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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母亲有感800字

读《斯巴达克斯》有感8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读《斯巴达克斯》有感8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

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

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

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

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

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

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

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

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 …… 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

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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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斯巴达克斯》有感800字2024


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

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

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

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

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

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

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

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

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

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

答案不是肯定的,如果庞培、凯撒和克拉苏的军队合在一起,那就不是战争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大屠杀,所以斯巴达克斯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尽管没人理解他。

起义失败了,就在斯巴达克斯倒下时,他的那声呐喊:“自由万岁!”深深的震撼了我。他自始自终以英雄的豪气震撼这罗马人,战斗的时候是这样,牺牲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一)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意大利的着名作家拉乔万尼奥里写的。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的传奇经历。

当时的古罗马分为三类人:奴隶、贵族和平民。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看似愉快而有趣,其实残忍而血腥的娱乐活动角斗。可怜的奴隶们被送到角斗士学校学习角斗技巧,然后在角斗场互相打杀,直到其他的角斗士都死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就获得胜利。而贵族们呢,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观众席上,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喝彩声!这实在是糟透了!太残忍了!

斯巴达克思原来是罗马军团的小队长,还因为作战勇敢获得过公民桂冠。后来由于不幸在战斗中负伤,落到敌人手中,被卖给了一个角斗士老板。恢复自由以后,他对奴隶制和角斗这种残忍的活动感到非常不满,便发起了角斗士起义。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他是希腊人,有着卓越的统帅才能、强烈的英雄气概。他十分勇敢,武艺高超,足智多谋。他发起了角斗士起义,与成千上万的角斗士们反抗罗马人,追求自由,愿意为了大家的胜利而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这是他十分伟大的一点,许多年轻气壮的小伙们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认为奴隶制、角斗都是非常没有人道的东西。凭什么你们贵族可以整天骄奢淫逸地享乐,而这些无辜的人们却要去当奴隶,为你们辛辛苦苦地干活?而且,奴隶们每天给贵族干活,不但得不到奖赏,还经常吃不饱、睡不好,这又是为什么?角斗也是一样。在贵族眼中这种有趣的娱乐活动,在角斗士眼里却是一场恐怖的大屠杀!战死的无辜的角斗士们的痛苦,你们贵族感受得到吗?将心比心这种连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你们还不懂吗?

还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在角斗场的观众席上,不仅有骑士、贵族、贵妇等人,还有平民!这些平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沦落为奴隶。那他们为什么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如果有哪一天,这些人们也被放到角斗场上,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2020叫做《斯巴达克斯》。这本书是爸爸在学校图书室给我借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古希腊,有一个角斗士叫斯巴达克斯。一次,他赢得了一场角斗士比赛,他获得了自由。斯巴达克斯想让更多的角斗士和更多的奴隶获得自由,就组成了一个角斗士起义队,去攻打罗马。大家在攻打罗马的途中,缴获得了很多武器,队伍不断壮大。角斗士起义队百战百胜,把罗马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可是最后,由于起义军实力弱小,被古罗马举国之力打败了!斯巴达克斯最后牺牲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很多。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主见,不能别人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org)假如当初斯巴达克斯坚持自己的意见,解散队伍,这么多的奴隶们就会活下来回到家乡,他也可以回家见到妻子和孩子。真希望历史可以重演,斯巴达克斯可以活下去。

我还觉得斯巴达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斯巴达克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做出了非凡的事情一个人和700余名敌人搏斗,最后把他们全部打得缺胳膊少腿,甚至一命呜呼。简直是一个天兵天将,我看得是目瞪口呆!

总体来说,斯巴达克斯很伟大,希望他的伟大可以继续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买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斯巴达克斯》。对于古代罗马的故事,我很感兴趣,所以我迫不及待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的是在罗马纪元六百七十五年,意大利的统治者苏拉暴君经常把其他部落的俘虏抓来,圈在角斗场里,让角斗士们自相残杀,最后能唯一活下来的人就能获得自由。色雷斯人斯巴达克斯在血腥的角斗场最终获得胜利,得到了自由。而得到自由的斯巴达克斯并不是只想到自己,他为了更多的角斗士而战,他领导的起义军为推翻暴君苏拉的统治而奋勇战斗。后来斯巴达克斯被奸臣所害,到临死之时还喊着自由,最终他领导的起义军建立了强大的斯巴达帝国。

我觉得斯巴达克斯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不不死为了个人的自由起义,而是考虑到更多的受苦的角斗士们,并为了这一自由的信念献出宝贵的生命。同时,我还觉得罗马帝国的残暴,他们是多么没有人性阿!

这个世界不该有歧视,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书伴我成长——读《斯巴达克思》有感


苏联作家高尔基这样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我从《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身上学会了生存;我从《碎瓷片》的树耳身上学会了勇敢;我从《苦涩巧克力》的艾芳身上学会了快乐;我从《屋顶上的小孩》中的薇拉身上学会了宽容最令我感动的是《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我从主人公身上学会了什么叫坚持不懈。

主人公斯巴达克思是一位英勇的角斗士,为了让人们不再小看角斗士和奴隶,他一次次不怕失败,最终打败野兽,换来了人们的尊重。不仅如此,他还带领奴隶和角斗士费力地砸开了古埃及陈腐、偏见的大门。为了反抗奴隶主的统治,他经常领导起义,虽然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与坚强的毅力,让奴隶主非常害怕。可惜的是他们没有战胜奴隶主的军队,最后斯巴达克思宁死不屈,倒在了血泊中战争还在继续,敌人的炮声还在轰鸣,妻子的呼唤还在延绵,斯巴达克思,你去了哪儿?你永远留在千万读者的心中,永远装在我心里。

你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影响了我,直到现在,还会到永远。那是三年级的时候,我在天香公园学溜冰。公园里花香弥漫,身上的线衣已微微发热,我的溜冰鞋吧唧、吧唧地滑着,加高足足有五厘米的轮滑作文鞋,踩到地上就是不一样。只要不让家长扶,我就失去平衡,脚打滑,站不稳,双臂一直上下摆动。我试着加速,猛一滑,我本想着能滑行起来,结果却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弱不禁风的我,哇哇大哭起来,我用颤抖的声音哽咽着说:呜呜,我,我不想学溜,溜冰嗯了。爸爸从小就对我非常严格,他紧皱眉头,一边生气地帮我把头盔戴好,一边说:你这点小事都做不好,长大后的种种困难该怎样面对?再来!我的眼睛还被泪水迷的模糊不清,但自己不得不扶着旁边的坐椅站起来,带着沉重的溜冰鞋,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走到一棵树的旁边,扶着树停了一下,再走,正想离开大树的依靠,却又摔倒了,我扶着树自己站起来。此时此刻,斯巴达克思不畏敌人枪林弹雨、勇往直前的画面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身上立刻充满了力量,我扶着树站起来,鼓起劲,继续溜冰。不知不觉就转了一圈,爸爸用欣慰的眼神看着我,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快乐地笑了。

斯巴达克思在我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力量,使我鼓起勇气继续进步。正如一句名言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爸爸送给我的一本书扉页上这样写到:书读好,好读书,读好书。这句话,谨记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忘记。

斯巴达克思读后感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意大利的著名作家拉·乔万尼奥里写的,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的传奇经历,来看你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

斯巴达克思读后感【1】

当时的古罗马分为三类人:奴隶、贵族和平民。

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看似愉快而有趣,其实残忍而血腥的娱乐活动--角斗。

可怜的奴隶们被送到角斗士学校学习角斗技巧,然后在角斗场互相打杀,直到其他的角斗士都死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就获得胜利。

而贵族们呢,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观众席上,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喝彩声!这实在是糟透了!太残忍了!

斯巴达克思原来是罗马军团的小队长,还因为作战勇敢获得过公民桂冠,

后来由于不幸在战斗中负伤,落到敌人手中,被卖给了一个角斗士老板。

恢复自由以后,他对奴隶制和角斗这种残忍的活动感到非常不满,便发起了角斗士起义。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他是希腊人,有着卓越的统帅才能、强烈的英雄气概。

他十分勇敢,武艺高超,足智多谋。

他发起了角斗士起义,与成千上万的角斗士们反抗罗马人,追求自由,愿意为了大家的胜利而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

这是他十分伟大的一点,许多年轻气壮的小伙们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认为奴隶制、角斗都是非常没有人道的东西。

凭什么你们贵族可以整天骄奢淫逸地享乐,而这些无辜的人们却要去当奴隶,为你们辛辛苦苦地干活?而且,奴隶们每天给贵族干活,不但得不到奖赏,还经常吃不饱、睡不好,这又是为什么?角斗也是一样。

在贵族眼中这种有趣的娱乐活动,在角斗士眼里却是一场恐怖的大屠杀!战死的无辜的角斗士们的痛苦,你们贵族感受得到吗?将心比心这种连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你们还不懂吗?

还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在角斗场的观众席上,不仅有骑士、贵族、贵妇等人,还有平民!这些平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沦落为奴隶。

那他们为什么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如果有哪一天,这些人们也被放到角斗场上,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斯巴达克思读后感【2】

读了小说,是真的真的不能看电影的,会破坏原有的所有感觉,

高中生读后感:读《斯巴达克斯》后的感想。

所以刚搜到视频,看了几分钟就关了视频。

我不需要电影,只要小说带给我的一切感觉就好,那个感觉已经完美了。

斯巴达克斯,一个英俊的 刚毅的 崇高的伟大的人,为了祖国,不惜抛弃罗马公民的身份,反身与罗马为战,又被捕成为奴隶,被卖为角斗士,成为罗马人斗技场上血腥娱乐的人。

因为他的英勇顽强,他在斗技场上活了下来,也因为他的英勇让绝大多数的罗马人愿意给他自由,有幸遇到一个欣赏他后来无比爱他的贵妇人的求情,让罗马的掌控人苏拉同意释放他为自由人。

这个自由人,却要为所有的奴隶的自由而战。

坚韧的斯巴达克斯,有着卓越军事领导才能的斯巴达克斯,用四年的时间谋划的起义,一朝泄露,便匆匆开始斯巴达克斯的起义之路 一路闪烁着英雄的大智慧和坚韧不屈的伟大人格。

从几十人到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直至七万五千人,击败过多次罗马军队,以至于让那些角斗士们认为他们将无坚不摧,一定要攻打罗马,一定会胜利。

只有斯巴达克斯,只有他知道他的胜利不在意大利,而在意大利外,在于唤起各个民族一起来抵抗罗马,才会有胜利。

他要他的军队各自回到各自的国家和民族去,去唤起那些人们一起来推翻强暴的罗马。

可是5万多的角斗士竟然有4万多的角斗士们不听,他们即要攻打罗马,也要斯巴达克斯领导。

斯巴达克斯,明知道走向死亡,虽然悲愤,但依然答应了角斗士们的请求。

在最后22章有过这样的两段:

“你相信我们能获得彻底的胜利吗?”斯巴达克思问,同时垂着头浮起悲哀的苦笑,

“为什么我们不能获得胜利?”

“因为在全意大利系着铁链呻吟的一千多万奴隶中,我们还征集不到十万名手执武器投奔我们的人;因为我们的理想还不能深入到被压迫的群众中去,还不能使他们的心燃烧起来;因为罗马的专制统治还没有使被压迫民族失去最后的忍耐心;因为罗马的力量还很强,而我们的力量还太弱……这就是我们不能取得胜利也不会取得胜利的原因。

如果我们有胜利的希望,那也只能在意大利境外,但在意大利境内我们是注定要灭亡的,我们一定会死在这儿。”

他沉默了一会,长叹了一声,接着大声说:

“但我们为神圣事业而流洒的鲜血决不会白流,我们的行动将给我们的后代留下崇高的榜样!”

在已经准备与敌人决战的克拉苏那儿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形。

双方的统帅都把自己的军队领出营垒,列好了交战的阵势。

斯巴达克思巡视了自己的战线,对战士们发表了演说:

“弟兄们!这一战将决定整个战争的命运。

在我们的后面是卢古鲁斯:他已经在布隆的西登陆,现在正赶来攻打我们;庞培威胁着我们的左翼:他已经向沙姆尼省进发;我们的前面是克拉苏。

今天我们必须战胜,否则就是全部牺牲。

不是我们消灭克拉苏、打垮庞培,就是我们被他们全部消灭。

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要不愧为好几次战胜罗马人的勇士那样,无畏地战死沙场。

我们的事业是神圣的、正义的,它决不会随着我们的牺牲而灭亡。

在走向胜利的道路中,我们必须流洒不少的鲜血,伟大的理想只有经过忘我的斗争和牺牲才能胜利地实现。

与其苟且偷生,毋宁英勇战死。

我们牺牲了,但是我们给后代留下了用我们鲜血染红了的自由与平等的旗帜!我们给他们留下了复仇及胜利的遗产!弟兄们,一步也不要后退!不是胜利就是死亡!”

读边城有感800字_读边城有感


读边城有感800字

读边城有感800字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翠翠的单纯活泼、天真善良,俨然如一只小兽物。她在溪边玩耍的身影,爽朗的如银铃般的笑声,仿佛把人们带进了她的世界。可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祖父的离世,天保的殒命,傩送的出走残忍的现实迅速将翠翠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一块碎片也不曾留给她。这个可怜的少女,是否走了一条和她母亲同样的路呢?那凝视夜空的孤单的眸子,又像我们诠释了怎样的一份凄凉呢?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溪水依然静静地流淌着,只是没有了渡船的行迹,显得有些孤单;小屋依然静静地立着,只是没有了白塔的依托,显得有些零乱;翠翠依然静静地坐着,只是没有了祖父的陪伴,显得有些伤感望着翠翠孤苦无依的身影,我们不禁为她担忧,命运的转盘,能否为她停留或是载着她的忧伤一去不复返?

这个人也许永远回不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让我们陪着翠翠一起守望,守望着她远方的幸福

读边城有感800字

一夜的风雨,吹走了渡船,吹走了祖父,吹走了少女刚刚萌生却又无果的爱情,吹走了年仅15岁的翠翠天真而又美好的希望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读边城有感800字

一方水土一方人,凤凰的从文,凤凰的人。如果不是怀着对生养他的家乡的厚厚之情,拳拳之心,怎能写出如此打动人的文字呢?沈从文已经不是在写作,只是在写实,因为在他的心中那就是最美的田园,心灵的归宿,是值得用生命守护的地方。也许只要你是爱家的、恋家的人,都会在书中找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自己,和一段不可能忘却的记忆。

《边城》就像是一片世外桃源,是我心底最后的宁静。无论我身处何地,都带着这份清纯的回忆。它改变了我,改变了我对人生的考量,一路行来,当缓缓行进,心存一份清纯;它教我做人,洗去浮躁,静静观视,心有一处平静。它改变了我对未来的臆想,去学习寻找,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去学会选择,在你我需要选择的时候。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不只是白纸黑墨,而是永远都无法品完的一种思想。

凤凰之水,不及九寨;凤凰之城,不及乌镇。然而凤凰之美,不局限于风光,更在于沈从文先生赋予它的一个无比淳朴的,自由的,溢满了生命力的灵魂。正是这一种灵魂吸引着无数人去探寻。清清平平,也许这就是桃源的最好解释,简单地说悟懂了桃源的含义也就找到了自己心中的世外桃源。

写到这,我不觉已与沈先生一起,一同看着那撑船的祖父和伶俐的小

读边城有感800字

几千年来,自《桃花源记》后,迁客骚人从未停止对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桃源的追求,李白也曾说分明感激眼前事,莫惜醉卧桃源东。而我,有幸找到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世外桃源从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书中,多么庆幸啊!

沈先生的本意并不在于要引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只是想借桃源上行七百里路碧溪岨的一个小城镇为背景,将当中几个凡夫俗子,一个纯真姑娘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的爱字作恰如其分的说明,表明一种健康、优美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每次读沈先生的文章,总是有种温和的触感和一种家乡的味道。剪不断,理还乱的思乡情早已深入骨髓。他的字里行间无不充斥着丝丝乡愁。恋一溪清泉,爱一艘渡船,看一座白塔随手一挥即成景,却无处不撩拨着人的心弦;一点点的回忆,一幕幕的画面,构成了《边城》引人入胜的意境;一位老人,一个女孩,一条黄狗,即便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也难舍这恋恋亲情;而这交织的情,懵懂的心,单纯的她不知是否能等回想等的人;茶峒的吊脚楼,大老和二老,痴情的歌,无情的结局,不知使多少人黯然泪下。

读边城有感800字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蒿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都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都是淳朴赤诚的人情风味,可每每读起来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家人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直黄狗。”

这就是沈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唯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受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动乱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为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我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会有一座边城的。

读《孔乙己》有感800字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 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读《曾国藩》有感800字


子岁新春之际,时之隆冬岁末,心静之余复读《曾国藩》三卷,比昔年耶岛排解寂寞添趣而读时,更有新的理解和感触,也更使我感到的其人、其事、其思、其语的博大和精深,也明白为何上朝国君的敬佩,渊出于何。

回顾我之泱泱大国,伟人英雄辈出,却无过于与我辈如此之近者,唯曾涤生此人尔。读此书令我增智许多,看先贤也从年轻豪迈成长,历程艰辛磨难,后又感悟人生,夺其命者!实为常年之思劳也。然其思又于其笔流传于世,不妄后辈幸事。

曾国藩值得我深思的转折有二,一为事业成功后的转变;二为行将离世的转变。也可以说成是,首先为为人处世的行动上转变,此借助于老庄,次为精神思想上的蜕变,此借助于帝王霸业之术,变称可为经世济民之法。前者是其由成功走向成熟,后者使其由成熟徒生遗憾。曾国藩以挺经律己,终于取得巨大成功,使自己的事业走向了人生的顶峰,本应该世人称贤,但是却遭到朝廷其他官员的非议,使其徒生变故,处于惊险之中,只能自减羽翼借故归隐,虽迎合了古语中福祸相依道理,但更是道明了用何思路处世的含义,儒家经世之论毕竟被老庄无为而替换,此乃人生的一大精练,然若无年龄和时世的熏陶,何能为此?上善若水、大智若愚,好说却难做也!观当前之时世莫过于此,出事业、人生、朋友、理想之俗务,当以才能为建功立业之手段,以柔善为盘桓守成之方法,方可略有小成,为我等之大戒也。每岁增过天命众人士,回首往事,或成功,或失败,或痛苦,或欢乐常有感慨,悔人生不能复古重来,由衷之言脱口而出,人均不能免俗,只不过因人而异,皆由环境地位不同而不同罢了,一代大儒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夫俗子呼!此为人生之撼事也,也是上天因岁增而给人们所带来的快乐之一吧,如能参悟朝起而闻暮鼓之人,早已跳出三界红尘之外了。

读涤生之生平,境界难以攀越,但遇事多思之界、处惊不变之境、日常勤笔之法,皆是我等学而习之。呜呼!乐哉!此实乃静心修习之良法也!

读《雷雨》有感800字


读《雷雨》,让人无法回避的是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情感问题。

周朴园是名声和地位显赫的地主阶级,带着资产阶级的特点。对他而言,头衔和金钱是最重要的。年少时的爱情也要屈服于此,于是他努力创造一个年轻。贤惠、规矩的小姐侍萍,他欺骗了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儿子。他把自己塑造成重情重义、遵守封建礼仪的正派人物。

可见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情感是虚假的,周朴园带有一颗封建的庞大的虚荣心。

再看30年后的相逢,在周朴园认出了眼前的鲁侍萍后,他感受到了威胁,但这威胁是他自己加给自己的,他试图使用金钱摆平一切。在这里不仅仅是虚荣心,还有对声名的贪恋和紧握。

这样的人物未免太过单薄,也不符合现实。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把这些部分简单地说成周朴园自欺欺人是不妥的。在时代背景下,周朴园当年的抛弃妻儿是有其他封建人物支持的,他的行为是受封建摆布而做出的顺应的选择,他不过是可怜的封建思想的奴隶。

这样的周朴园才显得饱满起来。

经典中的人物、情感基于现实,对人的评定、人与人间的关系都不是可以用好坏来简单概括的。所以回到现实中来,所有的人、事也不能单纯看待。人是复杂且矛盾的。侵华的日军固然可很可恶,所犯罪行固然罄竹难书,但我们不能抹杀他们在亲人面前的情感是善良真实的,同样也是自私的。举这样极端的、国人皆知的例子并不是想为当年的侵华日军的罪行抹些明亮色彩,而是要指出在人性的分析上,不能单从一种行为中片面判断。

而单纯的好坏标签的滥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随处可见的影视作品中,反派角色大多坏的彻底,不见一点人性的闪光点。家长在面对不利于孩子教育的人事时,也习惯于用他是坏人或这是坏事来简单概括。这就养成了单纯的一代,不会全面评点,也会给阅读带来障碍,无法理解经典中的人物的饱满的人性,提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样的疑问。这是可悲的,看不清人和世界。

品读到了这些,在成长中,也就学会了客观和全面,拒绝单纯武断的贴标签。品读经典,重要的是从中抽离出现实,作为自己的人生装备。

读《牛虻》有感800字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读《牛虻》有感800字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读《牛虻》有感800字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读《蛙》有感800字


莫言得奖了,诺贝尔文学奖!消息一下子在学校里传开了,哪本书啊?《蛙》!写的什么啊

放假了,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急忙打开手机下载了一本电子书《蛙》,看了有好几天,人物有点多,肖上唇、肖下唇、袁脸、陈额、陈鼻这些古怪名字,看的我一头的雾水,但我还是想了解这本书的内容。整天唠唠叨叨老爸去给我买书。上完课回来,书没有买回来,我还埋怨了老爸几句。

书终于到手了,晚上就读了起来,之前有看过电子书,但我没有看懂,还是从第一页读起。读着读着,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少有的拿出了荧光笔,在洁白的书页上图图划划起来我不怎么喜欢看书,也没有什么时间看。说出来挺惭愧,上次我认认真真看书,是在小学了吧!法布尔的《昆虫记》。

那天读书读到很晚,我没有感觉,用手擎着笔,对着看似平淡的句子点点划划。手上的书已经成了一张唱碟,而这笔就俨然就是那播针,悠悠然,刷刷的划线之声就从中跳出。不,这不仅仅是一张唱碟,它还有图画:我们在吃煤,我们在嬉笑,我们的脸,我们的黑手,我们的姑姑,我们的时代我很想一口气看完,但是不行,太晚了,太累了,连到手上的荧光笔都在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着我,怎么,是没墨了么?

那夜,我睡不着,是因为我读不懂,我没见过这样写成的书。翻开目录,第一部~第五部,后跟话剧。开始的几十页是令人煎熬的,蝌蚪写的书信,很乱,就像断了线的珍珠项链散落一地,这就是所谓的大师?中国诺奖第一人?我心有疑虑,老外看的懂?更加使我加深了兴趣继续读着。姑姑登场了,我找到了线头,姑姑赶走了老娘婆,姑姑救下了陈鼻,小跑(蝌蚪),村子上的孕妇们。姑姑也变成了送子娘娘,是神。孩子多了,祖国先是奖励多生,后来感到了压力,又实行计划生育。姑姑坚决执行党的任务,严查超生,村民称她为魔鬼,到了***时期自然遭到了批斗。我读到这,自然而然想到了刘少奇,姑姑相比也和他一样。血从头上流下来,姑姑依然腰板直挺

我想我一定是十分敬佩姑姑的,就像蝌蚪一样莫言的话语很俗,不是低俗,而是平淡,平淡到没有味道,所有人都能读懂。

第二天,我破天荒的和妈谈论了这本书,妈妈饶有兴趣的问我:为什么叫《蛙》?因为主人公叫蝌蚪,长大就是蛙了吧!我猜测着说,心中泛起了这样的疑虑:是啊,为什么叫《蛙》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又翻开了书。

问题在最后有了答案,蛙-娲-娃就是这个,莫言的文字游戏,在第五部结尾,我大致有了答案。但是我又有了新的问题,五部之中还没有给出答案,好在后有话剧。我喜欢这话剧,悲剧性意味十足的话剧。陈眉疯了,陈鼻疯了,姑姑疯了,小狮子疯了,蝌蚪疯了,没错最后都疯了。那个社会也疯了,想到电视上那些事,二奶三奶四奶五奶六奶,本是些我这个小孩,在这个年龄,不该知道的东西,因为它的频繁出现,循环播出有所听闻,有所通晓。人之初,心本善。时间推移,最后人心都黑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人肖上唇的儿子肖下唇,考上了大学,成了大老板。陈额开起了代孕公司,发了财。小狮子、蝌蚪最终也沉沦了、最可怜的莫过于陈家了,陈额、陈眉不想多说了。一直看到最后一页,一只双头荧光笔也没了墨。

莫言是真正的大师。他是能熟练操纵木偶的木偶师,各个人物的行为,语气,神态,刻画,都能在心中留下烙印。在我心中有的是佩服,得诺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我也是有遗憾的,没有那个时代的记忆,仅是历史书上得到的那可怜的一点点知识,和我这十几年的经历,实在没法彻底理解那个时代,那段令人不堪回首的记忆

读匆匆有感8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匆匆。这篇文章出自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之手。文章意义深厚。

本文主要围绕着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评语:初看这篇文章在立意方面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我相信这篇文章如果在考试中肯定会得到客观的分数,本文胜在哪里呢?我们看文章的内容,从文中可以感觉道作者占有材料的丰富性,丰富的材料,并不是毫无章法得堆砌在一起,作者由著名演员成方圆谈起,成功的吸引了读者的眼睛,然后作者按照中外古今的顺序或陈述或引用,所引材料非常适合于中心,叙述语言通畅明白,一目了然。

就冲这一点,这已经是一篇相当成功的议论文了。

文章最后提到我们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加入它就意味着要遵守它的规则,在作者看来,最重要的规则就是诚信,这岂止是世贸独有的规则,做人的最重要的规则难道不是诚信吗?这难道不是本文立意的出奇之处吗?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

现实中也的确是这样。一晃眼,十二年过去了,从一个无知的小男孩变成现在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四千三百八十多的日子里,除了吃喝玩乐,读背学算又干过些什么?短暂的人生中,十二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列宁先生生前曾这样说道: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仔细想想,又是的。时间是公平的,它只会给每一个到世界上的人一次机会。如果你不珍惜,过了,就没能再回头的了。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金钱虽说是万能的,但是它怎样也买不到过去。

虽说是这样,但只要你抓紧它时间,你还是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的。又如鲁迅先生生前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只要你愿抓,还是有的。没错,我们都要抓紧生命中的每分每秒。好比如晚上做作业。只要你不放过任何一秒,保质量,保速度地去做,你就会很快地完成任务,然后你就可以读多一点课外书,扩宽知识量。假如你感觉到时间就像命运一样在你掌握之中,你将会度过一个不平凡的一生。

除了抓紧时间之外,还不能虚度一生。为我们的将来定一个目标,奋力向目标前进。我们还要为社会多作贡献,因此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事力求完美句句精进有力不能马虎。多学点东西,长大为祖国增光。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要珍惜时间,不得虚度一生。

读《童年》有感[800字]


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了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了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了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了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了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了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了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了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了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了。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了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

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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