情和虚心求教的态度,他们的精神从未改变,他们的裁决也依然如故。(p120)

在勒庞过世后,现在心理学建立了一种打破群体迷幻的机制。实验证明,在决策群体中加入一个傻瓜,这个傻瓜只会一个动作,即说不,大家事先都知道他是傻瓜,可即使如此,75%的人还是因之而更愿意提出反对意见,此前他们总是100%同意。

1957年上映的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便是对这种机制一个影视化的说明。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在这12人中,只有戴维坚持无罪。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终于,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失控》读书笔记2500字


《失控》读书笔记2500字:

这是一本大部头,读起来比较辛苦,但是其精彩的内容让我坚持着读到了最后一页。能够让人坚持读完的大部头,都是有料的好书。这可是一本写于8年前的书啊,但是在今天的阅读过程中,我仍然常常震惊于书中的内容,书中人物对技术的思考和实验,在今天的我看来都是非常先进和不可思议的,可见我是多么的愚昧无知!还是跟以前一样,我仅记录几个留下深刻印象的内容。

1.这是一本好书

这是一本好书,我觉得对于研究人工智能、分布式系统、机器人的人应该都有帮助。不是在具体的技术细节上,是在思想上,从系统整体的设计,方法论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如果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本书的话,学人工智能、遗传算法课的时候,肯定不会那么稀里糊涂的。当时我对这些知识很有兴趣,只是上来就学晕了,觉得自己不是这块料,就没有再多了解。这两年人工智能再次成为技术热点,希望借着这本书的帮助,再次学习一下这门高深的知识。

2.生态球

在旅游的时候曾经在景区遇到过这类纪念品,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我想当然的以为这都是商家的障眼法,拿回去后里面的活物应该很快就会死去。在书中看了关于生态圈的研究和再造的内容后,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小东西背后包含着很不简单的知识。如果设计合理的话,里面的动物(通常是小鱼或小虾)可以活很长时间。下次遇到了一定要买一个回来。

相比于生态球,美国对于生态再造的研究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经过了8年,估计美国已经有能力在外太空制造满足人类生存的环境的能力了,加上马斯克的超级火箭,看来移居火星,也许不用等太久了。

3.游戏

以前在看或者玩游戏的时候,也对游戏的功能是用什么样的方法实现的产生过好奇,但只是好奇了一下下而已,我既没有钱去玩,也没有时间去玩(怕游戏影响了学习和工作),也就没有再琢磨这个事。没想到有些游戏的背后竟然有如此多的理论研究,或者说很多游戏其实就是某些理论的具体实践。因为不玩游戏,竟然错过了这么多的好东西啊。看来游戏还是要玩的,很多计算机天才都是游戏的骨灰级玩家。

最夸张的还是美军的战争仿真系统,在那么早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在计算机上进行战场的重现和模拟了,很多战争任务在开始之前,其实都已经在几乎完全仿真的系统上演练过很多次了。真是不打无准备之战啊。

4.分布式系统

现在分布式系统也再一次走红,并正在很多方面进行推广应用,比如分布式存储,分布式数据库等。文中对分布式系统的特点的描述,对我们了解分布式系统的原理、特性都很有帮助。简单来说,分布式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该具有简单的、自洽的逻辑,实现一个具体的功能,这些逻辑不依赖于整体,相反,这些简单的逻辑和功能共同实现了整个分布式系统的复杂功能。凡是具有“中心大脑”的系统都不是真正的分布式系统。这种思想,不仅适用于分布式系统的设计和实现,也适用于机器人的功能设计和实现。

对具体的工作而言,我觉得对生产系统的监控系统的设计,就应该充分借鉴这种分布式系统的设计思想。

5.预测

之前,对于任何号称能预测未来的产品和功能我都不信,现在,我认同书中的这个结论:尽管基本上长期预测还是不可能,但是对于复杂系统来说,短期预测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有用的预测用不着看得太远。有限的前瞻就是“有正面意义的短视”。不论是一直努力了多年的天气预报,还是投入了巨额资金的股票趋势预测,从实际的结果看,进行长期的预测仍然是不可能的,但短期的预测已经越来越准确了。

所以,对于预测,我修正了我的认知:短期预测,是可以实现的,如果有合适的场景,短期预测也是有意义的。

具体到工作来说,故障预测,是可以实现的,而且对交易系统的故障预测,也是有意义的。比如,当预测某个系统在10秒钟之后就会发生故障时,可以立即修改参数,将其从系统中隔离,这样后续的交易就会转发到其它正常的节点,从而实现交易零失败。

6.进化

《人类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提成了“人类真的比以前过得更好了吗”的疑问。根据达尔文的理论,如果我们一直在进化,那现在的世界应该比以前的要更好,可是这个结论却无法得到所有人的同意。于是,有人提议将进化改成演化。

这本书中对于进化和自然选择,也给出了一些研究结论:

l、进化过程是跳跃式前进的

在自然博物馆里,基本上都会形象的展示人类是如何一步步进化成了现在的样子的。但是一些遗传学家的研究却表明,当物种进化的时候,仅仅将微进化(从红玫瑰到白玫瑰)推而广之是无法解释宏进化(新物种的诞生,比如从虫子到蛇)的。而生物学家的研究也表明:在已知的化石记录中找不到任何一个通过渐进进化完成重大形态迁越的例子。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物种从另一个物种进化而来,那么化石记录只有两种:进化前的,进化后的,而没有处于进化的中间形态的。这就是生物学中的跳变论。

l自然选择不是进化的唯一途径

生物体在面临自然选择之前,已经经过了如下的内部选择:

来自于基因组的内部约束,来自于躯体所遵循的法则,来自于种群的接受。在生物不同层面上涌现出来的内敛性而非自然选择,很可能正是生命形式得以起源的原因所在。

l后天的行为会影响基因并遗传给后代吗

新达尔文主义认为:不会。生物的进化来自于基因的突变,并经过自然选择取舍。

拉马克主义认为:会。后天的行为会影响基因的内容,并随着基因遗传给下一代。

你认为呢?

7.跨学科

为什么研究人工智能的人要深入了解和研究生物学呢?因为只有充分的了解了生命的形成和发展特点,才能赋予计算机程序以生命特征,使其具有自我学习和进化的能力。以前是生物学专家指导计算机专家进行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后来,是计算机专家、数学家通过在计算机上对进化的仿真,来探索生命的进化,来指导生物学家的研究。

8.连接度

拥有成千上万个成员的大型网络里,每个成员的最佳连接度小于10。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就是一个复杂度很高的大型网络,根据这个理论,我们的最多关注对象应该小于10。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吧。

看书的过程中,我常常惊叹于书中人物对于很多看似简单问题的深入思考,他们对于生命、社会、自然、宇宙的思考和结论,对于计算机程序的看法和研究,都深深震撼了我。我一直以为,美国的很多科幻片,都是他们对于未来深入思考的一种表达,不是中国的那种戏说,是很认真的思考之后的一些观点的表达,就像书中提到的很多游戏,其实都是开发者对于某些问题深入研究后的一个结果。所以,在读书期间,重温了很多美国的关于星际、人工智能的科幻经典。

希望我也能早日编出一个能够自动进化的程序。作者:魏中伟

《围城》读书笔记2500字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读书笔记之《人间失格》读后感2500字


读书笔记之《人间失格》读后感2500字:

“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

周末,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放弃打球念头,在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说是随手其实是预谋好的行动,一是之前看了一半,不想有始无终做罢;二是近期性情乐观,不会因为书中极颓又细腻的文字游戏阴郁好几天。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买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这句透透彻彻的话,不是共鸣,只是单纯好奇怎样的人能写出这么悲戚的文字。这句话,并非出自这本书,也并非出自作者原创。

寺内寿太郎是太宰治好友山岸君的表兄弟,名气不大在当地做书记谋生,怀才不遇自杀未遂。「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是他在自杀前被当作”遗言”的部分诗中的一句,太宰治从山岸君口中得知后深受触动,将这句话作为《二十世纪旗手》中的某副标题。

这句话广为中国观众所知是因为《被嫌弃的松子》这部电影,松子在墙上写下「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让许多观影者为之触动,“生而为人,我很抱歉”是字幕组的创作。在《人间失格》的诸多评论中,这句话反复出现,成为太宰治和《人间失格》的代名词。

《人间失格》由三部分组成:序言;后记;主角叶藏的三个手札。内容是描写叶藏从青年到中年,世人口中”向神一样纯正的孩子”的逃避和放逐,太宰治用第一视角极为细腻的给读者带来了叶藏苦闷痛楚的阅读感受。这是太宰治人生的最后一部作品,作品完成不久就投水自尽,此书也可以称为太宰治带有自传性质的书。

叶藏

叶藏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家境优越,世人会用淘气来形容小叶藏,成绩是班里最好的。他内心无法信任人类,对”向人诉苦”不抱任何期待。就如被佣人侵犯,也惯于缄口不言的承受,他的“讨好型人格”让他逐步变成没有自我的人:交友不慎,嗜廉价烟酒,吸毒,性关系混乱,自杀过两次,因吸毒被送到精神病院,出院后被大哥送到乡下疗养。“今年,我将满27岁。白发骤添的我,在大部分人眼中,恍如四旬。”

叶藏的朋友——崛木

中学去亲戚家住,认识了一个唯一的朋友叫崛木,崛木的出现并不是他悲剧的溯源,因为叶藏自己的残缺性格已经让他成为没有自我的人,不管遇到谁叶藏都会被这种“看似同类的人”影响。“能借我5日元吗?”这是崛木初次对叶藏的台词,从认识叶藏的第一天起,崛木就从叶藏身上索取利益从不吃亏。在叶藏眼里,这样的都市无赖从来看不清自己可悲,这一点,让叶藏以为他们是一类人。他从崛木身上得到了救赎:崛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刻不停的说着无聊的话,全然不顾听者的感受,叶藏从来不会陷入难熬的沉默,不用扮演滑稽逗人开心的角色,在他面前,叶藏可以放下面具。“欲求速醉,白兰地是最好的选择”崛木掌管着叶藏的钱包,带叶藏用烟,酒,女人来麻痹生活。大学叶藏自己租房子住,钱财上窘迫了,但廉价烟酒却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生的牵绊。

女人

恒子,寂寞的诈骗犯的妻子,银座四丁目酒吧的服务员。”我遇到过的女人中,我真正喜欢的,只有模样穷酸的恒子”,她身上的寂寞气息,与叶藏身上的阴郁完美融合,如贴在水底岩石的枯叶。被崛木说的难看又穷酸的女人,诈骗犯的妻子,在叶藏眼里如此可爱。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感到因爱意而萌动的积极力量。”金钱散尽,情缘两断”金钱窘迫的叶藏与恒子在镰仓跳海,他得救了,她去世了,他思念恒子。

静子,在报社工作,有一个女儿。叶藏爱烟酒,但是他没钱,为了苟活,他和报社的静子在一起过着小白脸的生活。叶藏是个画家,如今画着低俗的画来赚取酒钱,叶藏没钱的时候变卖静子的衣服买廉价的烈酒来宿醉,一直到看清自己不过是夹在幸福的母女之间的一个不幸的人,才离去。

祝子,是叶藏遇到的最美好的人。遇到叶藏的祝子十七八岁,皮肤白皙,还有一对小虎牙。祝子是小香烟铺的女儿,叶藏醉酒后摔倒受伤,祝子替他包扎,”如果我戒了酒,祝子愿意和我结婚吗?””当然””祝子啊,对不起啊,我又喝酒了””你别逗我了,我们昨天说好了,你怎么可能去喝酒,我们拉过钩啦”叶藏的酒没有戒掉,但是他们结婚了,祝子的单纯在叶藏眼里尊贵无比。”结婚后,春暖花开之时,我们骑单车去看青叶瀑布吧”叶藏的诺言始终没有兑现。后来眼看着祝子被人侵犯了,叶藏说”像眉心被砍了一刀,一夜白头”

读完整本书的感觉是:好奇怪的一个人。可是,他彻底将我代入。叶藏在某些性格和我契合的,比如:很难坚持自我,不会拒绝别人,不会说不;如果叶藏没有遇到崛木呢?生活会怎么样?其实叶藏的堕落,崛木只是一个间接的推动力,若叶藏多一份自持,读书笔记那崛木是不是崛木就没有什么云泥之别了。叶藏和崛木猜词的游戏令我影响深刻,他们把词语分为“悲”或“喜”,每个词语都有一个相反的反义词。叶藏把生活分的很透彻,每个词都有他该有的性质和与之对应的另一个词,毫不含含糊。如果给每个词语,每件事情都标定一个好坏,少了在这两者之间的糊涂,若见到一处缺点便否认全部,世间所有的名词都该划分在“悲”的一边。”讨好型人格”又使他无法表露心中的不快。

”我咳血了,雪上出现一大面太阳旗,我盯了一会儿旗帜,便蹲下身来,用双手捧起旁边干净的雪,一边洗脸,一边落泪不止”,读此处时是夏天的夜晚,谈不上聒噪却有自己蹲在雪地里捧着雪洗脸的错失感。叶藏彻底从世界中走散了。读完整本书,似是将自己的生活从此处延续下来。或许,他应该开始了新的生活。

39岁的太宰治,第五次的自杀又该如何评价呢?我想起了去年自杀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如祝子一样,祝子被侵犯的是纯真,林奕含被侵犯的是文学。她把李国华称为「胡兰成缩水又缩水之后的赝品」他们拥有着狼狈不堪的内容,却用修辞和言语为自己构建了精美的形式;他们做的是天下间最龌龊的事情,却可以用最浪漫多情的语言为自己辩解。你看啊,文字是多么美丽又多么残忍,就没有一个“思无邪”的时代。

赛珍珠这样描写极度敏感的人:“触碰对他们来说是拳击,声音对他们来说是噪音,不幸对他们来说是悲剧,喜乐对他们来说是至福,朋友对他们来说是情人,情人对他们来说是神,而失败对他们来说是死”。这本书的意义,就是为我们举了一个反例,对过于敏感,胆小,自卑的人会有启发,拒绝自己变得更不经世事,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和诉求勇敢的说出来,坚定的给生活做加减法。太宰治勇敢的深度剖析世人身上的阴暗面,透彻又悲戚。如果你读完他的这本书,你可能会些许理解为什么他会选择结束生命。回头看看自己的过往,谈不上不幸,也谈不上幸运,一切都会过去的,会吗?

这本书,我不会再读第三遍了,让无赖派的文人追求幸福,甘心堕落把!我需要给自己一些平和的时间冷静下来了解自己,若只放大自己不幸的一面,对爱你的人太不公平了。

以上,拙见。文:七喜

边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500字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平淡的生活将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进。四十多天的假期里,我一个人闲赋在家,扛起锄头之余捧起书本,在平静中回忆着过去,淡淡的一段岁月里抚摸着那本有些苍老的书籍,我应该是第三遍读这本书了,《边城》。

第一次接触时是欣喜若狂的感觉,读过一遍后,久久回味那故事里情节,回味着那本书的魔力,想象着凤凰的山山水水,翠翠与傩送初次见面时的那条船,满载着我的自由想象力,奔放在那条河流之上,虽然我没有去过凤凰,虽然我的家乡没有一条船,但我却沈从文先生的这部作品中看到了无数只,那船桨很好抓却不一定很好划。

身处在这样一个年龄,我们都向往着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是

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或许我还没有读出其中真正深刻的东西,但是不要紧,或许我的人生走到爱情的路口时会突然明白,箭头不仅仅是告诉我们方向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平淡的生活将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进。四十多天的假期里,我一个人闲赋在家,扛起锄头之余捧起书本,在平静中回忆着过去,淡淡的一段岁月里抚摸着那本有些苍老的书籍,我应该是第三遍读这本书了,《边城》。

第一次接触时是欣喜若狂的感觉,读过一遍后,久久回味那故事里情节,回味着那本书的魔力,想象着凤凰的山山水水,翠翠与傩送初次见面时的那条船,满载着我的自由想象力,奔放在那条河流之上,虽然我没有去过凤凰,虽然我的家乡没有一条船,但我却沈从文先生的这部作品中看到了无数只,那船桨很好抓却不一定很好划。

身处在这样一个年龄,我们都向往着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是

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或许我还没有读出其中真正深刻的东西,但是不要紧,或许我的人生走到爱情的路口时会突然明白,箭头不仅仅是告诉我们方向

读书笔记2500字: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2500字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要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作品本生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读罢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未来简史》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500字


断断续续读完《未来简史》,这本书是《人类简史》的续篇,书中的很多观点值得品味和思考。

书中开篇立足现状,对未来提出大胆预测。在过去几十年间,人类成功遏制了饥荒、瘟疫和战争三大难题,21世纪人类新议题将是追寻长生不死、幸福快乐、化身为神。直至书的尾篇提出数据主义所有生物都是算法,而生命则是进行数据处理。

很多人并不同意《未来简史》的观点,包括比尔盖茨,但这些人还是推荐了这本书。比尔盖茨在2017年夏季推荐书单的5本书中就有《未来简史》,而在2016年夏季推荐书单中就有《人类简史》。

其实这也正中作者的意图,作者在书的开头及末尾也强调,他做这项预测的重点并不是要提出预言,而是为了让我们讨论现有的选择。如果经过讨论,能选择其他道路,而让预测不能成真,那反而更好。如果做了预测,但什么都不能改变,那就没意义了。所以作者写这本书后,很多人能参与讨论思考,同时不完全认同作者的观点,甚至另辟蹊径,这才是作者想要的目的。

在这里作者提出了一个知识悖论,很有意思,也帮我解答了一个小疑惑。上学的时候书上有教过,人类是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到封建社会,也将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转变。那为什么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同时存在,看起来也似乎将长期存在。作者写到,19世纪马克思提出了卓越的经济见解,并预言无产阶级将战胜资产阶级,取得最后的胜利。但马克思忘了资本家也会读书,随着社会主义苗头开始壮大,资本家也读《资本论》,也采用马克思的观点,例如资本家组建工会、改善工人待遇、让工人参与政治、拥有权力等,工人们就不再想着去推翻资本家了。这就是知识悖论,提出了预测,预测反而不会发生。

书中提到家畜,对此也有所感触。人类开始农耕畜牧后,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生命形式家畜。家畜的命运特别悲惨,不在于它们死的方式,而是它们活的方式。毕竟野猪或野生动物也要面临狮子、寄生虫、天灾等死亡的威胁,乍看之下,家畜反而不要担心这些威胁。但就是因为活着,人类用各种方式给家畜带来无尽苦难,同时又能确保家畜永续生存繁衍。家畜仍然保留野生动物的种种生理、情感和社交需求,但农民往往忽视这些,只追求经济利益。动物被锁在狭小笼子里,角和尾巴被割去剪掉,母幼骨肉分离,甚至有选择地养出畸形。母猪往往是一生待在猪栏里,受孕,产下小猪,对小猪提前断奶,再次受孕,开启另一个循环,母猪经过5-10次这样的循环后,然后轮到自己送去屠宰。

现在有很多素食主义者,或者不吃某种动物的人,原因各异。如果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可能会是因为上面的原因。好几年前,看到网易丁磊说要养猪,如今也已成效,他的养猪方式或许值得借鉴。

书中提到2012年的盖洛普调查显示:只有15%美国人认为智人进化全靠自然选择,并无神的介入;32%认为,人类可能是经过几百万年进化的,但这一切正是上帝的精心安排;46%认为,正如《圣经》所言,人是由上帝在过去大约1万年间创造的。就算是大学毕业生,也有46%相信《圣经》中上帝创造万物的故事,只有14%认为人类进化没有神的监督。就算是硕士、博士生,也有25%的人相信《圣经》,只有29%相信人类单纯是经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成。看到这里,我想说:天啊!但这就是《圣经》、宗教、灵魂的观点的在美国的力量。我们惊叹美国人的同时,是否身在自己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对某些中医方法的认同进行调查,结果又会如何,外国人是如何看我们的,这就不得而知了。所以人还是要有大局观,开拓知识、视野和眼界还是很重要的,才不会被禁锢在某种思维局限了,成为井底之蛙。

书中提到,科学最大的发现正是让人类发现了自己的无知。几千年来,我们无法用科学推动增长,是因为人类误以为各种宗教经典和古老传统已经提供了世界上所有的知识,法老、巫师知晓一些,宗教书籍已记载一切,包括对各种现象的解释和未来的预言。人类就没有动力探索新知识了。传统观念把世界看成一块大小固定的饼,隐藏的假设就是资源只有两种:原材料和能源,只能越用越少。事实上资源有三种:原材料、能源和知识,而知识是不断增长的,越用越多。正是现代社会的科学革命打破了人类这种天真的观念,让人类去追求新知,从而开启了用科学推动进步的道路。

书中后半部分提到,人类真有自由意志吗,我们的选择真的都是自己自由选择的吗?其实是一系列大脑神经的生化反应去选择做某事,而我们只能感觉到要做某事,再据以行事,这里的感觉就是我们的意识。有点像《西部世界》里梅芙意识到自己是机器人,并策划逃跑,她以为是自己选择要逃跑的,其实是被植入了逃跑程序。科学家在实验中通过观察大脑神经反应,能够预测人的行动,甚至比受试者更早感觉到行动方向。在大鼠实验中,通过在大鼠脑中植入电极,可以控制大鼠左转、右转、爬梯、查探等行动。用于人类的径颅直流电刺激器头盔也在一些实验使用。

人类为何能主宰这个星球?传统观点认为是智力和制作工具,但作者认为,1万年前,人类就已经是地球上最聪明的动物,也是工具制作的冠军,却仍是一种不重要的生物,对周围生态系统也没什么影响。2万年前的一般智人,智力和制作工具的能力可能要超过一般现代人,他们面临24小时生存的考验,需要更会制作工具、头脑更清晰、感觉更敏锐。那究竟是缺了什么关键因素?作者提出,是让很多人团结起来协作的能力。蚂蚁和蜜蜂也可以合作,但缺乏灵活性,经常一盘散沙;大象、黑猩猩可以合作,但是以彼此认识为基础的。只有智人能与无数陌生人个体进行非常灵活的合作。人类能够虚构想象,拥有想象的共同体,能够虚构想象出一个国家、一个公司、一部独立宣言、一个愿景等,这是虚构想象的力量。我想语言也是促使人类能够灵活合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智能时代的到来,过去半个世纪,计算机智能进展迅速,计算机意识仍在原地踏步。但意识真的有这么重要吗?或许非生物的计算机不需要通过意识,不必遵循人类进化这条窄路,而是走向另一条通往超级智能的捷径,同时计算机网络天生就具备协作的优势。就目前而言,例如无人驾驶汽车,智能是重要的,意识是不需要的,它只要能安全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即可。

当未来某个时候,超级智能网络主宰这个星球,甚至星球之外,人类没什么用处了,会是什么情景,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让我们尝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想像一下,智能网络就是现在的人类,人类就是现在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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