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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铁军读书笔记2000字。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阿里铁军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最近读了一本《阿里铁军》,给我最深的一个经验就是:

公司一定要有一个核心的心脏机构,为整个机构组织源源不断的输血。做项目也是一样,先要打造一个核心的盈利点,然后再以此为平台,建立生态。

这些生态都不是自己去做,去打造的,而是因为这个心脏的功能,被吸引来,被自动加入的。这样平台生态的力量,可以解决很多需要自己去投入的问题。不用自己干,而是依靠生态的力量,让各自生态体各自生存。轻轻松松只用管理就好,而不用去实际经营运营,这样不会很累。

公司经营最后,一定要固定下来,形成一种模式,一整套的打造体系。而做到这样,就一定要打造自己的样板,有自己的资产,这样才有对外展示的窗口,有真实的案例可以讲。

一个公司一定要有一个心脏业务,源源不断的为自己的整体输血续命。就比如阿里的铁军,中国供应商业务,成为自己的心脏部门。一个项目也要先打造一个可以盈利的项目,一个持续为整个项目输血的机构。

所谓核心竞争力,就是要有一个核心。也许随着以后业务的增长扩张,会长出新的业态出来,但是以后这些后期起来的业务前期还是需要整个老大哥的输血支持。当后来的小弟成长起来,不再需要老大哥输血了,老大哥就需要进行业务升级,进行管理输出,人才输出,文化输出,成为一个象征体,也许并不需要他再做什么,但是没有他万万不行。这就是偶像的作用。活成一种意义或者是概念。

其次,就是理顺了一个公司组织的发展阶段:

1、创业初期,婴儿期:所具备的基因就是要原始,野性,血性,出于本性,兽性,目的是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野蛮生长,不在乎用什么手段,就是要活下去。

2、成长期,儿童期:就像小孩,儿童时代,走可爱,创新路线,年轻化、个性化,对个性的标榜,很富有活力。

3、壮大期,成人期:到了成年人的阶段,走生态化路线,建立生态,稳重成熟,开放,多元,以大者姿态容纳各种生态体的存在,多元生态化发展。

而与此对应的需要的能力,我总结为三个:

1、创业早期拼的是执行力

2、创业稳定期拼的是管理力

3、创业成熟期拼的是领导力。

一个组织的管理在每个阶段对团队的能力要求是不同的,要顺应每个阶段的发展,这就要求领导者对公司的发展节奏把握准确,踩准点,踏准节拍,不快不慢,不紧不松。这就非常考验领导的智慧了。

第三、让我对文化制度有进一步思考:

阿里在很多人眼里都是梦想驱动型公司,以创业的激情来激励团队成员,经常动不动都会上纲上线,对应到企业价值观上面去。

阿里的价值观是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一切都是为客户创造价值,服务让客户满意。

然后我开始对企业文化的思考和理解。企业文化到底是什么东西?真的能够依靠意识的力量来管理一个组织吗?

在此之前,我思考过,公司要进行制度化,积淀知识资产,就像小孩做作业一样进行积累一样,让自己的公司形成知识积累,对以后的新人,业务可以进行培训。而没有形成制度化的东西,就是很模糊化的,难以理解和复制,让后面的人更搞不懂公司的业务和操作方法。

而像阿里这样的公司,用一种利他、分享的精神先去培训新人,让新人对公司文化进行认同。那么,我觉得,这种公司企业文化培训,其实,最大的作用就是对公司,对自己的一个定义,有了定义,才能被别人理解,有了定义,才能加深对自己的理解,加深与外界的边界梳理。

企业文化的建立,先要有自己核心的理念,愿景、目标,然后通过制度进行显性的展示出来,在各种文化制度中,在标语中,在办公室环境中体验出来。然后通过战术、方法去实践这个企业文化,就是执行。

从目标——制度——策略——方法的这样的一个流程,来梳理自己的内在机制。

内在机制的建立就好比给一个人梳理血管管道的走向,让各个器官连接起来,跑通起来。各个部门跑通了,血液顺畅了,就自然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

第四、执行力与思考力的矛盾

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强大的军事执行力和思考力的一种矛盾。团队的执行力,领导说什么就去执行,哪怕前面的坑也跳进去,不去质疑领导的决策是否正确。而对于这一点,滴滴的程维后来就在公司的文化里增加了一条:独立思考。

执行力,强调的是集体主义,集体无意识,个人主义是不存在的。而要让员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必然会与集体产生冲突。

军事化的管理,必然是高效率的执行,而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员工,未必就适合这种企业文化氛围。

强执行力下,是对命令的服从,对领导者决断者的决策要求很高的正确性。方向不对,强执行力反而会造成巨大的错误。而思考力,必然会导致执行力的下降,动作不迅速。所以,这种矛盾非常考验领导者的管理智慧,均衡的智慧。而无论哪种,必然有得必有失。需要动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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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2000字


《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 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2000字读书笔记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2000字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篇一:《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篇二:《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2000字

读《平凡的世界》,品人生的滋味。人的一生就如此书各色人物的命运一样起起落落。这本书中的人物可以说是已经囊括了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成绩虽然十分优异,但被家中经济条件所迫,不得不放弃学业。我十分欣赏他这种舍小我顾大家的精神。但是不同的学识程度决定着不同的生活:放弃学业对他的影响甚大。这让他和田润叶只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从此以后,他们这两颗星星永远没有了轨迹交汇的可能。正是因为孙少安的被迫辍学,才导致了他与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最后导致了田润叶的爱情悲剧。但是,在冥冥之中,上天对他又是公平的,让他在后来找到了和他门当户对的贺秀莲。后来两人一起创业,到最后他虽说是事业有成,但是贺秀莲因肺癌早早地离开了人世有的人的生活会苦尽甘来,而有的人却注定要悲苦一生。这就是生活。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虽然读了许多书,但是却学无所用,最终依然只能靠体力赚钱。生活对他是最不公平的:历经了岁月的磨练,但最终依然没有寻找到他所追求的东西。生活是如此的残酷,让他的肉体和心灵都经历了风雨的洗礼:一次又一次的失业,最后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了,但这又是一份危险重重的工作,随时有可能与死神相遇。他苦苦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没有成功,而他的爱情更为悲催。起先为他与田晓霞的爱情纠结,纠结他们中间的身份和地位有很大的悬殊,他们的爱情到底有没有结果。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够在一起就够他心痛的了,最后连心爱的人也英勇地牺牲了,这才是最令他伤心的。更令他伤心的是:最后上天还剥夺了他完整的身躯,损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可怜的男人在历经磨难之后,还得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人还需要他的照顾,他对别人还有责任。有时生活就是这样的,但是当你用一颗平淡、坦然、淡定的心去面对它时,它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现代社会中像孙兰香这类的人物更是比比皆是:由于家庭的贫困从小就十分懂事,更是十分地热爱学习;从不让父母操心;懂得要想丰衣足食就得自力更生;最后成功地考入大学。她最后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成为了全村乃至全县人的骄傲。她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省吃俭用的,尽量让哥哥些少操心。待人亲切,端庄大方的她最后得到了甜美的爱情,爱情也有了美好的结局。这就是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一切的美好或者一切的苦难仿佛都是自身参与制造的。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好好发奋读书,读书能够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唯有曾经努力过才不会留下任何遗憾。

在这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就是田润叶了。她朴实、善良和纯洁。但她又是那般的不幸:自己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自己嫁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从此以后过着孤苦伶仃的单身生活,直至最后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她才真正意识到原来她还有丈夫。她的丈夫是个汽车司机,爱她爱得相当的深,乃至于她的丈夫李向前开车开到一个地方就会把车停下来,然后抱着一棵树痛哭。他把树当成了他的妻子,对树是又亲又啃直至把牙齿啃出血。爱一个人爱到了疯狂的地步,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后来李向前残疾了,但是他和田润叶从此之后却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以前过着甜蜜日子的杜丽丽和武惠良夫妻却因杜丽丽的出轨而离婚。他们两对的婚姻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一方幸福时,另一方在受苦;转而之当另一方苦尽甘来时,那一方又开始痛苦起来。生活就是这样,它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和重重的矛盾中,才能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读了《平凡的世界》过后,我懂得了珍惜。人能够平平安安地活着真的是很不容易,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其实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就足够了,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只要你细心地去体味,你就将会发现生活中存在着太多太多的感动,这种感动有时会让你忘记伤痛。我也懂得了在一些关键的时候,我们要认真地抉择,一步走错就会导致步步皆错啊!人的一生是经历不起大风大浪的,大风浪一旦到来就会造成惨重的后果。特别是在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时,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要勉强。一段婚姻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婚姻就是不同的天地、不同的风景,这是绝对不允许出错的。我们在选择时千万要慎重,不可以因为外界因素毁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当我们身处苦难之中时,一定要想着总有一天日子会变好的,要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否极泰来的。我们只有怀着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事物,才能真正地领略人生旅途中的美丽风景。

篇三:《晚宴》读书笔记2000字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 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 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 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 , 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见识读书笔记2000字


小孩长大的过程中就是不停的学习,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个过程。长大成人后,知道的会越来越多,想得到的也会越来越多。人的天性就喜欢多,不喜欢少。有舍才有得,但是敢于舍弃的人才会过得更好。
书的第二章提到的人生需要做减法,而做减法是违背人的天性。吴军老师提到印度人在美国,甚至在全球的跨国公司,担任顶级高管的人数为什么多于中国人?

有人分析这与印度人早于中国人走出国门,当然机会会多一些。再次在语言方面,印度人英语要好于中国人。还有人归于意识形态方面,西方文化与印度文化更容易相处,而对中国文化有防范。

但更合理的解释是印度人选择要少,反而帮助了他们成为跨国公司的顶级高管。印度人的婚姻选择与种姓有关,他们有严格的区分。高种姓只能找高种姓,没有别的选择。工作上也一样,选择非常有限。而相比之下,中国的精英中,有时会犯挑花眼的毛病。很多时候,我们花了太多精力在选择上,而不是在经营上,或许少些选择,多些聚焦,反而会更成功。

西瓜与芝麻相差很远,当我们同时看到西瓜和芝麻,要有区分西瓜和芝麻的能力,更要有捡西瓜的能力,因为西瓜远远重于芝麻。

工作上也是如此,事务要有优先级,专注于自己的专长,耐得住寂寞,敢于舍弃眼前的利益,舍弃眼前的诱惑,而有长远的战略。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曾经感叹到,北大与清华培养了太多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这个社会不仅仅需要那些会做人的人,俗话说情商高的人,更需要那些会作诗的人,即有灵性的,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人。

我对“见识”的理解,“见”是看见,“识”是识别,理解。看见事物,经历事情,才会有经验,然后通过思考,识别其中的不同,悟出其中的道理。

很多时候,成败与否取决于见识的高低,而不是自己简单的努力。聪明的人与有成就的人往往是两回事。

爱因斯坦是公认的天才,但至今对其大脑的研究没有得出什么惊人的发现,也就是说爱因斯坦的大脑生理上与普通人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作者认为爱因斯坦与常人的不同在于:爱因斯坦善于提出问题,善于做白日梦,自己本身是一个非常有恒心的人。天才必有过人之处,可能生理上与我们并没有差异,但在其他方面,比如认识上,见识上,勇气上或方法上。

天才做事的方法是值得我们普通人值得学习的。

普通人要有所成就,要避免有一颗玻璃心。人生的赢家不是那些赢在起跑线上的人,而是为数不多坚持跑下来的人,我们要有人生本身就是一场马拉松的生活态度。

“玻璃心”、“伤不起”成为了今天很多年轻人不要输在起跑线的借口。如果玻璃心不死,以后就无法给长跑提供足够的动力。

聪明人要练就一颗永远摔不坏的强大心脏,自己总能够不断坚持的跑下去,即使跌倒,也能不断爬起来。如果能一边跑,一边欣赏路旁的风景,那就更好了,最终跑到终点的会是这样的人。

对待成功我们要有一颗平常心,成功了可能是自已运气好一点,失败了也可能是运气不好。对运气的看法要中庸一点。人总有运气好和运气不好的时候。人在运气不好的时候,最需要的往往不是盲目的努力,而是慢下来思考,耐心才是成功的第一要素。

杜鲁门成为总统很大程度上有运气的成分,但是耐心,朴实,低调让他有了好运。在他成为总统前一直是运气不怎么好。既然运气这么重要,做事要有“问心无愧,尽人事,听天命”的大局观。

有时贫穷不可怕,志短才可怕。贫穷会限制人的想象。贫穷让人走不出原来的圈子,以至于缺乏远见。

活得诸事不顺的人常常缺乏见识,缺少爱以及严重的没有规矩,这三者都比贫穷可怕。对于家长来说,小时候的贫穷不是将来孩子不能成功的理由。

普通人也要有“大家‘的智慧。

莎士比亚说,“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做事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毛躁。对人和气,但不要过分狎昵。对人礼数有加,保持距离。

对待朋友,要”交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也不要对每一个泛泛之交滥施你的交情“。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

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管理的智慧,把产品做成牙刷,功能稳定,每天都被人使用。即使公司如日中天,但也认识到公司最终都会消亡,因此要不断开辟创新领域,做到薪火相传。

巴菲特的午餐拍卖,相信很多投资界的人知道。能有机会拍买成功与巴菲特共进午餐的人,能亲耳听他讲投资原则,其实巴菲特讲的非投资技巧,而是他的人生智慧:

第一、不做自己不懂的事情。这一点可以把大部分人给过滤掉。第二、不做空股票,永远不要用杠杆投资。一旦使用杠杆,赢的时候可以让你成倍的收获,输的的时候可能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目送》读书笔记2000字


《目送》是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本散文集。我最早读到其中的一篇是在《名作欣赏》上。那篇散文就叫《目送》,很经典,作者也就以此作为更宽泛的理解,命名了整本书。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龙应台在这本散文集里,亲情占了绝大部分,而且是纯粹的母女、父女、母子和父子之间的亲情,与丈夫妻子无关。我还没有孩子,从书中没有读出多少做母亲的共鸣,但作为女儿,我从中读到了太多的愧疚和不安,总是有一种力量在叩击我的灵魂。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周围世界的植物、动物、风景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她是这样优秀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象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在面对孩子时,优雅知性的她,和所有平凡的母亲一样,困惑而挫败。不同的是,她聪明和懂得控制的头脑,使得她在面对孩子的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压抑自我的方法去尊重他们做为一个独立的人所理应拥有的自由和尊重。而她的骄傲和锐气,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只能委屈地选择让步。《母亲节》,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没想到透过安德烈寄来的一封电邮,让人在一篇既凸显了母亲的琐碎,又记录了母亲的无奈的幽默小文中,读到她心底深处那份无从说起的寂寞。

在面对的父母时,仿若在呵护柔弱的婴儿,那般的温柔耐心,细细私语。她知道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归程的旅人,她知道妈妈想要一个家,不是一个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从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快递拿印章来她年迈衰老甚至开始神志不清的妈妈想要的,只是那样平淡而幸福的时光,在那段时光里,凝聚着她一生丰盛的记忆,她的爱情,她的家人,她全部的留恋

她也在书中写战争的残酷,贫穷的无奈,写自己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渐渐黯淡下来的激情和慢慢平和的心境,曾经相信和不相信的东西,在陌生的小巷见到的年幼的童工,父亲离世后巨大的伤痛,一点一滴细微的触动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她的文字,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从她的文字中,总能读到一个矛盾的双面的她,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

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用细腻的笔触书写了年迈父母的孤寂,他们每天盼望子女回家,打电话抱怨孩子不会来看他们,甚至糊涂到孩子刚走就问:你怎么也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呵呵。

远处传来了父母的责问: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我很抱歉的说:暑假我就回家。

《见识》读书笔记2000字


《见识》是由自然语言处理和搜索专家、风险投资人吴军根据自己在“得到”App专栏中的读者来信话题,补充材料重新论述创作成书。像吴军博士这样从世界一流名校毕业、具有新兴专业知识背景、先后任职于谷歌、腾讯,后创立风险投资,实现财务自由的人应该属于社会精英阶层,普通人身边极少遇到。按照作者的说法,“世界上人与人的差别常常是数量级的,而不是通常人们想象中的差一点点”,“必须承认,任何社会都是分层次的,我们不妨假定社会分为100层”,作者应该能排到前10-20层。吴军博士可谓大家,将自己的人生经验拿来分享,不像股神巴菲特一顿共享午餐都要拍卖,或许只是他们分享的方式不同吧。大家的智慧并非晦涩难懂,读来如沐春风。思想终归是行动的先导,有几点感受颇深的地方分享如下,共勉:
一、精进的人生需要什么品质

品质的内涵太丰富,仅从聚焦、输得起、理解人性和社会的本质三方面谈谈。

(1)聚焦

通常我们认为,当有更多选择时,会过得更幸福,但事实并非如此。印度人对婚姻没有选择,只能更仔细地经营他们的婚姻和家庭,反而比那些只注重选择、不注重经营家庭的美国人要幸福得多。人们的经济收入通常会在成功地选择职业或者更换工作单位后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幸福感和成就的取得,却是在没有多少选择时深度经营的结果。选定了,就比谁更执着。

在职业生涯中,更要懂得聚焦。一个人的工作效率是很难提高的,自己唯一能够控制的就是少做一点事情。一个有经验的员工应该善于找到最重要的工作,并且优先完成它们,而这恰恰是所有新员工都欠缺的技能。将工作和职业分清,如果我们考虑当下的工作是为了一辈子的职业发展,首先就要有选择地做事情,凡是对将来职业有利的,不管报酬高低都要做,没有必然联系的则尽量少做或不做。与其将心思放在赚小钱上,不如把它们都聚焦到一点,练就捡西瓜的能力,让自己从同事中脱颖而出。通常,人有能力晋级一个台阶,贡献、职责、影响力就可能增加一个数量级,至于收入就更不用发愁了。世界上捡芝麻的人多,捡西瓜的人少,如果致力于捡西瓜,就要耐得住寂寞。因为大部分人见到芝麻依然去捡,捡多了,就没有机会练就捡西瓜的能力,西瓜自然就留给了有智慧的人。

(2)输得起

培养自己在人生中长跑的意识和能力,一时的失败或者落后算不上什么大事,要能够输得起。当大家都在试图抢先跑出去几十米,或者都在训练那种有爆发力而没有耐力的短跑时,聪明人不妨练就一颗永远摔不坏的强大心脏。有一颗强大的心脏,自己总是能够不断坚持地跑下去,即使跌倒,也能不断爬起来。如果还能一边跑,一边欣赏路旁的风景,那就更好了,最终跑到终点的会是这样的人。

(3)理解人性和社会的本质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开篇讲了人喜欢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天性。人的幸福感有多种来源,而且不同的人还会有不同,比如男欢女爱、财富、成就和影响力都可以让我们感到幸福。不过学者们认为,幸福感的来源只有两个——基因的传承和影响力。而人的影响力则是由其作为的宽度、深度和长度所决定的。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如果能够将遗传的信息传递下去,再将创造出的信息流传下去,我们的生命已经相当完美。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今天整个现代经济学是建立在所谓的“人是理性的、商业的人”基础上的,说穿了就是人都是算得过账来的,而且是为了自己经济利益而奋斗的。商业是优胜劣汰的。

二、对钱的认识

钱的本质是什么?它实际上是对各种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量化度量,而资源本身又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和人的资源。如何让钱发挥最大的效能,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它把今天过好,这不仅是享受生活,更是因为未来是今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何有效地赚钱,必须掌握一些大部分人不会的技能,提升自己,把自身变成稀缺资源。但是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极限的,在这个极限内努力,效果会比较好,超过自己的能力去赚钱,即使有所收获,各种成本(健康、生活降级、感情缺失)也会太高,并不合算。

有了钱还要能守得住。当人们想赚钱的时候恰恰是利令智昏的时候,不仅是投资,生活中的风险也无处不在,做人做事永远要有风险意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三、认清命运

命和运决定人的一生。运气是一时的,具有很强的随机性,但命却影响人的一生,起着决定作用。什么是命,作者认为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环境的因素和我们自己对未来划定的方向。环境的因素(出身、时势)也非我们能决定的,剩下的只有独特的看问题的方法和行事方式。社会上不是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

从小被教育学习改变命运,而寒窗苦读只是一种读书态度,这种态度是好的,但是社会竞争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长期系统性的竞赛,寒窗苦读是成功的因素之一,而成功是努力、思维方式、周围环境、境界多个变量互动的结果。那我们这辈子能改变多少?

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社会都是分层的。稍微好一点的社会不过是有一个上下层之间的通道,让人员可以流动而已。“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情况非常少见。假定社会分为100层,处在第10层的人付出10%的努力,产生的结果都比那些第70层的人付出100%的努力结果要更好。一个处在第70层的人相比第69层的人一定有明显的劣势,假如努力程度和第69层的人一样,则最多待在第70层,甚至跌到第71层。庆幸的是,绝大部分人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处于松懈状态,这才给了第70层的人机会。因此,如果我们能经过努力往上挤几层就已经很好了。

韩寒说:道理我们都懂,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现代社会已不是物质匮乏的年代,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用平和从容的心态对待生活,就是幸福的根本。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20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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