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情感和思想的交流方式也是用故事激发读者共鸣的方式,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好的作文不缺就是时间和精力的磨练。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大家分享的是一篇关于“我喜欢阅读作文”的文章,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在这个世界上,我有良多喜欢做的事,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阅读”,为什么阅读是我最喜欢做的是呢?由于多阅读课外读物,不但可以增广见闻,也可以让我增加写作的技巧与能力,更可以让我熟悉许多的字,真是一举数得阿!
毕竟阅读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呢?原来,越读除了能让我增加知识的成长,也是让我学会丰硕思索的重要媒介。以前我是个没有阅读习惯的孩子,每次一看到书就想逃避,甚至还会找些藉口,回想起来,以前的我还真糟糕。有一次我在家里发现有一本书很好看,就是从这个时候,慢慢的就喜欢阅读。
如何喜欢上阅读呢?要喜欢上阅读就要先到你比较喜欢哪一类的书,先从这边开始去做,读久了,在去看别类的书,当我在看一本书时,我的脑海里都会不知不觉的想出一个故事内收留的动画情节,有时候你在读一些课外书时,有可能会联想到,你糊口上的真实情形,或者,你曾经也看过类似的书。就是这些有趣和新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
现在阿,每次看到了我最喜欢看的书,我的眼睛就会闪闪的亮了起来,好在我像在喜欢上阅读,慢慢的,我的知事也增加了一点,所以不能把阅读的好习惯给丢掉。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性格有一些男孩子气,用东北话说就是很爷们,可是这样性格的我还是有安静的一面的,我认为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阅读,在一天午后阳光洒下来的时候,端着一杯咖啡,热气腾腾的冒着烟,化为一缕一缕的青烟,美眸扫视着字里行间,淡淡的书香气萦绕着自己的嗅觉与视觉的温和,白皙的指尖翻页,看着一页一页的书,这不失为一个十分好的消遣不是吗?书里面包含了十分广的的知识面,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多读书你会得到不菲的收获前提是你要爱看书,不爱看书对你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你被强迫看这些你认为不过是一堆字体拼凑的破东西不是吗?只不过是随便翻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点点都看不进去,何来的收获,怎么可能得到一些收获呢,只是无神的眼睛扫视着它,对他们来说阅读时一种折磨,这就没有任何的意思了
治随之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男孩子怎么样就是不愿意看书,妈妈也黔驴技穷了,知道有意思去输定被童年这本书吸引后就变得爱看书了的文艺青年了,仿佛开窍了
阅读丰富了我的内涵,给予了我新的知识,让我变得更加有气质与内涵相辅相成的,让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大气
我爱阅读,喜爱这种乐活,积极向上,充满了正能量。
书,一本薄薄的书,却承载了那麽多伟大的思惟和聪明,拿起来就让人舍不得放下。
我爱读书,一拿起书不看完就放不下,有时该吃饭了,妈妈催了好几遍才拿着书慢吞吞的向餐桌走去,直到坐在椅子上了才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到一边,边吃边惦记着书中的主人公接下来会怎麽样,然后急急忙忙吃完饭,又拿起书去看了。
我这麽喜欢看书,因此也看了不少书。书,神奇的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长了我的见识。书,是位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他不仅带我到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探寻海洋的奥秘,带我到地球之肺亚马逊体会它的另一个名字“绿色地狱”,还带我到撒哈拉大沙漠学习生存技巧……
每一本书,都像是一场梦幻般的旅行,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神奇的地方……
《城南往事》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秀贞,兰姨娘,宋妈跟着英子的长大都离开了
淡淡的忧愁与淡淡的相思,道尽人间复杂的情感。
《五毛钱的愿望》通过描写波莉,罗威娜,亚当实现的愿望,让我找到了实现愿望的真正途径。
《女孩艳服舞步》让我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的味道,闻到了友情的香气。
还有《冒险小虎队》一个个惊险的故事,扑朔迷离的案件,我跟着小虎队一起搜集证据,侦破案件。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无人岛,亚马逊,撒哈拉沙漠,极地冰河遇险后,列奥一行人用聪明和经验生存下来,教会了我求生的知识。
还有《绿拇指男孩《苹果树上的外婆》《草屋子》《青铜葵花》当然也有《笑猫日记》和《马小跳》,以及辫子姐姐郁雨君,美美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还有……
阅读会陪伴我终生,也是我永远的长处,我要大声的喊出,我爱阅读!
说起我爱看的书嘛,那可多了去了,什么漫画书、科学书等等啦,我都有点记不住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巨著——《倚天屠龙记》了!
倚天屠龙记中的人物个个在金庸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殷离寻找她那虚幻(不可能存在)的爱情,而含恨而终,赵敏为了“情”这个字,宁可不要元朝郡主的官衔和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武当七侠行侠仗义,到头来落了个死得死、伤得伤的下场,而且莫声谷竟被自己的师侄所杀,可谓惨不忍睹,金庸将这些人物写得非常真实,有些时候你会随他们悲伤而悲伤,感叹而感叹,可以说是写到了每个武侠迷的心坎里面了,非常精彩。
金庸笔下的《倚天屠龙记》人物繁多,关系错综复杂,各种武功秘籍的故事也要比前两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更胜一筹,并且教派更多,明教也在《倚天屠龙记》中善良登场,光明左使杨逍,武功阴阴柔柔,光明右使范遥,武功样样精通,四大护教法王武功也各有独到之处,五散人和五行旗,哇,明教简直是无敌的,但朱元璋这个叛徒却夺得了皇帝之位,唉,世事难料啊!
想要知道多一点《倚天屠龙记》的奥秘,就自己去探索吧!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只要手中一有本书,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但是妈妈却不是很支持我看书,由于妈妈以为那些课外书没有用,只要学好正课就可以了,没事看什么课外书。可我并没有抛却,妈妈一不在我就开始看书。
我的书大多是借同学的,或者使用自己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买的。买的书为了不被妈妈发现,我用一个大纸箱装着书,把纸箱放到床底下,并用自己的旧衣服把它遮盖起来。由于妈妈发现我的书就保不住了。
记得有一次我认为妈妈出去了,便拿出自己收藏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整理时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读到出色处不禁拍手叫好,读到伤心之不禁流下泪水,根本没觉出时间的推移。导致妈妈回来了我还陶醉在书中。直道妈妈走到我眼前我才发现。妈妈问:“这是什么?”我赶快把书往背后藏,不肯说。妈妈直接动手。妈妈看到书十分气愤:“哪弄的?这东西我不是说不准看吗?”说着便把书从窗户丢了出去,书掉进房后的草窝里。我十分伤心,泪一点点流了出来我爱阅读作文500字我爱阅读作文500字。妈妈没再说什么直接走了。我对书的热爱超过了对妈妈的恐惊。我左思右想,终极我以为把它捡回来最为妙。既不用再买,又能把它看完。从这时起,我便盼着妈妈再次出门,终于被我等到了。那天,我为了防止草窝里的毛毛虫和荆条,特意穿上了长袖上衣、长裤、和长靴。然后到房后的草窝里去寻找那本书。我左寻右找,终于发现了那本书。我轻轻捧起那本书,像得到了一件珍宝,我喜极而泣。
我就是这么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书伴我成长,它让我的糊口变得更加鲜艳有色彩。
我叫何启阳。我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在团风实验小学上学。
我有一个小小的身体,一头黑发和一个像大球一样的圆头。“大球”有新月形的眉毛。眉毛下是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眼睛像两颗圆圆的黑珍珠。我还有一个敏感的高鼻子和多嘴。我很帅!
我不仅非常英俊,而且非常喜欢阅读。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吴双去图书馆看书。到了图书馆,我拿起一本我喜欢读的书,《射雕英雄传》,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间就像一匹飞奔的马。一旦开始运行,需要几个小时。我的好朋友吴双走到我面前,低声对我说,“漩涡,时间不早了。别看书了,我们回家吧!”听完他的话,我对自己说,“好吧!”转念一想,图书馆并没有关门。急什么?所以,吴双一句话也没说,很焦虑地说,“别读了!图书馆要关门了!”我听了“图书馆要关门了”这句话,转过头去看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很快就把书收好,不情愿地离开了图书馆。
这就是我喜欢阅读。你喜欢我吗?
书,一本薄薄的书,却承载了那麽多伟大的思想和智慧,拿起来就让人舍不得放下。
我爱读书,一拿起书不看完就放不下,有时该吃饭了,妈妈催了好几遍才拿着书慢吞吞的向餐桌走去,直到坐在椅子上了才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到一边,边吃边惦记着书中的主人公接下来会怎麽样,然后急急忙忙吃完饭,又拿起书去看了。
我这麽喜欢看书,因此也看了不少书。书,神奇的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长了我的见识。书,是位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他不仅带我到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探寻海洋的奥秘,带我到地球之肺亚马逊体会它的另一个名字“绿色地狱”,还带我到撒哈拉大沙漠学习生存技巧……
每一本书,都像是一场梦幻般的旅行,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神奇的地方……
《城南旧事》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秀贞,兰姨娘,宋妈随着英子的长大都离开了
淡淡的忧愁与淡淡的相思,道尽人间复杂的情感。
《五毛钱的愿望》通过描写波莉,罗威娜,亚当实现的愿望,让我找到了实现愿望的真正途径。
《女孩盛装舞步》让我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的味道,闻到了友情的香气。
还有《冒险小虎队》一个个惊险的故事,扑朔迷离的案件,我随着小虎队一起搜集证据,侦破案件。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无人岛,亚马逊,撒哈拉沙漠,极地冰河遇险后,列奥一行人用智慧和经验生存下来,教会了我求生的知识。
还有《绿拇指男孩《苹果树上的外婆》《草房子》《青铜葵花》当然也有《笑猫日记》和《马小跳》,以及辫子姐姐郁雨君,美美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还有……
阅读会陪伴我终生,也是我永远的优点,我要大声的喊出,我爱阅读!
蓝天是雄鹰的知音,江海是大川的知音,而阅读是我们心灵深处的知音……
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的良师益友——书籍,让我们尽情地沐浴在书香中。人生之路漫漫,当我们上下求索时;生活之路艰难,当我们寻求不解而迷茫时,请不要苦恼,挽起书籍有力的手臂,投入到书籍温暖的怀抱,让阅读给我们的心灵洗澡,让阅读涂鸦我们童年七彩的梦想。
我阅读《木偶奇遇记》,深深地体会到一个孩子成长要经历的磨难和过程;读《三毛流浪记》,感受到贫苦人们的生活有多么的悲惨;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认识了善良、正直、勇敢的汤姆叔叔;读那趣味洋溢的《西游记》又使我迈入另一个美妙的世界……是书籍,是阅读,让我见识了这一切。
从我入学的那个时刻起,是阅读用缕缕书香给了我坚定的信念,给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梦想,更给了我希望和力量,书籍永远都是我真诚的朋友,阅读也必将伴我成长。漫漫人生,书籍会见证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书籍会带给我虽然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变化,但,请相信,在此其中,总有一样是永不改变的!
夕阳的出现,给整个世界都渲染上了它那独一无二的凄美。那暗淡的烛光不仅在我眼前闪烁着同时也在我的心里闪烁着。一个人的夜就是这样吗?
寂寞深得像海,太让人害怕。一个人似笑非笑不流泪的痛哭,又是否会换来那温柔的阳光?
人生,就是如此——有高潮,也有低潮。潮水过后。又将恢复以前的平静。就这样来来去去,总是不知它会有几番轮回?这样的神秘,有时这样的坦白。它到底是怎样的呢?就是抱着这样的疑惑,才会有许许多多的人细细地去阅读它,品味那其中的滋味。其实,回味这种后知后觉,又何尝不是一种人生呢?
有时像个玉盘,有时像个镰刀,有时挂在山腰,有时落在山腰。是什么呢?哈哈,猜对了,没错,就是月亮。今天的阅读课上,谈的话题就是“月亮”。可以谈一谈有关月亮的传说,故事,好文章或资料。
老师把这个任务在上一个礼拜就让我们预备了,我在家里把那本“月球问答”这本书拿出来,当真地寻找着,我找到了有关月亮的好多知识。啊,月亮上没有嫦娥和玉兔,但有环形山······好,就这一段话!下面,我便开始训练读一读。到了学校老师让我们把寻找的资料再顿一下。
我们盼啊盼,终于到了第二节课,有关月亮话题的讨论开始了,第一个上台的是许鑫,许鑫很兴奋地走上了讲台,可走到讲台以后,紧张的把脑海中预备告诉大家的知识,像是给忘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一个字,同学们在台下悄悄地等待着,许鑫在台上不知所措,手指还不停地往返捻着,脸都羞红了,眼睛瞪的圆溜溜的,还不停的乱转,似乎在寻找谜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老师笑眯眯地说:“不要紧,看来许鑫太紧张了,下去再好好预备一下,好吗?”许鑫点点头,便没精打采地下了台。
下一个是武鹏卓,他忸怩地走上了讲台,手背在后面:“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讲一个月亮的传说,天帝的女儿看到大地那么黑暗,她把自己的右眼挖出来,抛到了天空变成了太阳,把自己的左眼挖出来,抛到天空,变成了月亮,她又把自己的珍珠项链抛到了天空,变成了星星······”这么长的故事,能纯熟地复述下来,一定在家里下了不少功夫,同学们都纷纷举起手来,夸他说:“你的声音很大,而且讲得也很流畅”。
下一个是贾珂,他娓娓悦耳地讲了起来······
贾珂吐字清楚,语句很通顺。
通过这堂课,我学到了良多知识。
只有书籍,能把一切高贵的生命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余秋雨曾在<<一脉书香>>中这样写道。
----题记
一。那甜甜的糖果
四岁,床头总是放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故事大全等书。那时的我,总是在晚上休息之前,捧着书让妈妈给我读。最喜欢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这篇童话,听妈妈说我第一次听这篇童话时因小女孩的遭遇而哭了,一直让妈妈讲,5遍,10遍直到我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可以写出来为止。妈妈奖励我一大盒喔喔奶糖,妈妈说,从那以后,每次讲童话故事,我都要剥两颗糖,一颗塞到她嘴里,一颗放到我嘴里。然后一边听着皇帝的新装里皇帝的愚蠢,一边吃着糖哈哈大笑。所以,小时侯阅读的童话周围弥漫着奶糖的香味,也夹杂着怜悯的泪和快乐的笑。
二。那厚厚的纸巾
十三岁,书桌上凌乱地堆着各种练习册。在也没有那些梦幻的童话,而是做累了习题偷偷从习题下面拿出一两本小说。喜欢那么一两本校园小说,还没读完,就哭的稀里哗啦,里面的故事太伤感了;喜欢那么一本励志小说,追梦女孩,为女主角从一米六五的普通女孩走上模特之路的艰辛和努力流泪;喜欢少年版的红楼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却又以悲催的故事哭泣我想,十三岁的阅读总少不了一些纸巾。
三。那本重重的字典
今年十四岁,不在喜欢读那些乱七八糟的校园小说,而是突然喜欢语文课本和练习册上那些文言文。读文言文是烦琐的,必须查出不会读的字音,还要捧着资料书和古汉语字典慢慢查字义,所以,在这段时间,那本厚厚的重重的字典总是占了桌子半边。因为喜欢古人叽里呱啦,摇头晃脑着读着文章的那种意境,所以自己越来越喜欢文言文了。我想,古人的世界是奇妙的,那么古人的文章一定是含着奇妙和精彩的。
喜欢阅读。阅读,我的快乐源泉!!
暑假里,我经常在晚饭后看一会书,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阅读时间。
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我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上二年级时,我每次都要看完整本书才肯罢休,这一点,爸爸妈妈总拿我没办法。如果打开我的书柜,就会看到《怪开头儿》《精灵鼠小弟》《夏洛的网》等一溜排的书映入眼里。
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买给我的《夏日历险》。它讲述了小男孩杰伊贝里活捉那只值150美元的猴子,虽然试过许多方法,但还是没能抓到。就在他无计可施时,一场意外的暴风雨毫不费力地把猴子赶进了仓库。他用这150美元买了一匹马,再用剩下的钱治好了妹妹杰西的腿,并且还得到了一支枪。这个精彩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我,看得我简直能够倒背如流。
开学后,我每天尽量在八点前做完作业,留出自己的读书时间。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把喜欢的成语标出来,那样下次要找的时候,就很容易了。
老师教会了我要慢读,每当读到喜欢的句子和片段时,我都会仔细地反复读上几遍,然后再用心去模仿它们的写作方法。在阅读中,我坚持着这个方法,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比如我的作文,在这个过程中,就得到了很明显的进步,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阅读是一件微妙的事情,书里面优美生动的句子让我迷恋,它们带给我身临其境的感觉。有时,我还喜欢读出声音来,这样不仅可以把里面的内容记得更牢,最重要的是我掌握了句子的节奏,那感觉就像坐在一艘随着波浪起伏的船上
我喜欢阅读,它带给我一种无人知晓的乐趣,那是一座秘密的花园,是我心灵的花园。
提高作文能力需要不断的实践和尝试,只有不断地实践和尝试,写作技能才能得到提升。而写作,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认知周围的环境和人物。一篇优秀的作文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情感,那么如何做到既好又快地写作呢?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记得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唯一值钱的家具就是墙角那个大大的书柜了,书柜上摆放的各类书籍却成了幼小的我最最好奇与喜爱的地方。那个年代,父亲也算得上文人了,经常抱着各种各样的书在灯下苦读,知道我家藏书多,也有爱读书的街坊邻居前来借书,父亲总是乐呵呵的拿给借的人,再三叮嘱要爱惜,过一段时间若借者还不还书,父亲便会派母亲前去要回,母亲总是不好意思的对借者说:“这些书啊就是他的命哦!”再大一些父亲也会时不时的给我买书回来,慢慢的我便爱上了读书,从书中体会到读书的乐趣。在书的海洋我尽情遨游,体会书的奇妙,在书的世界我忘掉一切烦恼,忘记了自己,把自己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感受着书中人物的悲喜哀愁。一本本情节曲折、语言生动、文字优美的书能够带领我走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中。如果一天不读书,就会觉得浑身没劲,不觉中每天读书成了我的习惯。
喜爱读散文诗歌的我,尤其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爱上了他细腻的文笔,独特的见解。先生的《文化苦旅》是中国散文璀璨星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每一字每一句都会让我深深的震撼与感动,他凭借自己丰富优美的文字,让我犹如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细细品读,无论他笔下那绚丽多彩的文字还是他所描述略带苦涩的旅途,对我来说都充满无尽的好奇与幻想。爱《文化苦旅》,我想,不仅仅是我一个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黑暗中点亮的明灯,是干渴难耐时的一杯清茶,感谢父亲给了我如此宝贵的精神财富。如今父母也从老宅搬了新家,但那相伴父亲和我们一起成长的书柜依然立在新家的一角,虽然木头柜已经斑驳,藏书也已泛黄,但那已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宝贝,不经意还是会随手拿起一本再细细品读一番。如今我的女儿也已是个初中生了,当她捧着书如饥似渴的阅读时,当她沉浸在书的世界时,当奶奶喊她吃饭,她却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我知道我是懂她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
现在,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进我的生命之中呢?
记得我那时刚上小学,我最大的乐趣是看电视和玩玩具,特别是玩玩具,我沉醉在那一堆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玩具中,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天,我正埋首在与我的钢铁侠、变形金刚们打闹成一团时,妈妈突然走到我身边说:想去书店看看吗?我正沉醉玩耍,不能自拔,头也没回地说:书店有什么意思?不去!妈妈说:书店是我认为全世界最美好的地方,你不想尝试一下吗?我将信将疑,十分不情愿地从玩具中分身,就这样启程前往了书店。但也就是这一次,使我从此爱上了阅读,也是这一次我与书的亲密接触使我感受到了无比的快乐。
到了书店,高大的书架上排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籍,它们像我的玩具一样五彩斑斓、各具神采,我忍不住开心地大叫起来,妈妈连忙捂住我的嘴,说:书店里不能大声喧哗!。可我还是很兴奋,我只好闭上嘴,像一个原始人一样沉默地打量着周围。妈妈轻拍我的头,语调轻快地说:去吧!去找你的书吧!说完还轻轻地推了我一把,就像平时鼓励我去跟最好的朋友玩耍一样。
我像一只小鸟一般快乐地飞了出去,我看到一本漫画书,兴致勃勃地翻看,妈妈竟然出现在旁边,她将漫画书重新放回书架,说:用文字描写的故事更好看,你看这一本怎么样?她手里拿着的是一本简单别致的书,封面印着《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这书中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起伏跌宕,我看得津津有味,全然不觉时间的流逝。
不知不觉看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把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可我的心还留在那个故事里。儿童区的书架里有好多色彩绚丽的漫画书,像小女孩的花裙子一样好看,但对我却没有了吸引力。我在书店里走走停停,每一本就是一个精彩的世界,让我陶醉其中不能自拔。我又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才翻开一页就再也不想脱手了。我这一看又是一个小时,才看了一半,我感觉肚子很饿了,可书更好看,我又把头埋下去继续在书中漫游。
到了晚上七点,妈妈来找我,她拍拍我的肚子说:饿了吧?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在妈妈的一再劝说下,我才放下了书,临走又挑选了一大摞书买回家看。
从此以后,我爱上了看书,爱上了阅读。而我们家那一堆以前倍受我宠爱的玩具则显得十分冷清了。
书,在我的生命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因为我爱书,更爱阅读。
大概四五岁的时候,妈妈便让我读书。我接触到的第一本书名叫《唐诗三百首》,妈妈一首诗、一首诗地教我念。因为我的那个时候还是牙牙学语,所以发音不标准。我把“鹅鹅鹅”念成“哦哦哦”,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有趣。
等长大一点儿,妈妈又给我看《百家姓》。“赵钱孙李,周武陈王”,妈妈大声念着,她本想让我跟着一起念,可从我的嘴巴里冒出来的,是一串串“哈哈哈”的笑声。那时候,妈妈的脸上分明写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嘻嘻,其实我那时候是认为自己的姓排在第二位,很光荣呢!
可能是因为父母希望把我从小就培养成一棵爱看书的好苗子吧,总是想方设法让我看书。因此,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我看过童话、小说、寓言故事,认识了很多字,懂得了很多道理。
一个自幼在书堆中长大的孩子,自然就会写作文,因此我的作文成绩也名列前茅。可不,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是祖宗前辈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同学们,让我们在今天,在明天,一起开始阅读吧,让我们爱上书本爱上阅读吧!
我讨厌阅读,虽然我的妈妈总是提醒我要读书,小时候还经常带我一起读绘本。但是我看到书就犯困,觉得好无趣。后来妈妈怀孕生小弟弟,很长时间没有带我一起阅读。我心里暗暗高兴,终于没人整天叫我读书了。
到了三年级,事情发生了转变。来了一位新班主任,他是个爱读书的人。一来就推荐我们读《奇迹》,我觉得挺烦人,又要阅读。可是一翻开书,我居然就被吸引了,它是讲一个男孩奥古斯特的故事。回到家,我情不自禁地一直往下读,甚至还流眼泪了。感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离我这么近,他难过了我也难过,他高兴了我也高兴。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书还是挺有趣的,有一点喜欢阅读了。
吴老师让我们读了很多有意思的书——《少年读史记》《精灵鼠小弟》《老爸,去图书馆》《希腊神话故事》等等。我读着读着,慢慢地喜欢上阅读。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希腊神话故事》,妈妈进来提醒我要休息了,已经九点了。可是刚读到阿喀琉斯与赫克托耳之间的战斗,精彩的不得了,我真舍不得去睡。可是妈妈再三提醒时间很晚了,我只好去睡觉。躺在床上,心里想的全是书上的事情,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终于忍不住了,偷偷地爬起来,打开台灯,翻开书,接着读。一直读到十点钟。
现在,书成了我的好伙伴,不论高兴还是伤心,我都喜欢拿起书来读一读。我已经爱上阅读了!
儿时,一本全是车牌标志的书,可以让现在已是初中生的我们把每一辆车的品牌准确无误地说出来;一本充满了奇妙色彩的故事书,可以让那是懵懂稚嫩的我们知道世上的善与恶,美与丑;现在,一本《国家地理》展现出了祖国的大好江山;一本《舌尖上的中国》体现了中国的美食文化;一本《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让我了解了我国著名建筑学林徽因的聪慧和伟大。
曽经,书让朱自清把每月的一元零花钱全部交到书局里,让匡衡凿墙借光,让林海音三番五次想尽办法看完它
我也曾想尽各种办法。只为读完一本书。
记得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大堆的六一儿童节礼物,《尼尔斯企鹅旅行记》便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我对作者塞尔玛。拉格诺芙的敬佩油然而生。
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因为作弄小精灵而变成小不点,然后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天冒险的故事。
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要早睡早起每天做完作业后的时间并不多,我打起来了歪念头。
睡觉前,我把书迅速地藏在被子底下,等卧室的灯关了后,我从被子里悄悄地拿出书,借着外面房间的光线,小心翼翼地看起来。虽然光线暗,字有点看不清,仿佛体会到了林海音那时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的滋味。突然,房间的灯亮了,爸爸进来了之后,我向爸爸妈妈保证再不会在黑暗处看书。
第一个方法失败了,但紧接着的是第二个方法的浮现
上厕所的时候我把书藏进衣服里,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一二十分钟就过去了。但弄了几次后,感觉妈妈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便停用了。
最后想到把书放在我的桌子底下,我装作做作业,只要爸爸妈妈没注意我就把书拿出来看。但用了这个办法后,我的作业速度很慢,也常常出错,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爸爸曾说过,想做一件事情是没有理由的,而不想做一件事情是有一万种理由的。
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尝试,终于找到了看书的最好方法。这个方法被我沿用至今:在学校把作业以最快的速度做完,回家后坐在沙发上光明正大地看。用这个办法我看了好多书,让我受益匪浅。
书可以让我们感受到快乐,悲伤;可以让我们领悟到世界的真理。书中总是充满了惊喜,总是让人琢磨不透,总是让人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书中的真理。看童话书,让我们向往美好的未来,看小说,让我们与主人公一样身临其境,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
书,就是一个这样神奇的东西,充满着诱惑,让人不知不觉地爱上它。我的成长路上因为有书的陪伴一直很美好。
我们与作文的频次随着教学的深入变得越来越密切。写作文有助于展示自己,表现更真实的自己。遇上不会的主题可以参考一下别人的作文素材,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时光阅读作文15篇"这样的内容,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聪明在于勤奋,知识在于积累,读书是积累知识的捷径,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很有利于成长的一件事情。
这个特殊的时期,我和爸爸、妈妈进行了亲子阅读,因为有了他们陪在身边,我更加热爱阅读了。
阅读不仅让我学会了许多知识,还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它使我在不知不觉中认识很多生字,也让我变得见多识广,越来越聪明!
这个特殊的时期,我阅读了许多有利于成长的书,比如:《十万个为什么》、《西游记》、《安徒生童话》和《论语》等。我会把有趣的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不懂的也会请教他们。能和他们一起读书是最幸福的事,因为我时刻都能感受到爸爸妈妈甜甜的爱!
阅读带给我快乐,阅读教会我做人,阅读让我了解世界。今后,我会持之以恒地读书,用心感受书中精彩的故事;我还会和爸爸妈妈快乐地阅读、快乐地生活,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努力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爱读书的人,加油吧!
人生路漫漫,可流年却恰似离弦的飞箭一般。蓦然回首,竟发现你阅读,悄然地伴我度过了那么多美好时光。你让我一丝庆幸,原来,生活中,你与我形影不离。
美好的时光,是你陪我同李清照同销万古愁。千古难遇的才女,谁能忘却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情?谁又可以忘记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的凄楚与寂寞?虽是女子,可依旧于千万人中脱颖而出,大放光彩。提一壶酒,于竹舍听场春雨,青州的安好岁月似乎就在昨日。你,让我遐思,或许,当已孑然一身的李清照流落江南,仍还想起与赵明诚赌书泼茶的闲情;也许,李清照只想为一名普通人,无论贫穷富贵,只求现世安稳,于愿足矣。只是,你让我知道了,山河尚且破碎如风飘柳絮,身世又怎能不似雨打浮萍?重阳黄花再看取,已是满地堆积,比那黄花瘦的人更为惨淡。谁,还再会与她为诗词一比高下费尽心血?直得帘卷西风,守窗独坐
是你,让我惊叹岁月无情,人生如梦,梦如戏。但,我们仍应微笑面对。
美好的时光,是你随我看屈原挥舞一缕清瘦的长袖,身着一袭白色长袍,腰佩一把长枪的保监宝剑,高洁而飘逸,坚韧而沉稳,孤独地从汉北走到江南,萦萦求索,缓缓地流浪,苦苦追寻的只是那就是救世救国的真理。你让我看见,屈原腾云驾雾,越过楚山,独立江畔,沉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遥望湘水滔滔,仰望白云飘飘,高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你,似乎使我瞧见了屈原高大的背影,感受到了他那颗爱国的赤子之心。
是你,让我认识了忧国忧民的爱国诗人屈原,明白了要处处为祖国着想,国家之本,在于人民!
阅读,是你,带我领略浩瀚历史长河的印记;是你,带我欣赏茫茫花海中那些傲世的名著;是你,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哲理,树立了理想。是你,令我的生活更加精彩!阅读,美好的时光,不能没有你!
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奉劝,一个人偷偷跑到书楼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役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披发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流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碰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由于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当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索。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充满玄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老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
良多人一开始很不喜欢读书,感觉读书是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但是,自从接触了某本书后,就喜欢上了读书——我也如斯。
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一本书——《海底两万里》。从此只要没事干,我就会抱起这本书来看,甚至还会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在课余时间里,自己一个人悄悄地看。我就是从这时喜欢起看书来的。
我的下一本书是《神秘岛》。看这本书时,我发现这本书与《海底两万里》是有联系关系的。同时,这本书也教会了我怎样才可以把一件事写得更加吸惹人眼球。
时间慢慢流逝,转眼我已经到了六年级。此时我又接触到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我熟悉了一个新的世界——动物世界。由于我是一个喜欢动物的人,所以这一系列的书让我非常着迷。在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就把买回来的十几本书看完了。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另外两本沈石溪的书,我两礼拜就看完了。
接着我又看《怪物巨匠》。如今我已看完十本了。这本书一波三折,给人一种神秘感,让人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而且结局老是出乎人的意料。
考完试以后,我与几个同学和家长一起去旅游了。一天,我们在宋城看到了卖小人书的店。于是我二话不说,直接冲进去,拿起一本《鲁班事迹》就开始看。我发现小人书是图文结合的长方形的小书,非常有趣。当妈妈叫我回家时,我说:“等我看完再走。”不管她怎么挽劝也无济于事。
读书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们只要“好”读书,“好”读书,一定可以在书中找到快乐的。
书,它是我们日常糊口中必不可少的一部门;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涵养,谈吐;它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下面就把我的读书经历跟大家分享吧!
当我在我们班的“图书角”搜寻图书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名为《非常女生》的书。我随意地翻了翻,在看到书上印着杨红樱的大名之后,便借了这本书。晚上,我早早地做完了功课,也早早地上了床。可是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到自己上午刚借的那本书,便把它从书包里抽出来,饶有爱好地看了起来。刚看了不一会儿,我已被书中人物的形象,发生的事例所深深吸引了。看着看着,我仿佛也进入了书中人物的世界。不知不觉中,已经快十点了,预备睡觉的妈妈看见我房间里还亮着灯,就进来催我赶紧睡觉。妈妈走后,我也觉得自己应该睡觉了,可是书中的出色情节令我始终不肯合上这本书。于是,我先关上灯,假装睡觉,顺便让自己疲惫的眼睛休息一下,等确定爸妈都睡了之后,我拉亮台灯,借着那一点微弱、柔和的灯光,又聚精会神地阅读了起来,我一直沉醉在书香中……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了,睡意也全涌了上来。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合上了书,进入了甜蜜的梦香。在梦里,也依然是《非常女生》的故事,在一幕一幕的上演着……
第二天上午,我在学校里把《非常女生》看光了,又迫不及待地奔向书厨,寻找《非常女生》这一系列的书。没费多大劲就就找到了一本——《非常老师》。我像找到了法宝似的,捧着它到“图书治理员”那儿登记去了。登记好之后,我一直魂不守舍地看着这本书,在流动的时候,也都会看到我坐在座位上收视反听地在阅读。
在短短的几天中,我已经把“非常”这一系列的书都看光了。到现在想起来,仍是回味无限。
现在,看书已成为原来并不喜欢看书的我的家常便饭,一天不看书就比如一天不吃饭,没有书就“饿得慌”。书就是在黑暗中引导无助的我们的那一盏明亮的灯,你说呢?
书是每个人的成长伴侣,缺少书,正如人的灵魂缺少一块,正因为有了书,才有了现在的美好;正因为有了书,才有了现在的辉煌;正因为有了书,才有了现在的进步。就像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一直相信这句话。
我是一个热爱阅读的孩子。我喜欢在书中寻找快乐。
上周,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猫武士》。这本书的作者是艾琳亨特。艾琳亨特是四位儿童作家创作成的。一共出了五本部《猫武士》。除了《猫武士》,他们还有《狗武士》和《熊武士》。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猫武士》讲的是叫雷电的幼猫,母亲被两脚兽弄死了,它的兄妹们也相继而死,就它幸存了下来,当它投奔父亲时,父亲又不要它,它只好去灰翅的地方。在一场火灾中,它英勇的将所有猫救了出来,它的成功得到了父亲的赞赏,并想让它加入了森林中。亲情,忠诚,它会选择哪个呢?看完这本书,我默默的祈福它有一个好的命运。这本书一环套一环,虽然没有太多的语言,但总能让人喜欢上它,我觉得好书与人分享,才能体会他的快乐!
于是,我与何相仪约了一下,在老地方的一颗大树下,分享这份快乐。
下午何相仪准时到达,她兴致勃勃的问我:你说的《猫武士》在哪儿?我幽默地说:让你陪我看电影,你都不愿去,陪我看书怎么就有兴致了?何相仪讨好地望了望我说:那天我不舒服,你看,今天我没有问题,所以就来了我们相视一笑,各自扎进《猫武士》里看了起来。这时,一只灰色的猫咪向我们跑了过来,走到我们中间,卧在地上,一直盯着书看。何相仪惊讶的说:哇塞!猫与这本书也有心灵感应,竟然也跑来看书了。我听了这句话,哈哈大笑了起来。夕阳西下,我们两人靠在一颗大树上,中间有一只猫咪卧在地上,它睁大了眼睛看着书。那一刻,我真想把这一幕拍下来,留着作为这本书的纪念。
怎么样?我的读书故事是否特别有趣?那你也快把你认为的好书分享给四周的朋友。与朋友一起分享这独特的快乐时光吧!
读书的乐趣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说也说不清,甜甜的,香香的糊在心头。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时间简史》,作者是史蒂芬·霍金,我对它爱不释手,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就连睡觉时都放在床头。
我了解并开始阅读它是因为我们学了一篇名为《轮椅上的霍金》的课文,在课文中我认识了这位“宇宙之王”和他所著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霍金是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物理学家。1967年他与彭罗斯一道证明了著名的奇性定力,发现了黑洞的蒸发性,对后来的物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这些了不起的成就,都是他在身患绝症全身瘫痪在轮椅上完成的。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感动了我。
但即使是霍金他本人,也对这本书竟如此畅销感到惊讶极了,这样一本涵盖现代诸多物理新发现又极难完全读懂的书,竟在科普书界创下了前无古人的记录。对此,史蒂芬·霍金在书中说:“这表现了现代人对这一方面的信息很感兴趣。”
我大概也是这样的一个“现代人”吧,我一打开书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本书共十二章,前三章讲了近代宇宙学的发展,包括广义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等。第四章和第五章讲了科学家们对粒子(量子)世界的研究,第六七章讲黑洞……
这本书的内容打开了我对物理好奇的大门,里面的内容不断吸引着我。现在呢,这本书就放在我的左手边,我准备写完这篇日记之后再去领略它无穷的奥妙!
我被妈妈拖进她的房间,强制阅读。我固然表面在读书,心里却想着游戏,所以我读了几百遍也不理解文章意思。别提有多痛苦了!
后来有一次老师跟我说:“你语文实在比较好,就是你的作文还有进步的空间,下来可以多读一读书。”
回到家后,我立即读了一个小时的书。整理时就觉得,实在读书比打游戏有趣多了。
此后,在家中读书,经常读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以前是不读书被骂,现在是吃饭时读书书本被没收。在学校中,我用语文课本夹住课外书偷偷阅读——完美!过了一会儿,老师来了,又没收了我的书。
我被爸妈和老师没收了几十本书。可他们的“残忍”并没能阻止我对读书的热爱。我从老师的那句话时起就真正踏上了阅读的旅途。从那一刻起,阅读成了我一天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那夸姣的阅读时光啊,让我深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愿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题记
习惯躲在时光里阅读,在时光的缝隙里看尽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从一路荒凉走到末路繁华,在阅读的时光里辗转成歌。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你知道海子,那你一定知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想诗歌中感动我的是海子真诚地祝福陌生人,却把自己视作尘世之外的人,远离喧嚣,远离尘世。曾不想阅读也有如此大的妹子,让我对这首诗歌充满了敬意。诗歌中简短的语句都是生活中琐屑的小事,做到了仿佛就是个幸福的人儿。所以,当我失意苦闷之时,就会一遍一遍地阅读这首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生活刹那间充满了希望,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再别康桥
你在剑桥一身寂寞穿黑色学袍,你用诗句歌唱爱情押美丽韵脚,一船星辉见证那个古典的拥抱,那片水草还在怀念,你撑的长蒿。你在剑桥半生寂寞穿中国长袍,你用诗句告别爱情押绝望韵脚,谁的衣袖带走那片云彩的来到,离别笙箫那样沉默像一种凭吊。歌声回旋在耳际,不禁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我们不是圣人,谁都有坠入爱河的可能。阅读时唤醒了对爱的追求,满满的都是诗人的灵性和对爱情的追求。视线聚焦在《再别康桥》,我看到了他单纯的信仰,为爱在时代的触角里苦苦的追求。每一次阅读都会惊艳起我的目光,在我思想的花蕾里开出不败的花。
文化苦旅
当年,余秋雨以一本《文化苦旅》火爆文坛,一时间洛阳纸贵,人人争读余秋雨。然而,打动我的不是《文化苦旅》中的爱国情操。余秋雨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是的,阅读无时不刻不精彩着我们的人生,无处不在我们的时光里打下深浅不一的烙印。
余秋雨的散文也在许多人的眼里折射出了光芒。阅读让我们感悟到了他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所带来的强烈的人生感、民族感、历史感。阅读他的散文就像泡在了中国茶水里,自然而然散发出了韵味。深深地融入了我的生活里,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时光荏苒,阅读成为了一种习惯。时光阅读,阅读时光,不只是在时光里阅读所有,在是在阅读中度过时光。十六岁的年纪里,没有花开至荼蘼,也没有雨落成殇,唯有阅读得以相依相伴。
悠扬的歌声在天边飘荡,时光逝去了所有,只有阅读的痕迹留下在笔尖,追入在心头。习惯躲在时光里阅读,静静地,安之若素。
我小时候不爱阅读,总是逃避。长大了呢,没时间阅读了,我动作拖拉,作业一般都要拖到很迟,基本上没时间阅读。
母亲总劝我要多阅读,再不阅读就赶不上别人了!我表面上看起来不把阅读当回事,其实心里也是很为自己担忧的。
现在,我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看书。我一到家放下书包,就开始写作业,写一会儿又要去上补习班了,回来又要继续写作业,哪有多余时间阅读呀?我也曾经作业写到一半想去看会儿书,可是想到要是作业写不完明天被老师抓到可惨了!于是我便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写起了似乎永远也写不完的作业。
后来,我也仔细想了想:我没时间吗?这可不是个好的理由,作业多我每天都写得完呀!准确的来讲,是我自己太拖拉了,而且,还经常把时间花在那些零零散散的东西上。
我还计划着赶紧先把家里那些积满灰尘的书看完,再买我自己喜欢的新书。哎!可我总对自己说:再等等吧,我没时间。
每次当我想看书时,我是多么想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入脑部放松状态,去感受书中的故事,去收集我落下的好多知识,可我每次都是对自己说:没时间!
我想我一定要把时间省下来去看书!比如:玩粘土,写作业,弄小玩意……的时间都省下来,一心一意去看书。
书犹如厚味的佳肴,让人大快朵颐;书犹如甘甜的美酒,让人回味无限;书犹如锦绣的花园,让人心生向往;书犹如一汪清泉,润泽津润人的心田。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糊口里没有书籍,就似乎大地没有阳光;聪明里没有书籍,就似乎鸟儿没有翅膀。”
从前的我很讨厌读书,觉得书枯燥乏味,一看见书就头疼,因此也不喜欢语文课,导致了我严峻偏科,语文成绩忽高忽低,远不及其他科目。可是,由于一次假期功课,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
那是某一年的假期,老师布置了阅读任务,让我们每个人看5本书,开学要检查。寒假飞快的过去了,一眨眼,离开学只有三四天了。为了应付老师的检查,无奈之下,我只好随便从书厨上抽了一本书,随意翻看着。可看着看着,我被书中的内收留所吸引,我放慢了翻书的速度,细细的品味起来。我越看越入迷,时间静静地流逝,不知不觉中,一本书就看完了。心中却仿佛有个声音呼叫着我继承看下去,我就又抽了一本书,读了起来。阅读的时候,闻着淡淡的书香味,悄悄地感触感染着书中人物的悲喜;细细的品味着书中意境悠远的诗意或默默的品读着,诠释着书中哲理……等我从书的世界里走出来的时候,晚霞已经烧红了半边天。
自那次以后,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只要有时间,我天天都会看书,书也成了我的好朋友。古人有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需要颜如玉,也不需要黄金屋,但读书不仅能让人丰硕知识,还能让人修身养性,还能让人开阔视野。阅读让我是非分明;阅读让我见到了千姿百态的人物;阅读让我见到了多姿多彩的大天然……慢慢地,我爱上了阅读。我国唐代伟大诗人杜甫有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三国志》中也有记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古人对读书尚有精辟的论述,何况糊口在高科技时代里的我们,更应该坚持读书,不中断充实自己。
书能在你孤傲时,给你陪伴;书能在你迷惑时,给你谜底;书能在你难过期,给你安慰……让我们一起开心的阅读吧,享受夸姣的“悦”读时光,快乐成长!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棱,星星点点洒落在书桌上。昨夜翻过的《子夜昙花》由从窗缝间透过的微风轻轻翻动,缀着封面的那朵昙花显得格外耀眼。
浸润在美丽、精致、温暖的文字里,便有了脱离凡尘的清高和无畏,生命的歌哭,情感的起落,作为品评人生的幸福与激动,有如看花开花落的超然与从容
星辉,雾岚,暮鼓,晨钟,朗月载来的皎洁,庭树摇碎的细影,夜歌的恣意与悠扬,都满含在每一篇饱含深意的文章里。软软的,酥酥的,细细的,像初生羊羔的蹄印,又像淡春的润雨,落在你的心鼓上。阅读完一整本,仿佛拥有了世界。
在未接触任何有深意的文学作品之前的我,性情是那般浮躁,遇到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我都是毛毛躁躁的,急得跳脚但却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母亲一心想要我成为那种大家闺秀般的优雅沉稳,但几年书法、舞蹈、画画的学习都不见成效,无可奈何之下,母亲开始把我丢到图书馆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当时的我,不知道那些眼里旁若无人,目光紧紧盯着书籍浏览的人到底是怎样做到在这样一个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的地方待这么久。
在那个另类的世界里,我显得那般突兀,只好选了个靠窗的位置,随手拿起本书来阅读。书上说,孤独不是故作姿态,孤独是一种心境。沉默未必是孤独,孤独没有任何形式,那是孤独者精神上的自我流浪。装出来的叫浮躁,那是一种虚荣心,是为了招揽目光。这本书,似乎挺好母亲看着日见成效,心中便更加肯定了这个方法,开始每月给我订阅《读者》丛书,我似懂非懂地读着、看着、记着。最开始,我只被封面的精美插图所吸引,渐渐,由外在变为了内在,从中感受到了别样世界的缤纷绚丽。
多年书海的沐浴,文字的洗礼,内心渐渐由浮躁变为淡然。淡然是一味良药,它能够熄灭内心熊熊燃烧的火焰。一个淡字,一边是水,一边是火,水能克火,水至火灭。淡然,看似消极退让,实则是一味降压消火的妙药。淡然,能让浮躁的心灵趋于平静,能让冲动的魔鬼消弭于无形。淡然的人生,不浮躁,不呆滞,不狂妄,不自弃。
美丽的瞬间惊艳了时光,也许也曾蹉跎了岁月。划过指尖的时光,都是行色匆匆,让人无处寻拦,来时悄悄,去时也悄悄,从未留下一丝痕迹,唯一的见证,就是在那匆匆岁月里所迭起的层层书籍,微微泛黄的纸张,记录了岁月行进的脚步。
一生有本挚爱的书,足矣!
预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
题记
书中自有千种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明理,我从书中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消息:有一个身材偏瘦,背着书包的小男孩,蹲在路边,向过路人乞讨:给点钱坐公交车吧!好心人,我每次都坐公交车回家,今天忘带钱了,就借给我2元钱吧!虽然他很可怜,但没有过路人借给他钱。
天渐渐地暗了起来,还是没有人借钱给他,小男孩已经绝望了,流下了伤心的眼泪。人越来越少,还是没人借钱给小男孩。又过了一会儿,大街上已经没有人了,只是几辆汽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地行驶着。这时小男孩看见在微弱的光芒下,有一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老人,他不忍心向老人借钱,但还是喏喏地向老人走去,低着头问老人:老爷爷,我回家坐公交车忘带钱了,能不能借我两元钱?老人微笑着说:当然可以!于是,从那带着几个补丁的麻袋里掏出两个布满污渍的硬币,递给小男孩。小男孩连忙感谢老人,然后直奔公交车站台
第二天,小男孩看见了角落里乞讨的老人,才知道他是一个乞丐。于是,小男孩走到老人面前,给了他500多元钱的衣服和裤子,还有一双鞋和一张500元的超市购物卡,以此来感谢老人这份善举。
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老人虽然表面上邋遢,可是他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读书让我明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是啊,每天我们都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保持一份善良的心是必需品。
黄昏时分,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望着那太阳犹如喝醉了酒似的醉汉,跌跌撞撞走下山去,我不由得想起了早上的那幅画面。
妈妈带着我回她的老家看看。路上,风,抚摸着我的脸颊,吹乱了我的头发,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惬意。阳光照射着大地,让人感觉十分温暖,小鸟在空中互相追逐、嬉戏。
来到了妈妈的老家,妈妈和亲戚们聊家常事,而我早已忍不住去别处瞎逛了。门前的那片橘林显得十分耀眼,一个个柑橘好似一个个小太阳,挂在树枝头。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属靠着橘林的那条小溪了。我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小溪边,我原以为眼前应是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可是我想错了眼前的小溪漂浮着许多垃圾、塑料袋、饭盒、筷子应有尽有。浑浊的小溪并没有那些我所想象出的那些快活的小鱼小虾,代替它们的便是苍蝇、小飞虫。我以为我看错了,但事实确实如此。
小溪,你的伤心,我懂。原来的衣着整洁,被换成肮脏丑陋,谁不伤心呢?人们,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我反省,如果把小溪换成你,你同意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才能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每当有任何事物受到破坏时,我都会转换角度来思考。所以
小溪,你的伤心,我懂。
有人说,时间是海里的一朵浪花,消逝的总是那么快;有人说,时间是风中的一粒尘埃,沉降的是那么无声;也有人说时间是蓝天上的一朵白云,消散的总是那么匆匆。
还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雨夜,我下了素描课,给爸爸打电话,但怎么也打不通,没有人接,我于是等了很长时间,天很冷,腿也开始麻木了,望着人流中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当时很生气就想这个讨厌的爸爸又忘记了我吧。等了许久终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爸爸!我连忙冲过去,说着爸爸的不是,爸爸只是不作声的点头。回家的路上,一把小伞为我们俩个人挡雨,雨下的很大,雨伞只能挡住爸爸一半的身子,爸爸干脆让我打伞先跑回家去。于是我先回家了,之后在家我等了很久,爸爸才会来,爸爸全身都湿透了。我当时心里酸酸的,望着爸爸的身影,我禁不住哭起来,爸爸过来,抚摸着我的头说,等你长大了,爸爸就不能接你了,你要坚强起来。但我并不明白什么叫长大。但我记住长大需要坚强。淌水
时间转轮,转到了三年后。
三年后的今天,依旧是一个雨夜,我上完美术课,跟爸爸说我自己走回去,雨很大,但是我忘记带雨伞,就淋着雨往家走,雨水很快打湿了衣衫,雨水从脸颊流下。路上行人渐渐少起来,最后只剩下我那个孤独的身影,陪伴我的只有路边路灯,看着这淅沥沥的小雨,我想起以前那个不懂事的我,每次都想逃避困难,是爸爸为我站在我的前面为我遮风挡雨,就算天塌下也有那坚强的背影顶着。啪因为双脚冻得麻木而全身跌进了水洼处。我忍着疼痛,艰难的站起来了,很多很多时候,我都都必须一个人走。不管有没有危险、困难和痛苦,我都必须独自走下去,我不能够再希望有人能给予我什么样的帮助和安慰,就像黑夜里的雨天,我不能奢望爸爸送来呵护之伞。或许有了父母的照顾,我跌倒了总不想自己爬起来。不行,我得自己站起来。于是,那天雨夜我选择站起来并独立走完了那段崎岖的路程。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是它让我明白长大含义,三年前我选择爸爸为我遮风挡雨,而今天我长大了,我自己要去面对。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三年。我一直在爸爸羽翼下成长,如今我要自己去展翅高飞。而我还要感谢它,它的名字叫时间。
古人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他们错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间它不是过客,它是一名老师啊!
初三:屈嘉龙
时光煮雨,我们会将心事藏于笔尖。写作文就是展现自己的生活,用文字来记录美好的生活。创作一篇优秀的作文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换做是你,你会怎么样写作文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作文的读后感怎么写”,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爱我的祖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祖国取得辉煌成就。我就来说一说这祖国的成就吧!
我们家乡原来没有分田地,因为有些村民出工不出力吃饭很卖力,也不爱惜粮食。后来因为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我们家乡就从没有任何人挨饿了。而且家乡经济收入也好了许多。
改革开放后,我们家住上了宽敞的平房,手机都有三四部了,冰箱、空调、电视机、电动车、手表等都有了,而改革开放前,假如有人骑着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则会引来路人羡慕的眼光,可以说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从改革开放后,我们家电视机有许多频道了,原来只有一两个频道,现在一下子增多了,这可把电视迷给乐坏了!我的家乡在湖北,在改革开放前许许多多的人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衣服也穿不暖,那时几乎没有任何人家是富裕的。而改革开放后,饭都吃得饱,衣服也穿得暖,不怕受饿受冷了。改革开放真好啊!在我的家乡湖北,因为没有人管,所以小偷很多,我们经常丢失东西,后来政府派来一些警察来管理小偷,后来经过警察叔叔长时间地抓捕小偷,小偷逐渐就没了。
现在我来到了人间天堂——杭州,它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有很多失业者,他们都说找工作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更难,所以还有很多人为此而烦恼,而现在政府帮助失业者了,政府在某个地点招聘人才,假如你的学问知识度在适合你的工作上签好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后面来按时上班,这就把失业难题给解决掉了。原来我家住的房子非常破旧,墙上到处都是画字,房子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外面也很乱,到处是一些废旧物品垃圾准备去卖的,那时房子根本不像房子,后来,我们搬家了,说是要给我们造一些好的房子给我们住,过了一个月后,我们住进了宽敞的房间,洗涤室、卫生间、厨房都应有尽有,而且,领导还检查卫生,卫生好的坏的,都记在评比栏上还打分呢!最高分的房间就有一面“文明寝室”的红旗。
伟大的祖国真好呀!
这学期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珍贵的教科书》,讲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延安小学的师生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坚持学习的故事。
当时延安小学的孩子们读书环境很不好,没有黑板就用锅烟灰在墙上刷一块;没有桌椅,就用小板凳当桌子;没有粉笔,就用黄土块代替。这些困难他们都想办法解决了,但最困难的是没有教科书。后来,在党中央毛主席的关怀下,终于有了教科书。在领书的途中,遇到敌机的轰炸,为了保护教科书张指导员牺牲了,而那捆书却完整无缺地压在他的身子下下面,被鲜血染红了。
学了这篇课文后,想起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环境里,学习条件这么好,是多么幸福啊!有美丽的校园,宽敞明亮的教室,崭新的课桌椅,大大的磁性黑板,五颜六色的粉笔,各种各样的教科书,还有爸爸妈妈给我们买了许多课外书及学习用品。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学好、用好这些书,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将来为祖国多做贡献。
最近荧幕上都是家庭剧,围绕着80后小夫妻的生活,陪着老人家看了两三集(金太郎的幸福生活)李小璐主演的,女主应为爱上了一个北漂,母亲反对就来了个先斩后奏—偷了户口本领证。就这样两个小夫妻开始辛福生活,可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地区,观念,年龄的差异使着婚后的女主和公公的关系很不融洽。可是庆幸的是男主在太太和父亲之间做的非常棒,也是这部剧中的笑点。配的上金太郎的称呼。
这让我不禁想起李小璐和老公贾乃亮一起主演的一部剧(当婆婆遇上妈)同样是婆媳矛盾,称为孝子的男主对于母亲要求和领导女儿玩暧昧,为了生男丁出去找小三都接受,虽然在女主提出离婚时醒悟了,可是女主为此所受过的伤不能弥补,一句你妈和我之间做个选择,还抱着那么一点点幻想都应为男主的一句母亲破灭了。
现在想想开始理解我那帮结婚的朋友了,整天在我面前哭诉着为了此事和老公吵架,激动时就喜欢做选择,她们都明白这个没有答案,两个生命中他最重要的人,选择谁都是艰难的,好在朋友还是很理性的,(观后感)只是心中不快时,发泄一下。我就当个听众好好地听着就好,无需评判谁对谁错。也许我以后也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倔强的我与其选择婚后的为难还不如选择婚前的诀别。人和人相处也许会应为些许的利益而有些朦胧,可脾气秉性的相投只要些许的了解就可,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看中的点不同,所以无须怨恨他人只因自己的选择。
《金太郎的幸福生活》磨刀霍霍向“笑果”(原创影评)
现在流行恶趣味的时尚,恶趣味似乎让一切严肃卸下伪装,大家可以放纵自己的笑神经,各种笑粉墨登场。
《金太郎的幸福生活》似乎就是这样的恶趣味,剧中岳母王淑华简直将这恶发挥到淋漓尽致,恶得有点难以让人理喻。王淑华对女儿米小米选择的男友不满意于是从中横加阻挠,其实这有何必呢?虽然人们主张自由恋爱,但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一直左右着现代人的婚姻理念。
该剧编剧方面就有制造恶趣味的倾向,一婚姻生活中势利主义抬头;二地域优势抬头;三贫富差距抬头。该剧制造两大对立,对立之一就是美女选择穷小子不对,应该发挥美女经济价值,通过婚姻联姻,让大家共同富裕起来;对立之二就是北京的户口只能选择优势地理位置的环境滋生爱情婚姻;对立之三就是富有的人只能选择富有的,穷小子别高攀。这样的矛盾冲突引发的虽然是现实问题,但这也太功利主义,似乎只有灰姑娘的麻雀变凤凰的故事,没有穷小子变身王子的道理。
该剧的益处是让着名的笑星宋丹丹加盟,宋丹丹表演欲相当强烈,这应该是该剧吸引大家关注的原因之一,如果没有宋丹丹或者换成是蔡明,我想效果或许就不一样。宋丹丹更具有时代气息,当然演什么像什么的宋丹丹接手这样的时尚戏更逗人。宋丹丹通过更多的肢体语言传达出一个母亲荒唐的护女之拳拳爱心。
该剧似乎把老妈王淑华比喻成一强悍女红太郎,而金亮父子就是一灰太郎,所以才有金太郎之说法,这个家喻户晓的动画故事更是深入人心,《金太郎的幸福生活》的笑果可见已经不一般。
该剧恶趣味之笑果颇多,岳母与金太郎父子的恶斗到最后的惺惺相惜都是一大笑点,而老妈与女儿的爱恨纠缠也是让人啼笑皆非,当然老妈与前夫的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也是笑破肚皮的耍乐。现实生活似乎没有这么多错综复杂的纠葛,但是作为娱人耳目的喜剧作品,就应该制造多起笑果,不过过分迷醉这样的笑果还是让人有些牵强做作的成分,有点为赋笑果强逗乐的一门歪思。
当然该剧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没有更多脱离现实生活,有点娱乐至上的过了。最近以家庭小氛围为主的电视剧很多,苦大仇深的不少,娱乐哈哈笑的也不少,当然谁能博得收视率头冠这似乎就不那么简单和浮躁?
《金太郎的幸福生活》选用当红的美女帅哥,虽然不是追求高帅富也不是张扬白美富,但是毕竟顺应大潮流,而喜剧明星宋丹丹和范明注入喜剧笑点这也是力求突破传统家庭伦理剧的一大作为。普通老百姓可不那么考虑市场的因素,只要好看好笑,能够在沉闷的现实生活中过得愉悦点,这样的满足已足矣。
《金太郎的幸福生活》已经点笑荧屏,对于其是否能满足大众找乐的目标,这还得看“疗效”。善良的老百姓不是那么可糊弄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戏剧是杜撰的,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也未必就千真万确。
《金太狼的幸福生活》讲述北京某报社记者小米(李小璐饰演)背着母亲(宋丹丹饰演)与妇产科大夫金亮(王雷饰演)登记结婚。剧中由王雷饰演的金亮是当下“夹板男”的一个缩影。不管矛盾再多,金亮始终和爱人小米携手,一一克服遇到的困难。这一角色会让很多和他一样的“夹板男”找到共鸣。而两家人变一家人的小两口和两个老人那种貌似平静却又激流暗涌的生活,加上几位老戏骨的传神幽默的演绎,也会让观众捧腹之余,学会勇敢直面问题和矛盾。宋丹丹在剧中饰演一个“凶恶”的岳母,不仅不喜欢女婿,更和对方家人有水深火热的“矛盾”。
总有那么一个人,终会让你对她(他)死心塌地,总有一种幸福,需要你倾注全力去维护。在通向幸福的大道上,你有没有找到维护家庭幸福的诀窍?
《金太狼的幸福生活》观后感虽然最近的家庭电视剧着实很火,但《金太狼的幸福生活》这部剧确实深入人心,体现80后的婚姻状况,夫妻两人可能感情都不错,但夹在亲人之间生活,那过的真是委屈,碰上像米小米那样有工作那还好,没份工作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假如米小米碰见的公公是通情达理,不摆谱,互相理解,再有个做中间好人的小姑,或者小姑不多事的,那小日子也还是不错的,剧里金亮从头到尾我没看出他在双方两头起协调在哪,只看见恭维的话,真正起协调作用不是在吹,而是有事化事。
作为我们这代人真不容易,在母亲那代人那里,女人嫁人了就得早出晚归的干活,孩子大的照顾小的,乱养,在看看我们这里,生活习惯完全跟上一代不一样,田的活不可能干了,因为没田了,生了孩子还得照看,没办法现在孩子少,社会乱,万一被人抱了,还是咋的,那真完蛋了,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孩子就是我们的一切,于是,我们成了家里的累赘,碰见好的公婆,人家理解,可能还夸媳妇会带孩子,懂事,碰见个思想传统的,厉害的,那就是过小媳妇的日子,还会背后说一大堆闲话,所以80后不待见了,委屈,抑郁,唉,想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没有婚姻照样过的滋润,钱不缺,感情不缺,可现在得天天想怎么才能渡过每一天,怎么才能化解关系。
往往现在不是夫妻两人关系不好,而是生活在一起的人多,杂了,上辈的人也是走过来的,更应理解才是,而不是老挑事说,老在做伤感情的事,其实大家都没坏心,但无形中将一个好好的人摧残成抑郁之人,有意思?生活在一起就该珍惜,而不是觉得媳妇做的都是应该的!
这几天老看这部剧,但确实好看,不仅仅是因为演的好看,而是那真贴近心里,那局势真像现实的我们,想着医院里的那阿姨说的,孩子一定要自己看,生活不能跟老人住一块,再者添其他人,那生活就一团糟,不是我们不好,是有的思想意识不同,往往好的想法,老一辈人想不通,反被人家说,旁边人再挑事,你就是真外人,唉,烦恼。抑郁,那就得一直追着你,夫妻关系肯定是二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路过我的,我路过的--讲故事的人,琅琊榜读后感。 看完了《琅琊榜》想着要写点什么吧,虽然这个愿望并不是十分强烈,总还是有一点点。打开博客才发现,本就不多的文才,因着近来的兜兜转转早已散落得七七八八了,余下的一二分笔力却是不敢在标题上就露了怯。所以起一个最质朴最本原的标题最规规矩矩。想来小学刚学写读后感的时候便这样的本分,后来学了一些所谓的词藻知晓了一些自以为是的道理,便总想着要起一个先声夺人的主标题。以为不这样不足以证明那么多年的书本功力。现在变懒了。可是还要诡辩一下,叫作大巧若拙。
转正题,闲话休叙。
不喜欢梅长苏这个人物,一直不喜欢,直到最后他重披战甲返回沙场。算是对这个人有了一点改观,说来算是改观吧。眼睛毕竟湿了一点,算是感动,眼泪最终还是没有落下,所以这感动算不得坚定,这改观便也算不得彻底。
这不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也无关风月。初看上去是一个年轻人背负着巨大的冤屈从地狱返回后呕心沥血翻案的故事。但一路看下来,其实整个故事写的还是朝堂党争,夺位之战。不过因为有了这个雪冤的终极目的所以变得与众不同,读后感《琅琊榜读后感》。这是作者的高明。里面的逻辑没有细究,就是一路行云流水的读了下来,觉得作者真的用了心,苦心经营着一步一步往下推演情节。难为这么长的故事。
现在来说一说我不喜欢梅长苏的原因,可能就在于太完美了吧。一般来讲,我对于这种运筹帷幄的角色向来是比较偏爱的,对于《三国演义》里的诸草葛亮,那种仰慕简直是无以复加。尽管鲁迅评价他“多智而近妖”,但俺就好这口,他老人家也只能是安静地躺在棺材里不会再被气活过来。但是这里面的梅长苏,说来也算是这一类的人物,他不讨我的喜欢主要是因为作者把他夸得太好了吧。加入了作者自己太多的观点和评价。如果不是一味的评述他的全能再加上其他角色都把他夸得神乎其神我想我看到后来会慢慢喜欢上这个人物的`。记得看过一个博客有一句话,说像杨澜那种知道得比嘉宾还多的主持人看着也让人烦。挺风趣的。
反正开始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就是太“事妈”了。偷了人家国书也就算了,还偏偏一点也不深沉,言豫津让大家猜的情节他都给一步步揭穿了出来。好煞风景。由此也就定了我不喜欢他的基调。高人得藏着。
前几天,我读了读《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火柴!”小女孩凄惨的叫卖声传遍大街小巷。尽管这样,也没有人来买小女孩的一根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那是因为她家里实在是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真是一个生活在地狱,一个生活在天堂。那位小女孩大年夜在寒风中卖火柴,而我呢?在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姐姐在一旁催促着我试穿新衣,全家里演奏着和睦幸福的乐曲。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地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这对于可怜的小女孩,这些只是幻想而已,但这说明了小女孩的生活中只有寒冷、饥饿、痛苦和孤独。她是多么渴望自己能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拥有自己应该拥有的一切啊!可是,这应该有的一切却完全是泡影。而我呢?冬天,坐在暖烘烘的火炉边烤火,妈妈还为我做出丰盛可口的饭菜;夏天,每天放学写完作业,便和同院的小朋友尽情地玩耍,欢乐的笑声传出大院……
为什么我和小女孩同龄,生活的环境却不同呢?这是因为她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生活,而我在社会主义制度里生活。他们那里充满了冷酷、无情,我们这里充满了温暖和爱意。可是,我有时却不能很好地用功学习,这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好文化知识,不要辜负我们的祖国,不辜负我们的社会,为将来把我们的国际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今天我读完了《鸟奴》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特别善于写动物小说,他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有的胆小怕事;有的夫妻恩爱,不离不弃;有的凶猛无比,互相残杀;有的舍己为人;还有的温柔可爱。它们都聪明伶俐,充满智慧。我喜欢里面的两个小故事,分别是《会占卦的佛法僧》和《灰夫妻》。
第一个故事:二十年前,“我”养过一只小鸟:佛法僧,它聪明伶俐,“我”给它起名叫佛儿,用它来算命。一次遇见了一位面色菜黄的中年妇女来算命,“我”想:如果给她测准了,“我”和佛儿的名声便会大噪,生意就好起来!可是佛儿觉得她命太苦,于是叼出一张中签,“我”只好读“一棵大树枝叶黄,树上鸟儿心慌慌,东去寻得圣水来,浇灌病树发新芽。”后来实现了,于是叫永造反的人来找算命,“我”很害怕,便让佛儿抽一张上上签,可是佛儿宁死不屈,三次抽下下签,最后被永造反给捏死了。永造反恶有恶报,当他死的时候,正是佛儿遇难三周年。(.)
第二个故事:“我”养了一群鹅,在白鹅群中有两只灰鹅,一只叫“灰小子”,一只叫“灰姑娘”。当它们结成夫妻后,名字叫“灰夫妻”。它们在鹅群中地位最低,水湾是葫芦湾。它们产下仔儿后,“长颈鹿”把葫芦湾归到自己的地盘。灰小子去斗,输了,“灰姑娘”却用婚礼的方式来对待“灰小子”,让“灰小子”充满信心,战胜了“长颈鹿”,夺回了属于自己的领地。
我觉得“灰姑娘”违反常规,最后取得了胜利,夺回了属于自己的领地。当我看到夺回领地时,想起了灰姑娘的童话故事:灰姑娘在仙女教母的帮助下才得到了幸福。而这里“灰姑娘”是依靠自己的聪明智
慧打败了 “长颈鹿”。
如果“灰姑娘”是人的话,它在工作上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只有战胜对手,别人才会瞧得起你。不要注重外貌,最重要的是心灵美,有智慧。我们要学习“灰姑娘”的智慧,多读书,积累知识。
我最喜欢看的《我爱发明》,人人都有智慧的头脑,要看如何去运用。把不可能的东西变成可能的,或者改造东西,让它变得更完整。我要读很多的书,变得有智慧了后,我要做一个全自动化的房子,洗菜自动、洗衣自动,还有营养检测器,还可以在睡前自动听故事……
银河会长树吗?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什么是黑匣子?闪电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地球在转,我们却不会掉下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你知道吗?现在就让我们在《小朋友最爱问的经典科学谜题》书中寻找吧!
没有看这本书以前,我总认为银河中会和地球一样,长有郁郁葱葱的树,其实银河中是寸草不生的。银河系是由1000多亿颗星星组成的星系,太阳就是其中的一颗,银河树只有在童话中才会出现。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天空之所以会有色彩缤纷的变化,是因为阳光在大气层中发生了改变,阳光带着彩虹的所有颜色,穿过大气层照射到大地上,由于大气层中被微小颗粒发散最多的就是蓝光,所以天空看起来就是蓝色的了。
地球总是在转,可我们却掉不下去,书中告诉了我们答案:地球绕着地轴不停滴自转,转一圈需要24小时,也就是一天,它还围绕太阳公转,转一圈需要一年,也就是12个月,地球自转的速度每秒大约30千米,每小时就能跑10.8万千米,难怪孙悟空翻一个跟头就10.8万千米,这么快!所以,我们感觉不到地球在转。黑匣子是飞机上的两个重要的接收装置,一个是飞行数据记录器,一个是舱声录音器;闪电是因为大气中的暖空气比冷空气轻得多,暖空气自动爬到冷空气上层,就会产生闪电。
读了这本书,解决了我许多疑难问题,增长了许多科学知识。我比较喜欢的是《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这一章,不仅仅知道了大气层是由许多看不见的气体分子和细小微粒组成的,还深深了解了阳光穿过大气层照射到大地的`时候,颜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红光和黄光是长波,投射力极强,可以毫无阻碍地照射到地面上;而蓝光是短波,会被大气层中的微小颗粒阻拦,它们使蓝光发生反射,向四面八方散开。与红光和黄光相比,蓝光更容易在大气层被反射、发光,我们看到的天空就是蓝色的了。太神奇了!我要按照书中的要求也做一个实验,看看蓝光是如何四散开来的。
带着许多问题,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生活中的科学真是无处不在,魅力无穷,让我们一起了解科学、爱上科学吧!
这本书是同学介绍给我读的。书中是有关一位射箭女孩和她的隐身同学的故事,内容十分的有趣。
射箭女孩名叫丁少琪。他原本是读台北市的小学,但因为常常捣蛋、捉弄老师,所以被退了学。她还在要走之前欺骗她的爸爸说要上厕所,跑回她的老师面前补上两颗红色的漆弹,真是坏到无药可救!
丁少琪虽然很爱捉弄老师,但是她自从转学到小青山小学后,就逐渐的变好。并且,她还交了一位知心好友——小秋。小秋的身边时常有一只锹形虫,其实那只锹形虫也有名字的!它名叫徐佳仪,是就读竹湖小学的射箭队学生,因为一次的意外,让她变成了锹形虫,而小秋也不是普通的人,她是一位精灵,只要有童心,才看得见她。难怪丁少琪的老师都看不见她呢!
说到射箭,我也爱不释手,但是……,我都射不到靶,我每次都射到“靶前面的草地”,不然就不知道“飞”到了哪里,我射箭实在是太危险了!记得有一次,我终 于射到了靶纸,心里非常的开心,但是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为什么呢?因为我竟然射到别人的靶纸了!我非常的敬佩丁少琪,像我就和她不同,如果我认识她的话, 一定要叫他教我射箭!
小秋是个学习的好榜样,虽然大部分的人都看不见她,但是她却有着满脑子的学问,而且她的个性十分的随和,很容易相处,如果每个人都能向小秋看齐,世界就会和平无邪。
关于油桐花,我对油桐花的知识可是不会少的哦!我知道油桐花有一个美称“五月的雪”,还知道当五月来临时,它会开遍整座的山,真是美丽极了!读了这本书让我又知道还有油桐子这个东西呢!原来读书可以增加这么多的知识,难怪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友情的可贵,也体会到了都市和乡下的不同之处,虽然生活环境不同,但也一样可以做好朋友。射箭是一种好玩的休闲活动,希望少琪和小秋能射的越来越好,也希望我也能成为射箭高手。
《堂吉诃德》这本我不知道是算得上是悲剧还是喜剧的小说。一个身在乡村的贵族吉哈纳,一个疯狂热爱骑士小说的贵族,一个痴迷骑士小说到精神失常,满脑子只有虚幻的事物的贵族,一个为了像骑士一样出征而破败家财的贵族。
他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他想象自己是一个骑士,爱上一个及牛奶的姑娘,自己为她取名杜尔西尼亚,他披上加重破旧的铠甲,骑上一匹瘦马两次出征,一路上尽是荒诞可笑,把风车看作巨人,把客栈当做城堡,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把商人当做骑士,自己处处被笑,处处挨打。第二次出征的最后,被别人打败,脑袋才开始清醒,才明白了自己的可笑,只可惜那是她的身体已十分虚弱,回到家就卧床不起,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不久就离开人世了,可幸的是,他最后的醒悟,陪他度过了最后的时光。
第一次看《堂吉诃德》我真的觉得很可笑,主人公堂吉诃德的那所谓的勇敢地骑士精神让我觉得好笑,他勇敢地作为更是让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没意思,可无意间扫到的写作背景引起了我的兴趣,看完写作背景我才明白到,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堂吉诃德》中看到了写作背后西班牙社会的丑恶,也看到了,为了梦想而不顾一切地去实现的堂吉诃德。人,谁没有过梦想,可是有几个人去不顾一切的实现了呢?
这本书悲,悲在西班牙当时黑暗的社会;悲在骑士小说造成的恶劣影响;悲在堂吉诃德为了这个可笑个梦想,不顾一切,这本书喜,喜在堂吉诃德最后的大彻大悟,喜在告诉我们是实现梦想,也要看这个梦想地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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