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生活的配角_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
作者:梁德志。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魔龙的狂舞——《冰与火之歌》卷五读后感1000字:
历时一年多,我终于将冰与火系列读完,遗憾的是直到今日,乔老爷子也没能将它写完,总共七卷,我希望他能够亲自写完六卷,已经不指望他能够活着写到第七卷。
这种类型的书除非你从第一卷开始看起才越读越有意思,如果仅仅是从最后的一卷开始,那么大量的人物内心独白会使你茫然失措或者索然无味。
直到第五卷,剧情仍然推进的及其缓慢,艾利亚没有完成它在布拉佛斯的训练,琼恩也没有见到丹妮莉丝,甚至丹妮连小恶魔也没能见到。相比电影,书本实在落后太多的剧情。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冰与火之歌的电影并不像《哈利·波特》那样忠于原著,但现在我要稍微修改一下看法。冰与火之歌原著和电影就像并行的铁轨和高速公路,虽然有些距离,但却时有交叉,不完全一致,可主线也基本趋同,也就是说可以将电影直接当做原著来看。
当我看完最后的《丹妮莉丝》和《终章》后,生出一种浓烈的意犹未尽之感,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的故事要等到下一卷了?那种感觉就像“貂蝉仍然在骑马来的路上”,直到最后,貂蝉也没有现身,貂蝉也只能存在于自己的现象之中,这种感觉糟糕透了。
为了弥补我这种不好的感觉,我要剧透:琼恩在卷五死了;我还要剧透,琼恩会在尚未出版的卷六复活。
如果乔老爷子真的未写完就去世,那他便留下一个未结束的故事。人们会允许世界上有未结束的故事么,故事都应该有一个结尾不是吗?红楼梦作品未竟而作者死,后面的便有人续上,并且有不同的人续上了不同的版本。秦时明月亦如此,温世仁死地太早,后人续上的剧情简直惨不忍睹。
在这最后的第五卷中:
提利昂说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是奶酪贩子,有大象的身子和花生米样的膀胱。
梅丽珊卓认为年轻人故作谦逊本身就是一种骄傲。明智的掌权者永不回避权力的表象,因为表象就意味着权力。
佣兵说言语就像风。
席恩在折磨中被洗脑,成为仇人的仆人,为了生存究竟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而一个人又能够被折磨到何种程度。臭佬臭佬,好似惨叫;臭佬臭佬,驯服乖巧;臭佬臭佬,不见为好;臭佬臭佬,狡诈取巧;臭佬臭佬,绝不逃跑;臭佬臭佬,凄凉弱小;臭佬臭佬,狼狈如蚤;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臭佬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真是苦了屈畅和赵琳。
瑟曦在囚禁中想,我很美,她提醒自己。这话詹姆说过多少遍?甚至劳勃喝高了也会醉醺醺地来到她床边,和他的老二一起表达赞美。
这是提利昂杀死雪伊时唱的歌,他一生都因畸形而被歧视,只能找妓女发泄欲望,而他不断问自己,妓女究竟是爱自己,还是爱钱?他拿着十字弓问父亲,“妓女上哪去了?”他父亲回答:“妓女还能上哪去?”这是他父亲的遗言,随后便杀死了自己残酷的父亲。因为他父亲把提利昂一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真爱变成了妓女。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pS:伊耿五世是伊蒙学士的弟弟是疯王的爷爷,龙妈的祖父,雪诺的曾祖父。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当打出读后感三个字的时候,真的不敢写下去,因为我还未读完野火的所有篇目,还有就是读这样一本有三十周年纪念版的书真的不知该有些什么感受。第一次发关于它的推荐用了犀利两个,这一次却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它。在我读过龙应台的《目送》《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一封信》两本书的时候根本想不到她会写出这样一本犀利的书籍,也因为对她还不是很了解,野火让我想重新认识她。不是因为什么,只是因为她的笔是那样的犀利而又温暖。
一下笔就会觉得自己写的没深意,没多少意义。所以感觉停笔好久,不敢写下去。因为自己了解知道的东西太少了。也因为看过野火后,开始以自己以前所思考的简单问题感到耻辱,自己所思考的表面化了。自己深知自己没有资格对这本书有很多的评价。只能简单的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一本很有深意,很有独特见解,很犀利的书。很多的问题我未曾思考过,因为我就是在这样一种模式长大的娃,只有按一种方式去成长,而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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