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书讲述名人伟大事迹的书,这是一本隐藏着无数成功密码的成长读本,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精读细读。
书中,有研究数学如醉如痴的华罗庚;有千挑万挑选灯丝的爱迪生;有为了下棋踏着冰雪步行五十里的聂卫平;有勤奋一辈子的米开朗琪罗;有不叫一日闲过的齐白石;还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艰苦训练的神童菲尔普斯
瞧,这一个个取得巨大成功的人,他们不一定有比别人更好的生活环境,他们不一定天生就比别人聪慧:他们不一定比别人更强魄。但他们一定比别人勤奋----这是他们成功的秘诀。他们就像登山运动员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要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懦夫和懒汉是不可能享受到胜利的喜悦和幸福的。他们就是明白了这个道理,靠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刻苦训练,才能突飞猛进,成为成功人士。他们无疑是我们的榜样。
人生,是一座可以采掘开拓的金矿,但总是因为人们的勤奋程度不同,给予人们的回报也不同。俗话说: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非凡。
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我想起了自己学骑自行车时的情景:我刚骑上自行车,就像接触了一个陌生的人----握住车把时,因为很生疏,车子左摇右摆,根本把持不住像一匹挣脱缰绳勒不住的野马。车把显得异常重,不由自主地向一边倒去,差点摔倒,幸好爸爸上前扶住了我,除了惊吓,还有踏板铬得我的脚生疼----因此,我便不想再学了。但爸爸妈妈硬是要我学,我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了好久还是没学会。但想到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便下决心一定要学会,便总叫上爸爸来教我骑。练了一天又一天,我终于学会了。但成功是需要坚持的,因此,我和姐姐常常早起去广场练习骑车----这是为了骑得更好。通过勤奋地练习,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已经相当不错了。是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也让我尝到了胜利的滋味。这不就应验了那句话: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要经过努力。这份感悟将像一颗种子深深种在我的心里,给我一生的激励。
这就是这本书所告诉我的----勤奋。因为通向成功大门是没有捷径的,只有靠着不懈地努力。愿我们都做那个勤奋的人,向着人生的金矿出发,开采属于自己的财富,赢得精彩的人生!
这是一本书讲述名人伟大事迹的书,这是一本隐藏着无数成功密码的成长读本,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精读细读。
书中,有研究数学如醉如痴的华罗庚;有千挑万挑选灯丝的爱迪生;有为了下棋踏着冰雪步行五十里的聂卫平;有勤奋一辈子的米开朗琪罗;有不叫一日闲过的齐白石;还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艰苦训练的“神童”菲尔普斯……
瞧,这一个个取得巨大成功的人,他们不一定有比别人更好的生活环境,他们不一定天生就比别人聪慧:他们不一定比别人更强魄。但他们一定比别人勤奋----这是他们成功的秘诀。他们就像登山运动员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要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懦夫和懒汉是不可能享受到胜利的喜悦和幸福的。他们就是明白了这个道理,靠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刻苦训练,才能突飞猛进,成为成功人士。他们无疑是我们的榜样。
人生,是一座可以采掘开拓的金矿,但总是因为人们的勤奋程度不同,给予人们的回报也不同。俗话说:“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非凡。
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我想起了自己学骑自行车时的情景:我刚骑上自行车,就像接触了一个陌生的人----握住车把时,因为很生疏,车子左摇右摆,根本把持不住像一匹挣脱缰绳勒不住的野马。车把显得异常重,不由自主地向一边倒去,差点摔倒,幸好爸爸上前扶住了我,除了惊吓,还有踏板铬得我的脚生疼----因此,我便不想再学了。但爸爸妈妈硬是要我学,我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了好久还是没学会。但想到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便下决心一定要学会,便总叫上爸爸来教我骑。练了一天又一天,我终于学会了。但成功是需要坚持的,因此,我和姐姐常常早起去广场练习骑车----这是为了骑得更好。通过勤奋地练习,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已经相当不错了。是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也让我尝到了胜利的滋味。这不就应验了那句话:“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要经过努力。”这份感悟将像一颗种子深深种在我的心里,给我一生的激励。
文言文,又称古文。是一种看起来很难学习的文章类型。许多人对它避之不及,其实,细细阅读。却会有一番让人受益终身的道理在这么多的古文里,你,最钟意哪一条呢?
题记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这首流传千古的《为学》深受我的喜爱,它讲述了两个和尚实现梦想的事,我阅后觉得其深有一番大道理。便时时铭记心中,希望有一天能施其用途。
还记得又一次参加市里的读后感征集比赛,我是整装待发、信心满满,相信自已一定可以拿到一个好名次。
我开始不分昼夜地写了,当时我思如泉涌。如秋风扫落叶般奋笔疾书,很快我的读后感便起草完毕。
我开始在电脑上打字了,我开始很积极,几乎天天都敲上那么几个字,后来却不再如此。我惰性慢慢涨起来,每天打着写读后感的名号开始玩电脑。
时光如飞鸟般流逝,暑假的生活也在我的手中溜走了。我急了,开始疯狂地找那篇读后感的草稿,几乎将家翻了过来,也没能找到。
我决定不交了
开学,大家交作业的时候,我才意识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荒唐。其实,再补一篇,还是来得及的。什么第2名、第三名、第4名这些与我写作水平相当的好学生都把工工整整打印出来的读后感交了上去,老师收过以后,没有像以往那样放下,而是一直举在手中,似乎在等某一个人。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望着我,我尴尬极了,脸深深陷入了手臂中,希望能在那小小的臂弯之中,感受到一点点慰藉。
老师见我没有交的意思,失望地摇摇头,把那一打厚厚的稿纸放下
我羞愧万分,似乎掉进了寒冰地狱,那好学生的名头也让我感到了深深的不安。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那篇草稿,在老师布置的练笔中,随随意意地交掉了。那次,老师下的评语,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如果你把这篇文章交上去,说不定会得奖,其实你有这个能力。但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你与成功失之交臂呢?
我的耳边似乎又响起那熟悉的《为学》声: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为学》所着,其实不仅是学习的真理,亦是生活的真理。
天下事有难易乎?
答案是:没有。天下的事情没有困难和容易的区别。只要做,那么困难的事情也容易了。如果不做,那么再容易的事情也困难了。
今日再品《为学》。又明其理:对于生活,敢作敢为,实乃真英雄!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读《偷书贼》有感
文/诸葛红露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文字”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多大的地位?是否能够想象假使有天没有了他,没有了万能实用的他,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能够用文字书信沟通外,人们闲暇之余的知心好友也是他。心中有所感悟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人、擅长说故事的人,无私的将内心随时间一点一滴增加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等等的一切,一股脑儿地给了文字,并辗转交到我们手中。他们敞开了心门、看清了事实,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于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供后人欣赏并咀嚼其中含意。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整齐坐镇在书柜上,一排排的架子顶部,文字婀娜多姿的舞蹈看了着实令人着迷。
纳粹统治的德国是由饥饿的德国人和悲惨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当然,还有元首先生。这个故事的重要角色是“文字”,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人们时时受战火威胁,大人们互相咒骂、孩子们纯真地追着敌军丢掷炸弹的飞机、犹太人被押着前往集中营。我们的主角莉赛尔˙麦明葛失去了家人,所以和养父母住在一起,即使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在她眼里“文字”却比任何事物更重要,于是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伸手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于是被文字的光芒点亮了。莉赛尔这种勤学不倦的精神,当然引起了死神的注意,于是他便将莉赛尔的人生写成了这本书。
在这残酷的环境,莉赛尔毫不退缩,她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有时从中发现人生的悲凉,有时找到生命的美好,心情也随之起伏。除了书本,身边的朋友和邻居对她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养父教她读书识字,犹太人麦克斯和她分享逃避躲藏的故事,好友鲁迪陪她度过刚搬入的适应期,并且一起冒险。然而炸弹依然无情地落下,炸毁了房屋,也摧毁了人们的心灵。就在此时,故事的诉说者死神正为此摸不着头绪:人类的两个面孔竟是由冷血无情的残杀以及发自内心的关心组合而成。
一阵轰隆声响彻云霄,砂砾尘土漫天飞扬,坍塌的房屋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阵喧嚣后的寂静显得更为诡谲。巧克力色的天边只有一架即将离去的飞机,只剩莉赛尔一个人面对这令人惊叹的断垣残壁。天崩地裂的当下,莉赛尔正躲在阴暗湿冷的地下室浑然忘我的将自己的故事写在空白书页上,虽说那儿已被认定不够深而无法作为防空洞,但幸运地保护了莉赛尔,那正在和文字共舞的女孩。当炸弹落下的同时,莉赛尔几乎被这个残忍的世界给打垮,很明显地流露出他对养父母的感恩以及不舍,看到这一段着实令人鼻酸。战争夺走了无数条人命,摧毁了无数个家庭,留下来的却是孤单茫然的脆弱心灵;而在现代民主理性的时代,不必受到战火的威胁,无法体会当时人们的惶恐和巴望着死神将自己带走的疯狂心理,这也让现代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和平事物。
这本书以二次大战时的纳粹德国作为背景,以一位热爱文字、天真的女孩当做主角,她无法理解战争的意义而借由阅读让自己彷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在主角学习认字读书的过程,不只自己的阅读能力突飞猛进,同时她也将文字看不到的能量和温暖散播在大家的心田,长成一棵棵砍不倒的大树,慢慢扩张,形成一片蓊郁茂盛的森林,即使战争、元首、杀戮、死亡拿着斧头无情的槌打树干,他们仍然不为所动,伫立在淡蓝色的天空下。而天空,不会因为任何人遇到的任何事而有所改变,而是看人们的心里如何看待这片天空。莉赛尔──偷书贼──正是背负着恶劣环境下的压力,以及文字赋予她的力量,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每每抬起头来仰望蓝天白云,总是想起大家的面孔,而她的天空,永远都是纯净、没有污染的。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一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二
《偷书贼》描写的是1939年到1943年之间,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故事。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地点,德国在纳粹党统治下对内残害犹太人、实行种族压迫,对外挑起战争、杀戮异国人民。在不断激化的各种矛盾中,人类的坚强和脆弱都格外分明。
战争,不管结果是胜利还是失败,对挑起战争国的人民和被迫接受国的人民来说,都是同样的灾难。人类,掀起战争;战争,摧毁人类,导致死亡;人类,结束战争,停止杀戮。人类、战争、死亡,这是一个什么关系?
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向我们叙述了一个9岁的女孩莉赛尔被寄养后的成长过程。莉赛尔的父亲因为是共产主义者而被纳粹党逮捕,母亲无力抚养莉赛尔和她的弟弟,便决定把姐弟寄养给别人,弟弟却在抵达寄养地之前死在火车上,这成了莉赛尔噩梦的场景。在性情温和的养父和外表凶悍而心地善良的养母关怀下,莉赛尔开始新的生活,结识了邻居男孩鲁迪,认识了后来躲难到家里的马克斯,并通过偷书、读书培养了阅读的能力,成为了一个撷取文字的人。虽然学习的条件极其艰苦,但是她却始终没有放弃。
书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和特别的故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温暖的梦,鲁迪希望自己成为奥运会夺得四枚金牌的杰文欧西斯,马克斯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拳手并跟希特勒对阵,莉赛尔则痴迷于阅读,希望能够不断有书可读。尽管纳粹党不断地将德国人民推进战争的黑洞中,年轻的孩子们却心怀着梦想,像从石缝中钻出的萌芽,忍受着缺乏营养、缺乏保护的痛苦去迎接风的刮割、雨的冲刷,他们在困难中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从精神上支撑着彼此,最终迎来了光明。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但是我没有哭。不得不说,这些年的各大畅销书每一本都带着真实、感人的光环,从《追风筝的人》到《灿烂千阳》,从《大象的眼泪》到《岛》,借助一种听起来匪夷所思的文化背景,讲述一段感人肺腑的传奇故事,让人感怀满腹,做深刻思考状,再接着似有所悟,顿觉人生,如大梦初醒,似当头棒喝。
文中作者不断发问,人类的生命,到底有多么脆弱,或者多么坚强?人类的命运又能够多么戏剧化?人类在文学中、或者借助于文学来探索生命的步伐从没有停止过。我们是人类,可是我们并不了解人类。正如作者说:
人类的毅力令我惊讶,即使是他们泪如雨下,他们依然会蹒跚前进,咳嗽着,寻找着,直到找到下一件东西。
我不断地高估人类,也不停地低估他们我几乎没有对他们有过正确的评价。我想问她,同样的一件事,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文章最后,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给出对主人公的评价是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读小说就是听故事,故事好,那么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值了,如果故事不仅好,还能给人以启迪,那么就赚了。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永远希望自己是赚的,然而,最为客观事实,赚的往往不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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