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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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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推荐5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一本让我很揪心的又觉得很扯淡的书,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写了很多我不太理解又有点反对的“情绪用字”。例如p7群体品质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说服我们的逻辑是他觉得“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似乎用的是一种智商的平均值作比较,而不是用群众智慧的结晶作对比。再比如p16,他觉得群体是自我人格消失的野蛮人,个人融入集体,就已经使个人在文明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他也是用群体人性丑恶的例子来证明这样的观点的,似乎可以理解他产生这样灰暗想法的根源,但是也无口否认社会文明的进步又是靠群体意识进步和耕耘创造的,这样一系列的绝对的“情绪用字” 让我不得不很小心的去寻找它的基本共识、主旨和论述是什么。枯燥的理论和没有感同身受的例子让我一度想放弃对这本书的阅读,直到读到4/5 之后和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才发现了它的难能可贵。

在我大多数的不理解或者说不愿理解的偏见主要还是基于2个原因的,首先我觉得他的大多例子都是基于历史的特例作考量,没有经历所以对自己没有说服力。第二个原因就是我觉得他的这种例子在当下不太可能会发生,很多故事都像小说一样在虚构。 可后来的这句话和一些列的理论依据让我开始重新反思: 当一个种族有了自己的性格之后,该种族就获得了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这使得人们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支配,从野蛮走向文明。 也许是因为我对历史积淀的匮乏和对时事关心分析的太少才导致了一些偏见,所以又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或许过去的历史不会告诉我们什么就是什么,但它可以暗示我们应该避免什么。这种直接对于群体情绪的判断与描写其实是更能引起我们的思考,而不像一些难以觉察隐藏式的雄辩那么狡猾,只是因为现有的经历还有学识的局限才有很多你看不到的很多的群体的一面。所以对那些经典的巨作妄下判断的确不够明智。

我觉得《乌合之众》这本书应该是属于实用书的一种,主要是在阐述形成规则的原理。

第一部分它讲道:在群体特征中,群体中个体是无自我人格、责任感低,无意识本能起作用,情感和思想受暗示与传染影响并能立即转化为行动。在群体感情观和道德观中,群体受感情奴役、极端冲动无法认知障碍,群体情绪的夸张、单纯、偏执和形象思考容易掩盖真相。在群体观念、推理与想象力中,群体只能接受简单的观念,形象的事情,他们需要宗教与偶像来引导。

第二部分它讲道:群体观点和信念受种族、传统因素、时间等间接因素影响,往往在政治和典章制度中反应出群体需求,值得我们反思的就是他对教育制造无产阶级大军的理解。当然群体观念也受形象、词语、会话、幻觉、经验和理性直接影响。所以领导煽动群众无非就是用偏执的信念来断言、重复、传染,创造他们需要的梦境和希望,而不是告诉更多的事。想要获得持久力也必须遵从普及性的信念和情感相修的东西。

第三部分:它将群体分为同质性群体和异质性群体,在犯罪群体中,谈到群体的犯罪动机尽管可能因为被教唆但所有行为皆以结果论而非动机论,群体中的个体犯罪时可能因为自己在完成历史使命,他们的善举和残忍同样极端。在陪审团群体中,他们也受情感的支配,受灵魂人物的影响。在选民群体中,说服选民的手段和一般群体无异,用套话刺激想象力等。在议会群体中,相比普通群体特征,他么的观点更简单化,意见质朴,议而不决,缺乏决断力,受声望支配,容易夸张恐惧信息、重复许诺等。

对我来说《乌合之众》帮我解决了2个困惑。

第一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人士强调不要过多看重学历,也明白有时候学历越高,员工的发展限制反而就越多。但是在比如晋升、筛选很多条件和情况下为什么他们依然会选择那些科班出身的人呢? 从大众心理研究的角度,我是这么理解的: 大众对这种教育文凭的认可可能就像在同质性群体(派别、身份团队、阶级)中的阶级教育的认可,不是因为共同的信仰或者利益,相似的身份更多的是潜意识中因某种共同生活经历和习惯以及相同的大众教育而互相认可,所以一旦阶级教育的人掌权之后,依然陷于群体意识之中。个人的见识和主张都被削弱,取而代之的可能就是集体的无意识品质

第二件事,就像p88已经被郝伯特`斯宾塞在内许多杰出哲学家证明的论点那样,教育既不会使人更道德,也不会使人更幸福,既不能改变人的本能,也不会改变人天生的热情。而在一个像鹦鹉学舌又无人指点的教育制度体制下,我到底该怎么培养自己找到自己简单的幸福?庆幸的是自己在旅行中获得了很多判断力、在实习奔走中积累了经验,不顾别人的看法和妈妈的劝阻去开拓去闯荡。我特别相信正确的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我相信年轻人就该努力从工厂、矿山、医院、建筑工地等各类社会活动和实业中获得大量感官,形成自己独特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更笃信这么多年学习的唯一目的不是为了生活做好准备,找一个固定的铁饭碗。如果成功的出口绝不单一,那我肯定一直在找呢~!~!

研究大众心理或许还能让我分析犯罪动机也许不仅仅是分析个人心理特征这么简单。在面对宗教派别、阶级、其他民族等各类群体中,分析他们的情感、找到群体运作的灵魂是保护自己的屏障。商业经济中不仅仅只有税法征收上用的是零星税金来遮掩苛重税收的,深谙大众心理的人既能鼓舞士气又能化解矛盾。也许这也是它真正得意义所在。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乌合之众读后感,欢迎阅读!

乌合之众读后感(一)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间,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勒庞这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 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 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符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建议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保持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通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可以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这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通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二)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而勒庞这本书正是分析了三个和尚所代表的“群体”表现。

《乌合之众》法文原名为《psychologie foules》(《群体心理学》),中文翻译很妙——乌合之众。因为在勒庞的对群体的研究中,几乎看不到赞美之词。他所研究的群体——智商低、轻信、极端、情绪化。而且他还用了类犯罪群体(我自创的词,例如某年3月群众砸抢家乐福,或新疆地区的各种群众事件)、议会、选民、陪审团等特殊团体来分类分析。

当然,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将群体分为两个部分:

一.异质化群体

1.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2.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二、同质性群体

1.派别(政治、宗教等)

2.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3. 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

作者全书研究的都是异质化群体,正是令我失望的点,本是抱着学习营销社会群体的心理去的。因为之前对于这本书有太多的赞誉,口口相传,等到我认真看后,发现由于作者年代(法国大革命时期)和涉及领域(主要是政治)的限制。只能说对于当今微博上的各种民众事件或政治观点看得更透彻。营销的启发却没想象中那么好。

关于营销的启发,大概就觉得应该制造一些氛围去影响群众(围观)。比如大家排队买东西的心理,商店人多人少的心理、或者在产品上造成消费者很多的感觉。

在政治方面,作者有个很有趣的观点。勒庞认为,无论是受过教育的选民还是没有受过教育的,其投票结果不会有太大影响。(陪审团群体也成立)。这让我想起之前听刘瑜老师《民主的细节》讲座时,也涉及到民众素质与投票结果正相关的担忧。如果有勒庞的理论作为支撑,那么这就不存在了吧。

关于演讲方面,勒庞也提到了,在演讲中,演讲人的名望比很重要。这让我脑海里总是浮现出新东方各种讲座,老师们都是模板化的一套套故事,学生们津津有味的听着会不会也与老师先塑造好的名望有关。

当然,这本书确实是本不错的书。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有着仍然不过时的见解。弱弱说句,这本书是个装X好书,以后某某事件在微博里传得沸沸扬扬时,你可以引用几句早已准备好的句子,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乌合之众读后感(三)

通过阅读《乌合之众》,使我对群体的特征、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形成、群体的分类及具体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下面将从具体章节的内容出发,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群体的特征概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成群体的个人个性消失,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2.环境的变化导致群体性格变化。3.群体中的个体相互传染并易受暗示。4.群体往往冲动、易变且急躁。5.群体可以产生幻觉,因此他们的证词毫无价值。6.群体想象力改变着传统书中记录的神话。7.群体的情绪夸张且单纯,同时由于缺乏理性,因此群体具有偏执、专横和保守的思想,并具有双重的道德标准。

以中国的大背景为例:

毫无疑问,中国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中的个人走到世界其他国家,人们往往不会去关注每个个人的具体个性,而是先把这个人贴上中国人的标签,用他们曾经对中国人的整体看法来看到这个人。这样便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群体内个人个性的消失。

中华民族有着漫长的历史,从秦皇汉武到如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内与国际环境当然处在千变万化之中。而由此形成的国人性格也由雄踞天下的骄傲到受人侵略、奚落而腐朽无能,再到新中国成立并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的性格在困难与挫折中不断变得坚韧。由此可见,环境对群体性格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从遭受列强侵略,到新时期遇到的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际众多****势力的不断侵扰,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中国人民看到自己的同胞被杀戮、被天灾人祸所侵袭、在国际上被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相信,这都会激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的爱国心,并以其自身的行动感染周围的其他人。像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时期的国外种种****势力的不断挑衅下,我们不止一次的看到身在国外的中国留学生集体组织游行、抗议。他们的行动感染着身边的人,并给与其他人一种身为中国人,应该或不应该做某些行为的暗示。

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它会随着刺激因素的改变、强弱,而充满****的去改变自己。爆炸性的消息更能引发群体的想象力。还记得一段时期内,中国似乎发起了一场抵制家乐福,抵制法国货的讨论,正是受到了会见****问题的刺激,从而稍显冲动的做出一系列动作。当然,这并不否认,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中法双方的关系应该是向着互利合作的方向发展的。到那时,群体中个人的做法也必将随之改变。因为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完全可以体现出群体的冲动、易变且急躁。

群体可以产生幻觉,我觉得这也可以认为是易受传染与暗示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集体观察极可能出错,大多数时候它所表达的是在传染过程中影响着同伴的个人幻觉。也可以说是一种从众。当个人对自己的想法持犹豫态度的时候,周围人的行动将对其进行传染,从而使整个群体都具有了同样的行动。但其实这只不过是少数几个人的意愿而已。

群体情绪夸张,我认为这是表明,面对外来的刺激,群体更容易做出比个人更为强烈的反应。或者说是群体做出的行为对外的影响力更大。以国家的名义和以个人的名义相比,当然前者的威慑力更强。所以,国家的整体强盛要比个人的财产增加更为重要。至于说群体偏执、保守。我并不认为这一定是件坏事( )。如果群体还是以国家为例,那么它制定政策或者执行其他国家事务,甚至于这个国家本身的存在,都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当国家遭受他国政治、经济侵略的时候,不能轻易地服从于强权。

这就是对于异质性群体的态度。当然我认为书中提出的群体绝对不会接受矛盾,进行讨论。这个观点不是很赞同。当代社会很流行民主,允许人们有言论自由权。当人们的不同意见向群体的原有观点发出挑战时,谁会取得优势,并不能十分绝对的肯定。因为有很多政令、政策就是人民从自身的角度提出建议的。当这些建议并不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时,当权者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需要人民的广泛支持。

群体对强权俯首帖耳,却很少为仁慈心肠所动。是的。正如******所说的枪杆子里出政权,所以,从中国鸦X战争以来,要想改变整个国家,就必须把自己武装的强势,而不能期待着政权自动的给与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集体。

群体接受的观念必须简单明了,因为群体没有理性、没有推理能力,它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这一点对于前者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群体当中的个人并不具有同等的理解力,整个国民的素质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能让整个群体共同接受的观念不能超出个人的理解范畴。至于后者,只能理解为群体易受强加的判断。

书中提到了当观念通过不同的方式,终于深入到群体的头脑之中并产生了一系列效果时,和它对抗是徒劳的。对此,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比如,旧中国一直存在的封建帝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影响作用着整个中国。但是,从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废除了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这是个很明显的事实,可以看出对抗传统根深蒂固的观念的行动已成功而告终。也正如群体的信念中作者所提到的,只有用暴力的革命才能对牢固扎根的信念予以革新。

其次,群体一切信念和意见的基础有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我主要对传统、制度和教育谈些看法。

书中提到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理想的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觉察的方式一点一滴的加以改进。对于这一点,我认为这就会忽视革命对历史发展的促进性。对于已经明显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传统,我认为应该用革命的方式予以废除,革命是激烈的。因为如果明知行为违背真理,难道还要眼睁睁的看着它自生自灭而无动于衷吗?

各种制度没有固定的优点,它们本身无所谓好坏。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于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所以说,无论打着什么旗号进行的政治、经济、军事的侵略行为都是令人不齿的。因为内群体对外群体有种天生的排斥感。

教育方面,作者认为中国的教育是纯粹的应试教育。只是背书和服从,而缺乏实践。导致精神活力衰退。中国学生读书只懂得按部就班,为的是获得一份平庸的工作,继而一代又一代的循环往复。这方面,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也就是群体的领袖国家领导者应该予以重视并加以改进的。

群体的领袖要想对群体施以影响,必须具有坚定的信仰,对反对者的无视,以建立权威,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获得个人的名望。能够取代名望的只有财富。才干甚至天才。都不是非常重要的成功要素。所以领袖必须要靠不断地额重复、传染和大胆的断言,来对群体保持领导。现实来说,他们必须很重视舆论的煽动力。因为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可以大量反复的向公众传播领导者的意图。这对政权的巩固或者说人民的服从是起很大作用的。

另一方面,作者也提出,媒体屈从于社会思想主流,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导致舆论的导向性减少。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一旦某些群体或集团的的思想成为整个社会思想的主流,它必然要求一切有与其矛盾的思想意识不能供大众所认知。当然对于公民个人的看法,应该没有很好的办法予以强制。另外不可否认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也具有不可预知的能量。比如拿破仑,这个矮个子将军有着强大的个人魅力,使得他的追随者心甘情愿得为他神魂颠倒。因为名望带来地位与权力。

最后,我想简单的谈谈信念。信念作为组成群体的必备要件,它具有明显的牢固性。一旦信念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就会成为鼓舞人心的源泉。民族信念的消失,就会成为其衰败的信号。值得欣慰的是,中华民族这个群体在五千年的历史中,虽然经历了种种困难,但是仍然保持着顽强的民族信念,生生不息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乌合之众的读后感,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自身也有了新的见解。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撰写专属自己的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

人多力量大?不见得!人越多越傻。120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勒庞就未卜先知,看穿了一切。他认为群体中往往会存在极少部分的聪明人,但会被群体的主流意见影响,从而变得随大流,但人类社会的进步又一直都是少数精英人士引领的。

书中引起多起历史事件,尤其是通过法国大革命事件,作者认为群体永远游离于无意识的领地,会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无动于衷,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亲信外,再无其他可能。

勒庞还认为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有教养的,但是群体可能变为行为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群体是情绪的放大器,如果恰当的引导,就会创建和谐社会,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变得无节操、无下限。这就很好的解释了,在早期中日、中美关系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中国人打砸自己同胞资产的现象,他们往往好多都是狂热的激进分子,甚至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行使丑恶的个人意图。

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坦然、淡定,不当乌合之众,在勒庞看来,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少受点机械的应试教育,多一点独立思考。应试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背书和服从,而非引领文明进步所需要的开拓精神、个性、判断力、经验等,而这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

最近在看《他想的童年》,很受启发。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2

总觉得一些话过于绝对,就像群体在一起就一定会在智力方面降低吗,如果是,各国和世界的科研团队是怎样在进行研究的呢。群体的形成会使个体意识退后淡化,首先考虑群众的意志。而人作为一个能够独立的个体,即使是群众的一员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吧,自私些的说,有谁不为自己考虑,可能只是难以表达出来,身处于群众之中,所以无形中难免会被道德绑架思想复制,天生的归属意识更会使一个人去在一群人中寻求认同感,从众的心理就难以避免的会出现。当这样的个体聚拢在一起,这时就能被称为群众的无意识。我觉得这种群众归属会给组成群众的每个人一种保护的护盾,不论是这个群体接下来要进行的事是怎样的。拿中国式过马路举例,可能是一种这样的心理:大家都闯红灯的过去了,我不去就会显得比较傻,明明过得去却不过,而且,这么多人都过了,就算有车过来了,看到这么多人他也只能避让,肯定不敢撞上来,就算撞过来了,这么多人,难道就一定会撞到我吗,要是被罚了,这么多人呢,又不会只罚我一个人。里面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也不难说明,在群众去做一件不好的事时,群众里个人的不安与罪恶感会极大的降低,甚至他们会意识不到自身的错,因为在这个群体里,这种行为是被认可的,同样的,一件本身带有公认好的的事被群众进行时,里面的个体会在认知上夸大自我的作用,产生满足与成就感。以至这样的事扩大到更大的群众群时,所谓的暴动或者革命就会“顺应民意”的发生了。

自己浅浅的理解,有些地方现有的深度还不足以消化。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3

沸锅中的粉丝

如果你问一个心理学学生,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他的推荐书目中绝对会有这本惊世之作《乌合之众》。毫不夸张地说,即使经过一个世纪的沉淀,《乌合之众》的观点仍旧有其适用性,这一结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身上得以窥见,无独有偶,还有非洲的罢工运动也可探知一二。当然,成书的时代背景限制了勒庞的思维发散,特定的时间点以及偶然的例子并不足以佐证他的全部观点,仅仅是对于女人的评价足以让这部作品打上歧视的标签。

然而本文不想着墨于该书的是与非、对与错,在笔者看来对一本书最大的尊敬就是学以致用,让自己的脑电波与前人同步,借巨人的肩膀摘取星星,这才是人类不断学习进步的本源所在。因此,本文将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就粉丝这一群体,在批判地继承勒庞思想下看待粉丝,以及那一口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粉丝是什么,又是怎么和群众心理扯上关系的。粉丝是取fans的谐音,指崇拜某一明星的人,在此定义上就把水军划分在外,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各种自媒体的兴起,粉丝又不局限于明星,从博客主到网红,崇拜他们的人都可以叫粉丝。姑且不论fans的复数就说明了群体性质,有相同崇拜对象的粉丝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同时人的独立个性消失,就像是多个功能相同的细胞组合在一起形成组织,它们体现出共同的特性。粉丝们目标一致,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让人称奇的是,粉丝的初始人数可以很低,但她们的扩散性极强,即使是三个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团队,在自己的锅中演绎不同的味道。

从杨洋与张艺兴的绵羊之争到韩寒与方舟子世纪骂战,每当爱豆受了委屈,锅一沸腾,它们总是第一个跳出来伸张正义;爱豆要开演唱会了,它们熬夜买票场外夜排;爱豆出新歌了,它们一人操纵二三十个号打榜转发;爱豆电影没票房,它们拉上亲朋好友五刷。她们给爱豆献上王冠,又自发组成护卫队誓死捍卫国王尊严。这看似疯狂的打call背后,是什么在推动粉丝们向前呢?

《乌合之众》中,群体中的人们会因为人数的巨大而充满信心,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群体的粉丝们崇拜着同一个人,集体归属感油然而生。同时群体间还存在相互传染,这类似于催眠洗脑,简单地类比一下,当一个人在粉丝群体中听惯了对另一个爱豆的贬义词,那么他在下一次看到那位爱豆的照片时,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些词语。

除以上两点外,也有种与普通大众心理不同的粉丝心理出现即占有欲占据了绝大部分。粉丝迷上一个人大部分是因为其颜值(因颜值粉上的粉丝忠诚度也更高),在人长久的进化过程中,人总是趋向于追求美好,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想占有,越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就好像自然界中孔雀开屏、信天翁斗舞求偶,又像是大街上的偶遇,地铁里的惊鸿一瞥,总有那么几个倩影让你魂牵梦萦。于是就有了在鹿晗公布恋情后,粉丝数骤减的现象,类此种种不胜枚举。这种占有欲还带着炫耀的性质在里面,给朋友推荐爱豆,喊爱豆老公,收集爱豆的专辑,和爱豆穿同款,似乎粉丝们总爱标榜着自己喜爱谁。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当你有一个出众的孩子,过年拜访亲朋好友总爱炫耀几句,无怪网络上总有女粉丝自称妈妈粉,将爱豆当作儿子来砸钱。

粉丝本质是一种文化产业的衍生群体,娱乐公司花大价钱增加明星曝光度,就是为了吸引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过程中他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方法,他们带头炒cp炒作闹绯闻买水军卖周边。群体易冲动、易受暗示,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在粉丝群体中,爱豆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要有人给出暗示又经过互相传染的过程,群体就会产生为爱豆付出的冲动,好比上战场前陪手下喝酒的将军,美酒月光配信念足以让人徒增勇气,在战场上无私地奉献自我。无怪在薛之谦与李雨桐的利益争夺中,薛之谦粉丝会愿意陪薛之谦坐穿牢底,柯震东粉丝会转移注意力决口不提柯震东吸毒违反法律。某种意义上说粉丝群体十分单纯,在爱豆被骂时可以选择性遗忘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多年来为人处世的沉淀。娱乐公司靠着这一手法,掌握着火候炒一锅粉丝。

粉丝并非都是坏人,他们只是在一个大集体中丧失了暂时的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当大脑分泌多巴胺时,人的理性暂时被压制,如同仅靠脊髓中枢做出的非条件反射,粉丝就是这么单纯。但当粉丝仅凭一个词就臆断他人观点,竖立起根本不存在的观点又正义凛然地击破时,粉丝的想象力又是那么可怕。我们需要思考,在发展粉丝文化的同时,是否需要规章制度来约束,不要让骂战成为荣耀,不要让跟踪爱豆成为光明正大的爱,更不要让造谣成为事实。既然身处群体中的粉丝是冲动的,那么以理说服人显然是不可靠的,道德难以约束,唯有强制性的以暴制暴才能遏制住疯狂的群体冲动。

无法否认,是否成为粉丝,成为谁的粉丝是个人的意愿,粉丝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种,它是一种你愿打我愿挨的赚钱方式,然而身处粉丝群体中,难免不自觉地被身边人感染,逐渐失去个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自我感知。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副假面,在这场舞会中你可以尽情扮演自己的角色,但是要切记,不可失其本心,不可失去做人的底线,这样我们才能在沸锅中保持镇定,时刻明确是非正误,这方是研究群体心理的目标,也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4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GroupThinking(1)的这套理论似乎能解释勒庞群体智力水平远低于个体平均水平的观点。试图挑战GroupThinking的人往往死得很惨,如果他们没有极佳的辩才和与对手相当水平的专横。精神贵族似乎不缺辩才——起码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有别于群体,不过得遗憾的指出,这些精神贵族往往对于专横也持有相当程度的鄙夷。所以,他们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开头碰壁之际便收手占了绝大部分。少数能坚定不移于不要脸的自我吹捧与蛊惑人心者,打破其他群体的Groupthinking倒是有相当几率,但这也意味着,会被供上神坛,成为另一个群体的领袖(3)。不消说,当一个精神贵族得承担相当一部分的压力,从无人理解到违心言行,甚至还有牺牲部分智力水平的风险,从冷静客观到无法避免的GroupPolarization(4)。

勒庞同时认为,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弗洛伊德至少在这点上对勒庞表示了高度的赞赏,而老弗对勒庞态度的漂移不定似乎也有分居不同群体的影子)。而无意识是简单粗暴,狭隘又自私的低等意识(5)。为何在群体中,人群更不受约束?勒庞的解释再次华丽丽地让我想到两个心理学中所说的名词——破窗效应(6)and责任分散效应(7)。破窗效应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示范性作用,而责任分散效应让更多的人在公众场合助人为乐这件事儿上选择了袖手旁观。此二者的共同点是心里承受的道德压力会因为“也有人和我一样”小很多,从而一次次冲破个人设定的底线。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乌合之众》所带给我的乐趣远非复习一遍脑子里的各种名词。最吸引人的,无疑是贯穿这本书的,看似大逆不道的核心内容——所谓民意,大抵可相当于另一种程度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比所谓专制,来得更隐蔽,影响也更加深远。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5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6

《乌合之众···群体时代的大众心理》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5年。本书描写了群体心理、群体的观念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性,其中有意思的是分析了社会教育问题和群体领袖及其演讲。

一群具有什么样特性的人才能定义为群体,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们也许是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属于某个阶层,亦或是有着共同的政治立场,什么样的一群人不是群体呢,一个广场上的人,一个国家的人,因为你没法用一个共同的心理特性去描述他们。

群体的特性是冲动的,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恶的,他们对复杂的事情无法处理,哪怕他们是一群大学生,平时理性和富有知识,成为一个群体后,对复杂问题也是无法处理的,对群体的任务是越简单越好。

本书讨论的'教育问题,放到现在同样是问题,一百多年了仍未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提高了基础教育,但基础教育的目的和社会就业的不稳定,让年轻人群体的就业目标变成了公务岗位,又由于岗位的稀缺性,造成了大量的年轻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他们接受了公务员式的教育,却无法获得相应岗位。巨大的失落感,让年轻群体无所适从。前段时间看到消息,教育拨款倾向中职教育,好的中专学校录取分数接近本科,希望以后的孩子,能够从工科学校学到更专业技能,走出美好的未来。

本书讲解了如何成为一个领袖,群体领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群体领袖一定要有威望,他在群体的中演讲,凭借自己的威望就可以让群体安静,演讲稿也不需要有什么具体的数据和理论支撑,他的演讲只需要断言,并把断言不停的重复,将自己的情绪传染给群体。这样的观点就会深入人心,哪怕你回家后发现他讲的就是一坨狗屎,但是身在群体之中你一定会对此深信不疑。

这本书我刚读完了第一遍,全凭印象写的读后感,其中偏见和误读望指正。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7

本书所谓的乌合之众,是指群体在聚集状态下的选择不存在理性。

不符合逻辑。其所做出的选择基本只依赖情绪、感情。这种情绪、感情主要来源于民族的历史习惯、维护团体利益的必要等。从这个层明而言,宗族、村庄之间的争斗和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并无区别。

在做出选择的过程中,群体中的个体没有主见,他们会盲目相信具有强权、威望、人格魅力的领导者。这些领导者的.意见亦不必理性,空洞的、画饼的、概括的意见远比具体的、详细的意见更容易被群体接受。这种意见应该在具备确定性的基础上留有被群体自行想象的空间,从而让群体达到自我认可的效果。这种意见必须不断被反复强调,且具有情绪上的感染性(所以民族主义是最有效的工具)。

作者在书中把这群乌合之众看成无用的群体,然而现实似乎并非如此。特别是在民族主义、国家意识的影响下,这个群体更容易通过自我牺牲去换取目标的实现。

关于乌合之众在民主中的破坏力,因为群体更容易被情绪而非逻辑打动,很多政策的出台只是为了迎合群体而非惠于群体,因而更注重于短期的出彩忽视了长期的利益。所谓的民主也在此过程中退化成了采取一切手段博取选票的街头政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语言的力量在其中具有最为重要的作用,用怎样的词语煽动情绪、批评对手的同时又不表露自己的主张、如何夸夸其谈但又不明确许诺。

努力时刻保持警醒,避免落入情绪的陷阱。当然在一些无关大局的场合适当加入其中也无伤大雅,毕竟群体间的社交人与人之间纽带。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8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9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0

每个平庸的人都想创造出个性上的新奇特点。当你某天冒出了某个不得了的念头,然后认识了有着同样念头的人,几个人凑在一起就以为自己是个小组织,人越来越多就搞出了一个群体。大家都那么肯定彼此的念头,坚持着,鼓励着彼此。因心中怀揣着同样的信念而同样被社会特别对待,相互同情,舔舐对彼此身上不存在的伤口。有时候群体会感染一个人,在群体内的任何人都误以为自己充满了力量。

人待在群体内,性格会互相影响、眼光也会被统一,身上的平凡的特质被无限放大,具有耀眼魅力的人渐渐掌握了领导地位,也许是不受控制的。相反,他们独处时又渐渐收敛,很少有人夜深人静的夜晚扪心自问一句: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传播力广不代表有公信力,也不是声望大的人说的就是真理。但既然有些话人们通常选择不说、不去讨论,并不代表那些话我们不会说、不去思考,也许这些念头真的会伤害到某一些东西。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处事方法终将会受到名为道德和生命的审判。群体内的人是没有独立性的,也许没有诚实,也许没有个人情感,真相到底如何也无人得知。如果群体的领袖有信仰,那么强者必定会压迫在弱者,在他的性格中留下强者的信仰痕迹。组织会有意无意的扩大组员们的想象,更加坚信那个念头,那个促使他们聚在一起的念头。群体内的个人慢慢忽视本能,往往简单的快乐并不来自自身,更多时候来源于服从,因为无需思考、无需个人行为。其实你静下心来,想一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群体,不因为当初那个共同的’念头‘,你究竟会不会和这个群体内的其他人接触?是否即使出于礼貌也不愿同桌就餐?

他们的人品、外貌、品位、教育程度是否因为群体的粘合力而过分放大了呢?群体思想的层次太低还是思想的质量很差?我从不怀疑‘平等,自由,民主’有问题,那不是幻想。但因为这些词汇聚集起的这群人,他们来的是多么容易,甚至无需招揽就蜂拥而至。她们带着对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的仇恨聚集,来来回回说的也无非是自己叛逆的情绪,这并不是这个词所想的初衷。从始至终都没有拼谁不怕死、谁更懂得死出价值,’平等,自由、民主‘这两个词仅是希望给一些迷茫的孩子一些人生指南,想要大家知道如何更好的活下去。仔细想想,过去有多少群体领袖利用人们的信念去发起战争,杀戮过后缺再次建立起与过去相同的制度,当初那个群体主张的自由与民主变成了一个笑话,整个历史、政治、宗教、艺术何文学历史都已经深刻的印证了这一点。群体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了这群拥有粗鄙思想人类的庇护所的.?进入一个人人都想成为乱世英雄的群体聚会到底有什么意义?是的乱世出英雄,那么乱世在哪里?群体拥护者们明知没有乱世便制造乱世、制造英雄的。现在可以肯定的是,群众的思想层次才可以决定群体的未来,是那个‘念头’最后走向的唯一要素。当脱离群体,重新开始。不再接受组织内的暗示,任何暗示。不再一味抵制社会,不再因为组织内想象出的“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你的”而盲目行动。有怀疑的情绪并不是奇怪!

犯错就是犯错,没有人会原谅你!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原谅”这件事,你感受到的“原谅”的真实情绪不过是:“不在乎” 和 “爱”。看不到你的错无非是太爱了,或是根本不关心。当个人脱离那个念头或是组织,会得到自由,有更多的时间与自己独处,发展自我保护意识,也更有个性。冷静下来后,回头再去看体质内的自己,会惊恐于自己脱离后的感情变化,当处理无情现实和狂热理想时,那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世人需要理解我们,我们要将自己的精神传播出去,除你们以为的自由之外还有别的自由”的想法将不再被曲解,信念无需被肯定,也无需被传播,更需要被书面化。它在你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呈现。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念头,至少不是群体通过专治践踏社会治安去证明它是不是对的。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1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乌合之众》(优质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

01

翻看《乌合之众》那几个小时里,内心不经感慨到群体的可敬可畏。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但仅从群体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而言,《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时间久远,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某个基因。

02

现代信息社会中,我们也宛如“乌合之众”,也会盲从跟风。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依赖信息共享,并追求群体的认同感和权威的支持,往往忘记独立思考。

集体无意识,这是勒庞著述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他揭示的是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或者说群体属性的人智力逐渐为零!这是全书的中心论点。勒庞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社会中传销组织及网络暴力和网络假消息,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的特征,而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若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就易被洗脑,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思维。

03

要想打动群体,不能靠抽象的逻辑讨论,而是要靠形象说明,在汹涌的想象波涛之下,群体看不见事实,只愿看念想,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乌合之众》因此提出,群众并不需要真理:“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谁能向他们提供念想,也可以很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说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

在现代社会,人们非常渴望获得正确的信息,得到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万物,前提是学识和科学,才能辨证。

合上书之后,脑海里面浮现着路遥在《平凡的世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在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很难,但是个人独立意识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用辩证的思维逻辑看待事情及个人追求,正所谓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乌合之众》的“群体论”


马克思曾说过:“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学过政治的同学们想必对这句话也是十分耳熟。而勒庞似乎就在他的作品《乌合之众》中表明了他对于马克思这句话的见解,带着书中的“群体论”与大家一同思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乌合之众》的读后感文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一)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二)

翻看《乌合之众》那几个小时里,内心不经感慨到群体的可敬可畏。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但仅从群体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而言,《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时间久远,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某个基因。

现代信息社会中,我们也宛如“乌合之众”,也会盲从跟风。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依赖信息共享,并追求群体的认同感和权威的支持,往往忘记独立思考。

集体无意识,这是勒庞著述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他揭示的是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或者说群体属性的人智力逐渐为零!这是全书的中心论点。勒庞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社会中传销组织及网络暴力和网络假消息,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的特征,而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若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就易被洗脑,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思维。

要想打动群体,不能靠抽象的逻辑讨论,而是要靠形象说明,在汹涌的想象波涛之下,群体看不见事实,只愿看念想,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乌合之众》因此提出,群众并不需要真理:“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谁能向他们提供念想,也可以很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说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

在现代社会,人们非常渴望获得正确的信息,得到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万物,前提是学识和科学,才能辨证。

合上书之后,脑海里面浮现着路遥在《平凡的世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在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很难,但是个人独立意识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用辩证的思维逻辑看待事情及个人追求,正所谓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三)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四)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分析研究社会历史户外中作为主题参与的群众,他们的行为、心理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同时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反对群众主义,最早阐明了个体在群体影响下思想与行为的转变。

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到达共同的目标,以必须的方式联系在一齐进行活动的人群。从心理上学说,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前段时刻有一齐事故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有群体的地方就会有领袖。我们习惯把风光的领袖看成思想家,事实上,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都有这些品质——这会让人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只要他们能拥有信仰,坚定的意志,狂热的感情,便能得到大众的拥戴。芸芸众生总是服从于意志坚强的人,正因他们更知道如何迫使群众理解自己的看法。每个领袖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段,其中有三个手段最为重要: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断言简洁有力,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他就越有威力。

重复对于群体的作用力十分强大,这种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自我的深层区域,我们的行为动机在那里构成,所谓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对于群体来说,传染力都和病菌一样强大。比如当年的大跃进户外,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具体该项户外是否贴合科学规律,是否是可行的,群众无暇去顾及。简明慷慨的口号,群众轰轰烈烈的去生产,超多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随之出台。可见,断言、重复和传染是掌握群众动向的利器。

群体是盲从的,很多商家正是很好的利用了刚才提到的三种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来到达商业目的。就拿当下流行的整容来说,透过商家无孔不入的广告宣传,雇佣超多写手来编造一些自身整容成功的例子,给群众们造成了一个透过整容换来完美人生的幻象。再加上一些明星的热捧,使得大众完全失去理智,蜂拥而至的去整容。但是整容的危害尽人皆知,平白无故的挨上若干刀,任何正常人都会有不良反应,无数整容失败的例子传出。即便如此,还是阻挡不了爱美人士的脚步,失败的人数越多,愿意去尝试的人也就越多,大众盲从的心理可见一斑。较为突出的能够拿红粉宝宝作为例子,一个80后花了400多万做了200多次整容手术,结果几乎没有成功的,当初受了铺天盖地的广告的影响,如今换来的却是遍体伤痕。

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万科董事长王石,也在忽略了群众的特性之后犯下了错误。当时的万科总部捐款数目为200万人民币,并且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没想到此举遭到广大网友的炮轰,理由为其他不少企业捐出数千万资助,万科此举显得寒酸抠门,有损企业形象。为此,王石专门向群众道歉,并解释说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就应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好因慈善成为负担。

但是网友们依旧不依不饶,王石最后不得不做出让步,最后公司以1亿元资金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并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王石显然忽略了一点,群体是不受理性的影响的。依照勒庞的观点,群体是感性的,逻辑推理对群体不起作用。如果要想让群体坚信什么,就得先高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感情,再假装自己也有这种感情,必要时还要用极端的行为表现对这种感情的狂热,然后引领群众的情绪。不仅仅如此,还要密切注意讲话的效果与大众情绪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措辞,让群体把感情倾向自己的需要。说理和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大众对于说理反应迟钝,因此总结出一些套话能够免去大众思考的繁琐。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要想驾驭众人,首先在于辞藻的学问。

勒庞书中的很多观点,不仅仅在当时的写作背景下有用,放到当今的中国也极为适用。也许群体的秉性有史以来一向未变,作为一个精英主义者,勒庞对群体的分析透彻至深,难怪墨顿会对此书做出如下评价勒庞的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只有找到了病源,才能研究出治愈其的良方。群体是虚无的,具有可塑性。需要用到群众的时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不到群众的时候,群众是不明真相的。同时,群众主义也为社会铺就了通往奴役之路。

读《乌合之众》有感


读《乌合之众》有感

区党代表安红军

阅读是一种理念,一种学习方法。阅读有助于增强认知,拓宽视野,提升素养。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理论修养,结合"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本人选择了《乌合之众》一书进行阅读。本书从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等方面,深刻剖析引发群体行为的动因、外部表现特征、社会价值及历史意义。作为朝阳区党代表,要全面提升群体行为理论认识水平,积极探索群体行为的内在规律,做好群体的正向引导工作。

一、深入阅读乌合之众 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乌合之众》是一本反集体主义的著作。作者勒庞在书中阐明"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从而"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他认为,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勒庞看到群体的负面形象的同时,也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的一样的心理行为。群体虽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

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激发群体正向能量

群众是社会发展主体。重视群众工作,激发群众潜质,促进群众这一群体正向发力,推动社会进步。

一是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创造了社会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在于,人民群众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主体。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物质生产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就是受到挑战。此外,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物质前提。因此,我们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用群众语言及思维方式做好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群体是社会变革的力量。群体的革命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演进,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决定力量。虽然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群众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劳动群众始终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因而,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可见,正是人民群众的积极的革命实践推动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同时,人民群众还决定着历史发展的趋势。只有那些代表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意愿的历史活动,才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取得成功。因此,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紧紧依靠群众来进行。

总之,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在社会发展中,要充分认识群体行为的重要性,正向引导,发挥群体的正能量价值。

三、扎实做好群体工作 全面提升实战水平

学以致用是学习的原动力。作为身兼区党代表的信访领导,革新理念,转变方式,研究集体访现状,分析成因,并做好引导工作,切实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耐心倾听信访诉求,依法化解答复信访人。集体访是涉众型访,具有参与人数多、诉求相同等特征。集体访中的组织者往往通过微信、飞信、QQ等现代化沟通平台,提出观点并深入分析原因,导致涉及者响应组织者号召,给政府等部门施加压力。集体访中大多数有着正当诉求,但有些集体访者不知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味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考虑,甚至提出违规取保嫌疑人等诉求,通过越级访或扬言等方式,给办案单位施加影响。

集体访信访是信访人权利。作为公安信访的负责人,除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还要第一时间协调涉及部门,使得信访人诉求有回应。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信访人依法依规信访,对触犯法律者,依法严厉打击,做好信访人的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鉴于集体访涉案人数众多,侦查办案期限长,大多数集体访急于想了解案件的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但也有部分集体访目的不纯,组织者利用其它信访者的急切返资心理,欲达到其目标。因此,建立案件通报机制,拓宽通报形式,坚持以除保密之外工作情况一律通报原则,确保集体访信访人知悉案件进展,依法有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加大信访接待民警的正向引导集体访行为的培训工作。作为党代表,不仅需要发挥自身的正向引导集体访群众的作用,还要积极研提如何提升整个科室接处集体访的水平和能力。一方面邀请法律、心理等方面专家来我单位做专题讲座;另一方面组织民警向其他分县局学习正向引导集体访工作,全面提高我单位正向引导集体访实战水平。

总之,读书是提升素养一种途径。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公安信访工作的机制和规律。形而上学谓之道,形而下学谓之器。作为身兼基层党代表的信访科领导,须将道与器二者有机统一。加快创新信访工作,切实履行好基层党代表职责,服务好人民,为创制中国特色的公安信访理论、制度贡献力量。

乌合之众读后感汇总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乌合之众读后感汇总,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1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2

《乌合之众》是在北疆之行返程的火车上读完的。当时处于那样一个嘈杂的群体的环境中读这本书感触多少有一点,总是会自觉会不自觉地将书中的内容与当时身边的群体进行一一比照,发现真正做研究的人,真正在写书的人不会哗众取宠地,矫揉造作地出版一本又一本的书博人眼球,而是会将自己的思考,自己的所得娓娓道来,让读书的人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得成长。

其实读书并不是说你一定要认可该书作者的观点,而是通过阅读,你能在书中了解到这个世界上有人的想法是和你一样,但也有人的想法跟你是截然相反,甚至会让你觉得匪夷所思。《乌合之众》恰恰就是这样一本书。在我们所受的教育中,我们已经认识到人类其实是渺小的,但又是强大的,尤其是成为一个集体之时。很多人是关注到了人类的强大,因为科技的进步,确实让人类创造了不少奇迹,所以在为数不少的人眼中,人在整个系统中其实是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认为人类是精英。《乌合之众》却并不这么认为,其实从作品的题目中也能见端倪,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笔下,所谓的群体即使是天才们组合而成的群体,也是乌合之众。这样的一个观点在当时是颇为震撼我的,在阅读之时一个劲地去寻找勒庞的依据。勒庞比较多地运用了法国大革命中所发生的事件来做佐证,当然也适当借鉴了其他大家的观点与论据,环环相扣说服了我。

确实,群体并不是说部分与部分整合,力量大于每个部分,有的时候群体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创建一个新中国就是很好的说明,但群体有的时候也是凶手,正如《安妮日记》所言——世界二战的爆发难道当时的德国民众就没有责任了吗?虽然他们有被蛊惑。其实不管是英雄还是凶手,群体的特点决定了它行事的方式,所谓的理智在那个时候是不存在的。

仓促读完了《乌合之众》,受到了比较大的震撼。脑海中存在的所谓感想其实也是碎片化的,所谓的读后感也是随手而就,找机会再读《乌合之众》,毕竟我也是群体的一员,需要更多地了解到自身的特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3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4

很著名的一本大众心理学。更多地了解人类的本性,才能更好得了解自己。人类没有自己想象中认为的那么理智,“理性与情感斗,往往会一败涂地”。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乌合之众,易怒、情绪强烈而极端、不善推理、不渴望真理、缺乏批判精神、轻信、盲从、容易被暗示、受领袖人物影响大——容易因为某种精神或某个目标而被领袖人物煽动情绪而无意识地加入某个群体。这几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这甚至与受教育水平无关。许多杰出的哲学家曾指出,教育既不能让人变得有道德也不能让人变得幸福,它无法改变人的天性和天生的激情。我们自己却没意识到这一点,而所有的所谓的伟人、宗教创始人、国家领袖都对群体的心理学有着本能而可靠的认识,懂得如何聚集群体让他们产生狂热的感情为领袖的他实现梦想。像荣誉、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等一类的强烈情感,不由理性而产生,而正是因为没有理性,迄今仍是各种文明强大动力的感情成为可能。

“谁能让他们产生幻想,谁就能轻易地主宰他们;谁试图破灭他们的幻想,谁就将永远成为他们的敌人。”

“从野蛮到文明,一路追逐着梦想,而当这种梦想失去了力量,便开始衰落,走向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周期。”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5

翻看《乌合之众》那几个小时里,内心不经感慨到群体的可敬可畏。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书中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但仅从群体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而言,《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时间久远,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是来自人类本身的某个基因。

现代信息社会中,我们也宛如“乌合之众”,也会盲从跟风。在全球信息化时代,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依赖信息共享,并追求群体的认同感和权威的支持,往往忘记独立思考。

集体无意识,这是勒庞著述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他揭示的是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或者说群体属性的人智力逐渐为零!这是全书的中心论点。勒庞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社会中传销组织及网络暴力和网络假消息,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的特征,而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若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就易被洗脑,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思维。

要想打动群体,不能靠抽象的逻辑讨论,而是要靠形象说明,在汹涌的想象波涛之下,群体看不见事实,只愿看念想,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乌合之众》因此提出,群众并不需要真理:“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谁能向他们提供念想,也可以很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说无明众生,众生没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恶。

在现代社会,人们非常渴望获得正确的信息,得到真理,正确认识世界和万物,前提是学识和科学,才能辨证。

合上书之后,脑海里面浮现着路遥在《平凡的世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在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很难,但是个人独立意识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用辩证的思维逻辑看待事情及个人追求,正所谓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6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7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8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9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10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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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我们可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吗?在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定是收获满满。写读后感并非赘述原文,重点是写出自己的思考与感悟,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带来了“《乌合之众》读后感”的相关内容。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GroupThinking(1)的这套理论似乎能解释勒庞群体智力水平远低于个体平均水平的观点。试图挑战GroupThinking的人往往死得很惨,如果他们没有极佳的辩才和与对手相当水平的专横。精神贵族似乎不缺辩才——起码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有别于群体,不过得遗憾的指出,这些精神贵族往往对于专横也持有相当程度的鄙夷。所以,他们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开头碰壁之际便收手占了绝大部分。少数能坚定不移于不要脸的自我吹捧与蛊惑人心者,打破其他群体的Groupthinking倒是有相当几率,但这也意味着,会被供上神坛,成为另一个群体的领袖(3)。不消说,当一个精神贵族得承担相当一部分的压力,从无人理解到违心言行,甚至还有牺牲部分智力水平的风险,从冷静客观到无法避免的GroupPolarization(4)。

勒庞同时认为,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弗洛伊德至少在这点上对勒庞表示了高度的赞赏,而老弗对勒庞态度的漂移不定似乎也有分居不同群体的影子)。而无意识是简单粗暴,狭隘又自私的低等意识(5)。为何在群体中,人群更不受约束?勒庞的解释再次华丽丽地让我想到两个心理学中所说的名词——破窗效应(6)and责任分散效应(7)。破窗效应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示范性作用,而责任分散效应让更多的人在公众场合助人为乐这件事儿上选择了袖手旁观。此二者的共同点是心里承受的道德压力会因为“也有人和我一样”小很多,从而一次次冲破个人设定的底线。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乌合之众》所带给我的乐趣远非复习一遍脑子里的各种名词。最吸引人的,无疑是贯穿这本书的,看似大逆不道的核心内容——所谓民意,大抵可相当于另一种程度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比所谓专制,来得更隐蔽,影响也更加深远。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关于乌合之众读后感


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基本结构是怎么样的?当我们因为看作者写的作品,而产生新的启迪时。 记录感受,整理读后感,是一个有益的习惯,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可以说是十分著名的一本大众心理学著作了,与弗洛伊德这个名字同为大众对于心理学最开始了解的起点。这本书采取举例以及其他论证手法说明了大众在作为群体时会出现低智化,情绪化等特点。很好地反映和解释了人们在作为群体时为什么更容易产生高尚的自我牺牲或是愚蠢的群体行为,也让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引以为鉴。

群体的蛊惑是有魔力的,当你作为群体之一时,他们会促使你作出一些正常理智下不会去做的事情,也会让你更容易轻信群体的观点和信念,而当外界信念产生时,你会更加不经思考、不假思索地对其进行否定,通过我的个人经验,我发现你甚至可以用理智去揪住外来信念的不足与错误之处,却不会用理智重新审判它是否正确,理智在这里唯一的作用,就是为这个外来信念挑刺,竭尽所能找出反驳它的办法,而不是理性客观地认识了解思考。

然而群体却是不可避免的,当我们缺乏理性的批判与敏锐的感知,往往早已在不知不觉就已进入群体。群体就好比辩论队,一个辩论队就是一方群体,你不会去管真正的事实是怎样,你自己的看法是怎样,而是拼劲全力为自己这一方辩护。比辩论队更可怕的是,群体会使你洗脑,你就信以为真地将群体的信条当做自己的信条,将群体的利益看得高于自己的利益,所以当危害群体的事件发生,你就会有更高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去舍己为群体,也有更低的下线与理智道德的丧失去为群体作你本所排斥、残害社会他人、违法乱纪的事。所以群体是情绪化的,易受蛊惑的,以往当新的信条出现,你会去思考它,但当群体出现信条,你会不假思索地相信,再加上前文所说你会做出你原本不会做的跨度很大的事,所以你会不假思索地行动,这就是情绪化行动的开端。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已经对勒庞的这些观念有所了解,诚然书中是有不准确和不对的地方,但当时的我已经开始厌恶群体,痛恨群体的各种弊端。然而当看到勒庞认为这些群体虽然看似有各种各样的弊端,但也恰恰是人类发展的基石,没有群体,人类可能永远无法发展到今天这样。这也提醒我看事情多面性的重要。心理学是了解人类,了解自我的一个方式,也是对于个别人拯救自我的方式,我还想学更多的心理学。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xx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合上整本书,强烈引起我共鸣的观点主要有三:

一是关于群体的无意识行为。正如作者所言,群体是易受暗示的,你以为自己独立做的决定往往包含了他人的暗示及影响。一些愚蠢的、违背内心原则的做法在以个体存在时是绝不会做出的,但被冠以群体之名时会有种莫名的力量让你投入其中。“群体”的存在,会给予人一定程度的安全感,也很容易让人相信所谓群体的判断。

二是“群体不受理性的影响,只受情绪的支配”。让我最有感受的便是微博上多次发生的新闻反转事件,比如今年的广州某小学患哮喘女孩遭体罚致吐血事件、苟晶事件、罗冠军事件

《乌合之众》提到说:“在群体中,累加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不管你是聪明厉害的人,还是普通平凡的人,很多情况下做出的反应都是一样的。作文我是从黄执中学长的微博了解到罗冠军事件的,即使是辩论大神黄执中在看到该事件涉及的社会敏感问题时也难免情感占了上风,在没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对此事作出了评判。我们都处在后真相时代:事件的真相在话题中发生一次次的颠覆重塑,情绪一浪高过一浪,公众不关注真相,只是着力于道德的审判和情绪的渲染,甚至期待反转,但一旦真相被揭开,公众却已将事件的原委淡忘。

《新闻学》概论里,阐述了后真相时代的基本特征:“情绪在前,真相在后;认知在前,真相在后;成见在前,客观在后。”我们以为我们在利用舆论伸张正义,实践上却成为了罪恶的帮凶,成为了群体中的一个工具人。

三是关于断言的说服力。书中讨论了如何说服选民群体,其中写道:“在选民面前,候选人必须哄骗群体,就算用最离谱的骗术也不过分,再加以异想天开的承诺,才能完全征服选民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群体的意见与信念——读乌合之众有感1000字:

决定群体意见和信仰的可以分为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间接因素类似于信仰,使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不再接受其它信念,比如民族、传统、时间、制度和教育。民族性格迥异,群体特质也不相同。

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构成传统。民族类似于一个在历史中生长的有机体,通过缓慢的遗传积累过程发生变化,这些恰恰支配者我们,即便自己不曾意识得到。时间是万物的创造者,也是唯一毁灭者。政治和社会制度是民族的产物,制度之优劣并无客观标准,因时因地而异。能够决定制度是否完善的因素,除了实用和时间之外,别无他物。因此,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民族的幸福也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人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本身,也不能改变天生的热情。应试教育之批判:使人厌恶自己的生活,想逃之夭夭。工人不想当工人,农民不想当农民,都想吃国家职员这碗饭。在高层是一群轻浮的权贵,多疑且轻信,在底层是对命运愤愤不平的群体,随时都想起来造反。不但没有让人获得生存能力,相反是破坏这种能力。能够帮助我们走向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是经验,是开拓精神和个性。

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包括(1)形象。(2)词语和套话。这些可以激活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使它更加鲜明,跟重要的是词语本身就是某种形象的代表。词语的内涵古往今来意义早已面目全非,但是其拥有极强的号召力,群众只关注词语,忽视意义。(3)幻觉。人类只有怀抱着希望和幻想才能活下去。科学永远无法担负起这一重任,因为科学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也做不到像幻想一样撒谎。(4)经验是传播真理的手段,也是幻想的敌人。(5)理性。群众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概念。但是,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就像是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这些东西。

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只有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领袖拥有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领袖的名望至关重要,可以用来动员群众。其方式有断言,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重复,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这也就是宣传的作用、广告的威力。传染,传染来源于模仿,且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名望可分为先天的名望(称号、财富、荣誉等)和个人名望(类似于魅力)。通过命令的方式、获取成功可以获得个人名望。但是失败和探讨会让名望流失,此时群众便落井下石。

群众的意见和信念可分为重要且持久地信仰、短暂而易变的意见。信仰数量十分有限,构成文明的真正基础。形形色色的意见之所以日渐增多,在于信仰日甚一日地失去影响力,群众力量在不断增长和报业的发展。现代人的历史观正在消亡,即他们在判断问题的时候,很难并存一个长久的标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没有一种能够引导意见的力量,再加上普遍信仰的毁灭,最后的结果就是极度的分裂。但是,无论什么时候,那些伟大的人,那些具备长远眼光的人、以及那些使徒和民众领袖,总是要比那些只会否定、批判或者麻木不仁的人有更大的影响,同时也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他们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群体心理学创始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所著。读完该书的第一卷《群体的性格》,我这个心理学的门外汉,便忍不住看热闹又凑热闹,说说自己的浅薄看法。

写之前,还是忍不住为自己“推脱责任”:我爱极了在一本书没读完时就去写读书笔记,这于我本人而言,是莫大的乐趣!因而,若我在品读时有所误解,或是等整本书读完后我又善变的“改口”——推翻自己前面的想法——那就请读到此篇读书笔记的朋友多多包涵啦!

话不多说,进入正题。

首先,不得不提的是《乌合之众》以法国大革命为创作背景。这一点,在读此书时需要时时提醒自己,否则容易陷入时空错乱的谬误之感。其次,该书的内涵“过于真实”,叙述的口吻“过于直接”,所以如果品读的过程中感受到作者给予的'愚弄、轻视、不屑等不适情绪,请不要过于抵触,且耐心往下读,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反正,读完第一卷,我已经感觉自己是一只快乐的猴子啦!最后,让我们一起以一种“愚人自娱”的态度来看待此读书笔记。

一、什么是“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

“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有别于日常含义的“群体”。后者是指聚集成群的人,民族、职业、性别、聚集的原因都不重要;而前者是群体成员自觉的个性消失、思想感情的统一,它就像一个特别的生命体,会形成统一的性格,而且甚至不需要若干个体同时出现在同一地点。

二、“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产生异于个体的新特点的原因。

个体的个性各有特点,但组成“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就会产生有异于个体的新特点,即群体的共性、基本特征:性格统一律。其原因有:1、一直约束个体的责任感完全消失。个体脱离群体时可以压抑的有些欲望,在融入群体后会考虑到群体的匿名性和相应的无责任性,从而不再想约束自己,使得敢于发泄本能;2、传染。在群体中,任何情绪和行为都会传染,而且传染性很大,类似催眠的行为;3、易受暗示性。这是三点中最重要的,传染性正是易受暗示性所引发的后果。

三、大多数“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表现出的特点(情绪和道德方面)。

1、冲动性、动态性、狂暴性。法国大革命期间,群体冲动总是十分强烈,他们在极端的爱恨之间不停切换,残暴的夺取“胜利”,不惜流血。2、轻信性、易感性。勒庞用多个例子论证这两个特性。群体中第一个成员对真相进行扭曲,并暗示和传染给他人,由此创造和扩散,最终形成集体幻觉;3、情感的单向极化。群体表达情感时,总表现出简单化、极端化的特点,不是极爱就是极恨,表现出夸张的品质和美德。4、排异、专制、保守。就是字面的意思,不多解释。5、道德。只研究群体的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家认为群体的道德水平非常低。但是勒庞则相反,他认为群体具备非常高尚的道德,比如拥有严格的道德原则和无私的行为典范。

四、“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如何相信、推理和想象。

用自己的“大白话”简单总结:用直白、强硬、绝对的方式灌输,使群体相信;群体没有逻辑或者逻辑低劣。推理?别开玩笑了!群体没有正确的逻辑推理!至于群体的想象——强大、神奇、跳跃!以形象思维为典型!

五、群体信念都采取的一种宗教形式。

无论有没有宗教信仰,群体对信念的信奉都割舍不掉如同宗教信仰般的热忱与狂热。

注:上述所有关于“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的知识内容都源自《乌合之众》。

品读《乌合之众》第一卷的旅程中,我延伸的思考有许多。我想到了抗日战争、南京大屠杀,鲁迅作品中的“围观砍头”……这些历史的事件,是否也折射勒庞所阐述的“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的内涵?对于身处当下的我,现今的人,是否也需要保持警惕?默默提醒自己:身处群体,更不能忘却自我!融合与游离间,保持感性和理性相平衡、甚至相抗衡、制约!(骆雨)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这本书读完有许多天了,笔记也反复看了几遍,但书评却迟迟写不出来。

因为实在是无从下手。

其实我是很少去读,也不愿意去读欧美作者的书的,因为确实文化不同,想法不同,习惯不同,读起来会很别扭。不过勒庞的这本书向来名声在外,我也是慕名而来,所以从众多译本中挑选了这本相对读者更多的加入了书架。

说实话,这本书很难读,我几次想中断放弃,却也硬着头皮强行读完了。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真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如果你是一名政客,你应该去看看这本书;如果你是一个商人,你也应该去看看这本书;如果你想成为自媒体网红,你更应该去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成名之作,虽然出版时间在100多年前,但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堪称经典,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方方面面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历史、文化、种族、阶层等各个方面抽丝剥茧,排除一切溢美之词,直指惨淡的人性,这在群体心理学研究方面的确算得上是另辟蹊径,建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读完之后,你就会发现,与其说这是一本理论书,不如说这是一本指导你怎样成为牧羊人的工具书。它会告诉你,该怎样建造羊圈,该怎样挥动鞭子,该怎样投放食物,该怎样使羊们主动自愿地跑上前来让你剃羊毛挤羊奶。

但一本书也是一个人。显然,这本书受到了作者的国家、民族、社会、家庭、文化程度、认知格局、性格色彩的多重影响,在字里行间明显散发出那种站在上帝的院落俯视人间的傲慢、偏见和执拗。

因此,尽信书,不如不读书。希望各位在攻读此书的过程中,尽量保持独立的判断力,不要掉入群体心理的陷阱,成为新一批的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读乌合之众有感500字:

香港骚乱问题最近引发了广泛关注,但只要分析一下情况,我们不难发现人群的判断和行为,并不具有十足的理智。咬掉香港警察手指一事,更令人难以相信会发生在一个号称高度文明的国度。无疑,群体此时的判断力不及个人,而行动力却大大增强。荷兰郁金香泡沫,美国黑色星期五,80年代日本房地产热,...同一时期内群体的力量几乎裹挟了所有人,这也就是柴静在看见中所说独立思考的难能可贵所在吧。

要让群体接受高度抽象的顶层方案,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简化与重复,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听到“三民主义”“德先生与赛先生”“美国梦”,到今天为止通过这种方式植入思想依然是政客、广告商人常用的手法。

那么除了明晓此种控人之术,读者读完此书还能从中收获什么呢?是更堂而皇之地接受群体所带来的庇护呢?还是试图冲突罗网进行独立思考呢?如果看完心底一片灰暗,我真不确信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我,我有更深地意愿与紧迫感去成就自己真正想做的独立之事业了。“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周郎死后孔明断弦的哀戚,何足言尽二人爱恨交织的感情。柏拉图在《会饮篇》说神将人劈成两半,从此有了男人、女人,孤独便与人类常相随了。胸有所思,然后渴求知己。投身于群体中空自盲目化、情绪化,恐会如阿Q一般反误了卿卿性命。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9】

因为“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也能表现出极度忠诚、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举动”。所以对影响群体观点和信念的因素进行研究也极为重要。

作者认为影响群体观点和信念的因素包括蓄积因素和即时因素。蓄积因素包括种族、传统、时间、制度与教育等,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他认为一个国家给年轻人什么样的教育,就能知道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

即时因素有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和理性等等。词语和套话具有神奇的力量,他们能够唤起一些形象,在群体心中掀起可怕的风暴。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等,他们的含义极为模糊,却朗朗上口,有着神奇的魔力,综合了各种各样无意识的抱负和实现这些抱负的希望。很多时候说理和论证敌不过词语和套话。

名称的威力恐怖如斯,以至于选择得当,它能让面目可憎的事物改头换面,从而被民众接受。统治者的艺术,就像律师的辩术一样,首先在于遣词造句。

读到此处,不禁想起《人类简史》中提到的一个重要观点——人类维系社会秩序依靠的是虚构的故事。“平等”、“自由”这些词语背后不正是一个个虚构的故事吗?所以正如作者所言,词语的力量与它所唤起的形象有关,但跟它的真实意义无关。

对于历史上的大事件,比如文明的变迁、帝国的兴衰、朝代的更替,我们往往从政治、经济、外敌入侵等角度来看。而作者却指出,事件背后真正的原因是民众思想的改变。思想、观点、信念的改变,是促成文明变革的唯一重要变化。令人难忘的历史事件,不过是人类思想的微妙变化造成的外显后果而已。

乌合之众读后感大全


第一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著作,其中对群体心理的剖析,入木三分。作者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一个人一旦融入群体,就会湮灭个性,在群体的干预下,思想缺失独立性,群体思想占统治地位,从而,群体的行为也会由于受思想的控制,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力。

群体中的个体易受群体的影响丧失理性,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又由于在群体的保障下而不能容忍对立意见,做出的事情往往会另局外者难以接受。每个个体的独立思考能力,在身处群体时,而变得思维单一,甚至是被看成是无意识。 佛洛伊德批判了勒庞本书中的一些观点,本书中也确有一些局限性,勒庞在书中毫不掩饰地表现了对群体的非理性性质的行为表现的鄙夷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是他又认为群体是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其中存在的矛盾并没有减少他的价值,而是为后人开启了更深入的研究空间,极大的启发了人对群体心理认知的思维。

本书出版于19世纪末,其中列举大量法国大***中的事例,对现实的剖析更加使它具有说服力。虽然对群体心理及产生的原因缺少有逻辑的论述,但是对现象本身的观察描述对后人仍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第二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今天,终于断断续续的将这本书读完了。虽然一直喜欢历史,对于其中一些人的行为多少不解,或者难以想象。当然读到本书很多章节的时候,我不禁兴奋的跳起,好多观点是如此的醍醐灌顶。令我的人生观有很大的变化,也让我从更深层次去理解历史。

一直以来难以回想红66卫兵时代的疯狂,甚至于敬仰拿破仑与希特勒。反思更多的事件。当然读过本书之后,我不再疑惑。对于那些称之为伟人的***,在我心中终于走下的神坛。

所谓群体,从心理学角度上来讲,要符合两点:1、个体的有意识个性的消失;2、个体感情和思想都有明确的转移。 当然这些跟构成的人群,地域没有关系,反倒跟民族的禀性、宗教、普遍的道德观和历史渊源有极大的关系。这些群体意识低下、野蛮、浮躁、保守、依靠形象来思考、容易受到暗示、没有道德跟责任感、甚至崇拜专制。即使有这么多缺点,人类社会的大部分历史依然是由群体所创造,他们改变的人类的发展轨迹。但是却创造不了文明。

写到这里,我在想,按照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观与普遍价值。那位智者能都看破这些,找出正确的发展方向。当然,如果他能找到方向,肯定又像甘地一样的寂寞,没有人会理解。

联系到股票市场,众多的股民与机构构成一个群体。当然机构又可以为成小群体,当我们笑话机构犯错的时候,你要理解,一个群体,即使全部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他们所做的决策,并不会比一群目不识丁的人的决定更英明,当然,前期是得知道股票是什么,哈哈。

那么在股民的这个异构化的群体中,他们的决策与行动容易受到名望人或者是所谓***的暗示,也就是所谓的羊群效应。容易做出过激的行为,也这是上涨和下跌时候的贪婪与恐惧的放大化。容易盲目相信,即使有些言论过后看来是如此的荒唐。前期看过社区的一篇文章,说一个人不看电视,不读报告,不听别人建议,仅仅依靠个人喜好来炒股反倒成功的例子。可见是他因为不接受消息从而跳出了群体思维的局限。

大多数的人赚不到钱,因为大多数股民都因为消息的发达形成了一个群体,思维方式发生明显的变化,形成共性。所以在市场中,只有少数坚持已见,与大众相反的人反而能够赚到大钱,终于明白为什么小说里说操盘手工作期间要隔离的原因了。

如何跳出这个群体的思维模式,形成自己的体系与方法,做决断的时候不受其他影响,自己及时总体。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很久不写东西,读这本书时间跨度也长,总结不不够深刻。望大家批评指正。

第三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作文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 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撒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第四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很久没有真正的写过东西,因为自己才疏学浅,见识又少,生怕说出来的话贻笑大方。然而看了一些书以后,还是觉得毫无进步。可见写作这件事,不仅仅是读得多就会写的。于是决定从读后感开始,写一些东西,也作为自己成长的一个记录。

最近刚读完勒庞的乌合之众,书中提出了很多大众心理学的问题。尽管勒庞的一些想法带有他所在的时代和个人的偏见,但是他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即使放在一百多年之后的今天仍旧有意义。在阅读整本书之前要注意到的是,勒庞没有讨论有组织形式的群体的心理状况。整本书都在如书名所说的那样,讨论乌合之众,一群因为各种原因聚集在一起的人,这些人之间并没有非常明显的从属关系,如陪审团、选民、议会等等。而且这并不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觉愉悦的书,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文字上。然而却是一本令人思考的书。我认为它的意义不再于讲述了多少正确的知识,而是它提出了如此多的问题,以至于如果要讨论社会学或者大众心理学的东西,你都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下面就我比较感兴趣的几个问题说一说我的想法。

在谈到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时,勒庞举出了这样一个例子: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报纸上充斥着两个小女孩在赛纳河溺水身亡的报道。五六个目击者言之凿凿地说,他们认出了这两个孩子。所有的证词如出一辙,不容预审法官再有怀疑,他签署了死亡证明。但就在为孩子举行葬礼时,一个偶然的事件使人们发现,本来以为死了的人仍然活着,并且她们和溺水而死的人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就像前面提到的事例一样,第一个目击者本人就是幻觉的牺牲品,他的证词足以对其他目击者产生影响。由此,勒庞认为受到最严重怀疑的事件,肯定是那些观察者人数最多的事件。说一件事同时被数千个目击者所证实,这通常也就是说真相与公认的记述相去甚远。然而假如仔细地思考这个问题,我并不认同勒庞的想法。首先,他没有举出群体与个人相比更容易受暗示,更容易产生幻觉的证据。每个人都有过认错人的情况,在同样的情况下,群体是否更容易认错人,他并没有举出相应的实例。其次,对于群体人数增多这一变量,勒庞并没有做出很好的讨论。观察同一事物的人的增多,同样意味着观察角度的增多,然后经过讨论,综合各个不同角度所观察到的现象,反而会使观察更客观,更接近真相。我想,科学所经历的就是这一过程,这显然是与勒庞的想法相违背的。

虽然整本书中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是勒庞在很多方面显示出的思想的火花还是让人眼前一亮。当他谈到影响群体意见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教育的影响时,他对当时法国教育的看法,放到中国现在来看,竟然也是适用的。首先是我们对教育的观念:在当前这个时代的主要观念中,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教育能够使人大大改变,它会万无一失地改造他们,甚至能够把他们变成平等的人。这种主张被不断地重复,仅仅这个事实就足以让它最终成为最牢固的民主信条。如今要想击败这种观念,就像过去要击败教会一样困难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他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而且有时只要进行不良的引导即可害处远大于好处。国家用教科书制造出这么多有文凭的人,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于是只好让另一些人无事可做。因此,它只能把饭碗给先来的,剩下的没有得到职位的人便全都成了他的敌人被选中的人是有限的,因此肯定有大量心怀不满的人。他们随时会参与任何***,不管它的头领是谁,也不管它有什么目标,可以说,掌握一些派不上用场的知识,是让人造**的不二法门。对于教育,我还有一些个人的体会,一直认为在大学甚至高中以后,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一个个体的性格喜好在初中就已经定型,之后的教育尽管有老师在前面讲课,是否吸收课堂上的知识就已经由自己决定了。而且我一直觉得在课堂里学习知识的效率比较低,听四个小时的课完全不如自己看两个小时的书来的快。这个想法一直支持这我在大学四年里上的课大概跟别人两年上的课一样多,然而大量的时间都被缺乏自制力的我挥霍掉了,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败笔。

好了,废话不多说,下面抄一段墨顿对这本书的评价作为结尾,我认为这是对这本书最好的概括了。一本广为流传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绝对谈不上完全创新,严格地说也不正确;与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佳时也只能算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糟;字里行间与字面上有着同样多的意义;眼光时而偏于一隅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的利用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否定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事件中概括出了一些这样的观点;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乌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仍然值得一读的书。

第五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

一百多年前的法国学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他生活在法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于是,勒庞在他的传世名作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

很不幸,我们也是乌合之众,我们也会盲从。全球化信息化的年代里,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开始追求信仰的庇护和权威的支持,两者共同的结果,就是解释古典人生哲学的于丹教授的走红。

地球是平的一书预见了一个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未来。我以为,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政府将失去左右舆论的能力,民众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民主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同时,国际间竞争使政府必须拥有更高的效率,民众必须赋予政府更多权力,集中也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中国未来的***体制将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权威民主双向加强的模式,即民众选出强力***,由他来行使巨大的权力。这一切,正如勒庞所言。

勒庞曾预言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践必将是艰苦的过程,也曾预言中国在辛亥***后必将迎来更加极权的专制。他的乌合之众心理学认为:民众为了追求幸福,会愿意牺牲自由,追随强力***,赋予他绝对权力,并为他所宣扬的理想牺牲一切。令人不安的是,这个片面的观点得到了历史的有力映证二战、***民众哪一次不盲从?哪一次不为疯狂的理想而疯狂地杀人?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在连续读了佛洛伊德批判继承勒庞思想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分析和当代学者写的讨论群体盲从行为的影响力以及一些研究催眠术的书籍后,我倾向于用催眠与同步(synchronization)理论来解释乌合之众的盲从。

催眠是指个人意志被他人意志所战胜和控制。强大的群体意志战胜和取代了个人意志,个人被群体催眠了。(前面我专门写过一篇关于催眠的文章了,所以这里就不细谈了)

无论是否被催眠,人都有模仿他人的倾向,心理学上称之为同步。由于人天生都是自恋的,所以爱屋及乌,会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即认同。为了让其他人喜欢自己,以便搞好关系实现合作,人会模仿其他人,即求同。认同与求同合并在一起,就是一种同步,它仿佛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写入自己DNA里的基础核心程序,是一种不是本能的本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古代律法正是对这一本能的总结。别人馈赠我,我就回赠他;别人攻击我,我就回击他。商家就很懂得利用同步赚钱,超市里那些免费品尝的甜点,在同步作用的帮助下,总是能让消费者乖乖地买下自己本不必买的东西。此外,销售人员千方百计地与消费者套近乎,也正是为了博取一种同步。

乌合之众的盲从,正是催眠与同步共同作用的结果,催眠使我们变成了盲目之辈,而极端强化了同步效应,使得我们不受理性与道德的约束,做出不可理解的事情来。自信是抑制催眠的良方,谨慎是把握同步分寸的要领。希望大家能在生活中经常提醒自己,不盲从,不随波逐流,做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自我。

pS,谈点关于同步的题外话。

在与人交谈时,模仿对方的表达方式,如语气、姿势、词汇、节奏等,通常可以达到更好的沟通效果。所以,与父母沟通时要用家长的方式,与孩子沟通时要用孩子的方式,一旦反串,结果就很糟糕。多数时候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不畅,就是因为彼此都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愿意主动与对方同步。

人不只与他人同步,还努力实现与自身的同步,即前后一致性。因此,先问两个问题,让对方做出肯定回答后,再提一个过分的要求时,对方会很难拒绝。

同步也有副作用。如街头有人需要救助时,由于过路人都不知情,因此,他们只会观望他人行为,以期用同步来避免犯错。如果其他人都无动于衷,则人们也会同步这种无动于衷,结果便是一种社会人情淡漠的假象。针对这种现象,求助者只需指定一个帮助者,道明原因,并指明要求帮助的内容,使对方开始行动,便会帮你赢得更多人的同步协助了。

第六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中华民族一直是个强调集体的民族。无论在文学表达还是日常表达中,人们往往更倾向于使用复数的我们和咱们而非单数的我。这种表达习惯的形成远可追溯到先秦的保甲制度,近到抗战、***乃至今时今日的反日潮流,即使置于全世界的范围内,如此长时间、高强度的,对于个体间紧密联系的强调也是相当不可思议的。团结力量大,作为***期间极为流行的一句口号,与同时期的很多其他口号一样,试图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极端粗暴的口吻做出某种笼统的、形而上的价值判断。在战争时期,这样的口号和标语显然是很有感召力的(或者说是很有蛊惑性的)。在***时期,集体价值判断几乎全面抹杀了个人存在的价值,要质疑这样的一句话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显然也是不明智的。而随着改革开放在思想文化领域的逐步的深入,一方面由于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冲击,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十年浩劫的深入反思逐渐结成了丰富的果实,团结的力量一定比个人大吗?,为了追求这种力量我们放弃什么?以及这样大的力量究竟是不是好事?等等问题逐渐清晰的浮出了水面。旧价值判断已经明显过时,而新时代的普世价值却迟迟没能成形。在这样的背景下,勒庞的乌合之众为我们提供了一面关照自身的镜子。一方面,作为一个心理学家,他以科学家客观的目光对大众心理做出极为简洁、直白甚至到有些残忍的解剖,将大众心理这股混沌的洪流分解为清澈见底到令人触目惊心的细流;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作为一个热情的法国人,其作品不时流露出对法兰西民族真切的人文关怀。试图以此对法国做出一个整体的判断是极为片面而幼稚的;尽管如此,管中窥豹亦可见一斑,这并不妨碍我们借着一个法国人的目光去审视法国的历史,并借此对自己民族的历史做出更理性客观的判断。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完成于1895年,作为一本心理学专业著作,其中的概念及其表达都相当通俗易懂,不难看出它最初就是一本面向大众的大众心理研究。这种方法既是残忍的,同时也是极为有效的。勒庞在书中提出的许多理论,就其用词的犀利而言,绝不亚于鲁迅的讽刺小说。勒庞说:所谓的英雄或暴君,从未真实的存在过,他们只是人们为了满足心理需要而杜撰出来的人物,候选人必须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同时还要毫不犹豫的做出最令人异想天开的承诺,这些话语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听来依然振聋发聩。在他的叙述中,集体的力量之粗蛮,方向转变之迅速,思维方式之简单,简直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勒庞的研究是否足够客观和全面,作为非专业人士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要将其生搬硬套于此时此刻的中国也绝对是不可行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对于群体心理,群体意见与信念的叙述,在当今中国社会的语境中是有一定价值的,是值得我们深入思索的。

团结力量大在五十年代后期开始长期被扭曲理解为团结则战无不胜和团结则无所不能,这是群体不承认障碍的一个表现。当全社会充斥着一种只承认前进不承认停滞和后退的氛围时,个人很容易被这种盲目的乐观主义裹挟,进而半信半疑的成为群体中推波助澜的帮凶。也正如勒庞所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必然会被这种气氛感染,但如果他没有感受到这种情绪的话,那么他就会沦为群体情感的敌对方。在特殊时期,这种站在人民的敌对面的行为可能带来不同程度的恶果,甚至可能招致杀身之祸。而在当今社会,这种自我意识的消融和群体情感的同化似乎不那么容易发生了,但在天涯和猫扑等网络论坛上,这种群体表达简单、夸张、粗暴、直白的倾向仍然随处可见。暴民***是否随着技术的进步转入了更为隐蔽的表达空间?而在情感的表达上,网友们往往极其统容易受到暗示,逻辑往往也是极为简单的。由于基数的庞大(或者由于网络本身匿名的性质导致了这样的幻觉),网民往往包办了执法者和审判者的角色,人肉搜索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非道德行为确实值得谴责,但是在少数人的煽动之下,在融入集体时(虚幻的)强大力量面前,网民们往往容易产生极端的情绪,并选择用极端的语言来抒发自己的情感,用恶毒的语言攻击那些没有感受到这种情绪的较为客观的言论,更有甚者会将这种语言暴力转化为身体上的暴力。令人吃惊的是,这些网络暴民中也包括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甚至大学教授,在群体中,他们部分或完全失去了对自我语言和行为的自制,以一种近似于原始人的状态做出判断和行动。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这本书中的叙述不免有过分之处,对于群体的分析也仅仅止步于一种极端的绝对的情况。这与作者的个人情感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介时法国大***的余波尚未散去,勒庞不仅作为一个心理学家,更是作为一个法国人,对于动荡的社会环境和层出不穷的***依然心有余悸。这种激进的表达虽有失偏颇,但也反映出作者作为一个血肉丰满的人的形象。因此在内容上,我们也不需要全盘接受书中的观点,用一句老话来说,就是要批判的接受书中的观点。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当然要对人性的进步、法律的逐步健全充满信心,但与此同时,勒庞也我们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面对团结、爱国、群众、人民等大而空的表达时,如何保持独立的判断,如何提防群体心理的侵蚀,也是对我们素质的一次真正的考验。

第七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一本让我很揪心的又觉得很扯淡的书,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写了很多我不太理解又有点反对的情绪用字。例如p7群体品质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说服我们的逻辑是他觉得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似乎用的是一种智商的平均值作比较,而不是用群众智慧的结晶作对比。再比如p16,他觉得群体是自我人格消失的野蛮人,个人融入集体,就已经使个人在文明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他也是用群体人性丑恶的例子来证明这样的观点的,似乎可以理解他产生这样灰暗想法的根源,但是也无口否认社会文明的进步又是靠群体意识进步和耕耘创造的,这样一系列的绝对的情绪用字 让我不得不很小心的去寻找它的基本共识、主旨和论述是什么。枯燥的理论和没有感同身受的例子让我一度想放弃对这本书的阅读,直到读到4/5 之后和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才发现了它的难能可贵。

在我大多数的不理解或者说不愿理解的偏见主要还是基于2个原因的,首先我觉得他的大多例子都是基于历史的特例作考量,没有经历所以对自己没有说服力。第二个原因就是我觉得他的这种例子在当下不太可能会发生,很多故事都像小说一样在虚构。 可后来的这句话和一些列的理论依据让我开始重新反思: 当一个种族有了自己的性格之后,该种族就获得了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这使得人们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支配,从野蛮走向文明。 也许是因为我对历史积淀的匮乏和对时事关心分析的太少才导致了一些偏见,所以又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或许过去的历史不会告诉我们什么就是什么,但它可以暗示我们应该避免什么。这种直接对于群体情绪的判断与描写其实是更能引起我们的思考,而不像一些难以觉察隐藏式的雄辩那么狡猾,只是因为现有的经历还有学识的局限才有很多你看不到的很多的群体的一面。所以对那些经典的巨作妄下判断的确不够明智。

我觉得乌合之众这本书应该是属于实用书的一种,主要是在阐述形成规则的原理。

第一部分它讲道:在群体特征中,群体中个体是无自我人格、责任感低,无意识本能起作用,情感和思想受暗示与传染影响并能立即转化为行动。在群体感情观和道德观中,群体受感情奴役、极端冲动无法认知障碍,群体情绪的夸张、单纯、偏执和形象思考容易掩盖真相。在群体观念、推理与想象力中,群体只能接受简单的观念,形象的事情,他们需要宗教与偶像来引导。

第二部分它讲道:群体观点和信念受种族、传统因素、时间等间接因素影响,往往在***和典章制度中反应出群体需求,值得我们反思的就是他对教育制造无产阶级大军的理解。当然群体观念也受形象、词语、会话、幻觉、经验和理性直接影响。所以领导煽动群众无非就是用偏执的信念来断言、重复、传染,创造他们需要的梦境和希望,而不是告诉更多的事。想要获得持久力也必须遵从普及性的信念和情感相修的东西。

第三部分:它将群体分为同质性群体和异质性群体,在犯罪群体中,谈到群体的犯罪动机尽管可能因为被教唆但所有行为皆以结果论而非动机论,群体中的个体犯罪时可能因为自己在完成历史使命,他们的善举和残忍同样极端。在陪审团群体中,他们也受情感的支配,受灵魂人物的影响。在选民群体中,说服选民的手段和一般群体无异,用套话刺激想象力等。在议会群体中,相比普通群体特征,他么的观点更简单化,意见质朴,议而不决,缺乏决断力,受声望支配,容易夸张恐惧信息、重复许诺等。

对我来说乌合之众帮我解决了2个困惑。

第一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人士强调不要过多看重学历,也明白有时候学历越高,员工的发展限制反而就越多。但是在比如晋升、筛选很多条件和情况下为什么他们依然会选择那些科班出身的人呢? 从大众心理研究的角度,我是这么理解的: 大众对这种教育文凭的认可可能就像在同质性群体(派别、身份团队、阶级)中的阶级教育的认可,不是因为共同的信仰或者利益,相似的身份更多的是潜意识中因某种共同生活经历和习惯以及相同的大众教育而互相认可,所以一旦阶级教育的人掌权之后,依然陷于群体意识之中。个人的见识和主张都被削弱,萨代之的可能就是集体的无意识品质

第二件事,就像p88已经被郝伯特`斯宾塞在内许多杰出哲学家证明的论点那样,教育既不会使人更道德,也不会使人更幸福,既不能改变人的本能,也不会改变人天生的热情。而在一个像鹦鹉学舌又无人指点的教育制度体制下,我到底该怎么培养自己找到自己简单的幸福?庆幸的是自己在旅行中获得了很多判断力、在实习奔走中积累了经验,不顾别人的看法和妈妈的劝阻去开拓去闯荡。我特别相信正确的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我相信年轻人就该努力从工厂、矿山、医院、建筑工地等各类社会活动和实业中获得大量感官,形成自己独特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更笃信这么多年学习的唯一目的不是为了生活做好准备,找一个固定的铁饭碗。如果成功的出口绝不单一,那我肯定一直在找呢!

研究大众心理或许还能让我分析犯罪动机也许不仅仅是分析个人心理特征这么简单。在面对宗教派别、阶级、其他民族等各类群体中,分析他们的情感、找到群体运作的灵魂是保护自己的屏障。商业经济中不仅仅只有税法征收上用的是零星税金来遮掩苛重税收的,深谙大众心理的人既能鼓舞士气又能化解矛盾。也许这也是它真正得意义所在。

第八篇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2007年月30日的早晨,我在凯宾斯基酒店的房间里,临窗眺望成都。觉得自己就像是守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渐渐地从沉睡中醒来。2007年就要结束了。对于我来说,2007年如同2006年一样,也是意义非同猩的一年。回想起一年前的此时,还在那冰冷的15楼教室里苦苦复习。也是在早晨,从窗前顺着绵延伸展的韶山路望去,守着长沙慢慢醒来。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心境不同。唯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对未来的希望。

从月27日的川航班机上,到1月6日湖南大学工管院的教室里,我都带着这本书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并以口头、短信和QQ等方式推荐给朋友们,尽管我还没有看完它。作为2008年我阅读的第一本书,它没有让我失望,带给了我相当丰厚的收获。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在阅读它时的感受,那应该是震惊。因为古斯塔夫勒庞发表于1895年的这本社会学经典名著,持有的是反集体主义的观念。阅读它的过程,使对我数十年以来所接受的对集体主义持有完美感觉和景仰态度进行了深度颠覆。虽然我不会成为一个反集体主义者,但是从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出发,我已经认识到,集体(群体)远远不是我被灌输的和自己想象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不安和失望。

引导我来读这本书的,是网络上的一些资深证券投资人士。我从他们罗列的推荐阅读作品中找到了它。由于广西师范大学的这个中译本只有薄薄一册,在去成都之前,我认为我可以在2008年到来之前完成学习任务。此书封二上的一段说明文字也是足够吸引人的:作为一部经典之作,乌合之众对于理解今天仍不失现实意义。日本普通民众为何曾变成战争机器,***青年为何曾变得丧失理性,入市股民又为何会变得群情激亢?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理解、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今天,乌合之众以其对大众心理的精辟剖析,已成为众多理财专业人士荐阅的书籍。

不曾想,它居然和成事在天那本书一样,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心潮起伏,神游天海,书中一些精彩之处,常常有冬日凉水浇身的感觉。20万字的一本书,已经阅读了超过三周的时间,尚未完成!(当然,开年以也较去年忙碌许多)

在书末,译者的一篇文章民主直通独裁的心理机制更是精彩!我认为把它作为中译的序言会更好一些,它对此书的概括和评价也是相当客观和有见地的。整个20世纪是群众运动的历史高潮,但同时也是独裁统治的历史高潮。从希特勒到斯大林,从日本军国主义到中国文化大***,我们所看到的都是群众用自己的巨大力量熄灭了光明,把枷锁戴上自己的项颈,而获得利益的导演者却在一旁狞笑。勒庞最早有效地阐明了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从而给予用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勒庞的重点在于指出聚集成群的个人会表现得与他们一人独处的时候会有明显的差别。

他们会明显地从众,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例如股民;他们失去人格意识,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例如红卫兵;他们失去了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例如法西斯对待犹太人;面对群众的荒谬与狂热,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例如马寅初的人口论;群体受到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还会表现出极高的道德,能够达到使人慷慨赴死的地步,例如日本的神风敢死队。群体中的个人利益的暂时消失,以及犯罪意识的泯灭,是因为个人的目标被集体目标所取代,要为更高的集体目标而自我渺小化,使得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目标成为毁灭民主的有力武器,个人成为社会或者国家这些更高实体的目的服务的工作。群体成为了独裁最为有利的帮凶,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当然,他的继任者(比如斯大林)比他更加聪明,他们会赞美群体道:历史是由人民所创造的,但是他们对待人民的态度,与前任相比并没有什么区别。

鉴于此书的发表时间,我怀疑20世纪的许多***们都拜读过这部作品,并将其牢记和一一实践。希特勒的上述表达和勒庞的文字本身就相去不远,某些著名的***也一再地使用勒庞教导的影响群体头脑的重要法宝: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他说,大凡能够成为大业的***人物,必须具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力,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不断重复,信誓旦旦。受到感染的群众则是对别人的轻蔑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们更加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唯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我们可以回忆起,万千群众曾经高举红宝书,诵读毛语录,看样板戏,唱***歌,大炼钢铁,大放卫星。十年以后,却是往事并不如烟。

勒庞曾经在1911年中国辛亥***之后发表的作品***心理学中预言:中国不久就会发现,一个失去了漫长历史给它披上的盔甲的社会,等待着它的会是怎样的命运。在几年血腥的无政府状态之后,它必然会建立一个政权,它的专制程度将会比它所推翻的政权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是1949年之前的政权,倒也的确如此。

2008年1月7日,媒体报道了湖北省天门市50多名城管队员,将路过此地,并用手机记录他们暴力对待村民的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在数分钟内殴打致死。天人共怒之时,勒庞却已经在110多年前就已经说过了: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长恨歌》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王安忆撰写,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长恨歌》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栏目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2】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3】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4】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5】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6】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6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爱的教育是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优秀的爱的教育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1】

爱的教育这本书从新学期的开学作者安利柯开始记录了每天所发生的事。它以“爱”为中心,写了多祖国的爱,对父母的爱,对老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穷苦人的爱,总之爱无处不在。

文中少年爱国者(每月故事)讲了一个少年在一艘法兰西的轮船上去往意大利的热那亚找自己的父母。这个少年经历坎坷他是两年前被父母卖到戏班里,在戏班里那些人整天多他拳打脚踢,连饭也不让他吃饱,少年受尽了虐待,就找机会逃出了戏班。后来在意大利的领事馆帮助下把少年送上了开往热那亚的船,还给热那亚的警署写了信,说明少年的情况并要求警察把这个可怜的孩子送到他的父母那里。悲惨的遭遇对少年造成了心里的伤害,他渴望与善良人们交流他又不敢靠近别人。船上几名在喝酒的乘客也听说的少年的遭遇很是同情便掏出一些铜币送给少年,其他的乘客见此也掏给少年一些铜币,少年收起钱放到口袋露出一丝欢喜和笑容,他想用这些钱可以吃顿饱饭,可以给自己换上干净的衣服可以不被父母抛弃,想到这里心中总会有无法弥补的痛处。喝酒的几个人越喝越多他们竟说少年的祖国开始议论,说他的国家除了骗子就是土匪,官吏都是一群猪猡,愚蠢的民族!下等的国民!强盗……正在他们说的起劲,少年拿起铜币砸了过去,铜币砸到他们的脸上,少年愤怒的喊道,“还给你们这些可恶的家伙,居然侮辱我的祖国,我不要你们的钱。”

孟子有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文中的少年虽然年纪尚轻,但他的气概却丝毫不输给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为了捍卫祖国的尊严,他可以抛开那足以改变自己命运的金钱,这样的骨气怎能不让同学们钦佩,这样的爱国精神又怎能不值得我们学习?

大爱谈之远,小爱在身边。爱我们身边的人,物,事就是热爱我们的祖国。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2】

我刚读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的书,这本书可好了,中间有八十多个小故事,每个故事都令人感动。书中还有许多人物令人回味无穷呢!有做鬼脸的小石匠安东尼奥、有小气又善良的长洛斐、有举止文雅、成绩名列前茅的代洛西、有从马车下救出孩子而自己却拄着拐杖的罗佩蒂等等。不过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身材又矮又小的奈利。

说起奈利,我非常敬佩他那顽强的毅力。有一次在体操课上,因为奈利身体不好,老师见他爬杆爬得很吃力,于是让他下来休息一下,可他决不退缩,坚持努力地往上爬,直爬得脸色发紫、汗流浃背,仍不放弃,终于他胜利了!这使我想起了上次和爸妈一起在外面跑步,平时我一直缺乏锻炼,刚跑了一会就上气不接下气,真不想再跑了,可是我想到书中奈利的精神,所以我还是忍耐着继续跑,直到跑完了爸妈约定好的终点!

我喜欢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小朋友们,快来和我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亚米契思写的《爱的教育》,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父子情深,朱里奥已经12岁了,它是一个小学生,他家的家境很困难,所以把包了一份的抄字条工作,朱里奥想帮爸爸写条子,他知道爸爸每天12点后搁笔,所以12点,朱利奥就来到书房帮爸爸抄。每天都不间断。因为朱里奥帮爸爸抄,所以爸爸的工作量比原来多了,但不久妈妈发现了朱里奥生病了,可父亲说朱里奥变坏了,朱利奥心里难过极了。有一天晚上,父亲发现了这个秘密。便对朱利奥说:“孩子对不起,使我的错。”原来爸爸的爱没有消失,反而更深了。

是啊!在这个社会上无处不充满爱。在汶川大地震许多医护人员与救援官兵赶往灾区,在现场充满着爱。面前的人用爱搭了一座座生命桥,你说不是吗?如果一个人没有爱,就等于它不是个血肉之躯。只要友爱的人,才会获得幸福。

小朋友们珍惜自己的家庭,爱惜这个世界,只要人人都显出一点爱!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4】

今天x老师让我们写关于爱的故事,我想来想去,写爱的教育吧。这本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让我给讲两个故事吧!

每个故事都有爱。接下来给你讲两个故事——父子情深和陪护“爸爸”。

父子情深讲的是一个小学中年级的学生——朱里奥。朱里奥的爸爸非常辛苦,他的爸爸要养活全家人,很不容易。他的爸爸不仅干正常的公事,还联系公文来抄写,经常抄到深夜12点。朱里奥的父亲写字大大方方,可是500张公文才有3里拉。“好辛苦啊”我自言自语地说。朱里奥看见爸爸很辛苦,就请求帮爸爸抄写,却被爸爸拒绝了。

朱里奥知道爸爸抄到12点才睡。父亲入睡后,朱里奥悄悄下床,来到父亲的书房,模仿父亲的笔记抄写,字条已有160条了,可以换1里拉了,他高兴极了。回到了房间里。他一连写了好几夜,父亲都没发现。有一天,朱里奥心烦意乱,碰掉了一本书,他非常害怕,直到没有声音,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可这是父亲已经站在他背后了,他的父亲看了一下朱里奥,突然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把朱里奥带到他母亲面前,父亲把经过对他的母亲说了,母亲的眼泪夺眶而出。朱里奥一连熟睡了几个小时,当他睁开眼时,看见爸爸在他旁边睡着。这是朱里奥这几个月来第一次睡的这样安稳、香甜。

有一个少年他叫——西西洛,西西洛每天都给“爸爸”整理枕头或被子,倒水给“爸爸”喂药,西西洛把杯子送到“爸爸”的口边时,“爸爸”脸上似乎掠过一丝微笑。

有一天,西西洛看见有一个人提着包袱走了进来,这个人是西西洛的父亲,父亲看了看床上的病人,对西西洛说:“走吧!今晚赶到家还来得及!”西西洛望了望病人,说:“爸爸,我已经守他5天了,我们明天再走好吗?”“你留下来,我先回家,给你妈妈报个平安,”父亲说。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爱,使人间充满温暖,我们身边有许多爱,让我们去感受。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5】

今天,我和阳阳共同读了《爱的教育》中《体育课》一文。作者运用细致、纯朴的语言,如同朋友般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感人的故事。随着文字的展开,我的眼前浮现出普雷科西、沃蒂尼、加罗菲等栩栩如生的面孔,尤其是奈利和他母亲让我印象深刻。

作为一个母亲,深深理解奈利妈妈的心情,儿子的一举一动牵动着母亲心底那根最柔软细腻的心弦。奈利可能是身体原因,让母亲非常担心无法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于是至学校要求请假,不要上体育课。但是奈利是初生牛犊,没有大人那么多顾忌,他渴望象一个正常的同学一样享受一切正常的生活,享受体育课带来的快乐与自信。在奈利的坚持下,奈利母亲和老师做出了让步,而奈利也不负重望,同学们也不由自主为他加油,尤其是作者狠不得帮他一把,奈利用实际行动,展现坚强、努力、不屈不饶的精神,受到大家的敬佩、尊重。奈利母亲从同学们欢乐中得知自己的孩子完成了爬杆。

这篇文章真实深刻地画出这一感人的一面,尤其是奈利,一个坚强的孩子值得受到所有人的尊重,我希望阳阳够认真体会,学会不断挑战自己、战胜自己、勇敢面对人生,胜利就属于你。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6】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小说,篇篇都倍感温暖,扣人心弦,钩起我的内心深处,让我一次次敞开心靡,投入到书本中。《爱的教育》是献给我们孩子的。故事的主人公带领着我们与情节一起起伏。父母亲写给安利柯的信,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与处理事情的方法。他和同学们的情谊,让我明白:珍惜与同学相处的时间,团结友爱,不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消除友谊,朋友之间没有憎恨、嫉妒,将心比心,一起聊心。

这本书改变了我许多,我不再为了一点琐事而与父母吵架、顶嘴,每次看到父母疲惫的身影,忍不住鼻子一酸,泪水滑落。我也不再乱花钱,把零钱捐给没有钱上学的孩子,圆他们一个上学梦。与他们相比我幸福多了,想到这,便一脸羞愧。

这本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翻开它,它会改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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