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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的读后感1800字

悲剧的庞统作文18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也许下面的“悲剧的庞统作文1800字”正合你意!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就像任何一部戏中不缺少龙套一样,《三国演义》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龙套。而我要讲的就是一个大龙套,一个悲剧的大龙套凤雏。庞统作为凤雏,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相当短暂而又悲剧的。作为一个谋士,而且是与卧龙齐名的谋士,他并不怎么受人重视,甚至是受人轻视的。最早对庞统的描写是出现在献连环计之前的,当中是这样描述的仪表非俗,这还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在后面他与孙权见面曾这样描述权见其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心中不喜。足以见,前面不是夸他,而是说他长得不一般,还是丑的不一般。他与当时的周瑜,孔明及以后的陆逊相比,更是相形见绌,前三者都是儒将,是帅哥,就你一人长这样,让那些领导看着也着实接受不了。而庞统后来之所以跑荆州来了,那是孙权不喜欢他,踹了出来,还多亏有老好人鲁肃与孔明慧眼识人将他给推荐过来了。同样,作为一个谋士,庞统的一生太过平凡,在天下三分之前,他就登台了一回,就是赤壁之战前的献连环计,让曹军被烧得丢盔弃甲,怎奈那场战役的主角不是他,是周瑜与孔明,他那一点小成就就这么被两人的光环给罩了。而在真正的历史上,庞统也并未干这事,也就是说,他啥也没干,在三足鼎立之前,他就是一个在某个山旮旯里读书的农民。这献计,我想也是罗先生想啊:这凤雏人家怎么说也是与卧龙齐名的啊,这卧龙烧新野,烧樊城,四处纵火,。这凤雏啥也没干是不是太寒颤了。便也让他出来露了把脸。而三分天下后,那就更没他什么事了,根据军师的隆中对是说若跨有荆益啊,如今荆州以下,就是要根据大方针打西蜀了。好,庞统就跟这刘备打西蜀去了,一路上给刘备预预警,开开庆功宴,出出计谋,接着就死在落凤坡上了。那后面就更没他什么事了。这庞统死时36岁,与周瑜死时年纪一样,可他的成就却远不如他,与孔明就更没得比了,活得比他短,功劳比他小,戏份少的可怜,就那么7,8回。所以说,他是一个龙套,一个大大的龙套。然而庞统不单是一个龙套,还是一个悲剧的龙套。前面所提已经是他的不幸了,但若只是个普通的谋士,那也正常,但那我也不会将他搬出来。庞统他其实是有才华的。首先他能与卧龙齐名,便就可见其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其次,在第五十七回中写道不到半日,将百余日之事,尽皆毕了。这边庞统才将事办完啦,那边张飞吓了一跳说:先生大才,小子失敬,吾当于兄长处极力举荐。首先能将百日之事半日办完,那效率不知高到哪里去了,现在是完全没得比。其次,三顾茅庐时张飞称孔明什么啊?村夫,如今称庞统什么啊?先生,足以见其才高八斗啊,是个有能力之人啊。作为一个有才学的人,却成了一个短命的龙套,这实在是古怪,然而他也只能到此。他得不到重用,不但是自己长得确实是抱歉,他本人也不怎么会审时度势。在见孙权时,孙权问他与周瑜相比才学怎样,他回答:某之所学,与公瑾大不一样。他这话就回答得叫一个直啊,当时公瑾才死,而下孙权由于他关系极好,你好话不说一句,说句让孙权听着像是轻视周瑜的话,着他自然就不开心了,果断一脚踹出去。这边吃了个闭门羹,去见刘备了,见了刘备呢那个,他又只是长揖不拜,就是抱着个手杵在那,刘备想:你长得不咋地,你还这么不懂礼,看在你是投奔我,把你踹出去有损形象,就找个地方把你安置一下吧。好了,他就去当了个县长。这已不再是以前了,现在刘备有房有车有地有人,人才他是缺,可也没缺到非要不可,再加上你初来乍到,也不知实力咋样,再加上长得又不咋地,这看着刘备心里就起了疙瘩,怎么可能重用。同时,庞统这人不淡定,为什么啊,他出来的晚,没有大功,而齐名的孔明已是名满天下,他怎么能不急,这一急就出事了,在打益州的时候,孔明看了一下天:这不对啊,天象不好,对我军主将帅不利。就赶快写一封信过去了。大家是知道的,孔明这看星星。那叫一个准,说谁斯说出啥事马上就出事。这边这边刘备看到了信:这军师预报平常那叫一个准啊,这回准出事。他就劝庞统回去,这庞统自己也观了星,但他想建功啊。他看到信怎么想啊,是想孔明怕他争了这个功,而他自己也说服了自己与刘备这死的会是对方的人,而对方那边也死了人应了这个兆。好啦,这一逞强就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其实作为一个谋士,像庞统这样有才的谋士,想在乱世混出个名堂还是比较简单的,但他自己性格上的缺陷却注定了他只能是个悲剧的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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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后感:三国演义——庞统之死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从小就开始接触了,以前是读少儿版带注音和插图的那种,而现在则是原着。这几年随着知识的增长,这本书也读出了一点门道来。别人总是说曹操是让人搞不懂的角色,我也不否认,但是在我心里他只能排第二,那么第一是谁呢,是有着凤雏之称的庞统。庞统是一个与诸葛亮并称的智慧顶尖的人物,并且就连诸葛亮也说庞统的智慧是自己的十倍,这样的一个人的戏份为什么会这么少呢?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容易就死了呢?

抱着这样的疑问,我把六十二和六十三章又看了一遍,果然看出了许多漏洞,从看星象这一点来说,诸葛亮和庞统这种基本不会出错的人竟然得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答案,并且庞统也已经看出来诸葛亮是故意想让刘备回荆州,才跟刘备说天象这回事,所以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根本就不迷信,迷信只是一个借口,给刘备看的借口,而且刘备还信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刘备是个迷信的人。再看出发之前的那段,庞统也参加过很多大大小小的战役,他的马不可能无缘无故把自己弄翻,如果硬要把它分类的话,这应当归到迷信那里去。但是庞统又不迷信,所以应该可以证实这个结论:庞统是故意的。那故意干嘛呢?装给别人看。给谁看呢?给迷信的人看。那谁迷信呢?刚才证实了,是刘备。六十三章中部也可以看出来,敌方是因为看见了刘备的马才断定庞统就是刘备,这样的话如果把刚才的结论跟这个再连起来,就会很惊人地发现庞统的目的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找死。并且作为军师的他,不可能在决定路线之前连地名都不看,所以落凤坡应该是他特意为自己选的坟墓。

那么他为什么想死呢?因为刘备堕落了,从六十二章中后部可以看出来刘备认为夺了涪关是一种乐事,换成以前的他绝对不会这样。六十二的后部与六十三的前部可以看出,刘备这时所谓的仁慈差点害了所有人。这和那个以前的明白真仁假义的刘玄德已经不一样了。这不叫仁慈,这叫愚蠢。而庞统就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不想在刘备手底下干了。但是以他军师的身份是绝对不能辞职的。然而从诸葛亮寄来的信可以看出诸葛亮妒忌庞统,妒忌心是会害死人的,庞统应该是料到诸葛亮到最后肯定是要对他下黑手,而刘备又更偏向于诸葛亮,所以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吃,那还不如死在这里。所以庞统的死也是为了诸葛亮证明一点:我不是你害的,我也不屑和你争。

庞统这个人啊,到最后还维护着自己的尊严,我觉得他是一个智者,更是一个勇者。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作文450字


冰雪覆盖的南极,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勇敢的探险家。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这场角逐后,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归途中悲壮的覆灭。胜利和失败,又有了新的定义……

一个月的差距,注定了一个成功,一个失败。“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如此残酷的现实,必须接受的现实。不仅如此,斯科特还要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还是他所热烈追求的。他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这时充分的显示出来。

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无私的爱,在那一刻,暴露无遗。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当年项羽败了,后人却冠以英雄二字。因为他至情至性,当得起这二字。今日斯科特一行人败了,我们仍称之英雄。他们的品质,令人折服。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击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悲剧(周伯远同学)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这样的评价也显示出了《哈姆雷特》在悲剧史上的地位。阅读《哈姆雷特》过后,我们在为主人公哈姆雷特壮烈的死惋惜的同时,不禁要思考造成《哈姆雷特》中悲剧性结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莎士比亚生活在英国的伊丽莎白时期。在莎翁之前,悲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如《俄狄浦斯王》等。这一阶段的悲剧主要内涵是人与命运的抗争,这种思想也深刻影响莎士比亚的创作风格。在莎士比亚《诗学》中他提出了“悲剧”的定义:悲剧是对一个完整、严肃、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这表明了悲剧要去表达的是有意义、严肃的事。这里的严肃、有意义不仅是对角色的,对观众也同样如此。为了达到这种效果,莎士比亚的悲剧中突出主角内在的性格和情感冲突,而弱化外在的压力,《哈姆雷特》也同样不例外。

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他身上有着几乎一切我们所羡慕的优秀品质:聪明、谨慎、剑术高超。可是显赫的身世加上优秀的才华却并没有给故事带来圆满的结局。相反,我们在剧中看到的哈姆雷特优柔寡断又冒进。而对于哈姆雷特来说,他也十分清楚自己的种种缺点,并且要比我们这些读者更为痛恨。第四场中,哈姆雷特的独白是对自己的鞭策,更是对于自己的优柔的怒骂:“一个人要是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他还算是个什么东西!”
从第一场卫兵、霍拉旭等人可以看见先王魂灵的剧情来看,先王的鬼魂是可以被所有人看到的。可是,第三幕第四场中,当哈姆雷特怒斥其不忠的母亲时,他却看到了“先王的鬼魂”。但是这个“鬼魂并不被王后看到。十分巧合的是,这个只能被哈姆雷特看到的“鬼魂”告诉王子的正是要求他安慰王后。与第一幕设定相对比,我们可以认为,这个“鬼魂”是哈姆雷特脑中出现的幻觉,而“停止斥责王后”的要求也不过是哈姆雷特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个细节再次暴露了哈姆雷特的患得患失,优柔寡断。王子的矛盾就在于此,本来的他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是命运却让他落入世界的黑暗面,让他独自一人承担父亲被杀的真相,让他一人背负为父报仇的重担。褪去丹麦王子光鲜亮丽的外衣,他也只是一个会怯懦、会退缩的普通人。哈姆雷特的悲剧,是命运弄人的不幸,也是因为他本身性格弱点的必然结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一个十分特殊的角色。他是剧中的人物,可却让我们时刻从他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哈姆雷特是人类的横切面,他身上有着所有我们身上的缺陷与品质。他从来不是英雄,甚至称不上是坚定的人。他时刻在痛骂着懦弱的自己,时刻被复仇的烈火所煎熬着,就像我们一样,终其一生与内心的怯懦作战,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又自我鞭策、自我鼓舞,踉跄着挣扎着前进或后退。当哈姆雷特在将死之际终于杀死叔父后,如霍拉旭言,他终于可以安睡了吧。
我们都是哈姆雷特。

个人的悲剧,时代的悲剧_读《骆驼祥子》有感2000字


暗黑的社会,扭曲了一个个底层人民的人性。睁眼看世界,我仿佛又看到他在马路上奔驰,仿佛又看到他为了梦想而起早贪黑。经过几起几落的事件后,他向命运低下了头。而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他,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

每每想起《骆驼祥子》,便会引起千千思绪。

祥子来自农村,年轻正旺的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梦想着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咬牙苦干三年,终于凑够了买车的钱。他的希望越来越大,憧憬着未来。

然而,命运却无情地给了祥子一记当头棒喝。有一次,他冒险把车拉到了清华,途中被乱兵连人带车抓到营盘干苦力。祥子趁军营内乱时偷偷逃了出来,并顺走了三匹骆驼。本打算卖了骆驼再买一辆车。可最终仅仅以三十五元大洋卖了出去。这让原本朴实的祥子内心悄然发生着变化,为了能够早日凑够钱买车,他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后来,祥子幸运地拉上了包月。然而,命运在给予祥子希望的同时,又一次让希望破灭。在拉包月期间,孙侦探把祥子所有的钱都拿走了。

后来,委曲求全娶了自己不爱的虎妞,借助虎妞的钱又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生活似乎终于对祥子展现出了些许温柔。然而,很快,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卖车安葬了她。祸不单行,祥子最爱的小福子在白房子自杀了。

三起三落,祥子对生活的期盼及他要强的性格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地丧失。最终沾染恶习,变成了行尸走肉。

读了《骆驼祥子》,我深深地觉得祥子的经历是一个悲剧。正是因为这种命运的悲剧接踵而至,使这个好鬼扭曲了自己的人格。他辛劳质朴,为目标而奋斗,最终却成为旧社会的牺牲品。他曾经积极坚韧,当周围的人都虚度光阴时,他却不安于现状,为了达到目标,过上好生活,他宁愿冒着被乱兵抓走的风险,去多赚一些钱。他曾经重情重义,责任心强,一次不小心翻车把主人摔伤了,他心里过意不去,想引咎辞工。他曾经真诚善良,面对饥寒交迫的老马,主动买来十个羊肉包子送给老马。

我曾因此痛恨过虎妞,因为是她在祥子决心好好拉车时出来扰乱了他的生活,并谎称自己怀孕了,逼迫祥子娶她。可认真思考,虎妞其实同祥子一样,是这个旧社会的牺牲品,她虽然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她贪吃懒惰,好逸恶劳,就如一个沾满恶习的妇女。我曾痛恨过刘四,但在那个年代,又能改变什么?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曾痛恨杨家,恨他们一家如此虐待祥子,但在那个时代他们有地位,有资本这样做!在地狱里都能作个好鬼的祥子,在旧社会中,却终究不能做个好人。

我为祥子的命运感到深切的同情与惋惜,明明是一个有志气的人力车夫,却无法改变命运。其实,祥子的改变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在几次落难中,他完美的人格逐渐出现了裂缝。在他绝望时,他忘记了过往,变成了行尸走肉,沾染恶习的刺头儿。我十分佩服祥子之前的善良勇敢,但这究竟是在黑暗的社会,仅凭个人的努力是无法改变命运的。

如果当时祥子再坚忍一点儿,也许他就不会沦为社会的废物了。

如果,当时社会政治清明一点儿,也许祥子不会变成行尸走肉。

一切都只是如果,然而,一切都没有如果。

祥子的出现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

其实,何尝是祥子,罪恶的旧社会又放过了谁?虎妞,一个敢爱敢恨的厉害角色,为了得到祥子,不惜耍手段,为了跟祥子生活,不惜与有钱有势的父亲闹翻。这样的厉害角色在罪恶的旧社会中也没有落得好下场,不仅没有得到祥子的爱,自己更是在难产中死去。小福子,一个生性善良的贫家女子,凭着姿色跟了军官,不久却被军官抛弃,最后被自己亲生父亲卖到白房子,终上吊自杀。老马,一个勤奋努力的人力车夫,大半辈子的艰辛付出,换来的不过是一辆车和短暂的安定,年老腿脚不方便,连自己的孙儿都养不活。他渴望得到他人的帮助,最终却曲终人散。

悲剧的时代铸造悲剧的人儿,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红楼梦》,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代的改变,也将成就不一样的人生境界。如果祥子处在现代,我相信,凭着他的努力肯干和执着坚韧,一定能够创出属于自己的人生辉煌。

就像马云,他跟祥子有着相似的经历,就因为所处的时代不同,结果截然不同。从小对理科毫无兴趣的他先后经历了三次高考。第一次高考数学仅有1分,但他不放弃,咬紧牙关去学了自己毫不熟悉的数学,却几乎没有什么进步,第二次高考数学也只考了19分。当父母都劝他放弃时,他仍坚信自己能行。在第三次高考前夕,他的数学老师称他的数学若能及格,他将自己的姓氏倒着写。不放弃的马云在高考中考了89分,考入了杭州师范大学。后因他看好互联网的未来,毅然下海,开创自己的事业。苍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数年的努力,马云成功了,创办了阿里巴巴,成为了中国数一数二的企业家。论说起执着,祥子不差马云一丝一毫,为什么马云成功了,而祥子却落入了深不见底的深渊。

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不同的社会造就不同的人生。

不仅仅是马云,在新社会中,许多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上有一个立足之地。有一个来自农村的学生,家庭不是很富裕,但他坚信自己不比别人差,日以继夜地读书,最终在高考中得了高分,进入了一所好大学。还有一位在乡村执教的教师,他的手在幼年时烧伤,被迫截肢。但他不放弃,热爱学习,后来,他竟然学会了用胳膊肘写黑板字,将他的毕身才学传授给他人,最终被村里人所尊重。还有我们熟悉的李嘉诚,由于父亲早逝,14岁的他被迫辍学,去社会上谋生,通过个人的努力与不懈追求,他最终成了香港首富。

在这个新时代,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要虚度光阴,更不要轻言放弃,相信新的时代将不再造就祥子。

读《伟大的悲剧》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900字


读《伟大的悲剧》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900字(1)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是一把火,驱走心中的寒冷。

读《伟大的悲剧》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900字(2)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1000字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1000字(1)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1000字(2)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撼,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盖茨比的悲剧


虽然盖茨比的聚会觥筹交错,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咧开了嘴角,但他们追求的并不是纯粹的快乐,而是虚荣地追求离他们很近但又很远的贵族生活,连空气中都飘荡着他们虚假空洞的笑声。没有人知道散席后盖茨比的寂寞,地上的果皮,倒在桌上的酒杯,杂乱的草坪,都在寂寞里咆哮。那整栋别墅的灯火辉煌,在盖茨比的眼中,却不及对面房子的一盏小小的绿灯。

盖茨比花了5年的时间,想用金钱挽回被金钱诱惑而离开的黛西。但他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早就被现实摧残。他虔诚追求的爱情却被黛西当做满足自己虚荣心的游戏,在他听出她充满金钱的声音的时候,为时已晚。为什么那个金钱铸造的时代要留一个盖茨比这样专注于作文爱情的人?不然,他或许也不会落得如此结局。

尼克讲述的是几个人的故事,但映射的是整个社会,揭示的是人们向着利益与虚荣的心。只有真切的感觉,才会知道那彻骨的寒。而这个纷繁的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喧嚣之中,逃避不了,只能给自己的心修一道围墙。但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不被浸染,有几人能做到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只是,在我们批判这个社会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做到了。

居住在别墅旁的作者,里金钱最近,但也最远,那是整本书里最温暖的光。

盖茨比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始于梦想,也终于梦想,正如结尾说说: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小时代读后感:悲剧时代的悲剧人生


小时代读后感:悲剧时代的悲剧人生

这是一个现代文明高速运转下的时代。

这是一个感情不再值得依赖,幸福只能倒流追忆的时代。

这是一个让人不知所措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友情与爱情是表象,因为现实,让这些感情注定化为乌有。

郭敬明是我很欣赏的一位80后青春作家,看过他写的书也是有许多了。从《临界爵迹》到《幻城》;再下来,便是《悲伤逆流成河》这些杂文小说。但是,却从来没有看任何一篇文字有看《小时代》这么仔细的。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友情、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

郭敬明的作品的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绘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么?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我们被周围看似美好的生活笼罩着,社会的现实被一一美化之后再呈现给大家,许多事件被吹嘘炒作之后再呈现给大家,使我们天真地以为社会是那么的美好。这所谓朝着社会主义发展的社会是多么的和谐,幕后的事情我们一无所知,它们被华丽地包装起来了。作者存在于社会的高层,一定对这个世界、这些人、事和物暗藏着无限的失落感,把社会装进作品里。

在《小时代》中,不同的人物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层面,不同的言行举止交汇成这个时代特有的风格。主人公林萧与唐宛如代表学生这一阶层的单纯和天真,然而大学之后的社会向她们露出了可怕的一面,于是林萧一次又一次表现出恐惧、迷茫、痛苦。南湘与席城则注定走入阴影。顾里家室优越,轻松进入了上层社会,但她最后不一定是悲剧。宫洺评价她会成为很好的工作机器。我相信简溪是清白的,却不相信林泉的娇小。由于她复仇的内心复杂到无可想象,她是不会轻易放走林萧和顾里的。

几个主角的死让我很感慨,结尾突然的一场大火,几乎烧掉了5年的所有,一开始真的不能接受,也不敢接受,感觉不是他应该有的一个结局。或许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看法,都有他不同的理解,但结局只有一个,它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满意。现实的生活,也是充满了悲欢离合,大团圆的结局一般都是电影里,言情小说里,而我们真实的世界,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失望也好,愤怒也好,伤感也好。这些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它对我们的意义,这就是小时代的魅力。

他们的故事,结束在一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结尾里他们的故事,也注定只能以这样一个结尾,作为落幕。当你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也许你会觉得仿佛将一个时代也轻轻翻过,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你以上帝的姿态,带着最后夕阳的热度,将每一个人的面容重新抚摸一遍。他们陪伴了我们五年的时间,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悲哀,他们的快乐,像一根根棉线,编织进了我们的生命中,再也无法剥离。

这是属于他们的,最后的落幕。人们在风暴的洗礼过后就重归平静,这就是轮回的时代。

悲剧的辛酸——读骆驼祥子有感作文1000字


相比于鲁迅,我更喜欢读老舍的文章。倒不是鲁迅写得不好,而是两人的风格不同。鲁迅的文章多多少少都包含有一些***色彩,充满了哲理性和***性,也许是我太笨了,对这方面不大了解,读不太懂。而老舍的文章则更贴近于生活,是那种平民化的艺术审美倾向,讲的都是老百姓的故事,富有的是感情色彩。这对我来说似乎更容易理解。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伟大的悲剧》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读庞维国《自主学习》后感


读庞维国《自主学习》后感

目前在许多英语教学课堂中,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学生只需进行接受、记忆、模仿学习。课堂教学以教师讲、学生听和教师问,学生答这种单一和单向的刻板教学方式为主,使学生成为语言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英语课程就显得更加枯燥无味,学生的语言实践活动受到束缚,使学生失去了学英语的信心。同时,初中学生在英语自主学习能力方面,由于学习态度和动机、老师的引导、学习环境,学习任务等诸因素的影响,英语自主学习能力较弱。

我国学者庞维国将自主学习概括为: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策略基础上会学,建立在意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他的书中关于自主学习的思想引发了我对以往的教学行为进行系统的整理、思索、甄别,从而使我思考初中英语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实现。

事实上,语言教学的重要目的就是使学生掌握语言的交际和运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英语课堂教学需要引进一种能面向全体学生施教,有利于学生全面开展语言实践活动的教学模式--自主学习,也是探索英语教学的最佳方式。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态度和动机,实施自主学习策略教学,使英语教学生动化,让学生领悟自主学习的过程,掌握自主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一、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态度动机

在初中英语教学和工作中,教师经常会面对一些没有学习兴趣、缺乏学习动机,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在学习中产生失落感甚至放弃英语学习的学生。如八年级学生处于两极分化最厉害的时期,部分学生由于自主学习能力较差,学习积极性减低。关注两极分化时期学生的自主学习策略使用,如何激发这类学生的学习动机是广大教师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知识的掌握过程实质上是学生认知结构的建构过程,教学效果(更为直观地说是学习效果)直接取决于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知识(认知结构),以及如何高效运用这些知识来加工所面临的学习材料(自主学习策略)。一个策略学习者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有能力为自己设定真实的、富有挑战性的目标,能够运用执行性控制过程去创建一个学习计划,挑选实施这一计划的方法并对这一过程进行监控,这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行的高度的认知加工活动,可以使其进行高效的学习。教师要在了解目前的动机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条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自主发现,鼓励学生成为一个自主学习策略者。

二、帮助学生运用自主学习策略

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策略的可教性,把学习策略的培养纳入自己的教学计划中去。自主能力不是天生的,它可以通过训练加以培养。Oxford(1990)在她的一本关于如何训练自主学习策略的专着中指出,教授学习策略是为了使学习者具有一双更加实际的眼睛,一对接受能力更强的耳朵,一条更加灵活的舌头,一颗更加专注的心和一个反应更加灵敏的头脑。从表面上看,策略训练增强了教师的教学任务和负担,但从长远看,教授学生自主学习策略是为了推动学生自主学习,使其成为专家级策略型学习者。

教师要将自主能力培养与外语教学融为一体,教师结合外语学习的内容演示自主学习策略,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中练习使用策略。在教学实践中对学习自主学习策略及培养做一些探讨和尝试。教学策略和学习策略的发展涉及到教法和学法的研究,我们要帮助学生自主探究,使教法与学法研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方面,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学法对教师的教法有很大的启发作用,教师在分析、研究教法的同时,应及时地把典型的、带规律性的学法融进、补充进教法,使教法不断丰富,也使教法更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另一方面,优秀的教法本身就渗透了学法,就是最好的学法,教师应该指导学生从教师的教法中直接吸收营养,学习教师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把教师的教法转化为学生自己的学法,指导学习。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疑,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疑,能促进学生积极动脑思考,从而提出问题或新的见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肯定会遇到问题,教师要鼓励学生敢疑、善疑,使之养成敢于质疑的习惯。

三、促进学生不断自我评价反思

在英语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有意识地帮助学生形成适合自己的自主学习策略,而且要促进学生自我评价反思,使学生具有不断调整自己的自主学习策略的能力。学生的自主学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表现为学生对学习对象、学习过程的支配与控制权力,它是相对于外部力量而言的独立、自由、自决和自主支配学习的权力与可能,二是表现为学生对自身学习行为的支配、调节和控制能力,一个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正确、合理地做出自己的选择,自己制订明确的目标,做出正确的自我评价,在学习中能够自我调节、自我监控、自我教育。自主学习策略训练的目标不在于掌握策略的本身,而在于提高学习者的策略意识,增加他们策略的选择范围,锻炼和培养他们自我监控和自我调控的能力。

四、鼓励学生坚持自主学习习惯

学习策略是灵活多样的,策略的使用因人、因时、因事而异。策略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优秀学习者和不优秀学习者的根本差别不在于使用策略的数量和频率,而在于使用策略的恰当性,优秀学习者还懂得何时何地完成何种任务、使用何种策略最合适,他们还能持之以恒地坚持自主学习。因此,教师要经常鼓励学生坚持自主学习,增强学生的学习责任感、自主性、独立性、自我导向性和自我效能感,使学生产生良好的学习心向,在学习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语言习得。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个发现者、研究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这种需求更为强烈。英语学科和其它学科不同,由于语言环境和知识积累较少、较慢的原因,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方式有限,作为教师应该尽量为学生创造机会,指导学生有目的地进行自主学习,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热情,让学生真正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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