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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乔丹传奇》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读后感大全——《乔丹传奇》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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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读后感作文500字2024 《乔丹传奇》读后感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如果你把乔丹当作一尊“神”,高高地供在那里,他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他也一直像一尊“神”,被高高地供着。几乎在所有看过他打球的人眼里,他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拉里·伯德的名言一直流传:乔丹是穿着23号球衣的上帝。

供的人多了,乔丹越来越变成一尊“神像”。“神像”和“神”是有区别的。“神像”用来顶礼膜拜,远隔红尘。变成“神像”的乔丹并不是乔丹自己,那是抽象的概念,没有血肉。

大多数人还记得乔丹如何登上“神”的位置,经历多少挫折与失败。但当他攀上巅峰,走上神坛,便很少有人真正认识他的模样。其实乔丹没有改变,他还是他自己,推动他走上“神坛”和雄霸篮坛的是同一种品质。后来他做出二度退役的选择,让公牛作鸟兽散,到华盛顿复出,三度退役,在山猫当总管,依靠的仍然是同一种品质。

现在对乔丹的评价,往往忽略他在奇才和山猫的政绩,因为比起公牛队两度三连霸的伟业,那不过是一个中年男人打发时光的不起眼的工作。但对乔丹自己而言,他没有任何改变,不过换了一个战场,用同一种方式去战斗。在奇才队和山猫队,乔丹的成绩远远不如在公牛打球,这时候他是一个三流的经理人员。如果把他打球和管理球队串成一条主线来看,乔丹的个性贯穿始终。正是他个性中某些独一无二的成分,决定了他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也正是同样的个性,决定了他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来认清这种个性的负面。

乔丹个性中独一无二的成分,便是“自我”(ego)。他在名人堂“登堂入室”以后,接受ESpN的采访,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温特告诉我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乔丹说“自我”时,用的是英文的“I”。同样的表述,艾弗森也用过。现在的球迷更喜欢把“I”像标签一样贴在艾弗森身上。而事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艾弗森身上的“自我”,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乔丹身上的“自我”,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少。

作为一个团队领袖的楷模,乔丹两次在总决赛上靠最后一记传球完成夺冠,一次给帕克森,一次给科尔。这样的故事和场景一直为人津津乐道,但流传更多的是乔丹大量的个人英雄传奇。美国的媒体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或者他的妙传定格为一场胜利,才想起用“团队”来装饰乔丹的形象。而乔丹并不需要这种装饰,也幸亏他不是在2000年以后才扬名立万,否则他会像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韦德等新一代球星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维护“团队领袖”的形象。

在他初入NBA的那个年代,商业代言并没有那么发达。于是,乔丹得以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天性。他的天性中,最突出的两点是“自我意识”和“咄咄逼人”。他的性格极富攻击性,自尊心极强;同时,当团队的命运遭遇挑战,他第一个选择的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这种个性令乔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超越一切球星的头号偶像,哪怕公牛队一度打不进季后赛,进了季后赛屡屡败给活塞。

在乔丹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流传着很多传奇故事,这是新兴的篮球商业最需要的内容。历数这些故事,你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经典都带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比如他在尤因头上扣篮,那张定格为海报的照片流传甚广,其实乔丹在很多人头上都扣过篮,但尤因是高中锋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姚明。乔丹屡夺高分打败骑士队,令克利夫兰球迷在他代表奇才队去打客场时,仍然全场哄他。在NBA,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是最令乔丹兴奋的场地,他第一次复出后就在那里得了55分。与爵士队两度打总决赛,最让球迷记忆深刻的是一场比赛和一个镜头:那场比赛是乔丹发烧后得38分,那个镜头是最后一投前晃倒拉塞尔。

越挑战越兴奋,这是乔丹性格的典型表现。斯塔克豪斯初出茅庐,没有把乔丹这位学长放在眼里,扬言同场比赛要打败他,这样的话登在报纸上。乔丹一言不发,训练时更是沉默得可怕,到比赛中全力追防斯塔克豪斯,让他只得13分,自己得38分。直到2001年乔丹在奇才队,到底特律打客场时,仍然没有放过斯塔克豪斯。显然,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背后埋藏着强烈的报复心态,正是这种性格特质,让乔丹每每遇上强敌,便有高调演出,决不会让球迷失望。也是靠这种不服输的复仇心理,乔丹最终踩着活塞队登上第一个总冠军宝座,激励他的不仅是此前每个季后赛输给活塞的事实,更有活塞队的“乔丹规则”,这种完全针对他个人的防守策略,刺激着他的神经。

从“个人英雄主义”到公牛队夺得“三连冠”,乔丹的个性在接踵而来的成功中日益成熟。然而他个性中的本质成分不会改变,那就是强烈的自我和自主意识。事实上在他加入公牛队四年以后,总经理克劳斯让温特引入了“三角进攻”,以便通过团队配合增加乔丹在篮下一对一的次数。克劳斯说,在头四年,乔丹没有篮下要位单打的机会,是温特的战术提供了可能性。但乔丹在第三个冠军到手以后,自我判断篮球场已经没有挑战,于是选择了退役,以便在棒球场寻找新的刺激。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他只属于篮球常

夺得前三个冠军的公牛队远远没有后三个冠军时那样成熟和具备统治力。经历“转业”失败的乔丹更加认识到团队的价值,这才有了72胜10负的无敌纪录。但是在又拿到两个冠军以后,乔丹的“自我意识”再次主宰了他的选择,而且决定了公牛队以后十余年的命运。在1997年夏天,总经理克劳斯劝说乔丹带着换血后的公牛队继续征战,帮助球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新老交替,而“禅师”杰克逊和皮蓬并不在克劳斯的蓝图之内。乔丹愤而以自己为“人质”,要胁克劳斯留下皮蓬,续签杰克逊,否则他们三人同进同退。克劳斯无奈之下答应了乔丹的要求,于是有了第六个总冠军。但接下来公牛队正如克劳斯所料,乔丹和他的战友们集体撤退,芝加哥篮球十几年没有翻身。

乔丹第二次复出选择华盛顿,并不是为了炫耀球技,而是为了迅速让奇才队步入正轨,此时他的身份与其说是NBA球员,不如说是一个管理者。为了避免球队工资过高,他只象征性地领取100万美元工资。乔丹把管理一支球队当作全新挑战,因为打球已经无可证明了。他刻意避免成为这支球队的教练,并且选择当初公牛队的教练科林斯为主帅。乔丹说过,他永远不会当主教练,但他又不能忍受奇才队的年轻队员如此不堪。最初,乔丹穿上训练服和手下练一对一,希望“手把手”教会队员们成熟,后来他终于忍不住,重新穿上23号球衣。

此时乔丹已经将近39岁,与其把他看作老将复出,不如看作新手上路,因为他复出的本质是管理球队。对于那两年的打球经历,可以作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乔丹迷们聊以回味“飞人”带来的快乐,他41岁仍然比很多20多岁的年轻人具有统治力,这一点他是成功的;作为一个管理者,靠言传身授带领球队上路,他是失败的,“状元”夸梅·布朗被证明是水货,汉密尔顿与他交恶,奇才队并没有比过去更好。

乔丹在奇才队犯下的选人错误,直到在山猫队仍在继续。现在的山猫队是他一手组建,数年后他逐个送走了自己亲手挑的新人,重头再来。在山猫队初期,乔丹和在华盛顿一样,企图通过和手下共同训练来刺激他们,后来发现并无用处,于是宣布永不下训练场乔丹带着同样的不服输劲头和强烈的自我意识挑战经营一支球队的高难度,但显然远远不如打球时游刃有余,球在别人手里,而不是在自己手里,让他感觉万般的无奈。但乔丹比过去成熟的是,他选择了拉里·布朗做山猫队的主教练,这可能是他当上管理者以来,惟一正确的决定。

管理球队是乔丹的第二段职业生涯,把这一段和他打球的英雄业绩联系起来综合评价,才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乔丹。此时的“飞人”走下了“神坛”,还原为一个普通人的本质。他仍然那样单纯,好胜,永不服输,在经历奇才和山猫的失败后仍然坚持这种性格,这才是乔丹值得钦佩之处。而大多数超级球星,早已湮没在红尘之中,要么享乐,要么落魄,只有乔丹仍然直面挑战。他早已过了“不惑”之年,再过三年多可知“天命”,但我宁愿相信乔丹还是会成功,正如他在球场上曾给予我们必胜的信念,现在的乔丹仍然用他的执着让我们相信。

评语: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这种独一无二的‘自我’, 决定了乔丹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从“飞人”走下了“神坛”,乔丹单纯,好胜,永不服输 的典型性格的一以贯之,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乔丹,相信也是读者心中的乔丹。

读后感大全:《马占山传奇》读后感


暑假期间,有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推荐书目,使我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不过,我还是陶醉在了抗日战争的书海里。其中,有一本书更是精妙绝伦,使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名字叫《马占山传奇》,当看到这本书时,我被它那耐人寻味而又直截了当的命题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好奇心驱使我把这本书买了下来。后来,我不仅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还被这书里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所震撼。读来引人入胜,读罢使人有感而发。

在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上有千千万万为国捐躯的热血好男儿,最感动我的是国民党高级将领马占山。读了马占山将军的传奇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不拘小节、刚毅果敢的性格和一身精通骑射的好本领。我触动最大的是他在民族存亡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孤军奋战的英雄气概。东北军名将马占山凭着一腔爱国热忱和质朴的民族仇恨,在九一八事变后,他摒弃南京政府不抵抗政策。振臂高呼,奋起抗日,力阻日军于江桥,成为蜚声中外的抗日名将。在我眼前,历历浮现出那冰雪覆盖的1935年,多少志士任人,多少革命先辈抛头颅,撒热血,以钢铁般的意志和无所畏惧的气概战胜了帝国主义。

虽然今日早已不同往昔,但是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很多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作为一个哥哥,他是慈爱的;作为一个男人,他是坚强的;作为一个革命者,他是伟大的。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国家民族利益而死,必是重于泰山,马占山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奋战。在马占山向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开第一枪的时候,我心中有着的不仅仅是一种感动,的是被激发出的一种爱国之情。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长叹,这段历史、这些国民党军官,应该重新认识!向国民党的抗日英雄致敬!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让我们永远记住和怀念那些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光荣牺牲的抗日先烈吧!

读后感大全:读《控卫传奇》有感


前不久,我读了《超级控卫传奇》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活灵活现,恰到好处的描写出了篮球比赛中激烈,精彩纷呈的过程。还不忘了适当的展现出人们的悲欢离合和七情六欲。在比赛中用到各种技术名词。

文章中主要讲了主人公薛郁从大学篮球联赛,CBA,带领山东黄金夺得CBA总冠军,再到NBA被金州勇士队以每年75万美金的薪水人率队杀进西部决赛,虽未夺得总冠军担仍将当时如日中天的湖人队拖入了抢七大战。可谓虽败犹荣。但请记住当时的薛郁才18岁。因为当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男篮最终选人阶段,薛郁被当时的中国男篮主教练尤纳斯破格招入国家队。当时的中国男篮巨星云集:集结了姚明,易建联,孙悦,刘煜(文章中的假设人物,2009年NBA选秀大会状元大热门,现效力于杜克大学男篮。球场上司职得分后卫),郭海云(也是假设人物,现效力于莫斯科中央陆军篮球队。司职小前锋)还有一些不错的投手如朱芳雨,王仕鹏等。可谓夺冠大热门。一路上中国队过五关斩六将,以全胜战绩昂首挺进决赛,与美国捉对厮杀。尽管是拼尽了全力,比赛中甚至有人抽筋被抬下场其中就包括薛郁。但薛郁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选择了继续战斗。这种举动激励了中国队上下,薛郁几度奉献绝杀。但无奈,中国队还是以109:110惜败给美国队与金牌擦肩而过。后来薛郁刻苦训练终于在2009-2010赛季率勇士队获得总冠军。并在2010土耳其世界男篮锦标赛上获得冠军。他以场均21.2分,10.2助攻,2.2抢断获得MVp。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薛郁头上无数的奖项与头衔。更需要知道薛郁在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辛苦与汗水,克服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很显然,这些困难是数不甚数的。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也是很多的。我们不要放弃,要像薛郁一样克服困难,逾越坎坷。因为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需要抬起头来,准备吧!

读后感大全:读《狼王传奇》有感


2013年的暑假是一个特别炎热的暑假,炎炎烈日打消了我外出游玩的决心,每天只好宅在家里,除了电子产品相伴就是阅读一些课外书了,在所有看过的这些书中,《狼王传奇》这本书令我影响最为深刻。这本书的编着是我一直以来十分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以前也读到过他很多作品,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狼王传奇》一共收录了七篇来自不同国家的、精彩的动物小说。这些动物小说,大都写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一些传奇故事,他们十分巧妙地运用了各样的修辞手法,利用对动物描写侧面批判了某些人内心的丑恶与自私,动物们不经意的的闯进了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中,在每一个故事中,它们的大爱与无私让阅读者感受到另一种温馨与和谐。

在这七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当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沈石溪的《梅里山鹰》。这个故事生动详尽的描述了一个单亲鹰妈妈,为了打破鹰类自古以来一窝容不下两子的常规,如何调解兄弟俩感情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敬佩的就是那位单亲妈妈鹰金蔷薇。金蔷薇为了让兄弟俩敞开心扉,每天细心诱导,他为了让兄弟俩吃饱,不惜每天奔波五百公里,为孩子觅食如此辛苦的奔波,就是为了让鹰崽们有足够的食物,这样它们就不会骨肉相残了。随着鹰崽越来越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金蔷薇为了孩子们能健康成长,觅食量越来越大,特别在食物匮乏的时期,为了让两只鹰崽能继续饱餐,金蔷薇只能冒着丢掉生命的危险,来到人类的寨子里抓鸡。有一次,当她成功抓获准备离开的时候,猎人发现了她,举起猎枪,一声枪响,金蔷薇颈脖上的羽毛被烤焦了。看到这里时,我的眼前模糊了,从内心里佩服这位母亲的伟大,真心感受的母爱的伟大与无私,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弃。

看完这本书,让我真正领悟到了什么才是动物的本能,什么才是是他们的忠贞与勇敢,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动物比我们人类高尚的多。动物虽然智商很低甚至谈不上智商,但也许正是因为它们只会简单的考虑,甚至是一种本能,所以它们的爱才比人类更真实更伟大。在动物面前,人类常以高智商自居,但是,不要忘了,人类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而且在很多时候动物的那种本能的爱是那么无私与伟大,让我们人类看着也感到自愧不如!

地球,一个美丽且孕育着各种生命的星球,她不只是属于我们人类,她还属于与我们一起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的每一种动物,让我们一起关爱动物,保护环境,营造一个和谐、美丽、友爱的星球。

读后感大全:争嵘岁月,英雄传奇


《解放军》读好书写心得

打开历史长河,回望历史天空,回忆战争的年代。一幕又一幕的场景就如烙印一般印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

当日本人在我们的国土上践踏时,每个人有良知的中国都紧握双拳流下了心疼的泪和无奈的眼泪,可就在这中国人名解放军的诞生让我们有了新的扭转,他们不怕困难,排除万难,毅然站出来保护了我们的祖国,保护了我们祖国的人民。用他们的肉和血谱写了祖国的英雄传奇。

再看如今的我们,虽然过着优越,平安快乐的生活却把先烈的品质与国耻抛于了九霄云外。那时的孩子,小小的年纪,就早已懂得保家卫国,抗击日军,我们是祖国新一代的主人,新一代的希望就应该好好学习,在每个方面都尽显英烈后代的雄姿,中国新一代少年的智慧,用我们双手让祖国的山河更加秀丽,让祖国的科技更加发达,让祖国人民的生活多添几分姿色!中国的未来将由我们二十一世纪的少年队员接力但不要忘记主席说的:落后要挨打!因此我们抱着这样的信为之负出努力!

让祖国成为亚洲之上的盘龙,让祖国成为世界的一颗明珠,让自由平等成为现实,让每个人都为中国骄傲!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传奇》读后感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地球传奇读后感


地球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地球传奇》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地球的知识,比如炙热的岩石、海底世界、丛林生物和沙漠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极限乔丹观后感(精选)


刚开始在网上看到对这部纪录片的介绍的时候,心里很是不屑,乔丹固然伟大,但评论上都把他吹捧的如神一般,还说如果不相信,就去看看这部片子,于是,我怀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点开了网站上的链接。

这不过是一部四十分钟的纪录片,讲述的是乔丹职业生涯最后一个赛季的历程,如果他拿到总冠军,那无疑他将满载荣誉而归,反之,篮球之神的美称将不再归自己所有。

影片里有一句话我恐怕难以忘怀,那是当乔丹率领的公牛队通过七场艰难的比赛赢了步行者队后,一位记者这样问到他:“你们的身体已经接近极限了,你确定能够拿到最后的总冠军吗?”乔丹答道:“我们的心不累,这才是最重要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个人有了斗志,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有时候只是你以为做不到。

这个星期的星期六上午,篮球队训练,来了一个高中哥哥打球,于是老师就组织全队打了一场篮球赛,打完比赛,所有人都是气喘吁吁,结果老师又来了一句“现在所有人上跑道,开始素质练习。”几个简单的字符如炸弹般轰击到了每个人的心理防线,我一听,差点两腿一软跪倒地上,本来体力消耗就够大了,又搞个拉体能,这太恐怖了吧。那一刻,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恐惧袭上心头,但是我知道,只有不断的挑战自己的极限才会变得更强,于是鼓起勇气,走上了跑道,但是在跑道上站定的那一刻我突然后悔了。冲刺的体力消耗比起长跑来说只多不少,对于体力全满的我自然不是什么事,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之后的我,想要达到三十五秒二百米的速度真的可以说是不可能。于是我的两腿开始发颤,心脏的跳动也越来越快,四周静的似乎只剩下自己呼吸的声音。

老师一声“走”的指令传入我的耳中,直到这时,我心中所有不安的想法都烟消云散了,一切都已经开始了,想要退回去是不可能的了,相信自己吧,三十五秒是很长的时间,不可能跑不完短短的二百米的!然后我的信心倍增,突然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消耗多少体力,于是我奋力的向前冲去,整圈我没有丝毫的减速。跑回了起点,仅仅用了二十九秒的时间。

有了信念,没有什么做不到。

深水传奇读后感


【篇一:深水传奇读后感】

去年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深水传奇》的书,这是一本既讲人又讲动物的课外书。刚从妈妈手上接过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那只小水怪深深吸引住了,我迫不急待地想知道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可爱的小主人公在海边发现了一只小怪物,它长得很像海马,他们决定收养它,但小家伙越长越大,终于被家里的大人们发现了,但他的调皮、可爱也让大人们喜欢上了它,全家人为小怪物取名叫克鲁索,克鲁索也为这个家增添了许多快乐。

因为克鲁索越长越大,也为家里人带来了难题,从浴缸到鱼池,最终把它平安的放回湖里。幸运的克鲁索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家,小主人们更是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渐渐变得有责任感了,在外人眼中的水怪,此时已经是他们家中的一份子。全家人都在尽心尽力的照顾它、保护它。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读了《深水传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有责任心,不能只是一时的喜欢。有爱无怪,这样的友情会永远存在的。

【篇二:深水传奇读后感】

一天晚上,一场强大的暴风雨让海浪变的凶猛,一颗海怪的蛋便被海浪吹到了岸边。早上,一个小男孩在赶海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蛋,在小男孩爱心孵化下,出来了一只小水马。水马不挑食,一天就长了一英尺。大人知道了,说这是一只海怪,我们为它而感到高兴。

家里的浴池装不下它了,于是,就放,到家外的金鱼池,可是没有名字是不行的,于是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克鲁索。家里的沙丁鱼都被吃光,于是我们全家都帮助它在海边抓鱼给克鲁索吃。

一天又一天,突然一只水獭想吃掉克鲁索,幸好被小男孩及时相救,祖父做了一个大铁笼子,给克鲁索保护着,克鲁索慢慢变大了。

爸爸终于回来了,孩子们高兴极了,爸爸和祖父发现克鲁索太大了,于是好不容易把这只水怪搬到了湖泊。可是如果人人都看见它,它岂不是会有危险吗!家人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只要叫它的人,它才游出来,克鲁索终于安全了。

一天又一天,家人发现克鲁索变成了是自己十几倍大,于是用牛车送克鲁索去了海洋,克鲁索高兴的在海里游来游去,不过一会,便游走了。

【篇三:深水传奇读后感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英国小说《深水传奇》。我边读边激动着,因为我被故事中所传递出的浓浓的爱深深地感染了。

小说讲的是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丝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姐弟俩在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不久,水马克鲁索诞生了。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一家人尽管意见不一,但每个人都那么有爱心。最后,在大家齐心协力下,克鲁索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想起了小神龙一条小狗。记得它一来到我家,就和我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我还经常给它洗澡、刷毛,每次它都舔舔我的手,汪汪叫两声,我知道它那是在谢谢我。记得有一次它生病了,我心疼地给它喂药、喂水,它圆圆的眼睛里透出了满满的感激。病好之后,它变得更顺从、更衷心,也更懂事,总会在我需要时及时出现。这之中所体现的人与动物的关系,不是主从,而是彼此的依赖和关怀,正如《深水传奇》的主题,真正表现了人与动物间的友谊。

由此,我想到人与动物间尚且可以建立这样的情感,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更应该充满爱。每年高考过后,都会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得到社会的捐助,得以顺利地入学,是爱心牵动着人们作出这一善举,让世界充满了爱。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心中有爱,让爱无处不在!

【篇四:深水传奇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了一本好书《深水传奇》

这是一个讲述关于尼斯湖水怪的故事。尼斯湖水怪其实只是一只比较少见的水马,它长相怪异,使见道它的人心生恐惧,但是唯独有一户贫困善良的人家见到了被风暴吹上岸的它,并且收留了它,给它吃最好的东西,把它养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身体在慢慢长大,胃口也逐渐变大,但是善良的农户却没有放弃它,还是始终如一,不离不弃,最后他们终于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一次,我家买了一条小狗,刚开始,它很不友好,看见谁都会乱咬乱叫,我每次见到它都吓得跳出两米远,后来爸爸告诉我说它只是想和我玩,跟我做朋友,你的世界有朋友,它的世界只有你,我突然感受到了人与小动物间的另一种爱。

其实说怪物都是人们对外形怪异奇特的动物的看法,只要我们的行为不威胁到它们的生活,它们本身不会伤害到我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以容貌来定格一个人的好与坏,善与恶,是与非。丑陋的外表下不一定是一颗丑陋的心,只要心中有爱,用爱的眼光看世界,世界是那么美好、和谐。只要用心感受,真诚关怀,有爱才无怪!

【篇五:深水传奇读后感】

关于动物的小说我已经看了很多了,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有《黑骏马》《小恐龙》等。但是像《深水传奇》这样不仅讲人又讲动物的我几乎没见过。

在小水马克鲁索的眼中,人就是庞然大物,在它长大的过程中,为了不被更大的动物伤害,巨人们专门设置了铁丝网;在它不会捕鱼的情况下,给它送来一条条大鱼;为了更好的保护它,教它上浮和下沉。渐渐地小水马长大了,虽然这个地方有鱼有鸟,但是有一次意外却使它不得不离开一个邮递员在钓鱼的时候被小水马一口咬漏了船底,当然小水马完全出于好奇心。后来全家人决定用小卡车把他运送到湖里,在那里它的空间更大更自由,也更安全。在有惊无险的运输后,它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故事的最后,是一张报纸登载了一个司机发现了水怪,毫无疑问那就是小水马克鲁索。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比如:在孩子们观看克鲁索的时候,我看到了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深水传奇》不仅从人的视角来写小水马的成长,而且从小水马的视角来写那些巨人们的行为,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小水马的感受。作者善于观察,也善于思考,人不是最高等的动物,不仅仅是人才有思想、有情感,动物也一样有,它们在地球上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人不是地球的主宰,动物和人类是平等的,和人类一起和谐地组成了地球这个大家庭。

让我们都沉潜到深水中,去发现那里的传奇吧!

【篇六:深水传奇读后感】

水怪,听到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凶暴,残忍,未知这些令热畏惧的词语,而本篇小说却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另类水怪故事。

在暴风雨后海边人家的拾海中,捡到了一个奇怪的蛋,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蛋竟孵出了一个怪物水马克鲁索,在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克鲁索不断的成长着,从巴掌大长成庞然大物。在细心地牢骚外公的观察下,经过几次戏剧性的事件,克鲁索克服了种种困难,过五关斩六将,辗转周折,终于来到了它最后的生活地尼斯湖,他尽情地在幽深的大湖中畅游,时而泛起滔天巨浪,时而潜入湖底。

整篇文章穿插了一个不变的主题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爱。为了爱,贫困的海边人家不惜献出食物喂水马;为了爱,一家人不知疲倦为水马抓鱼吃;为了爱,一家人不辞劳苦,为水马的生存环境辗转周折;为了爱这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温馨。

水马到来后,爱发牢骚的外公变得细心了,姐姐克尔斯蒂和弟弟安格斯都变得有责任心了,而原本极力反对养水马的妈妈也成了它的保护者,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对生命对动物的爱、责任心和友谊。

这篇小说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含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依赖与关怀,信任与友谊是让生命与生命的心灵连在一起的桥梁。尊重生命,关爱生灵为生命勇敢奋斗,这才是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真谛。

生命何其珍贵,你要给它于无私的爱,正如文章所说真诚关怀,用心感受,有爱才会无怪。

【篇七:深水传奇读后感】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深水传奇》,讲的是小水马克鲁苏的故事。

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斯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安格斯和姐姐在被暴风雨洗刷的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发生了不可思议的转变。围绕着从卵中孵出的水马克鲁索,每个人都变得更有爱心。可是,随着克鲁索一天天长大,麻烦也随着而来

于是外公和爸爸把它搬到小湖里去。可是,克鲁索越长越大。外公只好决定把它搬到大湖里去。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以前我每次坐公交车,见到老人上车我都不理不睬,读完书后我受益于穷。我懂得了要有爱心。我不禁想起当初坐公交车的情景。

坐公交车时。一位老奶奶上了车,姐姐对我说:弟弟,你把位置让给奶奶坐吧!一会儿就到站了!不!绝不!坚决不!我叫道。你不让?我让!姐姐说着便把奶奶扶到她的位置上。直到下车我都没有让座。现在想起来,悔之晚矣。

做人要有爱心,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去帮助他。多帮帮身边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你会因此受到别人的尊重。

自然传奇读后感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读后感大全:英雄传奇史诗气质——《打狗棍》读后感


《打狗棍》是郭靖宇融合了家族历史,积淀了三十多年而制作的热河人民革命史诗。

为什么取打狗棍这个富有草根意味的剧名,郭靖宇回答:剧中有这么一段话打狗棍,专打疯狗、恶狗、汉奸狗、侵略狗!杆子帮,保家、卫国、兴邦!剧本开篇这样写道:用一个人的传奇,讲一讲热河人民永不屈服的历史。热河虽小,在故事发生的那些年代里,她代表了整个中国。

打狗棍,专打疯狗、恶狗、汉奸狗、侵略狗!杆子帮,保家、卫国、兴邦!戴天理无意间得到了打狗棍,成为热河杆子帮的领袖,杆子帮反对侵略、反对鸦片,这支民间正义之师,惹怒了利益集团,也因为戴家、那家、马家因为价值观不同,对事物的认识截然不同,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继而发展为仇恨,使戴天理与那家大小姐那素芝以及他的同门师弟那图鲁演绎了一段爱恨情仇。

戴天理刚刚出生的孩子,就被他的仇敌那图鲁暗中指使偷鸡摸狗的耗子给偷走了,马九斤就是当年的那个孩子被老二婶和那素芝收养,当做自己的亲儿子养了二十几年,马九斤从小被灌输老那家和老马家与戴家的仇深似海,不共戴天,马九斤就一直将自己的生父当做仇人。

当抗战爆发,戴天理组织抗日义勇军,大敌当前、国难当头之际,热河儿女放弃家仇,同赴国难,共同抵抗日军的侵略。在戴天理为了抗日而多杀鬼子,为了保护弟兄,身负重伤,又被自己的哑巴徒弟枪击腹部,后来,那素芝良心发现硬逼着自己的养子认生父,马九斤蒙了,自己恨了二十多年的人是自己的父亲,自己还差点对他痛下杀手,不禁心底百感交集,在一干人的期待目光下终于含泪喊了一声爹,这一声,仿佛消除了二十几年的恨和仇,使众人共同抵御日军的侵略。

整本书中的女性也都个个巾帼不让须眉,热河名门望族那家的大小姐那素芝,她的婚姻不美满,阴差阳错却让她成为了仇人之子马九斤的养母,那素芝虽恨戴天理入骨,同样深知这是仇人的儿子,可伟大的母爱让她仍对这个小生命视若己出,将马九斤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抚养长大,这一份宽容,慈悲,怜悯让人感动,使之为之感动落泪。

而戴天理的养女戴若冰也是一个使人敬佩的女性,勇于追求爱情,忠义爱国,实乃一位奇女子,尤其是刑场婚礼感天动地。不用想,这一幕都一定会唤起观众的记忆和共鸣,结婚的两人既是师生,又是战友,他们在战火纷飞的年代经历了种种考验,成为革命情侣。两人被捕后被敌人施以酷刑,在临死前,戴天理在刑场上为女儿女婿举行婚礼。两个人遍身伤痕身带手铐脚镣慷慨就义的一幕,堪称全剧中最震撼最悲情的一场戏,使人为之泣然,感动,落泪。

打狗棍,专打疯狗、恶狗、汉奸狗、侵略狗!杆子帮,保家、卫国、兴邦!

丛林传奇读后感


丛林传奇读后感(一)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丛林传奇读后感(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学习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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