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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血染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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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如同和一位智者对话,迷惘时给人力量。当选择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心中经常会有许多感悟,作品之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用文字记录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写好一篇读后感应当从哪方面开始入手呢?也许以下内容“读后感血染王冠”合你胃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1)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2)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 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

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3)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

暑假里,妈妈从老师给的书单里给我买来了几本书,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本蓝色的封面,上面写着《复仇的雪狼》。这本书里写了八个关于动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出自沈石溪先生的《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黑披风的雄猴和麻子猴王争夺王位,麻子猴王战败被迫跳进了“葬王滩”。而“我”好心的救走了猴王,却给猴群带来了不小的灾难。由于猴王没有死,猴群并没有把黑披风当做真正的猴王,内讧迭起,濒临分裂。麻子猴王通过褐尾巴雌猴的情报得知猴群正处在危难之中,为了猴群的安全,麻子猴王去挑战黑披风,战败后再次跳进“葬王滩”,拒绝营救,牺牲了。因为只有麻子猴王死了,黑披风才能真正的当上猴王,猴群才能得到安宁。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勇敢的牺牲自己,用自己的生命鲜血去染红新猴王的王冠。

从这个故事中,我被麻子猴王这种无私,高尚的行为所深深的感动着!这让我想起在班级里,我是一名卫生小组长,每当卫生没有打扫干净,老师找我谈话时,我都会把责任推到我的组员身上,这样我就躲过了老师的批评。我不但没有承担组长应有的责任,而且选择逃避,推卸责任,心中有愧于老师对我的信任。今后,我要像麻子猴王一样,勇于承担组长的责任;我要勤奋学习,热爱劳动,乐于助人;我要让我的小组成为我们班最优秀的小组,从而带领我们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麻子猴王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和谐,更美好!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4)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5)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6)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7)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8)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9)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10)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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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550字)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六年级:黑灬色玫瑰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篇一: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所写得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里面讲述了一群金丝猴中王位变政的故事。

这一本书,读过的人都有很大的感慨,动物界不同与人类的社会,因为动物界是一个强食弱肉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弱者只有被抛弃的份,就像人类的旧社会。金丝群也是这样。麻子猴王因为年老体弱,被黑披风雄猴抢了王位,想杀死麻子猴王。但事情发展却没有如愿。因为我的好心干预,麻子猴王并没有被淹死。所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来我的工作站,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却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金丝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打起,陷于混乱,频临分裂。王妃褐尾巴雌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金丝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像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雌猴,也毅然地选择了牺牲

到了故事的结尾,我们都发现在权欲居上的是爱情。这一篇故事让我感动,希望我能读更多沈石溪老师所写的动物小说。

【篇二: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曾被称为另类作家,原因是他作品的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但沈石溪却说: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可以这样说,我是为生命而写作。

沈老师的作品在暑假期间我也拜读了许多,最喜欢的莫过于《狼王梦》和《血染的王冠》这篇读后感仍然以《血染的王冠》为主题,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是沈老师写的一篇关于猴王的小说。主角动物学家断定,如果一个猴群的王主没有将上一届王主打败并杀死的话,这个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上一届的厚望由于发现了由于自己的生存妨碍了整个猴群的安定,便从容地、痛苦地选择了死亡。老猴王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故事讲述了金丝猴猴群争夺王位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具体的故事是由于麻子猴王老了,黑披风雄猴想夺取王位,不择手段,一场激烈的斗争开始了。主角是一位野生动物专家,因为看不惯残忍的杀戮,出手救了麻子猴王,没想到引来金丝猴群的混战,死的死,伤的伤,谁也不让谁,黑披风的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褐尾巴雌猴是麻子猴王的王妃,不忍心看见猴群内扛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它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跑去找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当麻子猴王跳进水中的时候,没想到褐尾巴雌猴也跟着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它们的情谊比王冠更美丽!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玩跳绳,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她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篇三:血染的王冠读后感作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著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里面有一篇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一一《血染的王冠》。

这篇故事讲了黑披风雄猴下了麻子猴王手上的猴王位位置,取代了麻子猴王。当麻子猴王掉下葬王滩时,我救起了它,却惨槽猴群的报复。可是几天后,猴群们却开始分裂,麻子猴王不顾危险,黑披风雄猴赶走它,让大家重得黑披风雄猴的敬佩,麻子猴王也英勇去世。

但读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佘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说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就像我们敬爱的飞人刘翔大哥哥一样。他每天都会进行训练,每天流的汗不计其数。广东有句方言:口水多过茶,而他却是汗水多过茶。他付出的辛苦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虽然他还暂时不是世界第一,但他已经用汗水打造了一顶《血染的王冠》,闪耀地刻在毎个人的心上!努力加汗水就等于人世界最耀眼的王冠。就让我们拒绝懒惰,接受勤奋,努力,让这顶血染的王冠永远的戴在我们的头上吧!

【篇四: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翻开书的末页。我心中无时不生起一阵感慨这是一个悲剧,是啊!但往往悲剧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群关于猴子的故事。猴群中每当新一届的猴王当选时就必须打败旧时的猴王,只有这样才能使群猴服从,然而如果猴群的新王无法打败旧时的猴王的话,那么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当我一次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我的善良与仁慈最终导致东窗事发也致使悲剧的造成,就在这时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危,他毅然完成了他的宿命,奋不顾身的跳入了葬王滩中。

手指徘徊在书中,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依旧记忆犹新,麻子猴王舍己为群的伟大精神不得不令人由衷的佩服,一只猴子能为了一个集体而献出生命,这种高贵品质的却值得赞叹与学习。面对群体,我们常常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自己,二是别人。麻子猴王便是如此坚决的选择了后者。以大局为重是他身为猴王的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谈不上像麻子猴王这般舍己为群,为集体献出生命。也没这个必要。而需要的最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回想起自己在生活中,心中不禁有几分惭愧,在班上时做起事来总是马马虎虎,推三阻四的,扫地时也常常缺勤,自己的事推给别人做。这样的态度又怎莫能行呢?

麻子猴王的命运因为奉献而受人敬重也因此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因此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利益时,也应当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找想。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从中得到了知识,更多的是从一只只动物身上学到了做人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篇五: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篇六: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篇七: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

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

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

《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

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

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篇八: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近期,我徜徉在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中,令我懂得了动物世界的科学道理。《血染的王冠》一文留给我太多感想,使我受益匪浅。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一次次被黑披风雄猴报复,麻子猴王心中并没有怨恨。然而,它听到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的消息,并没有置之不理,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本来可以继续生存的麻子猴王却选择了跳江自杀,

麻子猴王是多么地伟大,为了猴群竟不顾一切,这使我不禁联想到人类种种自私、贪心的行为。比如,纸是用树木所制造的,而许多厂家为了让自己能赚到更多钱,想制造出大量的纸,他们便大量地砍伐树木,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使许多小动物无家可归。

多么可耻的行为啊!那些厂家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惜破坏自然环境。砍伐树木,这一举动,却已使动物界和自然界受到重大的影响。那些自私自利的厂家与为群体着想的麻子猴王相比,真是差得远。

做人,不能像某些厂家那样只想着自己,要像麻子猴王那样,学会顾全群体的利益。我还要呼吁人们: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美丽、祥和的蓝天下!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当我津津有味的看完这本书后,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怒江边的猿岭之上,一场争王之战刚刚结束,年老体弱的麻子猴王败给了强壮的黑披风雄猴。按照惯例,黑披风雄猴在打败猴王后,还要将它推进怒江淹死,

才能拥有成为新猴王的资格。谁知麻子猴王被人类动物学家救起,逃过一死。不料这却引发了猴群安宁的生活。

我很欣赏麻子猴王的死,为了维系着猴群的稳定与安宁,它舍生取义,用宝贵的生命为自己铸造了一顶永恒的王冠。我也欣赏褐尾巴雌猴超越权势超越功利超越生命的伟大的爱情,麻子猴王被淘汰的时候,大家都想把它推进葬王滩里,唯独褐尾巴雌猴没有参与进来。当麻子猴王要在水里淹死的时候,它却和麻子猴王一起死。我不欣赏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雌猴,因为它们只知道讨好猴王,就因为麻子猴王被淘汰了,它们就马上背叛了麻子猴王。我不喜欢黑白仰鼻猴的争王之战,为了当猴王,必须要打败上一届猴王,并将其置于死地,才能真正取而代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麻子猴王,我们应该学习它的那种舍生取义的精神,为了别人的生存,宁肯牺牲自己。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 (550字)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六年级:春雨淅沥

读《血染的王冠》后感 (450字)


读了血染的王冠后,我有一点伤感。

血染的王冠中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在捕象的陷阱里,牝狼,少年猎歌二题,跛脚小苦鼠,花面母灵猫,这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非常感人。

棕熊的故事主要说了,我和强巴救了一只小熊仔,可是小熊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我,它把我当妈妈了,我们把熊仔还给母熊,可它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救了我,母熊托付给我了小丽丽,从中我明白了,母爱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的。

血染的王冠主要说了在一君滇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作者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没有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君的安宁,痛苦的选择了死亡。

白象家族说了一个人和大象结了朋友可是利用小象银灰鼻对他的信任,偷了象牙。大象很生气,可是银灰鼻救了他,象群就远走他乡了。我读了这个故事,认为那人很可恶。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好它会报恩,你对它坏它会报仇,我们要爱护动物。

六年级:来咬我呀

科学读后感700字模板


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读后感的写作是我们探寻自身想法的一种形式。如何去写一篇特别的作品读后感呢?由此,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科学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科学读后感【篇1】

认识作者沈致远是从语文教科书上他的一篇文章《说数》开始的。之后就去看了他的一本专辑《科学是美丽的》。

我先介绍一下比较能接受的数学比较漂亮的地方。

在平时教学过程中问过许多同学,没有一个认为我们所学地数学是美的,漂亮的。反而有相当多同学认为是枯燥的,无趣的,的确不仅他们,还有很多大人,很多科学家,很多数学家,也会认为数学,科学是无趣的,甚至是破坏美的。原来倒挺美的,和数学搭在一块,反而不美了。比方说,钻石是美丽的,所有年轻人的最爱,但在天文物理学家威廉斯姑娘,无非碳是女孩子的最爱。有句话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彩虹是美丽的,但科学家仅仅认为是用三棱镜分解成的7种颜色的光谱。古代看月亮太浪漫了,月亮上黑黑的影子想象成嫦娥,玉兔,吴刚,古代人谁会想到其实是非常难看的光秃秃的土丘洼地,维纳斯的美不过是0、618比值。最早流行的网络文学《第一次亲密接触》痞子蔡,轻舞飞扬中: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很浪漫,但是用数学的充要性来分析,他说的有道理吗?原命题真,是推不出否命题真的,数学用在文学上有些煞风景。

其实什么是美,它的含义更深刻,更实用。羊大为美,同学们的人生阅历制约了审美的启蒙,所以要追求美,探索美。

正像前面的威廉斯觉得构成宇宙地碳是最美丽的。但用光谱分析,提出了宇宙膨胀,宇宙起源大爆炸说,我想如果有幸看到大爆炸的威武雄壮瑰丽,区区彩虹不可同日而语。但真到了月亮,阿姆斯特朗说的"我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98年发现月球地表下大量冰水,好了,真能住到月亮上去了。0.618就是自然规律,奇异的对称。用数学的眼光看文学,用数学眼光看世界,是不是更应该用数学眼光看数学阿?但是这点同学们做的不够好。在数学学习中缺乏数学的思想,那学起来当然不会轻松,不会开心,就像穿着耐克鞋游泳,戴着拳击套打乒乓。

那么美在哪里呢?两人博弈无和局,有必胜法则。维纳斯和太阳神阿波罗雕象、埃及的金字塔、达芬·奇等艺术大师的作品、巴黎的埃菲尔铁塔、健美人体的比例……数不尽的例子都包含着"黄金分割",这条"神的比例" 历来被奉为至高无上的审美法则,的确具有永恒的魅力。 黄金分割这一数学定理与生命 、生长发育 、健 康、疾病 、衰老和死亡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甚至是生命内在形式的基本规律。遵循黄金分 割也就是获得了健康 的法宝 ,同样也是生命美的 体现。人体符合 0.618的分割,人们会获得协调 与美的感观。而感觉是一种心理过程和行为,必 然要以生理功能作为基础。因此黄金分割的平衡 自然与健康有联系,或者说生命形式必须遵循黄金分割律。

音乐,美术,等艺术是用听觉,视觉来直接反映自然,数学是用数字,公式来反映自然,用大脑来反映自然,自然就是美。数学当然是美的。

后来我还向同学们介绍沈致远的《科学是美丽的》,通俗易懂,或许对同学们重新认识数学,有所帮助。

科学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电话发明的故事。

现今社会的人们使用得最多的、最广的电信设备就是电话。其实电话是利用电流是身处两地的人们能够互相交流的装置,主要由发话器、受话器和线路三部分组成 。单纯传音的电话拉近了人们的距离,而既传音又传图像的电话使相隔千里的人们就像在面对面交谈一样亲切。但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又是谁发明的呢?

原来电话是1873年一个叫贝尔的美国人与助手在试验一种新型电报机时,偶然发现一块铁片在磁铁前震动会发出微弱的声音而得到启示的。1875年6月3日,贝尔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简陋的电话机,但它只能传送单音,还不能传送完整的话语。但是经过贝尔反复实验和改进终于制造出能传送完整话语的电话了,他还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了专利,10年之内,电话遍及美国,很快又传遍全世界。以前的电话很笨重一点都不方便,如今的电话体积小巧,外观时尚,功能齐全,方便极了。

我们真的要感谢贝尔发明了这么好用的电信设备给我们!

科学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科学》,这本书里写了许多的科学知识,我读完后深有感触,你们想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多的科学的知识,我不大看的懂,但我了解了一些初中高中才学的知识,我觉得并不枯燥,还感觉很有趣,我尤其喜欢书里的原子与原子能这一部分,我知道了许多,例如:原子的大小:原子是小得不可再分的一种微观粒子,直径只有百万分之毫米;物质是由肉眼看不见的分子组成的,而物质可以通过核裂变或核聚变来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这本书里写的可远远不止这些,我想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会感到非常有趣,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做实验的方法,还有许多教你做小制作的方法,我还试着做了一个温度计,可以用哦!我还做了一个小孔成像的实验,很有趣呢,映出的图像只是相反而已!这本书里还有许多有趣的实验,但我却没有材料,不然我一定会做的!我最喜欢的一个实验就是水果电池了,你知道为什么会叫“水果电池”吗?让我来告诉你吧!你一定以为电灯是艾迪生发明的吧,其实不是,在距今几百年前,人们就发明了最古老的电灯,你知道这最古老的电灯是怎样点亮的吗?告诉你,是利用水果汁中的酸等物质产生电流,通过铜来传导到灯上,灯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告诉你,这是我看书(漫画书)看出来的哦,怪不得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我看了这本《科学》,感到大脑充实了不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应当做到“读好书,好读书。”

科学读后感【篇4】

有趣的科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儿子今年10岁,最近一年多,儿子喜欢就观察到的一些生活中的物理现象与我们进行探讨。我们也简单地向他做了说明,可有些道理不是一下子就能说明白的。这套书是关于科学的,订购的时候就是考虑到儿子会喜欢,同时也希望从现在开始,能对发生在身边的科学有简单的认知,有一些浅显的理论依据去探索。更重要的是能在小学阶段,通过轻松有趣的方式,建立起对自然科学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模式,为他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下午刚拿到书,儿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看了——当然是他最感兴趣的物理。这本物理书的文字虽然比较简单,但其中有概念、有定律、还有很生活化的问题和有趣的实验,书中从各种力学现象入手,介绍了力、能量、物质、光等概念和相关的定律,小学阶段的孩子应该是能明白的。儿子看到里面的实验很有趣,立即根据书上所说的方法做了一个有关水压的实验。上中学的孩子,如果觉得物理很艰深,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不系统,但因为贴近生活而很有趣;上小学的孩子,如果喜欢观察与思考,看看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周围的事物更加了解……

科学读后感【篇5】

我在假期生活中读了一本叫《身边的科学》的书,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知识与原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们身边的常用物品以及食品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在食品篇理,我了解了果酱的诞生。例如制作草莓果酱,要先将洗干净的草莓放入大锅熬煮,然后迅速装瓶,盖紧盖子。放入90℃的热水中加热再冷却,最后贴上标签即可。

在日常用品篇,我了解了铅笔的诞生过程。先将从地下采出的铅矿加热,然后压成细细的一条,制成铅芯。再放入冷水定型后把木头削成圆柱型,最后将中间的木头去除,插入铅芯,即可变成我们写字时用的铅笔了。

看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日常用品、食品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处处是科学。只要擦亮眼睛去观察、去体会,你一定会为无限广大的科学世界的神奇而感到惊叹,也会为自己发现了身边的科学知识而感到欣喜与自豪的。

我也希望大家都爱上身边的科学,都爱上阅读书籍,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发现身边的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6】

《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三度获得安万特奖,这是由英国皇家学会颁发的世界最着名的科普丛书奖。究竟是什么使这套丛书热销全球并且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呢?当然很有必要亲自去阅读这套丛书了。

我买的这本可怕的科学叫做《时间揭秘》。主题犀利且直奔主题。它以“时间是个洋葱头”为一个揭秘计划,这的确是一个奇妙而且可怕的想法。

洋葱头会让你的口气不清新,还会让你泪流成行。但是这本书就像洋葱头那样,关于时间的问题是有层次的。到时你会发现一个可怕的真相:时间复杂的可怕!

这个连科学家都会口吐白沫的问题,除非你有一个大象一样的脑子。但是这本书却很简单的一层层揭秘,情节轻松有趣。除了那个讨厌的死板科学家罗伯特,因为他只会说一些概念性的死板乏味的科学术语。

表面看,讨厌的罗伯特只会搞砸这本书,实际情况却相反,他用他那讨厌的科学术语和这本书对比,你会发现,这本书真的很简单。你会饶有兴趣的一页页的翻看,而不会去拿它当做抹油的纸巾,我说的是《可怕的科学》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是它那可爱的插图,更多的是它能勾起孩子对知识的渴求与探索!

全文共13章,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有趣的题目,每一个有趣的题目中都有一个复杂的科学探究内容,每一个科学探究内容中又会有幽默的语言和搞笑的插图。正是这一个个的环环相扣才能使《可怕的科学》颠覆传统的创新,是科学变得轻松有趣,成为目前青少年火爆的科普读物。

《可怕的科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把对科学的探索以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幽默搞笑的方式颠覆了传统说教式的科普,在不知不觉间拉近孩子与科学的距离,这样就轻易激发了孩子的求知欲玩感和创新意识。

黑洞,月球,光,相对论,虫洞。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在这本书中都有了基本的诠释。这本书以轻松愉快的基调作为主线,中间穿插了名人名言,经典发明,科学论文,科普知识。这是这种知识的杂糅,使得《可怕的科学》这本书拥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点。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便是意识到了科学是永无止境的。作为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扛起“科学”这一大旗,强国,富民。

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带着汗水和决心来走近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7】

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成功的交易者,同时也是一位着名的交易教练,所以他在《混沌操作法》中还详细介绍了学习混沌交易的五个阶段应如何分别进修及每段的目标,知识,工具等。所以,想要学招数的朋友应该也会有不小的收获。并且,基于作者还具有心理学博士身份,因此,他运用了深厚的心理学知识叙述了人类和市场沟通的三项定律,描绘了三种身体结构如何影响你的交易风格,解释了脑部结构的组成和左右脑。脑核心的处理速度,以及它们的功能弱点(特质),最后总结出了三者协调运行的方法。对那些由于不能克服人性弱点,而因此始终无法达到知行合一的交易者,这实在是极好的内容。

另外,《混沌操作法》在很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

不过,作为此书的读者最好具有波浪理论的基础和物理学的基础,这样阅读时会感到很轻松,并能体会出书中的内涵和文字里隐含的深刻道理。

科学读后感【篇8】

《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带给了我们四百多个游戏中的发现、实验、和原理,启发我们动脑动手揭开一系列的奥秘,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书中通过有关天文、化学、生物、物理等多个生活游戏现象来解释、分析。其中一些有趣的现象,我还亲自做了实验,你别说,还真有意思。其中一个就是不怕风暴的硬币。

我把三枚大头针插在木板上,然后放上一个硬币,用嘴对着硬币吹,可是吹了几次都没有吹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书上告诉我:由于气流无法触到硬币表面和光滑的边缘,它只能从硬币下方通过,因而减弱了气压,而上面正常大气压却更结实地把硬币压在大头针上。如果把下颚放在台儿上,伸出下嘴唇向前吹去,硬币就能吹掉了。于是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向硬币吹去,果然吹掉了。看来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我们了解了其中的原理,就会迎刃而解。

看着书上一个个有趣的科学现象,不由得想起我在生活中的科学发现。有一次,我把冰块放进水里,想给水降降温,漂浮着的冰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冰块化掉后水面应该上升。不过冰块化掉后水面不但没上升还下降了一点。我很纳闷:冰块融化后,为什么水面会下降呢?我再次把冰块放进水里,“扑通”水面在冰块掉进去上升了,这成为了我解决问题的关键。我随后明白了,水杯底面积乘与上升高度,就等于冰块的体积。冰块在融化后水面从高降低是因为冰与水重量相同,冰的体积大,所以冰融成水,体积有一定变化。之前,我理解为冰放进水里水面不变,导致理解错误,其实,冰放进水里,水面已上升,而不是不变的。

这就是生活中冰与水的问题,我为我成功破解感到高兴。是啊,身边处处有科学,我们对于那些司空见惯的问题只要见微知着,勇于探索,就会发现真理。这正如我们学过的一篇文章——《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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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导盲犬读后感700字模板”,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导盲犬读后感 篇1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读后感 篇2

最近,我在别人的介绍下,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导盲犬小Q》。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水户的人家里,一天,一只母狗生下了五只小狗崽,其中一只身上有一个棕色的飞鸟图案,没错,这就是主角小Q。

小Q的一生经历了五次离别,第一次是在它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主人挑选去训练成为导盲犬;第二次是在它被送到训练中心之后,为了亲近人类而送到一户人家中,它在那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就在它一岁时,必须回到训练中心进行训练;第三次在它找到了第一位主人渡边先生时,在跟他相处短短几个月后,渡边先生就病倒了,小Q只能再次回到训练中心;第四次,就在渡边先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的时候,来到训练中心带小Q最后散了一次步,而这最后一次散步,只散了短短三十米,不久渡边先生就去世了,而小Q只是认为他睡着了,一只不肯走开;最后一次是小Q对整个世界的告别,七年之后,小Q不再当导盲犬,回到了它的养父母家,而就在一次上楼梯时,它跌了下来,便从此与这个世界告别。

看了这个电影,我很受感动,也从中学到了两点,我认为这两点我们都应该学习,有恩必报不用说,大家都应该做到,但有仇必报不是说我们也要报复曾经招惹过我们的人,而是说如果某人在学习或工作上超过了你,你就一定要下决心超越他,但光下决心是没有用的,你必须在暗地里默默地努力如果是这样:决心加不气馁加不张扬的努力加汗水的话,你就一定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加油吧!学着狗儿身自己的目标前进吧!

导盲犬读后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导盲犬是主人最亲密的家人。多少年的同舟共济,多少年的相依为命,彼此之间熟悉到只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如此的默契,需要多么深厚的感情啊!而当这份感情面对天堂与地狱的考验时,是否能延续呢?

一个来自古老印度的《导盲犬》的故事给了我答案:

主人站在天堂门口,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

请你好好照顾它。”

他说:“它陪伴了我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

他说:“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走下去。不过天堂,那才是它应该去的地方,请你好好照顾它。”

盲人的艰难困苦与对导盲犬的爱,是我一个正常人所无法切身体会的。但是,我可以想像得到,当导盲犬刚刚“出师”就被送到主人身边,主人耐着性子和它一点一点磨合,给它洗澡,有时还会被甩一身水;抑或早上出门,惊喜地发现鞋子已经准备好,心里一阵暖暖的感动;再或者,它突然冲到你怀里,猝不及防之下你被撞坐在地,却依然挂着宠溺的微笑,任由它毛茸茸的大脑袋在你怀里拱来拱去……

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感到攒起来,就成了爱。对主人来说,导盲犬不再是一只“回领路的宠物”了而是知心的老伙计。

面对主人的关爱,导盲犬的回报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都说人情冷暖,可是导盲犬不会,它忠诚,勇敢,可以无怨无悔地永远陪在主人身边,把主人当成宇宙的中心,全心全意地为主人付出。

也许有的导盲犬终其一生都在为主人领路,自己的路却走得少之又少。狗狗克制自己好动的天性,始终不紧不慢,守护在主人身前半步。

时间久了,这种守护就成了本能,融进了导盲犬的骨子里。以至于,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主人如羽毛般坠入地狱,导盲犬看见了,立马跑出天堂的大门,和主人一起跳了下去。

导盲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观看了电一影《导盲犬小Q》。

《导盲犬小Q》是一部日本上映的电一影,由崔洋一导演,石黑兼吾设计,秋元良平摄像。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讲述了拉布拉多狗小Q成为导盲犬的过程。在一个清早,水户家里多了五个小生命,其中有一只小狗,在它的左侧面,有一块胎记,它就是小Q了。水户太太每天都给导盲犬训练中心的多和田所长来电,希望把这五只小狗训练成为导盲犬,可是多和田所长认为那五只小狗的血统只是普通的家犬,不太可能成为导盲犬。但有一天,水户太太给多和田所长来电时,所长说名额只限一只。但只有小Q通过所长的小测试,它便踏上了导盲犬的路程。

小Q在养父母仁井夫妇家里生活一年后,正式被送往了导盲犬训练中心。小Q与它的搭档渡边先生训练时,总是没有默契,其他人都毕业了,但只有渡边先生和小Q呆在训练中心。在一次用自动贩卖机买啤酒的过程中,渡边先生还 是第一次听小Q的话,困难地购买了一罐有凸字的啤酒。从此,他俩之间的默契不知不觉产生了。不久后,他们毕业了,而且渡边先生与小Q经历了许多事情。

直到渡边先生去世后,小Q返回了训练中心,一直担任示范犬的工作。七年过去了,小Q正式退役,回到仁井夫妇身边。小Q过了一年的幸福生活后,一场灾难降临到了小Q头上,它不幸患上了白血病,仁井夫妇连夜轮流照顾小Q,不久后,小Q离开了这个世界,结束了它xx年25日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带给了我们久违的一爱一和忠诚。

在没有看这部电一影之前,我认为狗是普通的,甚至有些让人讨厌,但我看过这部电一影后,没想到主人公小Q那么有感情,还 会在主人渡边先生伤心时逗他开心,在渡边先生生病的时候安慰他。而且小Q好像拥有一种人的思维,似乎听得懂人说的话。小Q生命的职责就是带给人类幸福和欢乐,如今它去了,但把一爱一永远地留在了人间。

导盲犬读后感 篇5

迪克是一只猎犬,天生容貌长得丑,使它被妈妈嫌弃、被主人抛弃。迪克独自一狗在深山老林里闯荡,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但骨子里的家犬血统又使它止不住向人类靠近,直到它遇到了盲少年阿炯,并且成为了它的主人。因为阿炯受继母的虐待、迪克为了阿炯大闹茶馆等原因,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亲妈。一路上他们经历了种种波折,迪克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跟随着阿炯。因为迪克要被杀了,所以阿炯伤心地带着它离开了,他们接下来的故事不为人知。

这本书有好多地方都让我很感动。当迪克带着阿炯和它怀胎二月的妻子红娜穿越死林时,没有实食物,红娜想把阿炯当做食物吃掉,并且从此独占阿炯的心。红娜是半豺半狗,如果在阿炯身边,阿炯就会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迪克虽然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死了红娜。红娜死了,意味着迪克的孩子也没有了,但迪克还是选择了主人的安危更重要。还有感动的地方就是阿炯生病但没有钱去医院,只好露宿桥洞,聪明的迪克用计谋在医院附近让一位女医生到桥洞去给阿炯看病。迪克爱主救主的精神感动了女医生,她给阿炯看了病,还留下了一包药。另外还有当阿炯住院时,虽然那位好心的阿姨说会出钱,但迪克还是觉得为主人付住院费是它义不容辞的任务。它没有办法挣钱,居然急得去给人打拳当活靶子,最后被打得遍体鳞伤还无怨无悔。迪克的忠诚程度可想而知。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狗是人类最亲近的动物朋友。狗狗们一直对人类忠心耿耿,一直在人类身边默默无闻地服务着,它们给孤寡老人解闷、帮警察叔叔破案、给盲人带路、、、、、、那些搜毒狗、防暴犬、搜救狗救了多少人呢,而我们又为它们做了多少呢?真心希望那些贩卖狗肉的人能改行,也真心希望保护狗爱狗的队伍能壮大起来。很多狗就像迪克一样,明明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却只有在人类身边才有安全感,它们并不是要依附人类,而是它们骨子里那种对人类的忠诚促使它们自愿让人类驯服,为人类服务。

忠诚的狗,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能善意的对待它们,它们就会一直在我们身边,就像迪克一直陪着阿炯那样,直到永远。

导盲犬读后感 篇6

导盲犬中,最出色、最优秀、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q了。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晦暗的一天,为多和田先生,我是东京水户,家里养了几只拉布拉多犬,想把它练成导盲犬。一个女人对着话筒说着,却遭到了为多和田先生的拒绝,但这个女人的接二连三的电话,他只好答应选一只犬。最终,一向身上有鸟翼似的花纹的幼犬被选中了他就是小q。

训练第一条就是让狗狗感受到人们的友善,小q就因此被送到了仁井夫妇家里,小q也结识了他的第一个朋友会发声的小熊。在送别时,仁井夫妇和小q出去散步,这次散步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在为多和田那里训练时,小q更是经过一波三折,但是他很努力、很有进步,人们都说他聪明伶俐。但它的主人却是一个它们训练中,在菜场见到的一个带着孩子的奇怪的盲人,这就是渡边先生。渡边先生天生就不喜欢狗,所以在和小q配合训练时一点也不好,最后测试没及格。一段时光以后又要重考,此时,渡边先生和小q的感情越来越深,配合得越来越好,第二次考试成功透过了。

由于渡边先生对小q很冷漠,离家出走过一次,但不久就从独自一人来找自我的渡边先生那里找到了爱,重返家园。

渡边先生年轻时操劳过度,年老时,毛病就很多了。但是,这并压不倒他对待工作的精神,他仍然坚持去工作,这样他一病不起。小q被带回了训练场,在训练场十年如一日的等着渡边先生,就这样过去了三年。一天下午,小q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明白主人来了,兴奋地跳起来,陪着渡边先生散步,没走多远,渡边先生体力不支不能再走了。但是几天,就与世长辞了。

为多和田先生又带着小q又做了7年的示范犬,小q十岁时,就结束了他的工作,又回到了仁井夫妇的家。不幸的是,小q得了绝症白血病,小q不久也离开了人世,但他一点也不痛苦,因为他心中有爱。

导盲犬读后感 篇7

要当导盲犬,务必让养父母把它养到一岁。养父母是一对夫妇,他们的工作是:让小Q与人类亲密接触。在那里,小Q遇到了它的第一个朋友——小玩具熊B仔,它一被碰到肚子就会叫,十分好玩。小Q也遇到了它第一个敌人——毛毛虫:一天,它正玩得高兴,突然发现鼻子上有个黑影,它逗着眼看了好久,才看清,原先是一个毛毛虫。突然,毛毛虫咬了它一口,小Q吓了一跳,赶紧跳进草丛里把毛毛虫蹭掉了……

到了一岁,小Q被送到导盲犬训练中心。训练了一个月,它就当了渡边先生的导盲犬。它天天给渡边先生带路,渐渐有了感情。他们相依相伴生活很快乐。但是好景不长,渡边先生因工作繁忙而百病缠身,住院了。小Q又被送回了导盲犬训练中心,要等渡边先生出院才能与小Q相见。小Q在那里度日如年地等他。但是,渡边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过了三年,他最后忍不住对小Q的思念,主动要求出院了。出院后,他和小Q走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三十米。渡边先生去世了,小Q被送回养父母家,在那里,它继续跟它的好朋友B仔玩。但是,之后它也患上了白血病。尽管养父母拼命救它,但是,在它11岁2月25日的晚上,小Q在听完养父母最后一句:乖宝宝,睡觉觉,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眼睛。

导盲犬读后感 篇8

最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文章《放弃天堂的导盲犬》。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导盲犬与主人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了,主人把唯一的一个天堂住户名额给了自己的狗,可导盲犬却放弃了这次机会,选择追随主人下地狱的故事。

一个微小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主人,居然可以放弃天堂。这种令人热泪盈眶的爱无疑是世间最真诚的东西。每个人都有爱,我也不例外。

记得儿时一次出去玩到夜里才回来。天雾蒙蒙的,下关小雨,那雨深沉,令人感到十分可怕。我埋着头,不敢往四周再多看一眼,拼命地往前跑。突然一个黑漆漆的东西蠕动着,发出十分微弱、颤抖的声音。

实在耐不住自己好奇心的我,终于提着胆子,决定要上前一探个究竟。

是个小狗!我惊喜着。我抱它,它显得很害怕,我便把它搂在怀中,带回家。

经过我的百般哀求,父母才勉强答应收留下这只小狗。

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父母还是趁我上学时,把这只小狗送人了。

在打听到小狗的去向后,我便偷着去看望它。但由于怕自己情绪失控,我选择了远远地看着它,它见了我,拼了命地想要挣脱铁链子,投入我的怀抱。我知道,它很怕,它现在唯一知道的避风港也只有那夜风雨中的那个怀抱,因为这里曾经让自己一次有了温暖,有了安全感。

看着它不怕痛地挣着,我的心却很痛,很痛

以后,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坚持去看它。现在的它,已经长成了一条大狼狗。在别人眼里,它是凶猛、令人畏惧的。可还有谁知道?它有一颗多么需要保护的脆弱的心啊?而我在那雨中,已经成了它心中的伞,它信任我,我知道。可这些从来都得不到大人们的理解。

赤诚的生命相依在一起,哪怕它只是一只狗,都同样让人感到无比幸福。

平凡的世间,总有些爱的故事拨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泪流不止。那些爱如涓涓的细流,默默无言,却让整个世间充满了温暖。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些爱的故事,一起来吟唱爱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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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读后感 篇9

小Q死了,但它的精神可敬,于是上帝就给了它在天堂上生活的权力。它的主人——盲人渡边,也因为这升上了天堂。他们偶然在天堂相遇······

所有的人和动物,只要升上了天堂,疾病、残缺的器官、老和死亡,都不会再回来。小Q在天堂上开心地玩耍,因为变得很年轻,所以跳来跳去也不会使它感到疲惫。它用它那好像用不完的力气,玩着它的第一个朋友——B仔。玩具在天堂是不会损坏的。这时,渡边散布走过来,小Q看到渡边兴奋不已,汪汪直叫,渡边也很高兴,问道:“你是小Q吗?小Q时你吗?”小Q点了点头。渡边一下子抱起小Q泪流满面。渡边问小Q:“你愿意放养还是牵住?”小Q在地上画了一个圆,表示牵住。于是渡边立刻去上帝那儿,拿了一根狗绳,套住小Q。小Q高兴地叫了几声,然后跟着渡边散布。渡边说:“我虽然能够看见东西了,但我没有朋友。你来给我做个伴儿能够吗?”小Q点了点头。

从此,小Q和渡边,在天堂上过着快乐的生活。

导盲犬读后感 篇10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平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平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爱迪生》读后感700字模板


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读后感可以记录下一瞬间的思想和灵感。您知道怎么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读后感吗?以下为我们为你收集整理的《爱迪生》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爱迪生》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在看《爱迪生的故事》,里面的一个个故事精彩极了,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爱迪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的经历。爱迪生的全名叫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尽管他一生只在小学里读过三个月的书,但在母亲的耐心教育下刻苦自学,勇于尝试,百折不挠。正是他的这种优良品质,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发明大王。他一生的发明有印刷机、留声机、电报机等等,数量达到惊人的两千多个。特别是高电阻白炽灯的发明,这项最伟大的发明把人类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光电世界。

但是,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小时候竟被老师骂成迟钝的低能儿,并为此被赶出了学校。然而,就是这个老师眼中的糊涂虫,在妈妈的正确引导下,对读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不但博览群书,而且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难能可贵的是,爱迪生有着一颗充满探索、永不言败的心。1878年9月,在他开始研究电灯时,为了发现一种合适做灯丝的材料,在用了1600种材料进行试验都失败的情况下,毫不气馁,屡败屡战,以毅力战胜困难,以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微乎其微的几率。经过大量的试验将空气抽到1%大气压,用碳精丝做灯丝的灯泡,终于在1879年10月21日被发明出来了。虽然这盏电灯只连续使用了45小时,但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广泛实用价值的电灯。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数学作业中有一道难题,要算出2096分别除以3的几次方的余数。我知道这道题是找规律的题目,就拿2096分别除以3的一次方、二次方、三次方可是算这些很麻烦,我算了几个没找出规律,就有点不耐烦了,又算了几个还没有规律,心想:反正是聪明题,明天老师会讲的,算了吧第二天,老师讲完了题目我才发现,只要我再算两个,就可以找出规律了。我又想起了爱迪生,他的发明往往是成百上千次实验的结果。我就计算了几次就放弃了,这和爱迪生比起来就差太远了!

爱迪生一天工作20小时,规定自己每天读三本书,关于蓄电池的试验,他的记录达5万多次。天才就是2%的灵感加上98%的流汗。爱迪生的这句话和留给世人的3400个笔记本正是他一生发明的写照。

是啊,巨大的成就背后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都应该向爱迪生学习,永远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执著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爱迪生》读后感 篇2

今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没有见过爱迪生,但在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面容和形象来。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却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了血丝显得格外的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人类的光明,研制灯丝,不屈不饶的试验一千六百多种材料。他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饿了就吃一点饼干,简单的填饱肚子。困了就在桌子上小睡片刻,稍微休息一下又继续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努力工作,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可以说人类的光明是他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是他吧光明带给了人间。同学们在电灯下干活娱乐时,可曾想到爱迪生,可曾想过他那无数个不眠之夜?

爱迪生一生除了电灯之外,还有许多的发明。如,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片等等。这些发明无一不对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从儿时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十来天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的东西,是他天资聪慧、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不是。就像他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天才只是一点点的灵感加上不屈不饶的勇气与决心。其中,不屈不饶的精神,不断努力和奋斗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勤能补拙,只要一个人肯努力,肯付出辛勤的汗水,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爱迪生就是这样的一个列子。

读完了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我相信以后,我一定会更加的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

《爱迪生》读后感 篇3

寒假我看了一篇名叫《爱迪生》的文章,这是一片讲讲述爱迪生的文章,本着好奇心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这片文章,一个伟大科学家的形象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里

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小时候并没有多聪明,七岁开始上学,学了不到三个月就退学了。后来,在母亲的教导下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从小热爱科学,随着知识的增长,对科学这门研究更加感兴趣。在他12岁那年,因家境贫苦,只好到火车上做报童,一边卖报纸,一边学习。有一次,因一场车祸使他的右耳失去知觉,但他还是刻苦钻研。还有一次,他帮助了别人,又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从此,爱迪生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勤奋自学,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面前不灰心、不后退、不屈服的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他的电发明,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

我曾想过当一名科学家,为人类做贡献。但我的学习不够刻苦。读了《爱迪生》这本书后,我渐渐认识到我的想法是天真的。我要向爱迪生学习,他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干任何工作,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也不会有“天才”了。

《爱迪生》让我给了我深刻的其实,告诉我只要刻苦努力,那们你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科学家的故事》,它是由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作者孙虎。

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爱迪生》。爱迪生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生中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并荣获了很多国家高级学术机构颁发的奖章,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尊敬和爱戴。爱迪生一生中刻苦钻研、永不满足、不怕困难,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挫折,发明了电灯芯、留声机、电影、蓄电池......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人类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人们尊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出这么多的东西,是非常不容易的。以发明电灯为例,这是他一生中耗费精力最大的一项研究,前后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全部失败了。但是,为了人们的黑夜里能出现光明,爱迪生不怕失败,继续研究。一次,爱迪生见有人穿着棉布衣,就想用棉线做实验。他先把棉线碳化处理,然而碳化棉又脆又细,很难放进灯泡里,一连试了三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取得了成功。但爱迪生并不满足于此,又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直到1882 年的春天,第一批实用的电灯终于问世了。

我是多么渴望像爱迪生那样,到知识的海洋里去遨游,为人类造福啊!“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一的汗水”,爱迪生的勤奋与努力给他带来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除了那些伟大的发明,还有他努力奋斗的精神和品质。

《爱迪生》这篇故事使我体会到要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爱迪生顽强进取的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我梦想长的之后能做一名像爱迪生那样的科学家,为祖国的科学发展和人们的幸福生活奋斗终身。

《爱迪生》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籍,其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

1847年2月11日,爱迪生诞生在俄亥俄州的米兰市。他家很贫穷,靠父母种地维持生活。

爱迪生好奇心非常强,6岁时,他趴在鸡窝里浮小鸡,父亲硬把他拖回了家。8岁时,爱迪生上学念书了,仅仅上了3个月的爱迪生就回家了。爱迪生的母亲是乡间教师,她决定自己来教爱迪生。12岁时,他做了火车上的报童。

原来爱迪生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是那么的贫穷,而且只上了3个月的学,就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

回想到我自己,小时候有着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却不珍惜。老师说我总是学习在中上等的水平,要给父母争口气。以后,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要向爱迪生一样,学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也会为爸爸妈妈争口气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发明大王爱迪生》的课外书,这本书对我感触颇深。

它主要讲述了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贫困小家庭,小时候因为他满脑袋净是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常常把老师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还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然后妈妈一气之下让仅仅只上了三个月学的爱迪生退学回家,并且亲自教导他。后来爱迪生喜欢上了做化学实验,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在火车上当了报童,一边挣钱一边做实验。可是因为一次意外,一个装满磷的药瓶掉地上,磷遇空气引起大火,爱迪生被管理员恶狠狠的打聋了耳朵并且不让他在火车上卖报。这样的打击也没有让爱迪生灰心丧气,他后来还学会了收发电报的技术,甚至发明了股票报价机、蓄电池、电灯,为人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最终成为了伟大的发明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是“天才”,在成长的路上总会碰到各种艰难困苦,只要自己勇于勤奋、不放弃,朝着正确的目标努力,结果就一定不会差。(指导老师:云萍)

《爱迪生》读后感 篇7

《爱迪生》是我书柜里最爱翻看的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每次翻看都会感觉很兴奋。爱迪生是世界伟大的发明家,总共有几千种发明,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爱迪生基本上没有上过什么学,那为什么他能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呢?答案是勤奋和坚持。他有着一生充满很挫挫折,但是他热爱科学,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支撑了他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科学发明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一方面枯燥无味,另一方面失败的经历令人痛苦不堪。上千次的试验失败的打击换着是我的话,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爱迪生却能越挫越勇,累了趴在桌上眯会,累了啃点面包。面对别人的嘲笑不以为然,依然做着手上的事情,爱迪生坚韧的品格触动了我。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上千种材料中找到了钨作为电灯的材料。他一下子改变了全世界,为世界人民带来了光亮。成功靠的是坚持,靠的是勤奋。这让我想起了上学期学校的800米长跑,体育很差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能在规定时间内跑完800米。这多亏了老师和同学的鼓励,我用了一学期的时间,慢慢练习。经过前期痛苦的折磨,我最终成功跑完800米,这些都因为自我的坚持。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兴奋,就好像我也找到了电灯的材料一样,其实我是找到了成功的钥匙,那就是坚持和勤奋。

《爱迪生》读后感 篇8

爱迪生小的时候是一个很喜欢电的人。他妈妈很年轻,而他爸爸有点老了,爸爸一般都会到外面去工作。爱迪生不在学校上学,因为他上过三个月的学,但是老师说他是低能生。

妈妈就把他接回家,当他的家庭教师,让他每天读书。后来他在火车上卖水果和报纸。他最先和他的朋友造出来通话的那种电报。因为他那个职业值得是夜班吗?所以他发明了一种仪器,就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打一次,就敲一次那个发信息的那个电报号,然后总部就可以接到,就证明他还没睡着,但是有一次,很恐怖的老板就过来找他,但是老板发现爱迪生在睡觉,所以就扇了他一巴掌,本来爱迪生小的时候就耳朵就有问题,扇了一耳光之后就彻底聋了。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说耳聋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让我能不受外面的干扰。

他每到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老板都会觉得爱迪生的智商比我高,哪一天他把我给踹下去了怎么办?

他差不多每到一家公司都会被那家公司的老板给辞退,所以,爱迪生他只好自己当老板了,他先后发明了台灯、电灯、银幕投影、还有很多个军事用品,就是海军的时候可能要用,比如说,水下雷达呀,还有那些帮忙探测的,就比如说水下窃听器等等。他一生有两个妻子,第1个妻子玛丽,因为他妻子很少受到他的光顾,他一直在做实验,所以那个妻子很早就死了,后来他38岁和18岁的米娜结婚了,终于生了几个孩子。爱迪生还是在做实验,他一直活到81岁,总统特意来看他了。他在病重的时候,还专门回忆了一下他小的时候,他小的时候是在列车上卖东西吗?他死的那天,美国人全部把灯关了。

我发现发明家都是进一步改善一个东西,都好像很少是自己发明出来的,比如说银幕投影,说是录像机,加一些银色的幕布就行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玛丽死了,因为爱迪生都在做科学实验没空理玛丽,玛丽后来病死了。我很喜欢爱迪生发明了灯,如果整天都是黑的话,那也不太好,如果这是白天,就只能白天亮,一到6:00或者4:00或者5:00,就黑的话,就不太好,黑夜又长了,没有电视什么都不行的,现在做作业也需要灯,炒饭也需要灯。爱迪生真的好厉害,他的发明后来赚了很多钱,服务了很多领域。

《爱迪生》读后感 篇9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__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要取得优异成绩,必须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顽强钻研。也让我懂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沮丧。更让我领悟到了爱迪生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今后我也要像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永不言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爱迪生》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爱迪生的故事》,深有感触。

妈妈常常对我说:“人的一生要有一个目标,并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断的努力,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有动力,而离目标也会越来越近。

爱迪生是世界著名的发明家。他只上过三个月的学,十二岁就开始卖报。他热爱科学,常常省下钱来去买科学书报和化学用品,而他做实验的器具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有一次,爱迪生卖完报在火车的角落里聚精会神地做实验,突然一瓶白磷倒了,白磷一遇到空气马上燃烧了起来,车长非常生气,把爱迪生的东西全都扔下了车,还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把他的一只耳朵打聋了。但是这样也并没有动摇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他省吃俭用重新做起了实验,硝酸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硫酸差点烧毁了他的衣服,但他并没有被吓到,还是坚定地做着实验。

后来在爱迪生的不懈努力下,他发明了电灯等一千多种东西,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爱迪生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被任何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只要持之以恒,努力进取,相信一定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的。

在学习上,我也要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努力学习,让自己的学习成绩进步一点,再进步一点……

《爱迪生》读后感 篇11

新春伊始,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中外著名科学家的故事——爱迪生》,买回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提到爱迪生的名字,人们马上就会脱口而出:发明家!不错,这位1847年2月11日出生于美国的农民孩子,是世界近代史上的一位奇人。他自幼富于幻想和好奇心,爱动脑筋,喜欢做科学实验。他只读过三个月的书。12岁到火车上卖报,同时在火车上进行科学试验。以后又当过铁路电报员,过着流浪的生活。1864年发明了自动电报二重记报机。1877年刚刚30岁的爱迪生一举发明了留声机,轰动了全世界。因此,法国政府授予他”爵士”头衔,美国总统邀请他到白宫表演。后来,他又改进了电灯,发明了人类应用最广泛的白炽灯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光明使者。继而,他又发明了电话、电影、蓄电池等等。1883年发现了著名的“爱迪生效应”即热电子发射现现象。为无线电事业的发展铺垫了宽广的基石。此外,在矿业、建筑、化工及军事技术等方面,也有许多发明。这位事来辉煌,功绩卓著,贡献无比的划时代科学家,活了84岁8个月零7天,共创造了2000多项发明,平均每15天就有一项新发明,人们尊称他为“发明大王”是当之无愧的!爱迪生在寻求他的研究发明工作过程中表现出了无限的坚韧不拔的顽强精神,在数不清的挫折和失败面前,并不表示惋惜,也不为众多的冷潮热讽,甚至攻击和非议而动摇初衷,而是毅然采用新的研究方式方法,去攻破这个堡垒。

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道数学难题,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最后我放弃了。但是,自从我看了《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所谓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在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够自学成才,而我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下,没有耐性,不好好学习。真不该啊!

爱迪生在发明创造时所表现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中我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和挫折,就倒下去,而要坚持做到底,做到最好。

今后,我会像伟大的爱迪生那样,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做好每一件事情,做一个勤奋、认真、努力的孩子。天才出于勤奋,也许我没有灵感,但是我花百分之百的汗水,一定也能取得成功。

《白鹅》读后感700字模板


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让我们的思想得以具象化的最好方式就是写一篇读后感。您一定也在考虑如何写好一份读后感吧!我们收集并整理了“《白鹅》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白鹅》读后感【篇1】

我终于读完了《白鹅》这本书。掩卷而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丰子恺先生的《车厢社会》这篇文章。

丰子恺先生经常坐火车,不过只是江湾到上海的小火车。他最初乘火车时,他觉得自己被装在一个大木箱里,机械拖了这个大木箱狂奔。

车上有许多零碎的事,有许多人用行李、大腿、书来占据位置,其实他们只买了一张票。他们遇见来寻找座位的乡下人,乡下人请求他把行李或腿拿开让座,可是那些人用种种借口不让乡下人坐。说这里有人哪,前面很空。

丰子恺先生把这些丑恶的人描绘得淋漓尽致。在车厢社会里,在人间社会里所有的现象,在这里都有缩影。在火车上,每人都买了票,可有些人却占据位置,人人都是平等的。这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没道德的人。

那些占座位的人,等到查票了,还骂那些坐在行李上的人或抱了小孩扶了老人的人。生活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白鹅》读后感【篇2】

初次拿到这本书,我还以为作者只是养了几只鹅,单纯的讲讲鹅的生活习性而已,但看了看,和我想象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我大体的看了一下目录,明白《白鹅》指的是丰子恺的儿女们,而书的内容则是描写了那些孩子们的天真的故事。

《给我的孩子们》:丰子恺真是个性情直率的人,文字尝尝发自于内心,质朴自然,这篇写给孩子们的美文,更是充满了真情,和童趣。朴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孩子真诚的爱;并不精美华丽的字句,感情却牵动人心,真挚悠长;短短的几个小故事,却体现出作为一名父亲的对儿女们的爱。

《忆儿时》:这篇文章讲述了丰子恺儿时所做的三件赏心乐事:第一件事是养蚕,第二件事是在中秋吃蟹(其实我也很喜欢吃),第三件事是和王囡囡去钓鱼。对于那个时代的孩子来说,这三件事只不过是一些极其平常且琐碎的小事,但出现在丰子恺的笔下,这些琐碎,平常的小事,却有了特别醇厚的味道。

《儿女》:丰子恺爱儿女,依恋着他们。丰子恺的文章描写了对儿女们的关心和爱护,。作者从将儿女们送到乡间后引发开,不难看出,丰子恺很牵挂她们,平平叙述,好像面对面似的,娓娓而谈,异常的亲切,自然,让我们了解到作为父亲应有的对儿女的感情。

《白鹅》读后感【篇3】

读一本好书,就好比看一场好电影,动情时你会感动、高兴,会浮想联翩,感慨万千。我国现代作家丰子恺的《白鹅》将我带进了他的美好回忆。

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我看到了一个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孩子们在家摆弄着自己的小玩意儿,在田野草地里疯跑,总是忘了回家吃饭;又会出于好奇,弄乱了大人的书本、衣物,被批评后,心中不服……可在孩子需要爱与陪伴时,丰子恺先生有时会因为忙于工作,忘记在一旁可怜的孩子。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不免有些遗憾。

在丰子恺先生的童年里,也有着三件无法忘记的趣事。回忆起来,一面使“我”向往,一面使“我”忏悔。一件是养蚕的故事。五月初,他的家中会养着许许多多可爱的小蚕。家中喂蚕,都用跳板,他常常以玩跳板为乐,可一时失脚,会压死许多蚕宝宝。“自织藕丝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人们抽下蚕丝,做衣服,他在一旁看着乐。另一件是和父亲一起吃蟹。他的父亲好吃蟹,他也会跟着吃些,引以为乐。还有一件是钓鱼的往事。自从他会钓鱼,无论邻居在或不在,他天天都会去钓鱼,钓来的鱼就带回家炒、炸、烧汤,花样多多。现在再回忆起那段黄金时光,真有些眷恋与不舍。只怨当时只顾玩耍,从没想到要记录,现在再回忆,只是有着模糊的印象。

还记得上次去周庄,爸爸妈妈想让我为他俩拍照留念。可我当时又疲倦又烦躁,一点也没心思,妈妈知道我的想法,就哄我,可我还是不愿意,他们没办法,只好扫兴而归。读完这本书,我有了深切的感触,我再也不错过和父母一起留念的机会。有几次,我还主动提意为爸妈留个影。现在,我常常看看以前和父母在一起时的快乐,与朋友在一起时的兴奋,不时地流露出一种眷恋而不易察觉的笑容,似乎又回到了当时的欢乐时光。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童年是短暂的,而回忆是永久的。让我们从现在起,珍惜可贵的时光。拿起笔和纸,拿起照相机,记录下童年的一个个美好的小镜头与时光,不要等到那时才后悔儿时没有留念;也让我们从现在起,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多多陪伴他们,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完成他们的心愿,别到那时才后悔儿时没有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短暂的欢乐、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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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的思想。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哪里能够找到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史记》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史记》读后感【篇1】

三年级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翻开了一部历史巨著——《史记》,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开创了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先河,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读《史记》,我从中了解到华夏民族灿烂的文化与悠久的历史。从传说时代的盘古开天,至夏商王朝的文化;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到秦始皇一统天下;从秦二世的昏庸无能,赵高的指鹿为马,到群雄渐起,楚汉纷争;从刘邦剿灭项羽,到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汉武帝国……无不让人感叹历史的博大精深!

掩卷沉思,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形象栩栩如生,鲜活在眼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一生忧国忧民,却遭妒忌、谗言与中伤,最后被放逐。当国破家亡时,他毅然投身汨罗江。千百年来, 屈原的精神永远传颂!

“飞将军”李广的故事,则使我感慨万分。他武艺高强,渴望建功立业,却总是命运不济,机会擦肩而过,最后含冤自杀,我为之深深地惋惜。同样在与匈奴作战中,卫青与霍去病却长驱直入,马踏匈对,战场上一路顺风,为大汉边疆的和平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又让我由衷地羡慕和钦佩他们。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这部浓缩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国宝,让我明白了许多历史文化知识,让我更加热爱我的祖国,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终身受益。

《史记》读后感【篇2】

在寒假里我读了《史记》,它让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有开始发展农业、尝百草的炎帝;有打败蚩尤的黄帝;有无恶不作的商纣王;还有爱护百姓的周武王;还有力大无比的项羽和原先是泼皮无赖,最后成就了一代霸业的汉高祖刘邦。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黄帝,他在讨伐蚩尤的时候,第一战打得蚩尤的军队落花流水的时候,蚩尤使用了迷雾,黄帝的军队摸不着方向,便撤退了,回到营中,黄帝的军师风后便向黄帝说:“为了防止蚩尤再用障眼法,我军可以造出一种指明方向的车。”黄帝立刻叫风后在三日内造出来,否则按军法处置。风后心想:我真是言多必失。风后造出了指南车(指南车就是司南的前身),车上有个木头做的小人,手指向南方,而蚩尤的军队就在南方。第二战,蚩尤果然又用迷雾,可指南车早已在黄帝的军队的最前方,将士们都知道蚩尤军队的方向,一路上勇猛杀敌,蚩尤的部队早已被杀的落花流水、溃不成军。黄帝的军队乘胜追击,并在今河北省涿鹿县一带擒杀了蚩尤,平息了战乱,统一了天下。

《史记》告诉了我们西汉和西汉之前的历史,告诉了我们古代皇帝的贤明和暴力,你也来看一看《史记》吧!

《史记》读后感【篇3】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有一本书,我从未读过,不过现在一读就迷上了,那就是《史记》。

《史记》是司马迁写的,里面记载了从上古黄帝至西汉武帝期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韩信胯下之辱”读了后感觉这个事情太不可思议。

韩信出生在淮阳城,家里穷得叮当响。乡邻认为他没出息。韩信每天走街串巷,很少回家吃饭。又因为他对农事一窍不通,怎么办呢?韩信有自己的办法:去别人家做客。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进屋吃饭,晚饭吃完还要借宿一夜,久了就干脆不回家了。后来只要一到吃饭时间,家家户户都会把大门闩上。一个亭长收留了他,结果韩信被亭长的妻子气走了。

冬天一到,之前帮助韩信的洗衣大娘也走了,他在淮阳城的集市里逛,想讨点肉吃,结果次次都是什么都没讨到,没几天屠夫们都知道了为什么韩信每天都来这转悠,一个屠夫拦在他面前,让他要么从胯下钻过去,要么拔剑打一架,韩信最终还从胯下钻了过去,满街人都讥笑他胆小怕事,是扶不起阿斗……恰恰相反,韩信成名后,赐给分他食物吃的漂母黄金千斤,这亭长几百钱,还让那屠夫做中尉,见众人都不理解,韩信说杀了他只是徒逞一时快,而且正是受了那一时侮辱才激发他更加刻苦地学习和做事,发誓要出人头地,所以才会成为今天他。众人听了心里纷纷佩服韩信坚忍的性格。

他是个熟读兵法,血气方刚满怀兴国安邦之抱负的堂堂七尺男儿,居然能够忍受恶霸的欺负和胯下之辱,看了以后太让人吃惊了,如果没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和忍耐力,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办得到?也正因为具备这些优秀的品质,韩信为自己的国家立下了丰功伟绩,最终被封为“王”更让我感到震撼这样一位功臣名就大将,并没有居功,反而不计前嫌,还有他心胸豁达乐观态度,太值得我学习了!在我周边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可能被羞辱的时候,也因为因不下这口气,起了以牙还牙之计,结果是两败俱伤,家庭破碎或者是牢狱之灾,这样就成了生活中牺牲品。

我真佩服韩信,懂得忍辱负重,积聚力量,而且是三思而后行,可我呢?忍耐度为“0”做事鲁莽,那怕是受了一点侮辱,我都会大发雷霆,与对方吵架,有时还会大打出手。

俗话说得好“宰相肚是能撑船”我对“忍“字有了新的概念,虽然现在已经可以承受一点了,但还远远不够。我要做到和俗话一样肚量大的能撑船,对我来说是很夸张,我拿这个故事激励自己在困难面前要学会坚持和忍耐、遇事沉着、冷静,对待任何事情要心胸像天空一样宽广,这样将来才会闯出一番大事业,才能够成功。

《史记》读后感【篇4】

愉快轻松的暑假就快要结束了,在我们暑期兴趣班的最后一天,老师要带我们去焦作的“万方世纪城”玩儿,我们都欣喜若狂。

温泉、运动室、电影院、自助餐厅……几天来,我一直都在朝思暮想着,终于把这一天盼来了。犹记得昨晚深夜时分,我正睡着,就猛地坐了起来,以为天亮了呢,可是看了看表,还早着呢,只好极不情愿地又躺了下来。“叮咚——人民航空为您报时,现在是北京时间五点整。”这次,我怎么也睡不着了,“一、二、三、四……

”我开始了数数,艰难地等待着天亮,时间老人今天走得可真慢!终于闹钟声传来,我迫不及待地大喊:“爸爸妈妈,出发!出发!”

这次,我竟然还不是第一个到达集合地点,看来比我还急的大有人在啊!他们不知昨晚睡得如何?一定是激动得彻夜未眠吧!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老师的车到了。

又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哇塞!”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惊叹。一楼大厅金碧辉煌,就像五星级大酒店。“欢迎光临,这边请!”刚一进门,彬彬有礼、笑容可掬的服务员就把我们几个男生带入了男宾部。老师拿来了一些金灿灿的衣服,让我们换上,哈!这一身真像皇上穿的大龙袍啊!穿上睡衣之后,我们先去用餐,哦!这就是自助餐厅,向左看,各种香喷喷的菜肴整齐地摆放着;向右看,蛋糕、水果、冰激凌机、爆米花机、饮料机、咖啡机、香肠机……真是应有尽有。我顿时胃口大开,狼吞虎咽起来。

吃饱喝足后,我们来到了电影院,座椅还都是卧椅,躺在上面,盖着被子,吃着爆米花,看着电影,还真是享受啊!最快乐的就是在运动室了。跑步机、哑铃、台球、乒乓球,我们玩得大汗淋漓,开心极了。

接下来,自然是来到于浴室泡澡。我深吸一口气,潜入水底,等其他同学经过这儿时,我猛地钻出水面,溅了他一脸水花。我们就这样,你追我赶,玩起了水仗。

美好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夕阳西下,我们要走了,我依依不舍地向这里道别,也向我暑假班的朋友们道别。

《史记》读后感【篇5】

假期期内,读了了《史记》这本书,它是习爷爷读过的书,里边有很多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在其中,我最喜欢《舜的传奇》和《大禹治水》这两个故事。故事是那样的:

虞舜,名字叫做重华,那时候他的继母生了一个小弟叫象,舜在家里的影响力一落千丈,略微犯点不正确,便会被爸爸惩罚,家人对他很是严苛,可是他却常常与人为善,做一个好儿子、好哥哥,他恭顺地服侍爸爸和继母,目标也是随处谦让。因而在舜二十岁的情况下,就早已由于孝敬而盛誉天地了。那时候的执政者尧提前准备找一个继承者,许多重臣强烈推荐了舜,因而尧对舜开展了一番调查,而且把自己的闺女娥皇和女英许配舜,把自己的孩子也拆迁到舜的邻居做隔壁邻居,尧发觉他的孩子和闺女并沒有由于出世皇室而对舜和舜的家人高傲自大,这全是遭受了舜的危害。因而尧就把舜召到身旁学习培训如何管理方法天地,果真,交到舜的事儿,舜一直能非常好地进行,尧去世后,舜就变成我国的执政者。

舜当政期内,洪水灾害,他开启了炎帝,禹历经仔细地调查,用了疏而不是堵的方式,把水灾引入大江大海山湖,因而水灾迅速就褪去了。舜去世后,禹就变成新一任的天地管理人员。

在故事中,我尤其喜爱舜和禹。舜是中华文化的社会道德祖先,以孝出名,是德的化身为,他谦逊谦让,与人为善,孝顺父母,仁德厚道,这种全是中华文化的中华传统美德,在这个故事中,我遭受了启发,修身养性,发家,施政,平天下,舜就这样实践活动着,勤奋着,取得成功着,因而在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更要去学习和贯彻。

女娲补天的故事天地出名,他言传身教,与人民群众患难与共,在外面治理xx年,三过家门而不进,他这类刻苦耐劳,碰到困难应用聪慧处理的精神,锲而不舍的精神都值得大家去学习,大家学员在学习培训的情况下还要秉持这类精神,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应用自身的聪慧和专业知识去处理难点,那样才可以得到丰盈的果子。

中华五千年的文化艺术博大精深,《史记》里有很多故事很多角色都值得我去学习,念书提高了我的专业知识,丰富多彩了我们的生活,之后,我要读大量的书,让大量的故事来鼓励个人成长!

《史记》读后感【篇6】

3项羽在历史上一直以残暴,霸气的一面为世人所认识,然而我认为,项羽的个性是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他刚愎自用,却又优柔寡断;他能容忍樊哙的顶撞,却不能容忍儒生言他沐猴而冠;他寡恩薄情,放逐范增,却能宽恕吕马童的背叛,宝马送长亭,割头送故人。

项羽在年少时项梁曾经请人教他书法诗歌,他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于是项梁又请人教他舞剑,没多久又不学了,项梁很生气,项羽却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教项羽学习兵法,一开始项羽学的很开心,可是没多久项羽又厌烦了。这一次又一次的放弃没耐心也为之后项羽的失败做下了铺垫。

项羽的一生,是一个“人”的一生,他不靠显赫的家世,不凭异端祥兆,只凭着自己的雄才伟略,写下了一个大写的“人”字!项羽,他也从来不掩饰自己,他有着的征服欲和表现欲,他敢于在秦王朝最强大的时期宣称:“彼将取而代之”!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风流!他有勇而少谋,他在政治上太幼稚,他只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他有的是青年人的朝气,却缺乏一个成年人的圆滑,他生平战胜了无数英雄,最后却败了,实乃悲剧!

鸿门宴,他败给了刘邦,他太"任“,太轻信!封汉王,他再败给了刘邦,他太低估了刘邦!至于四面楚歌,他已经一败涂地。

别虞姬,自刎乌江,项羽完成了他一生最后的塑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惊天地,泣鬼神!

项羽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的一生,也是英雄的一生!

《史记》读后感【篇7】

刘邦,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皇帝,大家听说过他不少故事。《汉书》说他:好酒及色;《史记》中也有“沛公居山东时,贪於财货,好美姬”的说法。看来刘邦在当皇帝前,确实是贪酒好色的人。

另外刘邦还是个无赖。“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史记》)。刘邦车载着儿子女儿,楚兵追得急,他就把孩子推到车下去,滕公扶上来,他再推下去,反反复复好几次。

“羽亦军广武相守,乃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亨太公。”汉王曰:“吾与若俱北面受命怀王,约为兄弟,吾翁即汝翁。必欲亨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项羽把刘太公放几案上说,如果不投降,就烹了他;刘邦说我与你项羽是兄弟,我的父亲也是你父亲,真要烹了他,分我一杯肉汤。是不是很无赖?

但刘邦是游侠,汉书说樊哙“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 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 上击布时,为流矢所中”,《汉书》中刘邦两次箭伤表明刘邦是个马上皇帝,并且每次打仗都是冲锋陷阵,弓弩能射多远,大家都明白,如果他在后军,也不会负伤。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就是刘邦!

《史记》读后感【篇8】

5在历史的尘埃中,对于前人,人们的看法是迥异的,就像西楚的霸王——项羽。

项羽,是一个可歌可泣的英雄,在秦国的残暴统治下,他做出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了他的光辉,当然,项羽的朋友刘邦,也是一位豪杰,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项羽。

在“家天下”的时代,他勇于去推翻他的“主人”,因为他,许多人崛起抗秦,以至于他以后有了一支几十万人的军队,浩浩荡荡地去讨伐暴政的秦王,结果,他赢了,他的名声也被世人所知,并被人们尊称为“西楚霸王”,如果他真的没有本事的话,那么何以得到这种殊荣?但是,大家也知道,这场战争的最后的胜利者是刘邦。

当然,对于刘邦的说法在历史上也是各有千秋,虽然刘邦很聪明,很会召集人们,并且会善用他们,计谋也被他用得活灵活现,显然,他是一位智者,但是,与刘邦相比,我更喜欢项羽,虽然项羽不懂去使用什么计谋,但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能出现这样一个重情义的英雄,也是难能可贵的,在许多文献,他的性格非常鲜明,钜鹿之战中的果断、勇猛,鸿门宴中的仁义,当然他的性格也不是完美的,就像他不善于吸取他人建议,刚愎自用等是他致命的弱点,但这也体现了项羽不是神,他也有缺点,每个人本来就不可能是完美的,所以项羽就更加突出了身份,或许他当领导人是个错误,如果他当将军的话也许更有他的用武之地,因为他善于军事,而政治上他比不上刘邦,也就注定了他的人生。

他的一生是成功而又失败的,他,也折射出了一代英雄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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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读后感功夫700字模板,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读后感功夫【篇1】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鲁班那刻苦学习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这篇文章通过记叙鲁班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艰难困苦,到终南山拜师学艺的经过,来教育我们只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不怕困难,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我觉得鲁班有两点值得学习:一是鲁班学艺的时候,非常刻苦。当师傅收他作徒弟以后,他全神贯注、废寝忘食地去学。我们是小学生,即将升入初中,只有现在打好基础,将来才能在祖国的建设事业中贡献出更多的力量。在学习中,我就是要学习鲁班这种精神。学习,只能是一心一意地学,不能三心二意,更不能以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不勤奋学习。

二是要学习鲁班那种不怕困难,决不半途而废的精神。我们班的罗怡城与钟文越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俩先后去书法室练毛笔字,在众多的学生中,他俩也不算个著名人物,罗怡城本来练得很好。但他自以为是,书法老师骂了几次,就灰溜溜走了,从此不再踏入书法室半步。钟文越,不明事理,见朋友离去,自己也收拾笔墨,告老还乡。唉,我真为他俩感到惭愧啊!

同时,我又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如果再碰到困难,我不能像他俩那样自暴自弃,应该要迎难而上!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学习鲁班,遇到困难,想办法克服。

读后感功夫【篇2】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带有传奇色彩的民间故事,我深深的被鲁班那种吃苦耐劳、刻苦学习的精神所感动。

这篇课文通过记叙鲁班为了学艺,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辛苦,在终南山拜师学艺的经过,教育人们只有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吃苦耐劳,才能学到真本领。

我读了这篇课文,觉得鲁班有两点值得我学习。

一是鲁班学艺的时候,非常刻苦。当师傅收他为徒以后,他一学起来,就全神贯注,废寑忘食。我这个上五年级的小学生,只有现在搞好学习,将来才能为祖国的四化建设贡献力量。在学习上,我们就是要学习鲁班这种精神。学,就一心一意得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以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不勤奋。学习只能是老老实实。只有不畏劳苦,才能攀登科学高峰。

二是要学他那种不怕困难,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记得我三年级的时候,老想当一名航海家,于是参加了“少先之家”举办的我航海模型小组,开始学造小船。起初,我兴致勃勃,以为造艘小船模型有什么了不起?可是一经做起来,才知道我原来想的不一样。我把一艘小船削了一个多月,辅导员老师还说我的“产品”不合格,当时我便泄了气,再也不学了。唉,比起鲁班那股韧劲来,我心里感到多么惭愧啊!这件事至今我还没有忘记。如果在学习上碰到困难,旧要迎面而上!“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以后,在学习中我再也不害怕困难,碰到难题就要像办法去解决它,攻克它!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课文使我懂得很多道理。今后我一定要像鲁班那样不畏艰难。勤奋求学。“功夫不负有心人”,只有刻苦、勤奋,就能取得丰硕的果实。

读后感功夫【篇3】

酷爱游泳的少年卢克喜欢在放学后偷偷溜进学校游泳馆。

一次,他发现自己在一次事故中竟然长出了鱼鳃,还可以变成白鲨。他还未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新的烦恼又接踵而至。好友莎拉和几个同学忽然神秘失踪,新来的交换生亚瑟和兰茜好像知道自己的水下秘密,养母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当卢克鼓起勇气面对成长的困惑时,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卢克能变成白鲨,莎拉能变成猎豹五人组成小分队,一起抓捕坏人,救出几个同学。

本册我最喜欢卢克,他是一个从小失去父母,在养父母的爱护下长大的帅气男孩,虽然他在女生面前有些腼腆,在一些小事上容易掉链子,但他很有团队意识,在行动中冲锋在前,果敢有担当。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团队不能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闹矛盾,只要团结一心,任何艰难的环境或强大的敌人,我们终将战胜。

我最喜欢卢克对战布莱克,卢克在最后变成了巨齿鲨,一下子把布莱克牛鲨撞倒。轻轻忪松地打败了布莱克牛鲨,我激动极了,正义又战胜邪恶了!

读后感功夫【篇4】

本学期新民学社第一次的影视观摩在上周日开始了。这次的电影是《功夫梦》,主演是成龙和贾登·史密斯。小男孩一出现便认出了,他是之前一部《当幸福来敲门》里的主人公的儿子。

这部中西结合的电影是我看过这么多国产励志电影中感觉最美的一部励志片。这部电影没有很惊心动魄的剧情,也没有很多华丽的场面,它有的是在整部电影中融入了很多中国元素,而在这部电影中,实体中国元素与虚体中国元素结合的是如此完美,把中国功夫与实体元素相结合是整部电影中表现的最为完美的地方,也是一次中西结合的真正典范。

整部电影剧情非常简单,在导演把这部电影定位为励志片的时候,我想说的是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励志片。看到最后,小德瑞忍着脚伤重新回到擂台并一举夺得冠军,我情不自禁的连拍几次掌声。小德瑞是好样的!同样做为小德瑞的师傅韩先生也是好样的。在剧情的最后,韩先生告诉小德瑞说:到最后,输赢其实已经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已经赢得了别人的尊重。韩先生的一番话和小德瑞让自己不再感到害怕的坚强精神铸就了小德瑞最后成功夺得武术冠军。同时,一个奖杯也向世人宣布,什么才叫真正的中国功夫。那便是:以德服人。其实,生活中不免有很多的挫折和困难,或许不经意间你就会被挫折所打倒,但你可以选择你在被挫折击倒之后是否重新站起来。在整部剧情中,韩先生在痛失爱妻和爱子之后选择重新站起来,小德瑞在腿断了之后选择单脚站起来并击败对手。或许你会说:电影毕竟是电影,它更多的是虚构的成分。!但假如你连看完一部电影之后而收获不到任何启发,那么我相信你在生活中你也不会有多好的成就。或许是偏激了点,但这是不可争论的事实。在韩先生带小德瑞前往饮龙泉的时候,在看到那个女的与眼镜蛇共舞的时候,在看到小德瑞把脸扑到泉水并看到泉水中的自己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其实生活中也有着如此的相互模仿和相互辉映。而最为关键的是:你是选择让别人模仿呢还是你模仿他人呢?这也就是你到底是在影响别人呢还是别人在影响你呢?生活中,诸如此类的镜子有太多太多。其实,在我们身边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镜子,在镜子的反射面前你是否真正看到了自己缺点所在呢?

电影是看完了,但留下来的感触是深厚的!虽然眼下的自己也面对着不小的困难,但相信只要我选择从头再来,那么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困难其实都已经被自己踩在脚下。相信自己才能成就自我!加油!

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读后感功夫【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功夫树》,讲的是各种各样的功夫。

我最喜欢的是一篇叫“天下无毒”的故事。里面讲的是:有人做了一种药,无论什么毒都能治。结果被三大毒王知道了,他们都想得到这种药的药方,这样别人才能怕他们。他们去了藏药的地方,一个人在路上装脚疼,休息了,另外两人找到了药却没拿,只是在上面涂了点东西。那个休息的人来了,他把毒药“见着死”涂在自己额头上,结果另外两人看见他就死了。正得意时,他拿到制药的药方,打开时中了“触着死”的毒,打开药瓶,结果是空的,他打了个喷嚏,原来中了“嗅着死”的毒,打开药方,也是空的,结果也被毒死了。其实没有这个药方,做药方的人是为了除掉他们才这样做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如果他们三个人团结一心,一起去拿药方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谦让,也要团结一致,如果互相猜疑,最终是要吃苦头的。

读后感功夫【篇6】

这部中西结合的电影是我看过这么多国产励志电影中感觉最美的一部励志片。这部电影没有很惊心动魄的剧情,也没有很多华丽的场面,它有的是在整部电影中融入了很多中国元素,而在这部电影中,实体中国元素与虚体中国元素结合的是如此完美,把中国功夫与实体元素相结合是整部电影中表现的最为完美的地方,也是一次中西结合的真正典范。

整部电影剧情非常简单,在导演把这部电影定位为励志片的时候,我想说的是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励志片。看到最后,小德瑞忍着脚伤重新回到擂台并一举夺得冠军,我情不自禁的连拍几次掌声并流下了眼泪。小德瑞是好样的!同样做为小德瑞的师傅韩先生也是好样的。在剧情的最后,韩先生告诉小德瑞说:到最后,输赢其实已经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已经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对!韩先生的一番话和小德瑞让自己不再感到害怕的坚强精神铸就了小德瑞最后成功夺得武术冠军。同时,一个奖杯也向世人宣布,什么才叫真正的中国功夫。那便是:以德服人。

电影看完后,我在洗手间一直用冷水淋洒自己。我想用冷水真正浇醒自己。而这部电影带给我的是:其实,生活中不免有很多的挫折和困难,或许不经意间你就会被挫折所打倒,但你可以选择你在被挫折击倒之后是否重新站起来。在整部剧情中,韩先生在痛失爱妻和爱子之后选择重新站起来,小德瑞在腿断了之后选择单脚站起来并击败对手。或许你会说:电影毕竟是电影,它更多的是虚构的成分。没错!但假如你连看完一部电影之后而收获不到任何启发,那么我相信你在生活中你也不会有多好的成就。或许是偏激了点,但这是不可争论的事实。在韩先生带小德瑞前往饮龙泉的时候,在看到那个女的与眼镜蛇共舞的时候,在看到小德瑞把脸扑到泉水并看到泉水中的自己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其实生活中也有着如此的相互模仿和相互辉映。而最为关键的是:你是选择让别人模仿呢还是你模仿他人呢?这也就是你到底是在影响别人呢还是别人在影响你呢?生活中,诸如此类的镜子有太多太多。其实,在我们身边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镜子,在镜子的反射面前你是否真正看到了自己缺点所在呢?

在整部电影中,有一句话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Everything is KungFu!对!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是功夫。其实功夫很简单,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做的事情认真做。这是一个态度,不单只是学习的态度,更也是生活和工作的态度。而在整部电影中作为小德瑞师傅的韩先生,在传授小德瑞功夫的过程中,他一直灌输中国功夫的真谛,那就是:德!韩先生一直在用德字来影响小德瑞,由品德到武德,再到最后的师德。而作为管理者,或者骨干亦或是师傅也好,如何用自己的“德”去管理好自己的团队,管理好自己,相信是每个看完这部电影的朋友们都应该去好好深思的一个问题。同时,这也不禁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电影是看完了,但留下来的感触是深厚的!虽然眼下的自己也面对着不小的困难,但相信只要我选择从头再来,那么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困难其实都已经被自己踩在脚下。相信自己才能成就自我!加油!

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读后感功夫【篇7】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功夫小猪》这一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了。

故事讲述了:猪爸爸和猪妈妈共生下了七头小猪:它们分别叫猪小一、猪小二和猪小妹。它们各自有各自的功夫。猪小一跑得快;猪小二跳得高;猪小三力气大;猪小四牙齿好了;猪小五游泳快;猪小六神箭手;猪小七剪刀快。它们都大显出手,施展本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捉贼这个故事。

一天早上,猪妈妈发现家里少了很多红薯,便跑到账蓬里去问看管红薯的猪爸爸,没想到猪爸爸正在睡觉。接下来猪妈妈就让七只小猪一起来看管,可是连续两次都没有捉到贼,但发现了一个通道,七只小猪分开埋伏在了出口和入口,到了夜晚12点钟果然有两个野猪从这里经过,东张西望,并继续挖地道。还没有等到下手偷红薯时,就被离着最近的猪小二给抓住了手,另一头野猪一看情况不妙,赶紧拔腿往外逃,突然一张大网从天而降,把野猪吓得不知所措,哈哈!抓住了,野猪醒悟过来想咬破网跑,只听到猪小四说:再咬,再咬我就把你的耳朵咬下来,一边说一边拿一根木棍做咬的示范,野猪害怕极了,只好乖乖地听从七只小猪的命令。

读后感功夫【篇8】

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埃尼阿克"在美国研制成功,距现在过去了74年,发明出了很多编程语言来解决很多问题,让我们快速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但这才是互联网时代的开始,软件开发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在的程序员要关注的不仅仅只是写代码,还需要做产品的需求分析,纠结用哪种语言怎样的架构研发产品、用什么框架哪种开源代码写可以交付快一些,甚至考虑这么多之后交的还是个不健壮的产品。

作者所说的代码之外的功夫,其实是程序员在工作中,有一大部分时间并不是在写代码,而是如何有效应对开发中的各种问题,如何改进和提高自己,如何跟团队成员沟通协作,如何理解客户的需求,并快速实现他们的所需等,用以人为本的方式思考代码。让我们从这几个案例中,获得自己的思考和成长。

假设真像作者书里有个Robo助手帮助解放程序员的工作,能有更多的时间用在处理问题上,那是程序员福音!

《景阳冈》读后感700字模板


读后感的重点是阐述内容还是表达感受呢?我们需要耐心的阅读作品,这样会有更多感触,如果我们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请驻留片刻,栏目小编为你推荐《景阳冈》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景阳冈》读后感(篇1)

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的《景阳冈之武二郞打虎》这篇文章,我对武二郞感到无限的敬佩与骄傲。

武二郞,就是武松,因为在家中排行第二,所以人称武二郞。因为思念家乡的哥哥,武松离开柴进处往家赶。这天,他来到了阳谷县。武松来到了一家酒店,门前挂着旗子:“三碗不过冈”。武松一口气喝了十五碗洒吃了四斤牛肉,准备上山。店主上前阻拦,说山上有虎,武松不听,还是上了山。不一会儿,酒劲上来了,武松躺在大青石上睡着了。他醒来时,一只吊眼白额虎忽然跳了出来。经过一番搏斗,武松把老虎打死了。县官知道了此事,就任命武松做一名都头。

武松在听说山上有老虎时,毫不畏惧,还勇往直前;说“三碗不过冈”,他竟然喝了十五碗酒,他却还敢上山。他惊人的胆量使我无比的敬佩。武松打虎时的毫无惧色,靠着超凡的武功,打死了一只猛虎,是一位杰出的、百里挑一的武林高手。由此,我可以看出武松是一位勤奋、刻苦的人。

此外,还有许多关于武松的故事,如:《十字坡二娘开黑店》、《猛武松醉打蒋门神》、《怒杀潘金莲》等。从这些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武松为人仗义的精神,不得不承认他是一名绿林好汉。我为他而感到骄傲!

武松,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骄傲!

《景阳冈》读后感(篇2)

《景阳冈》是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写的《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改编而成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景阳冈》主要讲的是武松在阳谷县的一家酒店内开怀畅饮十八碗后,不听店家劝告,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在冈上赤手空拳打死猛虎,最后一步步挨下冈的故事。尤其是打虎那段最精彩。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中热血沸腾,手里抓着一把热汗,真想随着武松的动作来一个一百八十度腾空旋转。还文中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武松见了那大虫复翻身回来,双手抡起梢棒,尽平身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降下来。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定睛看时,一棒劈不着大虫。”这句话运用了大量的动词,生动地写出了武松的机灵、灵活。不过我感悟最深的还是这两个字:勇敢!武松说过:“倘若遇上大虫,我也不害!”“怕甚么!且只顾上去,看怎地!”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看到这不由赞叹一句武松是真汉子!

看到武松回想自己,还记得那次妈妈让我学习煮面条,我摩拳擦掌的准备露一手。学着妈妈的样子:洗菜、小心的切菜,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打开火后我倒入了些许的油等待着妈妈的命令把菜下锅翻炒。没想到翻炒青菜时先是热油溅出烫到手背,再是不小心碰歪炒锅导致锅内起火。感受灼痛的手背,看到锅内的大火,我扔下铲子转身就跑。这时妈妈拿起锅盖盖住锅子,熄灭灶火。走过来看看我的手,温柔的告诉我不怕,并清理好糟乱的厨房让我重新来过。想起刚刚的情景,却没了大展身手的勇气。妈妈却说:“你不常看《景阳冈》吗?想想武松,是多么勇敢,你不是最佩服他吗?”或许是妈妈的温柔安抚了我,或许是武松的故事激励了我,我又拿起锅,放在炉子上,点火,认认真真做了起来。这次果然成功了,我和妈妈都笑了。

我要向武松学习,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让勇敢这把宝剑伴随我克服胆小,战胜困难,走出“景阳冈”!

《景阳冈》读后感(篇3)

“武松打虎”,我们不应该陌生吧!但提到“景阳冈”,你可能还记得不那么清楚。事实上,“武松打虎”和“景阳冈”是同一篇文章,但文章的标题是不一样罢了。

《景阳冈》讲的是关于武松连喝了十八碗酒也不醉,还不信这个店家可以说的景阳冈有老虎的事实,在傍晚时独自过冈,结果真遇到了美国老虎,武松拼尽气力将老虎最后打死的故事。

泰坦尼克号的吴力,武术是描述主角的特色文章,所以当大多数人写的“景阳冈”的书,总是在吴多么强大宋,有多强的炒作。但我总觉得老虎伍缘时却晚上,而在不能忏悔,忏悔不听劝告的商店。

举例子来说说吧:武松“坐在一个石头时”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便“大叫”“哎呀!”当时他就在想:原来店家和地方官府的榜文上写的都是我们真的。

这只大虫好像又饥又渴,都说大虫饿的时候性子最大,要是被吃了,那可怎么办啊!早知道就应该留在店家那里了。

“武松一棍子打在树上”,什么原因?心里急白!这是侯,吴松更后悔当初没有:如果是大虫一呼,一扑,一抬,一招一禁,我就能成为大虫嘴里的美餐!幸运的是,四招昆虫用尽了一半的力气——武松作文是不是也用尽了大部分的力气呢?

此时,由于这是他炮轰“野兽抓住五花头皮,按住野兽”,“平板和硬力量生气打架,”绝望的努力,提到它 -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啊 - 死亡或非-TIGER吴死亡 - 武不就可以了难?野兽被杀害,实际上,吴的实力已经耗尽。这时,吴仍必须思考:如果现在再出虎的,“我”不战而屈干脆什么!

当初我们还说如果店家是想谋我钱财,害我性命,真是一个不应该!我现在是去是留还是回?肯定得活命,肯定得回去呗!回去之后还得给店家可以好好赔个不是!

吴不仅当老虎悔改,甚至连老虎逃出后被杀仍后悔!

其实,忏悔未必是一件坏事,也半点不失武松其英雄主义气概!武松他们不是把虎打死了吗?如果可以调成是你或者我,那就不能没有一个那么我们幸运了。

武松的告白,只是在警告人:凡事都要量入为出,嚣张不可架空。 武松不仅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从坦白说起,他也是一个不敢承认的错误。

甚至著名的英雄武松也能做到这一点。我为什么不能?我们应该学习武松的自白,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有多少。

《景阳冈》读后感(篇4)

《 景阳冈》这篇课文写地是英雄好汉武松他不听酒家的劝告,一次性喝了十八碗酒,又独自一人上景阳冈。而遇到这只白额大虫,幸亏武松本领好才没有被大虫吃了。《景阳冈》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听别人劝,吃亏在眼前。 有一次晚饭过后,我刚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十分想吃苹果。但是爸爸说:"一冷一热吃了会拉肚子的。"我不听吃了一个大苹果,没想到刚过了一会儿,肚子就疼了起来。我想: 这种不会是拉肚子的前兆吧!可是这肚子十分不争气,不一会儿就拉肚子了。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还有一次,是在快期末考试的时候,爸爸让我好好复习,在期末的考试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但是我把这句话当做耳边风,没有当一回事,到了期末考试这一天,试卷发下来的时候,我觉得题目十分难,我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最后考试卷发下来的时候, 我一看才80几分,十分懊恼。

不听别人劝,吃亏在眼前。这个道理我一直深信不疑。

《景阳冈》读后感(篇5)

《水浒传》又被我重新“啃”了一遍,用了四天的时间。虽然已是第二次阅读,但我却又从中得到了不少收获。

不说其他好汉,就说《景阳冈》这一章里的好汉武松在景阳冈打虎时的勇猛气慨吧。武松不听他人劝阻,在喝醉酒的情况下仍然上山,遇到老虎后不但没有退缩逃跑,反而是迎头赶上,跟老虎搏斗在一起,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不但救了自己,还为当地的百姓除了一害。

在故事中,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猛无畏的精神令我佩服。在生活中,这种精神往往能帮助我们打败生活中无时不伴在我们身边的“虎”——困难。这些“虎”有很多,如:一次困难的考试,一道难题,一次比赛,一次尝试……,面对这些,你常会无法选择如何面对它们。迎上这些“虎”吧,可能会被“虎”咬得遍体鳞伤,付出惨重的代价;绕开它吧,是胆小懦夫的行为,而且这一次不成功,以后有可能永远惧怕这只“虎”。所以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学习武松,鼓足勇气,勇敢去面对,尽自己的能力跟这只拦路“虎”搏斗。有时,可能我们经过努力,成功打败“虎”,顺利走出“景阳冈”;有时,可能我们努力了,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却仍不能成功。我觉得不管结局如何,只要我们是勇敢的,并且付出了努力,就是一种成功。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我们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相信在我们不断的努力下,总有成功的希望。

生活中的“虎”并不可怕,只要你朝着它勇敢迈出第一步,你对它的恐惧便会烟消云散。如果你今天不敢面对,那么这只“虎“会永远拦在你的面前。哥伦布曾经说过:“世界是属于勇敢者的。”,让我们一起勇敢来面对伴在我们身边的“虎”吧。

《景阳冈》读后感(篇6)

一缕缕阳光照在大地上,花儿抬起头,迎接这明媚的春光。我来到旖旎醉人的春光下,翻开书本,目光久久地停留在《景阳冈》这篇文章,陷入了沉思

这篇文章讲得是武松上山打虎的故事:武松在景阳冈下小酒馆里喝酒,酒家告诫他三碗不过冈,但武松还是勇敢地上了景阳冈,与猛虎进行搏斗。在搏斗的过程中,他随身携带的一根梢棒被打断了。最终,他赤手空拳打死了猛虎,成功地为民除害,在天亮时走下了景阳冈。

武松用自己高超的武艺和智慧,凭着自己的勇气,为景阳冈的老百姓除掉了这只无恶不作的猛虎。勇气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平时,勇敢地向大家展示自己是我无法做到的,因此我也失去了很多机会。有一次,班上在开展如何遵守宿舍的规章制度,做文明的东华娃交流活动,同学们都热情地互相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别人的说法有意见与有不同的观点时,便会帮他人补充完整。

当时,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聆听同学们的发言,当许多同学都发言完后,我才开始思考要不要举手,离下课时间越来越近,我着急地攥紧了拳头,还是举起了手。我站在全班同学的中间,眼睛不由自主地盯着地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讲完后,老师的鼓励声音和同学们如雷贯耳的掌声随即进入了我的耳朵里。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勇气给予我的鼓励,认识到勇敢的意义。

合上书,我把记忆收了起来,继续去感受勇敢带来的乐趣。

诫子书读后感700字模板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诫子书读后感700字模板,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诫子书读后感 篇1

诸葛亮的《诫子书》以家书的形式展现了他毕生学习之凝炼。虽然只有短短的86字,却字字精华,叫我受益无穷。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一千古名句代代相传,全文也是围绕着一股超然的精神与心底的静而步步阐述而成的。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人们为金钱,名利而争执不休,一生都不得以解脱。作到诸葛亮口中的淡泊明志的又有几人呢?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即是典范,在官场的纷乱中,陶渊明毅然选择了隐居山林,这种超然物外的精神显然是诸葛亮、陶渊明以及一切君子所追求的生活态度。我不禁为之敬佩与向往啊!

同样为人处事的静在诸葛亮的笔下也是学习之重中之重。静下心来思考,静下心分析,才越能发现成功的彼岸。诸葛亮躬耕南阳,未出茅庐已知三分天下,便和这心底的宁静息息相关。而创造心灵的一片静土,却正是我所不具备的。我从小就性格急躁,事情堆积的多了,我就不免时常怨自己,心里一片乱麻。一次班主任罚抄作文,成篇成页的字啊,密密麻麻的,该怎么抄?一下午的愤怒在桌前的台灯下爆发了,我一下子摔了手里的笔,写了小半页的字在凝固的空气中撕成两页,我沉重地喘着气,怒气在心头燃烧着可第二天我还是规规矩矩地递上了作业啊!现在回想,心不静也许就是我最大的缺点。宁静是视困难为坦然的心态,是化苦难为成功的妙方,我所少的恰恰是心底的宁静,浮躁的心灵往往是败事的无底洞啊!

拥有一颗宁静的心,超然面对生活,淡然地解决困苦,我想这就是诸葛亮最想告诉儿子和世人的学习之道。

《诫子书》虽短,却是诸葛亮一生的写照,是中华民族的教子良方,激励着我们成长值得世人永远铭记,永远永远

诫子书读后感 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诫子书》,《诫子书》的主要内容是54岁的诸葛亮给年仅八岁的儿子诸葛瞻的一封信,告诉诸葛瞻修身养性,治学做人的深刻道理。

《诫子书》告诉了我节俭的力量俭以养德,节俭让我的感受也是较深的,节俭可以是节俭时间,好好学习,如果一个人要是有节俭的力量,那么他的学习一定很好。还有一个点让我感受最深是宁静的力量静以修身非宁静无以致远。宁静的意思是安静的学习,静是静下心来学习,当然它的反义词是燥,想要快速急躁地完成作业,当然是不可能完成好的。

比如我们学校的胡XX,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浪费时间,他和俭以养德差得实在是太远了,要节俭时间好好学习,而他毫不在意,却用上课时间来睡觉。《诫子书》主要用八个字概括就是修身养性,治学做人,而他好像连边儿都不沾。再看看那些学习好的人,哪一个不是节俭时间静下心来学习,他们的背后都一定有付出,不像那些学习不好的人,天天浪费时间,散漫,不静心学习。

《诫子书》告诉了我们要修身养性,治学做人,虽然只有86个字,却简单明了地总结了学习、做人的深刻道理。所以,请大家静下心来,节俭时间,认真学习,加油吧!

诫子书读后感 篇3

昨天我学了初中的第一篇文言文《童趣》,它的作者是清代文学家沈同。我读完后深深体会到了中国语言文学的博大精深。这个令人入迷的文字就是——文言文。我小学的时候受文言文版的《三国》,《水浒》的影响,接触了一篇文言文——诸葛亮的《诫子书》。这篇文章不仅仅只是诸葛亮写给儿子诸葛瞻的一封家书,更是世代学子修身立志的名篇。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漫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这就是《诫子书》的原文。

这篇文章不长,甚至很短。但只要读懂它的人一定会说“英雄所见略同”,就一定会佩服这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作者诸葛亮。

诸葛亮就是想告诉我们学习得静下心来,不要浮躁,要珍惜光阴,刻苦学习才会有大作为。这篇文言文的中心句子就是“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句话让我深刻体会到人不追求名利,生活简单朴素,就能显示出自己的志趣;如果不追求热闹,心境安宁清静,就能达到远大目标。诸葛亮当年躬耕于南阳,保全性命于乱世,他不求为诸侯做事,放弃了功名利禄。在刘备三顾草庐后,助刘备与东吴联盟共抗曹操,后又辅助刘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一生都在追求“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

而我也向往这种生活。

诫子书读后感 篇4

《诫子书》读后感400字:

对于每个人来说,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是需要鸿鹄之志或远大志向的,但仅有一腔豪情壮志却不付诸行动,也是无济于事的。要实现志向,就必须发愤图强,提升自我,积聚能量。

《诫子书》中说道:“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学习是人一生的必修课,只有坚持不懈努力学习,才能攀上知识高峰。有了远大志向,学习就会有动力,从而学得更好。

对我来说,每天认真听课和高效作业非常重要。我生性好动,注意力不是很集中,经常难以专心做好一件事,遇到困难容易退缩,打退堂鼓,以至于学习成绩起伏不定,学习状态时好时坏,离“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境界还很遥远。

诸葛亮二十八岁就当了军师,这是因为他从小热爱学习,博览群书,善于思考,他既有理想志向,还有付诸行动,我想当前正是我们求学的黄金期,如果我们都能像诸葛亮一样,宁静修身,专心治学,学习怎么会不好呢?

诫子书读后感 篇5

今天上午,赵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诫子书》一文,这篇文章是诸葛亮写给他八岁儿子诸葛瞻的家书。文章中主要阐述了修身养性,治学做人的深刻道理,使我感受颇深。

整篇文章中使我感受最深的还是静以修身和非宁静无以致远这两句话。诸葛亮是告诫我们,修身养性必须要做到内心宁静,内心不宁静,就不能有更高的学问。同时,这两句话也强调了宁静的重要性。文章中还说淫慢则不能励精,是告诉我们做事要有效率,不能放松散漫。

读了《诫子书》,我也想到了自身的问题。一次大课间,因为下雨没有上间操,同学们也没有出去玩儿,所以都在教室里。在教室里可好,他们就唠起来了,我本来想写作业的,可是一看他们都聊天,我心也静不下来,想跟他们一起说话。这就没有做到《诫子书》中的静以修身这一点,没有做到内心宁静,不被外界干扰安心学习。不过,《诫子书》中提到的淫慢则不能励精,我基本做到了。在学校,我总能抽空把作业写完,还能复习一下当天的内容,这也就正合《诫子书》书中的效率高,速度快一点相吻合了。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这句刻骨铭心的话语永远印在我的心头;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也时刻告诫我,散漫就不能振奋精神,偷机取巧就不能陶冶自己的性情。我会永远记住《诫子书》里言简意赅的86个字,这86个字也永远在激励着我向更高的目标努力!

诫子书读后感 篇6

君子之所以可以立于世,脱与俗,尊于人,就是因为他们有高瞻远瞩的先见之名,有宁静致远、精心修学的心境,有勤奋刻苦、勤俭节约的美德,有淡泊名利、无视权欲的品行,有高远志向、心怀梦想的志气。

读书使人明智,学习使人明理,学习是一件使人有所长进的事情,因此我们会发现君子都是喜欢学习之人,他们也是能够静下心来刻苦钻研学问的人。所以名人志士都可以做到满腹经纶,也可以做到出口成章,更能做到上知天文地理,下知人道常伦,试问这样的人又怎么能不让人敬仰万分呢?

理想是黑暗中的灯塔,梦想是风雨后的彩虹,从古到今,每一位能人将相都是有远大志向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心怀天下,一个个都想忠君报国,一个个都愿先天下之忧,先天下之乐,所以他们都是能成大事的人,也都是成就了大事的人才。因此,无论何时,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境地,我们都应该坚持自己的梦想,也都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去不懈奋斗,只有这样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唯有这样才可以活出一番精彩!

有品行的大义之士都是有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一精神的圣人,他们总是能够不断反省自己,不断反思过往的人,因此他们永远不会颓废的随遇而安,也不会安心的过度享乐。此外,君子也都是能够管理好自我情绪的狠人,他们有着常人不可企及的自律,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很好地约束自己,也总是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心绪,真正是做到了不骄不躁,也做到了不慌不忙。

当然了,一名高洁之士,那肯定也是一个懂得珍惜时间的有心人,他们从不会无所事事、荒废度日,也不会年头月尾、蹉跎岁月。相反,他们把一寸光阴一寸金的真谛领悟到了极致,也把时间就是生命的真理发挥到了极点,因此他们的每一天都是充实的,他们的一生也都是对社会有价值、有贡献的。

总之,读完诸葛亮的《诫子书》之后,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认为一个人想要活出自己的精彩来,那就必须要学着做一个君子,而要成为一个高风亮节的君子,那就必须要学会修身养性,也必须要懂得自我激励,懂得自我充实,懂得自我警醒,懂得自我升华。

诫子书读后感 篇7

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被人重视的节日。在春节里,想必大家都很快乐吧,可我却恰好相反,唉,别提了。

早上,我被外面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和屋里说话的声音吵醒,我迷迷糊糊地起床,穿上了新衣服,走到客厅,就一眼看见了姥姥坐在沙发上,立刻精神起来了。我扑向姥姥,说:姥姥,新年快乐!姥姥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我身子一歪,尽可能地挡住妈妈的视线。姥姥从衣服兜里掏出了一些钱,说:这是我和你姥爷给你的压岁钱。我看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姥爷,姥爷露出了他的牙,笑了笑,我立刻把注意力放在了姥姥身上。

你说亲人给了你压岁钱,你能不推辞吗?我便笑着回答:不,姥姥,你留着用吧!不料这话被拥有顺风耳的妈妈听见了,妈妈急忙说:妈,你看,这钱她不要,你就别给了。可是没有可是,你要给她,我就要回来,再给你。那好吧。姥姥摇摇头,又把钱放回了衣服兜里。此时我的内心像下了一场雪,凉嗖嗖的。哼,我就不信了,今年我收不到压岁钱?

正在此时,我看见了奶奶从卧室里出来,急忙把她拉到屋里。奶奶见了我,就从包里拿出了钱,我可不像刚才了,立即拿过钱说:谢谢奶奶,新年快乐!立刻走进另一间卧室,刚关上门,要数钱时,只听门又响了,紧接着,一个邪恶的声音说道:孩子,你要钱也不能花,要不然,我帮你保存着,如何?这声音一听就是妈妈,还没等我回答,妈妈就抢过钱,哐当一声把门关上了。我站在门后,呆呆地看着门,又一看手,空空如也,我的压岁钱就这么不翼而飞了。

时间慢慢过去,该吃年夜饭了,可就在这时,我又有些难受,感觉吃不下饭。看着家人们津津有味的吃着年夜饭,我的内心真是寂寞。

万里雪花飘,我的心情正好和这春节的热闹,形成了对比,也和此时的季节(冬天)应和着,唉,别人都很开心,我却很悲伤,真是一个字,惨啊!

边城个人读后感700字模板


读书不仅能开阔我们的视野,更能使心境更加豁达。读完作品之后,可以把他的思想给简要记录下来。这时候就可以把心中所想诉诸与笔墨。你知道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吗?请你阅读栏目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边城个人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边城个人读后感 篇1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但是感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摘自《边城》段落)

流浪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美好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幻想着那书中所述的景象。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图片,放映在我脑子中,就像就像灭霸打响指,浩克揍洛基,蜘蛛侠嗝_一样,哦不好意思,说过头了,在那片仿佛与世隔绝的的土地上,时间仿佛被暂停了一样。女主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勇敢又豪快,就连生活的阻碍,在这个地方,都带着不一样的色彩,完美得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地爆天星,哦不是,是惊奇,作者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奈。也让我们看到生命的脆弱。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忙,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一天生活在喧闹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可悲。我觉得,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边城个人读后感 篇2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地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的朋友为一艘渡船与一只黄狗,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

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

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边城个人读后感 篇3

暑假把《边城》看了一遍,我便好像爱上了那个淳朴小山城,好像带着一种痛惜情绪的怀旧,还有作者心里怀着不可说的温爱。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__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__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个人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边城》。读《边城》,是一种享受。

初读时,感觉很平淡,觉得文章很普通。但细读之下,便发现了沈老写作水平之高。朴实的爷爷,可爱的翠翠,以及那字里行间的优美环境,我被带入了这个故事中。

小说的开头写的很温馨,看着翠翠和爷爷的生活,我能切身地感觉到翠翠身上洋溢着的快乐,也就在这时,伴随着翠翠一生的爱情也终于到来了......

傩送与天保都爱上了翠翠,一场荡气回肠的恋歌却决定了他们的去留,也断送了天保的生命。天保死后,一切都变了,傩送的动摇,船总的厌恶,爷爷的呆板,这是注定的吗?看到这里,我的心紧紧的痛着,像被野猫抓了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两情相悦,却不能在一起。

在小说的最后,爷爷被雷雨夺去了生命,我的眼眶亦湿了......

或许,爷爷是幸福的吧,清贫而廉洁的他安宁的度过了50年,他有妻子,有女儿,还有可爱的孙女翠翠。

但翠翠不同,她像是一个在家中等待着丈夫归来的痴情妻子,一直在等待着傩送。我不讨厌傩送,但亦不喜欢他。“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我同情于她,因为她用自己的一生去等待和守候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一个不可能回来的男人,我敬佩她对爱的执着追求,在沈老的笔下,她就是一个“爱的化身”,令人怜惜。

读《边城》,我联想到了纳兰性德的《采桑子》,“冷香索遍红桥梦,梦觉城笳。月上桃花,雨歇春寒燕子家。箜篌别后谁能鼓,断肠天涯。暗损韶华,一缕茶烟”,唉,《边城》+《采桑子》,真是让人心痛心醉,但更是欲罢不能。

当然,令我感动的可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亲情。我也有一个善良的爷爷,爷爷对我非常好,每天做饭,还要接送我上学,我感激爷爷为我的付出,我也要好好报答对我无私付出的亲人,在这里,我祝愿我的家人身体康健。

沈老在《边城》中一直歌颂人性之美,但我总觉得在这美的背后,藏着一丝凄凉。沈老笔下的世外桃源令我如痴如醉,我甚至想向南阳的刘子骥一样去找寻这片净土,远离城市的喧嚣,尘世的纷扰......但现实是骨感的,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人与人之间除了感情,还有利益关系......

《边城》又使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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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就会多一点自信,多读书,就会多一点魅力。许多人都被作品这本书所深深折服,如果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就能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怎样写出不太形式化作品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白夜行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夜行读后感(篇1)

昨天终于把白夜行读完了,深有感触,看完后,一夜回味无穷,看了百度里面的各种评论,有些观点还是和我的一致的。大家都认为雪恵只爱自己,其实雪恵深爱着亮司,有好几处都可以体现出来的。而且亮司也是深爱着雪恵的,大家都说,雪恵是幕后指示者,为什么最后还逍遥法外,其实她的灵魂已经随着亮司一起逝去,留下来的只是一个空壳。他们俩是凄惨的,虽然为了夺取各种权利,名义,金钱,那也只是小时候留下的报复社会。

我们不清楚这个社会到底有没有这种人不过他们的童年真的很凄惨,我不喜欢一成,虽然他没有坏的一面,但是我感觉他根本不体谅雪恵和亮司为什么做出来残忍的事情,只知道一味的怀疑,讨厌他们,但是仕宦却不是,他追准了这个案件19年了,觉得是自己造成这种局面。我不喜欢他说,他们是枪虾和虾虎鱼,因为他们并不是仅仅的互利共生,他们已经转变成一个人,他们有多么想在阳光下牵手而行,但是因为亮司杀了他爸爸的那刹那,他们知道,这个永远只是个期盼,无法实现。我很为他们痛心。为什么造成这么凄惨的一对情侣,他们多么相爱,雪恵,我虽然感觉他总是假面对人,但是我能感觉到他内心的脆弱,和伤感,他只是想报复社会带给他这种悲剧的童年,太伤感了。

白夜行读后感(篇2)

小说的结局,亮司从雪穗华丽的新店楼梯上跃下。当警察笹垣问雪穗:“这个人是谁?”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地答道:“我不知道。”这是小说中在那场杀人案后亮司和雪穗唯一一次出现在同一场景中,却是生死两隔。“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影子。”“她一次都没有回头。”亮司一直在为雪穗的幸福付出,甚至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成就雪穗的新生,而雪穗却对亮司的死如此冷漠,多数读者认为雪穗并不爱亮司。小说中有一段雪穗的独白,这是她第一次袒露自己的内心,“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是亮司的爱代替了太阳照亮了雪穗的世界,绝望的亮司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雪穗的太阳熄灭了,她和亮司早已合为一体,亮司的死带走了雪穗的灵魂,让她的背影“犹如白色的影子”。她没有回头,不是不爱,而是太爱,为了死去的亮司她绝不能泄露心底的痛楚和悲伤,从此她只能在黑暗中孤独前行

白夜行读后感(篇3)

第一次看推理小说,昨晚熬夜看完了,心里却难以平静。

不得不赞叹于东野圭吾先生缜密的逻辑思维,同时又把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每一章都出现好几个新人物,有人可能会觉得错乱,但慢慢你会发现,他们说的话做的事,都是在层层铺垫,叙事情节也环环相扣,似乎没有丝毫多余,不断引发读者思考,让人不禁拍手称好。

雪穗和亮司就像这本小说的封面,他们手牵手行走在黑夜里,童年的创伤让他们选择背向太阳,在阴暗罪恶世界里长大,一步步走向人性的毁灭。

小说以亮司的死,雪穗白色的背影,她一次也没有回头结束了。不知道没有了亮司的光,雪穗以后会怎样,她就像个面无表情的人偶,伪装掩盖着19年来所有的罪恶,而亮司就是那个替她行恶的白光。小说里从没写过两人直面的言谈,都依靠着错综复杂的人物事件进行揭露,以笹垣警官十多年逐步精湛的推理给我们道出了令人震惊的真相。

亮司是真的爱雪穗,或许也是为自己父亲赎罪,可这种爱情无疑是扭曲的。他可以为雪穗做任何事,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让她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而自己却甘愿在白夜里走路,看着一双充满血腥的手。

雪穗爱亮司吗?我看不太出来,只是没有亮司就没有了她,我记得她跟一成说过,她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男人,或许她早就失去了人性,对身边的任何人都没有感情。

童年受的创伤并不是你去伤害无辜,危害社会的理由,当你可以选择太阳的时候,你却走向无尽的罪恶,所以不管你之前有过怎样的遭遇,都是不值得别人同情的。

从东野圭吾的这本小说里,让我们唏嘘的不仅是人性,还有这个社会吧。原生家庭环境固然很重要,但不容忽略的是良好的教育,因为高智商高情商的人还不断去犯罪,大概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事情。

白夜行读后感(篇4)

《 白夜行》是我看过最奇怪的一部侦探小说,我们知道谁是凶手,知道杀人动机、杀人方法,甚至是凶器,但这些都不影响小说的悬念。也许说它是一部披着推理小说外壳的言情小说比较合适吧。

在阅读《白夜行》时,一个疑问一直萦绕在我脑海,直到结局也没有消失,那就是:为什么桐原与雪穗不在一起呢?如果他们在第一件凶杀案之后安安分分,像普通人一般生活,那么等到案件追诉期效过了以后,两人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了,凭借他们两个的个人能力,生活绝不会窘迫,为什么他们要疯狂的敛财,要在刀尖上跳舞,要选择白夜行这条道路呢?我一直以为桐原和雪穗是被迫通过各种不法手段敛财的,然而直到最后也没发现原因,两人又都不是享受花天酒地的人,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看了众书友的评论以后,我受到了启发,原因还得从书名入手。白夜行,是对男女主人公桐原与雪穗生活状态的描述。在书中,桐原与雪穗各有一次以白夜行为内容的谈话:桐原是在与好友友彦等人的新年聚会上说了一句我的人生就好像在白夜里走路雪穗则是在大阪分店开业前与下属夏美的对话中提到,描述也更为具体: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了吧?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两人对于自身状态的描述惊人相似,但对于这一状态的看法却迥然不同:桐原的梦想是摆脱白夜行的状态,堂堂正正的在白天走路而雪穗的梦想却是永远待在白夜行的状态里。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两人梦想的不同,才是两人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也是全书悲剧的根源所在。

具体分析如下:雪穗幼年遭逢不幸,被自己至亲的背叛、外人的凌辱让她的世界永远是黑暗。她再也不敢去追求太阳,不敢去追求那些美好的事物,因为她认为一旦得到那就将面临失去,她不想再沉浸在对失去的恐惧中。而在雪穗这样的世界里,桐原就是那唯一的光源,虽不亮,但对于雪穗来说已经足够了。雪穗小心翼翼的保持着与桐原的距离:她不敢去追求与桐原的幸福,不敢把桐原变成自己的太阳同时她也不能失去这唯一的光源,所以她不断设定下一个目标,其真正目的,只不过是希望桐原能以她同伴的身份也仅以同伴的身份陪伴在自己身边而已。而桐原也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着,希望能把雪穗从黑夜里拉出来,希望能和雪穗手拉手在白天走路,就这样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

不同于笹垣的看法,我觉得桐原和雪穗并不是恶之芽、恶之花,真正买下罪恶的种子的是桐原洋介,是西本文代,是松浦勇.等等,而桐原与雪穗,只是恶之果而已,使受害者、身边的亲朋好友和他们自己,一同品尝着那无比苦涩的味道。

白夜行读后感(篇5)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题记

多年以后当你已银雪满头的时候,会不会想起当年那月下两个孤单的身影。在风中瑟瑟的抖动却又彼此了解心声。在漫漫黑夜中,互相照耀对方。。。

他时年11岁,却过早的领悟了母亲的背叛。

她刚上小学。却因为生计而被迫去接客。

当弱小的两颗心碰撞在一起时。是撕心裂肺的痛苦。还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而东野圭吾给我们的只是凄美的爱情。知道结果却又坚定的一意孤行。婉转而伤感。不是么?

只想成为对方的太阳,彼此走在慢慢的人生长路上,过着随时都会消失的生活。可是即便是如此,他们也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想让对方快乐。可是他们自己又怎么会不知道。人生长路,他们已不能在相遇并且牵手在太阳下散步了。也因为这样《白夜行》向无数人诠释了这段爱情。犹如一曲凄婉的哀歌。

在故事的末尾,男子用自己的死才终于换来了女人的一世平静。小说最后的描述说女人看着尸体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可是,她的心又真的是面无表情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可是,换过头来想想终究还是这个社会,人心的堕落。连孩子这么小,小得可怜的愿望都不能实现。而且是付出短暂的一生都实现不了。

然而,事实在他人的眼泪中不会有任何的改变,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制似乎在此时又是那么无情。

的确,任何事情都是双面的。

那就逃避么,可是就这样子逃避一辈子么?他们选择了面对。默然的看着这时间的苍白。形同路人。可惜,他们选择了杀人,一句我本性善良,不会杀人,但有人惹恼了我,我就会肆无忌惮的杀人解释了一切。他们所相信的最终还是被无情锁住。

男子用改变了自己一生的剪刀(男主人公擅长剪纸)结束了自己。为自己所爱的人开脱了一切。

终是得不到那个小小的愿望。

雪穗:只想和你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是在小学,当时是在一个下午,天气很好,我和同学走向操场的厕所,一瞬间。我们彼此对视,相互微笑。然而这个不经意间的微笑却成了我童年的最美好的回忆。

只是浅浅的一笑。

如果一直是路人多好,但这个社会不允许。若无其事,并不是最重的惩罚,而是最深的忧伤。

如果是路人,彼此都忘却了以前。可惜当双目相对的时候,浅浅的微笑。抑或会发现,彼此的笑,一如当年。

白夜行读后感(篇6)

我认为《白夜行》既是一部推理小说,又是一部爱情小说,作者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这是书中女主角的经典独白,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读者对同一部作品都会持有不同的见解。许多人评论过《白夜行》这部作品,对于女主角雪穗,我也拜读过不少各个角度深层次的分析,而对书中男主角桐原亮司的剖析却相较而言略少。

白夜行读后感(篇7)

看完了《白夜行》,决定写点什么纪念一下。

在白夜行之前看了东野圭吾的另一个作品《嫌疑犯X的献身》,感觉还不错,把数学geek塑造成情圣的情况比较少见,咋一看还挺有新鲜感。第一遍属于粗粗浏览,情节至上,总感觉细节好像没那么经得起推敲。同房说白夜行更加震撼于是紧接着看了,看完《白夜行》,我终于意识到,东野圭吾不是那种流于猎奇、推理或者惊悚的小说家,他的书不能按我所理解的探案小说的套路来解读。

为何文字作为古老的信息载体,在电视大荧屏甚至3ds max等视觉系传媒工具发明之后仍然屹立不倒,为何电视剧电影充斥生活的今天,由一个个字节组合而成的小说依旧流行,为何每当由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播出后总会引发原著党和电视党的争论。显然,文字对人们有独特的吸引力,它的独一无二在于,它有太多暗示性和可能性。

一直到最后,我都无法相信杀人的竟然是雪穗和亮司。我知道这两个小孩有问题,但在东野圭吾笔下,似乎每一个人都有问题。我一路阅读,一路看雪穗虚假而优雅地活着,我一直在等,等作者来个绝地翻盘,把雪穗的伪装撕碎,她加诸于那些无辜女孩子的耻辱,必须一一偿还。而我绝没有把她和十八年前的谋杀案联系起来。而亮司,看他踩着命运的刀刃而行,看他活在光鲜亮丽的社会的背面——黑暗脏臭腐朽不堪的底层,看他冷笑,看他鄙夷,我对这个人物简直又爱又怕。我在期待这两条全然不同的主线相交,两个由一桩无头案联系起来的悲惨家庭的孩子,他们现在是云泥之别,东野要怎么让他们产生交集?

一直到最后几章,由老刑警口中得知了,雪穗有一个“枪虾和虾虎鱼”一般共生的人,并直言这个人是亮司。这才明白,这两个小孩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雪穗身边发生的种种有了合理的解释,而在亮司线屡屡出现剽窃案也有了不言自明的回答。原著从头到尾没有两人的直接互动,知道老刑警的一句话,读者才知道,原来雪穗和亮司,早已将彼此深深刻入了生命的轨道

明白了真相之后,我对雪穗和亮司根本提不起一丝恨意,尽管他们杀了很多人,尽管雪穗在成为美佳的继母之后对还是小孩子的美佳故技重施……我真的恨不起来!因为他们遭受的是最残忍的背叛和最无情的漠视——来自于最亲的人。我认为命运加诸于雪穗身上的屈辱,重到几乎可以抵消她所犯过的全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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