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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孽子

读后感孽子

2023-04-29

读后感孽子模板7篇。

书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是弥补空缺的。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既然如此,你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孽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孽子(篇1)

《孽子》读后感500字!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第一章内容很短。因为受到上一本书的影响,我以为是一章节一个故事,于是继续读第二章。读到十几页发现,原来这是连起来的呜呜呜呜。

一群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在白先勇笔下,尽情的展现了出来。他们大多数都是被父母抛弃的,尤其是和父亲有这解不开的仇恨。因为得不到爱被虐待,走进这个公园中,与其他和自己经历相同的孩子相依为命。

有一个可憎有可爱的杨教头管理他们,干的事无非是卖淫和偷东西。最开始的孩子阿凤很特别,在这帮孩子眼中格外显眼。主人公阿青,说不尽的惨,经历着艰难痛苦,因为和学校里一个男孩子发生关系被父亲逐出家门,开始了公园里的生活。

公园里的郭爷爷,用相机记录下来这每一个公园里的孩子的面孔,做成相册集,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还有博爱的傅姥爷,也是因为曾经逼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心怀愧疚,决定帮助公园里的孩子。

阿青就这样生活着,在酒店打工,后来在他们一起开的安乐乡帮忙随后又去照顾傅姥爷,直到他离世。

这本书的情节很多,故事很多,看的人很揪心。那是的台湾,还处于国民党刚刚登岛,战争残余期间,混乱无助,像那帮孩子一样……

白先勇的书真的是太赞了,要内容有内容,要情节有情节,要细腻有细腻…

读后感孽子(篇2)

读了白先勇老师的《孽子》,在电脑前面坐了良久,仍感到意难平。我读书的时候最愿意跟朋友唠叨。书陆陆续续地读了三天,感慨的话也从“好一淋漓尽致的爱情群像啊!”变成恚然不平的一声“苦哇—”,脑海里都是《游西湖》折子戏《鬼怨》里饱满的秦腔。

再读到后来,倾吐的欲望一下子被遏住了。我跟着李青,看他目睹傅老爷子下葬,看他跟王夔龙握了手相继远去,又不免想起了韩缜《凤箫吟》里那句“长行长在眼,更重重,远水孤云。”郭公公说这群鸟儿终究还是会飞回来的,飞回莲花池边那一个隐秘国度,我却在这公园里读出了一层转瞬即逝又世代永存的双关来。李青是小苍鹰啊。虽不及鹰隼之凶猛(也是被世事和情字磨平了棱角),但也不愿鸳鸯似地与谁比翼而栖。荒谬的是,我等本是陌路人,却由一个共同的“孽因”聚在一起,擦出火花,把一本该平淡的人生映地轰轰烈烈。你说我该谢这社会还是不谢,怨这世故还是不怨啊。

欧洲读者品《孽子》,看出了一部惊世骇俗的巴洛克歌剧。我却像看布莱希特的戏剧,越看画外音越前置,越看越清醒。倒也不必刻意去把哪一个人物“英雄化”。这书中本是一个个“我”,一个个“你”,一个个“他”。当你觉得诧异了,觉得悲悯了,就该赶紧把急于翻页的手收住,责问自己这一“异感”的来由。我模模糊糊地把这群“鸟儿”分了个类。一群人,想要的各不一,活的姿态也大相径庭。有背着标签找寻自我的(李青、阿凤);有带着旧愿渴望救赎的(王夔龙、傅老先生,李青也是);也有为欲所困一意孤行的(老鼠、吴敏、小玉)。

这三个类别好像三张不那么透明的网。有人身上罩地层层叠叠,便羁系终生。有人只罩一层,看世事也澄明些,但免不了一辈子束手束脚。白先生刻画李青,似是硬要在这荒诞现实中竖起一把尺子。他算是一群异类中最标准的,怪异得通情达理,庸常得畏首畏尾,自私而又纯良,知世故而又不世故。白老先生也谈父子情。书中多得是,二人说戗了,各自的流离与苦厄也开始了。我不知道李青读《大熊岭恩仇记》时究竟是怎样的心情。反正越是亲密越容易囿于成见,越是珍重越容易口不择言。最后你对着别人的儿,他望着别人的父,眼前人不是心中人,眼前人好似心中人,相互依靠着又孤单着落拓。谁也不知道李青最后有去探望他父亲没有,如果没有,也终究一辈子在别的长者身上找寻父亲的影子,在别的孩童笑颜间想起那一把口琴。

《孽子》群像|来源于网络

三水街的花仔最后唱了什么我已不记得了,就记得他曾经哼过《三声无奈》。我找来邓丽君老师唱的听了,歌声酽酽。“三声无奈哭悲哀,月娘敢知阮心内。”听着听着,白老师的文字像掩了一层悲情的滤镜一样。说来也怪,他写得愈平淡,我愈愕然。他愈笑看,我愈难平。倒也不是平淡中出英雄,我固执地认为这本书里没有谁是真真正正的英雄。只是他们活得太真了,在这社会破败的条框里还那样真,让人油然而生一种自愧不如的崇敬与感慨。人世间的最大悲哀便是像傅老先生一般,对一切苦痛冰然、无动于衷。但看着《孽子》不明不白的最后一行字,我却在肖想着,在痛过以后,这世间一定也会郁郁葱葱地生出许多迷人的灵魂,在这冰面上肆意盎然。

我不敢说白老师有最宏大的格局,但他一定有最敏感的神经。

我是因为“标签”二字拿起的这本书。读罢,全然忘了“标签”这回事。倏忽想起自己最初阅读的动因,竟也隐隐地愧疚起来,倒觉得自己看低了这群人,看低了这本书。

读后感孽子(篇3)

读完孽子,有所思。深感造化的弄人,深觉人世的艰难。没有谁有错,也莫要问缘由,出生即意味着受苦,不在暗夜中忍受,就在暗夜中消亡。一生一世,如此而已,那些目光灼灼似火的少年们,当然也包括自以为身在其外的我们。人类的永恒困境,谁也不能豁免。

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这不是单纯的关于男同的作品,在这个隐秘的王国外,还有无数这样的王国,或在明处,或在暗处,或合伦法,又或者不合。还有无数这样的孽子,或逢着一场孽缘,为此背负一生的伤口,或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急切地、仓皇地逃窜,在漫长无涯的岁月里流亡和追寻,终于还是没有找到归宿。

哪怕永远不停地在奔逃,也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役,这失败是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从一出生就不可逆转了。那些青春鸟儿们,生就面临不同寻常的,荆棘丛生的道路。不停地躲藏,逃离,终又兜兜转转,飞回公园的莲花池畔。他们从小就缺乏爱,所以他们的爱炽热灼人得紧,一旦动了情就意味着危险,像浴火的凤凰,像漫天的星火,哪怕明知道永远得不到重生回转。当时过境迁,又是年夜的满天星火,青春不再的他们会失魂落魄,恍如隔世: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依旧继续生活,依旧做一个樱花梦,为着它不停地曳着疲惫的步子前行,就像在命运的轨道上,明知道得不到走出困境的答案,我们仍然会一刻不息地追问。生而为人。

小说线索环环紧扣,描写生动,文字深入人心。非常佩服这样的文字,也好久没这样佩服过谁的文字了。《孽子》真的不简单,很值得一读。

读后感孽子(篇4)

当初看到作品开头:“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夜里,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

这句话时,就感觉仿佛有那么一场大雨,它阴黑又沉重,直击心脏。

白先勇写了一群人,没有丝毫避讳,甚至是有点剖腹割心的样子——我把我们最阴暗的东西掏出来给你看。但正因如此,书中的每个人物才能如此真实。他们本无交集,却又神奇地聚在一起,在这浮沉世界中有些茫然但却不失坚定地闯荡。

最触动的还是阿凤和龙子的故事吧。我知道这么说有人可能会觉得烂俗,但确实,当夜空中的星星出现,当那田间的白鹭鸶飞起,当阿凤如捧起火焰一般捧起那朵红莲花,当龙子在雨夜发出野兽一般的悲鸣,我禁不住地透过他们的命运一次次感受到生的执着和死的热烈。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这群人不管他们是何身世,有怎样的经历,向何处走去,他们那种骨子里的炽烈与野性都是惊人的,是现在这个庸碌的世界所缺少的。

白先勇并没有许诺什么未来一定会更好,但他记录下了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的一生有这样活过。这就已经很好。就像扉页里写的那样,这本书让人能看到没有人会真正的在夜里孤独前行。

整部作品还是压抑的,看完心里仿佛堵了一块大石头。希望未来真的能有那么一天,这些青春鸟们能不再那么无依,不用再如《阿飞正传》里的鸟一样落地的那天即是死去的日子。

读后感孽子(篇5)

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练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孽子》里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正是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的昨天,而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也正是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们的明天。这本书弥漫着时间循环里难逃的悲凉宿命,也强烈表现出作者对青春美好的恋慕与惋惜。

故事最后对所有人物去向一一作了交代,有人说这是一个喜剧的收尾,似乎每个人的命运轨迹都呈现出向好的趋势,但这并不能扭转“孽子们“的悲剧收场,其实白先勇在结尾之前便作了结尾。如俞先生与李青同床那一幕,主人公认为这是他人生中遇到的”最正派、最亲和、最谈得来的一个“,而当俞先生对他有了进一步表示的时候他却强烈拒绝,因为他觉得“自己身上长满了疥疮”,因为“在那些又深又黑的夜里,在后车站那里下流客栈的阁楼上,在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闷臭的厕所中,那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了污秽。对于命运的捉弄与无奈,主人公“压抑在心中的悲愤、损伤、凌辱和委屈,像大河决堤,一下子宣泄出来“,当场禁不住失声痛哭。

他们是一群多么渴望得到爱却无力去爱的孩子。

我们都终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这样渺小,像装在造物主布袋里的一窝小鹿,有天放了我们在荒野里各自奔突,于着苍茫间,都是被遗弃的孤儿;我们惊惶、疑惧、带着不安活在这世上;我们颠沛、流离,一生都在与孤独对抗,最后还是逃不掉一个孤独的收场。

读后感孽子(篇6)

“有的人一辈子被童年治愈,有的人一辈子在治愈童年。”

读完白先勇先生的《孽子》以后最深的感触就是这个。

这群“青春鸟”,这群在公园莲花池放浪形骸的少年们,大多在用一生治愈童年,阿青一直在治愈自己的弟弟早逝的创伤;小玉做的“樱花梦”其实是为了寻找生父;吴敏为了刀疤王割腕、付出一切是因为他曾把从黑暗童年中拯救过吴敏;老鼠虽然总是以贯偷的形象出现,但只偷喜欢的物件从不偷钱也是在治愈自己匮乏的童年吧;傅老爷子拼了命地保护这群青春鸟,去孤儿院照顾孩子,也是在为自己当年逼死了儿子而赎罪……

爱、乡愁、父子这几个主题就像是书中悬在每个人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拼尽一切,大家都在追寻这些,都在治愈这些。与其说给这部小说贴上什么“男同纪实”这样的标签,不如说这只是一部“青春鸟群像集”,书中的这些十几岁的少年,褪去玻璃的身份,与我们没有任何区别——一样地挣扎着生长、一样地寻找爱、一样地在拼命守护、治愈自己的童年。

很感谢在夏日终结之前读到白先生的这本书,感觉还会读很多遍。

读后感孽子(篇7)

孽子是一部电视剧,确切的说是一部同志电视剧。

在看罢白先勇先生的这部长篇巨着后感觉十分的复杂,内心掀起了瀚然大波却不知道因这部作品受到了些什么样的感染,既然在感情方面对作品的感觉是模糊的话,那我就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孽子了,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孽子确实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希望志同道合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小说也好,电视也好,一定会让你更看清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其实我第一次看孽子时还在大学,在长沙,记得是在一家网吧,熬了一个通宵却只看到第六集,后来因为要找工作,所以就没时间继续再看了,但对后面的故事很期待。前几天,一朋友买了这部电视的VCD,说我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带着原先的期待看完了这部电视,但结果却不像我想像的那般精彩。怎么说呢?首先我感觉整部作品仅围绕着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展开,未免会使故事情节单调乏味。让人感觉同志之间的感情就只是两代人对感情的态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未免有点牵强和单一,致使剧情反反复复,乏善可陈,到最后让人产生腻烦感,毫无悬念感。这是这部戏最有欠缺的地方。其次,我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李青的刻画不够深刻,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单一的原因,我总觉得作者花在李青身上的笔墨不少但这个形象过于单薄,不够丰满,在剧中,我们大多数时候只看到内敛,稳重的李青,而很少看到他对感情追求的执着与渴望,他成熟但不够勇敢。另外,我觉得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不够,李青带回家的那个又聋又哑的小孩最后的结局没有交代清楚,而李青最后喊着军训口号要跑去哪也不知道。当然大家可以推测是去军校,但还有这个可能吗?他是有前科的人。我觉得整部作品最出色的地方应该是配乐,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悲情的,它把人物内心的忧伤,哀怨,撼恨推向及至,使观众也跟着音乐陷入剧情中。这也是文章能引起如此共鸣的原因之一。

但总体来说,孽子也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至少他在这个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开了个先河,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志,关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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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篇一: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孽子》是台湾作家白先勇所著,它是白先勇创作生涯中唯一一部长篇,也是最独特的一部作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群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的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以及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故事以这群下层同性恋者的生活为主,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一段段同性恋曲,反映同性恋者族群被家庭、学校、社会放逐的边缘处境,呈现同性恋者身体与心灵双重流亡的困境。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折射。

因为与实验室管理员发生暧昧行为,阿青被学校开除了。一直盼着他能考进军校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家门。这少年打着赤脚,拼命地奔跑,跑出家门、跑出巷口,终于跑进了莲花池边那个隐秘的王国。在这个黑暗的王国里,有一群跟阿青一样的青春鸟,他们共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午夜,这群鸟儿如同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四处狩猎。他们一个踏着另一个的影子,狂热地追逐着,追逐那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寐

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依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更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社会,所以他们只能躲藏着,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书中这样描述他们的王国: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小说浓墨色彩地描绘了王夔龙和阿凤的故事,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他们的爱可谓是轰轰烈烈,凄美而又浪漫。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龙凤深情已流传为永不退色的神话传说,无不令每一个倾听者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书中这样描述:我对他说:我一身的毒,一身的肮脏,你要来作什么他说:你一身的肮脏我帮你舔乾净,一身的毒我用眼睛替你洗掉。龙子的爱太强烈,以至于阿凤想要逃,爱的深处没有理智可言,也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

龙凤之情真的那么令人羡慕吗?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爱是变态的,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太过疯狂,爱并不是占有,而是尊重和自由。得不到就要将之毁灭,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同性恋者在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是否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他们,而不是投之以歧视的目光?他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不应该由于性取向的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么一个与自己爱好相同,理解自己,惺惺相惜的人,是那么的神奇难得。有人说他们的爱是病态的,但是又有谁敢说他们的爱不会比我们的更真挚呢?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其实在国外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同性恋者可以结婚的法律文献,只是我们还太过于封建。

小说之所以取名为《孽子》,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不赞成他们的这种取向,在他们眼里,公园里的那群青春鸟就是孽子,他们的行为就是大逆不道。但是结局还是很完美的,阿青他们并不像郭老所说的: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青春鸟的翅膀还真的硬了,要离开了!

【篇二:读白先勇《孽子》有感】

大概是一天的时间,就把《孽子》看了个大概,说的是一个特殊人群(作者称之为青春鸟)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状态,时间跨度不算长,有两辈人的情感纠葛,以主人公阿青、小玉、吴敏和老鼠四人的经历为主线,以龙子和阿凤的传说故事为辅线,以郭公公的相册纪录为辅证,以傅爷的死亡为结束,描述了台湾青春鸟一族的生活状态和命运。

在看书的过程,曾两度想起小仲马的《茶花女》。夜夜笙歌的茶花女在养病期间认识了某公爵(伯爵?),因为相貌酷似某爵已故的女儿,遂被认为干女儿,在得知其茶花女身份以后,仍表示接纳她。然后茶花女终究没能挡住诱惑,或者说是她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再次坠入花花世界的漩涡里,终于香消玉殒。《孽子》里的青春鸟们也一样,在生活过程中,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他们自己不要这些机会,总会过一段时间就会飞回老窝去,最典型的莫过于传说中的阿凤和现实中的小玉,他们从骨子里不愿被约束,他们崇尚自由自在的日子,哪怕他们遇到了很好的机缘,这些青春鸟们一旦下了水,除了极个别能爬上岸,大部分人最坠最深,直到万劫不复。

这些青春鸟们,读来真是让人既觉可怜又觉可恨。他们都来自不幸的家庭,不是孤儿就是单亲,或者说军人家族(这个比较特殊,文中阿凤、龙子、阿青、还有傅卫均是,父亲都曾是大陆去台高级军官),为什么都会加入青春鸟行列?对于他们的师傅杨金海,那更是让人难以评说的人物,他帮助他们,却又让他们越陷越深,也曾鼓励他们上岸,但又一次次地接纳他们回转,到底是帮他们还是害他们?谁也说不清楚,然而他们对师傅是很尊敬的,尊他赛过父亲,尤其是傅爷,这个自从儿子自杀以后,就转而帮助他们这个群体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一直照顾着他,并且披麻戴孝为他送终。说实话,这个章节是最打动我的,尤其是阿青,在医院服侍老爷子,真是比亲儿子还要仔细,在为老爷子穿衣入殓时,几个人为他擦洗被污秽了的身子,挺被感动的。感恩的心,他们比谁都懂!

心情其实挺复杂的,不管是因为血里自带的野性还是因生活所迫,他们这一群青春鸟在世人眼里活得很不光彩,但是他们也并没有去妨碍别人,去害别人,他们只是想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被冠上孽子,无奈多过怨恨吧!

【篇三:白先勇《孽子》读后感作文】

又看见白先勇了,报上说,他在苏州,排演昆曲《牡丹亭》。这个一直很低调的人,突然出现在媒体面前,非常配合,不但谈经历,谈作品,甚至还谈到他的男友。访问记里很少说到昆曲,虽然他是因此才接受采访。

有一次,偶然看到翻译过来的法国《世界报》上的一句话,我写作是为了表达人类内心无言的忧伤,这句话是白先勇说的。然后对这个作家有了点兴趣,就找来他的小说看,《台北人》《孽子》《永远的尹雪艳》等等,大多数现在已经没有印象。那时候我正对叙事手法比较讲究技巧的小说感兴趣,而白先勇的小说和五四时期小说的套路差不多,所以没有吸引我仔细看下去,只是感到他的小说里,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淡淡的忧伤和优雅。

后来看到白先勇的一点介绍。他是白崇禧的儿子,小时候体弱多病,在抗战胜利后的南京,身为国防部长的白崇禧仕途得意,大悲巷雍园一号的白公馆常常是高朋满座。每当这时候,白先勇总是躺在床上,与死神会晤。大概没有人在幼年能够有白先勇的经历,声色繁华与寂寞冷清如此刺目地呈现在眼前,这养成了他敏感而又细腻的气质。那时候,李宗仁为了竞选总统成功,不过花了一千根金条,而为了保住白先勇的命,白崇禧就花掉了十根金条,大概也没有几个人,命有这么金贵。

我现在仍然觉得,白先勇的小说从技巧上来说,实在乏善可陈。有些关于白先勇小说的评价,言过其辞。但是从个人来说,我尊敬他是一个纯净的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真正的精神贵族。从台大毕业后,他去了美国,然后在大学里担任教职,尽管他的声誉渐涨,但是他不喜欢张扬。在台湾,他从来不接受媒体的访问。1989年,白先勇回大陆寻访童年住过的地方,也非常低调。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白先勇都没有必要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时代,违背自己的本性抛头露面。为了昆曲,不能不接受媒体访问,因为昆曲需要媒体宣传,他说。他甚至不回避对于自己私事的提问,不回避谈到他的同性恋男友。

一个人心里有牵挂,常常会变得软弱。如果不是因为眷顾昆曲的优美,白先勇不必面对喜欢猎奇的媒体,也不必将自己的私事当谈资。孤独的人是可耻,很多看似坚强的人更可耻,他们为所欲为,其实心里空空荡荡。

【篇四:读《孽子》有感】

几天没来更新了,时间真的好快,眼看就要过春节了,一张张的贺卡在不断的提醒着年的氛围越来越浓了。前两天的小雨让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更显朦胧,我听着雨声,在床上看着白先勇先生写的《孽子》,别有一番意义。

记得2004年就看过台湾拍的电视剧,范沛宗先生的配乐使每一个看了《孽子》的人,心都湿湿的,作为同志,那份永远挥洒不去的情结随着范先生的旋律在心间弥漫,慢慢的,觉得爱情对于黑夜里的那群孩子是那么的难得,那么的珍贵

这几天重读《孽子》,感触颇深,白先生的笔敲击着每个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同志的心,我们的新公园在哪里?我们是不是也注定要在圈子里进进出出,为了责任,为了家庭,为了自己,反反复复,轮回。

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难道只有象阿凤和龙子那样,死是唯一的结局吗?我不断的在拷问着自己,就象这世界上,黑夜和白天都是相对的,爱与不爱,怀疑与信任,自卑与自信为什么爱一个人不能去相信他?为什么要去设想没有到来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凭自己的有限的经验去判断别人的未来?为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想象中度过自己不快乐的一生?

小玉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为了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充分的展示着自己的个性,这让我想到出演电视剧《孽子》的台湾艺人金勤,他把小玉刻画的入木三分,让看过的人永远不会忘记他的一颦一笑

范植伟出演的阿青,和原著中的李青也是极为相似,一个忧郁,稳重,无奈的少年,被父亲赶出了家,每次看到那个片头,我的眼睛都会湿润,看时不知愁滋味,现在想起来,我的同志历程却和阿青有着惊人的相似,我也是打着赤膊,逃了出来,我的父母一开始也不接受,(现在只是不反对),我一个人在外面租了房子,一切从头开始,看着偌大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感觉到《孽子》里那群被社会遗弃的孩子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有时有很奇怪的想法,有些事反正已经做了,一次和两次没什么区别,一个人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何必去为一个人守侯?何苦失去那么多补偿的机会?但是人性决定了事情的结果,宁愿等白了头,也不想去破坏那已被破坏的QB。

今天给文寄去了一张贺卡,这是我们分开来我第一次主动和他联系,给自己的借口是春节祝福,而心里还是放不下,希望他能给我一个电话,我如果是假的,怎么会带他去我的公司,虽然不是什么大公司,但是没有哪个同志愿意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吃饭的家伙,这点我不懂文知道不知道,后天过公历生日了,先祝自己生日快乐!

【篇五: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白先勇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如果让我选出最喜欢的作家,自己才疏学浅,阅览相当有限,我会选他。看他写的短篇或者中篇,常常看到心中暗惊。怎么可以有人把人情世故写得如此透彻又不露痕迹呢?真的是这样,人情和世故。是心中相当有沉淀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胸臆,胆敢写最市井的东西,却只看得到残缺的美。后来看他的散文集《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那些令我惊诧的短篇,居然是在和我现在一样,甚至更小的年纪写出来的。除了敬佩,我已经不能说出任何语言了。看来,写作绝对是一种天赋。只能由它来选择你。

他一定是悲观主义者,并且追求完美。那句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用来形容他最恰当不过。他明白最大的悲哀是不流泪,甚至没有一个表情。于是他笔下的人物也无不如此。

他的一生之中,长篇只有一部,便是《孽子》。我在大约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全当是好玩看过一遍。好像还是因为看了一部分电视剧,才想要去看看原著的。印象不深。当时只觉得这和我的生活无关,太压抑了,完全是两种生活状态。是用猎奇的心理,在看一本故事书。

倒是去年的时候,因为买了他的文集要送给磊的缘故。在北京的时候,重新看了一遍《孽子》,感慨良多。那种唏嘘,是年纪稍长一些的时候,再看,才有的体会。我当然不至于是懂得人生多么多的人,但比起少年时期的自己来说,多少还是成长了些的。

我知道有些作者写文章,是写故事的。吸引你的是情节,还有机敏有趣的对白。甚至于到了插科打诨的地步,只为抓住眼球。而有些作者,却用了自己一生的经历,也许攒成一百来条短小而深刻的人生哲理,融合到人物的台词中,散落于薄薄的一本书里。不着痕迹。这样的书和这样的作者,值得我们回报以深沉而静默的掌声。用心血写作的人,实在太少。自我解剖而产下的婴儿,怎能不让观者心疼。白先勇属于后者。(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三岛由纪夫的《假面的告白》,虽然对于这本书,我并没有想要推崇的意思。可是他剖析童年的自己,的确需要莫大的勇气。)

《孽子》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新公园的园丁郭老说的一句话。大意是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指公园)。还有杨教头也说过类似的话你们以为你们很标致吗?翅膀硬了吗?早晚有一天要在外面碰得头破血流再回来。小说用青春的鸟比喻这一群游离的人们,公园便是他们的巢。

人生总是这样的过程,总要出去闯荡一番,即便知道是lostcause(注定要失败的努力)。心服口服了,最终留着一口气,拼了老命回来,死在出生的地方。白先勇没有写过徒劳二字,但你能够看得到它。

他把新公园里的人,分为两种:年轻的和年老的。这是相当残忍的分法。比起把人分为有钱和没钱的来说,对于时间,人们是绝对的弱者,完全无力回天。如果再继续看下去的话,年轻的人永远是美丽英俊的,生的活力是要把胸膛涨破,世界也要臣服于他们的脚下;而年老的呢,他们骨瘦嶙峋,面目狰狞,行为猥琐。不是驼背瘸腿便是头上生疮。为什么如此不堪?年老也不至于要色衰到这样的地步吧。这么写是歧视他们吗?当然不是。青年和老年看似对立,其实却是一条时间轴线上完全相同的一类人。那些老的,他们也曾经辉煌过。他们曾经是纨绔子弟,或者电影明星。每个人都是传奇。而那些美丽不可方物的年轻人,便是他们的前身。而他们是他们的未来。饱满的肌肉会萎缩下去,皱纹会慢慢的爬满你的脸。所有的青春和美,都将葬送于时间里。

到了书的最后。阿青果然回到了公园里。在那个寒冷的清晨。他碰到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是刚刚步入公园的雏鸟。他领着他一起走向前去。就像数年前的深夜里,郭老领着懵懂的他,步入公园中黑压压的树林。那个少年正如当年的他自己。

所有的轮回终于成形。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白先勇在写《孽子》的时候,已经40开外了。一个年逾不惑,拥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人,在那个闭塞的年代,敢于通过自己的作品,向世人公布,起码是暗示自己的性取向。需要魄力。白先勇的桀骜不驯,潜伏于他温和的外表之下。那么多青春的鸟,他曾是他们其中的一只。他明白什么会变,什么会消失,什么会在生命中留下来。所以他写的时候,感同身受。平淡叙述背后深藏的,是悲悯。

于是我懂得了这不是一本故事书。情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人生的状态。尽管书中有的人飘洋过海了。我想他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去继续这种状态。而我们,则是换了个时间。

【篇六:《孽子》读后感】

有人用化悲情为金粉来评价白先勇的小说《孽子》,我认为说得极是。读完通篇的《孽子》,盘恒于胸中的是一股久久不能散去的悲怜情怀,还有对这个边缘群体的理解。再次阅读了第四卷中记者对白先勇先生的采访,读到了他对这部小说的评价。白先勇说他一直坚持用中国文化来描写同性恋主题,这在中国是一个没有先例的题材。怎样用中华文化来诠释、描写我们这个民族对同性恋的认识,这是一个相当有难度的课题。

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这是一片描写父子关系的小说。同性恋尽管在中国长期的存在,像《红楼梦》等古典文学著作都有关于同性恋的描写,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有一个同性恋的儿子或女儿,无异于家庭遭遇灭顶之灾。尤其是父亲,最不能忍受的是儿子的同性恋,就像小说中龙子的父亲,还有那位晚年来一直在育婴院服务,庇护这些在公园里游荡的同性恋孩子的老先生,他们都曾有一个同性恋的儿子,一个威猛高大、英俊潇洒、前程美好的独子,但他们就是不能接受接受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龙子的父亲一直到死,也不肯原谅这个被遣送到美国的儿子。老先生面对儿子泣血的恳求,断然拒绝,父亲的不肯原谅,不能面对,使这些血里头带着同性恋基因的孩子们不是被驱逐就是被杀戮,他们深夜游荡在台北的莲花池公园,在肮脏龌龊的小旅店实现肉欲的满足,他们贫穷、生病、衰老,但他们善良,在自己的圈子里生活,就像白先勇所说,这是一群被放逐的孩子,在台北市最深最深的夜里游荡着。

李青,母亲曾是一名暧昧的女招待,身份卑微,后和一名野戏班的小号手私奔,留下李青和弟弟给性情暴躁、一生郁郁寡欢而不得志的父亲,一位曾经的团长,被共产党军队俘虏的国民党团长,他们一家住在台湾的贫民窟里。李青因为同性恋行为被学校开除被父亲赶出家门,弟弟弟娃也在李青被父亲撵出家门前几个月因病死亡。在李青在外游荡的日子里,他生命的情感一直深深得被父母、弟弟所牵引,小说中很多出描写到他对弟弟的怀念。还有小玉,这个母亲是妓女,父亲是日本人的乖巧孩子心中一直揣着寻找父亲的樱花梦,这些都是隐藏着这群孩子心中最深的隐痛,他们其实都是一群在寻找爱的孩子,他们用一生的时间来寻找童年里缺失的爱,他们是一群gay,一群被警察镇压,被正常的生活秩序所不能相容的生命个体。

他们生活在最深最深的夜里,他们被社会、家庭所放逐,但他们的父亲,一直对他们寄予厚望的父亲又会是怎样的痛苦、无助和无奈?七十年代,一个有着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父亲该怎样面对这样一个家庭的妖怪?这一群孩子能看见父亲心中那一道道深深的血痕吗?我们的父亲,我们的社会能接受这些追求生命本能孩子们的呼喊和行为吗?

深深的沟壑横旦在父子之间,这不仅仅是父子之间的冲突,这是我们中国社会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世界范围内很有争议的问题。我们绝大多数的人能接受着一小部分人性对象的变异吗?我们能否承认这是生活的真实,能够容许他们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不侵害其他人而有尊严的活在这个世界?我们是否能够真正的体恤他们那一颗彷徨、不安的心灵?

小说中,这一群被放逐的少年在夜里,在贫困、疾病的日子里,仍然很快乐的活着,他们在杨教头的带领下会客人(易于买下他们夜晚的富男)、吃大餐,在自己的生活还朝不保夕的日子里照看被社会遗弃的孤儿、残障儿童。在他们的领地安乐乡里,他们快活、幸福的工作和生活着,领受着生命中短暂的自由和接纳。悲情被白先勇先生表现成一种迷离的如痴如醉,他们的生活也被抹上了一曾金色的光辉。然而,快活和幸福如此短暂,他们很快又不能有这个安乐乡,又得开始游荡的、居无定所的生活。

他们真是父母眼中的孽子,家庭的羞辱,社会的妖怪吗?他们真的违反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吗?人性又是什么?我们中华文化怎样接纳着一群在最深最深的夜里游荡的孩子们?

孽子读后感


孽子读后感(一)

《孽子》是台湾作家白先勇所着,它是白先勇创作生涯中唯一一部长篇,也是最独特的一部作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群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的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以及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故事以这群下层同性恋者的生活为主,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一段段同性恋曲,反映同性恋者族群被家庭、学校、社会放逐的边缘处境,呈现同性恋者身体与心灵双重流亡的困境。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折射。

因为与实验室管理员发生暧昧行为,阿青被学校开除了。一直盼着他能考进军校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家门。这少年打着赤脚,拼命地奔跑,跑出家门、跑出巷口,终于跑进了莲花池边那个隐秘的王国。在这个黑暗的王国里,有一群跟阿青一样的青春鸟,他们共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午夜,这群鸟儿如同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四处狩猎。他们一个踏着另一个的影子,狂热地追逐着,追逐那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寐

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依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更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社会,所以他们只能躲藏着,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书中这样描述他们的王国: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小说浓墨色彩地描绘了王夔龙和阿凤的故事,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他们的爱可谓是轰轰烈烈,凄美而又浪漫。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龙凤深情已流传为永不退色的神话传说,无不令每一个倾听者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书中这样描述:我对他说:我一身的毒,一身的肮脏,你要来作什么他说:你一身的肮脏我帮你舔乾净,一身的毒我用眼睛替你洗掉。龙子的爱太强烈,以至于阿凤想要逃,爱的深处没有理智可言,也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

龙凤之情真的那么令人羡慕吗?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爱是变态的,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太过疯狂,爱并不是占有,而是尊重和自由。得不到就要将之毁灭,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同性恋者在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是否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他们,而不是投之以歧视的目光?他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不应该由于性取向的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么一个与自己爱好相同,理解自己,惺惺相惜的人,是那么的神奇难得。有人说他们的爱是病态的,但是又有谁敢说他们的爱不会比我们的更真挚呢?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其实在国外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同性恋者可以结婚的法律文献,只是我们还太过于封建。

小说之所以取名为《孽子》,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不赞成他们的这种取向,在他们眼里,公园里的那群青春鸟就是孽子,他们的行为就是大逆不道。但是结局还是很完美的,阿青他们并不像郭老所说的: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青春鸟的翅膀还真的硬了,要离开了!

孽子读后感(二)

《孽子》是白先勇带着理解、默契以及温柔的眼光,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描写了一群男妓(下层同性恋者)的风雨故事,同时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基本的性欲、社会的排斥、无望的贫穷、无未来的爱情、社会的排斥,这是一个循环,这个循环未尝不是一种美,你可以说是悲剧美,但它肯定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人们都习惯了以大概率道德标准来评判这个世界,所以人们经常恐惧、排斥少数人,甚至仇恨。这种仇恨并不是无故的,只不过理由并非真实,而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这些少数人有很多种,比如:卷发、左撇子、我们等等。

白先勇笔下的这群少数人带给了我无限的感动。可能因为他们的王国那样的卑贱、隐晦、肮脏,这份感动倒变得模糊,但它终究令人产生一种奇特的快感:不安、乐趣、恐惧。它像一束强烈的光,照亮我们心底深渊,唤醒我们自我中那最原始的深邃之处,也因此使得阅读不再是一种消遣。

这群少数人的故事紧张、强烈、没有乐观的结局,他们代表了人性被破坏、被蹂躏的一面,(.org)但又不知谁是侩子手、谁是拯救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孽子》的魅力不但在情节,更多来自作者的文笔,丰富的令人不安。他不是单纯的描绘场景,而是诗情画意的把真实的氛围记录下来。如果把小说都比做电影,那《孽子》给人3D的效果。

《孽子》是白先勇给人们描绘的一个边缘世界,这个边缘世界可能还在被大多数人接纳的边缘之内。如小说中所说:我们这个王国,历史暧昧,不知道是谁创立的,也不知道始于何时,然而在我们这个及隐秘,及不合法的撮尔小国中,这些年,却也发生过不少可歌可泣、不足为外人道的沧桑痛史。

孽子读后感(三)

孽子是一部电视剧,确切的说是一部同志电视剧。

在看罢白先勇先生的这部长篇巨着后感觉十分的复杂,内心掀起了瀚然大波却不知道因这部作品受到了些什么样的感染,既然在感情方面对作品的感觉是模糊的话,那我就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孽子了,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孽子确实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希望志同道合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小说也好,电视也好,一定会让你更看清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其实我第一次看孽子时还在大学,在长沙,记得是在一家网吧,熬了一个通宵却只看到第六集,后来因为要找工作,所以就没时间继续再看了,但对后面的故事很期待。前几天,一朋友买了这部电视的VCD,说我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带着原先的期待看完了这部电视,但结果却不像我想像的那般精彩。怎么说呢?首先我感觉整部作品仅围绕着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展开,未免会使故事情节单调乏味。让人感觉同志之间的感情就只是两代人对感情的态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未免有点牵强和单一,致使剧情反反复复,乏善可陈,到最后让人产生腻烦感,毫无悬念感。这是这部戏最有欠缺的地方。其次,我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李青的刻画不够深刻,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单一的原因,我总觉得作者花在李青身上的笔墨不少但这个形象过于单薄,不够丰满,在剧中,我们大多数时候只看到内敛,稳重的李青,而很少看到他对感情追求的执着与渴望,他成熟但不够勇敢。另外,我觉得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不够,李青带回家的那个又聋又哑的小孩最后的结局没有交代清楚,而李青最后喊着军训口号要跑去哪也不知道。当然大家可以推测是去军校,但还有这个可能吗?他是有前科的人。我觉得整部作品最出色的地方应该是配乐,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悲情的,它把人物内心的忧伤,哀怨,撼恨推向及至,使观众也跟着音乐陷入剧情中。这也是文章能引起如此共鸣的原因之一。

但总体来说,孽子也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至少他在这个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开了个先河,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志,关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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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读后感便可以把这些道理更好的记录下来。那么应该从哪个角度写才能把震撼写出来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读后感一辈子,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一辈子【篇1】

看了挺久,今天总算一口气看完了

记得第一次看老舍先生的书是《骆驼祥子》,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是挺能看懂,说不上很喜欢,只是觉得祥子作为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一生真的是极惨,除了同情与感叹也没了其他,如今还是觉得挺好看的。而第二次看先生的书是《四世同堂》,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真是极好,最喜欢的还是钱默吟先生,那种宁死不屈骨子里作为中国人的傲气真的是十分令我动容,从一个每天也就种花养鸟的诗人到之后成为一个隐姓埋名风餐露宿不断坚持着抗日事业令人可敬的老人,多少次都是直接看哭且真正体会到了咬牙切齿的感觉,对日本人恨得牙痒痒……之后一直对老舍先生的书十分感兴趣,书架里一下子添了十多本书。。不过咳。。一直没时间看来着,今天才看完这本《我这一辈子》

着实是没让我失望,老舍先生笔下的每一个主人公都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且每篇文章都有极强的画面感,外貌,动作,语言,栩栩如生,加上生动诙谐很突然的比喻让人读起来实在是忍俊不禁,欢笑之余也是值得深思,不经意的小事背后讽刺揭示着各种当时社会的问题,而不得不感叹的还是老舍先生对各个不同的人心理的细致剖析,老人,妇人,青年,孩子,淋漓尽致……不知道老舍先生是怎么这么了解各个人的【托腮】,很想知道,真的是看的时候很强的人物代入感,总是在一个个细微引起共鸣

最后一篇是《我这一辈子》,这一篇将近占了整本书的五分之一,一直看完,觉得当今社会许多人都和文中的“我”挺像的,大有一种活到老,累到老的感觉,最初为自己而活,不断努力工作,结婚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儿女的生活而活,儿女生了孩子之后又为自己的孙子孙女操劳……如此循环往复,想想我的父母大抵也是这样吧,如今。。为了我的高中大学,将近五十岁也是在拼死拼活地工作,很心疼他们,所以我一定要努力,不能让他们失望,在我有了能力工作之后一定不要再让他们为了我而努力工作……愿你们几年后能岁月无忧,我会努力,努力去改变

其实仔细想想莫名就会想到《骆驼祥子》,祥子一生的命运和“我”的这一辈子挺相似的,只是相比起来祥子更惨,他们都是从一开始的年轻气盛对生活充满希望到最后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在生活的逼迫中不断对命运妥协,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从乐观向上到麻木……

emmmmm其实写书评这种好像真的不适合我,太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十分精彩,果断好评啊

读后感一辈子【篇2】

這種文藝小清新的書,還是適合用來打發時間,或者靜心,對個人生活並沒有太大幫助,文字淡如水,都是回憶,除了姐姐和妹妹的故事讓人覺得很有愛,大多時候,都是一些無所事事的白話。

寧遠總是說,享受現在的生活和自己,不喜歡過去的那個硬邦邦的自己,可是正因為有了過去的你,才有現在的你,你熱愛生活,對世界充滿好奇心,不忘初心,活得乾淨,美好,這都很好,在平凡瑣碎的日子裡,有一個精神自留地,這都是非常好的,可是沒有曾經的痛苦和不停的探索,又哪裡來的今天的你,人生從來都沒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數,

所以你說,在遍地都是六便士的世界上,別忘了抬頭看看月亮,我始終認為,在可以保證一定的物質基礎上,再來談精神會更好,那樣更實在,我一直都有月亮,我也可以在平凡的日子裡,去發現微小的幸福,和自然之美,

過的平凡日子,我也覺得很美,我做這不開心的工作,我並不抱怨,我就要賺很多很多的六便士,我想帶父母去她們想去的地方玩,想給弟弟最好的,也給自己最好的,不想因為物質,去向任何自己不喜歡的人和事妥協,

也許看起來很功利,金錢不能代替感情,可是金錢可以證明感情,就像一個不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你敢說他絕對愛你麽,

六便士還是要賺的,賺多了以後再去追月亮,在沒有資格談月亮的時候,就好好待著,踏踏實實的做好每一天應該做的,不辜負每一天的好時光,讀書,寫字,做飯,發呆,做點什麼都好,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無疑就是做這自己喜歡的事情,順便還賺了錢,我一直都在向這個方向努力,心中有美好的人,身邊的一切都美好,就算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溫柔以待,你也總是能找到力量,從新出發,還是好好成長自己最重要,每一天進步一點點,日積月累就是一大步,自信,底氣,堅定,這都是需要閱歷來積累的,

所以,年輕人,多去體驗和發現,把心打開,不要侷限,你能發現自己的多種可能,永遠,都像第一天來到這個世界一樣。

一邊成長,一邊告別,但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读后感一辈子【篇3】

读老舍先生的《我这一辈子》有感而发:《我这一辈子》是著名作家老舍著作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是老舍先生创作于1937年抗战前夕的一部著名的中篇小说。描写了一个旧时代普通巡警的坎坷一生。《我这一辈子》是老舍第一个创作黄金时期的压轴作品,格外具有挺拔于时代的进步气息。

《我这一辈子》描写了一个旧时代普通巡警的坎坷一生,他很普通也很要强,可生活却和他不断开玩笑:心爱的妻子,被最知心的朋友拐走;学了裱纸手艺,可时代变迁,却没了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做了巡警,可是困苦的生活还在继续。以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反映了一部时代的大悲剧。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我这一辈子》的创作,正值老舍文学道路上“第一高峰”,他的艺术风格也就显得十分突出。他特别善于用平凡场景中的小镜头来反映社会生活里的大冲撞,他的笔触不是直接介入而是自然延伸到民族的命运中,让读者从他诙谐与幽默的文笔中品味生活的沉重。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爱心]

读后感一辈子【篇4】

内容简介:台湾首席情感畅销书作家女王被称为台湾的“凯莉”,以笔调犀利地阐述新时代女性的观点而闻名。看过女王文章的女人,都会捶胸顿足地大叫:她怎么能如此的一针见血!女王在台湾女性读者中的影响力极大,不仅普通读者对她崇拜不已,频频向她请教情感问题,连给王力宏、许茹芸、范晓萱等人作词的音乐才子、情感专栏作家许常德出书时也以有女王作序为荣。“结婚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人要?”“我宁可浪费我的青春,也不愿你耽误我的人生”“找到饭票不一定可以养你一辈子,许多饭票还会不小心跳票”……刚迈入30岁的女王在新作《一辈子做女王》中一针见血地剖析了年过25岁的女性所面临的年龄危机、情感迷茫、财务不佳等问题,文字依旧辛辣无比,但观点中已融入因年龄而带来的柔软智慧,令人感动落泪。《一辈子做女王》(台版原名为《女王力》)在台湾地区上市后,连续30周稳居诚品网上书店心理励志类排行榜榜首。这部作品引起如此热烈的反响,在于它为女性解决了一个基本心态问题:眼看“30岁”即将来临,或者刚吹灭“30岁”的蜡烛,在情感竞争日益激烈、找个好男人结婚看似渺茫、亲朋好友日日催逼的处境下,女人应该如俗语“30豆腐渣”一样直线下降活下去,还是越活越美丽、越活越自信?大多数年过25岁的女性以为进入30岁就会迈入一个黑暗世界,女王却说,30岁以后的人生会往更好的方向迈进:“我们不应该赶着搭列车,追随别人定的时刻表,而应自己开车,认真欣赏人生的风景。” 尊重自己,永远都爱自己当下的模样,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和外在,你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活,而是为自己而活,为己悦而容。青春的肉体随时都会变老,随时都可以被取代,重要的是,你要让自己成为不能被取代的、独一无二的、越老越有价值的女人。

一辈子做女王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辈子做女王?也许很难。但无论男女,一定想要了解怎样做个好女人。 追求完美的女人都爱赵雅芝那样的优雅、羡慕杨澜的才华、嫉妒潘迎紫容颜不老,崇拜奥黛丽赫本的气质。可是看了半天那都是别人,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能够有些什么呢?可能在某个酒酣半醉的夜晚,你的红唇白齿间也会吐出这样的疑问:除了爱情、除了事业......

一辈子做女王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是的,她就是女王!她来自台湾,两性情感畅销书作者,《康熙来了》的座上客,32岁的单身摩羯胜女。多年前在网络上写作,为了抒发爆辣的情感观点,给自己起了女王这样很火很强大的网名。她用女王做标题,前后几本书都深受台湾女孩的喜欢,如今,《一辈子做女王》登陆内地,重庆《新女报》独家专访到了这位女人气场相当足的作者......

读后感一辈子【篇5】

老舍先生的书,因为本人阅历浅薄的原因,未得其精髓,故儿在此给了4颗星。

05.17 12:09

终于深切体会到了鲁迅先生所说的“封建思想吃人”的感受。

——抱孙

心中一直有个侠客梦,若在古代,想做个仗剑走天涯的侠客,而如今,也喜欢跆拳道之类的武术活动。

沙子龙这套枪法不传到底是还是祸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有些遗憾,在中国,有很多这样的武艺在渐渐失传或者已经失传,这是我们祖国的损失!不过,他或许有他自己的顾及,威力大的武器或能力留在正直之人手中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可若是落在有非分之想之人手中,带给人民的,或许是无边的苦难和痛苦。

——断魂枪

初读《月牙时》,满心凄凄然,那么小的小女孩就要过早的去体味生活的艰辛,被“穷和钱”压的无法生长,最终还是走上了那条不愿踏上却又不得不走的道路。再读时,好像更深一层的明白生活的无奈和无情,没有人喜欢过没有希望的未来,可是还是被现实,被那个时代,一步步逼上“悲哀的深渊”。

——月牙儿

一个人若是满眼满心被这世上得恶环绕,也是件痛苦的事了。这世界,不乏病态的事,病态的人,也许我们要做的,是团结大家的力量,用法律的武器去终结它,而不是单打独斗,一个人悲天缅怀。有时候,人生难得糊涂,活的太过清明,反而容易疲惫。

——歪毛儿

有什么用呢?死亡以后的仪式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于逝者,又有何益处。父母常说,还不如把办丧事的钱拿出来孝敬当日活着的父母亲人,对于这个说辞,我非常赞同。不得不说,形式丧事,是中国的一大陋习,希望人民能尽快破除这一牢笼。

读后感一辈子【篇6】

我这一辈子,看题目以为是作者在介绍他的生平,记忆中没读过老舍的书,所以想趁着这本书了解下他的经历。殊不知这是一本以\我\为中心的将那个时期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地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了某个人的一辈子,除了小木人的结局可能是好的以为,其他的都是被现实压迫得无能为力的心酸经历。

明明相爱的人为了生活没能在一起的苦命鸳鸯,因为无知和迷信导致孙儿和媳妇惨死却把责任推给医生的王老太太,为了弟弟付出一切的黑李,为了赚钱胡乱一人的大众医院的创办者,柳家大院里所谓的三纲五常所造成的悲剧等。因错误的爱国的方式而黑化的小铃儿,这和后面小木人凭着坚毅的爱国决心跑去参军最终如愿以偿形成鲜明对比。

貌似那个时候只有你想不到的惨,就算努力生活也被现实打击到绝望,曾经天真地相信与抗争,最终都放弃挣扎而选择认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字号的衰落了吧!曾经生意兴隆却因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而被淘汰。有时候会想人是否要扔掉好多东西才能一直前行。一直不舍得舍弃一些旧的东西,总活在回忆里,企图活成好久以前的样子,不是喜欢一成不变,只是舍不得以前的那种生活,也许那只是习惯!就像在这个科技信息发达的时代,你跟不上变化便会使代沟越来越大,为了能和别人有话题聊,渐渐地你也开始接受那些变化,开始变成所谓的幽默风趣,开始慢慢接受一个又一个流行的梗!

这样好吗?我不知道,但有舍必有得,这全在于你是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们族的习俗,慢慢地开始汉化,现在很多年轻人连传统节日都不清楚它的来源,只知道这是我们的节日。更有甚者连家乡话都不怎么会讲了……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吗?还是自己取舍不当?

还有就是巡警苦逼的一生了!他的一辈子真的把那个时代很多人的生活诠释出来了!为巡警三十余载到头来只有被踢走的下场,因为经济实力不足无法给儿女好的教育最终他们的生活与巡警形影相随,本以为可以好好养老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次担起样孙子的责任,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羡慕死去的人?

这本书里的\我\大多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应,没有相同的经历无法感同身受,我看着云淡风轻,别人却刻苦铭心,只能粗略谈谈自己看后的想法。

读后感一辈子【篇7】

这是一本随笔的合集,读的时候比较担心书中会有过多的商业元素,因为作者目前做了一家服装品牌,这样会让作为一名读者的我感到反感。不过还好,即便是有些许商业,背后有作者强大的阅历和女性自觉的。

从全书结构来看,作者将散文随笔分成了四个部分,形成了对生命感悟的系统体系,起承转合、形散神聚。全书整体上给人以温暖和通透之感,但由于不同的篇幅中传达了很多不同的思绪,对此的感受也比较纷繁,以下分别阐述。

文艺

和书名一样,可能吸引了一些人,也吓走了一些人。全书以文艺开篇,而文艺不过是最表层的东西,至少我们首先需要谈谈文艺到底是什么,而后才是去感受和挖掘文艺背后作为支撑的理念和态度。作者说:“我所理解的文艺,是脚踏实地地走在路上的时候不忘记抬头仰望天空,是能发现微小细节里那些美的瞬间,是不予庸常生活妥协的离地一厘米的飞翔。文艺青年,是时长保有一刻敏感而好奇的心,对看起来无用的东西保持热爱,在物质世界里努力去寻找晋升意义的人。这样的人,哪怕卑微如尘埃也怀抱理想孤独闪光”此般描述,我只得全文摘录了,因为她对文艺的理解让我看到了这个词绝非肤浅绝非空虚,而太多的人借着文艺的名,做着逃离世俗的梦。

蓝色

越来越觉得,随着成长,在我们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也在不了解自己,哪怕是一些细微的事情,也是对自己的认识迈进了一大步,比如对于喜欢的颜色,我现在知道了,是蓝色。书的封面、作者的湛蓝色染布坊,都深深吸引了我这个蓝色控。

蓝,是天空,又是海洋;是理想,又是故乡。当蓼蓝这种植物被熬制成靛蓝膏,用来染布制衣,把大自然的颜色穿在身上,有一种本源和回归之感。

自然

自然是本真,是美的起点和归宿。作者很多对于自然、美的感悟来自农村,来自踏踏实实脚踩大地的生活。虽然我出生和成长都在城市,但是和农村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份对乡间田野的挚爱,我懂。外公外婆这一辈是在农村生活的,童年的回忆中,寒暑假都是在农村老家度过的,和小伙伴们跑到田地里偷摘果子、掰玉米棒、摘荷叶当阳伞、骑车到下一个村探险、烤红薯、各种不请自来的串门、躺在房顶上看星星-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银河,两旁有牛郎织女星,第一次看见天空中北斗七星的样子。

如今已经多年不回去了,童年的记忆化作心底一个宝盒,也许这也是我对于古镇的执念的源头。作为旅游景点的古镇,相比农村,在淳朴中多了一份粉饰、一层诗意,对于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人有了一个休养生息的过渡性的出口。

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黑瓦白墙的徽式建筑、曲径通幽的水榭楼台……众古镇中,独爱乌镇。爱它干净整洁的青石板路、爱它通畅柳飘的水运河道、爱它一望无际的田野尽头瑶瑶矗立的塔楼、爱它蒸笼水汽袅袅的桂花糕、爱它夜幕低垂优雅梦幻的茶馆静吧、爱它酝酿黄豆发酵成熟为酱的排排陶土罐、爱它随风飘扬素净质朴的粗麻染布。也许你会说,这并不是农村本来的模样,也难免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是我心中对于乡野美好意象的提炼,并糅合了诗意、人文,以淡然、优雅的姿态呈现,难道还不够令人倾心?

永恒

“没有永远,只有很多个永恒的瞬间。”所以,比如作者践行的是,即便租房,也要花心思整理一番,买束鲜花装点,因为房子是租来的,生活却是自己的,我们谁又能永远拥有房子呢?就算灵魂也只能在身体里暂住几十年。在这个背景下,作者自认是一名悲观主义者,“只有对世界宏观上有悲观态度的人,才会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花花草草,热爱那些小细节,当你知道世间无常,这一切都不是永远的时候,你就会更珍惜它。当你知道你爱的人有一天可能会变成路人甲的时候,你也才会更加珍惜他。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只有很多个永恒的瞬间。包括对花草小事物的热爱,你知道有一天它会消失,这是必然的过程。”而这一切的基点都是爱,因为有爱,才会珍惜当下的每一个瞬间;因为有爱,才会在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宿命前乐观地生活。

读后感一辈子【篇8】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读《孽子》有感


众所周知,根据中国传统规范,男女结合,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事。中国的古训有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孽子》里父亲对儿子的态度,本该是中国主流文化对同性恋的态度。即使是在今天这个开放的,具有先进思想的,崇尚自由的社会里。同性恋乃是个被大多数人厌恶、排斥、歧视甚至认为是病态的存在。就更不论在中国六七十年代那样传统的封建的社会里了。

偏偏,白先勇,一个着名作家,他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孽子》讲的就是一群生活在中国六七十年代的同性恋者们,即使在今天,出柜仍是个令所有同性恋者看重的话题。而小说里的这人公们,带着反抗精神,勇敢地想家人吐出了心声。结果可想而知,家人是不会理解的,不会支持的。这种行动,在带着恪守封建道德理论规范的父亲们看来,是违反了自然,大逆不道,荒谬无稽和不可理喻的,这是违反了道德和违反了整个至高无上的规则。于是他们被驱逐被唾弃、被整个世界厌恶、歧视,及抛弃!这些本就命运悲苦的苦命鸟们,测底地在黑暗的世界里泯没。他们性格上歇斯底里、抑郁焦虑,以至于多重人格或不稳定情绪,紧张、兴奋、不计一切的疯狂,自虐甚至自杀 。同性恋的狂热追逐,渴望爱却对爱的天长地久不信任,不敢信任,只能像乌龟般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已经遍体鳞伤,不敢再尝试。他们在那个黑暗的国度,在那个外人看来邪恶污秽的公园里,生活得犹如用不见天日的老鼠,暴虐、残忍。可是对他们而言,公园反而是他们的乐园,是他们暂时的巢穴,这无疑是一种讽刺!那是对社会的讽刺,对人性黑暗的讽刺!

书里有一段话,很好地写出了他们孤苦的悲境你们是一群失去了巢穴的青春鸟,如同一群越洋过海的海燕,只有拼命往前飞,最后飞到哪里,自己也不知道读起来是不是感觉有唯美有点情调。可你若读过那本书你才明白,这句话承载着多么大的悲伤。他们本就命运悲惨,而家人的仇视如同压死骆驼到最后一根稻草。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掉一滴眼泪。因为整本书从头到尾,压抑得不得了,绝望、疯狂、痛苦、后悔、爱而不能,各种负面情绪将心脏压得闷痛,压得窒息,通到哭都哭不出来。我作为一个读故事的人,都如此悲凉,他们是经历故事的人那又该多痛。我真的怀疑,人类真的可以承受如此巨大的悲伤吗?

阿青、龙子、阿凤、小玉,从他们一个个故事来看,人性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东西?那么复杂,那么反复无常,那么令人费解。这本书的主线,便是父与子的关系,大义凛然的父亲与离经叛道的儿子的关系。相互追逐又相互寻找,父与子的羁绊又怎么可能段得了。还好我们从文章的结尾里,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父子关系的那种美好期待的,以及一点小小的微弱的希望光芒。

读完这本书,我本就崇尚自由,【自由当挡各种自由,例如在规则下的自我放纵,和言论恋爱自由】就更坚定了。我最大的期望和感想,就是人,生而平等,同性恋者不应该因为性取向的不同就受到世俗的歧视和压迫,世界上没有一种爱情是不该受到祝福的。爱上和和自己同性别的人,这并不是种病,更不是一种错,这只是种爱罢了。同性之间也会存在真爱,同性恋又怎么了,人生短短几十年,活得自由、快乐、有意义、幸福,这就好了啊!你爱的是男是女,这又有什么重要的,这并不影响你的能力,重要的是,你觉得幸福就好。我期望着,中国有一天,能以正常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恋,他们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什么特殊。中国有一天,不在把同性恋视为厌恶的存在,而愿意去相信,他们之间也是有爱情存在的!

我在这里呼吁:若你身边有同性恋者存在,若你不喜欢,也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就像对待普通人一样就行,这是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致谢!!!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模板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模板”,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

小王子11-15章读后感说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一朵花,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那狐狸说――建立关系,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小王子倒下了。一点声响也没有。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有点感触,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轻轻地倒下,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已经来不及,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2

《小王子》是流亡美国的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在1943年写下的作品。在文中,圣埃克苏佩里大量借用了自己作为飞行员的人生体验,包括迫降沙漠以及他在撒哈拉沙漠一个绿洲长达数年的生活经历。跟作者一样,故事的讲述者也是一位飞行员。在身陷茫茫沙漠、一筹莫展之时,他遇见了来自某个小行星的小王子。小王子被一朵美丽却脾气很坏的玫瑰花儿弄得心灰意冷,于是离家开始了旅行。长途跋涉之后,他来到了地球,遇上了一只狐狸。狐狸教给小王子一个道理:只有用心,你才能看见那些用眼睛无法看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小王子这才认识到了那朵玫瑰花的真正价值。通过对小王子旅途中所见到的形形色色人物的刻画,作者写出了生命真正的可贵之处。

读过《小王子》后,我被作者对于生命的理解深深吸引了。于是,我亦开始试着去思考“生命”这个最难以捉摸的话题。

生命,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生命,顾名思义,就是活着的机会;有人说,生命,就是一个人从生到死的过程;还有人说,生命,是一条道路,当你走到路的尽头时,你的生命也就完结了。但,我并不这么想。我认为,生命,是一辆没有终点的列车,而你的一生则是一场旅行。在旅途中,你会遇到许多人。他们中的一部分对你的旅途可能会影响重大,而另一部分对你来说,却只是陌生的过客。

你身边的旅伴随时可能会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或是坐到另一节车厢,而你却无法挽留他们,只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无奈地叹气。对你来说,这可能残酷了些,但,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因为这就是生命的规则。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与他人的关联——这,就是《小王子》想告诉我们的,也是生命的真谛。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3

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是上学的必备品;是精神食粮。老师在图书馆里给我们找了本书看,叫小王子,我看得津津有味,书中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小王子在我心中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表现在小王子让飞行员给他画小绵羊时,飞行员只给他画了一个箱子并丢下一句话;这是装羊的箱子,你要的那只羊在里面。

小王子却闪露出欣喜的光芒,读到这里,某些大人也许会大笑,但这正是大人所没有的天真,他们总是站在他们的角度来想,却不知道小孩子的世界有着多么丰富的想象力。书籍是打开心灵的钥匙;是抹掉伤痕的灵药;是森林中的指南针,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不做森林中的迷失者。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4

《小王子》,一个充满着寓意的成人童话,在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的在变成大人的思维方式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和眷恋。

“大人热爱数字。如果你跟他们说你认识了新朋友,他们从来不会问你重要的事情。他们从来不会说:‘他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他最喜欢什么游戏?他收集蝴蝶吗?’他们只会问:‘他多少岁?有多少个兄弟?他有多重?他父亲赚多少钱?’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觉得他们了解了他。如果你对大人说:‘我看到一座漂亮红砖房,窗台上摆着几盆天竺葵,屋顶有许多鸽子……’那他们想象不出这房子是什么样的。你必须说:‘我看到一座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惊叫:‘哇,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这其实是我们人类的一种病态。我们已经将自身的快乐、价值全都寄托在金钱及金钱等价物上,仿佛任何事物都必须折现之后才能做同等的比较。从而,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因为用金钱的衡量而变得淡而无味,变得悲凉悲催。可不是吗,成为比尔盖茨似乎是人们最大的梦想,拥有N多的房子才是跻身富翁行列的最好象征。现今,不少人的人生价值观几乎到了必须通过物质和金钱才能来体现的境地。

其实,我们不需要讲什么太多的大道理,只要看看现实社会你就会明白,那些坐拥百套房的房姐、房哥们,他们真的狠快乐吗?那些千万、亿万富翁的快乐和幸福感真的是平民窟生活的难民的千万、亿万倍吗?我想答案无疑是不言自明的。

事实上,快乐、幸福与金钱、权力几乎无关。我们的前辈、那些早就立业的成年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后往往学会了客套话、学会了圆滑。我们已经习惯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来证明我们的成功与价值,譬如学历多高、年薪多少、家产几乎……反而我们这些“大人”变得很像“孩子”。没有这些“成功标签”仿佛人生变得很失败,很没面子。他们不会去关注朋友、家人、同事以及自我的心灵层面的需求。孩子考大学选专业也不是由着性子来的,要选热门的,易就业的,而兴趣永远只能是口头上说说的兴趣。

《小王子》书中的小王子,其实就是一位让你与自己心灵对话的小男孩,他能让你在浮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真切地看见自己的需求,用纯真的心灵去对待复杂的问题。也许我们再也回不到童年,但我们多学学小王子,至少我们还能保持一颗童心。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5

在我读过的所有的书中,《小王子》大概是最与众不同的。在这里你会遇到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他会给你讲一段简短却又意味深长的故事……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它,爱着它。可是玫瑰又是那么的骄傲,使小王子对他产生了一种怀疑。

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拜访别人的星球,他遇见了许多大人,他们都很虚伪,无聊。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看到了上千朵的玫瑰花,他原本以为是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变得那么普通!

可是一只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却说,人的感情是建立在驯化的基础上的。小王子做的一切,使玫瑰对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玫瑰也就不同于其它的玫瑰了。在小王子的眼中,它依然是独一无二的。狐狸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在狐狸的眼中,世界是被人们忘光了了的,他们不会去关心一棵玫瑰,不会为它去做事。只有孩子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他们为了一个玩具付出了时间,玩具就变得很重要。本质的东西,有几个大人能真正看见?

最后,小王子为回到他爱的玫瑰身边,献出了生命,他在那一片星空下倒了下去……

仰望星空,想一想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有一朵玫瑰……

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故事也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不能平静,这种爱与责任,是要用心去体会去理解的。

没错,那是一个世上最美也最忧伤的故事,一个生命和生活的童话,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6

《小王子》这本书太好了!这是一本可以在孩提时代,听妈妈朗读的书……更是一本让不同年龄阶段的人,重新感受一次纯真的'美,再为纯真的美而感动的一本书。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不同年龄的人,从中获得自己的感悟。

小王子漂亮、可爱。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体态轻盈,一手挂剑,一手插在腰间,身上披着插着星星的披风,特别英俊潇洒。他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那里有活火山、死火山、猴面包树,还有一朵玫瑰。小王子很喜欢这朵花,但又不懂怎么去爱它。因此,有一天他离开了星球,去拜访附近的几颗小行星,分别见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商人、点灯人……然后到了地球上,遇到了一条蛇,一座高山、玫瑰园、狐狸……这样的经历使他明白了一些事情,但仍旧不懂所相遇的很多大人。这时,他看到了因飞机事故而迫降在沙漠中的飞行员。他们成了好朋友,一起画画,一起找水井。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还是深深爱着他的那朵玫瑰花,于是他决定回去。临别时把自己的笑声作为礼物,送给爱他的飞行员……

读了这本书,我会永久记住小王子水晶般美好的心灵和他遇到的事情以及所想的问题。透过小王子的困惑,真正认识到每个人和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一颗小小的星球,都会顺着自己的轨迹运动。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体,难免有孤独感,而“驯养”会使一切变得不同……小王子的爱是高尚的,纯洁的。我喜欢小王子,更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7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小王子》。相信很多人提起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时,都会选择一本童话;因为我们内心深处总是有着一份对美好童年的渴望

生命这个东西,是其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显得美丽,的确如此。

每次读《小王子》的时候,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好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很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

小王子喜欢仰望星空。在面对浩淼的蓝天时,他变成了一个敏感、忧郁的人。曾听过一句话:仰望天空的人都是寂寞的。我想说,一个人一生无法踏遍所有的山川,可是,抬起头,你就拥有全部天空。在小王子的话里,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感情;博爱。就是小王子的小小星球上有一朵他牵挂的小花。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8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应该用心去寻找,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小王子的爱情。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读《小王子》有感本是出于好奇的心情。找到了小王子看,想看看这个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童话有着什么不同的魅力……不想用过于理性的言语来评论小王子。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就像偶然喝下的山泉。只有一股简单纯净的心情,认真的打扫火山,拔除有害的猴面包树,喜欢心情不好的时候看日落;提着凳子在小小的星球上追逐日落,小王子是忧伤的。他曾经一天中看过四十三次日落……虽然他可以随时看到想看的日落的余晖,所幸小王子爱上了一朵玫瑰花。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一处玫瑰园”这里有五千朵跟他的那朵一模一样的花,他感到自己非常不幸。他的那朵花曾对他说她是整个宇宙中独一无二的一种 花。仅在这一座花园里就有五千朵完全一样的这种花朵,小王子以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会突然感觉自己一点意义都没有!不是了不起的王子,只有一朵毫不起眼的花和几座火山……而且其中一座还可能是永 远熄灭了的。小王子哭了。小王子也曾迷惘狐狸告诉小王子,独一无二的花在小王子的心里……是那朵已经把他驯服的了的他的花……,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 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小王子的爱情像他的人一样的清澈。纯真的让人嫉妒……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就是他的全部小王子恳求作者为他的花画一只绵羊。又为了不让羊吃掉他的花,恳求作者画一只羊嘴套小王子把羊和花的战争看做很严肃的正经事小王子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寻找蛇的帮助。摆脱笨重的身体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9

寒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小王子》一书。这本书我特别喜欢,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王子,他住的那颗星球很小,比他自己大不了多少,他为了找到一个朋友,离开了他的星球和他心爱的花朵。他先后来到六个星球并逐一离开。最后,这位小王子来到了地球,结识了一只狐狸,一条小黄蛇和作者自己。最终,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他让小黄蛇咬了自己一口,并含着笑回到了他心爱的花朵身旁。

我读了这本书很有感触。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了,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她。就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却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真理:年轻时如果不好好去爱,等到老去的时候就一定会因为曾经的轻狂而感到后悔。假如小王子知道如何去爱,也许他就不需要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那个愚蠢的商人知道如何去爱,那他也许不会光坐在他的星球上没完没了地数着他的钱和星星了。假如世上的情人也都懂得如何去爱,那么那些情歌里哀婉的旋律也许就会少了许多悲伤。

小王子来到地球也许就是带着一种传递爱与责任的使命。所以,当我们怀念小王子时仰望一下星空,就会看见小王子在对我们笑呢!

我十分感谢老师给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世理。

最后,我想对全世界的大人们说:爸爸妈妈们,请你们不要忘记,你们也曾经和我们一样,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岁月虽会老去,但请你们依然保留孩子的纯真与快乐!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0

通过同学的推荐我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小王子》讲的是一个温暖而又悲伤的故事。

在浩渺的宇宙中有一个B612小行星,小王子和他深爱的玫瑰共同生活在那个遥远的星球;但是再好的朋友也会有小摩擦,有一天小王子受不了玫瑰的虚荣离开了B612小行星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遇到了一只孤单的狐狸,那只狐狸要求小王子驯服了他,他以为这样小王子就会永远跟他在一起,可是当有一天小王子走进一个玫瑰园,狐狸发现原来在小王子的心中一直有一支玫瑰,对于小王子来说狐狸一直不是他的“独一无二”。狐狸有些失落但是还是决定放手,于是他告诉小王子:“你的玫瑰和她们都不一样,因为你对她付出了时间;”然后狐狸又告诉小王子:“你要对你驯服的一切负责。”小王子意识到自己是深爱玫瑰的,所以他急切的想要回到玫瑰的身边,却最终没能实现这个愿望,为了回去他惨死在了沙漠之中。

这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小王子最终死在了沙漠并没有和玫瑰过上幸福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一个忧伤的童话却让我深深的爱上了小王子;他天真纯洁,为了回到所爱的人身边付出了生命在所不惜。

而我,我的“玫瑰”就是我的妈妈,我和我的“玫瑰”互相深爱着对方,离不开彼此,但有时候又恶语相向,那被刺得千疮百孔的心好痛好痛;妈妈说终有一天我会长大离她而去,看着妈妈泪眼迷离,我发誓自己一定不要学小王子。虽然有争吵,有误会,但是我坚信我和妈妈对对方的爱超越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所以我要和我的“玫瑰”永远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1

《小王子》这是一本用孩子的眼光写的书,但它适合孩子和大人共同阅读。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纯洁,永远长不大的小王子。

小王子住在b612号小行星,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卷发,身穿浅绿色的衣服,脖子上围着金黄色的围巾。小王子拥有一支玫瑰花,和三座火山。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闹矛盾了。于是小王子离开了b612号小行星,去访问别的星球上的人。他先后遇见了,权欲熏心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颓废贪杯的喝酒人,财迷心窍的生意人,冥顽不灵的掌灯人和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还去了地球,他来到了一个花园,里面有5000朵和她那一朵一模一样的花,这样小王子很伤心,经过狐狸的点拨之后,他终于恍然大悟。他说,我的玫瑰比你们全部加起来都要重要,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吹嘘,也倾听过她的沉默,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人生只有一次,我们可以平平淡淡的过,也可以绚丽多彩的过,有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潜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想要过的精彩,必须要去探索、去发现、去努力、去争取!

我很喜欢小王子说的一句话: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就像那朵花,当你抬头望着夜空时,你会感到很甜蜜。仿佛所有的星星都开满了鲜花,这样人想常常看看天空,常常寻找那颗闪闪发光的,会开花的,属于大家的星星。

读完这本书,你的心好像已经被温暖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小王子》这本书里还用含了很多哲学道理。比如狐狸说的: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弃了才知道美好。我们不能留住时间却可以尽力珍惜。

《小王子》这本书犹如一面清澈透明的镜子,折射出大人内心的世界。大人和孩子往往不一样。大人常常把问题想得很复杂,他们常常把自己的思维方式灌进孩子的脑子里,他们不懂得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很天真、很可爱,有时会闹一些笑话,所以他们的想象力很丰富,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这本书是用孩子的眼光来看世界,我建议每一个大人也来捧书阅读吧。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2

什么玩意

1、驯养爱情——读《小王子》有感——这是一个早已被人遗忘的词语,像我所要讲述的故事那样并没有什么规定的意义。爱上小王子的狐狸这样解释这个词,从此狐狸不再是普通的狐狸,王子也不再是普通的王子。幸福的感觉就是王子说他四点钟会来看狐狸,于是狐狸从三点就开始感到愉快,时间的流逝会令它感到越来越兴奋,直到他看见王子的金发从麦田的另一边渐渐地离它越来越近。可是狐狸忽略了另一种情况,王子可能会去见他中意的一位公主,而并非一只长着要用在婚礼上献给新娘裘皮的的动物。王子或许成功地驯养了狐狸却没有与它建立它所期盼的关系,或者说没有驯养爱情。不过我们像所有的成年人一样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女人们教育她们的女儿说世界上并没有王子只有王XX和装成王子王XX。只是和她们一样的小巫婆和自以为是公主的巫婆。当我们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会问不同的人同样的问题,然后根据他们做出的回答或反应的差异判断这个人是不是我们的同类,思考应对这些自己以外的人的态度。后来这一光荣的历程变成了一种职业——心理医生。这使长大变得很不真实,最终被周围的人送去见这些自认为可以帮助我们长大的家伙。当然了长大并不完全是好事或不好的事,它像所有的事情一样具有两面性。当我们抛开了自认为惨淡的童年回忆时或许有许多孩子正经历着这些,在孩子们眼里我们和其他大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总是在抱怨对生活的不满,却忘记了生活和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我们为他操心、劳累也因而得到一个难忘的过程。狐狸不会向王子抱怨他驯养它的目的,因为它得到了一份去爱别人的感受。或许这份感受并不完全是美好的,爱情原本就是很难被驯服的,虽然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要将它玩弄在手心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你把它捧上手心或许可以温暖你冰冷开裂的双手,即使这样仍有很人多妄想能够将它制服,将它训练成如普通宠物般听话乖巧的玩物,好让他们得到温暖的同时又不受伤害。但是人们始终忘却了一点这种情愫原本就不是普通之物,宠物或许可以通过世世代代的驯养让其变得温顺乖巧,而爱情素来就是一匹奔驰在心田中的野马,那它必定会拼命挣扎,使你遍体鳞伤.其实在爱情面前我们同样都是长不大的孩子,我们不应该奢望能从爱情中得到什么,更不应向它索要什么,如果你真的想驯养点什么来打发空闲的时光,2、小王子读后感故事应该从小王子离开狐狸讲起,因为悲哀才容易让人思考。狐狸说道。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我就越感到幸福,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一种习惯,狐狸是爱小王子的”也许正因为爱他,结局才令人落泪,你认为坚强的人并不是因为真的坚强,总是习惯从你面前转过身去。你认为可以的事情并不是真的可以,总是用伤害自己来尊奉你的希望,这句话本身就是那样可笑。玫瑰是为他所驯服。身边的屏障是他亲手放置。生命的养料是他亲手灌溉。他倾听了她的骄纵、自傲,为自己花时间的东西负责――我无话可说,可是他显然忘记了。田那金黄色会使我很难过。真的坚强到只要曾经拥有吗!没有一个人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只是狐狸太了解小王子,知道怎样的表情可以让他安心地离开,女人真的不该太聪明、太心软,女人就应该任性一点、自私一点、柔弱一点,才能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永远留在身边……究竟狐狸的爱情是失败还是解脱,潇洒的成全无疑是世间所有纠结的爱情最漂亮的答案?只是美人鱼的舞蹈是尖刀般的刺痛,再凄美依旧是悲剧,小王子并不成熟。所以狐狸没有埋怨他的力气,爱情本就没有对错,也许小王子心里真的会为狐狸说动容?是没有时间去拾起那份淡淡的感激的,爱情本不需回报。狐狸心底的悲伤。小王子永远不会明白。世间没有一个人可以体会另一个人的伤口。即使离别时狐狸把自己的伤口鲜血淋漓地袒露在爱人面前。木呐的王子只会更加犹豫不决,一个人承受已经够了,我最后也不知道王子究竟懂不懂爱。不懂拒绝,所以接受了狐狸驯服的祈求,天真地想长大,于是又毅然奔向娇弱的玫瑰,在小王子眼里。在花儿叵测未知的命运中小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无比重要,有时候需要这个字眼是很可怕的。而狐狸够坚强,懂得如何逃避猎人的追捕,懂得爱与生活的真谛。

读后感孽子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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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总是感觉想记录什么,那就写一篇读后感吧,想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孽子,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读后感孽子【篇1】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

并没有将这本书当作一本同性小说来看,初次听闻,只是因为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小诸葛白崇禧之子。然而当全书阅毕,才惊叹于作者对这一群体的感悟之深。

可究竟什么是爱情?千百年来谁也不能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是否只能存在于异性之间?那么同性之间的感情又该如何界定?因为它生来就带着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的原罪,所以就要被烙上不洁肮脏的污名吗?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冥冥之中这两个人会相爱,除却荷尔蒙的干扰,有没有灵魂上的交融?是什么力量能让一个男人杀死另一个他深爱的男人?就因为他想要他的心,而他却生来没有心。

心是真情的归宿是信仰的彼岸,一旦相爱就要把它交给对方。如若无心,这份滚烫的情将何以安放?

自小被弃,流离于孤儿院,没有亲情没有关爱没有寄托,阿凤又怎么可能会有心?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那只能发生在浪漫的幻想中,当权贵家的痴情公子龙子与自幼颠沛孤独乖僻的阿凤刹那相逢,是情的开始,也是孽的开始。身份的悬殊,地位的差距,还有性别这鸿永远跨不过的天堑,注定了他们要尝尽人间至苦。

然而他们还是渡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在乡下的小屋避世同居,执手相看。这场注定了的幻境,如露亦如电,直到阿凤以50块钱的身价将自己的一夜卖给了别人,悲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一个是单纯得只想要真心的贵公子,一个是贫贱得付不出真心的穷小子,能维系他们的,只有这份似真似幻的情。而情是什么?情是孽,情是苦……

当龙子疯狂地嘶吼着:我要你跟我走,跟我回去,阿凤凄然地回他:你要什么?你想要我的心么?可我没有心,没有那东西……!龙子的刀刺进了他的胸膛,血是热的,心……是烫的。

得到了答案的龙子从此后成了孽子,被父亲驱逐到了美国并要他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回来。这个失了心的龙子像幽灵般在纽约的黑暗角落游荡了十年,尝遍了人间所有的辛酸和痛苦。

因为爱上了同性,阿龙成了孽子,因为爱上了同性,李青成了孽子,还有傅卫,还有吴敏,小玉,老鼠……

这群青春鸟尚且有个鸟巢,而那些将他们逐出家门口口声声骂着畜生却在心里滴血的老父亲呢?阿龙的父亲生受了十年的折磨,亲儿在世却永不相见……李青的父亲坐在昏暗的破屋里,是不是也会想起自己私奔的妻子夭折的小儿……?而傅卫的父亲,在儿子自杀后的余生里一直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将一切的情感压抑在心底直到死去……

既然爱得这么艰难,那为何还要爱呢?或许这就是人,万般复杂又纠结不堪的生命。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唉,一笔风流债,千般苦滋味。

读后感孽子【篇2】

我不得不说,当初的确是怀着好奇和对高评价的质疑去翻开这本小说的。看完后,却觉得这九个多小时的时间是值得的。

现在社会,同性的爱情虽然没有被完全接受但也不像上世界那样谈之色变。甚至我们很多人的亲人、朋友就处在这种身不由己的生活之中。

很长的小说呀,其中,太多个情节让我为之动容。甚至为这些不幸的青春鸟的遭遇而感到难过,同情。情节无比丰富,不是三言两句所能写出所有的体会的。

我想,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干净的,纯洁的,同性的爱情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来得更炙热,更浓烈,更疯狂,更歇斯底里,更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要为爱情付出生命的代价。

小说真正刺痛我的是他们这群青春鸟,在这样艰难的人生境遇里仍保留的一点善良和对生活的期待,比如小玉对于生父的执着,他不停的出卖自己的肉体只为了有朝一日找到自己的生父。我并不认为他真的可以找到那样一个抛妻弃女的人,也许那个人早已死去,又或者他的名字如同他对小玉母亲的爱一样,都是谎话。可是,小玉扔坚定执着的寻找着,这大概是他活在这世上最坚定的理由了。

又比如吴敏,即使在张先生那里仅仅得到一丝丝可怜的温暖也愿不离不弃的照顾他报答他。我记得小刚导演的芳华中有句台词:不被善良对待的人总容易感受善良。这种不离不弃即使是现在的合法夫妻又有多少能做到呢。

男主李青,一个有家不能回的浪子,经历了亲人的离世后,剩下的只有这几个好友和无尽的孤独。我想,如果小说真的有续集,他终有一天会回到思念的父亲身边,被接受,被理解,结束流浪。

孽子,这个名字看起来是对几个主人公的称谓,实际大概是作者的自嘲和内心的对于家庭和父亲的自责吧。他们都被家庭或者父亲所嫌弃、甚至是抛弃,可是,这岂是他们自己可以选择的。只是因为不被世俗认可的性取向,却要失去家庭失去亲人,的确是最大的惩罚了。

越写越觉得沉重,这些人的故事突然好像发生在我的身边,我想默默的祝福着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愿他们都被善良以待吧。

读后感孽子【篇3】

读完孽子,有所思。深感造化的弄人,深觉人世的艰难。没有谁有错,也莫要问缘由,出生即意味着受苦,不在暗夜中忍受,就在暗夜中消亡。一生一世,如此而已,那些目光灼灼似火的少年们,当然也包括自以为身在其外的我们。人类的永恒困境,谁也不能豁免。

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这不是单纯的关于男同的作品,在这个隐秘的王国外,还有无数这样的王国,或在明处,或在暗处,或合伦法,又或者不合。还有无数这样的孽子,或逢着一场孽缘,为此背负一生的伤口,或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急切地、仓皇地逃窜,在漫长无涯的岁月里流亡和追寻,终于还是没有找到归宿。

哪怕永远不停地在奔逃,也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役,这失败是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从一出生就不可逆转了。那些青春鸟儿们,生就面临不同寻常的,荆棘丛生的道路。不停地躲藏,逃离,终又兜兜转转,飞回公园的莲花池畔。他们从小就缺乏爱,所以他们的爱炽热灼人得紧,一旦动了情就意味着危险,像浴火的凤凰,像漫天的星火,哪怕明知道永远得不到重生回转。当时过境迁,又是年夜的满天星火,青春不再的他们会失魂落魄,恍如隔世: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依旧继续生活,依旧做一个樱花梦,为着它不停地曳着疲惫的步子前行,就像在命运的轨道上,明知道得不到走出困境的答案,我们仍然会一刻不息地追问。生而为人。

小说线索环环紧扣,描写生动,文字深入人心。非常佩服这样的文字,也好久没这样佩服过谁的文字了。《孽子》真的不简单,很值得一读。

读后感孽子【篇4】

在第二部之前我几乎是一边哭一边看,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画面总是反复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觉得好像是,我是阿青。

我有一个朋友,她也叫李青,我们是小学的同学,我对她最深的映像,是一句话和和一些画面。那是我们语文老师对我说,她是一个很偏执的人,你要关心她多一些;那些画面,是我们两熬夜玩游戏,是我们一起吃辣椒炒饭,是我们复习生物男性生殖器时我们两半夜读书和讨论,还有是端午的时候跟着去她家半夜我把老鼠从我脸上抓下来,我发现她静静的打鼾,,我不叫她阿青,我叫她小青子。

她和阿青,给了我同样的感觉,不是关于和她们在一起的快乐,而是跟她们在一起的心酸。当我看到阿青破财不堪的油布屋子,我总是会想起那时候我和她一起去她祖母家的那个小茅屋,那是很旧的电视的,味道是让人迷恋但是令人反感的,馊的味道,油开了散发的香气和老人身上给我的重重的令人闷心的味道,那时候我不知道李敏镐,我不知道成均馆绯闻,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好像地下水道的小老鼠,那种营养不良然后浑身无光,那才是卑微的样子。

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常常使我陷入悲伤,我看到一个字,看到别人的一个眼神,看到一片叶子,我自然而然的想起很多以前的事。那些事好像约好了一样,在任何时候都能钻进我的眼睛,然后我满眼通红的走在路上,世界真小啊,人也真小啊。

我很开心看到阿青他们这群鸟儿,最终都飞回各自的巢穴,可是我同样很失落,因为我将看不到他们。我想阿青可能会有一个喜欢的男人,他们一起生活,又或者给他一个喜欢的女人,他们生生不息的活下去,这样的话,世上就没有那个公园了,有的只是空落落的,归于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凡人。我不知道什么是积极的东西,大概就是那种劝人看得开,讲笑话然后比如什么甜甜的爱情那种,我觉得那不是,以前很老的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说的好像是一种积极的,谁知道这种看似阳光满面的字,作者是在多少悲伤绝望中才明白。我大概看不来那些东西,我一向爱的是悲剧,我曾看过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那才是甜甜的爱情啊,为什么现在人们都那么流于表面?我看不来大喜大悲的东西,我更爱的是那些小小的人,他们身上的苦难是我一生再没有可以经历的了,我很遗憾,我活不了那么多人的样子,所以有时候觉得他们孤单,我很自责。这群孩子不是孽子,他们是天使,天使不是来自天堂,是来自地狱获得救赎才可以的。我想小玉一定能找到他的父亲,弟娃也一样会活着回来陪着阿青,父亲总会找到阿青,母亲大概得到佛祖的救赎了,被原谅了,这一生就不是在逃难和躲藏,每一个人,都会幸福吧

《孽子》读后感_700字


《孽子》读后感700字

这个主题,在那个时候,还是相当沉重的。小小王国里的这群人,偶尔想要拥抱外面的世界,可是往往先被外面的世界拒绝。开始我还在想,为什么公园里的这群人要这样生活呢?可是,如果不这样,一群十几岁不被世人理解和接受无处可去的人,又该如何生活呢?有时候,只是生活使然。我认为书里最讽刺的就是,“安乐乡”变为“香妃”,变得只是性别,世人就接受了。

我想,作者是偏爱阿凤的,他只出现在别人的回忆里,但是生和死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公园里有一群有情义的人。

阿青作为书里第一主人公,他的身份也正好对应了题目“孽子”。阿青两次离家,一次是被赶出家门,一次是主动逃走。如果说被父亲赶出家门,心里还存在着回家的希冀,那么当他回到家又拼命逃走的时候,就是再也回不去了,他害怕面对父亲。傅老爷子给他传达了作为父亲的想法后,也许,总有一天,他会回去和他的父亲达成和解。

小玉是最执着也是最清醒的那个,拿的起放的下,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给别人添麻烦。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止他去东京,不能阻止他寻找父亲,为自己更为母亲。如果上天可怜他,他和父亲一定会重逢的。

老鼠是一个有偷窃怪癖的人,有一个会打他的哥哥,“第三只手”还把自己送进了管理所…谁又能知道,那会不会是一个开始重新的机会呢?

吴敏这个人,爱到卑微甚至卑贱,他真是爱惨了那位,为他自杀,被赶走还是会回到身边,是一个极致深情的人。

傅老爷子用一生在忏悔赎罪。失去了儿子的傅老爷子和失去父亲的龙子好像就是来给阿青做教材的,用亲身经历来引导阿青,引导他该如何处理他和他父亲之间的关系。

在结局里,这些青春鸟,终于都活在了阳光下,不用再躲藏。

《孽子》读后感_1200字


《孽子》读后感1200字

台湾地区最晚将在2019年5月24日同性婚姻合法化。中国台湾也有望成为亚洲地区首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地区。

这是我第一本看的描写同性恋真实生活的一本书,里面的场景有落魄,有悲伤,也有希望,有善良。他们和我们都是一样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最喜欢小玉的可爱善良,有美好的向往,对找到父亲的渴望,做着不管有多大困难也坚决不会放弃的樱花梦,吴敏的一腔感情全给了张先生,因为张先生让他感到了温暖,给了他一个家,即使后来被赶出来,也一直执着着,老鼠是最可怜的,天天被乌鸦家暴,又被桃子打骂,可是他舍不得,舍不得那个还能接纳他的家出来。而主角李青,他有一个不幸福的家庭,无意间被学校撞破与同性苟合,被学校开除也父亲赶出家门,他像是一只无处可归的鸟儿,在黑夜的公园里漂泊着。。野凤凰阿凤和孽龙龙子之间的故事穿插其中,十年的日子物是人非,阿凤真的太让人心疼了,是傻子和残疾人的儿子,从出生就被抛弃,总是放声嚎啕大哭,看他哭的几处描写我心都要碎了,仿佛一出生就充满了委屈。他这一生,浮沉漂泊好不容易遇见一个爱他的龙子,可是一个是在下层社会摸打滚爬的野凤凰,一个是将军的后代天之骄子龙子,他们在一起注定不会有好结局,但也没想到结局会这么惨,龙子亲手结束了所爱之人的性命,那一堆血,那种绝望,让龙子过了十年国外浑浑噩噩的生活,回国后也到处在寻找阿凤的影子,阿凤可能也是一种解脱吧,死在了最爱的人手里,希望下一世一定要让他们好好在一起啊。

这本书并不是简单的描写同性恋之间的书,更是对亲子关系的一种剖析,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是人与社会的冲突,期待沟通与谅解和社会握手言和的殷切之情。

他们也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人,我很感谢这本书的每个人都能得到善终,傅老爷子的死去是文中的一个转折点,六个人为了他善了钟,最终也得到了自己的果。安乐乡不复存在,小玉终于跳船成功去了日本当上了厨子,也走上了更近的寻找父亲的旅途,吴敏依然还在张先生的身边,又有父亲的牵绊使他痛苦,但他又乐在其中,因为他对张先生的是一份感情,老鼠最后被抓进了感化教育,对钢笔的执着仿佛也是他那一生对知识的渴望吧,幸好他有了真正爱的职业,每天都在努力地学习,而阿青,其实我是希望他能回去好好看望父亲,与父亲和解的,后来想想,或许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知一个坎吧,人生在世几十年,他才过了二十年,希望他以后能好好的,就这样活在书里吧。郭公公的“青春鸟集”收留了许多无家可归的鸟儿,杨金海像拉皮条一样的存在为这群鸟儿操碎了心,他们都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我们看人不应该只看一面,因为,谁知道呢?

有太多欢笑,也有太多难过,有少年不知无畏的勇气与性情,也有年少早熟的悲伤与忧郁。我永远记得他们一起过河,一起看电影的美好时光,也会记得他们在每个夜里会委屈会嚎啕大哭的伤心。

最后,引用一句文中卷首题词:“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孽子》读后感_800字


《孽子》读后感800字

  孽子——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讲述被父亲赶出家门的阿青的生存故事,后来发觉台北新公园那些叛逆的孩子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家人决裂,原生家庭的影响使得他们成为一群“没有脚的青春鸟儿”,只能不停地飞。直至后来读到龙子、傅卫的故事,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边缘人,也是父亲面前的孽子——与同性相爱被视为门楣之耻。

虽然白老是同性恋,但这本书并不是在为那个群体正名,也没有大肆宣扬同性之爱,而是关于是青春期个体的迷失和寻找归属感的故事。归属感到底是什么?事业有成的林茂雄等人,回台寻根;衣食无忧的龙子还有来寻欢作乐的那些人,是在找寻不被世俗接受的爱情;还有终其一生要去霓虹国找到生父的小玉,他的归属感全部押在了那个人身上。

而随着顾老爷子的逝去、安乐乡的歇业,这群青春鸟也总算去努力找寻了新的归宿,脱离了从前隐晦肮脏的泥潭(原谅我还是无法正视那个职业,即使我知道他们是百般无奈才走上这条路。)

阿青们继续怀着赤诚的善意在这个并不友善的人间挣扎着。人性的复杂不是一句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就能概括,最打动我的是阿青照顾捡来的小弟、吴敏一次次的回头,对张先生心怀“怜悯”,还有为了弥补丧子之痛而照顾孩子们的顾老……他们都因没了归属感,才会与同病相怜之人相拥取暖。

只是,等到书的结尾我也没有发现阿青再次回到那个破败的家,回到父亲身边,毕竟那晚是除夕了。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模板


阅读可以带给我们更广阔的视野和深远的思考,作者的著作往往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写读后感是我们经常要做的事情,你是否在思考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不禁流泪了。当我读到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时,这份深情让我感动,当读到小王子离开了他心爱的玫瑰花时,我又不禁感到惋惜……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本哲理童话,既神秘又很奇特。小王子在原来的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爱上了玫瑰花,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直到他遇见了小狐狸,他开始思念他的玫瑰花。可是最后小王子死了,但他的灵魂却回到了他的孤独星球。

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斜晖脉脉的忧伤,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

小王子在他的星际之旅中,访问了他所在的星球相邻的六颗小行星。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他们有的财迷心窍,有的爱慕虚荣,有的脱离现实……

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首先让我感动的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小狐狸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小王子,正如小狐狸所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所以,我被小狐狸真挚的爱所感动。

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让我感动。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惜,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可是小狐狸的话使小王子想起了他的玫瑰花。虽然世上有数多玫瑰花,但在小王子的心里,只有自己的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只因为那是他爱过的玫瑰花!

虽然小王子的星球很小,他只拥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但他每天给玫瑰花浇水,每周清理火山,在他眼里这是最正经的事了。尽管玫瑰花有时无理取闹,自高自大,甚至常常骗小王子,但小王子还是包容它。他甚至怕绵羊会吃掉自己的玫瑰花,怕风会影响它的生长,他就是这么关心它!所以,我被小王子的纯真以及他对玫瑰花的爱,让我十分感动。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光是书名就将我深深吸引住了——我才看了一本《小公主》,现在又出现一个《小王子》!哈哈,真有趣!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纯粹是梦幻的、虚假的,里面讲了小王子在家中得罪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小矮人,于是小矮人就将小王子变成了跟小矮人一样小。小王子下决心要找小矮人,但是找了很久很久都没有找到,他遇到了大雁群,就跟白鹅一起跟着大雁群向南方飞去,在过程中,小王子到了许许多多的星球,这些星球都极小极小,甚至有些只能占下1个人和一盏路灯!这些星球都有一个统治者,有浮夸的国王、醉醺醺的酒鬼、只能听进去夸自身的话的巨人还有发疯似的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独自一人坐在高墙上与一条眼镜蛇说话,让眼镜蛇将自身给吃了或者用身体缠绕起来知道死,结果第二天,小王子就……死了!

我读了后觉得虽然这本书不能带给我们许多哲理,但是我还是明白了很多!其实我们生存在这个地球中,是最最幸福的,因为我们这个地球上没有浮夸的国王、没有醉醺醺的酒鬼、没有只能听进去夸自身的花的巨人、更没有发疯似的地理学家,只有我们这些朴朴素素的老百姓!在小王子的那个内心世界中,他是多么的压抑呀,他要面对这么多的困难与艰苦,但他还是撑到了最后,如果换成我们,我们能做到吗?不,我们不会做到,因为,我们没有小王子那种极其的忍耐性!

我相信这本书不会带给我们坏处,而更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3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时,你也会读四遍。

《小王子》是一部世界经典童话,这部作品虽短,但其艺术魅力是一般童话我可比似的,它朴实无华,既没有离奇的情节,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故事在平淡中展开。飞行员因飞机发生故障降落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后来他去了许多不同的星球旅行,最后到了地球,并带着飞行员找到了沙漠清泉,让飞行员明白了许多道理。

小王子是智慧和真理的源泉,他让我们明白了不能事物的外表,还应该用心灵去感受万事万物的美。

当我们在沙漠中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是沙漠清泉时,此时的水和普通的生命必须品有着天囊之别。它经过了星光下的长途跋涉,它伴随着我们的喜悦,它滋养着我们的心灵,就像是一件珍贵的礼物;当我们遇到身体有缺陷的人时,我们不能歧视他,而是应该默默地关心他,呵护她,用心去感受他美的一面;当我们在品尝其貌不扬的花生时,有没有想过花生的可贵之处,它朴实无华,不计较名利······

《小王子》就犹如一颗璀璨无比的星星镶在我记忆的天幕中,我将永远记住这颗不那么大,也不那么亮的星星,因为它上面住着小王子,一直在欢笑着,欢笑着······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4

那天早上停电了,我和妈妈觉得很无聊,因为没有电视看,所以云了图书馆看书,在图书馆里,我发现了有一本叫《小王子》的书,我就拿起来看一下,一看就到了中午,人也多了起来,那时我觉得很吵,所以叫妈妈把书给我买回家看。

《小王子》这一本书里有很多的故事,但是我觉得最好看是的《小王子遇到了霸道的国王》和《小王子怎么救母亲》,先讲《小王子遇到了霸道的国王》吧。小王子要去玩游世界,在第一个旅途中就遇到了国王,小王子问国王:“你的国家可真大。”国王说:“是啊,所以的人都要忠于我,看你也是一个国家的王子,你做一个官吧,反正所有人包括所有国王都要忠于我。”但是这个国王也很善良,只要人们向他请求(无论什么条件)他都会很爽快的答应。《小王子救母亲》。

有一天,小王子的母亲被死神抓走了,小王子问了很多村民的传说找了下云,真找到了幸运神,幸运神打败过死神,小王子对幸福神说:“怎么才能救我的母亲幸运神?”幸运神说:“死神很容易感动,只要死神感动了,死神就会放了你的母亲。”死神感动了,放了小王子的母亲。我收获到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霸道。

这就是我读《小王子》这本书的感受,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付出十倍的精力读对我有益的书。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5

随手写一下吧,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片段:

1.小王子漫游过几个小行星最后来到地球的撒哈拉沙漠上,他面对着渺无人烟的空旷山崖一遍一遍的喊话,回应他的只有空荡荡的回音。后来他在沙漠上遇到一条蛇,他不禁问道:“所有的人都到哪去了,在沙漠上真有点寂寞。”“在人群里也是很孤独的。”蛇回答他。

2.小王子遇到了狐狸的时候,他请求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狐狸说:“我不能陪你玩,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小王子不解:“什么是驯养?”“驯养,就是建立起某种联系。”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最后还是离开了狐狸,离开的时候他问狐狸:“那你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吧。”“至少我还有麦子的颜色。”

大致意思吧。

年少时的快乐很简单,长大后懂得越多烦恼越多,快乐越难。工作中应付挑剔的客户,各怀心思的同事,不看重你的老板。上班对着电脑,下班捧着手机,渐渐的我发现,我很难再交到一个好朋友,学生时代的好友也各奔东西,从事的工作不同也不再有对视的默契和说不尽的话题,我们都为着生活奔波忙碌,为琐事烦恼困顿。在人群中,也是很孤独的,即使我面对着我的朋友说说笑笑,其实内心苦涩茫然,大家都太忙了,没有人愿意听你无谓的理想也抱怨,你也学会自我消化自己品尝,心里仿佛砌起一堵高墙,也常常被泪水浸染。

几年前,我遇到的我的小王子,我重新建立起一个信念梦想,它常常抚慰我焦躁压抑的内心,我又重新感到快乐。即使我从未得到过它,甚至从未接近过它。时间长了,我也偶尔对其他事物怀抱新鲜感,有些厌倦也有些无谓起来,我的信念逐渐模糊,逐渐被生活驱逐着。午夜梦回中我低着头沉默着走在羊肠小道上,我的身旁空无一人,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我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该走向何处,终点何方。我仿佛看到了走马灯,这是人生的回忆录那?这是人生的终点吗?我仿佛瞥见一道微弱的亮光,我不禁停下脚步回头望,身后堆积着很多东西,童年时美丽的发卡,贴在墙上的奖状,分别时写的信,堆积再角落里的影碟CD,玻璃罐里的星星……我想向后奔去,可是仿佛原地踏步,我挣扎着迈步,可是距离从未缩短。我不甘心又无奈的垂头丧气,最后还是继续往前走。我似乎发现脚步轻盈了许多,周围也仿佛没那么阴暗可怕,我开始观察周边的环境,有些嘈杂的车鸣声,有轻微悦耳的音乐流淌着,有街边小摊贩的叫卖声,有小孩子的笑闹和炮仗声……这是梦吗?我挣扎着想分清现实和梦境,猛的惊醒,天蒙蒙亮,闹钟还没响,似乎还可以睡两个小时的回笼觉,我却不再有睡意,我翻开几年前写的日记,稚嫩的笔迹,简单的心。我想起了我的小王子,我又似乎有些快乐起来了。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6

我阅读了一本童话,一本成人童话,一本结局并不美满的童话,它使我感动流泪,它的名字叫做《小王子》

《小王子》是由法国飞行员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著。它讲述了我的飞机因为事故而被迫降落在了撒哈拉沙漠。在那我遇见了小王子一个神秘的家伙,他来自B-612小行星。

我听小王子述说他的经过和他共同讨论。最后小王子已死亡的方式回去了小行星上的玫瑰花的身边。而我也修好了飞机,回到了我所生活的地方。时隔六年,我非常悲伤也有些担忧一些没有大人们能够明白到底有多重要的事情。为了纪念小王子我写了这本书。

《小王子》的开头作者特意标注他的这本书是献给一个大人的,因为这个大人他能够懂孩子的世界,由此表达了现在的大人们都被世故功名所困住,失去了属于他们的童真同心。所以这里是令我感兴趣的开端。

而里面简洁有暗藏忧伤的语言和小王子单纯的世界则将我被深深地吸引。在小王子讲述的经过中,他遇见了狂妄自大的君主,爱慕虚荣的人,无所事事的酒鬼,视财如命的生意人这些都是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成年人,但相同的就是他们都有所谓的正常成年人该有的必须该做的事,而在小王子看来这些大人们都是奇怪的。

小王子去到了地球,那个永远无数君主、地理学家、生意人酒鬼、爱慕虚荣的人的星球。小王子遇到了狐狸,狐狸教他明白了他的疑惑,也让我受益匪浅。

我们追寻作者的愿望,当你在穿越沙漠时发现了一个头发金黄仰头微笑的小男孩时,别忘了告诉作者小王子回来了,真的到那时,也许你和他们都会一笑,不管以什么方式存在。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7

这本书是法国和诗人,飞行员圣—埃克苏佩里(1900—1944)写下的最的作品,1943出版后,七十年来风靡世界,已被翻译成超过二百五十种语言,售出两亿多册,是全球印量仅次圣经的经典文学作品。

那年,为了翻译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有一段日子,我几乎每天跟它厮磨。

一读再读,最喜欢的还是狐狸那一段。

狐狸跟小王子说:

对我来说,我是世上独一无二的。

对你来说,我也是世上独一无二。

小王子想起了玫瑰,这躲花驯服里他。

小王子也驯服了狐狸。

从此,以后,狐狸看到了金色的麦田就会想起小王子的金发。他不吃小麦,却爱上了麦田的风声。

当离别的时刻将临,狐狸却悲伤离合。

小王子说:“都怪你。我从来不想伤害你,你偏偏要我驯服你。”

我们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小狐狸。我们渴望被自己喜欢的人驯服。

他真有那么好吗?

有那么难以割舍吗?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8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这是作者执拗地要将这本书献给好友列翁·维尔特的理由。不过很可惜,只有很少的大人记得这一点。因此,作者将献词改为了“献给还是小男孩时的列翁·维尔特”。

每个小孩子的心田都种了一片叫做梦的东西,在春天的细雨落了下来时,梦的种子就开始悄悄萌芽了。

主人公那方自留地里最早抽出叶儿(是那种嫩绿的,极为可爱的圆润小叶儿)的是一株叫做“画家”的植株。书中画了一条蟒蛇吞食大野兽的图画,并且写道“这些蟒蛇把它们的猎物不加咀嚼地混论吞下,而后就不能再动弹了,它们在长长的六个月的睡眠中消化这些食物。”瞧啊,多么好!小主人公就用彩色铅笔画出了对丛林的幻想——一条巨蟒正在消化着一头大象。只是可惜大人们看不懂。小孩子又把巨蟒肚子里的情况画出来给大人们看。残暴的大人一下子就拔掉了那株有着可爱绿叶的梦的植株。

从此后,主人公在拥挤的城市里孤独地生活着。他做了很多很多有关巨蟒、丛林、星星的梦,可没向任何一个大人提起过。在这方面他很无奈。和桥牌、高尔夫差很多,没有真正谈得来的人。

直到遇见了小王子。

当一个人睡在远离人间烟火的大沙漠时,比大海中伏在小木排上的遇难者还要孤独的多。那么当听到一个细小的奇怪的声音叫醒你时,会有多么欢欣雀跃啊!这小小的声音便是小王子发出来的,他说:“请你给我画一只羊,好吗?”“啊!”“给我画一只绵羊……”

大家都知道的,那株叫做“画家”的植株的命运。主人公便只能将那幅闭着肚皮的蟒蛇画了出来。更叫人吃惊的是,小王子说:“不不,请你给我画一只羊。我不要蟒蛇,它肚子里还有一头象。巨蟒这东西太危险,而大象又占地方。我住的地方很小,我只要一只小羊。给我画一只羊吧。”

主人公不得已用笨拙的画工画了三幅,小王子都不满意。后来主人公又画了一只箱子说:“你要的羊就在里面。”小王子开心极了:“这正是我想要的。”

主人公和小王子是多么快乐啊!终于有人能够看得懂他的画了,而小王子拥有了一只恰好能放下的可爱的小羊。主人公在孤独的大沙漠中认识了小王子。就这样,他们逐渐熟识。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简单!

这两人的友谊是多么纯洁啊!他们有任何的目的吗?他们对朋友有任何其他的想法吗?没有,他们什么都没有,除过彼此坦诚相待的心。孤独的主人公终于有一个真正谈得来的人了。

那些大人们,那些只会谈论高尔夫球、领带、桥牌、政治的大人们;拔掉了梦的植株的大人们;不认识蟒蛇吞食大象图片的大人们,又怎么能够理解并真心赞美这样纯洁的友谊呢?他们应该只会说:“孩子们,把你们那些开着肚皮或闭上肚皮的蟒蛇放到一边去吧。”

哦!我可怜的不再有童心的大人们!

你们是否还记得,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六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9

今年寒假,我在家里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的故事很有趣。它为我们叙述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听小王子讲自己所经历的奇妙之旅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小行星。他是孤单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单和忧伤。幸运的是一朵玫瑰花进入了他的生活,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而又奇妙的旅行。

他先后访问六个星球,他刚来到地球时发现人类没有想象力。后来小王子在地球上遇见了一只狐狸,这可不是一直一般的狐狸哟!狐狸求小王子驯养它,但是小王子只是想去交朋友。所以狐狸把真理:“肉眼看不见事务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本关于生活的寓言。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友情。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人生,最终获得启迪的精神。

正如这本书所说:“纯真的感情,永久的守候,不变的宽容!”

《孽子》读后感1000字


《孽子》读后感1000字

Kathy

白先勇先生写的长篇小说,内容是台湾60年代同性恋群体不被主流社会接受,游走在社会边缘的生活状态。

小说以阿青为视角,描述了众多鲜活多彩的人物。

阿青是个高三学生,在校和同学发生男男关系后,被学校勒令退学。一直对阿青寄予厚望的军人父亲,视同性恋为奇耻大辱,把阿青赶出家门。阿青流落到台北公园,在莲花池畔找到了同路人——一群游走在深夜中孤独的灵魂。小玉俊俏伶俐,吴敏敏感善良,老鼠机灵执著,杨师傅刀子嘴豆腐心。还有阿凤和龙子的一段虐恋,让人揪心又惋惜。

白先生说,这本书是“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看完书,觉得很心疼他们。想起上大学时,经堂在食堂看到一对女同性伴侣一起吃饭,有时还互相喂食。那时年轻不懂事,看到她们这么不顾忌,还在后面偷笑,跟同学私底下讨论。她们离开食堂的时候,我还一直盯着她们看。现在想来,太不应该了。想来在异性恋占主导的世界,她们已是异族。遇到一个和自己性向相同的人本就不易,突破重重阻隔后,还要忍受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她们的世界,好艰难。

里面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一是龙子求阿凤跟他回家,阿凤不肯。阿凤说,我身上长满了毒疮,我没有心。龙子说,你身上的毒疮,我给你舔干净。你没有心,我的给你。龙子很深情,也很专一,为阿凤营造了一个美好的家。我想阿凤为什么宁愿在公园游荡,宁愿跟那些肮脏油腻的嫖客做交易,也不愿跟龙子回家呢?我不明白,直到阿青遇到俞先生那段,我才理解。俞先生尊重阿青,心疼阿青,把阿青当作自己的伴侣一样对待。可是阿青拒绝了。阿青想到的是,俞先生那么好,可是阿青自己,早已沦落了。阿青自卑,觉得不配得到俞先生的爱。在喜欢的人面前,自卑才是阻隔两颗心在一起的原因。

龙凤虐恋最让我揪心。阿凤是野凤凰,龙子是夔龙,两颗心一旦走到一起,犹如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拾。阿凤一直在逃离,龙子始终在疯狂追寻,大街小巷,白天黑夜,不管哪里,也不管是谁,只要说了关于阿凤的消息,龙子就一定抓着他去找阿凤。如此焦灼热烈的爱情,烧的两人都无法喘息。最终,阿凤倒在血泊里,龙子也发了狂。

书友评论,“一生只爱一人,既是祝福,也是诅咒”。龙子爱阿凤爱的那么深,在国外飘荡了十年,只记得倒在血泊中的,阿凤那双歉然的、痛的跳跃的眼睛。从此龙子爱的人,都像阿凤。

所以他们的悲剧,是什么造成的?是社会,是不理解他们的、大多数的异性恋。同性恋之前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精神疾病,世界用残忍的方法“治疗”这种与生俱来的天性。那些同性伴侣们只能在深夜的街头徘徊游荡,他们被社会歧视,被家人误解。直到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删除,同性恋们才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有些国家已经颁布法令,允许同性恋结婚。在我国,除了台湾,其他地区的同性恋们依然得不到法律的承认。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同性恋们的世界这么艰辛,如果我能做什么,去帮助他们过得好一点,我非常愿意去做。现在,我能做到的,就是不用一样的眼光去看他们,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

《孽子》读后感_500字


《孽子》读后感500字

首先这不是在鼓励,只是在描述一个圈子里发生的事,我觉得这样一句话很重要。

从莲花池畔到安乐乡到最后流落四处的青春鸟,一群没有社会地位的人,最后还是得隐秘在黑夜的王国里,没有过度悲惨就是最好的结局。

第一部分大量描述淫癖交易,会让很多人觉得刷新三观之类,其实三观被刷新的多还是观的东西太少,这种在现实里被回避的话题在这里并不算肮脏什么,只是人们对这种事敬而远之绝口不提,但是都乐此不疲,只不过这里的角色是男性。

第二部分开始更多的还是这群人的感官直接性,可以很轻易的为了生存和陌生人在肮脏厕所黑暗的小旅馆发生关系,但是丝毫不影响这群人的追求,就像龙子和阿凤的这种能成为公园里的神话,还不是这群向往的人堆起来的。

阿青是这里的第一人称,很多感受都是从这里体会的,看到的,这绝对是个很很多你我一样平凡的人,也绝对是最能产生共鸣性的人,因为没有太多故事性,所以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玉这样生动的人物,最后成功到达东京完成梦想一半,还是很值得我兴奋一阵的。

抛去同性异性的话题,从人的主体,一切有什么不可,故事精彩就行。

《孽子》读后感_3500字


《孽子》读后感3500字

范以西:荒野里的孤儿--白先勇《孽子》读后记

写给那一群,

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

独自彷徨街头,

无所依归的孩子。

---《孽子》

《台北人》里的一个短篇《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可以视为《孽子》的一个缩略版,就像张爱玲的《惘然记》之于《半生缘》。那个短篇里有的人名如原始人阿雄仔、小玉后来直接移到了这部长篇小说里,而身影“十分嶙峋、十分傲岸”矗立在台北新公园石栏杆边上的“教主”形象,可算作《孽子》里杨教头、郭老和盛公的综合体。其中的郭老就像一位见证历史前后的时空老人,用他的镜头把那些黑夜里无所依归的孩子“在危险之中却又被神化的青春少年”形象载入了他的“青春鸟集”,从某种意义而言,白先勇的《孽子》就是一部用文字记录的“青春鸟集”。他用文字让他们的青春“不朽“。

法国书评家雨果.马尔桑赞誉这是一部“将悲情研成金粉的歌剧”,《孽子》法文版问世以后引起巨大轰动,后来被译成多种文字享誉世界文坛。这样一部优秀的华语文学作品,大陆文学界从未将之放到台面上来讨论,除了白先勇的台湾叙述立场,当然更因为这是一部描写同性恋与另类性交易的小说。在一个谈“色”色变的“道德”社会里,它显然够不上所谓“道德”的标准:明目张胆的同性恋主题;主要人物不是妓女就是妓男;书中人物不时带出的“低俗语言”,这些都成为《孽子》在社会主义语境下的原罪。就连巴金这种大陆文坛“神”一样的人物都对这部作品“很不以为然”。巴金代表了一种社会价值主流,但丝毫不能使这部小说的优秀与伟大有所减损,相反,愈加托出了作者的精神高度和艺术高度。

作者以第一人称展开一个“孽子”的叙述,全篇共分为“放逐、在我们的王国里、安乐乡、那些青春鸟的行迹”四个部分,从“一个异常晴朗的下午”他的父亲把他逐出家门开篇,讲述了主人公阿青和那个“只有黑夜,没有白天“的隐秘王国里的人物悲苦。里面的每个人都带着一段秘辛登场,尤其那些孽子,他们被家庭遗弃,敏感又脆弱,只有在台北新公园那些树丛里、暗影里彼此靠近、寻找停靠、慰藉和生活的出路。在这里,茫然又脆弱的青春和孤独苍老的肉体、身体与金钱、精神与快感在某种意义上共同构成一个脆弱的生态,这里“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时刻受到警察那马蹄一样的脚步声的袭扰。那急促迫近的脚步声,是整个封闭的社会价值观念对同性恋这一特殊人群生存空间压迫的象征。但就像马尔桑同时认为:白先勇是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带着理解、默契和温柔的眼光来看待男妓问题,他掌握的是基本性欲和以无希望的贫穷及无未来的爱情为其基础的两种骄傲违抗的悲剧美,同样,他仍然以一种超然的、带着理解、默契和温柔的眼光来看待价值冲突中的双方。

这些流落黑夜里的孽子们最直面的价值冲突对象就是他们的亲人,如阿青的父亲、龙子的父亲、阿玉的养父,阿青在学校一时冲动与同学发生“猥亵”关系被勒令退学后,便被一直寄望他能考入军校重振家族荣誉、以洗刷自己当年“被俘”的屈辱的父亲逐出了家门,但同时,他的父亲也承受着妻离子散后生活与孤独的重负。这其中也包括因为儿子在军中发生猥亵事件后拒绝沟通而导致儿子自杀的傅老爷子;因儿子为情爱纠葛杀死同性男伴而将之放逐美国一夜白头、与“孽子“至死不愿相见的王尚德。孽子的亲人们被封闭的社会价值观念所绑架,让冲突双方都成为受害者。在白先勇的叙述里,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所错”这些源自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人物悲剧命运始作俑者的“纲常”也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包括故事里靠贩卖过去填补晚景空虚的赵无常;抛弃丈夫儿子追求爱情最后凄凉离世的黄丽霞;巴巴守望着留下野种一去不归的男人回来带他们母子出国的丽月姐和小玉母亲;对男伴自杀无动于衷、阴刻狠毒的张先生,作者无不以深深的悲悯胸怀在书写。这是一部浸透了沉沉悲苦的小说,让人读一段要停一停,生怕经不起这重量。

白先勇是华语现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人物,他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与陈若曦、欧阳子、叶维廉、李欧梵等人联合创办了《现代文学》杂志,正式掀起了华语文学的现代主义风潮,对后来的三毛等人及现代华语文学发展起到了及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孽子》的写作技巧上,作者也充分运用意识流、隐喻、心理分析等多种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尤其是主人公阿青在淡水河边情不自禁拥抱赵英那一段,与《游园惊梦》里钱夫人“惊梦”那一段如出一辙,作者通过主人公一瞬间的意识交错,将昨天与今天、现实与虚幻通过高超的文字表现力碰撞在一起,让读者产生强烈的代入感。

他的《台北人》是一幅大到军政要员小到街井小民的“外省人”群像,写尽了一代人的颠沛流离与时空今昔之下的苍凉,《孽子》里苍然淡去的一个个身影仍是对这一背景的延续。但相比于《台北人》延续了从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唐诗宋词、《红楼梦》和《牡丹亭》以来、一贯围绕时间流变里人的“生老病死”、事物的“成住坏空”这一永恒的命运主题,《孽子》更像是受到了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和李奇的《暗夜城市》两部美国经典作品的启发,都是对社会边沿人群生存状态的怜悯与同情。当然,我们也丝毫不用避讳白先勇本人就是同性恋者这一身份,他的另一篇散文《树犹如此》正是写他相恋相携三十八载却因病离世的王国祥。白先勇本人在接受公开采访时也对自己的性倾向问题十分坦然。

他以一个“圈内人”的“敏感知觉“在书中这样写道: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练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孽子》里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正是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的昨天,而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也正是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们的明天。这本书弥漫着时间循环里难逃的悲凉宿命,也强烈表现出作者对青春美好的恋慕与惋惜。

故事最后对所有人物去向一一作了交代,有人说这是一个喜剧的收尾,似乎每个人的命运轨迹都呈现出向好的趋势,但这并不能扭转“孽子们“的悲剧收场,其实白先勇在结尾之前便作了结尾。如俞先生与李青同床那一幕,主人公认为这是他人生中遇到的”最正派、最亲和、最谈得来的一个“,而当俞先生对他有了进一步表示的时候他却强烈拒绝,因为他觉得“自己身上长满了疥疮”,因为“在那些又深又黑的夜里,在后车站那里下流客栈的阁楼上,在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闷臭的厕所中,那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了污秽。对于命运的捉弄与无奈,主人公“压抑在心中的悲愤、损伤、凌辱和委屈,像大河决堤,一下子宣泄出来“,当场禁不住失声痛哭。

他们是一群多么渴望得到爱却无力去爱的孩子。

我们都终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这样渺小,像装在造物主布袋里的一窝小鹿,有天放了我们在荒野里各自奔突,于这苍茫间,都是被遗弃的孤儿;我们惊惶、疑惧、带着不安活在这世上;我们颠沛、流离,一生都在与孤独对抗,最后还是逃不掉一个孤独的收场。

本文参考:尹玲《白先勇小说在欧洲》、余秋雨《世纪性的文化乡愁—台北人出版二十年再探讨》、欧阳子《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及白先勇的相关采访与谈话等。

《孽子》作者简介:

白先勇(1937年7月11日-),回族,台湾当代著名作家,生于广西桂林。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

白先勇7岁时,经医诊断患有肺结核,不能就学。1956年在建国中学毕业,1965年,取得爱荷华大学硕士学位后,白先勇到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文学,并从此在那里定居。他在1994年退休。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台北人》、《纽约客》,散文集《蓦然回首》,长篇小说《孽子》等。其中《台北人》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七位,是仍在世作家作品的最高排名)。

白先勇2008年获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荣誉院长职务,2009年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

《茶馆》读后感模板7篇


年少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作者所写的作品打动了我。在阅读时,我们的思维会和作者的想法碰撞产生出新的火花,需要及时写读后感。考虑到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整理了“《茶馆》读后感模板”,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1

这是一部话剧作品,代表了老舍话剧创作最高成就。老舍曾说:“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容纳各式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笔下的茶馆更是如此。

小小的茶馆中,我们看到了茶馆掌柜王利发青、壮、老、三个年龄阶段的生活;看到了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状态;看到了社会的更替也看到了人民与旧时代的对立。不管是面对清朝的灭亡前那些封建制度的压迫,还是民国初年社会的动荡不安,还有解放初期的内战,精明世故的王利发为了生存,不断对茶馆进行改量,但面对社会如此局面,如此精明,他还是被逼无奈,最终选择了自杀。我们常发现,无论是《骆驼祥子》,还是这本《茶馆》,老舍笔下的人物最后结局总是悲惨的。而那却暗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剧。

书中的常四爷也令人敬佩。他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他就像黑暗世界里的微小光芒,孤独却有毅力的闪烁。也许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微小光芒,才能把黑暗的世界照亮。也许我们需要这样更多正义的人,才能把黑暗腐败的社会带向光明。

这部作品对底层社会人民的生活的描写让我十分感触。社会高层的争斗,变革,影响最大的还是底层人民。馆中的纸条“莫谈国事”,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和一心要实业救国的松二爷,最后却都被事实击败。鲜明刻画了百姓们为国分忧却无能为力的悲烈事实。

历史代表着过往,现在的我们无法亲身体验到那段已经过往的历史,正是有了这样一部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保留历史,重现历史,让我们担当起时代的使命,为了悲惨的历史不再重现而努力。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2

这本书以对话的形式来写,很新颖也很有吸引力。故事发生在北京城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这本书的语言并不是那么的华丽,但是很通俗易懂,基本上都是小人物该说的话,很贴切。

书里描写的人物各个方面的都有,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身份卑微、可怜的康六,还有那些市井的小人物,唐铁嘴、王麻子,还有那些当时势力的走狗,宋恩子、吴祥子,也有一些爱国人士,秦仲义、常四爷,还有那些老实的小人物松二爷等等。从这些各色人物的身上我们可以感到“乱世里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3

我觉得书是回忆的另一种表达方,它或许有些虚构,却是基于生活的。所表达的必然也是人们的内心世界,所以才会随着历史颠簸影响着一代一代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

看如今的世界,城市里车水马龙,灯火阑珊。纵横交错的交通设施,构成了城市的血脉和骨架,生活也更丰富多彩。农村里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舒适的日子在那片土地上就可以自给自足……可现在城市里的人用冷漠伪装自己,农村里的人拼命想要逃离。对于这样的生活我也并不觉得感激,反倒是认为日子平淡,比上白开水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总想着思甜,却忘了忆苦,谁曾想过那从前的时光呢?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老北京一家大茶馆的兴衰变迁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从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社会的风貌和不同阶级人物的不同命运。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捧着这本书,思绪也随窗外翩跹的杨柳飘回那个年代。

满清末年,茶馆里依然是一派和谐的景象,茶馆掌柜王利发左右逢源,一切似乎都如此美好。然而在这背后却充斥着令人窒息的衰亡。富裕的人在茶馆里喝茶,聊天,只是莫谈国事,贫穷的人却在茶馆里卖孩子。农村破产,人们生活更加贫困,今天想着明天,明天却又想着后天。他们只能将自己的孩子卖了以获得微薄的费用养活家里更多的人。我想起《捕蛇者说》中的那个捕蛇人,冒着生命危险讨生活,原来古今贫困竟也是相同的。想起老舍笔下另一个人物祥子,在烈日暴雨下拉车,即便尊严被践踏也不反抗,终究是被那吃人的社会吞没了。那样的社会给人的失望大于希望,结局似乎注定了悲惨。

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生活更加痛苦悲伤愈演愈烈。生活就像重砣压在人们生上,那时连呼吸的空气都是浑浊且阴暗的。京城里的好多茶馆店铺都关门了,唯有王利发掌柜改良经营。然而社会动乱是全方位的,迂腐的大兵前来敲诈,逃难的人堵在茶馆门口……莫谈国事的标语在墙上显得愈加刺眼。人们不敢乱说话,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人们就像活在枪弹雨林里,稍不留神就会被击中。困难的环境也激发了人们的本心。善于伪装的人一下就露出了丑陋的面孔,站到了正义的对立面上。说来也是可悲,这正体现了那个时代的迂腐黑暗,毕竟太平盛世谁会愿意去干那样的事呢?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的王掌柜仍在苦撑着茶馆,可那股黑暗势力仍没放过他。流氓特务靠着阿谀奉承的嘴脸获得了权势,想要霸占王掌柜的茶馆。虚弱的老人终究被现实击垮了,自己安然了这一生。

莎士比亚说过:“黑暗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来到。”现在是灵验了,可谁又知道这漫漫探索路上祖辈们付出的艰辛呢?不能忘也不可忘。

读完了《茶馆》,心情格外压抑。放眼看向窗外,杨柳依依,岁月静好。温水般的生活也总有它的滋味所在,想来也满足了。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4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是一个普通,但却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的茶馆。茶馆的名字叫“裕泰”,象征着富裕和安泰,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寄托。但是在当时这样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茶馆》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这个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了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概括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段,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等人物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王掌柜,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老主顾常四爷,同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但不同的是他比王掌柜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样都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我最钦佩的还是常四爷了,钦佩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在清朝时,他有份“铁杆子庄稼”不用干活就拿钱。后来清国灭亡,常四爷没有像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到了民国时期,茶馆新开张时,松二爷,常四爷都去贺喜,常四爷虽然穿的没有那么体面,但他的精神面貌很好,面对政局的混乱他还能放得下面子,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很难生存。因为他是以一个单纯的方式出现在舞台上,他正义,爱国,实话实说。也许你觉得这个人太过于直肠子,不够圆滑,反而会给自己惹祸上身。但反过来看看王利发,他够圆滑了吧,可最后还不是一个死的下场。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仅用了一些小人物的生存和死去,说明了年代的形形色色。他揭示了社会的一角,让我们觉得我们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幸福。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5

《茶馆》是老舍先生创作与1956年,他以独特的艺术方式把三个历史时期的中国社会变迁状况,装进了不足五万字的《茶馆》里。至于为什么要把剧情安排在一个茶馆里,作者自己也曾做过解释。他说因为茶馆是个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多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这出戏虽然只有三幕,但是写了五十来年的变迁。在这些变迁里没有办法躲避政治问题。但是作者不熟悉政治舞台上的高官大人,没有办法祥尽的描写他们,因而只能通过描写一个茶馆内的事来从侧面表现社会的进或退。

三幕话剧中一共描写了七十多个人物,其中五十个是有名有姓有绰号的。这些人物身份地位差异很大,囊括了社会各阶级的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小社会,因而更具有表现力。三幕主要是通过裕泰茶馆的变化,从古朴到新式再到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的文化特色。

第一幕中,茶馆是比较热闹的,是个玩虫弄鸟吹牛喝茶的好地方。表面上大家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有些人在街上侦辑那些诽谤国事的人,大家心里还是小心翼翼的。茶馆墙上“莫谈国事”的字条也在威胁着茶客们管好自己的嘴,这张静静的字条与茶客们的热闹形成对此,给人压抑的感觉。

第二幕中裕泰茶馆变得更新式了。很多茶馆都相继关了门,但是善于经营的老板却让这个茶馆保存了下来。我们还是明显看到了茶馆规模的缩小,暗示了这个茶馆在动乱的社会中所做的抗争。茶馆的愈来愈洋气以及墙上那张愈来愈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暗示了更大的危机。

第三幕中作者最明显的描写就是破落的茶馆里墙上越来越多的“莫谈国事”的字条以及旁边的茶钱先付的字条,说明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再说一说在这个茶馆中的一些主要人物。茶馆的老板王利发是一个善于经营的小老板。不过他胆小怕事,奉行着莫谈国事的原则,不断的提醒在茶馆里喝茶的客人们不要讨论不该讨论的国事。即便如此他最后还是死在了国事上,被国事逼得上吊自杀。另外他也是一个冷漠的人,从他对康顺子的漠不关心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他对那些有点权利的人是卑躬曲膝的,这或许也算是他善于经营的一方面,不惹不该惹的人。他精明善良勤劳,在别的茶馆都面临危难的时候他奉行改良主义,可是改来改去也避免不了悲哀的命运。临死之前他把家里人打发到了解放区,他一个人去承担茶馆最后的衰落。他与常四爷、秦二爷三个老人最后喝着上等的茶,自我嘲弄的撒纸钱为自己最后送别。他说过他不会离开茶馆,最后就是以他的尸体来守卫。弥留之际他终于清醒的认识到委屈求全的后果,人生的痛快是反抗。崇尚改良的他却糊里糊涂的结束了他的一生。

常四爷是一个旗人,在清朝的时候那能吃官粮官钱,但是他是一个极其正直的人,他因为说一句“大清迟早要完”被关了一年,他无视腐败的清政府,对帝国主义更加痛恨。清朝灭亡之后,他没有官粮官钱了,就靠自己的劳力开始卖菜。他是一个极其善良的人,比如说他给康顺子面吃,他替茶馆买菜。不过在这样的社会里他最终难免的过得穷困潦倒,一边卖花生米,一边捡人家扔的纸钱……

松二爷是常四爷的好朋友,他也是个旗人,但是他却好吃懒做,犹爱养鸟,清朝灭亡后他再也不能白吃白喝,但是他仍然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有吃的宁愿去喂鸟,最后落得被饿死的下场。

书中也有很多反面角色,如心狠意毒的刘麻子,想娶媳妇的庞太监,见风驶舵的宋恩子、吴详子等等,在此不一一做解。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6

《茶馆》是老舍先生写的话剧,这个话剧主要以一个茶馆为背景,有三个关键人物王利发、秦仲义、常四爷。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常四爷,他是一个很正派、朴实、耿直并且有爱国情怀的满族人,这个人物在整个舞台剧中都是这样一个爱国的形象。读完茶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常四爷为松二爷买棺材一事。“盼哪,盼哪,只盼谁都讲理,谁也不欺侮谁!可是,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我呀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喽!松二爷,多么好的人,饿死啦,连棺材还是我给他化缘化来的!他还有我这么个朋友,给他化了一口四块板的棺材;看(从筐中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这体现出他的侠义豪情,同时也很悲凉,他的那种落寞绝望,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就如这个话剧体现的一样,好人不一定会有好报,最后的常四爷穷困潦倒,他捡来别人撒的纸钱说是给自己将来的祭奠。记得第一幕他这样说:“我爱大清,我怕它完了。”,而现在他说:“我爱我们的国呀,可谁来爱我呢?”如此爱国之人,得到的却是友人的离世,如此爱国之人,得到的却是国家颠沛流离。如此爱国之人结局却是悲凉的。从常四爷的遭遇可以看出当时人民的苦难以及背后社会的黑暗。

诗人陆游曰:“位卑未敢忘忧国。”常四爷用他的实际行动来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是社会底层的百姓,他也保持着他的正义。他相信正义,相信善良,他也相信美好。这也再一次应证了《茶馆》的悲剧性。越是善良,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时代,越是无法生存。

“将,你完了。”是的,常四爷完了,整个国家也是,这是茶馆棋的残局,也是那个时代的残局。合上书,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回望今朝,作为中学生我们,背负着国家的使命,我们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少年强则国强”,在将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己做起,做一个关心国家安危的有心人,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做出贡献,下好这一盘棋。

《茶馆》读后感模板 篇7

在我没有阅读《月亮茶馆里的童年》时,我总以为我的童年是最有趣的,缤纷的。但我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这些平淡的事情足足不够书里的点点滴滴。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天米的小女孩一段令她刻苦铭心的童年往事。苏轼常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故难全。”一开始,我根本不懂这句话的真意,但读了这本书时我就完全理解了。天米与她的同学、邻居、老师等相知相处的故事。故事里有幼稚调皮的矛盾,有凄凉忧伤的眼泪,有痛苦的离别……

事中透出了一丝感人至深的总结:每个人的平淡童年里都浸透出自然、真诚的友情,让人无法抵挡住那份心灵与心灵相撞的诱惑,从开始到熟悉,有如春雨点点的事例,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侵染着友情。这本书让我得以窥见沉重而纯正的生活本质,并感到着感慨着。

如果我们的童年也能留在一本书里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当我们一长大,就能回想起以前的美好时光,回想以前的无忧无虑,和家人、邻居的小点滴小矛盾……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童年不要让它留下遗憾,要让它变得精彩动人,如果人的童年是被父母逼出来的,那么只会留下阴影。说真的,当我看这书的过程中,我心里敬佩这位作者,把景物、事物描写得楚楚动人,把人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本书里内容有时把我逗得哭笑不得,有时又把我弄得愁眉泪眼,还是用《月亮茶馆里的童年》中的两句话作总结吧:“没有谁能改变童年,没有谁不是一生都在享用童年的温床,没有。”

智慧读后感(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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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读后感究竟是如何写的吗?在读完作者写的作品,自己的精神世界也得到了满足。那么读后感可以把本来复杂的思想和逻辑整理得顺畅,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了以下的“《智慧读后感》”。

智慧读后感 篇1

最近我用周末的时间,读完了《智慧背囊》第一辑,读完以后令我深有感触。《智慧背囊》里的小故事里挖掘的大道理,呈现的是小细节中的大智慧。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讲述着大道理。其中《让路》这篇故事让我记忆犹新,它讲的是:

绅士过独木桥,走几步就遇到一个孕妇,绅士回到桥头,让孕妇过了桥。孕妇过了桥以后,绅士又上了桥,在桥中央,遇到了一位挑夫,绅士二话不说,让挑夫过了桥。第三次他再也不贸然上桥了,而是等独木桥上的人过完了,才匆匆上桥。眼看就要到桥头了,迎面赶来一位退车的农夫,绅士这次不甘心回头,温和的跟农夫说:“农夫先生,我就快要到桥头了,能不能先让我过去。”农夫汹巴巴的说:“你没看见我在赶集。”话不投机两人吵起来,这时有一个和尚经过,两人不约而同请和尚为他们评理。和尚问农夫:“你真的很急吗?”和尚答到:“我真的很急,晚了便赶不上集了。”和尚说:“你既然急着去赶集,为什么不尽快给绅士让步,你退几步,绅士就过去了,你不就可以早点过桥了吗?”和尚有问绅士:“你为什么要农夫给你让路呢?就因为你要到桥头了吗?”绅士说:“在此之前,我已经给许多人让过路了,如果继续让的话,我便过不了桥了。”和尚说:“你既然已经给那么多让过路了,再让一次,即使你过不了桥,起码保持了风度,何乐而不为?”绅士满脸涨得通红

其实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在我们的身边是不是有过类似的经历呢?人与人难免有唱对台戏的时候,如果你用豁达,宽容的处事态度来对待他人,给别人让出一条路来,这样别人会为你豁达的处事态度而宽容和理解,从而为自己开辟一条同往成功的道路,给别人让路,就等于是在给自己让路。这是做人应有的本质,也是一种高尚人格的诠释。当你与别人唱对台戏的时候,请记住,给他人让出一条路来。这样会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人格越来越高尚。

智慧读后感 篇2

暑假有幸读到《教育的智慧》这本书,收获真是不少,素质教育已成为当今中国教育的主流。身为一名新时代的教师,我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教育的智慧》就如同一盏明灯,使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认识,并对以后的教学工作充满了热情与信心。特别是书中有一些精典的语句,影响着我:

“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 。林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疼爱自己的孩子,母鸡为爱护小鸡而奋起,狗为护幼崽而狂吠,这些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父爱和母爱虽然比动物对幼崽之爱要丰富和广阔得多,但就其本质来看,也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本能性行为。然而对学生之师爱却出自教师的职责,这种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是爱;这种爱是神圣的爱,是一种促使学生成才的真情。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是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如果我们每一位教师能长期地坚持这种性质和功能的师爱,我们的教育质量和水平就必定能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我的学生一定会进步、会成才。”这是我们作教师必须坚持的一种信念。如果一个教师认为:“一个班级的学生中总是有好有坏,教师不可能把每一个学生都教育成好学生。”那他就很可能慢慢放弃对班上学习不好的学生的教育。我们不能武断定论:“我把你一碗清水看到底——你好不了啦”。因为这种判断是与教育效能感相悖的。因此,我们应该把整个心灵献给学生并坚持一视同仁,将神圣的师爱均匀地撒向每一个学生,以感染他们、改变他们、教育他们、造就他们。

“发展学生的智力与能力,应该从培养思维品质入手”“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家庭教育的重点必须放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上”……这些内容给了我很多启示,了解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传播知识的同时灵活的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它的教育智慧是真正从学生的长远发展着想,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我们常常说,教育需要智慧。何谓智慧如果说教育的智慧之源来自于可教的信念,那么,教师智慧的表现则主要靠自身的品格和才学去影响学生。鲁迅先生因为藤野先生公正无私的精神和崇高宽广的胸怀而对先生非常敬仰。鲁迅每每念及总有说不尽的感激。只有让学生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持久不息的学习热情,教育者的指挥之源才能被表现的淋漓尽致,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这样的教师才是完美无缺的。

智慧的特征是什么智慧的特征是喜悦,欢乐,幸福。充满智慧的人总是快乐和幸福的。喜悦是智慧之花,幸福是智慧之果。追求智慧就是追求幸福,享受智慧就是享受幸福。智慧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教师和学生有一种幸福生活,这主要表现在对知识教育和知识化生存的超越上。

教育的智慧实际上是教师的智慧,教师的智慧又表现为一种人生的境界。作为教师,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持续精进才能领悟到教育智慧的真谛,才能了达到灵魂工程师高远而旷达的人生境界。

霍姆林斯基说:“人才只有靠人才去培养,能力只有靠能力去培养,才干只有靠才干去培养。”可见学生的智慧是靠老师去开启的,这就要求老师首先要成为一名智者。那么世界上所有的老师就一定都是智者了么?我看不见得,至少我觉得自己就不是一个智者,只是一个比学生“多半桶水”的学习者。在我看来,智慧人人都有,当然有先天的因素,但是也有部分是由后天决定的。

教育制度的改革对我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曾不断的探索、深思,但是闭门搞研究终究是不会有所突破的。林崇德的《教育的智慧》一书中的这些精典话语总在我脑海中回荡,我也想把这些话读给我的朋友们。

智慧读后感 篇3

放寒假了,寒假期间,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叫《智慧背囊》,读完后,我有了一些感受。

《智慧背囊》这本书用一个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和人生哲理,还有一些感悟,让读者受益匪浅。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就是失去锋芒的宝剑。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西班牙拍卖会上同时展出了两包宝剑,一把的主人是贵族的,还有一把的主人只是一个农民。“我把这把宝剑用丝绸重重包裹,放进一个檀木箱子里,再放进一个榆木箱子里,还派人看守。”贵族先把保存方法说出来,又请农夫说。农夫不好意思地说:“我原来不知道它是一把宝剑,就把它当斧头砍柴,砍完便扔在院子里,让它风吹雨淋。不过,这把剑很锋利。”说着,农夫拿出一个木头,“嚓”砍断了。贵族不甘示弱,也一砍,但只是看到一个浅浅的痕迹。后来,有人花高价将农夫的剑买走了,但贵族的剑却无人问津。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农夫的剑之所以很锋利,是因为他用剑砍柴、让它经受风雨的磨练,才能这么锋利,而贵族把剑保存得好好的,不磨练它,剑怎么能锋利呢?做人也是一样,如果不让他经受风雨的磨练,而是什么都给他弄得好好的,让他舒舒服服的,让他很娇惯,那长大了这个人怎么能成才呢?他肯定只能靠爸爸妈妈来养活,或者在街头乞讨,那还有什么用呢?我爸爸小时候家里很穷,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但正是这种磨练和他自己的努力让他走出了农村,从陕西的乡村来到镇江这个城市。我一定要多经受磨练,即使在环境优越的情况下也不忘经受磨练,让自己在磨练中成长。

一本小小的智慧背囊,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智慧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美国人的金钱掌握在犹太人的手中,而美国人的智慧却是掌握在华人脑中。”国学大师林语堂,以自己深厚的东方文化底蕴、在美国生活十几年来的经历为我们深刻阐述这一义理。本书是林语堂先生最为通俗的一本哲学著作,明确地提出了“中国人应该向美国人学习什么?”的问题,全书的内容涉及到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生活的智慧、决策、艺术等等。对很多有争议的问题,作者时刻保持警惕和观察,借助近百位中外名家的作品将自己的观点融入其中,避免简单的是非判断。书中缜密的思辨不输给正统哲学著作;清新恬淡的语言,堪比《瓦尔登湖》。

美国的智慧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说是美国的智慧,其实美国作家的智慧。林语堂说,他的研究范围限定在对关于生活智慧的美国作品的研究,而这里提到的美国作家,也就是富兰克林、杰斐逊、亚当斯、艾默生、霍桑、林肯、霍姆兹,差不多就没有了。 从对智慧的哲学拷问到基于现实的生活策略,美国人信奉从人猿进化而来的人类科学,但也从不放弃关于灵魂的信仰......

美国的智慧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美国的智慧》是一本通俗哲学著作,介绍了美国建国以来的许许多多的重要哲学家、作家,例如富兰克林、爱默生、梭罗、桑塔雅那等等,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生命、情感、自由、幸福、自然、宗教、幽默与讽刺、爱情与婚姻、战争与和平,等等。林语堂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创作。在本书中,林先生挥毫泼墨,收放自如,真正体现了这一风格。阅读本书,犹如与大师面对面交谈,心灵会得到一次净化和升华。

智慧读后感 篇5

内容简介:装傻是一种智慧;会装傻才是真聪明!聪明人挑剔,傻瓜糊涂。可是越少要求,机会越多;越少计较,收获越多。所以,到底是谁傻瓜,谁聪明呢?看起来聪明的人,未必真的聪明;看起来傻傻的人,却未必是真的傻!想要得到快乐很简单,不要说自己聪明能看穿一切;不要说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要说别人说的话都是老生常谈,不要……因为有一种智慧叫做装傻,会装傻才是真聪明!谁说傻瓜一定会吃亏;聪明一定占便宜?现代的社会,聪明未必就能真的带好运,相反的,站得越高,越容易成为攻讦、嫉妒、陷害的标靶;能力越强,需要解决的麻烦就越多;做得越多,做错的可能性就越大,树敌就越多。当一个人张扬自己的智商,炫耀自己的见识时,危机往往就潜伏在不远处。

装傻的智慧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有一种智慧?装傻,有一种境界叫大智若愚。一本书让你情场得意,职场得利,气场给力!装傻,强调的是一个“装”字,而不是“呆痴、愚昧、傻里傻气”。聪明和傻是人际关系范畴内不可缺少的技巧与艺术,而它本身也没有优劣之分。只不过太聪明的人,学点儿“装傻”的妙处,于己大有益处。古人云:“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天地一宽,对一些琐碎小事,就不会太认真了,苦恼也不会来了,怨恨更谈不上了。装傻也是一门学问!

装傻的智慧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你生活中也会是像戏里那种“聪明人装傻”的状态吗?葛优说:“有过……它有时候这事儿吧,不是聪明人装傻,(其实)就是……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多一些,人家说一事儿,你知道这事儿是特别傻的一事儿,但你也不好当面揭穿了。干嘛呀,人和人之间,以和为贵嘛……犯不上。

智慧读后感 篇6

每读一篇文章都会让人感动,令人鼓舞,象阳光拂过心田,如春雨滋润心灵。我对其中的两个短篇颇有感悟。

《移石》讲的是一个梦,一群人在路上走着,他们要去一个神圣的地方。突然,前面一块巨石挡住了去路。

他们要去的神圣地方,我理解就是我们的生活。梦就是我们要去的理想。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重重困难——那块巨石。面对困难,有人退缩了,有人去乞求别人,但最终战胜困难移开石头的是我们自己。求人不如求己,那块大石头也可以理解成我们自己,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战胜我们自己。

《方向》讲的是有两只蚂蚁想翻越前面一段墙,去寻找墙那边的食物,这段墙长有20来米,高有近百米。其中一只蚂蚁来到墙角就毫不犹豫向上爬去,它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而另一只蚂蚁观察了一下,决定绕过这段墙去,很快,这只蚂蚁绕过墙,来到食物面前,开始享用起来,而那只坚定、勇敢的蚂蚁还在不停地跌落下去又重新开始。

读了这个故事,我佩服第一只蚂蚁的勇敢、坚定、百折不挠、契而不舍,更叹服第二只蚂蚁的聪明、智慧、少走弯路。

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不可以蛮做,这才可以取得最后的成功。

智慧背囊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本叫《智慧背囊》这本书,看过之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了很多人生道理。这本书不仅跟我们说了很多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知识,比如这个故事《心灵先到那各地方》讲了一家公司招收职员的事,总经理出了一道题:一个下雨天,三个人在等车,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快死的老人,这一个是你女朋友这次见面可能以后永远都见不到她了,你会让谁坐你车出乎意料的是在面试的几万个人中只有一个人答对了,他的答案是:把钥匙给医生带老人去医院自己和女朋友一起等车。

看似简单的问题确难倒几万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关键时刻我们不应该只考虑自己也应该多为别人多考虑考虑,这就是《智慧背囊》,一个影响我一生的书,是啊,正像书上说的《智慧背囊》在肩,人生受益匪浅。

智慧读后感 篇7

智慧有时候是一句话,一个微笑,一道题目,一种答案不要以为它非得是惊天动地的举动,怎样运用你的智慧,往往就在一瞬间。

我看过一篇故事,这里面的内容是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它的名字叫------姑娘的智慧文中的大概是这样子的:有一个姑娘,漂亮又大方,温柔又贤惠,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中了她,总是没事找事的找她搭讪。姑娘特别烦躁,但碍于礼貌,又不好不理他,只得心不在焉的应付着。有一次,小伙子见姑娘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书,处心积虑的他怎么舍得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呢?于是兴冲冲地跑过去,而姑娘并不想理睬他,只想看她的杂志。小伙子厚着脸皮说:我们玩个游戏吧。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不回答,就给我五美元;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不会答,我就给你五美元。这有什么好玩的?不就区区五美元吗?没意思!姑娘嗤之以鼻,看也不看他一眼,只顾着看书。小伙子觉得很没趣,就加大筹码:这样吧,你不会答,给我五美元;我不会答,我给你一百美元。姑娘这才放下杂志,盯着小伙子说:你问吧。小伙子说: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多少?姑娘想了一下,便掏出五美元给了小伙子。然后小伙子很得意地说:轮到你问了。姑娘随口问道:三个眼睛,六个鼻子,九条腿还有尾巴的是什么动物?小伙子想了想回答不出来,于是掏出一百美元给了姑娘,姑娘个很从容地收下了。小伙子很不服气,就追问道:答案到底是什么?姑娘又掏出五美元给小伙子,然后继续看她的杂志。

可怜的小伙子!为了博得姑娘的一句话,竟不惜以大鱼换鱼的不对等,不公平规则的开始比赛。表面上,姑娘为了游戏不得不和小伙子讲话。一开始,小伙子肯定是乐不思蜀了。殊不如,姑娘只要难倒他一次,就可以沉默是金了。结果姑娘的了那一百元美元后,真的不说一句话了。我们可以假设一下这个游戏的后面部分,姑娘不理他,意味着回答不出来,小伙子再问,姑娘仍是不回答,小伙子再问再问你想一想,二十个来回,只自己问,对方不答,就是脸皮再厚的人也会自讨没去,灰溜溜地离去,这结果正是姑娘下怀呀!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些不想面对的人,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跟他们说无关紧要的话,自己痛苦,还白白浪费了时间,不跟他说,做人有不礼貌。会被别人指责。这的确是个俩难境地。唯一的办法就是向这位聪明的姑娘一样,化被动为主动,把这个了俩难境地踢个对方,让对方知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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