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在暑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鸡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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