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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学生学习时间比较宽裕,可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阅读有助于开启小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独立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小学生如何写好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帕斯卡尔的思想深受法国思想家蒙田影响。蒙田认为思想很难保留和捕捉,“我把思想写下来,乐事,我写下的却是思想逃逸了。”因为人的记忆能力差,念头过多,要捕捉到有价值的思想全靠运气。

其中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为思想形成人的伟大。则即是人之伟大源于他拥有梦想。在文中作者把人比喻为苇草,写出人的渺小、脆弱,在大自然的面前不堪一击,这样的比喻是为了衬托出思想的力量:思想使渺小的人变得高贵和拥有尊严。宇宙的浩大,能毁灭脆弱渺小的人类;人却因为思想,可以概括宇宙,这就是人在宇宙中的全部尊严。

文中曾说到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作者把思想看作人,之所以为人及人超出其他万物的标志。因为人是高于自然的,在自然界中人有着绝对的优势,它的优势表现在精神上,在他的思想上,思想可以超越自然,超越物质,可以通向无限,这使得人在自然界中有了尊严,有了主宰世界的力量。所以说:“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因如此,我们必须提高自己,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我们存在于世界的意义,人在自然中的崇尚使命。这里作者把这一使命上升到道德侧面,换言之,人若不努力思考,就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即丧失了人之为人的起码条件。

思想是伟大的,因为它是独立的、自由的,这本身还是一种可惊叹的、无与伦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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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花泣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有的人孤独,是因在应糊涂时不肯糊涂,又总在不该清醒时清醒。

黛玉便是一位孤独者,她清醒着,把一瓣一瓣的花,连同那泪意的珠儿,埋进了土里。

我想,那一定是幅绝美的画面:夕阳西下,将四周的花草染成了红色,是那么刺眼,令人不禁潸然泪下。一位绝世佳人,斜倚在黑枯的树干上,望着这漫天的花雨,眼角不禁润了,泪光点点。黛玉轻启红唇:“花谢花飞花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语未落下,泪珠儿却悄无声息滴在一朵已飘落的花上。泪珠儿折射出黛玉人见犹怜的面庞,竟像这不是她流的泪,是那花泪汪汪地看着黛玉,是那花泣下的泪珠。她轻叹一声,用纤细的玉手轻轻地把早已哭零的花锄进土里,道曰:“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声何日丧?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知否?知否?黛玉自己注定了要和这孤独的泪飘零的花埋进这土中……

黛玉和宝王的“木石前盟”终抵不过“金玉良缘”,后人对此评价“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唠牵挂。”

爱而不能,相恋却不能相伴,此非人生一大悲矣。

那位美得令人心碎的女子,早已将自己的孤独,将自己的肉体,将自己的灵魂,化作了啼血的杜鹃,化作了一颗颗绛珠,洒到人世间去了,飘散了,消亡了……

不过是一场梦作文1500字_高一读后感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她悲叹自己的命运,果然被她言中了,最后惊叹她的预言如此准确,却又有些心疼她,心疼她小小年纪便进了这个大观园,进了这个染缸,小小年纪,变没有了父母的关怀,只得走一步看一步,在这个说亲近还不亲近的外姓家里,却不会步步为营,虽惹人怜爱,却不深的人心,虽有外祖母的关怀,却临死时都不来相见,虽有一痴人傻傻的喜欢,却连她死时都犯着痴呆,毫不知情,果真应了“两不知”,她的一生都在泪中度过,相比病死,我更相信她是泪尽而死。

宝玉因黛玉一句不经意的话,摔玉,众人劝,她哭。这是我第二次见她哭,第一次是和父亲离别时流泪,是不舍。第二次,她因该是初到大观园,对这里的一切感到陌生,又因为自己是使宝玉摔玉的罪魁祸首,不知所措,最后哭了。有人讨厌林黛玉总是哭哭啼啼的性格,喜欢薛宝钗的八面玲珑,却忘记了林黛玉初到贾府可算是孤身一人,只有几个下人跟随,薛宝钗来时,她母亲陪伴,就连那个不成器的哥哥都来了,可为是举家过来的。宝钗就比黛玉多了这些,如果黛玉的童年如同宝钗一般,恐怕世间再无黛玉,只是多了个宝钗而已。我不喜欢她的哭哭啼啼,却也不讨厌,不喜欢宝钗的八面玲珑,可也不能怪她,毕竟环境不同,性格不同,因为这个原因,徒增了众人对黛玉的怜爱。

还有一次哭,印象比较深,因为她不是因为宝玉而哭,那次,是因为林如海也就是她的父亲,去世了,她哭了,不是此后再也不能离开这个观园,只是没有尽了孝道,没有陪在父亲身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听闻父亲死讯,必然会哭,许多人会心疼她,不过日子还是要过的,这份对父母的依恋思念被她深藏心底,可能就连宝玉,也为发觉吧。许多人认为她柔弱,在我看来,她不是一般的坚强,这份思念,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自己慢慢的回味,其中不免伴着眼泪。

这一生,她为宝玉流的眼泪最多,最终也是为他泪尽而亡,她不是“红了眼眶”,就是“满面泪光”,她的眼,总是肿的和核桃一般。因宝玉而哭,不是一个小小的误会,就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不是因为意气用事,就是因为太过于谨慎。他们二人的感情,有着宝玉的一腔热血,也有着黛玉的眼泪相伴。我记得这样一个情节:一大家子人看戏,有一人感觉唱戏的角像极了黛玉,说了出来,宝玉怕黛玉听了又要哭,不让那人说,最后宝玉惹的那人不愉快。还有许多情节说描写宝玉关心黛玉的,唯独这个情节印象最为深刻,仅仅是因为一句话,就和惹别人不快,而且还是句随口而出的话。那时,我就知道了,宝玉关心黛玉,且只会关心她一人。最后宝玉在半骗半哄娶了宝钗,也有了孩子,还是选择出家,仅仅是因为黛玉一人,可真是一个痴人。

黛玉最后一次哭,是在她死前,烧了所有的诗稿,还烧了丝巾,想要把所有有关宝玉的回忆都要烧了,不知是要毁灭,还是带去阴间。诗是一起在社里写的,丝巾也是他送的,最后一次哭,可为是伤心至极,临死前说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便玉损消香,我不想揣测那句话是什么,如果可以,只想留下她哭的凄美的画面,只想在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留下一对痴男怨女的故事,留下一个含泪离去,毫无怨念,一个看透红尘,遁入佛门。

我更愿意相信林黛玉就是绛珠仙子,为还泪而转世,贾宝玉就是神瑛侍者,为了结恩怨而下凡,这样,黛玉的离去便成了理所当然,毫无怨恨,宝玉必然会遁入佛门,最终一段恩怨了解,那些风花雪月也不过是一场梦,一个凄美的故事,仙子与侍者最后能够笑看这一切……“

读《芳华》有感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雷雨》读后感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雷雨》描述的是二十世纪的旧中国,一个资本主义家庭和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家庭发生的一段纠葛。文章通过周、鲁两个家庭,八个人物,前后三十年的纠葛,表现了旧社会的罪恶。

故事以封建大家庭的家长周朴园为核心,展开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他为了发黑心财,故意使承包的江桥出险,淹死两千多工人。他和侍女侍萍生了两个孩子,又抛弃了她。后来又结过两次婚,和第二个妻子繁漪生了儿子周冲。侍萍留下的儿子周萍和后母繁漪产生变态的恋情并发生乱伦关系,又和弟弟周冲都爱着来周家做侍女的、侍萍再嫁后生的女儿四风。怀上了周萍孩子的四风得知自己和周萍是同母兄妹后冲入雷雨中,不幸触电身亡,周平也拔枪自杀。

文中的周朴园可以说是一个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混血儿”,它既有资产阶级的自私、伪善、金钱至上的特征,又有封建阶级所有的专制蛮横。他时常怀恋着三十年前年轻漂亮的侍女侍萍,甚至仍保留着与侍萍一起生活时的旧家具,绣着梅花的绸衬衣以及侍萍生病要关窗户的习惯;但是,当三十年后,他再次与侍萍相遇时,他表现出的不是重逢的喜悦,而是冷淡、愤怒‘面对年老色衰的侍萍,他想到的不是这些年来她过得怎么样,而是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是不是要用他们的往事威胁他以及被她带走的儿子在哪里。他企图用金钱摆脱一切,为的只是自己的名利。

从周朴园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腐朽不堪的旧社会中那些带着伪善面具的资产阶级的丑恶嘴脸,以及底层劳动人民所受的剥削、压迫。

我最想让人相信的一个观点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许多人心里,您真是一个做事坏尽的君王,焚书坑儒使许多珍贵的书籍失传。严酷刑法,让人生不如死,打压民众,是百姓民不聊生,可是真相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我认为他是一位好君主。一本,《李斯与秦帝国》引起了我对嬴政的兴趣,我上网查阅了资料,也翻阅了其他的书籍,才对嬴政有了一点自己浅薄的认识。

首先说说分数朋友这件事吧,这是历史对秦始皇的无限民政中晚年沉迷长生不老,于是请了很多术士帮他,但术士,欺骗嬴政并逃跑了,嬴政大怒,下令坑杀所有术士,民间流传的坑儒其实指的是这件事。秦刚统一六国,民心不稳,理事提出,天上分离,是因为有太多想法,应先消灭他们的思想。嬴政为了更好的统一,便下令保留了你叔和众数的典籍,其余则全部没收,兵器收缴,铸成12铜人,有史记载,当年焚烧的书籍在秦皇皇宫都是有备份的,后来被项羽一把火给烧得灰飞烟灭了。

我认为他是位好君王,还因为他对中国发展作出了的巨大贡献。比如,实行国法,实行严酷刑法,我不可能任务法,虽然每位君王都会制定法律,但像林正这样严格执行的却没几个,加大,法制力度力度不加大,就会有百姓不守规矩,为中国日后发展起了重要的铺垫和带头作用。再比如,废除分封制,推广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诸侯割据,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发展,对中国今后发展有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嬴政还做了许多便民的举动,统一货币统一度量,土地私有,修建驰道,统一文字修筑长城,北京匈奴等等,将每一项都为中国今后发展有巨大作用,人无完人,我们不可以否认嬴政有些事的做法过于残酷,但我们不能单看这一面,因为他对百姓做的巨大贡献更值得我们铭记。

这便是我对暴君嬴政的一点浅薄的认识。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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