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带进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作者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真善美的呼唤。六个章节分别讲述了六个跌宕起伏的小故事,令我思绪万千。
《城南旧事》中小主人公英子人小胆大,热情、善良,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友情,头一次邂逅妞儿就帮她解围,还帮她找到了亲妈妈。是呀,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需要帮助的人,每当帮助到别人,我总是特别开心。学习上,遇到同学们有不懂之处,我总乐于帮他们答疑解惑;生活中,我随时随地尽所能伸出援助之手。
记得一次上学路上,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手里拎着一只塑料袋,正弯腰翻看路旁的垃圾箱。当时夏日里的烈日已烤透了她的汗衫,布满皱纹的额头上冒着豆大的汗珠,但仍是聚精会神地寻找着。忽然寻到了一个“宝贝”,她脸上顷刻露出笑容,原来是一只空矿泉水瓶。我想这值几角钱?我该怎么帮助她?于是我眼疾手快地跑上前去向正要随手扔掉牛奶瓶的同学要来空瓶子,并拿出书包里未打开的矿泉水,双手递到老奶奶面前,说道:“奶奶,奶奶,这是给您喝的矿泉水,这只空瓶子就麻烦您了。”“啊?……谢谢你了,小姑娘。”老奶奶又笑了。虽然今天我可能就要“抗旱”了,但却感到一股沁人心脾的“甘甜”,这就是“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真谛吧!
从《城南旧事》中另两位人物“小戏子”妞儿和帮佣宋妈身上,我看到了面对生活坚韧不拔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妞儿由于被养父打被养母骂,较弱的身子骨打定要自己出去寻找亲生父母的决心,并付出了实际行动。宋妈不堪丈夫的轻视和虐待,自己赚钱养家。而我呢?生活是无忧无虑,当困难来临的时候又该如何面对?
回想起来,那都是上小学前的事了。那一次妈妈决定要教我骑自行车。刚开始,我有些害怕,才坐上座板还没蹬两下,就从车上摔了下来。这一跤,摔得可真疼呀!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重新爬了起来,可是面对眼前的这辆“小车”,却畏惧地不敢再尝试。妈妈为我扶着车龙头,一再鼓励我继续试试看。看着妈妈那双有力的大手,我再次勇敢地骑了上去……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爬起来再试,我摔了好多跤。但这一次次大胆的尝试,也帮助我总结出一些方法,我渐渐可以自己掌握车头,每当车身往旁边歪快要倒时,我就及时用左脚当支点,让车停下来。在不断地尝试中,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这时的腿上也早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了。看着这些疤痕,我有一种成功的自豪,而这些难看的疤痕,也成为了我永远难忘的回忆……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在英子眼里都是善良的,他们与英子建立起真挚的感情,但最后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英子也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相信每个人的童年都要经历酸、甜、苦、辣,在我看来那些都是调味剂。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更多的是认错“韭菜与小麦”、“牛鞭子长在牛屁股上”的童年趣事。从书中人物身上让我懂得珍惜,珍惜身边的人和事,珍惜与同学的友谊、与老师的师生情、与亲友的亲情……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我再一次捧起了《城南旧事》,陶醉其中。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做《三个神蛋》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一段是这样的:
莫元听了很是高兴,谢过摩咪,就去四处寻找神蛋。他从东找到西边,不知翻过了多少座山,不知跨过了多少条河,每一座山都找过了,却没有找到神蛋的一个影子。从北边找到南边,不知出了多少回太阳,不知落了多少次星星,每一座山都搜遍了,却没见着神鸟的一点脚迹。他没有主意了。正当他灰心丧气地抱头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发愁的时候,突然有个巨大的黑影从地上掠过,他抬头一看,只见天上有只一块黑云样大的鸟很快朝东南方飞去,他看着那鸟越飞越小,最后消失在天边了。他想,这一定是摩咪说的是那只神了。想到这里,他来了力气,一直朝神鸟飞去的地方走去。他走呀走呀,饿了吃野菜,渴了喝泉水,日夜不停地朝前走。当他走了十二个白天十二个黑夜的时候,面前被一堵万丈高的悬岩绝壁挡住了去路。他退也不是,走也不是,心里生起了怒火,便抱起一个牛身子粗的石头,狠狠朝绝壁砸去。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绝壁炸开了一条裂缝,裂缝中有一根从岩顶垂下来的树根。莫元见了,紧紧抓住树根往上爬,刚爬到岩顶,只听“嘭”的一声响,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头顶掠过,他一看,是那只巨大的神鸟,他高兴了,急忙在岩头山顶上寻找神蛋。当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终于在一个草坪上找到了三个神蛋,一个是红的,一个是绿的,一个是白的。莫元高高兴兴地带着三个神蛋回到了家。
上面的故事不是很感人呢,莫元为了得到那三个神蛋,不知翻过了多少座山,不知跨过了多少条河,每一座山都找过了,却没有找到神蛋的一个影子,我们要感谢莫元办我们找到了神蛋,也要感谢那三个神人呀。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作品之一,大仲马的小说绝大多数都是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情节环环相扣,十分吸引人,而且语言生动形象,在他的描述之下,手中的人物都彰显出自己的个性特点,每个形象都很丰富,因此大仲马也获得了“通俗小说之王”的美称,《三个火枪手》更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部小说是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教会尼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三个忠于国王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以及他们的朋友达尔大尼夹,为了保护王后和国王,他们英勇地反击红衣教会尼塞留,解决了各种障碍到达英国,成功破坏了尼塞留的阴谋。
这本书除了火枪手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米莱迪和尼塞留这两个反派人物。米莱迪,她风情万种,美丽动人的外表下却是一个犹如蝎子般恶毒的心。她协助尼塞留阻碍火枪手们,当红衣教会的阴谋被识破后,她的命运便是被送上了断头台,也印证了那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还有尼塞留,身为法国宰相的他权倾朝野,而且还是国王信任的大臣,但他仍不满足他所拥有的,想要得到更大的权力。为了独揽大权,他甚至设计陷害王后与他人有私情,从而挑拨王后和国王的关系,让自己渔翁得利。但是在火枪手们的对抗之下,他的阴谋最终才没有得逞。
在大仲马富有感染力的描述下,反派人物就再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因为这些反派阴险毒辣的形象衬托下,才会让火枪手们的形象更加英勇正义,有血有肉。而且推动了故事情节发展,让火枪手们的旅途变得十分坎坷,故事更加有趣。
在一个火车站旁,有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男孩儿,男孩儿的鞋已经破了一个大洞,显得破烂不堪,他没有办法,只得坐在角落里默默地修着鞋。看着火车一次次的呼啸而过,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
男孩儿坐在一个角落里,难过的看着他的鞋,抱着一丝还能把它修好的希望再一次准备拼好它,可是那本身就已经破烂不堪的鞋,现在彻底坏了,男孩儿既伤心又懊恼,紧锁眉头。心里在想:我好想要一双完好的鞋啊!可是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自己也买不起,每天能填饱肚子已经很不错啦,我也就这一双鞋,我该怎么办呢?唉,不行就只能光着脚走啦。
男孩儿正在想着该怎么办,突然他看见了一双擦得油亮非常高档黑皮鞋,男孩儿的眼球立刻被吸引了过去,他的眼睛一直追随着那双黑皮鞋。男孩儿的眼睛里满是羡慕,要是我也能有这样一双黑皮鞋,那该多好,我再也不用担心我的鞋坏了。男孩儿想着想着,不由自主地笑了。可是他又看看自己的鞋,多么破啊,简直没法跟人家比。男孩儿又看了看穿这双鞋的另一个男孩儿,他是一个白种人,不但穿着高档的鞋,高档的衣服裤子,还能看出他是富有人家的孩子。手白白胖胖,皮肤白暂,能看得出他是受过百般呵护的。男孩儿多么想拥有跟他一样的生活啊!
那只白白胖胖的手擦一拭着鞋上的轻尘,使男孩儿羡慕至极。
"叮叮叮叮",火车来了,因为火车停留的时间很短,所以人们都匆匆忙忙的赶着上车。穷男孩儿躲在墙角,眼睛仍旧盯着那双黑皮鞋。突然,男孩儿一直盯着的那只黑皮鞋被甩出了火车,掉在了站台上。男孩儿立刻跑了上去,用双手捧起那梦寐以求的黑皮鞋,好像是珍宝似的,男孩儿眼里满是兴奋,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黑皮鞋。
可是,很快,穷男孩儿又陷入了一个难题,是自己留着这只鞋还是把它还给富有的男孩儿?
男孩儿看着这双梦寐以求的鞋,心如刀绞,自己明明一直很想要这样的一双鞋,可是有没有钱买。现在正好有一双现成的,还不要钱,难道我不应该拿吗?再说了,那白种人男孩儿家肯定有钱,大不了再买一双呗!
可是男孩儿又转念一想,就算那男孩儿家有钱,也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呀,应该物归原主,做人要诚实,如果拿走了,还不跟小偷一样啦?不行,我要把鞋还给他!
说罢,穷男孩儿就疯狂的去追火车,终于赶上了,可是火车正在慢慢加速,车上的富有男孩儿焦急地把手伸向穷男孩儿,想要拿回自己的鞋。火车正在慢慢加速,穷男孩儿体力渐渐透支,离火车越来越远了,眼看火车就要驶出站台,穷男孩儿用力一扔,想把鞋扔给富男孩儿,鞋在空中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落在了地上。两个男孩儿都失望极了。
这时,富男孩儿发现穷男孩儿竟然没有穿鞋!这么热的天里,地上滚一烫滚一烫,没穿鞋竟然就来追火车,只是为了把鞋还给我,这诚实的一精一神值得我学一习一。我要帮帮他,他来送鞋前,肯定犹豫了很久。富男孩儿脱一下自己脚上另一只黑皮线使出全身的力气在火车开离站台之前扔了出去。鞋正好落在了穷男孩儿的面前,穷男孩儿捡起鞋,不敢相信这鞋已经是他的了,他兴奋极了。火车上的富男孩儿朝他招手,穷男孩儿用微笑来回应。
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而每一件小事中体现出来的一精一神和道理需要我们去挖掘。就像故事中的穷男孩儿一样,虽然不舍,但最终选择了守诚信。还有富男孩儿的慷慨大方的一精一神,建立起了一座友谊的桥梁。
虽然只是一双鞋而已,但在穷男孩儿的眼中就像珍宝一样。
最近,我拜读了大文豪大仲马的名著——《三个火枪手》,看完后,心中颇有感触,现在愿意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
在这部书里,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唾弃,他以书中主人公——达达尼昂之口揭露了当时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并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把腐败社会背后的推手——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入舞台中心。他以细腻的笔触,刻画并描写了四位好伙伴所经历的故事,优美的文字酣畅淋漓的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憎恨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向往。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1662年,一个名叫达达尼昂的加斯科尼小伙子整装出发了,他的目的地是法国的首都巴黎,他的身上只带了可怜的11埃居,他在美丽的巴黎认识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便有他的三个好伙伴——阿托斯、阿拉米斯和波托斯,四个天生乐观、勤奋向上的小伙子共同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的战绩,最后他们却分道扬镳了,从此再也没有了联系.......
读完了这部长篇巨作,我颇有感触,在此书中,达达尼昂身负和平的使命,而红衣教主却对白金汉首相进行刺杀,并围困拉罗舍尔城,要把雷岛上的英国人全部赶出去,想掀起一场血雨腥风,此时达达里昂想尽一切办法阻止这场大战,让千万个家庭得以幸福安康,在这一段中,我深受感动。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认为达达尼昂是一位英明神武、文武全才的大英雄形象,而红衣教主也是一个愚笨而又有野心的小人吧?其实不然,虽然正义的代表并不是红衣教主,而是达达尼昂,但红衣教主表面上却是一个生活作风严谨的人,同时还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政治家,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臣,而达达里昂呢,却是一位为人放荡还时不时的酗点儿小酒的人,难道是作者写错了吗?不,不是这样的,作者是在告诉我们:好人不一定外表好,而坏人呢,外表看起来并不一定坏,所以,我们不要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哦,必须看透事物的本质,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看了这本书,我心中充满了力量,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对社会都要有一种正义感和使命感,还要有一颗善良正直而又美好的心灵,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这样去想、这样去做的话,那么,我们生活的社会会更加的美好。
《格林童话》这本从小伴着我的书,里面许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尤其是那篇《三个懒虫》的故事让我记忆最深。故事虽短,情节也简单,但每次读完都给我深刻的教育。
从前有一个国王,非常懒,懒得连动都不想动。临终时,他对三个儿子说,谁最懒谁就接替他当国王。大儿子一听就说:“我最懒,我在床上睡觉,有水滴在我的眼睛里,让我睡不着,我都懒得闭上眼。”看到这里,“哈哈!”我不禁大笑起来,你想啊,懒人都很喜欢睡觉,但这位连觉都懒得睡了,可见真是懒到家了。
二王子接着说:“大哥,我比你懒多了。我在火炉边烤火,火烧住了我的脚,我都懒得挪一下。”哎哟!天底下还有如此懒人,宁可忍住火烧的疼痛,都懒得挪动,叹为观止!
三王子一听说:“你们这也叫懒?这国王的宝座肯定是我的了。你们听我有多懒!如果我被绞死,绳子已经套在脖子上,这时有人塞给我一把快刀,让我割断绳子。我是宁愿被绞死,都懒得割绳子。”哈哈!老三真是懒得厉害,竟然拿自己宝贵的生命都不当回事,简直是懒到了极点。我看哪,王国交给他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个,他都不会治理国家,而是活活饿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懒得动手吃饭。
刚读完的时候,只觉得好笑。读的遍数多了,我感到三个儿子的懒惰,不仅仅是手和脚的懒,更是脑子懒得表现。懒得去动脑子思考,懒得去品味生活,所以慢慢的,手脚也懒了,直至懒得连生命也不顾了。看到这三个懒虫,想一想我们有时候不也是懒于动脑子吗?学习中遇到“拦路虎”,还没思考,不是问老师,就是问爸妈。其实有很多问题认真地思考一下,或是查阅一下资料,是可以自己解决的。就是有了这种依赖思想,才使我们被动地去学习。
脑子和手脚一样,要经常的活动、使用,才会使我们更聪明。你看那聪明的“聪”字,里面有耳,有眼,有口,有心,这说明只有把它们都调动起来,经常用眼去观察,用耳去倾听,用口去讨论,用心去感受,才能做到真正的聪明,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不能有一点偷懒,更不能学这三个“懒虫”。要做一个勤用脑,勤动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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