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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的读后感

热搜读后感:《红日》读后感汇集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搜读后感:《红日》读后感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日》读后感(篇一)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后感(篇二)

《红日》这篇文章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经过60年沧桑巨变后很少还能体会到的英雄本色。这是一部优秀的军事历史片。它以涟水、吐丝口、孟良崮三次战斗为主线,描述了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的故事。史称“莱芜战役”。

家乡沦陷,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国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危急关头,黎青毅然把孩子交给红姑,让她带着孩子逃命,自己把蔡仁杰等人引到了悬崖边。应对着包围上来的敌人,黎青镇定自若地拉响了手榴弹,壮烈牺牲……一颗炮弹落在沈振新身边,黎青奋不顾身冲上前,扑到沈振新身上。沈振新被炸伤了胳膊,黎青却被击中胸脯,受了重伤,昏死过去。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心的本色本该是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而他们,却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的民族本色。

而这天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们————民族复兴的奠基者?如今的人们,只记得网络、股票、债券等诸类时尚的字眼,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革命先驱的鲜血、蕴涵着中华民族的精髓?或许早就忘记了吧,或许只有那些当年冲杀战场如今在家中安享晚年的老人们才会偶尔回忆起当年冲杀于战场时的雄心胆。可能是正因生活太过于安逸了,人们早就把那民族魂深深的埋藏在灵魂的深处了。

醒醒吧,华夏未来的贡献者们,伟大的事业正在等待着我们!敞开我们的心灵,展示中华的伟大,中华的本色。用我们的一切,去塑造祖国的明天,让祖国的未来更加辉煌、更加的灿烂!

《红日》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红日》读后感(篇四)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红日》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部充满温暖和爱的电影,也是一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电影。电影讲述了几名志愿者以高春梅为主体,坚持夏日泡茶、冬日煮粥、40多年的传递,帮助弱智少年摆脱家庭暴力,扭曲了灵魂的阿国,帮助他摆脱偷东西的坏习惯,走上生活的正轨。

看看海报上写着“我有一种温暖可以和你分享”。以前,许多人都认为温州人都是有利可图的人,特别是有经济头脑的人。我第一次走进这座城市,是因为《红日亭》的温暖。我知道那是一个有温度的城市,它被称为温暖的城市。

电影开始前,我们来到红日亭,遇到了孙兰香阿姨。同行业的朋友们,问了很多问题,阿姨总是微笑着,回答得很周到。在谈话中,我觉得我姑妈不愿意呆在这里。她习惯了每一句话,并不是因为无助。相反,她不能让红日亭的同伴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离开。她的愿望简单而伟大:“我希望我和我的家人身体健康,我希望这件事能继续下去。”很佩服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热情友爱的传递。在电影中,高春梅和金阿婆经常提着灯笼,孙阿婆那温暖的微笑,一碗粥,很香,一层层,一代一代,都会帮助别人带来幸福,继续传播。

后来,当高春梅遇到红日亭上偷钱的阿国时,她选择报警。当她知道他是一个智障少年时,她想改变孩子的命运,把他留在红日亭。尽管她的同龄人认为这是诱饵,但她认为阿国并不坏,但环境扭曲了他的灵魂,其实他需要帮助。金阿婆告诉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得对,就坚持下去,不要怀疑,这句话对高春梅来说太重要了。对于阿国,如果你拿不到钱,你会被爸爸打,没有食物吃。高春梅说:“我会给你一顿饭,慢慢地告诉他这是偷窃,这样做是个坏人。帮助别人是个好人。也许在那一刻,他不太明白,但他的眼睛看到了希望。

坐在榕树下,高春梅说,“看着我,我把你带到这里,不害怕。”母亲般的温暖,让阿国慢慢信任。他有意地说,“人们只能通过互相理解和支持来形成”。对于一个弱智的青少年来说,理解有点慢,行动证明他能记住每一个高春梅的。当遇到阿祥紧急情况时,轮椅不能上去,傻傻的抱着,口中说“救人,好人”。当他知道捐赠者的名字会飞涨时,他想飞涨金阿婆的捐款。他天真地以为他能看到金阿婆的名字,但他不知道他给高春梅带来了多少流言蜚语。

在那一刻,她的心是多么的痛苦。但是她相信阿国,为了找到阿国,为了找到真相,她必须暂时脱掉她的志愿者制服。这时,阿国用自己的力量挣钱,帮助别人。高春梅找到阿国,问他金阿婆的钱在哪里。他读到“骗人,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起来”。后来,刘建一句话点醒了高春梅“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起来,但金阿婆的钱飞走了”。当然了,大屏幕后面是金阿婆的5万元人民币。知道真相后,决定放弃赞助的陈阿伯还按照约定在红日亭举办了生日宴会。阿国还把他赚的钱捐给了红日亭。当他看到自己的名字飞扬起来时,他很高兴像个孩子。对于高春梅,看到阿国的变化和增长,特别令人高兴。

温馨的传递,一代又一代,丈夫张裕的支持与理解,孙女张一凡的信任与陪伴,女儿的“妈妈,你还没有教我如何拒绝别人的请求”,这一切让高春梅直视眼前,铭记心中,这也许是最大的安慰,家庭的支持,让她能更好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记得在沙龙活动中,奚老师说,温州第二天红日亭粥,感觉像那个人,立刻进入状态,也许当你到了那里,放下所有的标签,你是志愿者。一碗热粥,一个温暖的词,温暖一座城市。想想那些一路热身的人。他们教我要感恩,要理解传播。正如奚老师所说,公益事业的传播,也要做公益事业,我希望这种温暖会继续传递下去,也希望这部温馨的电影能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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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读书心得]《安徒生童话》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知识,还有要多进行课外阅读。培养小学生的阅读习惯,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热搜读书心得]《安徒生童话》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里有皇帝的新装、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野天鹅…… 一个一个故事都讲了一个一个道理,这先故事都立足于现实生活。书中的主人公小人鱼、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等,她们都是很善良的。

小美人鱼出生在茫茫的大海里,它为了王子,舍己为人,用自己百灵鸟般的歌喉换了一双细又美的腿,可最后王子以为救他的人是那公主,娶她为妻。小人鱼本来可以不失去生命。由于她的善良,最后失却了自己珍贵的生命得到了一个灵魂。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女孩。她没有妈妈,在那天寒地冻的日子只穿了一件破衬衫,一双大拖鞋,她爸爸让她去卖火柴。她又冷又饿又不敢回家,因为如果卖不掉一根火柴就会被父亲骂。她只好在那寒冷的夜晚幻想着火炉和美食,最终小女孩冻死在街头。

皇帝的新装,明明没有穿衣服,可大家都说这是一件世界上做漂亮的衣服。这个故事真好笑,笑那个皇帝的愚蠢,笑那两个骗子的狡猾,也笑大家看到真相却不敢说出来。那个小孩因为没想很多就实话实说。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因为要面子把事实弄的颠倒黑白。

野天鹅的故事里,讲的是一位美丽的公主和11位英俊的王子,被可恶的王后陷害,11位王子变成了天鹅。后来公主恳求仙女在梦里告诉她解救哥哥们的办法,仙女被她的真情打动,让她用荨麻遍好11件长袖披甲,披在天鹅身上魔法就消失,但在这期间不能说话,只要说一个字哥哥们的心脏就会被锋利的匕首刺穿。公主为了救她哥哥,受尽煎熬。由于她不能开口说话被别人误会是女巫,国王判她火刑。到刑场上还不停的编织最后一件衣服,直到完工才开口说话。因为她的坚持救了她哥哥。这个告诉我们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

丑小鸭因为它出生的时候长得特别难看,鸭妈妈看它那么丑又不像是自己的孩子,而它的哥哥姐姐又嘲笑它。它迫于无奈,终于离开了家,遭受种种挫折最后它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面对缺点时不要自卑。因为有时候外表长的漂亮并不是真正的漂亮。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散步,看到一位漂亮的阿姨,把吃完的西瓜皮往路上一扔。正好过来一辆电瓶车,车轮从西瓜皮上滑过,差点滑倒。我在边上看了吓出一身冷汗。这位阿姨虽然长得漂亮,但她的心一点也不美。

看了这本书,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是善良,勤劳,勇敢,坚强,朴实,健康。让我们向着安徒生的美好希望走去吧!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篇二】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不禁赞叹道:好书。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充满对人类美好人性的现象和愿望,这些作品以其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童话创作的新篇章。《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它是那么美,那么美。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篇三】

暑假期间我再次阅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每一篇童话故事都令我记忆深刻,受益匪浅。我为丑小鸭变成天鹅的欣喜,也替《皇帝的新装》中皇帝自欺欺人的做法感到羞愧,还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凄凉结局的难过……

我特别喜欢《枞树》、《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两篇童话故事。《枞树》写了在一个森林里,有一个很小的枞树,总是想着快点长大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很多年以后,枞树终于长高了一节。有一天,一个伐木工人把它砍倒并送到一户人家,被装扮成了圣诞树,等到节日过完以后,他就被富人拉倒了一个房间里放了起来,又过了一年,富人把它当做木柴给烧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们不应该总是抱有超出自身能力之外的幻想,不然最后可能会失去所有已经存在的东西。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家里很穷的小女孩,小女孩在一个又黑又冷的大年夜里卖火柴,光着的脚被冻得又红又冷,边走边卖着火柴,她一整天都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又冷又饿,不敢回家。于是小女孩点燃了一根根的火柴,她在那小火光旁边仿佛看到了自己在温暖的火炉旁边,看到了冒着香气的烤鹅,看到了最爱她的奶奶,她害怕火柴熄灭的时候,慈祥的奶奶会不见了,所以她把旧围裙里的火柴全都点燃了,奶奶带着她飞到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的世界。所以我们比起小女孩真的是非常的幸福。从出生到现在,都在爸爸妈妈的疼爱中,幸福的生活,可以在温暖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的教诲,享受着同学的关心。生活多么的美好,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安徒生童话》真的有很多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大家受益匪浅,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一块来阅读。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衣》这个故事。故事里的皇帝很爱臭美,于是他到处寻找最好的裁缝。有两个骗子知道了,对皇帝说可以做出世界上最好看的衣服,皇帝相信了,给他们很多很多金子。两个骗子做衣服的时候装模作样,其实什么也没干,等皇帝举行活动的时候,穿着骗子献上的“衣服”,大家都笑话他。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大臣和皇帝都是因为不肯承认自己是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所以才会被骗。只要我们不像他们一样就不会上了别人的当。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篇五】

《安徒生童话》的内容非富多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笨汉汉斯》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两个故事。

笨汉汉斯主要讲的是乡下的一位绅士,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很聪明,别人却叫三儿子为笨汉汉斯。有一天,公主要选丈夫。三兄弟一起参加,而聪明的哥哥都没选上,公主选了汉斯为丈夫。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汉斯虽然看起来笨笨的,但是他实际上掩藏着他的聪明,他不但不笨,还能随机应变,告诉我们以后不能只看表面,认为自己比别人强就嘲笑别人。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了冬天,圣诞节的前一天,路上行人很少,大家都在家做过节准备,但是有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根火柴都没卖出去,又饥饿寒冷,所以她只能一根又一根的点着火柴,想象着烤鸭,奶奶等等,最后被冻死了。通过这个故事,知道我很幸福,我有爸爸妈妈的爱,所以我要珍惜我的生活。

[热搜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热搜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善良、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

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三)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四)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五)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热搜读后感]《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本汇集八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读后感]《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本汇集八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一】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二】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三】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四】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最好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未知物。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不容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最高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生命的价值,他是人生的斗士!《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最大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

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花繁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未来的探索,有你,有我。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读完了《时间简史》这本书,从中学到很多知识。

《时间简史》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自1988年首版以来,它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销售了近1000万册,已成为全球科学著作的里程碑和国际出版史上的奇观。它主要讲述了“时间”这个核心的内容,霍金用清晰而又智慧的语言解读了宇宙的终极物定律,包括空间和时间的本质、“上帝”在创造世界中的作用以及对宇宙学思想和理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解读。结合了大量背景信息和理论资料,尽量将原著中晦涩难懂、不甚明了的物理知识点分解开来,运用大量照片、示意图和解析图方式,以更直观、形象的方式阐述霍金的惊人观点,为读者更好的理解霍金的理论提供了捷径。

整本书带领我们遨游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的奇异,将高深的理论物理讲解的简单通俗,从微小的基本粒子到遥远的星系、神秘的黑洞,讲述了“夸克”、“反物质”和宇宙的膨胀、不确定性,重点讲了时间的尽头、时间的旅行及大统一理论。最后展现给我们一个奇妙的境界,粒子做十一维运动、黑洞最后蒸发并和它携带的秘密同归于尽,而我们只不过是宇宙创生的一颗微小的坚果……

霍金把我们带向了遥远的未来,有许多未解之谜等待着我们去探索,我们要努力学习,去揭开浩瀚宇宙的面纱,为人类造福,为祖国争光!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七】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八】

第一次想去了解时空是在看过美国科幻电视剧《星际之门》之后。与许多其他科幻剧不同的是,无论故事中发生了什么偏离常识的事件,其中的科学家们都能以实际存在的理论去解释它们。而它最大的卖点便是在本剧中起了重要作用的星际之门了。以现在的理论去描述,星际之门其实是虫洞通道的连接口,能在近乎瞬间的情况下把进入的物体移动到数十数千甚至数百万光年之远的地方。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魔幻电影中的瞬移魔法。当然,在《星际之门》中那个不承认魔法的世界,所有的新奇装备、离奇现象全都包含了科学理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装备虽然在理论上非常可行,但要真正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无论是谁,只要看过《星际之门》,多半都会对时空产生兴趣吧。

不仅出于对作者的敬意,更出于作者的专业领域,我选择了《时间简史》。只是才刚读没几页就发现,以前自己所了解的时空知识与书中述说的相比,连毛皮都不如。作为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宇宙学是科学家们解答时空的过去与未来的最佳途径。作为宇宙中的高级生物(应该是),人类一代代不懈地去探求着存在与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思想上的进化却充满了艰苦与缓慢。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近2000年之久;在相对论出台之前,人们一直相信牛顿的经典定律是绝对真理。我们很容易被先入为主的思想束缚;总是喜欢把自己希望的答案代入还未解决的问题中。就连爱因斯坦也曾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而把宇宙常数引进了自己的理论,然而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宇宙不会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

其实,书中有提到,宇宙学真正的开端是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之后,并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得到飞速发展。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发明跨时代的里程碑。而这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介绍宇宙学知识外,更重要的是为找到能包容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两大理论的统一理论铺下道路。作者说过,两个理论不可能都正确,因为它们互相矛盾,所以融合它们便是如今物理学界重要的使命。作者曾把其称为物理学的统一。不过实际上,找到它的人们也无法证明它完全正确。如霍金所说,要证明一个理论的真,必须有无限个例子;而要证明一个理论的假,仅仅需要一个例子。我们永远不清楚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通向它的路有无数条。用另一种话来说,就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只有无数的相对真理。这个道理在物质的不确定性一章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此外,霍金在畅销后又改编的《时间简史》增钉版中加入了最迷人的虫洞与时间旅行一章。作为科幻小说普遍运用的题材,时间旅行有着悠久的历史。我不想在这儿重写一遍它的执行原理,因为这很容易让我惹上凑字数之嫌。在目前时间无法倒回的现实(宇宙塌缩暂且不论)中,要知道过去发生的事件只有运用时间机器。警察会十分愉快,因为他们不必花力气去从现在中寻找犯罪证据。然而时间旅行却面临两大观点挑战。起因便是祖孙怪圈:如果儿子回到过去父亲没生下自己前把父亲杀死,儿子会怎样?于是为了这个问题科学家们引入了两个观点。一个是历史协调法:既然父亲已经生下了儿子,说明他在生儿子之前没死,于是历史便对儿子杀父作了协调,一定到时候发生了什么阻止了儿子去杀死父亲;还有一个便是著名的平行宇宙理论:儿子去杀父亲,在穿越时空时造就了一个父亲被杀的另一个现实。他自己时空中的父亲没有被杀。后者必须遵守的是,一个粒子经过依次测量后才会分裂产生一个平行宇宙。要解决这两个观点的冲突,我想必须先确认穿越时空算不算一次测量。就象霍金所说,现在对于什么才算是对粒子的依次测量还不得而知。在那之前,人类还须解决虫洞的构建问题。为了通过时间与空间,作为通道可的虫洞是必须的。然而以现在的人类技术,要建立一个虫洞太困难了。不过也可能象《星际之门》中那样,人类已经偶然从外星文明获得了这种技术而政府却隐瞒此事我还是不做评论为好。

《时间简史》讲授较多的,便是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如今,大爆炸学说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为了不引起宗教争端,物理学界并没有反对上帝创造说。只是诞生出宇宙的那个奇点是怎样产生的,将会是个永恒的迷(大概)。因为所有的定律在奇点失效,包括可遇见性。所以我们无法得知大爆炸前存在何人,那个何人也不会知道大爆炸之后会是如何。霍金把它称为量子效应。

关于宇宙的未来,宇宙学界也给出了两种解释。我想它们与向天空抛球是一样的。如果球的速度小于地球的逃逸速度,就会因重力而坠落;反之,如果球的速度大于地球的逃逸速度,就会脱离重力而飞向太空。宇宙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宇宙是在膨胀的。如果它的膨胀速度大于万有引力的逃逸速度,就会无限制地膨胀下去;如果它的膨胀速度小于万有引力的逃逸速度,膨胀就会越来越慢最终停止并发生收缩。人类无法阻止宇宙收缩带来的毁灭。然而现在宇宙中充满了暗物质和弯曲的时空,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准确测量出宇宙膨胀的速度,也就不知道它是否会收缩。我们走的可能是一条无法得知终点的路。有人说,上帝创造了宇宙,并让它按照一定的定律运行,然而定律却没有让我们看到宇宙开始奇点的形成,它仍然需要上帝卷紧发条、启动它,只要它有一个开端,我们就可以设想一个上帝。也有人认为,宇宙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中心也没有边界,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它只是一直存在在那

宇宙的起源与命运、时与空、黑洞与奇点、时间与虫洞《时间简史》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充满着神气色彩的世界。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而去?宇宙的未解之迷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知道上帝为什么没有让我们生下来就获得无穷的知识。也许,靠自己去学习,才回获得真正的快乐。

因为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才要努力;因为过去已经定格,所以不要去惦记。虽然可能上帝创造了大家的宇宙,但我们自己的宇宙,要我们自己去创造。

热搜读后感: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热搜读后感: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篇一】

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选编了吴伯箫的一篇散文《灯笼》,今天读来倍感亲切,读它就像见到了一个老朋友,文中的语句一次次触发了我的情思,一些尘封的往事也次第涌上我的心头:

第一段,读到“玩火黑夜溺炕”时,我仿佛也听到了母亲“玩火尿床”的恐吓,看到了她板着的严肃的面孔,火确实是孩子的禁忌——水火无情嘛!但如文中所言“除夕玩滴滴金,放焰火是少有例外的事”,瞧,男孩放鞭炮,远远蹲着,左手捂着耳朵,右胳膊尽量伸直,将点燃的火棍尽力向二踢脚(鞭炮的一种)探去,一见点着,飞也似的跑开了;女孩子胆小只能玩滴滴金,点燃后拿在手里转圈圈,前后甩动着,举着滴滴金在空中写字玩……偶有溅到别人身上时,耳边便传来了一声大叫、随之是一阵嘻笑。多么美好的童年往事啊!

第二段作者“如沸的繁星”使我想起在空旷的田野里,仰望漆黑的天幕上缀着繁星的情景,起初各个星座上的星星还看得清,时间一久,星星就都闪烁起来,转动起来,沸腾起来,有了“星河欲转千帆舞”的景象了。文段中由灯笼想起的一切声响真的就在我的耳畔回响;麦收后到邻村看戏时的情景顿时闪现在我的眼前,简陋的戏台,嘈杂的人群,举着物品招徕顾客的小商小贩,嚼着零食,吹着琉璃乐器的小孩,女人们嗑着瓜子聊天,男人们蹲在地上抽着旱烟,趴在戏台口的村中闲汉,和小主人躲在角落里看演员化妆的小狗……《打金枝》、《狸猫换太子》、《穆桂英挂帅》这些熟悉的剧目跑入了我的脑海。多么真实的生活写照啊!

第三段挑灯笼迎祖父回家路上,听祖父讲故事的入迷的叙述,使我想起小时候节假日挎着篮子割草的情景,几个伙伴相跟着割草,你讲一个故事,我说一个笑话,讲述者绘声绘色,倾听者津津有味,尤其是听武打电影时,大家会忘了割草,席地而坐听讲述者唾沬飞溅的讲述,那哪里是去割草,分明是借割草的借口,聚在一起自发地开一场场故事会呢。“醉翁之意不在酒”说的就应该是我们的这段快乐的生活吧?

第五段中写到母亲,“为自己特别预备的那支小的纱灯”使我想起了父亲给我们特制的白色的小巧的挑水铁桶,想起他给弟弟做的小铁环,掰的小铁钩,想起了妈妈缝制的小沙包,想起了我给女儿买的小书包,给她买的粉红色小雨伞……被关爱与关爱的一件件小物件突然就都晃动在了我的面前。藏在细节里的爱说的就是这些琐碎却又平凡的小事吧。

第六段,“村头挂灯笼照亮孤行客”的文字令我想起了如今挂在家乡公路上一盏盏太阳能电灯,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一束束灯光给夜行者带去了多少安全,多少方便啊!

第七段,“跟龙灯在人海里跑半夜”的情景说的也是我们啊!毎年正月十四晚上,城里的红火闹起来了,鼓楼底大街上人挤得水泄不通,树上坐满了调皮的孩子,楼房里探出了一颗颗脑袋,那时的我真恨不得长一双翅膀,飞向树梢,飞到楼上,飞到空中呢。看,旱船、大头、彩车、秧歌、锣鼓队表演到哪里,喜好者们便涌到了哪里,几个小时的追随不到半夜才怪呢!正月十五体育场放烟花的节目终于在观众们的翘首期盼中开始了,听—嘭,咚,烟花四起,升腾在空中的烟花,就如绽放在人们心中的花朵一样,那么精美,那么绚烂,那么夺目,这儿一朵,那儿一簇,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

第十段宫灯的联想,再次触发了我对宫中女人的同情,想她们被圈在宫墙内,漫漫长夜孤灯作伴,白天百无聊赖逗鸟取乐,秋千上的“甄环”,冷宫里的“年妃”……

第十一段的爱国将领更是令我浮想联翩——秋风飒飒,马鸣萧萧,战鼓紧擂中,白起、卫青、霍去病、岳飞、穆桂英、李云龙、十大元帅……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从眼前掠过,个个潇洒,英武、而又豪气十足!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我从最后一段中听出了作者这样的心声;“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我从最后一句中看到了这样的信心;“报效祖国,我的职责”我从最后一句中听到了这样的誓言……

读《灯笼》一文,就像读朋友一样,这么真实,这么亲切,《灯笼》如同他的巜记一辆纺车》一样,让我再一次体会到文章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是艺术作品的道理。

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篇二】

《灯笼》回忆了“我”关于灯笼的一些记忆,从文化层面及个人情感层面表达了灯笼对于“我”乃至对于民族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我”对时局的担忧和对未来的期望,希望有更大的力量,有更具凝聚力的精神,团结抗战,打败敌人,保卫好自己的家园。 作者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流露着爱国主义的情感。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是一个民族的一种神圣美好的心理情感,蕴藏于每个公民的感情世界之中。 这种情感集中表现为:对养育自己成长的祖国山河、文化、历史的热爱;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和为祖国的独立富强而英勇献身的精神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爱国的人。 扩展资料 《灯笼》是吴伯箫写作的一篇散文,出自其作品《吴伯箫散文集》,并入选部编版(人教新版)语文八年级下册教材第4课。 写作背景: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侵略者在精心安排下,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九一八”的炮火不仅震碎了壮丽的祖国河山,也击破无数文士的美好幻想,这其中就包括吴伯箫。然而,国民党政府竟然采取“不抵抗”政策,这让他十分愤懑,忧心如焚,怒火中烧,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于是,他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同时,坚持业余写作,舒解一腔积郁。他在这一时期的散文,常常回荡着爱国主义的激越旋律。即使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这一旋律也时常跳跃而出。《灯笼》正是这个时期回忆主题的文章。

本文回忆了“我”关于灯笼的一些记忆,从文化层面及个人情感层面表达了灯笼对于“我”乃至对于民族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我”对时局的担忧和对未来的期望,希望有更大的力量,有更具凝聚力的精神,团结抗战,打败敌人,保卫好自己的家园

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篇三】

《灯笼》的作者吴伯箫在回忆童年生活的篇章里,流露着爱国主义的情感。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是一个民族的一种神圣美好的心理情感,蕴藏于每个公民的感情世界之中。

这种情感集中表现 为:对养育自己成长的祖国山河、文化、历史的热爱;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和为祖国的独立富强而英勇献身的精神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爱国的人。

作者围绕灯笼,从不同方面叙述了灯笼的重要意义,如有文化上的:在纱灯上描红,爱的是那份雅致;对宫灯的想象,体验的是深长的历史况味。有情感上的:挑着灯笼,接回祖父,长幼情笃;上下灯学,悉心照顾,母子情深;跟着龙灯跑了半夜,伴着小灯笼入梦,绽放着飞扬的青春……小小灯笼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内涵, 寄寓着作者赤诚的情感。

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篇四】

灯笼这篇课文,以灯笼为线索贯穿全文。表达了作者很多方面的情感。

      文章开头写“虽不像扑灯蛾,爱光明而至焚身,小孩子喜欢火,喜欢亮光,却仿佛是天性。”将“飞蛾扑火”与小孩子对火的喜爱进行类比,强调了小孩子对火、亮喜欢之强烈。使内容生动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对灯笼的情感作了铺垫。

      中间写了几件与灯笼有关的亲情故事。作者的祖父给他讲述进京赶考的掌故,那在院子里亮着的灯笼让作者记忆犹新。“不是夜饭吃完,灯笼还在院子里亮着吗?那种熙熙然的静穆,是一辈子思慕着的”这两句话让我印象很深。“还亮着吗”“一辈子思慕着的”这里借着灯笼表达了亲情。或许也是下文所说的“远离乡井 在外孤单挣扎”让作者十分珍视那段时光。体现了作者对亲人对当时的一切都有很深的情感。还有母亲留着的消夜食品和那小纱灯,都体现了母子情深。“母亲的头发也全白了”感慨时间的流逝,更珍视这份母爱。

      后面写“乡俗还愿,唱戏,挂神袍,挂红灯”这些都是家乡的习俗。也是这些红灯让孤行客感受到温暖的吧。这段表达了对家乡的深情。

      最后几段则表达了作者的家国情怀。开始回忆了历史,那些灯火通明场景,象征着作者所向往的和平盛世。“我愿灯下的马前卒”这句话也体现了作者的报国之志!“唉,壮,于今灯笼又不够了。应该数火把,数探灯海,数燎原的一把烈火!”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但也充满希望!希望国家和平团结真正实现和平盛世的愿景!

      灯笼贯穿全文,表达了作者的亲情,乡情,家国情!

吴伯箫灯笼的读后感【篇五】

过去读此文,只粗略浏览,今再读,细细品味,随说是八十多年前的一篇短文,仍感受多多,受益匪浅。

第一体会到的就是此文真正阐释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全文12段,每段都与火、灯、灯笼相联系,所记事古今皆有,时间跨度大,看似琐碎,实则条理清晰,每段都在为中心服务。时而三国,时而唐朝,时而现实,时而戏剧;有历史的盛世,有历史的悲剧,有英雄的赞歌,有儿时的嬉戏,有慈母的关怀,有对宫灯的遐想,有对家道衰败的感慨。在1600来字的文中,能涵盖这么多内容也实是不易!

其次,是文章语言精练。像“如沸的繁星”,真正抓住了星星的特点,别致新颖。“心还像素丝样纯洁”,把无形赋有形,把无色赋有色,使人可感知。还有写夜行人提着灯笼走路时,人影晃荡,形体庞大,没有体验,没有观察,绝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母亲给留着的消夜食品便都是在亲手接过了灯笼去后递给自己的”。这一句包含着多么深厚的母爱,又把多少动作写进去。

第三,是充满激情的斗志,塞外点兵,吹角连营,挑灯看剑,霍去病、李广、裴度、李愬、蒙恬等征战沙场的将军是自己所向往的榜样,自己也要像他们那样,做一名革命军中的马前卒。

文章是好,但对于八年级学生来说,确实有难度,不下番功夫精心研读,理解会很难。

热搜读后感:纪念白求恩读后感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搜读后感:纪念白求恩读后感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纪念白求恩读后感【篇一】

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很早就学习和背诵过老三篇的,老三篇是指毛泽东同志的三篇着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今天的年轻人都知道比尔盖茨,知道杰克逊或麦当娜。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最早熟悉和了解的第一个外国人白求恩大夫,就是通过毛泽东同志那篇《纪念白求恩》的文章。大概至今还有不少人能琅琅上口,倒背如流。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毛泽东这些赞誉白求恩的话,我们耳熟能详,今天的时代我们不仅要继续学习白求恩的这种精神,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重读老三篇,重读《纪念白求恩》,会有更现实的意义和更深刻的体会。

我们也很熟悉一张照片,我如果没有记错那是着名摄影家吴印咸在战火纷飞的晋察冀抗日战场上拍摄的。生动的画面不因为年代久远而模糊,我们看到:一个清癯、坚毅、沉着的背影在简易的茅棚战地医院给八路军伤员动手术,在不远处正在进行激烈的战斗,敌我双方你死我活的殊死拼杀。手术台的棚顶被炮火的气浪震得乱动,大家都劝白求恩去隐蔽。他坚决说:前线的战士能不能因为空袭而停止作战?我们的战斗岗位就是手术台,一定要坚守阵地。白求恩同志还说过:我们来中国,不仅是为了你们,也是为了我们我决心和中国同志并肩战斗,直到抗战最后胜利。我们努力奋斗的共产主义,是不分民族也没有国界的。这些朴实、真挚的话语今日读来仍令人感动,肃然起敬。

白求恩大夫对业务精益求精,以高超的医术,救治了许多抗日敌后根据地八路军战士,使他们重返杀敌战场。在今天华北大地上耸立座一尊雕像,就是广大中国军民对他扶死救伤的崇高医德的永恒纪念。他不仅是着名的外科医生,他还是位勤于写作,文笔优美,浪漫冷峻的散文家。他在抗日战争敌后根据地写就的散文,逝世后被人们收集整理,竟然有十几本之多;他还擅长写小说,公开发表的有数十篇;他还爱好摄影,它是带着照相机和胶卷到延安,到晋察冀,到抗日战场。他通过发表作品,让全中国、全世界都能了解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八路军在敌后顽强地坚持抗战,中华优秀儿女为民族的生存艰苦奋战。临终前仍念念不忘把照相机留给八路军战地摄影记者,让它发挥更大地作用,向武器一样去同日本法西斯作战,把敌人消灭掉。

一个人的爱好如此广泛,他多才多艺的水平怎不使人由衷佩服。白求恩同志有血有肉的真实一面活生生的摆在我们的面前。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推给别人,自己拣轻的挑。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对照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我们能够那么无动于衷,那么自我陶醉,那么心安理得吗?

白求恩同志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以他来衡量自己,鞭策自己,力争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纪念白求恩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白求恩》的优秀书,看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大,也让我更进一步了解了白求恩这位伟大的共产主义革命者。白求恩是一个加拿大人,从小就是个淘气包,而且还有一个当医生的梦。长大后他变成了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人,当他在加拿大听说中国在抗日后他放弃安逸生活,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为老百姓、八路军服务,最后由于伤口感染病毒而牺牲在抗日前线。

一个这么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他一生中没有拒绝过一个病人,从不放弃任何治疗。

这么伟大的人,连毛主席都高度的夸奖过他,称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徳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我们要向白求恩同志学习,学习他毫无自私之心的精神,学习他不怕牺牲勇于献身的精神。长大后我们一定要学白求恩同志这样的精神。

纪念白求恩读后感【篇三】

当我学习了毛泽东写的那篇《纪念白求恩》的时候,我才知道白求恩是一个非常伟大高尚的人,我们要学习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和他对技术精益求精的品质。

白求恩对工作是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是极端的热忱,对技术又是精益求精,白求恩的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出了他对人民对同志都是无微不至。

他不像有些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别人,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像现在的社会,大多数都是这样的人,我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像白求恩这样的大好人。

就拿我班的同学来和他相比的话,我班像白求恩这样的人真是寥寥无几,我班的每个同学都是为了自己过的好就可以了,根本不会去管别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都是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我们的老师常常教我们要助人为乐,我们帮助了别人的忙,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当我读了这篇《纪念白求恩》的时候,我在想,我们根本就不能和白求恩相比。

我们学习了这篇《纪念白求恩》时,有很多同学都要学习白求恩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这种精神和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这种高尚的品质。

白求恩五十多岁了,他还为人民为同志做了这么多的事,白求恩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技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像白求恩这种高尚的人格,纯粹的品质,真是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大家还要学习白求恩那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纪念白求恩读后感【篇四】

白求恩同志是加拿大共产党员,五十多岁了,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不远万里。白求恩同志是实践了这一条列宁主义路线的。我们中国共产党员也要实践这一条路线。我们要和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要和日本的、英国的、美国的、德国的、意大利的以及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才能打倒帝国主义,解放我们的民族和人民,解放世界的民族和人民。这就是我们的国际主义,这就是我们用以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和狭隘爱国主义的国际主义。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我和白求恩同志只见过一面。后来他给我来过许多信。可是因为忙,仅回过他一封信,还不知他收到没有。对于他的死,我是很悲痛的。现在大家纪念他,可见他的精神感人之深。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纪念白求恩读后感【篇五】

什么样的人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几十年前,这段话曾经被全中国的人倒背如流;几十年过去了,尽管有许多事情已经大大地改变,但它震聋发聩的感召力量却没有丝毫的衰减。

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似乎太大,太空,太深沉,似乎和我们平常实际琐碎的工作学习生活没有什么切实的关系。但从另一个角度想一想,我们的一生,不就是由这些实际琐碎的事情构成的吗?在生命开始的时候,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计划、一个目标;而在一生结束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是一个总结、一个评价。所以,这个问题并不那么大,也不那么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仔细地想一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我们对生活所有疑问的终极,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分钟都在对这个问题进行着回答。

于是,不管我们是否认真地去想过这个问题,它都实实在在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提出,并且最终都能得到一个实实在在的回答。只要生活在继续,我们对于这个问题就无从逃避。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有的人曾发誓要青史留名,最终却只像一缕风掠过时间;有的人只是默默地为别人、为国家辛劳着,却能够永远铭刻在人们的心中。其实,这个问题的意义并不在于自己的名字能够流传多久,而是有生之年那种有所寄托的希望,以及身后那种心安理得的坦然。

记住开头的那段话吧。

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一】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平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近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大学后,安静,敏感的方茴终究失去了陈寻。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陈寻,也被掩盖于书堆中,所以陈寻与方茴始终可以在同一个世界里平行前进。但是到了大学以后,一切都变了,陈寻身上扎眼的光芒,注定了他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旧沉溺于两个人的世界,细心灌溉着他们的爱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里的一句歌词: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前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无疑是让陈寻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似乎忘了,这也是陈寻一开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当初怎么赢得的他,最后也怎么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说,方茴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但如果改变了,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当初陈寻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啊。她的懦弱,胆怯,猜疑使陈寻慢慢地走向了沈晓棠。

方茴对陈寻说过:如果那天我们分开了,你也不会后悔曾经和我好过,这就够了。

但是她做不到说的那么洒脱正如阿桑唱的那样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陈寻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笑靥如花,明媚动人,她拥有开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陈寻一步步的沦陷。她带给陈寻的快乐是方茴从未带给过的,他们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所以聊起喜欢的摇滚乐时,陈寻眼里满是倾慕;她开心时不加掩饰的笑,比起方茴安静地低眉浅笑,似乎更打动他。拿吴婷婷的话来说,沈晓棠应该没有那一个男生不喜欢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静忧伤的曲子,陈寻静静的听了三年,但是他是一个摇滚迷啊!

他们分手了。一句以是开始的爱恋,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结束。陈寻曾信誓旦旦的对着方茴说,《匆匆那年》是为你写的,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然而,流年辗转后,陈寻已经忘记了那个誓言,也忘记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只为你浮生的一笑误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说,他曾经那么那么的爱过她,她那么的默默无闻,可是陈寻依旧喜欢她;每天给她打电话;送她毛绒河马和写着他名字的石头;为了跟她考上同一个大学,物理最后的13分大题,硬生生的没有做。

陈寻曾经也以那么真挚的方式爱过方茴,那个时候的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他也真的觉得可以跟方茴永永远远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认因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个炎热的盛夏后改变了。

沈晓棠问陈寻,有多喜欢她,他说,喜欢得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众叛亲离。但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做了那样选择。

他对方茴说,你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当一辈子被他爱着,一辈子都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爱着,分手后,她每天站在楼顶窗口望着那俩人出双入对,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绽放在别人面前,那宠溺的笑容曾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的啊!

在得知沈晓棠与陈寻同居以后,方茴一个人在他们住的租房下待了一个晚上,看到灯灭的时候,她对陈寻所有的爱也随之熄灭了吧。

她绝然的离去,瘦削的背影预示的是一个让他们再也回不去的悲剧的上演。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是因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陈寻可以跟沈晓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么她就凛然的被排除在陈寻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问他:如果我们曾经做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如果我们现在再做,是不是来不及了?这一刻,方茴终于知道这个人是不再爱自己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堕胎的那天,阳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钻心的疼痛,使得眼泪模糊她的视线,在短暂的眩晕中她说她好像看见了F中的那棵树,树下几个少年笑闹着环绕在一起,其中一个笑着走向她说:先别走啊,一会我骑车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说,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陈寻答,除了孩子我们什么都有了。

那是陈寻最后一次见到方茴。

2002年非典来临,每个人惊恐不已,闻风丧胆。然而当非典的势头终于被控制住的时候,方茴离开了,绝然而去了。她曾静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四个人的生命里,一起走过一段最美的时光,最后却干净决绝的离开了,她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感伤的机会,把所以的美好与疼痛,都带到了陈寻不知道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电影里的片尾曲曾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的见证。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头痛哭说再见后,却是再也不见。

后来,陈寻说,以前曾经天天呆在一块的同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段路,遇见同一个场景,但是后来大家就只剩下听说了,听说他怎么怎么样了,她又怎么怎么样了。然而方茴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看到这里,猛然地想起了刘若英的《听说》,哀伤的旋律,惆怅的歌词,刘若英完美地吟唱了爱情与光阴的无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这东西也许会凭空而来,却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许就会困死在心底里,永世不得平静。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爱情里,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但是方茴不曾后悔,即使重来一遍,她说她也是做出那样的选择。近10年过去了,她一直活在回忆里,我总觉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伤害,而是她不愿意,她愿意带着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与痛一直走下去。

记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时候看到过一句话走不出来就走不出来吧,因为我就喜欢那样。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谁也不能怪,因为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我们就是会心疼方茴,那个傻傻地认真地爱着的女孩。

走出那个故事,似乎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爱情里,谁对谁错,似乎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最后方茴和陈寻能不能够继续在一起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能遇见那个让你的青春闪闪发光的人,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降临在你的身上了。起码对于我来说,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胜收。

爱过一个人和与她过一辈子,是两回事。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人。但你最爱的那个人肯定是一个,不管经历多少个匆匆那年,依旧在你回忆里,闪闪发光的人。

不悔当初,不枉此生。

音乐调转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曾相爱

我曾拥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F中的操场跑步,她对张楠说,真希望就那么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过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过的,对不对?

心酸过后,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个匆匆那年里,遇见那个陪你看细水长流的人。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二】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三】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写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曾经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面对爱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现在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爱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一定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一定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弃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曾经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直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可以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后来,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择了这样的爱。而面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知道曾经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终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曾经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小心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终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终于结束,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四】

最近又重新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我又在想曾经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方茴不和乔然在一起呢?如果方茴和乔然在一起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呢?如果我是方茴会那样执着于陈寻吗?我不知道方茴有多痛彻心扉,不知道如何可以痛到这么麻木。在叙述过去那些快乐时,没有一滴的泪水,在现实面前,总是回忆最心碎。而且总是快乐,总是回不来挥不去的快乐最心碎。

他们是如何深刻到,在伤痛没有过去,还在流血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地说出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她想起来的时候,想到青春这样一点一点像流沙消失,想到快乐的他们将来的分道扬镳。

或许这是九夜茴的一个缺憾,或许她比我更加了解她塑造的角色。或许打从心底里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人,我宁愿不去经历那些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快乐。因为害怕伤害。

我不知道方茴想的是什么,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个少年在我和一个男生相恋的环境下,说出了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希望忘记的人,是你这样的话。我会热泪盈眶,这样默默的送出一朵丁香花,我希望你快乐,我也希望你能得到幸福,或许那个送给你幸福的人不是我。

乔燃要出国的时候,他希望方茴拥抱他一下的时候。流水线条的剧情还是捉摸不透,在看之前我觉得,如果一个愿意把一朵丁香花的香气沐浴在自己身上的人,无法让自己爱上他,却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予。不公平,尽管方茴从来没有答应过许诺过要回抱他吧。

可是乔燃就像是慢慢融入黑夜的人,在一片伤感的乐章中离场。而且是,我们不断不断的远离才会让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可是方茴流着眼泪她跑开了,乔燃在那片空地里,又是孤单一人。

后来,很久之后,方茴她对陈寻说:我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燃,他走之前想要一个拥抱,可是我都没有给他,因为我不想玷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可是如果她早知道她和陈寻的结局会不会当初就不那样傻,那样执着了呢?终究是她舍不得陈寻,那样的喜欢过、那样的深爱过,直到最后她却只能选择原谅。我个人来讲比较喜欢乔然,至少这个温文儒玉的男子不会给方茴带去那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这就是贴近我们而演绎他们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五】

开始,是丹丹姐推荐我看的~是一部记录属于另一些人的青春成长小说。廖丹说她哭了,我还笑她没出息。。。。可是我看完,连哭都没有冲动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廖丹说,咱们的青春也能写一部小说,我还接茬说要是咱们能演就好了。。。。但看完结局,我觉得还是不了,经历过的伤痛,根本没有办法再重拾!我看这部小说也是因为丹丹姐说我特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林嘉茉~女二号,人长得漂亮,开朗。当时就是好奇这么一仙女怎么就沦为了女二号。。。。。然后我就在刚刚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他们的高中也是我们的高中,他们是80后,咱们是90后。看完才发现,我,没有方茴过,但却林嘉茉过:没有赵烨过,也没有乔然过,但却陈寻过。。。。看着小说,刚刚还是笑着,马上又会一点都笑不出来。“当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知道咱们都回不去了”——致咱们高考前的青春!就是这句,让我呆呆地看这屏幕楞了多时。也没有缘由,就是觉得这故事太过真实,总觉得有太多人能让我对号入座。之所以写这一篇毫无结构的文章,是因为舍不得他们的青春,放不下我们的故事!

现在想想,周遭的一切都是通过你们才联系起来的。小妍妍人缘最好,她的朋友虽说跟我也是朋友,但也不足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当她面说,那个某某某是我的朋友。孙丹,异性缘最好的那个!我就是不能像她那样跟别人相处,我也尝试过,但是很笨拙,感觉跟人之间还是很生疏。丹丹姐,虽然不是广交朋友,但是总是让人莫名的想仰视她,打心眼的把她放在更高的位置。我呢,也就只能跟你三个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有时怪像方茴的,我很慢热,真正能走进我的世界,和我做知心朋友的没几个。。。说得自负一点,就是门槛高着来~哈哈!有那么几个同学聚会喊我去,我都拒绝了!其实想去又不想去,去是因为我只跟你玩得好,不去也是因为只跟你玩的好!

匆匆那年,没感觉自己的的高中有着小说中的满满的青绿色,倒是多了份压抑。从初中报道就对自己说过:“从新开始”!到转学,再到上高中再到转进文科班,我貌似一直都有说:“重新开始”!不过现在,该对准大学生的我说:“重新开始”!

看完小说,才真真觉得约定不可靠,誓言太廉价,最后只剩下忘不掉也放不下,什么狗屁青春,最后不也都淡然了!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篇《一朵丁香花》。

你们也看看这部小说吧,心情很沉重地说,哭不出来了。

范文热搜:卖炭翁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范文热搜:卖炭翁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卖炭翁读后感(篇一)

老人抬头看天,虽已是初冬时节,天,却清澈透明,云,也是洁白柔软的样子。身形似乎愈发佝偻的老人。叹了口气,哎——转向漆黑的树林,用干廋的双手举起手中沉重的斧子,向树砍去,沙啦,沙啦,树也仿佛在和着他的哀怨叹气。

老人低头照看炉火,已是初冬时节了,他却只能穿着一身单衣,所以烧炭时是他极为难得的暖和的时间。火苗一跳一跳的,似明,似灭,扬着的烟尘在老人漆黑的脸上。老人盯着炉火暗自祈祷,明天天气转冷,哪怕自己只是身着单衣,若炭能买个好价格,不但可以添置一套暖衣,也许还能修葺一下这漏风的屋子呢?

等老人醒来时,他见到了窗棂上的久违的积雪,也感受到了刺人的冰冷。那白的冰冷,白的耀目,白的令人愉悦的雪啊!虽然等到那日轮移到头顶上,人、老牛与炭车好容易到了城外时,雪早已化为了积水与泥潭,但老人望着城口的冰凌,依然高兴着;虽然老人已头发斑白,饥肠辘辘,老牛也已困的迈不开腿,但老人还是愉悦的在南市门外歇了下来。过往匆匆的行人咒骂着天气的寒冷,却更叫老人想高兴的笑出声来,他仿佛已经摸到了那暖和的棉衣,住进了不漏风的房屋。

终于,老人支撑着起身,仿佛又拾回了一点力气,拉长了语调吆喝,牵着步履沉重的老牛。却不料忽然之间,街道尽头,传来的那一声趾高气扬的吁马声!顷刻,两匹身姿矫健,皮毛油光水滑的壮马出现了;接着才是那马背上的太监与太监的手下。老人呆了,那棉衣与房屋如同被马践踏的融于泥水里,再也找不着了。那二人衣衫齐整,身姿挺拔,却停在了瘦小的老人面前。老人颤抖地以惊恐的声音问那二人,却见还未开口,那太监便拿出了一卷文书,宣读了皇帝的命令。老人一阵眩晕,他看着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阳光明媚,却令人心生厌恶,地上也是一片泥污,周围更是刺骨的冰冷,仿佛连心也一起冻结了。老牛甩了甩尾巴,低声鸣叫了一声,似是不愿意去宫里;然而老人却明白他无法拒绝,于是牵上老牛,向北而去。临走时那小厮取出了半匹红纱一丈素绫系在牛头上,可是这么点布连半身衣裳都不够啊,但是,老人又怎能与他们这些不讲理的人讲理呢?

终究还是回去了,向南去,去南山。老人抬头看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洁白绵软。而周身的冰冷,也提醒着他天气依然未转暖。还是趁天尚寒冷回去烧柴吧,还能卖个好价格呢。老人这么想着,牵上牛,踏着泥水,回去了。

卖炭翁读后感(篇二)

我不记得是从几岁开始接触书的,只知道最早的记忆就是戴着眼镜的妈妈,右手拿着一本五颜六色的图画书,左手搂着我,给我一页一页地讲着童话故事。从此,美人鱼、白雪公主成了我最惦记的朋友,蓝精灵、阿童木成了我心中的榜样。渐渐的,我对这些童话故事耳熟能详了,

前几天妈妈教我学了《卖炭翁》这首诗,学了这首诗以后,对我的启示非常大。这首诗写了一个卖炭老翁烧炭时的情景,他穿的很单薄,但是他怕炭价太低,为了多挣一些钱,买身上的衣服和吃的食物,宁愿天气再冷一些。

从这首诗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老百姓生活的贫穷与艰辛,挣一点钱也要付出代价。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他们幸福得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一份贡献。

卖炭翁读后感(篇三)

雪是不是何时开始下的。

如此之大,仿佛一群洁白的蝴蝶无声无息的从苍茫的云层中铺天盖地而来,如柳絮,如鹅毛,飘飘然,纷纷然,偏偏栖落,一霎那,山南树林已是苍白一片。

“咔嚓——”砍下一小截木头,用早已冻肿的手颤抖着抓起,扔到身后破烂的背篓里。老翁稍稍喘息,大雪已然落满整个山谷。抬头仰望天空,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背篓,便佝偻着身子,顺着曲折蜿蜒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茅屋。

看着茅屋中将要熄灭的火焰,刚伸手想要加一小块碳,迟疑了一下,伸出去的焦黑的手指缩了缩,摇了摇头,就和着衣服躺下了。抬头从茅屋的隙缝中仰望着天空。心里盼望着:让这雪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打了个战栗,自言自语的说“天会更冷一些吧。明天的炭价格就会更好一点。”他裹了裹身边的稻草,想着身上更保暖一点的衣服,一顿热气腾腾的饭。嘴角一勾,在欣喜的微笑中入眠。

风掠过茅屋的破洞,几片雪花落在老翁的鼻尖上,化了。

也许只有在梦中,所有的晦暗留给过往,从此,凛冬散尽,星河鹭起,亘古长眠。

清晨,远边刚翻起鱼肚白。老翁抖擞抖擞身上的积雪,就“呼哧呼哧”的将碳搬上牛车。拍了拍身旁的老牛,一深脚,一浅脚蹒跚爬上牛车。吆喝一声,匆匆上了路。雪仍旧扬扬洒洒的下着。掩盖了牛车辗过去留下的深深车痕。

太阳高挂之时,老翁终于来到了集市。牛早已经直喘粗气,口中吐着白沫,老翁也肚中咕咕碌碌,走路跌跌撞撞。老翁顾不得泥泞,席地而坐。就在南门外稍事休息。

“叮叮——叮叮——”两个锦衣华服的人,骑着高头骏马驰来。哦,那是宫内的采办太监和太监的手下。太监庄重的端着文书,嘴里念念有词宣到“承天逢运,皇帝昭指,奉旨采办,碳送皇家内府——”老人看了看积了高高的一车炭,又看了看那两个趾高气昂的太监,焦黑的脸上有一丝无奈,又有一些不甘。只好调转车头,吆喝着牛朝着北边皇宫拉去。一车碳,上千斤。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朝牛头上一挂就,就充当炭钱了。

老翁心里如刀绞,却无可奈何。

太阳仍然高挂,冷冷的光芒洒向这人间。大雪已经停了,积雪无声,唯有那半匹红纱一丈绫无声的在寒风中飞舞着。孤单的老人,空空的牛车,一路迤逦北行。南门坊边只留下一点点黑色的碳印,细心的街坊也许会看出,卖炭老翁曾经来过。

卖炭翁读后感(篇四)

卖炭翁

呼啸的北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身上,居然会落魄到这种地步!我自言自语的说着。不过,看到火炉中的炭烧得还不错,我的内心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如果把这些炭全卖出去,或许可以渡过今年的冬天。

大雪纷飞的路上,我和拖车的牛走在一起,正准备前往市集。这时,天都还没亮,走着走着,我开始幻想了起来:我住在一栋豪华的房子里,身上穿着昂贵的衣物,并且有许多美味的食物。然而,碰!的一声,我的富贵梦突然结束,原来是我不小心跌了一跤,现在又回到现实了。但是,我还抱着最后的那一丝希望昨天烧好的炭,能够卖个好价钱。

一到了市集,我就坐在地上睡个觉,忽然,我听到有人骑马向这里来的声音。我猛然张开眼睛,并朝声音的来源一望,果然有两个人正骑着马。能骑马的`人,一定是位大人物。我在心里这样想着,精神为之一振,不过再定睛一看,我的心情突然从天堂跌到了地狱,那两个人,竟然是平常无恶不做、欺压百姓的白望!当他们来到我身边时,其中一人对我说:嗯,你马上把你的这车炭运到皇宫去,我要定了!我说:大人,那钱呢?他说:哼!我看我给你一些布,就值这些炭了。话一说完,他们把一匹红纱丢在地上就走了。

我抬头看着苍天,两行眼泪从我的眼睛中流出,空洞的双眼把我的心情显现出来。送完炭之后,我牵着我的老牛,落寞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卖炭翁读后感(篇五)

在长安城南,秦岭上有座山叫终南山,山上住着一位卖炭的老翁,终日在山中烧炭。

他满面尘灰,两鬓苍苍,十指和炭一样黑。他佝偻着身子,瘦得如一棵枯树。唉!这么多年的伐木、烧炭、卖炭,真是难为他了。

一阵冷风呼啸而过,老人蜷缩了一身子,哈着气吹了吹龟裂的双手。他抬头看了看天,喃喃自语道“哦,要下雪了……下雪好啊,下雪好……”他仿佛在和那相依为命的老牛说着话,又仿佛是对自己说。

更定时分,天空中果真飘起了雪花,且越下越大。

老人和牛躺在柴草上,听着窗外窸窸窣窣雪声,脸上浮起一丝温暖的满足。“牛儿,等天亮我们去城里卖了炭,我们就买一些过年的东西。还有,也要给你买点上好的草料。”老牛似乎听懂了老人的话,朝他“哞”了一声。

老人不敢睡得太沉。天蒙蒙亮,他便吆喝牛儿出门了。

此时,他是开心的,他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明亮。河流、板桥、原野、山峦都是那么洁白。他想,这一年忙到头,苍天还是有眼的。他一路盘算着,一路都在说:“牛儿,再快些,再快些,就要到哩!”

虽然这老牛很卖力,但这泥路实在是难走得要命。一尺厚的积雪,加上天冷冰冻,原本一个时辰的路程,老人足足走了两个多时辰。

当他终于到达南城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一早起来,没有来得及喝一滴水,没有来得及进一粒米的老人此时已累坏了。“牛儿,我们稍微歇一会儿吧”说罢,他便倚着路旁的一棵枯槐就地歇息。

“快起来,快起来”老人正在做着他的美梦。梦中,两个打扮华丽的家童正拿着白晃晃的银子,买他的炭。

可他仔细一看,完了!是皇宫内的两位太监。老翁连忙招呼着牛儿掉头离开。

“站住!老头!给爷停下!”太监大喊道,“车里是什么?”

“大人,就是一些不大好的炭。”老翁颤颤巍巍地说。

“炭?刚巧,皇上有旨,你把炭留下吧。”

“这……这……”老人急得都快要哭了,身旁的老牛默默地看着老人。

“废什么话?赶紧的!”容不得老人多说一个字,这两个太监已掉转车头,顺手在牛上挂了半匹红纱和一丈绫。

“大人,使不得啊!”

“皇上的命令也敢反抗?滚回去!”说完便骑着马儿翩翩离去。

老翁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就些命根子抹了抹眼泪,弯下腰从地上捡了几块炭渣小心翼翼地收好。

天,又开始下雪了,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从山脚遥望半山腰,他们的房子似乎淹没在了大雪中,不见了踪影。

范文热搜: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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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篇一】

丢三落四是个不好的习惯,我偏偏养成了这个坏习惯,买了这本书后,我想文中的小豆豆也一样丢三落四吧!看完后才发现小豆豆和我不一样。

内容:小豆豆小时候很调皮,这导致她长大也是这个样子,在寻找自己人生目标的过程中不免要闹出许多笑话:把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当成企鹅;路口的一架飞机被她当成飞船;自以为飞面是从二米外的门口飞过来;把她好朋友的车门拉了下来。这些冒失的事情便都发生在小豆豆身上,但是她没有灰心,尝试过很多事情,像:芭蕾、绘画、单杠、驯犬、服装设计、变魔术、骑马、打网球等,虽然都失败了,可是她相信总有一项是属于自己的。

小豆豆在她成长的过程中闹出许多笑话,但她不在乎,她觉得只要我纯真善良,积极乐观就一定会有一番成功的事业。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篇二】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日本女孩黑柳彻子,听了大人对她说的一句话: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天都必然赐予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她听了这句话便去学了芭蕾、绘画、英文打字、服装设计、变魔术、骑马、跳水、打网球虽然都失败了,但她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你有着一颗追求梦想的心去尝试,一定会成功的!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篇三】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讲的是:小豆豆应该知道、做好的事,她却确做砸了,这些事虽然好笑但却表现了小豆豆纯真、友善、乐观、积极。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里讲了很多故事,最让我觉得搞笑的两个故事一个是说小豆豆的同事邀请小豆豆去吃“飞面”。小豆豆早就听说过“飞面”,可她想象的“飞面”是你先吃面,等碗里的面吃完后,就会有面条飞过来落在你的碗里。今天小豆豆要亲自去吃“飞面”了,不禁喜出望外。她一路上兴奋不已,但到了飞面馆才知道是等自己把面条吃完后,服务员就“啪”的一声把面条放到你的碗里。并不是她想象的面条从很远的地方飞到碗里。小豆豆未免有些惋惜。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小豆豆的纯真和可爱的一面。

另一个故事是说小豆豆一天在后街的小巷散步时,看见了一个“企鹅”在往垃圾桶里探着头,不禁大叫:“快看呐!企鹅!”旁边的人说:“请你看清楚点,这么一个小巷里怎么会有企鹅?”小豆豆又仔细看了一下,确实,那只是一只跟企鹅长得很相似的猫,她就自我解释说那是一只跟企鹅长得很相似的猫总可以吧。

读了两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小豆豆身上发生的事虽然搞笑,但有些事我们也曾经历过,却没有小豆豆看得那么不在乎。所以我觉得小豆豆的纯真、友善、乐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叫《丢三落四的小豆豆》,可以说是《窗边小豆豆》的续集,是作者黑柳彻子又一畅销百万的力作。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讲述的是小豆豆在成长过程中闹出的许多笑话,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欢笑,带给我们的是更多思索,小豆豆的纯真善良,乐观坚持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就像小林校长说的:“小豆豆,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这句话让小豆豆深深的记在心里,使她更加积极乐观的开始寻找自己人生方向,她曾学过骑马、绘画、服装设计、芭蕾、下棋、打网球等等,可是都失败了,但她从不气馁而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并向着这份信念勇敢前进。像小豆豆总是把事情搞砸的没有几个,可是像小豆豆一样,可以面对这么多次的失败却毫不气馁的人也没有几个。小豆豆把每一次失败都化成一股能量,这股能量推动着她,继续努力。

和小豆豆的乐观坚持比起来,我觉得自己是相当惭愧的,记得有件事,我学习骑自行车,很费劲儿,不是摔个四脚朝天,就是摔个鼻青脸肿,有一次我差点把头磕破,从那以后,我决定再也不骑自行车了,可是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我发现很多同学都会骑自行车,而且他们都是经过无数次跌倒,无数次爬起来才会骑的,到现在还能看见他们的伤疤,看到这些我感到十分惭愧,于是,我就继续学骑自行车,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并且骑术越来越好,虽然每一次跌倒,每一次都有新的伤痕,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成功了!我像小豆豆一样学会了乐观坚持。比起小豆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的这些其实不算什么,尽管小豆豆有点“小迷糊”有点“丢三落四”但小豆豆乐观坚持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读后感【篇五】

前年暑假,我阅读了黑柳彻子的成长作《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幽默搞笑,在作者充满自嘲的笔下,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笑声,令我们感受更多的是她不被困难所压倒的那种不屈不挠的乐观天性。

人长大了,总该要开始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人生方式,小豆豆也不例外,在小豆豆长大的期间,她练过:芭蕾、绘画、单杠、英文打字、训犬、服装设计、变魔术、骑马、跳水、打网球等等。虽然每样都被小豆豆“搞砸”了,但她还是以自身乐观的天性一件件的尝试了下去。

仔细地读“小豆豆”的每一个搞笑回忆,我都感觉很有趣,但有点难为情的是,我似乎也在她身上找到了我的影子,例如上次:我正在家里看书,看得最入迷时,妈妈突然大叫:“郑昱婷,过来!”一开始我还懒洋洋得说:“什么事啊!等会再说,我在看书!”“过来嘛!”经过了妈妈的软磨硬泡下,我终于迈起了不情愿的脚步,虽说我走向了厨房,但我的心思却还在那本书上,似乎是为了惩罚我,随着我的尖叫声,我的脑袋不偏不倚得撞在了墙上,妈妈闻声而来,心疼地说:“诶呦,早知如此,就不让你帮我拿剪刀了!”我心里不禁想:都是我看的太痴迷惹的祸啊!

心态要靠自己调节,所以,我也要像小豆豆一样,用笑脸来面对每一天、每一件事!

范文热搜:西厢记读后感精选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热搜:西厢记读后感精选五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西厢记读后感(篇一)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 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 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西厢记读后感(篇二)

《西厢记》描写的是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了跳楼来解决这一矛盾,转念之间成了植物人,痛心之余,我们不禁疑问:她成为植物人,谁之过?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读后感(篇三)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但是张生做到了鲜花面包都要,即使高中也没有抛弃崔莺莺这也很不容易,现在很多人都在爆发后抛弃自己的发妻,我觉的《西厢记》中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让我们在自己的心里回答吧!

西厢记读后感(篇四)

看完戏剧《西厢记》后,颇具震撼与欣赏,因为之前只是在听老师讲这部极具价值的杂剧,就饶有兴趣,尤其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它,于此对其剧情有了大概认识。

整个戏曲的情节跌宕起伏、曲折波澜,却表现得极丰富、生动,王实甫细致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表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使女主角莺莺的性格显得十分突出,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女子的含羞与矜持,充满了女性的另一种美。

在整场戏剧中,分为4个高潮,一线贯串是指整部作品自始至终都是以崔、张二人的爱情作为情节发展的线索。二类矛盾是指以崔、张、红为代表的进步力量和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根本性矛盾,以及崔、张、红之间的误会性矛盾。这两类矛盾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戏曲冲突,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从而使剧情生动曲折。三个人物是指处于全剧结构中心的崔、张、红三个主要人物。整部戏就是以这三个人物为中心,通过情节发展来展示性格,又通过性格来展开冲突。《西厢记》全剧情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六次高潮,即“寺警”、“赖婚”、“闹简”、“赖简”、“拷红”和“争婚”。全剧既有统一的线索,又有六大转折,因而使剧情波澜曲折,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戏剧中刻画的四个人物中,张生,一方面执着追求爱情,一方面对莺莺的心思捉摸不定。莺莺,她既要克服封建礼教长期对他的影响,更要躲开老夫人的耳目,又不得不表现小姐的尊严与矜持,所以充满了顾及与尴尬,这种种的客观因素困扰着她。而在其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心理与性格特征尤其生动。

西厢记读后感(篇五)

2017年9月23号晚7:30分,蒲剧《西厢记》于全国地方戏展演中心准时开演,在研会的组织下,我观摩了此剧,略有感想,于此浅谈。

蒲剧《西厢记》较之于我们相对更加熟悉的元杂剧《西厢记》,在情节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便不再加赘述。整出戏演员表演扎实,剧中小和尚和法聪的安排让人耳目一新,可是整出戏节奏给人前松后紧的感觉,但我我最想说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改编后的人物性格,颇有些值得深究的地方。

首先是张生。在我看到张生的时候,总是有另一个人影在我脑海中晃动,随着剧情的展开,这个人影越来越清晰,哦对,是《红楼梦》中的贾瑞,那个行为猥琐、最终丧命的小人。张生的行为竟与他如此相似:贾瑞贪图凤姐美貌,最终陷入凤姐的圈套,丧命于风月宝鉴;张生迷恋莺莺美貌,陷于莺莺的圈套,得了个熟贼的称号。在剧情上并没有什么讲不通的地方,但是我们细想,王实甫的《西厢记》以词曲优美,极具意境著称,而蒲剧则是唱腔高昂,朴实奔放,当张生跳过粉墙私会莺莺,却被红娘撞上,情急之下被莺莺指认为贼时,只能操着一口山西方言不断重复:我是贼,我是贼:每每见到莺莺便显的急不可耐,哪里还有一个书生的影子。都说是才子佳人,佳人得需才子配,这才符合观众的审美心理。这就需要创作者在进行改编时全面考虑,不仅要在剧情上说的过去,还要贴合剧种特征,能让人物行动行得通,人物形象立得住。

其次是红娘。红娘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人物形象了,在张生和莺莺的爱情故事中,她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她在莺莺的女性意识觉醒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觉得这是红娘这个人物需要在剧中存在的首要原因。可是在蒲剧《西厢记》中,红娘的这部分功能我看不到,我只看到了一个舌尖嘴利的小丫鬟,甚至是拷红一场,小红娘分析的头头是道,但是失去了那部分功能性,也只能是给观众做个笑料罢了。莺莺的形象也有前面类似之问题。不加详说,观剧便知。

最后,我想说创作需谨慎啊!

[热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寒夜读后感【篇一】

她感到夜的寒气,她的确需要点温暖,这是巴金《寒夜》里最后的句子,紧扣了书名的含义,完整而饱满,之前压抑的多少矛盾都在一念之间倾泻而出,说不清是淋漓的痛苦,还是更加无所适从的悲凉,我心底仿佛有声音在抽泣,故事虽然平淡,却让人有荡气回肠的感觉。珍惜,它让我更加懂得珍惜和平年代的意义,珍惜所拥有的爱的意义,和作为一个人的价值。应该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正是处于动荡摇曳中,主人公是一对大学教育系毕业的夫妇,汪文宣和曾树生。抗战爆发后,他们逃难到重庆,丈夫在一家半官半商的图书文具公司当校对,妻子在银行当花瓶。

汪文宣的母亲为了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赶来操持家务,但汪母与曾树生婆媳关系不和,汪文宣夹在中间两头受气,且又患上肺病,城市中繁华与战乱、奢侈与落破、正义与邪恶极端并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空有满腹学识和爱憎分明的认知,却迫于权力者的不公和冷酷压制,战争所带来的经济拮据与美好理想激烈冲撞矛盾的生存状态,而不得不选择逆来顺受,他和他的妻子曾经都以为无论世事如何演变,开始的爱都能够坚贞到永远,可当世事真的变了,时代与命运的纠结却让他们彼此沉默不堪重负,妻子渴求稳定幸福的生活,愉悦的年轻时光,可这恰恰是他这个小校稿员给不了的,所以在历经反复抉择的最后一夜,妻子准备收拾行李投奔另一个男人,漆黑的走廊里正好撞上他回家,忧伤的沉默在两人之间像夜一样流动,可是汪文宣再没有爆发,他内心凄凉之至已经绝望,对他所处的时代和命运无从选择,只好选择放弃理想,也放弃一切关乎对错的判断,最终以死来告慰自己。

作者的笔触极为细腻,对人物内心的刻画真挚而深切,尤其是那种进退取舍,欲说还休的挣扎状态,让人身临其境,感慨万千。我们今天的生活因和平而美好,因美好而宝贵,健康的身体,幸福的时光,是人类不变的想往,但是如果在悲剧的时代历练我们命运的时候才想要坚强起来去留住爱的情感,那是沉痛的,不如现在就赋予它足够的耐心,给我们的爱寒夜中稀疏的光芒。

寒夜读后感【篇二】

如果说《激流三部曲》反映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左右的中国社会状况,人们对此还能够理解,那么我们却可以说,《寒夜》这部长篇小说中文宣的行为却使人们无法理解。因为这个时候清朝已被推翻了三十多年,即已经进入到了民国三十三年。如果说《激流三部曲》中的觉新、枚少爷等人是在家庭的压力下,无法同外界接触,或者是不得不接受旧的思想,或者说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旧的思想,而成为旧思想、旧文化的受害者和牺牲品,那么,文宣这样的人受过了新的教育还仍然摆脱不了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就使人们感到似乎不可理解。同样,巴金也是把人们向这个方面引导,说到底,就是有着一种反传统的思想。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我们还要认识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的偏见。而社会的偏见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旧思想、旧文化所造成的。文宣的母亲正是社会偏见的典型人物,如对树生的行为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不仅破坏了家庭,而且还摧残着文宣的生命,直至文宣最后咽气。实际上文宣的死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被社会偏见这把软刀子杀害的。

当我们读了这部长篇小说之后,使我们看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早已不是清朝那样的社会了。但是要从思想上摆脱封建主义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容易。文宣的母亲就是一个旧思想的典型代表人物。文宣虽然受到了思想的影响,而且所受的教育也是新的教育,但旧思想的偏见又像一根无形的绳索束缚着他,使他难以从旧思想中解脱出来,不仅他的事业不能成功,而且还成为了社会偏见的牺牲品。

巴金的这部长篇小说同《激流三部曲》相比,虽然没有那么使人激动,如在读《激流三部曲》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因为书中的一些情节,而产生喜、怒、哀、乐等,而《寒夜》中的故事情节似乎使我们感到很平淡。但是,从很大程度上讲,却比《激流三部曲》更有着代表性。因为使我们看到了旧的思想、旧的文化并不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立即就消失的,而是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

寒夜读后感【篇三】

初读《寒夜》,我觉得文宣实在太软弱,老好人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个褒义词。首先在工作上,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拖着病体在办公室里那么卑微地做着小职员的工作,对于所有的不公平待遇却从来不敢说一个不字,最初伟大的理想也任它在心底蒙了尘埃。而在家庭中,面对妻子树生和母亲之间的矛盾,他既不能扮演好丈夫的角色,也不能尽好儿子的职责。然而后来,当小说渐渐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开始想,如果我是文宣的话,我又会怎么做呢,或者说,我能怎么做呢?

诚然,文宣性格中的软弱无法忽视。然而,在那个知识分子不受重视的时代,他无力改变自己地位低下的境况。为了不失去工作,他不得不像一头任人抽打的病牛一样小心翼翼地努力工作,尽管换来的只是少的可怜的薪水。而在家庭中,母亲和树生并不是二选一的单选题,两个人他都不能失去,这并非是贪心。所以他夹在两个人中间,默默承受着两个他最爱的人赋予他的痛苦。

他爱他的母亲,所有的爱只需母亲两个字便足以解释;他同样深爱他的而妻子,而这种爱,并不同于对母亲的爱。所以想到自己残破的躯体以及树生在这个穷困的家庭中所受的委屈,他宁愿放手给她自由,让她离开自己去过更好的生活。而在他即将离开人世的日子里,他依然坚持给树生寄信,跟她说自己身体很好,不用担心,哪怕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树生不能回来陪他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他也依然执着。

树生是一位比较典型的新女性,她受过好的教育,有知识有思想有追求。对于生活,她依然抱有一丝美好的憧憬。

然而在那个穷困的家庭里,她却过得并不幸福,儿子的冷漠,丈夫的懦弱,最使她受不了的是婆婆的刁难。所以她问自己这种生活究竟给了我什么呢?我得到什么满足么?回答是没有!不论是精神上,物质上,我没有得到一点满足。继续问自己那么我牺牲了我的理想,换到什么代价呢?那么以后呢?以后,还能有什么希望么?没有答案。

她的婆婆,同时也是文宣的母亲,她不愿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儿子的爱,文宣越是爱树生,她便越是恨树生。对于树生,她从未真正地把她当做一家人来看待。而那个阴暗而没有温情的家,对于树生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牢笼。所以树生在犹豫再三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她在给文宣的信中说:可是我只能怜悯你,我不能再爱你。你从前并不是这种软弱的人!我还年轻,我的生命力还很旺盛。我不能跟着你们过刻板似的单调日子,我不能在那种单调的吵架,寂寞的忍受中消磨我的生命。我爱动,我爱闹,我需要过热情的生活。我不能在你那古庙是的家中枯死。其实树生是一位勇敢的女性,我觉得她这么做并没有错。与其在那个家中饱受煎熬,三个人都难过,倒不如干脆离开,树生本就不是那种肯为家庭放弃自由的女性。

胜利是他们胜利,不是我们胜利。我们没有发过国难财,却倒了胜利霉。日日夜夜盼望着战争结束,可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时,生活在底层的大众人民却发现他们没有享受到战争胜利带来的任何实惠。树生回来了,可是一切都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我想,倘若文宣和树生不是生活在那个知识分子饱受冷眼的时代,他们故事的结局就会完全不同了吧。然而,飘渺的生命,看不到远方的人群,未来,谁又能知道究竟是什么模样?

寒夜读后感【篇四】

一部《寒夜》,好似一面镜子,映照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也是巴老的亲身经历和他对当时真实社会的深切体验,这部作品给我们读者展示了一个真实的社会写照。

“寒夜”这一让人战栗的标题给读者的第一反应便是寒冷,有点衣不裹体的感觉。果不其然,作品从寒夜中开始又从寒夜中结束,唯一不同的是,作品一开始伴着警报声,但结束时却没有,可以说,结束的这一情景是当时的国人盼星星一般盼来的——日本投降了!

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后半部分则夹着作者沉痛的心情,夹杂着一种巴老特有的忧国忧民之感。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整部小说明暗两线同时进行。明线则以曾树生和汪文宣的感情变化为主。暗线则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如“民国某某年洗件衣服要上千元”,物价上涨,经济动荡,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预示着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在汪母眼里,树生只不过是儿子的一个“姘头”。但老人对自己的孙儿倍加疼爱,这两者矛盾吗?我认为在情感上这并不矛盾,但在正常人的理智上是矛盾的。这也说明了,在母亲的思想里封建思想占据主导位置,在她大脑海里,没有坐大轿进门的并非真正的儿媳。大家试想一下,在这样一个家庭背景下,树生的精神世界何等孤独!就这点看来,树生这一形象应该引起我们读者的同情。

树生,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个十三岁男孩的的母亲,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银行小职员,就这几点使她与婆婆格格不入。她厌倦了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试图振翅高飞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经常痛苦的和自己的思想搏斗着,可以说,他思想的搏斗是从她和陈主任在晚上的郊外散步时开始的,从这里我们看出了女子身上柔弱的一面。但是,不管怎样,在进行了多次的思想斗争后,我们看出,她还是深爱着汪文宣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这个家庭,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离开是为生活所迫,沉重的医药费,儿子的学费,这沉重的担子都砸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但从她后来回到这里时的情景,她的心仍然没变,他始终被懊悔和愧疚交织着。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汪文宣的命运是极其悲惨的,在那种社会背景下,他这样的“老好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但在他身上的闪光点是令人钦佩的,在好丈夫与好儿子之间他艰难的选择着,但我认为,他始终很出色,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老好人”,好像在那个时代的中国,容不得他这种“老好人”,这也为他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一个伏笔。在工作上,他可谓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但又不能得到领导的赏识,在家里又他左右为难。病魔又缠绕着他,悲剧贯穿了他的一生。

作者有意将汪文宣的生命拖到革命胜利,这也蕴含着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这是国民的精神,他始终与病魔抗争着,中国军民也与日本侵略者做着殊死的搏斗,中国胜利了,可慰的是,他最终也看到了这一伟大的胜利。正如他本人所言,“我死也瞑目了”。这也给作品的主题思想增添了些许慰藉。

诚如作者后记而言:“我只写了一个渺小的读书人的生与死。但是我并无撒谎,我亲眼看见那些血痰,它们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脑际,它们逼着我拿起笔替那些吐尽了血痰死去的人和那些还没有吐尽血痰的人讲话。而且在这中间,我还失去了一个好友和一个哥哥,他们都是吐尽血痰后寂寞地死去的;在这中间,“胜利”给我们带来希望,又把希望逐渐给我们拿走。”

唯一的原因是:那些被不合理的制度摧毁,被拖死的人断气时已经没有力气呼叫“黎明”了。

“窗外冷风呼呼地吹着,没有关紧的门不时发出咿呀的声音,我那两只躲在皮鞋里的脚已经快冻僵了。一年前,两年前都不曾有这样的“寒夜”,我还活着,我没有患肺病死去,也没有冻死,这是我的幸运”。

寒夜读后感【篇五】

小说中的人物皆无望。我曾经读到,有人讲这是另一个“双面胶”的故事。诚然,小说中的大部分的情节是关于汪母与树生之间的婆媳关系。汪母看不惯媳妇,媳妇也无法讨汪母的欢心,文宣则夹在二人之间,试图两头讨好,却屡屡失败。只是小说开篇不久,文宣就已经怨愤的叫道:“我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呵!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各人只顾自己。谁都不肯让步!”莫说汪母爱自己的儿子,汪母根本不曾了解文宣究竟需要什么;她从来不曾看到过,文宣爱着树生,文宣的大部分快乐来自于树生的陪伴。莫说汪母爱树生,当她用恶毒的言语骂树生的时候,她看到的只是她自己。爱,是成全;汪母根本不会。

而文宣呢。文宣怨愤地叫道“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他自己又曾真正的关心过他人。文宣有一条好心肠,毋庸置疑。可是他几乎是个废物。真抱歉,讲出这么重的字眼。在小说记录文宣经历的这段期间,他可曾真正的帮助过一个人?他可曾有勇气试图解决母亲与树生之间的不合?他可曾真正的为了改善家庭的环境而做出些什么?他可曾真正努力为母亲,为妻子,为儿子真正带来过快乐和喜悦?他所有的行为几乎可以概括为:忍耐和哀求。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文宣,通等着别人成全他自个儿。

至于树生,小说的结尾中说道“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却帮忙毁了别一个人的……”不晓得,小说的意思是什么。树生,留下来,只会让那一个不知爱,一个等着别人成全自个儿的人来拖垮自己,然后三人一同在生活中毁灭。只是对于小宣,树生的不负责任,将让小宣成为第二个文宣。

文宣去给钟老上坟的时候,他望着献给钟老的花圈,“他揉眼睛,用力擦眼睛。怎么花圈上写着他的名字:文宣!他定了定神。他看错了,那里明明是‘又安'两个字……”花圈上面是文宣,是唐柏青,是钟老,是很多很多被毁灭的人的未来。也许巴金先生在为他的三个得肺病去世的哥哥送行的时候,也如文宣一样,将花圈上的名字曾经看错。

[热搜读书心得]根鸟读后感简短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搜读书心得]根鸟读后感简短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根鸟读后感【篇一】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根鸟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根鸟读后感【篇三】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内容是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他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以打猎为生。就在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出去打猎时,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给他带来了一个神秘的消息,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踏上了寻找这个女孩的漫漫长路。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感动,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不能遇到困难或难题就放弃,要坚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根鸟读后感【篇五】

国庆佳节,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根鸟》,领略了书中含义。

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曾经遭到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改写小说,最终踏入了文学圣殿大门,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在世界上引起了不小轰动。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最终还不是变成了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白天鹅了吗?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奥秘,坚持不懈地进行思考宇宙起源,被人称为活着爱因斯坦。

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毅力中成功者吗?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热搜读后感:冯骥才黑头读后感范本合集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搜读后感:冯骥才黑头读后感范本合集五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冯骥才黑头读后感【篇一】

冯骥才作品读后感(一)

手捧《少年台湾》,在一字一句中行走。在我看来,这是一本他出版诸多书籍中,读者认为极其浅显的书。但是和那些作品比较起来,这一本应该是作家相对珍惜的书。因这是年少时的记忆;其中有声音、气味、形状、色彩、光影。这些在作家的笔下是那样真实具体又饱满,还杂糅这位少年内心的成长过程。作家用美学的眼光来描述它。内心的记忆碰触少年的情怀,才形成一篇篇以少年为主的台湾印象和发生时代里的故事,是一本作家投入情感较深的作品。

行文也自由。对于书中括号的部分,说来阅读上有些不习惯,说连贯,也连贯,说不连贯,也不连贯。随着慢慢的阅读,也算习惯了作家的这种表达方式。我呢,把括号置之度外,一气呵成去读。因括号一般都是表示注释说明,蒋勋先生的则不然,用他自己的解释是跳出来时,也许是另外一个人在看这件事,也许是我自己的分裂,或者说是这里面的某一种断裂。说是大胆玩了这个部分。在阅读与写作上,这一点我还是蛮欣赏的,人能不受约束,由心去表达,在最自然中酣畅写感受与体会,是一种真我的表达吧!

因听过《中国美术史》,再读这本书,就发现他的所说所写,均含美学特点。除去一些叙述故事的部分,在描写台湾的各个走过的地方,都含有这样的美学化散文、诗歌特点。没有故事情节描写的台湾地域文化,那是少年心里对故乡的理解,甚是觉得这样的一篇篇行文,更适合朗诵。在顿挫时,你更能体会美感在。而那美感也会渗透你的心里。如作家自己所言这不是一本阅读的书,这本书合起来,就可以背起背包,准备出发了!你,当然就是书中的少年。你也会体会到作家嗅觉记忆中的故乡,也体会一下这位孤独者跟自己对话的妙趣。这不是父亲的故乡福建,这不是母亲的故乡西安,这是少年的故乡,就是他笔下的台湾,也是他少年时的全部记忆。

这本书,写作跨度上也很大。从开始写,到政党轮替之后停笔,时隔六年之久。那六年的沮丧,再回来以岛屿的方式看它,那种信仰才是比较具体的。这是一种蜕变,从中间走了出来,再回到个人身上,再次背起行囊快乐行走。你会在万善同归中懂得作家少年台湾的意义了!那万善同归坟,那曾经无主的孤魂牵动着作家,有伤怀之感,也有悼念亡灵之叹,更有自己的一份情怀在里面!少年龙桐、少年八里、少年丰山、少年龙坑这些都是作者背包行走过的一个个安静的小镇和村落,了解那些在岛屿上不善谈政治的一些人,以及陪伴自己的成长地方。

少年流浪的旅行,那是历史思绪里的记忆。十年的心血,今天蒋勋先生头以花白,但那年少时光里走过的痕迹,依旧如昨,依旧如今。虽然写的是过去,但是也迎合了此时的心境。

冯骥才作品读后感(二)

前几日,我从一位朋友处借得《冯骥才散文》一书,挑灯夜读,感慨良多。以前,我只读过冯先生的《珍珠鸟》,看过改编自冯先生《神鞭》、《三寸金莲》小说的电影及连环画,却还是第一次如此详尽地领略先生在散文上的造诣。冯先生不但是当代的文学大家,且在绘画方面也是博大精深的。虽然我没有机会欣赏到先生的文人画,但在这些散文中,我却能时时刻刻感受到文中有画。先生说:画中的线全是一种心迹,因为,唯有线条才是直抒心意的。那么,他的文字应如同他画中的线条了,千姿百态,饱含充沛的情感。阅读先生的文章,又似乎不仅仅只有画,还有先生对音乐,对收藏,对民间文艺等诸多艺术、文化的深刻见解和描述。也许正是先生对各类艺术的糅合、融汇,才成为一代大家的吧。

有人说散文是心文,是一个人的心灵轨迹,一个人人生的真实写照。看了先生的散文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先生娓娓而谈,童年旧事、人情世故尽在其中;有时在匆匆一瞥的懵懂青春里幽幽地惆怅;有时在那场毁灭美、扫荡真诚的运动中反思、忧虑、愤怒;而更多的是在为已逝去和正在逝去的民间文化呼唤呐喊。读着先生的文字犹如见先生其人,喜怒哀乐,跃然纸上。

既然散文就是写自己的人生,那么从先生的文字中便可窥见先生的为人处世及细腻的情感。无论是对一年四季如诗如歌地描绘,还是对身边事物细致入微地刻画,无论是在异国的艺术殿堂里流连忘返,还是对故乡的眷恋、对师长的追思、对小人物的同情,无不渗透着先生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处处留下了先生对历史精神的探究,对生命对人生的深深思索。我想先生定是一个大爱之人,爱亲人,爱友人,爱对艺术孜孜以求的民间艺人,爱所有为艺术献身的人们,爱人间一切的美。

洋洋几十万言,字字珠玑,最震撼我心的却是这样一句:活着就是创造每一天。这是先生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对人生的总结,于我更是一种鞭策和激励了。这部散文集是插图珍藏版,其中收录了有关先生的十八张弥足珍贵的照片:从不谙世事的孩童到意气勃发的少年、踌躇满志的青年再到一对伉俪相伴情深;有画写交融的生活方式,有为民间文化的奔走。照片与文章互为照应,相得益彰。先生一生的生命轨迹便与斯文斯照一起留存在我的心中了。

冯骥才作品读后感(三)

读冯骥才的《花的勇气》这篇文章之后,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生命中最重要的是勇敢地面对一切风风雨雨,无论你遇到什么挫折,只要有勇气,就会有希望。

回想作者初次看到的只是绿色连着绿色的维也纳,显得非常单调。没有花的绿地是寂寞的!下次再来,非躲开四月不可!作者为眼前看到的景色而感到失望。同行的小吕听到这番话,把他带到一片非常开阔的草地上,让他扒开草好好看看,此时作者又非常吃惊,因为他看到的是青草下面藏着密密的小花,它们纯洁、娇孝鲜亮,只比青草矮几厘米,好象只要一使劲,就会齐刷刷地冒出来。

看到这里,我已经被触动了。因为这些花儿不是为外面的风吹雨打而胆怯,而是被草压在下面。但是终有一天顽强的花儿会冲出草丛,特别引人注目。

时间过得飞快,作者马上就要离开维也纳去意大利了,但还未看到这些花儿从草丛中冒出来,此时作者又感到非常遗憾。没想到,就在作者走的那天,外面蒙蒙细雨把车窗遮得像拉了一道纱帘。隔着车窗,看不清外面,但窗外的颜色明显变了:一片绿色的维也纳此刻变得五彩缤纷,白色、黄色、紫色,在车窗上流动。作者下了车,看到了一片花的原野,这正是前几天那片千万朵花儿藏身的草地。这景色与前几天的相比,简直是改天换地。此刻作者心中感慨万千。

小小的花儿居然有如此的气魄,使作者心头怦然一震,让他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勇气。

花都有这样的勇气,何况是人呢?

冯骥才黑头读后感【篇二】

《歪儿》是冯骥才先生的一篇回忆童年往事的叙事散文。它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同男孩子玩耍时的游戏风波,文章将男孩子们玩踢罐电报游戏从欺负歪儿到帮助歪儿的转变过程娓娓道来,让人感到丝丝入扣。文章以踢罐电报游戏为线索,串连起了歪儿坐庄歪儿挨骂歪儿退出歪儿回归等事件,呈现了少年生活的本来面目,形象可感。

精美的名家美文,常常能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的描绘,往往用极精彩的笔墨将人物的特点呈现出来。《歪儿》恰到好处地运用细节描写,起到了烘托环境气氛,刻画人物性格和揭示主旨的作用。把握细节是阅读《歪儿》的难点,读透细节才能真正领略作品的文意。

文章第四段极力渲染我在游戏中的迅猛威风:尤其是我踢罐儿那一脚,啪的一声过后,只能在远处朦胧的暮色里去听它丁零当啷的声音了,要找到它可费点劲呢。这一细节刻画作用有二:一是与歪儿的疲于奔命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和伙伴们对歪儿的欺负;二是为下文写我们对歪儿态度的转变作了铺垫。写歪儿的善良,忽见窗子一点点开启,跟着一个东西扔下来。这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么熟悉,那么悦耳,那么刺激,原来正是歪儿那长长的罐儿,这个细节折射的是歪儿这样的心理:听得出来,没有长铁罐儿,大家玩的都没那么起劲了。真想下去同伙伴们一起玩,可妈妈不许呢。不管怎么样,还是悄悄把罐儿扔下去,让他们玩得开心点吧。歪儿的善良就此展现出来了。这一个细节所传递出的宽容和感动,更让人眼前一亮。

冯骥才黑头读后感【篇三】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冯骥才黑头读后感【篇四】

《俗世奇人》讲的是天津的一个小码头的奇人妙事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在这个码头上流传。码头上的人都有一个绰号: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刷子李则是我最敬佩的一个。刷子李专门干粉刷这一行,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墙时总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一个白点都没有。他还给自己立了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曹小三当然听说过师傅的绝活,一直半信半疑。所以想要亲眼看看。

这天,刷子李戴着曹小三去刷一座洋房。一间屋子,一个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刷子李可厉害了!一拍在屋顶,一滴不沾。曹小三看傻了。师傅刚刷完一面墙,就得喝茶,吸烟,曹小三意外地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看着曹小三,于是,他把黑裤子往上一提,白点就没了。曹小三一看才知道,原来师傅里面穿着白裤子,刚才抽烟时把黑裤子烫了。师傅说:你以为别人的名誉都是假的?那是你自己骗自己,好好学吧!曹小三第一次学的可能别人一生都没学过。

看完后,大家可能都认为我敬佩的是刷子李高超的技艺,但我更敬佩的是刷子李那学有所成,精益求精的态度。谁能知道刷子李练就这门绝技的顽强。这是多少人练就一生的练不出来的。看到这,我又想起了我自己。

在平时,我总是认为我敲鼓十分厉害,总不会给自己定一个更好的目标,老师再怎么加强我也只能原地踏步。直到一天,颜老师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排练,我才敢于精益求精。

那天,颜老师给我们排练,我十分不服气,心想:就这样一个秃头的老师也能当上中国二级演员?心中又是怀疑又是轻视。可当排练完后,颜老师在我面前大显身手。他紧握鼓棒,有力的敲打起来,这些节奏在我眼前编制出了一幅画面首先看见了两只小老虎在打闹嬉戏,左蹦右跳。后来大老虎也来了,他们向天上一声一声的吼叫,这声音直入云霄。天上的龙好像得到了召唤,在天上欢腾。一会电闪雷鸣,一会艳阳高照,各显自己的神力,他们与老虎一起玩耍打成一片。就这样,中间的一段打击乐独奏就完成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情不自禁鼓起掌来。这才是真正的大师啊!心中不禁感叹!就这样,我成了颜老师的徒弟,一心一意的跟着老师学,老师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最为有益的就是要学会精益求精。真是这样,我才有今天的技术,这得多亏老师啊!

这不仅是我从书上得到的道理,更是老师教诲中领悟的道理。

冯骥才黑头读后感【篇五】

《冯骥才散文集》是由多个散文组成的。

《书桌》这篇文章中,书桌记载了作者多年的记忆,从开始写字,就在这桌子上。书桌上净是些小划痕。一次作者捣恶作剧,当众受罚,自尊心受不了,在书桌上写李老师是狗,认为给自己报了仇。认为很神气。长大后,却感觉有些不光彩,有愧疚心情。有次,有些人说要砸烂旧世界,把家里的东西都破坏了个遍,也把桌子砍下了一块挺大的木茬。作者过去生活的一切,快乐和幸福,忧愁和不幸,都留在了桌子上。

《白发》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发现周围的人,都在自己不留意间,渐渐有了白发。让作者感到凄然,无可奈何。后来作者在一位老这的开导下明白了:孩童有幼稚的美,青年有健壮的美,中年有成熟的美,老年有恬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生而尽其动,死而近其静。

冯骥才的语言让人感到亲近,朴实,每篇散文,都蕴含着道理,引人深思。

[热搜读后感]《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汇编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热搜读后感]《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汇编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政治老师卢老师给我们看了一部电影:《背起爸爸上学》。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孩子在读书过程中的坎坷与艰辛,这个孩子也就是主人公石娃。

石娃出生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母亲很早就过世了,是父亲一个人把他和姐姐拉扯大的。石娃六岁的时候到了上学的年龄,爸爸供不起他和姐姐两个人的学费,决定用转勺的方法来决定谁上学。没想到,勺把儿指向了石娃,石娃也就开始了上学的旅程。石娃开始的时候逃学不喜欢学习,但经过父亲一番打后,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明白了自己是这个家的希望。他开始发奋学习,为自己的前途开辟了一条金色大道,并且在国际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中获得甘肃赛区一等奖。全家人正在高兴时分,殊不知父亲脚瘫痪的厄运正在向他们袭来。父亲脚跌伤后,石娃又考上了师范学院,可他不想去上学,因为他不放心父亲,在这两难的情况下,石娃背起父亲毅然走出了马莲河……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感触很深,又不觉想起自己现在的状况,与石娃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独立、自强、孝顺的精神让我感动。

石娃在那么样艰苦的学习环境下仍坚持上学,再想想自己,能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学习,我们没有理由不比石娃好,而看看现在的状况,我们连石娃的一半也不如。还有,石娃既顾着学习还又那么孝顺父亲,再看看自己,一动不动就跟父母发火甚至吵架,一点都没尽到做子女应尽的责任,而是一味地让父母操心,与石娃相比简直构成一对反义词。

总之,石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我们前进的指明灯。我永远敬佩他,相信自己在学习上成为第二个石娃!加油!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篇二】

今天,老师推荐的部电影是:《背起爸爸上学》。

我特别佩服电影里的主人公石娃,他小小年纪,在这么贫穷的生活条件下,边照顾生病的爸爸,边上学,还得了全国数学竞赛第一名。最让我感动的是,石娃考上了大学,却为了在家照顾爸爸,放弃了学业。爸爸怕拖累孩子,让孩子能安心上学,于是他准备投井自杀。幸好,石娃发现早,救了爸爸。他决定背着爸爸上学。

我在写观后感的时候,想到了爸爸妈妈为了我能上好学校,读好书,将来做个有用的人而不辞辛劳的工作。想到经常惹妈妈生气,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想到石娃的坚强勇敢,勤奋好学,我定要向他学习,做个妈妈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社会的有用之人。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篇三】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

有一种爱,默默付出,而你却不曾知觉,有一种努力,洒下无数的汗水,才能成功。

看了《背起爸爸上学》这部影片,我深有感悟。?

小主人公石娃自幼丧母,和姐姐、父亲生活在一起,因为家庭生活条件窘迫,12岁的姐姐不得不放弃学习,把上学的机会给了石娃。有一次,石娃逃学三天,被爸爸狠狠打了一顿,爸爸送石娃去上学,到了河中央,石娃哭了起来,爸爸背起石娃,迈着沉重的步伐,对石娃语重心长地说:河水有涨有落,学是要天天上的,男娃,做啥事都要有个结果。这一句简短的话,蕴含了多少哲理,正是这样的一句话,激励了石娃,从那时起,石娃开始认真学习,不管严寒酷热,一想起姐姐和父亲为他付出的一切,内心里似乎就有一股力量,无比庞大。姐姐嫁人后,爸爸瘫痪了,石娃为了爸爸,把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藏了起来,父亲知道后,气得想跳井自尽,石娃不顾安危,义无反顾地跳下井,救起了父亲。就这样,石娃背起了父亲,去了师范大学,石娃背起父亲的那一幕,是多么的温馨、动人,在夕阳的余晖下,父子俩成了最美的一道风景线,使人不禁潸然泪下

父爱是深沉的,他总是在背后默默的付出,可能有些孩子开始不理解,但后来,你会发现,父亲的爱始终是一座坚定不移的铁山,他是我们失落的依靠,是我们成功时的喝彩,是我们失败时的鼓励尽管时代变迁、岁月如流,但是,请记住,那份真挚的父爱是永久不变的大山!

片中的石娃是我们大家的榜样,他自强不息,尽管面对重重障碍,但他很坚强,不退缩,充满信心地面对新的生活。而现在的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有幸福美满的生活,不曾遭受过这样的打击,何尝能知道他们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和心酸。王羲之勤学xx,把墨池都洗黑了,才换来成功的果实;海伦凯勒身患重病,但仍不气馁,坚忍不拔,用她的毅力谱写了新的篇章;史蒂芬霍金身残志坚,付出了常人多少倍的努力,才得到了胜利古今中外,多少名人不是用他们的毅力、恒心、努力,才成功的?多少名人不是经过千锤百炼,才走上了光明的前途?多少名人不是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才将铁变成了钢?想想自己,甚至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放弃,这算得了什么呢?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没有途径,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拼搏,才能迎来新的曙光!

当我看完这部影片后,早已是泪流满面了,是啊,这部电影很感人,也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冲破那层乌云,才能见到那绚丽多姿的彩虹;还有,让我们明白了,深沉的父爱是永远不会变的。让我们学习石娃,学会感恩,学会努力!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篇四】

看完《背起爸爸上学》,我的感受是:要孝顺父母,是父母辛辛苦苦赚钱把我们养大成人并送我们去上学的。不过,现在还真的是没机会了,因为他们早两年已相继过世了。所以我现在的任务是一定要好好照顾文靖贤的爷爷和奶奶,给孩子们做出榜样,这样,他们将来也会照顾我们的,同时还要教育他们对别的老人家也要好。

石娃考进了大学,他还是不忘瘫痪的爸爸石大,在老师的帮助下,最后背起爸爸进城住进出租的房子里。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来养活父亲和供自己上学。想想他这种既孝顺又能吃苦,而且有上进心的学生,真是值得那些在优越坏境中长大的学生多多学习。

《背起爸爸上学》读后感【篇五】

一石娃是《背起爸爸上学》的主人公。与我们比起来,他是不幸的;与他的姐姐比起来,他是幸运的;他不愧是天之骄子,是上天把幸运眷顾他,因此他可以上学。而他的姐姐,同是天之骄子,而上天却不留一点幸运给她。或许,穷苦人家就注定要这样吧!渴望读书却无条件读书,一生在渴望中渡过。然而他的姐姐并不堕落,相反,一直鼓励石娃,时刻为他人着想,无论何时,眼睛里总是闪烁着坚强的目光。二石娃背起爸爸淌过那一条熟悉的河流,他脸上,眼睛里,分明凝聚着过去生活的挫折,也显现着对未来生活的自信,那是真正的自信,是他在挫折生活中锻炼出来的意志的自信。我们有多少人能够像他那样,在挫折中愈挫愈强。有些人,在挫折与困难面前显得多么渺小,这些人,他们谈何成功,谈何坚强。石娃的眸子里,流着一道坚强的风景线,是我们所未有过的。三如果你说学习辛苦,那么我问你“你比石娃辛苦吗?”回答是肯定的。我们的学习条件比他好上上千万倍,我们学不好,那能怪谁?只能怪自己。初三的学习辛苦吗?训练辛苦吗?回答也是肯定的。与石娃比较起来,那只是沧海一粟。石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坚强生活,坚强面对挫折。让坚强也爬上你的脸,爬入你的眸子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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